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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宇宙人来到三国》

作者:妖怪二分之一

第一章 这颗星球上的高等生物不能生吃食物

晴朗的夜空中,一颗璀璨的流星一闪而过。

“轰!”

片刻之后,深夜恢复了寂静。

……

看来,这似乎是一个碳基生物。

意识完全清醒过来的圆规,得出了以上这个结论。

圆规,来自遥远的宇宙外太空,属于爱圆星球上的种族。

庞大而又辽阔的宇宙里,有着数之不尽的生物种族,绝大多数的生物种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碳基生物,硅基生物,以及稀少的硫基生物,其中以碳基生物为最庞大的生物链,可以说大部分的宇宙生物都是碳基生物。

碳基生物,以碳元素为有机基础的生物。

圆规就是这样的一种生物,所以他能很轻易地寄生在这具生物的大脑里。

而眼下这具生物——准确说是生物的尸体,它是刚才不小心被圆规找的,它的全身上下一共有四条腿,下部两个比较粗壮,而上部两个则比较纤弱……哦对了,似乎还不止四条腿,在下部两条腿中间还有一条,用途不明。

当然,眼下这并不是重点。

圆规尝试着扫描了一下这具身体,发现维持着生命活动的机能大多数基本已被破坏,这具生物看起来已经死了一段时间,并不能读取到多少信息,仅仅是在视网膜中倒映着死去时候的景象。

这可不行,圆规必须首先要了解——

这颗星球上是否还存在着比这个生物更为高级的生命体。

不过好在,碳基生物并不是独立的个体,它们一般都是由碳元素为基础构成的复合体。

圆规能够细心地发现,死去的这具生物,大脑皮层中依然存活着一些顽强的细胞,它们还有在活动的迹象,其中包含了一些储存着记忆的细胞。

于是从这些细胞里,圆规还是读取到了一些残留的信息。

说是信息,却也仅仅只是一些残留的比较模糊的片段,或是图片。

是的,能够了解到的,是这个种族叫做“人”,在“人”以外还有一些别的生物。

像是猫狗什么的,而“人”就是这颗星球上最为先进的生物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比较零散的信息,但眼下并没有多余时间来消化。

首先,必须要寻找到可以补充生命能量的东西。

圆规所寄生的这具身体,因为大脑已经缺氧很久了,身体的大多数机能也被破坏地七七八八,要把它们一一修复以便于控制,需要一定的生命能量,也就是所谓的食物,没有食物他就必须舍弃这具刚成功寄生的躯体。

非常遗憾,经过了三十二亿光年的徒步飞行,圆规身上已经没有任何能量了。

不过好在正好这个时候,圆规感知到,附近有一个微弱的生命体。

是这颗星球上一种叫做“蚂蚱”的生物,从旁边的草丛中一蹦一跳地来到了圆规的跟前。

圆规尝试着控制这具身体上面那两个短小的肢体——

这两个肢体,人类把它们叫做“手”。

圆规控制着手,想让它动起来去抓这只蚂蚱,可惜并没有成功。

这个生物实在是太落后了,它——

不对,现在应该叫做“他”。

他们似乎没办法直接用意念发出能量,来控制以便捕猎食物。

他们只能通过大脑的神经活动,发出一些微弱的不明显的电脉冲,用来控制细胞的收缩和放松,再用“手”或是“脚”——也就是上下那四条肢体来行动,最后才能做出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由于不太熟悉这种操作方式,圆规费了好一阵劲,最后才终于成功把手抬了起来。可惜那只蚂蚱的身躯非常灵活,左跳右跳很轻易地就躲开了他的捕捉,以他那笨重的行动,最后依然没有把蚂蚱抓住。

人类,实在太过弱小了。

好吧,看来只好放弃这具身体了。

圆规心中一阵叹息,正准备从这具身体的大脑中抽离,不过正巧这个时候,那只蚂蚱居然一跳一跳地,直接跳进了他的嘴巴里。

送上门的食物啊,圆规赶紧闭上了嘴巴。

一番咀嚼后,总算是把这只蚂蚱咽了下去,补充了一些蛋白质。

在恢复了一些气力后,圆规开始着手修复这具僵化的身体。

这具身体不仅缺氧时间过长,而且身体的各处还有不少刀伤。

根据视网膜最后传递过来的景象,圆规推测他是在走山路时,被另外一些人——这种人这颗星球把他们叫做“强盗”,强盗们抢光了他身上所有的东西,然后把他杀死。

挺倒霉的,这似乎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圆规还从那些残留的脑细胞中,了解到了一些信息。

这颗星球似乎正要内战,人类的最高统治者——

他们把他称作“皇帝”,又叫汉灵帝。

这位皇帝可能是没有把旗下的人类管理好,导致了某些中层的人类产生了异心,再加上天灾连连,收成每况愈下,于是中层的人类开始蠢蠢欲动,招兵买马,军阀割据,底层的人类纷纷受到伤害……这就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当然,不排除除了“汉灵帝”以外,这颗星球上还有其他统治者的可能性。

毕竟一个人类的大脑里,能获取到的信息都是有限的,其中或许还混杂着一些虚假信息。

这些暂不多提,一个蚂蚱提供的能量是很微小的,仅供圆规修复一点点腐烂的内脏。

于是圆规又颤颤抖抖地伸出了僵化的手,尝试了一番,稍微控制得顺利了一些后,将身边土地上的野草拔了几株,再用中指和食指,好不容易才把它们夹起来,慢慢挪动塞进了嘴里,慢慢咀嚼。

没办法,他根本不会用“手”。

混着泥土的味道的草并不太好吃,但是圆规还是三两下把这些草嚼下了肚。

对,就是这一点令他不满——

人这个种族是有“味蕾”这样的东西的。

他们大多数似乎一般都是把食物经过一定的加工,煮、或是烤,将食物的味道充分挥发,以达到他们的味蕾能够承受的地步,否则生吃的话很难以下咽。

由于是寄生到了这具身体的大脑里,所以圆规也拥有了和这个生物一模一样的体验。

刚才吃蚂蚱的时候还不觉得,因为那个时候味蕾部分的器官已经变质,不会体会到食物的味道,但是吃了蚂蚱后修好了这么一部分,问题就来了。

草,为什么这么难吃呢?圆规从来都没吃过如此难吃的东西。

他以前是没有味蕾的。

唉,真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身体会有这样多余的构造。

这纯粹是影响摄取食物的体验,在宇宙中,食物对于大多数生物来说仅仅只是摄取的能量罢了,谁又会去思考眼前的这个东西好不好吃呢?就算会思考,身体也不会诞生出这样的器官,因为这类器官对于生物往更高等级进化没有任何好处。

对了,人类这个种族似乎还是不能吃草的,因为人的体内缺少可以分解的纤维素酶,不过圆规并无所谓,因为他需要的是生命能量,只要是由碳元素为有机物质组成的生命体,他都能够将其转化成生命能量,就是草里面蕴含的能量太过稀少,如果是更高等级的生物那就更好了。

然而不愿意也没有任何办法,这块地方周围只有草能吃。

看来等修复身体以后,得找到可以不生吃的食物,否则身体无法承受。

于是,时间就这样度过,圆规一边吃草,一边修复破损的身体。

大概花了十几小时后,他终于把这具身躯修复完毕,组成身躯的细胞逐渐活性化,分裂再分裂,新陈代谢去掉了原本死去的细胞,灰白而又僵硬的脸色逐渐红润起来,开始有了血色。

最后,身体终于修复完毕,全身上下的肌肤如同新生儿一般白净细腻。

望着山中泉水内的自己,圆规心中非常满意,这代表了他不用再花力气去寻找新宿主。

不过可惜,在这具身体新一轮的代谢中,貌似还是出了点问题。

这个人类的耳朵,也就是用听觉来接受外来信息的器官,有些扭曲变形。

似乎……有些太大了点,耳郭部分有些下垂,几乎碰到了肩膀上。

圆规尝试着转了一下眼睛,居然能看到左右两侧的耳朵。

另外由于在被强盗打劫的时候,这个人的手臂被棍棒打出多段骨折,圆规在修复的时候不小心计算错了数值,导致了手臂上的细胞活性过剩,最后手臂竟然比原来还要长了一些,快要垂到了膝盖上。

这么看上去,圆规现在这具身体,对比其他人类或许就有些不伦不类了。

算了,暂时将就着用吧,或许等到以后找到了合适的时机,可以再把这具身体换掉。

这么想着,圆规用手拍了拍屁股,站起了身,尝试着操纵这具身体走了几步。

“扑通!”

没有任何意外地摔了一跤。

圆规对这具身体的掌控还不是很熟练,不是很会用下面两条腿走路。

况且这具身体缺氧太久了,哪怕肢体已经得到了重生,依然不免有些僵硬。

总之,要熟练用两条腿走路,可能还需要一定程度的练习。

第二章 首先要寻找到可以不生吃食物的地方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这几天里,圆规一直在做着两件事情。

第一,是熟悉身体各部位的关节构造,熟练运用双手和双脚。

这点他已经做得没什么问题了,爱圆种族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在他成功寄生这个死去的人类之后,他便已是这颗星球的一份子了,人类就是他,他就是人类,他也获得了人类感官的所有体验。

第二,便是熟练运用人类的另一个器官——

声带。

是的,人类这个生物,他们之间的交流,是需要用“语言”来沟通的。

他们需要运用到声带这个器官,发出一些带有语法结构的音节,组织成话语。

这有些难度,用声带来发出音节,这点对于圆规来说自然没什么问题,然而……

要将它们组织成“语言”,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人类要学会说话,学会和人完整的交流需要多久的时间?最短一至两年。

哪怕是适应力再强的宇宙生物,也不可能在三天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语言”。

现在的圆规,充其量也只能说一些简单的字词,再复杂一些的语句,他还听不懂呢,更别说学了。

“好的!”“嗯!”“没有!”“有!”

目前他差不多就只会这种类型的,要再往上就不行了。

这是没办法的,根据残留的记忆,圆规推测学习语言是需要一定环境的,也就是要多和其他人类交流,否则学习很容易遇到屏障,他现在就是处于这样一个阶段。

算了,这点先放放吧,等之后找到人类社会的文明,再做打算。

圆规这么安慰自己。

他还没有忘记来这颗星球的目的,他只有十年的时间。

在这十年里,他必须要充分接触,学习并学会这个世界的文化。

熟悉身体的事情差不多了,接下来,需要了解目前处于这颗星球的一个什么位置。

圆规从地上爬了起来,一阵冷风吹过,他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喷嚏。

人类实在是太弱小了,他们不像其他生物一样有着御寒的毛皮,甚至需要做出一种名为“衣服”的东西盖在身上,以用来抵挡寒冷,否则寒气一旦入侵体内,还有可能会生出各种各样的病来。

倒霉的是,抢劫的强盗将他浑身上下的东西都扒干净了,除了脚上一双破烂的草鞋,连一件衣服都没留。

现在的圆规浑身光溜溜的,冷风呼呼吹着,寒冷从神经传递到大脑,让他瑟瑟发抖。

这样下去不行,恐怕还没找到人类社会的文明,这具身体就又要被冻死了。

这么想着,圆规环望了一下四周,周围是一片荒山野岭,生长着参天的大树和一些其他星球上难得一见的植物,而此刻他正好站在一座土山的山顶,不远处覆盖着不少绿油油的蕨类植物。

这两天天气骤冷,可能需要做一些衣服。

圆规来到那些蕨类植物旁边,伸手将它们一簇簇拔下。

接着,他按照记忆中“衣服”的模样,花费了一点时间,终于做出了一件不怎么好看的草皮衣服,最后将它盖在了身上,总算是勉强抵御了一些寒冷。

做一些手工还是简单的,肢体劳动不是难事。

做完这一切后,圆规往手心呵了口气,站在土山的山顶,继续向周围眺望。

他在找人类世界的文明,看看附近有没有城市。

很快,他望见了一个黑色的圆点。

圆规在修复身体的时候,强化了视力,所以他能很清楚地看到圆点的样貌。

那是一座四四方方的土城,对,用泥土建造出来的城市,周围的城墙高大而又方正。

圆拱形的城门上似乎还有一块巨大的牌匾,上面划拉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图案。

圆规仔细盯了好久,最后才发现那不是图案,是这个世界的文字——

一种叫做汉字的文字,是“语言”的一种表达形式。

涿县,便是那城门顶上的字眼,用小篆方方正正地写着。

当然,那字圆规是不知道的,他连话都不会说呢,认字就更麻烦了。

总之,还是必须要先进这座城市了解一下,最好能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卖吃的东西。

是的,圆规这三天来,一直都在吃草,吃蚂蚱,吃昆虫。

都是生吃。

生吃的食物有多不好吃?不足为外人道也。

天天吃草,都快成“牛”了——

一种用来耕地的动物,不会说话,不会写字,四条腿走路,生物等级远低于人类。

圆规发现这颗星球除了人类以外,的确还有非常多其他生物,不过它们的生物等级都不是很高,具体表现为大多数生物不会用话语交流,不懂“语言”,也没有“意识”这种东西,简单来说就是除了吃喝睡以外没有别的追求。

总的来说,人类就是这颗星球的主导。

而这些低等的生物反而和人类不一样,它们是可以生吃食物的。

但是人类可不行,人类的肠胃比起它们却似乎还有所退化,必须要吃熟的。

所以,寻找到能不生吃食物的地方,是圆规目前的首要目的。

……

今天的涿县,还是如往常一般热闹。

行人熙熙攘攘地在大街上走着,路边的小贩拼着嗓子吆喝着,一如既往。

只是,这繁华的大街上,却是多了一个奇怪的人。

这个人有着很长的手和很大的耳朵,样子傻乎乎的,东张西望。

“这乞丐,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真可怜!”

“估计是被强盗抢了吧,看他长得细皮嫩肉的,也不太像是个穷人。”

“不会是妖怪吧,你们看他耳朵那么大,手那么长,据说那些妖怪都是长这样的。”

“别瞎说,这光天化日的,哪有什么妖怪!”

人们伸出了手,对着那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这个奇怪的人,自然便是刚入城的圆规了。

在见识到人类文明的模样后,他的心情不可谓不激动。

是的,他在进入一个全新的文明。

这座城市就如同它的外在形象一般,城内道路的两旁,皆是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一两层的房子,只是大多都是用茅草所制,好一点的会用木头制造,然而从材料上而言也是非常薄而且劣质的木头,看上去非常寒酸。

圆规越看越觉得新奇,人类这么脆弱的生物,住这样的房子,不会感染病菌吗?

而且木头和茅草并不是用来制造房屋的最佳材料,至少也得水泥才行。

可能是人类文明在这方面还是有所落后吧。

“咕噜咕噜!”

走了一段时间,突然间从肚子里传来一道声音。

圆规这才想起,他来这座城市,首要的目的是想先弄一些能迎合味蕾的食物。

人类的饭菜肯定不会多么难吃,记忆片段中有寄生宿主曾经吃饭的画面。

“吸溜!”

圆规一边回忆,一边吸了吸嘴巴,有口水从嘴角流下。

这是他的生理反应,几天下来,他几乎已和一个生理健康的人类没什么两样了。

而恰好正在这个时候,一股饭菜的香味从远处传来,传入了圆规的鼻中。

圆规使劲儿嗅了嗅鼻子,这味道……准是煮熟了的食物没错,和记忆中一模一样!

他高兴不已,赶紧擦了擦嘴角,就往饭菜香味传来的方向寻去。

那味道就在前面不远处,走了一阵后,圆规来到了一座大房子门前。

相对街上其他茅草房和木房子来说,这座房子就造得比较像样了。

周身都是用结实的木料所造,一共有两层楼,大门口上还有一块牌子,上面用方正的小篆从右到左写着“爰爰客栈”四个字——当然,还是那句话,圆规暂时还不认识这个世界的任何一种文字,他的注意力首先放在了食物上面。

那食物的香味,似乎就是从眼前这座大屋子里传递出来的。

第三章 “笑”是这颗星球生物表达好意的方式

“这家客栈的饭菜不错!”

“是啊,我常常来这里,况且这里的老板娘……”

“别瞎想了,人家那性子可烈得很,不然可敢孤身一女子在外开店?”

“呵呵,就是想想,想想而已……孔方兄莫怪,莫怪啊!”

从这家大房子里走出来两个衣着不错的人类,耳边依稀还能听到他们的谈话声。

圆规擦了擦口水,刚要迈步进门,不过这时候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伙计,将他拦了下来。

“去去去,臭要饭的,不准进来!一边儿待着去!”

那伙计捂着鼻子,皱着眉头上下打量着面前身穿草皮的人,一脸嫌恶。

圆规听不懂他说的什么,但是他恰好听到了“饭”这个字。

“饭”这个字的音节他还是知道是什么意思的,看来这里真的能吃到熟的食物!

太好了,不用再生吃东西了!

圆规心中兴奋不已,于是拼命点头:“饭,饭!”

“嘿,听不懂人话是吧?你有钱吗?叫你滚!”

那伙计瞬间就火了,怒骂了一声,当即就拿起了门口的笤帚。

眼前的这个家伙肯定是没钱的,如果真有钱的话,他肯定先会给自己添置一身可以穿出来的行头,而不是一副寒酸样,要知道这年头能来客栈吃饭的,都是非富即贵,普通老百姓家里有点存粮已经很不容易了,一般都不可能出来下馆子的。

伙计心中笃定,他的眼睛贼的很,不会看错。

只是,正要将眼前之人赶走之时,他转念一想,却又有些犹豫。

普通人家的皮肤哪有这么白净的?哪个不是干活干得一身糙黑腱子肉?

能吃得这么好这么白的,只有那些世家子弟,达官贵人。

除非……

伙计脑中一转,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据说某些官宦子弟,就是喜欢特立独行,搞些乱七八糟的玩意来消遣。

有的人出门还会特意打扮成穷苦百姓的模样,美其名曰体察民情,体会百姓生活。

这不是没可能的,就前两天来说吧,那隔壁当铺的钱掌柜,就遇到了王县委的表弟……

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性,伙计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回过神来,脸上赶紧换上了一副笑容:“客官,刚才招呼不周多有得罪,里面请,里面请!来人,上好的座位伺候!”

圆规眨了眨眼,不明所以,怎么这人脸色变来变去的?

不过见他让开了,意识到可以进去,于是便也学着他的模样,脸上堆上了笑容。

笑,是人类的脸部表情,人的脸上一共有44块面部表情肌,通过与血管、骨骼的配合,一共能做出5000多个表情,而笑就是其中的一种,通过不同的面部肌肉组合,一共可以做出19种不同的笑容。

在刚才大街上走路的时候,圆规发现这个世界的人经常会有笑这个表情。

只要是两个人之间的交流,那必然会有“笑”,少时几次,多则十几次,几十次。

不管两人此时分别是什么情绪,反正都一定要有“笑”,这是表达好意的一种方式。

或许这也是这个世界的文化吧……

瞧,这人现在肯定是在对自己表示好意,那自己也要对他表示好意。

圆规这么想着,于是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只是,他这么认为,对面的伙计可就不这么想了。

瞧,这人脸上露出那种阴险的笑容,肯定是不怀好意,要来消遣他们!

伙计咽了口口水,赶紧侧了侧身,给眼前这位爷让出了道儿来。

见此,圆规满意地点了点头,瞧,他一下子就学会了这个世界的某个文化——

和人说话多笑笑,准没错儿,得把这条记下来,以后肯定有很多地方要用到。

“这位客官,来来来,里面请里面请!”

刚走进大门来到大堂,又有一个人迎面跑来,对着他点头哈腰。

这是这家客栈的店小二,名叫王二,见到有客人上门,自然是笑脸相迎。

当然,王二并不是没有看到圆规的穿着,不过门口有李四堵着呢,有李四那火眼金睛,总不可能会有人没钱还特意来客栈吃白食的吧?瞧眼前这人长得细皮嫩肉的,说不定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公子,特立独行,出门特意打扮成这样,美其名曰体察民情,现在好多官家世家子弟都喜欢搞这一套。

而且据可靠消息,刘焉刘太守近些日子处理内政事物,重点就是放在考察商户有没有诚信经营、是否偷税漏税的情况上面,指不得会暗中吩咐几个手下心腹,乔装打扮混入老百姓的群体里。

就那东街的刘掌柜,前两天刚被逮起来了,就是因为这茬……

王二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招呼圆规上包厢入座。

是嘛,怎么能让检察官坐大厅呢?自然是包厢啦!一旦把这位爷伺候好了……

也不怪乎两个伙计想岔了,圆规的身体是重塑过的,皮肤自然也会新生,看起来白净是正常的,他的表皮细胞和色素都经过了完善,如同新生儿一般。

不过嘛,这年头灾害连连、兵荒马乱的,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

你说你一副吃好喝好的模样,身上却穿着一身草皮,这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吗?

太明显了嘛!肯定有猫腻!

“客官,想吃点啥?我给您点去!”王二招呼圆规坐下,开始献殷勤。

圆规使劲儿嗅了嗅鼻子,后厨依稀有香味飘来,只觉得口水直流,于是他赶紧说道:“饭!饭!饭!”

没办法,食物方面他就只会说这个字,而且为了怕对方没听清,他还特意说了三遍。

这一举动让王二有些纳闷,他小心翼翼地说道:“客官,您说什么,我没听清……”

“饭!饭!”圆规言简意赅,把这个字再一次重复了两遍。

好吧,王二这下算是明白了。

这位检察官,是打算以退为进,让他们主动把菜式汇报上来,然后亲自品尝,看看菜做的怎么样,里面有没有缺斤少两的现象。

于是他马上点头说道:“客官,是想尝尝我们这店里的招牌菜吗?我们这儿的指椒回锅肉和金帛四喜酥可是这一代最有名的!要不,我给您……”

“嗯,嗯!”圆规只是点头,脸上依然是那副带着好意的笑容。

其实他从头到尾仍旧是一个字都没听懂,但是只要会点头和笑就行了。

不过,自然而然的,这笑容放在王二伙计看来,就不是那种“好意”型的了。

妈呀,这果然是上面派来的检察官,这笑容贼阴险的……

王二这么想着,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口水,于是他赶紧退出了包厢,三步两步来到后厨,吩咐下去:“一份指椒回锅肉,记住,肉多放点,花椒少放点,还有四喜酥的馒头,要用上好的白面,不要用粗糙的粟米!”

做完这一切后,他又偷偷往包厢门望了一眼。

只见,那人坐在座位上,一直在不停地摆弄着桌上的筷桶。

王二不由又是一阵冷汗。

这是在检查店里的卫生工作呢!看看筷子有没有洗干净。

王二有些心虚,那些筷子的清洗工作本由他来负责,老板娘吩咐过每天早上都要将这些餐具清洗一遍,只是他今天确实偷了个懒,回头要是被这位官老爷责骂起来,又闹到老板娘那去……

王二越是想,背上的冷汗便越是多。

当然,其实他根本不需要有这种顾虑。

因为此时的圆规,他摆弄着手中的筷子,根本不会是看筷子干净不干净。

事实上,他连筷子是干什么用的也才刚清楚呢——

周围的食客,正在用这两个竹子做的签条夹盘子里的吃食。

这个东西原来就是用来吃饭的,和宿主残缺记忆里展示的一模一样。

圆规环顾四周,心中了然,肯定了这一情报的正确性。

无论是哪颗文明星球,都有非常多的细微的文化,需要他细心挖掘发现。

很快,王二叫的菜上来了,一道指椒回锅肉,一道金帛四喜酥,外加一碗小米饭。

指椒回锅肉都知道是什么,花椒加肉过一过油,而这金帛四喜酥,也就是个名字好听,实际就是菜盘子四周放上几只煎饺子,饺子旁再点缀一些肉丸子,这就变成了“四喜酥”,通俗点就是普通的糕点。

不得不说,人工烹制的食物就是比生的有诱惑力。

圆规远远地就闻到了这股香味,这不,菜才刚端上来,他就手忙脚乱地伸手去抓——

他还不会使用筷子呢,只是本能地伸出了手,用原始的方式来对待这几盘熟了的餐食。

好吃!

刚到嘴里,圆规就感觉自己的味蕾被融化了,几乎泪流满面。

他从来没想到,原来食物在用火烹制完全后,居然能散发出这么优秀的魅力。

现在的圆规完全就改变了当初的想法了。

有味蕾,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食物就得弄熟了吃!

甚至于,他都没有用牙齿去嚼,仅仅只是舌头接触一下,就迫不及待地给咽下了肚。

一边的王二,颇有些心惊肉跳地看着狼吞呜咽的圆规,心里直嘀咕。

检察官吃饭怎么这个样子的?为什么要用手抓?他在想什么?

难道说……

“吃,你吃!”

心中还在胡思乱想,这个时候,耳边传来了那人的声音。

王二心中一惊,一抬头,便见眼前的“检察官”一脸笑眯眯的模样。

“吃,你吃!”圆规开心地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

这是他表达好意的一种方式,把能吃的食物赠与他人。

同时他还将餐盘往王二的方向推了一推。

这举动很显然,把王二吓了一跳。

“这位爷,可使不得,使不得!”

他连连摆手,把餐盘推了回去。

他以为是这个“检查官”不满意,以为他是在责怪他们店偷工减料。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他连手里的筷子都不用,直接用手抓,这是在责怪他们店清洗工作做的不到位;他狼吞虎咽,实际上就是觉得这菜不好吃,不能细嚼慢咽;他把盘子往自己的方向递过来,让他尝一尝自家做的菜,这是向他表达这菜品质不过关;还有,他从头到尾脸上都带着一种莫名的笑容……

这些都是有明显的暗示的!

完了完了,掌柜的,我们店要完了!

第四章 你是妖怪吧?你是什么妖怪?

不多时,从二楼款款走下一个女子。

女子……不如说是少女,少女年方仅仅二八,生得秀美绝伦,身着一袭粉色碎花襦裙,手执一份算筹,与众不同的是,她头上紧紧缠着一块雪白方巾,将那女性独有的最是柔美的发丝,给完全遮掩了过去。

这位少女便是这家客栈的老板娘,刚刚接到了自家伙计的汇报。

“怎么,这就是你说的,上面安排下来的检察官?”

少女黛眉一蹙,遥遥望着包厢内还在狼吞虎咽的圆规。

王二连连点头,语气充分自信:“千真万确!肯定是的!”

“你怎么知道他就一定是的?有什么根据吗?”少女略一思索,问道。

“这个……”王二刹地就语塞了。

见他一副愣愣的模样,少女摇了摇头,轻挪脚步,走进了包厢的门。

圆规还在座位上大口大口吃得不亦乐乎,突然间闻到鼻中透来一股清香。

那是区别于饭菜的香味。

他不由抬起了脑袋,只见面前站了一个少女,正好奇地上下打量着他。

这看起来是一个雌性生物的人类。

根据生态特征和衣服穿着,圆规马上就判断出了眼前这个人类的性别。

是的,这三天山上的生活,再加上刚才在城市里的闲逛,他发现这颗星球上大多数的生物,相同的种类是有两种生态特征的,分别为雄性和雌性,圆规寄生的这具人类身体,从生态特征来看就是属于雄性的。

这很新奇,因为宇宙中的生物很少会有两种生态特征。

像是碳基生物的高级生命体,爱圆星球上的生物都是无性的。

如何繁殖?靠分裂,每一个爱圆人都是另一个爱圆人分裂而成的。

而眼下,就这颗星球人类的社会分工和地位来说——

雄性的人类作为一个集体的主导,以指挥工作和管理为主。

雌性的人类则大多数作为幕后,以繁殖和发育为主。

相对比雄性人类,雌性人类不会经常抛头露面。

圆规很果断地下了这个结论,因为刚才他在大街上都几乎没看到过雌性人类。

而现在,用人类的审美观念来看,眼前这个雌性生物似乎长得还不错。

当然,圆规现在没空想这些事情。

“你有钱吗?”少女盯着眼前之人看了一会儿,突然间说道。

“钱?”圆规眨了眨眼睛,想了想,掏出了脚下穿着的那双破烂草鞋。

“钱,钱!我有钱!这个,这个!”他指着草鞋拼命点头。

那是这具身体唯一的财产,应该能用来交易吧。

圆规这么想着,他在记忆中见过这具身体的主人,用布匹换取过粮食。

所以,他认为只要是能用的东西,都能作为一般等价物,可以用来买东西。

这也是他一开始来这里吃东西之前的计划,用脚上穿的草鞋来换取吃食。

只可惜,计划很美好,然而……

“果然……”少女盯着圆规的举动,瞧着他脸上的表情,似是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突然间又说道,“月俸五百文,包吃住,来我们客栈当个杂役,你可干?”

“……”

圆规没回答,只是疑惑地看着她,因为他没听懂这个雌性生物的话。

见此,少女心中更加笃定,便是安下心来,非常有耐心地手指比划着向眼前这人说道:“月,俸,五,百,文,来,我,们,客,栈,当,个,杂,役……”

“杂,杂役?”圆规好不容易才差不多摸清楚了对方的意思。

这个雌性生物,她是想雇佣自己来为她服务,每月有一定报酬。

而且,每天都有饭吃,有地方睡,不用再睡外面那么冷飕飕的地方。

想明白这些后,圆规高兴万分,连忙点头,语气非常兴奋:“嗯,嗯!饭!饭!”

一旁的王二早就看傻了,事到如今,他哪还会看不出怎么回事?

什么检察官,这人根本就是个愣头青!怀里揣着俩死耗子冒充打猎的,来骗吃骗喝的!

王二心中一急,不管不顾地上前,拽住了圆规的胳膊,就往他身上搜去,结果摸了半天,半个子都没摸出来,不由火冒三丈:“好啊,原来你身上一文钱都没有!走,跟我去衙门!让县官老爷评评理!”

说着,他狠狠拽着圆规身上的衣服,几乎把他身上的草皮给拉了下来,就要往门外走去。

圆规被他拉着,非常不理解,他刚才不是一直以笑容作为好意的吗?

怎么这人的态度一下子又变了?搞不懂……

“住手!”一旁的少女突然间开了口,“放开他。”

王二停了下来,神色有些犹豫:“可是,掌柜的……”

“我叫你放开他,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

少女瞪了自家伙计一眼,吓得王二赶紧松开了圆规的袖子,站一旁去,不敢多言。

这个年代女性的地位是极低的,但是眼前这老板娘可不同于那些柔弱女子,她的性子可刚烈泼辣得很,干活做事的劲头也不输于那些青年壮汉,不然也不可能在这一方县城里经营得了这么一家客栈来。

在这些伙计的心里,这样一个老板娘可惹不起。

“好,再问你一遍,你可愿意在我这里当个杂役?”

少女重新将注意力放向座位上的圆规,目光炯炯有神。

圆规紧了紧刚才几乎被那伙计拽松下来的草皮衣服——

虽然不知道那个人类为什么突然间发这么大火,但他也看得出这里的主导是谁。

似乎在人类某个集体的等级划分上面,眼前这个雌性生物的地位要大一些,她在这里是有绝对的“话语权”的。

这让圆规心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这违反了他刚才总结的人类社会的分工。

于是他更加坚定,决定要留下来,对着那少女拼命点头:“嗯,嗯!”

“好,现在你跟我来,我有事情要和你说。”

少女点了点头,竟是伸出了右手,缓缓牵上了圆规的手。

这下别说一旁站着的王二,连外面闻风而来的普通食客都惊呆了。

他们本是想过来看个热闹,顺便一睹老板娘的芳容,没想到居然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

这绝对是爆炸性的一面,未出阁女子随便牵陌生男人的手,那她就别想嫁出去了。

当然这还不足以令他们惊讶,谁都知道爰爰客栈的老板娘风姿绰约,之前有不少媒人踏破了这间客栈的门槛,其中不乏有名的商贾文士,但她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一个男子,更是回绝了一切献殷勤的礼物。

“我不会嫁给任何一个人类。”

她留下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然后硬守着这一家客栈直到今日。

而眼下,眼下居然……

这绝对是惊爆了食客们的双眼,更有一些人,在看向圆规的眼神中,已是带上了一丝忌妒之色。

圆规自然不明白那些人心中所想,当然他现在也没办法去想。

因为眼前这个雌性生物,几乎是硬拽着他离开了包厢,一步步跨上楼梯来到了二楼。

一来到了没其他人的地方,少女的脸色就变了,不再像之前那么淡漠,带上了一丝兴奋之色。

她又拉又拽着圆规的手,将他硬是拉到了一个椅子上让他坐下。

“你,你是妖怪吧?你是什么妖怪?”

少女的语气中透露着浓浓的好奇,以及抑制不住的激动。

第五章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刘备了!

妖怪?

圆规总觉得这个词语有些熟悉。

哦,想起来了,刚才在城市里闲逛的时候,有人在他面前说过这个词。

不过圆规并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妖怪?妖怪是什么东西?

见眼前的男子眨巴眨巴着眼,一副不明所以的模样,少女一拍脑袋,似是恍然大悟般说道:“也对,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刚变成人类的,不会说一句完整的人话,更不会隐藏自己。唉,我这脑子糊涂了……”

少女一边懊悔,一边又仔细地上下打量着圆规的模样。

“看你手臂这么长,你应该是长臂猿?不对不对,长臂猿的耳朵没这么大……难道是大象?大象的耳朵很大……不对不对,大象的皮肤没你这么又细又白,莫非是什么海里的我没见过的动物?”

她自言自语,语气兴奋,围着圆规左右转圈,不停地猜测。

圆规快被她转晕了,然而直到最后都没搞懂,眼前这个雌性生物在兴奋什么。

不过少女眼中透露出来的眼神,却很是令他在意,也觉得有些熟悉。

那是一种寻找到同类的眼神,他过去经常在某些低等级星球上看到过。

于是他似乎是明白了什么,不由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对方:“你,我,妖怪?”

“对,妖怪,你是妖怪,我也是妖怪,我们都是妖怪。”

少女似是冷静下来了,坦然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说着,她伸出雪白的素手,将自己头上缠着的那块丝质方巾拿了下来。

“……”

圆规盯着她的脑袋,眼睛睁得大大的。

只见那漂亮而又柔顺的齐肩长发上,蓦地出现了一对雪白又长长的大耳朵,似是凭空一般,“呼”得一声就这样蹦跶了出来。

人的脑袋上长出了动物的耳朵。

如果没看错以及判断错的话,那是兔子的耳朵,很像。

人类的脑袋上,居然能长出兔子的耳朵!难道说这颗星球上还有比人类更高级的生物存在吗?还是说这是属于人类这个生物的基因突变?圆规心中一下子迷糊了。

“呼,总算是舒服多了,没有这对耳朵,我都觉得怪怪的。”

少女抚摸着自己那长长的白耳朵,长舒了口气。

“你,你……”

圆规的脸憋得通红,然而以他贫乏的语言词汇量,只能从嘴里吐出这么一个字来。

“我是兔子变化而成的人类。”少女深吸了口气,缓缓地揭露出了自己的秘密。

这个秘密她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今天,第一次告诉了眼前的男子。

只因为,他是她的同类——

虽然暂时还没有得到肯定,但是少女心中坚信着事实就是如此。

因为她的直觉告诉她,眼前的人和她是一个类型的。兔子的直觉一向都很准。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奇特的生物,他们的名字叫做“妖怪”。

“妖怪”并不是特指某一种生物,也不是一生来就能成为妖怪的,他们是由各种不同的生物,在吃下一种名为“化形果”的奇异植物后,慢慢地从动物形态变化成人类形态,如此便被称之为“妖怪”。

成为妖怪的方式有两种,此为第一种,吃果子的动物一般都是无意识的。

因为动物和人不一样,动物没有思想,只有遵循着本能来行动,饿了就会吃东西。

少女认为,眼前的男子就是这样的一种妖怪,是吃了化形果,无意识而成的妖怪。

因为他什么都不会,看起来一副傻乎乎的模样,连人类的话都不会说。

而且他那长长的手臂和耳朵,人类绝不可能长成这幅模样。

“我的名字叫做乔婉,你叫什么名字?”

这么说着,少女——乔婉一拍脑袋。

又忘了,这人可是连话都不会说呢,又哪会给自己取什么名字?

可哪成想,话音刚落,圆规突然间就开了口:“我,我,名字……圆规。”

乔婉一愣,紧接着便反应过来:“圆规?你说你的名字叫……叫‘圆规’?你原来是有自己的名字吗?你给自己取的?”

圆规歪了歪脑袋,又点了点头,刚才他是依然没有听懂这个雌性生物说的什么,只不过是听到了“名字”这个词,于是自然而然就把自己的名字报了出来,结合人类这个种族的声带发音,他的名字就是读“圆规”。

“是这样啊……”乔婉点了点头,却是黛眉一皱,又摇了摇头,“圆规,这名字太奇怪了,你应该是不懂人类世界的文化的吧?这么取名字是不对的……这样吧,我来给你新取一个名字吧!”

少女左思右想,冥思苦想,最后想到什么,拍板下来。

“有了,我给你取一个姓,为‘刘’,后单名一个‘备’,意为预备之意,然后再取一个字,为玄德,取自老子的《道德经》之语——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这句话的意思是……反正就这个意思,怎么样?”

她说着说着,似是很满意自己想出来的名字和说辞,嘴角的笑容得意洋洋。

这名字,可是她肚子里好不容易挤出来的墨水……虽然后面的意思都没解释清楚。

圆规盯着那女孩的脸,听着她啰啰嗦嗦,莫名其妙了半天,蓦地恍然大悟。

原来她是嫌自己原来的名字不好听,在给自己取新的名字——

那女孩生怕自己听不懂,还手脚比划了好久。

“刘……备,玄……德?”

圆规喃喃自语,嘴里重复着被强行新取的名字的发音。

说实在的,他觉得这名字还不如原来的名字,没那种“圆”的氛围。

爱圆星球的高等生物,名字中的意思一定要和“圆”相接近,这是这个种族的文化。

因为爱圆人坚信,宇宙中任何一个物品,其原本的形态都与圆有必然的联系。

宇宙的起源是从一个圆形的大光球爆炸开始的。

生物的诞生是从一个简单的细胞开始的,细胞的形状是圆形的。

还有宇宙中存在的各大天体,如同名字一样,恒星、行星都是一个个的圆。

另外,圆形这个形状具有一定的美感和对称感……

“怎么,你觉得这个名字不好?觉得我取得没有品味?”

这个时候,耳边传来了少女不满的声音。

圆规回过神来,只见面前的女孩,正一脸气鼓鼓地看着自己。

“不,不……”

圆规大概能明白少女的意思,他赶紧摇了摇头,用最简单的词汇来否认。

虽然对新名字不太满意,但他本能地觉得,这个时候不应该拂了这女孩的意。

是的,从刚才开始,他都没感觉到对方对自己有什么恶意,这个雌性生物或许是真的在为自己着想。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人家对自己友好,自己也应该对她表示相同的态度,不能还以恶意。

圆规坚信这也是宇宙中生存的法则。

也是他来这颗星球的重要因素。

“我跟你说,就算你觉得不好也得改!这是为了你好,否则你在人类社会活不下去!”

乔婉把眼一瞪,自作主张把这事儿定了下来。

“从今天开始,你的名字就叫刘备了!”

第六章 那个字不读“爱”,读“爰”!

不知不觉,在这座城市已是生活了半个月有余。

圆规——

不,现在应该称呼叫刘备了。

刘备在乔婉的指导监督下,也慢慢熟悉了这颗星球的一些基础文化。

比如说文字和语言,汉语的学习一刻都没有耽误。

乔婉说要在人类世界生存,不会说人类的话是不行的。

也因此,刘备这半个月来,可谓是生活得并不容易——

汉语的熟悉、对话和练习,实在是太难了。

不说语法什么的,光是一个词语的意思,就能分为好几种。

比如说有一次,乔婉出题考他,题目如下:

小明家里经营了一家客栈,偷税漏税被上头查出来了,为了逃避被关进大牢的责罚,于是小明跑到县令家里给他送红包,两人之间产生了一段对话。

县令:“你这是什么意思?”

小明:“没什么意思,意思意思。”

县令:“你这就不够意思了。”

小明:“小意思,小意思。”

县令:“你这人真有意思。”

小明:“其实也没有别的意思。”

县令:“既然没有别的意思,那你是什么意思?”

小明:“真没什么意思,就是想意思意思,没别的意思。”

县令:“那我就不好意思了。”

小明:“是我不好意思。”

题目:请解释上文中每个“意思”的意思。

刘备看到了这道考题,思索了良久,然后用生硬的汉语问了乔婉一个问题:“这个、这个小明和县令的,他、他们的是不是身体的有、有什么的地方的不舒服?”

乔婉:“……”

没办法,语言初学者就这样,这还是女孩教给他的办法。

遇到组织语言想说又说不通的时候,名词后面加个“的”字,比较容易把话说完整。

“你为什么这么问?”好不容易才理解了刘备的意思,乔婉便这么问他。

“我,我就是想知道……”刘备眨了眨眼睛,点点头又说道:“他们的,为什么的,不直接把话讲清楚?为什么要,要拐……拐弯抹角?不,不是身体的不舒服吗?”

中间那个成语,是他憋足了劲,过了老半天才吐出来的。

这应该算是他这半个月来最优秀的成果了。

而在听了刘备的的话后,乔婉似是楞了一下,半晌后才摇了摇头,却是叹了一声:“你不懂的,要想在这个世界生存,有的时候就不能把话说清楚,说一半留一半,余下的让对方自行体会,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祸从口出、沉默是金。”

“哦,哦……”刘备点了点头,似懂非懂。

这颗星球的文化有些复杂,可能一时半会儿消化不完,十年时间估计太短了。

“别说这个,这道题你想出答案了吗?”

“唔……我能交白卷的吗?”

“……”

“对了,我还想问个问题……”

“……说吧。”

“那客栈的上的字,是读‘爱’吗?是不是就是读爱爱客栈?”

“……不是!那个字读爰(yuan),爰爰客栈!有兔爰爰,这句话没听说过吗?!”

“呃,哦……我的感觉这两个字的太像了,很容易的读错,建议你的改一下,不然的会被人的误解。”

“……拜托你快点学会怎么说话吧。”

除了每天学习的时间,还有就是干杂役跑堂的事情。

关于杂役跑堂,这就比较简单了,通常他只需负责客栈里的整洁工作。

擦桌子、扫地、洗衣服、劈柴什么的,这些体力劳动,刘备看一遍就会了。

不过似乎是由于经常受到老板娘的“优待”——

每天晚上乔婉都会唤刘备上二楼,亲自教他一些说话写字、以及在人类世界生存所需要注意的事项,似乎就是这一点,令客栈里其他几个伙计眼红了,凭啥老板娘就对这小子“特殊照顾”呢?

“喂,新来的,帮我把这堆柴劈了!”李四瞪着眼说道。

“小子,别以为掌柜的照顾你你就了不起了!告诉你,你这样的小白脸我能打十个!别忘了你之前还是来店里骗吃骗喝的!”这是王二说的话。

“小伙子,给我把这条鱼洗一下。”就连后厨的大厨也看刘备不顺眼。

就这样,这些人不时地就来找刘备的茬,让他做一些分外的杂七杂八的事情。

看来在这个世界,通常雄性会为了追逐雌性动物,做出许多不道德的事情。

刘备感觉又对这个世界的文化多了一层了解。

不过好在,值得一提的是,刘备已经从乔婉那里得知了关于妖怪的信息,妖怪在这个世界上是极其稀有的存在,但即便数量仅仅只是人类总数万分之一,他们也被几乎所有人类恐惧和仇恨着,一方面是由于妖怪是由普通的动物所“化形”而成的,身上通常会带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另一方面则是遇到善良的妖怪还好,但要是邪恶的妖怪,后果便会不堪设想,轻者会破坏人类城镇的建筑,重者甚至会吃人。

所以,人类会自主地排斥所有进入人类社会的妖怪。

不分好坏,不分善良邪恶,一旦发现人类社会中存在着隐藏的妖怪,那么……

似乎就是因为人类的这一态度,乔婉就对刘备特别照顾。

都是妖怪,都处于一样的立场,如果她再不帮自己的同类,以后又有谁会去帮她呢?

在这样的人生观念下,乔婉对待刘备的态度,相对其他人就和善的多了。

哪怕他们才刚刚认识,刚刚相处了半个月,然而——

他们是同类。

同类之间,不能不互相帮助。

这也是乔婉当初把刘备招呼进客栈里的缘由,她把刘备误认成了妖怪。

妖怪在化形之后,通常会在人类身体某些部位留一些动物时候的特征,比如说乔婉就会在耳朵部位留两只毛茸茸的兔耳朵——当然这些形态特征是可以隐藏起来的,也只有化形了一段时间的妖怪才会这个一技巧,而由于刘备的手和耳朵特别长,超出了人类本身该有的极限,乍一看之下的确也很容易被当成妖怪。

也因此,伙计们一旦为难刘备,她就会出面将事情揽下,不让任何人伤害他——

虽然即使是真的和这几个人类打起来,刘备估摸着自己也不会输给他们。

人类之间的打架,无非就是拳和脚,只要控制好神经系统对肌肉的利用,对几个普通人类根本不需要上心,只要注意不要同时被四个人分别从四个角度围殴就行了。

当然,遇到那些修士就不一定了。

是的,这个世界,除了妖怪以外,人类也能掌握一些神奇的力量。

这种能量,他们称呼它为“灵气”,是由身体内所散发出来的生命能量。

不过和妖怪一样,通常一万个人之中,只有一个人能解锁这种力量,而这种幸运的人便会被称作“修士”,在人类社会拥有比其他人更高的待遇,这些修士也经常会被任命为社会的管理者,像是校尉、都督、刺史什么的,好一点的厉害点的能被封个大将军,用刘备的话来说,就是“高等生物以上的高等生物”。

这种神奇的生命能量,作为外来者的刘备,暂时还没有弄明白这种东西是什么。

坦白来说,刘备其实也不怎么相信人类会使用这种听起来不可思议的力量。

因为他在来这颗星球的时候曾经对人类,对自己寄生的这具身体进行过审视。

人类的身体太脆弱了,他们不可能用意念造物,不可能用意念移物,甚至没办法造出能量,他们只能用大脑的神经活动,发出一些微弱的不明显的电脉冲,来控制细胞的收缩和放松——

这是他之前下的结论。

而修士似乎在这个世界非常强力,显然这种力量又是真的。

于是,有一次,刘备实在忍不住了,便向乔婉问道:“掌柜的,灵气到底是什么东西?”

乔婉想了想,竖起了一根手指,问道:“你能看得见我手上缠绕的东西吗?”

刘备仔细地盯着她的手指看了好久,他确实能看到一点东西。

那是一丝丝白色的气流,绕着女孩的手指转动。

“这些白色的东西是什么?”刘备问道。

“你看得见却不知道?还是说你不会使用?”乔婉皱着眉头,似乎不太相信。

“我看得见却不知道,也不会使用。”刘备诚实地回答道。

“不会用最好,你最好还是不要学会,你只要在人类世界安心过日子就行了。”

乔婉甩下这句话,然后她之后再也没提过这件事。

但是刘备可不能就这么放过,他来这颗星球可不是真的过日子就行的。

他必须要充分接触这颗星球的文化,融入这个世界。

灵气这种东西,他一定会搞清楚到底是什么的。

第七章 妖怪不能沾上雨水,否则会变回原形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刘备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月有余了。

这天清晨,他按照往常惯例,做完了乔婉布置下来的早自习作业。

乔婉查阅一番后,点头说道:“我教给你的东西,基础的已经差不多了。”

“太好了!”刘备高兴万分。

这是不是就能说明,他在初步接触并学习这颗星球的文化方面,已经告一段落了呢?

他是不是可以出去见见世面了呢?

是的,刘备刚来这颗星球时,就像一团白纸一般,啥都不懂。

为了避免这样一个啥都不懂的人在外头惹出麻烦,也为了他的安全着想,怕他在外头被人当成妖怪遭遇什么祸端,这些天来,乔婉一直都把他关在客栈里,不允许他踏出大门一步,勒令他必须至少说话不结巴,还得至少会写五百个常用字,一笔一划准确率至少得达到九成五以上,才能把他放出门。

而刚才,他已经达到了乔婉的要求,甚至还超额完成了一倍,仅用半柱香时间。

至于准确率,竟无一错字,甚至字字颇有古风,让人误以为出自名家书法大师之手。

其学习能力让一旁观摩的乔婉咂舌。

毕竟这个时代没有拼音,学说话写字,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学,效率低下的很。

当然,对于刘备来说,学习这种“硬性”的东西,也没有什么难度。

他可以轻易将外界搜集到的信息储存到脑子里,必要时提取出来。

毕竟,他的本体在碳基生物之中,已经进化到了一定程度,就论生物等级来说,他是远远高于这颗星球的高智慧生物。

“咳……你先别高兴得太早。”乔婉用异样的眼神看了刘备一眼,强行压抑住心中的惊讶,装模作样咳嗽了一声,“你这只是刚学会说话,学会写几个字而已,要融入到人类社会,做到和人类文明无缝接触,还早得很呢!”

“可是……不是你说,学完这些后,我可以从这里出去的吗?”刘备疑惑地说道。

“……所以,今天我不是就要带你出门了吗?”乔婉瞪了他一眼,往外面看了看,长呼了口气,“看来今天是没下雨……收拾一下,去后门拉一辆板车,今天你跟我出去买肉,厨房里没有猪肉了。”

“为什么你出门的时候一定要不下雨?”刘备想了想,又问道。

说起来这位老板娘,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来,刘备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她做事雷厉风行,她不会顾忌旁人的目光,她更不会深居简出——

是的,她会经常出门买东西,这或许是她和其他人类女性最不一样的地方。

然而还是有点不一样。

她从来不会在下雨天时候出门。

她甚至不会让雨水沾到自己身上,她似乎很害怕雨水。

“因为我们这些吃了化形果的妖怪,身体中就会存在一些副作用。”乔婉想了想,也没有瞒着他,“我们不能沾到雨水,一沾到雨水就会变回本来的姿态,也就是动物的姿态,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其实只是一半的人类。”

同样,也只是一半的妖怪。

少女在心里补充道。

“是吗?真是神奇的种族啊!”听完老板娘的解释,刘备感叹道。

“在人类世界,我们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让人类发现我们的本来面目。”说着,乔婉露出了有些担忧的姿态,“听说由于近年来大旱的作用,妖怪出来活动的概率也变大了,但愿不会出什么事情……”

顿了顿,她突然间发现了一件事:“为什么你以前沾到雨水就没事?”

“哦,可能我体质比较特殊吧,或者说我其实不是妖怪。”刘备干脆直接说了实话。

“是吗……”乔婉盯着他,良久之后摇了摇头。

这家伙本性还可以,就是脑子傻,又在说胡话了。

他既然能看得到灵气,那他不是妖怪,谁是妖怪?

接下来两人也没说什么,收拾了一下,即刻便出了门,直奔猪肉摊。

王二李四蹲在门槛,颇有些羡慕地盯着两人的背影。

说实在的,他们老板娘是这一带有名的美女掌柜,月月都有媒人上门,踏破门槛。

然而,这新来的小子平平无奇,孜然一身又没钱没权,老板娘怎么就看上了他了呢?

简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这件事情,实在令两人百思不得其解。

当然,站在人类立场上的他们,或许永远都不会明白。

在出了客栈大门后,刘备深深地吸了口气,颇有些兴奋。

呼吸,是物质在碳基生物细胞内的氧化分解,为了给机体提供可利用的能量。

这颗星球上的空气,可远远比爱圆星球上的新鲜多了。

“阿备,等会儿买东西的时候,你跟着我的眼色行事,不该说的话不要多说。”

乔婉在前面走着,一边走一边对后面拉车的刘备告诫道。

刘备想了想,同意道:“好吧。”

两人推着车走着,边走边聊,基本都是乔婉在说,刘备在听。

对此,刘备一个月下来也习惯了,这个女孩子性格非常活泼,似乎特别喜欢说话。

就这么串了几个街道和巷子,最后两人来到了一个卖肉的摊子前。

肉摊后面坐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

这大汉长得倒是魁梧,身长八尺,豹头环眼,他赤裸着上身,露出了一身健壮的肌肉,全身上下充满了力量的感觉,不过他的心情似乎并不怎么好,有些无精打采的,正在案板上“啪踏啪踏”地剁着猪肉。

乔婉走到近前,脸上堆起笑容:“张大哥,我想买点猪肉。”

听闻摊子前有声响,知道是生意来了,那大汉微微抬起了眼,强自打起了精神,说道:“是乔掌柜啊,这次要买多少猪肉?”

嗯,乔婉经常来这里买肉,时间长了混了个脸熟,彼此间都有一定认识。

“老样子,瘦肉二十五斤,五花肉三十斤。”乔婉一边说着,一边从腰包里掏出了一串铜钱,“瘦肉一斤15文,五花肉一斤20文,加起来一共975文,给,这是一吊钱。”

一吊钱有多重?一枚铁钱大概重六克多,一吊钱就是一千枚铁钱,大约六千克重。

刘备在一旁看着,心中默默计算着这些钱的重量,忍不住开口说道:“你们平时就带这种类型的钱,用这种货币体制进行交易的吗?买东西不觉得麻烦吗?为什么不干脆用一些轻便的东西当做一般等价物呢?”

说这话的时候,他似乎忘了一个月前,还把草鞋当成“钱”的事情。

“咦,这位小兄弟,新面孔啊……”似乎才察觉到旁边站了一个人,那姓张的汉子瞥了他一眼,转头对乔婉说道,“这是你客栈新招收的伙计吗?说的话挺有趣的。”

“呃,呵呵,是啊,他的脑子有点傻……”

乔婉颇有些尴尬的笑了一下,转而狠狠瞪了刘备一眼。

“没事,年轻人嘛,有点想法是好的。”大汉呵呵笑了一声,“对了,这两天肉价有所变动,瘦肉一斤下调1文,五花肉上涨2文,还要麻烦老板娘重新算账了。”

“这样啊……”

乔婉点了点头,伸手向腰间摸了半天,然后神情一下子变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那个,我算筹忘记带了。”

“没关系,我来吧。”

张姓汉子摆了摆手,从案板下拿出了一堆算筹,开始算了起来。

“瘦肉一斤14文,要二十五斤,五花肉一斤22文,要三十斤……”

好像算起来挺麻烦的,那张姓汉子在那里哼哧哼哧了大半天,算得满头大汗。

就这样半柱香过去了,看上去依然没什么结果。

乔婉倒是很有耐心,静静地站在旁边等着,似乎这种事情在生活中是家常便饭一样。

只是,一旁的刘备却是等不下去了,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他买完猪肉后还想多出去走走呢。于是又等了一会儿,最后,他终于忍不住再一次开了口:“你不用算了,一共1010文,加上刚才那吊钱,还需要再多给10文。”

“……”

“……”

那张姓汉子马上就不算了,抬起了脑袋,看了看刘备,又看了看一旁尴尬的乔婉。

“咳咳,我这伙计脑子有点傻。”乔婉咳嗽了一声,暗地里狠狠踩了刘备一脚,“没关系,张大哥你继续算,不用理他。”

“我说的是真的,你们这种算数工具太落后了。”

刘备不乐意了,据理力争。

是的,他一不小心就忘了出门前乔婉交代给他的话。

真理是不能被埋没的,关于这一点,他认为一定得好好和这个人类说道说道。

第八章 爱圆人从不畏惧考试,学习使他们快乐

“……”

好吧,我就知道!

乔婉望着一脸认真的刘备,情不自禁捂脸。

和这家伙认识了也有一个多月了,他人倒也不错,干活卖力,学东西认真。

只是就是……他脑子好像有点死板,做事情特别不会变通,遇到自己认为错的事情,或者是需要辩解的事情,一定要站出来当面说个清楚,也不管在场的是谁,是熟悉的人也好不熟悉的人也罢,他都要叨磕几句。

他之前还说自己不是妖怪呢,他可能都不认为自己是妖怪。

当然,每个新生的妖怪都有这“病”,他们不懂怎么正确和他人相处。

但是……这家伙病的也太厉害了吧!这都一个月过去了,咋还像个愣头青似的呢!

都白教了都!

乔婉越想越气,忍不住从兜里掏出了一根胡萝卜,大口特口吃了起来——

那架势好像是把胡萝卜当成刘备来啃一般。

这也是这位兔子化形的女孩的习惯,不管是正餐还是点心,每顿都要有胡萝卜。

所以她每天都会带一两根胡萝卜出门,闲着没事就啃两下。

“你说……我们这种算数工具落后?”

画面转换到刘备和张姓汉子之间,只见那张姓汉子在听了刘备的话后,眉头皱得很紧,神情颇有些不满:“你这是什么意思?嫌弃我们猪……嫌弃我们卖猪肉的脏,嫌弃我们低贱做这种生意?”

刘备摇了摇头,很认真地说道:“不是,我是说,你用的这个工具来算数,不行。”

“怎么不行?”张姓汉子将手中的算筹往案板上一拍,一张脸板得死死的。

“首先,你这种工具太繁杂了。”刘备拿起了那被抛下的算筹,将它们一根根排开,“你看,从数量和携带型来说,这种工具需要至少两百枚作为一束。每次使用,百位数以下,少则动用几根,多则十几根;百位数以上,少则十几根根,多则几十根;千位数以上,少则几十根,多则百十根,而千位数,万位数,十万位数,百万位数以上……又该怎么计算?人的身上不可能携带那么多算筹。”

“其次,从计算方式来说,首先我得夸奖一下,你们发明出来了十进制,这是数学史最伟大的成就,但是十进制之后呢?四则运算,加减乘除就不再开发了吗?算数止步于此,费时费力,算一个倍数甚至需要漫长的时间。”

“再然后……”

刘备一张嘴巴拉巴拉说了半天。

而一旁的张姓汉子,还有吃胡萝卜的乔婉,早就惊了个呆。

说实在的,这家伙说的每个字他们都听得懂,都是常用字,小孩都知道。

只是……这混在了一起,怎么就跟听天书了一样呢?

两人张大了嘴巴,久久不能言语。

不过,唯一能听得出来的,就是这家伙一直在贬低他们的算数工具。

“哼!”

张姓汉子恶狠狠地夺过了刘备手里的签筹,将它们“啪塔”砸在了地上。

“既然你这么觉得我们这吃饭的玩意儿丢人,那我倒要考考你了!”

他气呼呼地看着面前这个无礼的小子,眼珠子都要瞪了出来。

完了,这下糟了!这傻蛋!

一旁的乔婉从眼前这糟糕的局面中反应过来,心中直叫苦不迭。

这年头可不是谁都能吃肉的,能养猪卖肉的一般都可以算得上是豪绅,是大户人家了。

而作为客栈的掌柜,乔婉自然是要经常和那些菜肉贩子打好交道,这样方便能以更便宜的价格进到原料,事实上这张姓汉子那瘦肉价格,已经是比其他人优惠了许多了,这还是她长期在他那里买肉的结果。

开个客栈,辛苦一个月才只能赚多少?

当然,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

这个城县里,只有这家卖猪肉!

要知道她这爰爰客栈,招牌菜可是回锅肉来着,得罪了这张姓汉子,以后到谁那里去买肉啊!你说这傻蛋,白痴……叫你别多嘴多舌的!

少女恶狠狠地瞪着刘备,心中把他诅咒了个千万遍。

“好的,你有什么就考什么吧!”

刘备好似没注意到乔婉的神色,一听说有人要考自己,反而还高兴不已。

他最喜欢别人考他了,学习是永无止境的,学习使他快乐,他从来不惧怕任何考验。

爱圆星球上的生物最喜欢学习了,知识能让他们拥有身为高等生物的自尊心。

“那你可听好了!”那张姓汉子冷哼了一声,略一思索了一阵,随即说道,“以我现在的生意,每天可以卖出八十斤的猪肉,其中瘦肉二十斤,五花肉三十五斤,肥肉二十五斤,瘦肉一斤15文,五花肉一斤20文,肥肉一斤10文,请问我每种肉分别能赚多少钱?我每天总共可以赚到多少钱?”

“五花肉不是涨价了吗?”刘备奇怪地问道。

张姓汉子把眼一瞪:“闭嘴,按我说的价格来算!我说肉什么价就是什么价!”

“你这是垄断,任意决定物价不利于市场的发展。”刘备好心提醒他道。

“闭嘴,哪来那么多话,我叫你算!”

张姓汉子急了,干脆把杀猪刀“咚”地往案板上一砸。

“喂!”

一旁的乔婉赶紧拽了拽刘备的袖子,给他使了个眼色。

言下之意——笨蛋,快给他道个歉,不然这事情就麻烦大了!

可惜刘备依然没察觉到女孩的意思,他现在完全沉迷在考试的氛围中,不能自拔。

在心中一番计算后,仅仅过了喝一口茶的时间,他便高兴地说道:“算出来了,你这个问题太简单了,瘦肉能赚300文,五花肉能赚700文,肥肉能赚250文,总共你一天可以赚到1250文!”

“……”

“……”

那张姓汉子本来还在气头上,听了这话后便是愣住了。

他眼神直愣愣地盯着眼前这个一脸自信的男子,半晌后才回过神来,半信半疑:“你说的可是真的?可不要随便弄个数字来消遣我!”

“千真万确!”刘备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只是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你们做生意的都是不计算利润的吗?据我所知,五花肉只位于猪的腹部一层,数量稀少,而猪身上的肥肉却是最多,你每天卖出三十五斤五花肉和二十五斤肥肉,这对一头猪身上的肉来说是绝对不可能分配均匀的……”

刘备还在自顾自地阐述疑问,然而一旁的张姓汉子,脸上的冷汗却是越来越多。

当然,他并不是在惊疑这爰爰客栈的伙计说的,关于猪肉分配的问题。

他是觉得惊讶——

这小子刚才说出来的数值完全正确!

这……他是怎么做到的?!

(PS:胡萝卜非东汉所产,由后朝西域传入中国,本书为架空向。)

第九章 爱圆人交流从来不会拐弯抹角

“你,你是怎么算出来的?”张姓汉子忍不住打断了刘备的话。

刘备看了他一眼,想了想,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这不是小学数学吗?四则运算。”

“小,小学数学?四则运算?”

张姓汉子皱了皱眉,好久才反应过来,大概这小子说的是算数。

“算数我懂,数学是什么?”他又问道,四则运算先不管,先挑着能听得懂的问。

“就是教育机构下所教授的一门学科,算数属于数学的一个分支,普及对象一般在幼儿期……就是孩童那个阶段的年龄。”刘备给他解释道,“四则运算,属于初级中的初级,我相信这么简单的算法,以全人类的智慧肯定已经有人发明了出来,但是你们却还在使用算筹这么落后的工具,我认为那是由于这个世界缺乏教育普及,门第之间有很大隔阂,导致知识掌握在了少数人的手里……”

“……”

“喂!”

一旁的乔婉实在忍不住了,拉过了还在喋喋不休的刘备,赶紧离开了猪肉摊。

“我说,你还说上瘾了是不是?”来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少女瞪了他一眼,小声教训他道,“我之前跟你怎么说的?有些事情就算你懂,你也不能说出来,必要时候要装装傻,这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规则!”

“可是,我只是有什么话说什么……”刘备的样子看上去有些无奈。

这真不能怪他,因为过去的他是没有声带的,爱圆星球的种族都没有声带。

那么平时他们是怎么交流的呢?脑电波互相传递信息,有什么传递什么,想说的话藏不了也掖不了,根本不可能憋着不说的,因为你在想这个东西的一刹那,对方已经将信息接受了过去。

所以,爱圆人从来不会装傻,更不会说谎话——

换句话来说,每个爱圆种族都有一颗透明的玻璃心,所有心中所想一目了然。

而且爱圆人交流信息从来不会像人类这般拐弯抹角,一个词的意思有好几个,他们每个脑电波都是直截了当的,这是最效率也是最严谨的做法,如果遇到同伴干蠢事,还会不留情地教训他。

而对方通常也不会觉得尴尬,因为只要教训得对,那就是能提高效率的。

爱圆人办事最注重效率,这样有利于节省时间,让他们能把更多精力放在研究课题上。

而在学会了这个世界的语言之后,刘备经常性地就会犯这个老毛病。

他的一张嘴总是管不住自己,实时地把心中想法全部抖露出来,批评对方指责对方。

这也是乔婉这个把月里不让他出门的缘由,她实在是怕这个伙计这张臭嘴……

“听着,虽然我不知道你刚才是怎么算出来的。”看着刘备那似乎是有些委屈的模样,乔婉也有些心软,语气稍稍放缓了一些,“怎么算出来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刚才那件事明显是做错了,你应该故意将数字算错,给对方一点面子,这样才能不得罪人,下次见面时也不会尴尬,懂吗?”

“……好吧,我明白了。”听着少女那坚持的口吻,刘备也只得点头道。

其实他不是很理解,因为人类这种做法非常拖效率。

本来只要5分钟可以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还要给对方一点面子呢?

……话说“面子”是什么东西?是一种可以食用的能量吗?

“好,现在你跟我来,我们去和他道个歉,记住,态度诚恳点。”

见刘备答应下来,少女也是松了口气,叮嘱一番后,把他拉回到了猪肉摊。

“咳咳,刚才我们家的伙计给您添麻烦了……阿备,还不快给人家道歉!”

乔婉咳嗽了一声,故意狠狠瞪了刘备一眼,示意他赶紧按照刚才所讲好的办。

“对不起。”刘备用诚恳的语气说道,“我不该嘲笑你们的文化,不该嘲笑你们的算数落后,虽然你不会使用更高等级的算数工具,但是这也是文明发展所必须经历的过程,生物都是从低等进化到高等……”

“……”

这小子,真是气死人了!

乔婉在一旁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刘备掐死。

她只能一边啃着胡萝卜,牙齿“嘎吱嘎吱”,一边用眼神威胁。

可惜这点丝毫没有什么卵用,这家伙的脑筋好像是木头做的。

他一张嘴说起来后,居然就又开起了话匣子,在那里“巴拉巴拉”说个不停。

内容大概就是“高等生物”啊、“低等生物”啊之类,完全让她听不懂的东西。

于是乔婉心中决定,等这个事情结束后,就给他找一个好一点的大夫,给他看看身上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说不定是在化形的时候磕坏了脑子。

不过,令人惊讶的是,在刘备这么折腾的这会儿功夫,那张姓汉子却是眼前一亮,好似听懂了他的话一般——

“你的意思是,就算是连猪,也能进……进化到比人类还要高等吗?”

他颇有些艰难地说出了“进化”这个词,目光看上去竟是有些莫名的希冀之色。

刘备想了想,回答道:“有这个可能性。”

他没说假,据说爱圆星球的种族,也是从最低等的草履虫开始进化的。

经过了亿万个宇宙纪年之后,草履虫不断升华,最后进化到了爱圆人的领域里。

任何一个碳基生物,都有往上升级的可能性。

而在听了刘备肯定的回答后,那张姓汉子脸色一阵变幻。

以刘备这段时间对人类的观察了解,他的脸上正在变换着一种名为“情绪”的感情。

其中包含着激动、喜悦、忧愁、痛心、自卑、颓废等等,各种不同的情绪,就像一条五颜六色的彩虹一般,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了这个汉子的脸上。

人类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

刘备心中这么想着,他越发对人类充满了兴趣——

毕竟,爱圆人的进化图谱上,没有“人类”这个支项。

爱圆人从来没当过人类,也没见过人类,人类的文化实在复杂万分。

就这么过了一会儿,只见这个大汉脸上的表情突然就不转了,定格在了“颓废”上。

他动了动嘴,似乎是想说些什么,不过最后还是“颓废”地挥了挥手:“你不要说什么好听的话来哄我了……你走吧,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

得,虽然不知道这张屠夫突然间是怎么回事,不过这生意看起来还是砸了。

乔婉已经放弃了,她现在是彻底对这自家伙计服气了。

果然,带这家伙出来就是个错误。

“那,那张老板,我们就先走了……”少女呵呵干笑了一声,狠狠一把拉过了一旁还想说点什么的刘备,三步并作两步离开了猪肉摊,那架势恨不得逃命似的。

好不容易离开了那条小街,来到了一个小巷子里,见周围没人,乔婉松开了刘备的手。

“现在你满意了?”少女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这是火山前的爆发,“你忘了之前我是怎么教你的?不该说的话不能多说!你都忘了?你这样子,还怎么能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你非得出门被人打死才甘心?”

她越说越激动,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

刘备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只是望着自家掌柜的表情,他又不说话了。

虽然他依旧不明白女孩为什么在生气,但此时此刻却也觉得心中有些不舒服,因为这个女孩似乎是在为自己着想,为了让身为“同类”的自己,安全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她从来都没有如此责骂过自己,这还是第一次。

“对不起,是我不好。”于是刘备情不自禁地、本能地道了个歉。

“你现在才知道错了?那当初干什么去了!你做事情不想想别人也要……”

乔婉的气显然还没消,她还想说些什么,只是这个时候,突然间感觉手心一暖——

左手蓦地被一只手给轻轻握住了,暖暖的,又有些凉凉的。

刘备,突然间握住了少女的手。

第十章 想有什么话就说什么话?那就当皇帝去吧!

“你,你干什么……”

被刘备握住了手,乔婉顿时有些慌了,脸色微红。

“快,快把我放开!”

“不要动,就一会儿。”

刘备开口了,他紧紧地握着少女的手,任凭她怎么挣扎都不放开。

“你,你想做什么,大庭广众之下的……”乔婉颇有些紧张,语无伦次。

在成为人类之后,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子握住了手。

“这是我们种族的文化,给人表示歉意的方式。”刘备露出了温和的笑容,他还记得这颗星球上的文化,“笑”能对对方表示善意。

“哦,是,是吗……”看着刘备的笑容,少女眨了眨眼,脑中有些眩晕。

于是就这么过去了一会儿,刘备看了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这才向她解释道:“当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后,为了博得对方的谅解,我们会触摸对方的身体,时间越久便越能体现出诚意。”

这话说得没错,时间对爱圆人是最宝贵的,越是高等的生物越在乎时间。

“……呃,原来如此,”

乔婉这才明白了,偷偷松了口气。有些庆幸,有些失望。

当然,她自然而然就把刘备那些话,当成了他“化形”前原身种族独有的习惯,虽然她到现在都不清楚刘备到底属于什么物种,但是这并不重要,因为此时此刻的他们已经是一样的了。

都是货真价实的人类。

于是,两人握着手,就这么又过了一会儿。

周围一片寂静,似乎只能听到两人的心跳声,“咚”,“咚”的。

乔婉偷偷看了一眼刘备的神色,小声地说道:“那个,好……好了吗?”

刘备想了一下,回答道:“差不多了,如果你介意的话,那我马上就松开。”

“呃,哦……其实再、再一会儿也没关系的。”少女脸色有些微红。

刘备摇头道:“不行,要是超过了十分钟,就说明我犯的错是那种罪大恶极的类型了。”

“十分钟?”少女眨了眨眼,这个时间单位她没听懂。

“就是一盏茶功夫的意思。”刘备给她解释,说着他便松开了手。

“哦……你懂的东西好像还不少嘛!”

乔婉偷偷用右手摸了摸左手,上面依稀还有被刘备触摸的温度。

而此时此刻,听他这么一说,这才又想起了之前刘备算数的事情——

刚才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会儿功夫想起,便是又一阵惊讶。

“你跟我说说,你那个四则运算是怎么回事?”少女的眼中透着兴奋和好奇的色彩,她眼巴巴地望着已经把自己手放开了的刘备,急急催促他道。

“哦,关于这个四则运算……”

刘备耐心地给她解释了一下这其中的奥秘。

四则运算,简单来说,就是加减乘除,其中乘法是加法的简便运算。

刚才刘备就是用了一个简单的乘法和加法,将那张姓汉子的的题目一一答对。

这并不是什么高等的学识,但凡是宇宙中有些许文化启蒙的星球,都懂得这一算数的技巧,一般是生物“幼儿期”就会的东西,所以刘备也没怎么藏着掖着,就这种低等级的学识就算被人类知晓了也无所谓,而且他们还不知道高等数学的概念,只相当于孩子拿到了玩具枪罢了。

“天哪!”

而在听完刘备的讲解后,乔婉回味一阵,也是惊呼一声:“原来在算数里,竟有这么神奇的事情!亏我以前还把算数当成简单的东西……话说这么方便的算数技巧,你怎么之前都不告诉我啊!亏我还把你当自己人!”

少女的语气颇有些埋怨。

这是当然的嘛,早告诉自己,那自己每天那么辛苦做啥!

是的,这里有件事情可能之前忘记说了,爰爰客栈是没有账房先生的。

这也是乔婉出门或是在客栈,都要随身带算筹的原因,这涿县少有学识之士,大多都是一些不认字的老百姓,还有一些土财主乡绅什么的,而那些肚子里稍微有些墨水的学子,也不会甘于来一家客栈当个小小账房先生。

所以爰爰客栈的账房先生,一直以来都是由乔婉这个老板娘担任的。

“你从来都没有问我关于这方面的事情啊!”刘备的神情颇有些无辜。

他心中有些罪恶感,对方貌似还把这个不起眼的知识当做宝了……人类文明还真是落后。

“你还敢说!不过幸好你也没到处说……”说到这里,乔婉悄悄看了看四周,见没有人在看这里,这才放下心来,继而对刘备教训道,“听好了,有个词叫做怀璧其罪,你这种算术技巧看起来简单,但放出去却能轰动整个人类世界!以后在外面要是有人问起来,你可千万不要随便说,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哦……好吧。”刘备眨了眨眼,点头道。

虽然还是不怎么明白少女讲的道理,但是她说的话应该是没错的。

或许这就是人类世界的文化吧,她至少是在为了自己好。

“今天那事就当一个教训吧!”揭过了买肉的事情,乔婉又语重心长地告诫道,“总之,以后你记住了,不该说的话千万别说,尤其是你知道而别人不知道的东西,这个最危险,明白了吗?”

“那什么时候,我能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去呢?”刘备想了想,又问道。

他怕以后不知道自己啥时候那坏习惯犯了,不小心又把一些不该说的说漏嘴了去。

“什么时候都不行!”乔婉狠狠瞪了他一眼,“除非你什么时候当上了皇帝,这天下谁也不敢动你为止!到时候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嘴和手在你身上,谁也管不着!”

“是不是也包括资源的分配利用?”刘备突然问道。

少女楞了一下,不过没多想,只是狠狠点头道:“没错!”

“哦……”刘备点点头,差不多明白了,心中暗暗把这件事记下。

恐怕连乔婉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今日无心的一席话,竟成了推动眼前这位男子——

推动这位名为“刘备”的男子,在一番南征北伐后,成为一代君王的的最大因素。

包括她以后所有的教育,都成为了推动这个男子前进的因素。

或许这也是她最后悔的事情。

第十一章 为什么男人不能和女人一起洗澡?

结果到头来,买猪肉的计划还是泡汤了。

听说那张屠夫特别喜欢喝酒,于是当乔婉狠下心来,准备拉几坛好酒给他赔罪的时候,那屠夫的肉摊却早已经收了,人也不见了踪影,估计是回家里去了,如此看来今天也是买不到猪肉了。

“唉,都得怪你。”

乔婉只能一边唉声叹气,一边埋怨刘备不会做人。

回到了客栈,忙了一天的功夫,此时也已经到了快宵禁的时候——

宵禁,是东汉朝以及前朝人类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老百姓在约莫子时,也就是晚上11点到1点的时候,就要关闭门户不允许外出,如果擅自外出那就是“犯夜”,犯夜者是破坏社会安定,会受到重罚。

在指挥完伙计们做好客栈打烊的工作之后,乔婉对王二吩咐道:“去把柴房剩下的一些柴火劈了,然后给我烧几壶热水。”

“哦,好的,掌柜的。”王二连连答应。

“老样子,烧好热水后,把水壶放在我房间外。”交代完这些后,乔婉便上了楼。

让伙计准备热水干什么?自然是给自己洗澡用的,这一天跑下来,可算是把她累坏了,得好好洗洗。

这也是乔婉一直以来的习惯,在化形之后,她渐渐熟悉了人类社会的习俗,也会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一般,每天都要洗个热水澡,洗去身上一天下来的汗水。当然,如果有条件的话还会浴桶里放上一些牛奶,或者说是胡萝卜什么的,据这位兔子少女亲测,在皮肤上贴胡萝卜碎片有助于美容养颜。

不过,在掌柜的刚一转身,王二脸色就变了。

“喂,新来的!”

他唤过了一旁还在扫地的刘备:“你去把后院的柴火劈了,给掌柜的烧几壶热水。”

“可是……掌柜的不是叫你去帮她烧热水的吗?”刘备放下了手中的笤帚,说道。

王二把眼一瞪:“少废话,没看我正忙着吗?我叫你去你就去,晚了掌柜的怪罪下来,大家都没好果子吃!”

“哦……好吧。”

刘备想了想,点了点头。

这是家常便饭了,这段时间下来,这个叫王二的人类一直在刁难他。

而刘备也习惯了,不止是王二,这个客栈另外几个人类也是,作为雄性生物群体,他们似乎是在嫉妒他和老板娘的关系,这个很容易看出来。

不过跟这些人类纠缠没有什么意义,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有这个闲工夫还不如好好去把柴火劈了,然后把剩下的时间用来学习这个世界的文化——

每天晚上他都得做乔婉交给他的功课,现在也还有好多汉字不认识呢!

于是接下来,刘备就往后院去劈柴烧水,说到这个烧水,他觉得这颗星球在日用方面真的也非常落后,到现在连最基本的电力都没有发明,还在用最原始的方法,劈了柴火用炉灶烧水。

这么做不仅有一定安全隐患,容易发生火灾,对环境造成污染。

更严重的,还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对人类健康有极大危害。

刘备认为应该和掌柜的好好说说这件事。

“好了没有?”过了不久,二楼传来了乔婉催促的声音。

刘备赶紧拎上两壶刚烧好的水,步入二楼,将水壶放在门口。

乔婉听见了门口的声响,便是打开门来。

她瞅见了地上的水壶和旁边的刘备,似乎明白了什么。

“他们又欺负你了?”少女黛眉紧蹙,神情颇有些不满。

刘备笑了笑:“没什么,都是一些小事,不值一提。”

“你呀,人倒是不错,就是脑子傻。”乔婉摇了摇头,“这样吧,这事儿我等会儿去和他们说道说道,你先出去,我要沐浴……哦,就是洗澡。”

见刘备一脸疑惑的模样,她赶紧后面又补上了一句——

毕竟人类的语言里,不仅同一个词有几个意思,也有几个词同一个意思的情况。

说完,她便不由分说将刘备赶了出去,准备接下来好好享受自己的沐浴时光。

按照往常一样,少女将水壶里的水倒进了闺房里的木桶,兑了一些冷水和胡萝卜碎片进去,然后试了试水的温度,觉得可以了,便脱下了身上的衣服,在水气朦胧的房间里,露出了白皙的肌肤和姣好的身材。

“呼!真舒服!”

如同鲤鱼入水一般,少女光着身子跃进了木桶,畅快地呻·吟了一声。

人类洗澡就是比动物舒服,天天都能用到烧好的热水,还能偶尔洗一下胡萝卜浴。

女孩一边用手撩着水中的胡萝卜,时不时将胡萝卜像玩具一样打散开来,一边回想起过去当兔子的那阵子,那个时候想洗个澡只能用到凉飕飕的泉水,洗完后还得把毛抖干净,不然跑不快,容易被狼和狐狸追上。

所以说当人类真好,至少不用每天提心吊胆被天敌追杀。

少女心中感叹,雾霭之中一双兔耳朵从她头上显现出来,一跳一跳的煞是可爱。

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敢将兔子的特征显现出来,让这双耳朵出来透透气。

如果姐姐现在也能在这里就好了,大家可以一起洗热水澡……

“掌柜的,我进来了。”

正在乔婉思绪万千之时,门外突然间传来了一个声音。

紧接着,在她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只见门突然间就被打开,从外面进来一个身影。

那标志性的样貌,长手长耳……是刘备,他没有预兆地就走了进来。

“呀啊啊啊!”

乔婉眨了眨眼,半天才回过神来,惊叫了一声,吓得赶紧将上半个身子沉浸在水里,对这个不速而来的家伙怒目道:“你,你进来干什么!不知道我在洗澡吗!”

“知道啊!”刘备随手关上了门,然后认真地说道,“我就是想来和你一起洗澡的。”

“……啊?”乔婉竖起了那双灵敏的兔耳朵,一瞬间以为它坏掉了。

“你说……你要和我一起洗澡?!”

好不容易才反应过来,少女顿时脸色变得微红——

那是羞怒的,她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对,我要和你一起洗澡,我认为肢体间的相互接触,有助于更好的交流和交往。”

刘备非常自信地说道,因为宇宙中很多种族都有这样的文化。

而人类既然分为男女两性,需要用交尾的方式繁殖,那就更应该在交往的时候用肢体相互接触,这样也有利于双方的了解和深入,很符合人类社会学的观念,而现在他要和自家掌柜的一起洗澡,她应该高兴并欣然接受才是。

刘备心中及其肯定地这么猜测着。

不过很可惜,事态貌似并没有像他所想的那样发展。

“……符合你个大头鬼!”

听完刘备的叙述,乔婉咬牙切齿,恨不得把这个家伙打死。

你说,她怎么就招了这么个傻笨蛋进客栈来?这已经不是不会做人了,这是纯粹脑子有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男女方面的事情,这应该是常识中的常识吧?难道就因为她没教过,这家伙就不懂了吗?

“有什么问题吗?”刘备愕然,看掌柜的表情,她似乎很不高兴的模样。

“听着!男人是不能和女人一起洗澡的!”

看着这家伙一脸不明白的样子,少女深深吸了口气,努力平复了一下心中的情绪。

“尤其是未出阁的女子,男人不仅不能和她一起洗澡,更不能随便看她的裸·体!”

她几乎是一字一句和刘备说着,说到后面的时候,下意识又想起了刘备白天的行动,便是脸色一红,后面又补充了几句:“还有,不要随便去摸人家女孩子的身体,人类世界有各种规矩,这样她们会嫁不出去的!”

对,必须要和这个家伙讲清楚了,免得他以后一个不小心,出去祸害别的女孩子!

第十二章 深夜谈话——我要当皇帝!

于是,刘备很没有意外地被赶了出来。

“这傻小子,脑袋不知道抽什么病,非要在掌柜的洗澡的时候闯进去。”

“呵呵,我看他马上就要卷铺盖滚蛋了。”

楼下两个伙计如同看戏一般,用嘲笑的眼神看着他。

刘备没有理会他们,他的脑子里还在回想着刚才掌柜的说过的话。

这个世界,貌似男女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简单……可能人类的文化不能再按宇宙间那种常态形势去分析了,人类有自己的一番套路,需要他自己去摸索。

过了一会儿,二楼的门打开了,乔婉穿着整齐,面无表情地将刘备拉了进去。

二楼一共有八个房间,其中六个客房是住客人的,一间是乔婉自己住的,还有一间是闲置客厅,用来算算账、处理一下杂务、接待一下重要客人什么的,也是平日里乔婉教刘备学习的地方。

乔婉将刘备拉进了那间客厅。

待双方坐定,看着这位一脸呆板的新伙计,少女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揉了揉脑袋上的太阳穴,用异常无奈而且头疼的语气说道:“我拜托你,不要再给我搞事了,你开点窍好不好?”

刘备想了想,说道:“好吧,我会好好学习这个世界的文化的。”

“唉,真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妖怪,这么多事……”乔婉摇了摇头。

这家伙这段时间可算是把她折腾够呛了,今天还差点捅了大篓子,这要是换个姑娘,估计他早就被送进官府,以夜闯民宅和调戏良家妇女的罪名被关进大牢了。

看来以后还是得看着他点,免得他在外面做出什么糟糕的事情。

心中一番计量,乔婉缓了口气,想了想又问道:“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不会真的是来和我一起洗澡的吧?”如果真是这样,她决定再把这家伙关个十天八月,等他彻底学会了怎么在人类世界生存,再放他出去。

“对,我还有事情要跟你说。”

幸好刘备还是没让她失望,他点了点头,心中组织了一下人类的语言,然后开口道。

“你有没有想过……开连锁店的打算?”

“……连锁店?那是什么?”乔婉眨了眨眼,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新名词。

“连锁店,就是把一家店面品牌化,分散成众多小规模的经营同类商品的店面……”

刘备耐心地给乔婉解释连锁店的概念,宇宙中有不少星球都搞过连锁店的事情,甚至有些高级星球上的生物,还会跨星球连锁,跨星系连锁,“连锁”并不是个少见的词汇,商业活动中经常会遇到。

“要成立连锁店,就必须要有自己的商标和专有技术……”

刘备噼里啪啦说了一通,各种鲜有的名词把可怜的乔婉晕得团团转。

“停停停!你给我说慢点,说清楚点!”乔婉揉了揉自己快要发麻的耳朵,用古怪的眼神看着刘备,“话说你哪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什么十进制,什么四则运算,现在还再来个什么连锁店……”

“这个不是常识吗?”刘备反而觉得有些奇怪。

难道这个世界连这方面的知识都没有涉及到?

那就不是落后了,那是在糟蹋星球资源。

“……常识?你说这是常识?”然而乔婉只觉得三观在崩塌。

她突然觉得,她有些看不懂刘备,看不懂这个家伙了。

这个家伙虽然在做人方面一塌糊涂,但是他好像又掌握了不少她不知道的东西。

不,应该说是人类和妖怪们都不知道的东西,他在某些学识方面,似乎拥有无数神秘。

“我认为你应该开个连锁店,如果你想把客栈发扬光大的话。”刘备看着眼前这位眨巴眨巴着眼,一脸莫名色彩的少女,认真地说道,“无论是什么生物,都应该有上进心,不能总是停滞不前,这样不利于进化的道路。”

“呃,哦……”

乔婉听不懂什么是“进化”,这个词白天也从刘备嘴里出现过。

不过她听懂了“上进心”这个词,于是她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再给我解释一下什么是连锁店吧,我看看可不可行。”

“好。”刘备点点头。

接下来,他又给少女细心解释了一下这方面的概念。

“你这主意不错啊!”

好不容易才听懂了刘备的意思,乔婉眼前一亮,兴奋地拍了拍大腿。

不过紧接着,她皱了皱眉,却又马上摇了摇头:“你这种想法听上去是不错,但眼下根本不可能实现,还是放弃吧。”

刘备奇怪地问道:“为什么?”

“你忘了眼下人类世界的情况了吗?”乔婉看了他一眼。

“……也对。”

刘备这才想起,由于天灾和各种人祸,导致了目前这颗星球的人均生产力非常低下。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句话是宇宙中永恒不变的真理,就眼下的情况来看,这颗星球上似乎大部分人连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而饿肚子的这些人却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他们口袋里没钱,自然是不会来下馆子的。

除非能扩大老百姓的粮食产出,让饿肚子的人成为“小部分”,但是这需要改革——

更需要知识,因为在人类世界貌似连白面都是奢侈物,这是由于他们没有先进的技术,可以提高大米的产出量……他们貌似不懂最基本的粮食杂·交技巧,除非有一个领导人能带领他们。

“那得我当上皇帝,才有这个可能性啊。”刘备不禁自言自语道。

“……啥?”乔婉一瞬间又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你,你刚才说啥?再说一遍?”

“我说我要当皇帝。”刘备一字一句,认真地说道。

“……你疯了?”

乔婉抽了抽嘴角,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

“你知道皇帝这个词,在人类世界意味着什么吗?”

“皇帝,是人类世界的统治者……所以我要当皇帝。”刘备点点头,回答道。

“……”乔婉顿时不说话了,看神经病的眼神升级成了看精神病。

因为她以为刘备的脑子又出问题了,他的脑子一直都有问题。

“这是你白天说的,只有当了皇帝,才能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刘备又说道,“而人类文明实在太过落后,只有我当了皇帝,才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然后你的连锁店才能开。”

原来是这样……我当时嘴真贱。

少女总算明白了,情不自禁地懊恼。

说真的,对于刘备的心意,她还是非常感动的。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个人,在知道她是妖怪的前提下,还会如此关心她。

哪怕是同类之间的妖怪,因为沾染上人类的思想和习俗,也会偶尔心生间隙,但是刘备没有,他的内心很单纯,单纯地就像一张白纸——这是这段时间来,刘备的表现带给少女的印象。

“阿备,谢谢你。”乔婉深吸了口气,用温柔的语调说道。

不过紧接着,她马上又换了一张脸,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听着,这件事情你以后不要再提!不管你以前是什么妖怪,你来自哪里,这都不重要,你只要记住,你现在只是一个弱小的人类,你的首要目标是在人类世界活下去,所以……以后不准再提当皇帝的事情,听清楚了吗?”

“为什么?”刘备有些不明白。

“没为什么,不行就是不行!”少女用强硬的口气说道。

“……”刘备默然。

不想当皇帝?那是不可能的。

他刚才说过,生物要想往更高等级进化,必须要有上进心。

如果没有当皇帝的心,那他就不配成为爱圆星球的高等生物。

所有爱圆人都将以他为耻辱。

不过,这些心里话刘备并没有说出来,他强行压住了自己以往脱口而出的坏习惯。

因为当皇帝的事情,还关系着他来这颗星球的目的。

更重要的是,这个女孩都这么说了……他认为,至少这个时候不能拂了她的意。

“对了,最近王二他们一直在欺负你吧?”

见刘备一直都不说话,乔婉放缓了语气,也干脆适时地转移了话题。

“等下这个事情我去跟他们说一下,你可以放心,以后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

“哦……没关系,这件事情不用麻烦也行。”刘备摇头道。

乔婉皱了皱眉:“难道你都不觉得可恶吗?他们什么活都让你干。”

“和这些人类纠缠是浪费时间。”刘备说道,“他们只是一些底层的老百姓,与其把精力花在他们身上,不如暂时顺应他们的意思,然后把时间放在更重要的东西上面,这样或许得到的回报会更多,这是最基本的时间交换法则。”

“呃……”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不知为什么,看着刘备认真的神色,乔婉突然间从脑海里冒出这句话来。

这样类似的话语,至今为止她在人类世界貌似只听一个人说过,他的名字叫做周瑜。

或许……难不成这家伙还真是干大事的人?

少女这么想道。

她自己都觉得荒诞。

第十三章 “诚实”貌似在这个世界并不吃香

目标刘备是暂时立下了。

不过,要想当皇帝,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这段时间下来,刘备差不多了解了人类世界的管理制度情况。

这个世界是非常老套的封建君主专制,皇帝掌握着最高政权以及庞大的军事武装,手底下更是有无数的能人异士,“修士集团”占领了大多数文武百官的位置,这是中央的情况,还有各地方的郡县诸侯,每个人也拥有各自的私人武装,豪强士族最差的都有几千几万的人马。

要想当皇帝,必须要拥有自己的武装军队,否则没办法和这些中上层人类叫板。

这是刘备分析出来的情报,宇宙中大部分星球打仗都是这样的,拳头大的才是真理。

所以,刘备认为现阶段他应该做的,就是先积累资本,找到时机后一举突进,首先在人类世界割占一片土地,然后发展经济基础,再积累资本,再割占土地,不断循环,最后一点点蚕食掉人类世界的所有土地。

到时候,他的目标就能实现,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皇帝。

再接着改革制度、平定星球内战、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完成来这颗星球的目的……

“喂,你不好好拉车,在想什么呢?”

耳边传来了乔婉不满的声音,打断了刘备的思路。

哦,忘记说了,当皇帝可是一个远大的目标,此时此刻正是烈日炎炎,天气晴朗之时,他正在涿县城外的官道上,和身边的少女一起拉着小车,正要前往县外一个叫涿村的村子,去买接下来几日必须要的猪肉。

那张屠夫自从那件事之后,不知怎么的,就彻底没了影,怎么着都找不到他。

没办法,爰爰客栈就指望一道招牌菜回锅肉活着,他们只能不远万里跑县外城的村子里去买猪,这件事可让乔婉一阵埋怨。

不过说是拉车,实际上也就是他一个人拉而已,那女孩坐在车上,手里拿着一本书。

这可是稀奇的事情,他可从来没见过这个女孩看过书来着。

“你手里拿的什么书?你居然也会看书?”刘备好奇地问道。

“……喂,你什么意思?”乔婉顿时有些脸红,怒道,“本掌柜偶尔也会学点人类知识的好不?你当谁都跟你一样,什么都不会,看书识字都得我来教你!”

“可是这本书……看起来好像不太像‘书’的样子。”

刘备瞅了那书一眼,有些疑惑。

人类世界的书,大多数都是“之乎者也”,非常难以看懂。

但是女孩手里的那本书貌似不一样,它非常薄,而且好像是手抄的。

出于好奇,刘备从乔婉手里把那书拿了过来。

随意翻至一页,只见上面写着以下几行字:

映照潮汐的起伏,以免迷失战场的道路。

这些潮水中,沉默着被遗忘的名字,他们溺死于自作多情的泡沫。

然而,点亮的心,不会轻易熄灭。

所有的空洞和孤独,都能依靠温暖的烛光填补。

毕竟——破碎的奇迹好过没有,苦恼的希望胜于迷惘。

“这是什么东西?小学生写的作文?”

虽然看不懂上面写的什么,但刘备感觉被某股莫名的文艺气息糊了一脸。

“……这是我姐写的随笔,你不要侮辱她。”

乔婉皱了皱眉,虽然没怎么听懂“小学生”是啥意思,但莫名感觉不是什么很好的词。

顿了顿,她又对刘备说道:“我和我姐是双胞胎,同时被母亲生下,生下我们后母亲就死了,我们姐妹俩一直相依为命。后来一次偶然我们找到了传闻中的化形果,吃下后同时变化成了人类,之后我们给自己分别取了个名字,我叫乔婉,她叫乔莫言。可惜很久之前在一次乌丸胡人来犯、人类内战之中,我就和她走散了,这本书是她唯一留给我的东西,她可和我不一样,她饱读诗书,肚子里有文化的很。”

“哦,原来如此。”刘备给她姐下了定义,文艺少女一枚。

连名字都取得这么清新脱俗,一点都不符合人类女性偏向柔婉的风格。

“那你想你姐吗?”刘备又问道。

“想,怎么不想!她可是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啊!”乔婉颇有些激动地说道,“你不知道,就我最爱吃的胡萝卜,这东西在人类世界不算什么,可在动物世界那可是奢侈品!我和我姐在没化形的那阵子常常挨饿,大多只能吃到一些野草,就算运气好能找到根胡萝卜,那都是一人……一只兔子一半!”

“那你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说不定以后的什么时候,我就能找到你姐了呢?”

刘备看着她,然后将手里的书还给了她——

这是亲近之人所亲近之人的书,看起来挺贵重的。

乔婉接过了书,平缓了一下心情,摇了摇头:“这不是担心你嘴巴没管住到处说吗?所以以前有些事情就瞒着没告诉你,好在这段时间下来,我发现你虽然傻是傻了点,不过本性还是不坏的,就把我的事情都告诉你喽!”

“哦……”

听了这话,刘备想了想,然后直了直身子,停了下来。

他转过了脑袋,眼睛直视着乔婉:“其实我是从外太空来的宇宙人,来这里是为了执行一项秘密任务,这个任务只有十年的期限,当这颗星球绕太阳转了十圈后,有可能将会遭遇灭顶之灾。”

“……”

乔婉盯着刘备看了一会儿。

然后她伸手摸了摸刘备的额头:“你是不是最近干活太累了,生病了在说胡话?”

“没有,我说的都是实话。”刘备非常认真地说道,“你不相信吗?”

“相信你个大头鬼!胡说八道,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乔婉瞪了他一眼,“我说你有这胡思乱想的功夫,你还不如正正经经干活,争取把咱这爰爰客栈发扬光大,到时候也好成家立业……”

说到这里,少女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突然一红,突然间就不说话了。

可惜刘备没注意到这点,他还在据理力争:“我说的都是真的,我是外星人。”

“再发神经,我就把你开除了!”少女瞪了瞪他,吓唬他。

“……好吧。”

刘备只好点了点头,闭口不言。

这个世界貌似很奇怪,说实话都没人信。

人心隔肚皮,“诚实”好像在这里并不吃香。

第十四章 听好了,世界是圆的,不是方的!

走了大概两炷香的功夫,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村庄。

相对比至少城市的涿县城而言,这个古老的村子看上去就异常破败了。

茅草所制的农村小屋排了一列列,许多屋顶好像一面面筛,到处都能看得到天窗,有些是除了椽子之外,甚至还看不见屋盖,其间有几枝横档,仿佛骨架上的肋骨一般,简直是衰朽到了无法想象。

看来这个世界的底层人类,生活的确不怎么样。

这样的房子,住久了霉菌必然会侵入体内,人类的平均寿命也会大大缩减。

不过,眼前的事实似乎还不止如此,走在村子那坑坑洼洼的道路上,原本应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家居社,家家户户却都紧闭着门,好似没有人烟一般,是个死村。情况比想象中的还要糟糕。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乔婉皱着眉,环顾四周。

以前张屠夫那里断货的时候,她也是和伙计外出来买猪肉的。

虽然跑得远一点累一点,不过外村也有外村的好处,价格比城市里的便宜。

怎么一段时间没来,这里就变成这样了?

“总之,我们先去村长家,和外村人的买卖,都要和村长商量的。”

乔婉拉过了刘备的手,拉着小车,顺着道路往村子的东南方向走去。

刘备在村子里走着,好奇地东望望西望望,只见每家每户虽是破败,却无一例外在门口都用白土书写了一副字帖,上书两个大字:甲子。

“这是什么习俗吗?为什么要写这个?”

刘备指着门口的那些“甲子”,奇怪地向乔婉问道。

“这个不是习俗,是大贤良师的教义,说是可以让收成变好。”乔婉给他解释道,“话说一段时间没来,这里的虫子怎么一下子这么多了?”她“啪”地一声拍掉了一个跳到右手上的跳蚤。

“大贤良师是什么?为什么在门口贴上这两个字就能让收成变好?”刘备越发奇怪了。

“大贤良师就是天公下凡,是老百姓们的救星。”乔婉正色道,“大贤良师说过,近些年来收成不好,那是因为天神发怒了,而今年是甲子年(鼠年),只要在门口贴上甲子二字,收成就会变好。”

“……天神?”

刘备皱了皱眉,天神又是什么?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难道说,这颗星球上还存在着……比人类和妖怪更高一级的生物?

遇到不明白的事情要问。

于是刘备问道:“天神是什么东西?是不是很厉害?”

“……嘘!你怎么说话的呢?”哪知这话一下子把乔婉吓住了,她赶紧伸手捂住了刘备的嘴巴,四下张望了一下,随后用数落的口吻对他说道,“跟你说,天神不是东西……呸!我是说天神可不是我们能接触到的,他们掌管着人类和妖怪们的生死,还有每年庄稼地里的收成,只要天神一个发怒,给我们来一个连年大旱……”

“等等,大旱不是自然灾害吗?”刘备越听越糊涂了,“据我的观察,大旱应该是这颗星球某些地区淡水总量少,导致了降水量也跟着减少,是一种不足以满足人的生存和经济发展的气候现象,是自然诞生的,非人为所致,你说的天神的意思,我怎么听着有点像是某种高级生命体一手造成……”

“得,你能说人话吗?”乔婉打断了刘备的话,没好气白了他一眼。

“我的意思是,除了人类和妖怪,这个世界是否还存在着更高级的物种?”刘备问道。

“这个……”

乔婉语塞了,她想了想,回答道,“应该有吧,据说天神都是住在天宫的。”

“天宫?什么地方,你去过吗?”刘备又问道。

“天宫当然是在天上的啊!我哪去过!”乔婉瞪了他一眼。

“天上?”

刘备下意识抬头,看了看天空。

晴朗的日空中,万里无云,偶尔有几只小鸟飞过。

于是刘备果断摇了摇头:“不可能,我来这颗星球之前观察过,从星际空间下来就是大气层,而大气层中,中间到散逸层这段距离,我没有发现任何有生物活动的迹象,只有空气在不断垂直流动,你说的天宫根本不存在。”

“怎么不存在?”

虽然依然没听懂刘备嘴里那些词汇,但最后一句话乔婉还是听懂了。

长久以来接受的教育,让她情不自禁反驳道:“这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天就像盖子一样盖在地面上,而天神就住在这个盖子上面!要是把天神惹怒了了,他们就会把我们赶到大地的尽头,让我们掉下万丈悬崖!”

“……”

刘备不说话了,仔细盯着少女看了一阵。

这个女孩看起来非常不服气,一双大眼睛瞪得鼓鼓的。

这下他明白了,估计是这颗星球的生物没有出过太空,所以会产生各种幻想。

幻想捏造了各种各样的传闻,然后传得久了,人类就把它们当成了真理。

“听着,你这是……这是‘迷信’!”

刘备心里捣鼓了一阵,最后创造了一个词来形容少女的行为。

迷信,迷惘地相信着某种从没见过的事物,又找不出任何证据来支持。

这是刘备给这个刚创造出来的词下的定义。

“没有实际的猜想,对文明的进步没有任何意义。”刘备继续对乔婉说道,“你说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在世界的尽头是万丈悬崖,那我问你,你有亲眼去过世界的尽头吗?你知道世界的尽头是什么样子的吗?”

“这……”乔婉瞬间语塞,她原本还不太服气,这下倒被问住了。

为什么不服气?

她不甘心在知识方面输给一个才化形不久的新妖怪。

这面子上多挂不住啊!虽然她本身肚子里的墨水就不怎么多。

“你说这话很了不起,那你去过吗?”她涨红了脸。

“我没去过。”刘备摇摇头,诚实地回答道。

“那你凭什么就说我是没有实际的猜想?我这些都是从书上看来的!”

这下乔婉找到了理由,顿时昂起脑袋,好像找到了真理。

书上说的肯定是对的,她这么想道。

“你怎么就能肯定,你看的书上说的就是对的?”只可惜,刘备马上就摇摇头,认真地说道,“在文化没有一个效率的传播途径时,文化就有可能传递出虚假信息,我虽然没有去过世界的尽头,但是我也不用去!”

“为什么?难道你知道?你肯定?”乔婉紧皱眉头。

“当然,因为……这颗星球是圆的,世界根本就没有尽头,也没有万丈悬崖!”

刘备非常自信,因为他是宇宙人,是爱圆星球的高等生物。

既然是高等生物,那就绝对不能“迷信”!

第十五章 瘟疫之村

“行了,行了,我说不过你……”乔婉撇了撇嘴。

说真的,不管这天上到底有没有天神,她其实都无所谓的,反正和她没关系。

只不过阿备这人脑袋比较死,一直和他争辩的话只会是浪费时间,他会用一大堆你没听过的名词来试着打败你,到时候很容易就把自己带沟里去——这是这段时间来,和刘备相处之后少女总结下来的经验。

所以,最稳妥的做法就是不要在他开口的时候和他纠缠。

“天上是没有天神的,以后不要迷信……”刘备还在劝少女迷途归岸。

乔婉挥了挥手,直接打断了他的话:“别说那么多有的没的了,你不是最看重时间吗?我们快去找村长把猪买了,然后回去把你剩下的功课都做了。”

“哦……好吧。”刘备想了想,点点头,也没再多说。

于是两人加快了脚步,前往村长的家中。

说是一个破败的村子,这也有个几百口人,路程也不短。

大概走了一盏茶的功夫,才姗姗走到了一个看起来比较好的房子前。

总归还是村长的家,这房子的造料看起来就比村里的其他屋子要好,房子周身是用灰色的木头所制,既没有天窗也不盖茅草,远远望过去里面还有个大院子,依稀能听到有嘈杂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

“我还以为这个村子没活人了呢!”

乔婉松了口气,就和刘备推着小车,来到了院子门口。

能看到大院的中央有些许号村民,大家围成了一圈,眼睛紧紧盯着院子中央。

“举步朝金阙,飞身谒玉京。天外琳琅响,齐举步虚声!”

有这样的声音从院子中央传来。

刘备和乔婉放下小车,探着脑袋往人群中看去。

只见院子中央摆了一个香案坛子,一个身穿黄衣的道士,正闭着双眼口中念念有词。

“起!”

突然间,道士张开双眼,眼神一凝,口中大喝一声。

紧接着,他猛地挥起了手中的桃木剑,往那香案上狠狠一拍。

“轰!”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香案上放着两张黄纸,那黄纸竟然无火自燃了。

“他在干什么?跳大神吗?”

刘备的眼力非常尖,在那火恰恰燃起之时,他能看到有一丝白色的气流从那道士的右手发出,顺着手中的那柄桃木剑上划过,最后变成了一道细长的黄色火焰,将那黄纸点燃,非常神奇的一件事。

这股气流非常熟悉,他似乎以前在掌柜的那里见过。

哦,想起来了,好像是传说中的“灵气”。

“那个道士是修士。”乔婉适时在一旁解惑,“他估计是在驱邪。”

“驱邪?什么是驱邪?”刘备听到了一个新动词,不由感兴趣地问道。

“驱邪一般就是指某个村子遭遇到鬼神在作乱,要请道士做法驱赶鬼神。”乔婉给他解释,“这个道士应该是大贤良师的弟子,衣服后面有‘太平’二字,是太平道的,这个村子可能就是来了鬼神,或是来了瘟疫。”

“鬼神?”刘备皱了皱眉,这词听起来好像和“天神”很像。

“鬼神也可以算在天神的类别里,不过鬼神一般都不干好事。”乔婉说道。

“哦……”

刘备听明白了,这肯定又是“迷信”,估计这颗星球上也没什么鬼神。

“如果我当了皇帝,一定要破除迷信。”他用坚定的口吻说道。

“嘘!”

只是,这话一出,乔婉吓得赶紧就捂住了他的嘴巴,把他远远地拉出院门。

见到周围没人了,少女才算是松了口气,狠狠瞪了刘备一眼:“你疯了?这里都是人类,这种话你也敢在大庭广众下说?这在人类世界是属于大逆不道的行为,被人听到,是要被拉出去杀头的!”

“……可你不是给我取了个名字,也姓刘吗?”刘备问她。

在民间,老百姓和皇帝取一样的姓,那也是重罪,这也是他后来才了解到的。

“这……我当时不是没想到嘛。”乔婉红了红脸,不好意思回答道。

嗯,她当时就只顾着卖弄自己那点为数不多的学问了,把这层给忘了。

主要是她也是妖怪的一份子,没人类世界那些规矩,一高兴就随便瞎取了个姓。

“你要觉得名字有问题,那你给自己立一个身份去呗。”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少女强行给刘备乱出主意,“比如说你给自己瞎立个什么落魄王爷的后代,这不就有说法了么?反正这世道这么乱,也没人会来追究你。”

“好像有点道理。”刘备想了想,莫名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的样子。

“别说那么多了,那边的法事好像做完了,我们去看看吧!”

少女赶紧转移话题,拉着刘备又回到了村长家的院子。

只见那道人的法事已经做完,他将手中的桃木剑舞了个剑花,插入了背后的剑鞘里。

刘备仔细端详了一下那道人的模样,他的模样挺不多见,体型瘦小如柴,脸部嘴巴尖尖的,一双小眼睛滴溜溜乱转,更为奇特的是,他唇部以上分别有四五根细而长的胡子,看上去挺古怪的。

道人对着周围的村民做了个揖:“法事已做完,各位乡亲父老,贫道保证,这里再也不会有鬼神侵扰,也不会再有人得瘟疫,你们可以安心了。”

“哦,哦!”

听闻此言,村民们皆是欢呼不已。

其中有一花甲老人从人群中走出来,用感激的语气对他说道:“辛苦道长了。”

“哪里哪里,救苦救难乃太平道之责也,老丈不必多礼。”道人用手捋了捋那几根稀少的长胡子,笑呵呵说道。

“道长无需客气,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还请小小笑纳。”

老人端出了一个盘子,里面放了一些散碎铜钱,还有几粒黄灿灿的金子。

道人摆了摆手,一脸和善的笑容:“老丈这番不可,道有道规,帮助百姓乃济世为怀之举,太平道不可收取百姓钱财,贫道身为太平道座下右护法,道号有‘人公’之名,更不可破此教规,老丈再不可提钱之事。”

“太平道不愧是太平道!”

“没白看错他们!我就说太平道里都是好人!”

“对对对!有大贤良师在,这天下才能得以太平啊!”

“要是皇帝能让大贤良师来当……”

“嘘!这话可乱说不得,当心被抓去砍头!”

此言一出,周围百姓皆是感动万分。

第十六章 不要去迷信,我有办法驱除瘟疫!

村民们自是激动连连。

而那老人在听闻道人之言后,也是颌首而笑:“好啊,好啊!太平道济世为怀,心安百姓,我等父老实在钦佩,只是这场法事也不能让你白忙活一场,不然我等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啊……”

那道人笑呵呵的:“若是老丈执意要谢,那么,可否以粮食代之?”

“粮食?”

老人似乎是有些犹豫,这要求有些难,要知道这年头家家户户的收成可不太好……

再加上官府最近的税收也变得繁重了起来,村民们家里实在是没什么粮食了。

不过,既然这是太平道大贤良师弟子的要求,那便也不能拂了他的意,否则“天公”发怒可就不好了,于是老人点了点头道:“既然道长需求粮食,吾村存量不多,只能赠予……赠予二石粟米,还望道长不甚嫌弃。”

“二石……”

道长似乎是有些失望,片刻后强打精神:“如此甚好,贫道在这里谢过老丈了。”

“你们这里是得瘟疫了吗?”这个时候,旁边突然间传来一个声音。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那院门口站了一对不认识的男女,那声音便是由那男子所发。

“不好意思打扰各位了。”说话的自然是刚来这里的外村人刘备,他把目光望向院子中央的那位老人,他在这里似乎是很有话语权的样子,估计就是乔婉刚才说的村长,“我刚才听你们说这里似乎是有瘟疫,你们现在是在做法事破除瘟疫吗?为什么做法事就能破除瘟疫?不觉得这很没有道理吗?”

这傻蛋!又说不该说的话了!

少女心中一阵哀嚎,很显然,刘备那老毛病又犯了。

估计他又要没事搞事……

“你们是……”村长老头皱了皱眉,打量了一番刘备和乔婉的样子。

“老乡,我们是来买猪肉的。”没办法,乔婉只好站出来,“我去年来过这里,村长你还记得我吗?”

村长老头朝着乔婉仔细看了一会儿,点点头道:“有印象,今年你们也要来买猪肉吗?”

“嗯,打算买二十五斤……打算买两头活猪。”乔婉一狠心,干脆直接提高了预定。

没办法,不快点把买卖结束,估计旁边这傻蛋又要多嘴多舌。

两头活猪,对方应该不会还价,能节省不少时间。

少女心中算盘打得倒是不错——

哪知那村长老头听了她的要求,却是摇了摇头:“我们村里没有活猪了。”

“没,没有活猪?”乔婉一下子傻了眼,“怎么可能,你们村子不养猪了吗?”

“不是没有养猪,而是……”

村长老头似是犹豫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

“是村里得了瘟疫,牲畜全部都死光了,又哪来的活猪!”

“是这样啊……”

听闻村长所言,乔婉紧皱眉头,心中一番计较。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猪什么的就别想买了,这里也不该久留。

要是一不小心还被瘟疫传染的话……

“你们刚才是不是在做法事,在驱除瘟疫?”刘备突然间在一旁说道,“据我所知,瘟疫应该是属于一种恶性传染病,一般是自然灾害后,由于环境卫生恶劣而引起的,想杜绝瘟疫就得找到病原体,分析并且对症下药,才是正道。你们怎么能肯定,做了刚才那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就一定能……”

话还没说完,就被迫停了下来。

原来是乔婉拉住了他的袖子,把眼一瞪:“我说你给我消停点行不?别添乱了!”

“你不能和他们一样愚昧无知。”刘备用刚从少女那里学了不久的成语,又回过去教训她,“盲目地相信这种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属于迷信的范畴,你……”

“你给我闭嘴!”乔婉狠狠地跺了跺脚,简直又急又气。

“喂,这人是谁?怎么能说道长刚才做的是稀奇古怪的东西?”

“就是,太平道都是好人,道长明明是在帮我们消灾解难!”

“我看是来这里捣乱的,把他们轰走!”

“对,轰走!”

似乎是刘备刚才的话激起了千层浪,村民们纷纷群情激昂。

虽然他们听不懂刘备讲的那一大堆是什么,但只要挑能听得懂的就行了——

“稀奇古怪”、“愚昧无知”,这家伙显然是在侮辱道长!侮辱太平道!更在侮辱他们!

“所以我说,你这是在作死啊!”乔婉浑身无力,深深叹了口气。

“你们走吧,这里不欢迎你们,买猪的话请去别家!”

果然,效果是显著的,刘备不愧是刘备,那村长看上去已经一脸不满,在赶人了。

“……”

乔婉现在有种非常准的感觉,或者说是直觉。

对,摊上这么个家伙,她的客栈别说开什么连锁店了,迟早都得破产。

“你们想治好瘟疫吗?”这个时候,刘备突然间这么说了一句。

“这……自然是想的,可是,这和你有什么关系?”村长老头皱眉看了他一眼。

刘备正色道:“不要去迷信,我能帮你们找出瘟疫的源头,驱除瘟疫。”

“……啊?”这话一出,村长老头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能帮你们驱除瘟疫疾病。”刘备一字一句又重复了一遍,“作为交换,你们以后不要再去请这些乱七八糟的道士,遇到问题好好找个医生。”

“喂,你够了没有!”

乔婉忍不住了,赶紧把他拽到一边,用恶狠狠的语气对他说道。

“你在发什么神经?没事找事还嫌不够啊!”

刘备摇摇头,松开了被拽着的手,认真地说道:“相信我,我真的能治好这里的瘟疫。”

“治好瘟疫?你有这个本事吗?”乔婉捂着隐隐作痛的额头,她感觉头疼得厉害,“我拜托你,你靠点谱好不好?你一个刚化形的妖怪,大字不识几个,书都没读过多少,怎么去帮别人治病?”

“你相信我。”刘备摇了摇头,只是坚持着这么说着。

“……”

少女不说话了,静静地看着他。

片刻后,她咬了咬牙:“行,我就相信你一次!但是你答应我,这次不能乱来!”

第十七章 天才=人格缺陷=作死?

“咳咳,这位道友……”

这个时候,一旁许久未开言的道士,突然间发话了。

“道友?你是在说我吗?”

刘备四下张望,最后将目光看向那个说话的道士——

要不是声音朝着自己来的,他或许还没听懂“道友”这个词的意思。

“正是!”那道人整了整衣襟,给刘备做了个揖,“贫道观道友面相奇特,必乃不凡之人,不知道友出自哪家道派之下?贫道已以无上太平道法,免却了此村灭顶瘟疫之灾,道友为何还要多此一举?”

“……”

“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刘备扭头向乔婉问道,面前这个家伙说的话太简洁,又太深奥了。

明明说的也是汉语,但每个字的意思貌似又有精确解释,他硬是没怎么听懂。

少女翻了翻白眼,给他解释道:“这种说话方式一般都是有文化的人才会用的,讲求字字珠玑,精炼准确,必要的时候还要有‘之乎者也’这种傻不拉几的玩意……反正我觉得这种说话方式很烦,因为他的意思很简单,就是问你是哪来的,为什么要砸他饭碗。话说你真的有办法能治好瘟疫吗?”

她还是用不太敢相信的眼神看着刘备。

因为这种太匪夷所思了,要不是刘备之前向她展示过一些莫名其妙的知识,四则运算、连锁店什么的,现在又一副很自信的模样……她肯定会以为这家伙又在发神经。

“是的,只要能找到病原体,我就能分析并制作出相应的抗菌药物。”

刘备非常肯定地点头回答她的话,随后他对那道士说道:“我觉得你这么做是不对的,你既然是一个修士,就该引领这些老百姓走向正确的途径,解决瘟疫的方法是治病用药,而不是在这里装神弄鬼。”

“……”

那道士一愣,似乎也没想到刘备居然会这么直截了当说话,一点都不给他面子。

不过他马上就反应过来,咳嗽一声,微微笑道:“道友此言差矣,贫道乃正经道家之人,出自太平道大贤良师之门,太平道之道义,一向是以济世救人为己任的,怎么可能做出……做出糊弄人的事情?解决瘟疫的方法固然为药,但瘟疫乃鬼神所赐之物,凡物如何能根治得了?”

“原来如此。”

这番话依然非常难懂,不过刘备居然听明白了。

他想了想,然后果断站了出来,将脸朝向了那一众村民,一字一句说道——

“老乡们,我跟你们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神,更没有所谓的鬼神的。你们想要驱除瘟疫,找这个人是没有用的,只有我才有办法解决你们的瘟疫危机。”

“……”

“……”

“……”

场面一度寂静。

讲真的,乔婉感觉刘备这家伙情商真的很低,低到无可救药。

他的智商或许是少女生平里见过的最高的,他能在个把月内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文盲,通过一定的学习到了识字三千、能与人流利开口说话的地步,这种进度可以说是百年难得一见,几乎让她大吃一惊。

而且他的脑子里还有非常多古怪的学识,都是她生平没见过的。

虽然不知道他那些学识是哪来的,但就实用性来说,可以说是前无古人。

然而……

他就不能将这种话烂在肚子里,憋着不说出来吗?

活着……不好吗?这是有人格缺陷,一天到晚在作死啊!

“不可能,连妖怪都有,怎么可能没有鬼神!”

果然,片刻后,刘备的话语彻底激起了村民的愤慨。

“他在胡说八道!”

“我一早就看他有问题了,你看他长得这么奇怪,说不定是妖怪!”

“对!哪有人手臂和耳朵这么长的!这肯定是个妖怪!”

“妖怪在蛊惑人心!”

村民们一个个目露怒色,恶狠狠地盯着刘备和乔婉两个人。

人类和妖怪的关系,看起来在这个世界真的很恶劣,妖怪如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

甚至于,有些人还拿起了锄头,一步步向他们逼近,准备好好教训他一顿。

教育是什么?是智慧生物最为重要的关于文化传播的途径。

没有合理而正确的教育,智慧生物便不能称为智慧生物,只是一堆烂肉。

看着不断朝自己逼近的村民们,刘备心中这么想道。

他决定,如果自己当了皇帝,首先就要改革教育——

绝对不能让知识只被少数人类占有。

谣言止于智者。

只有让大部分人都成为智者,虚假的知识才能无攻自破。

“你说,现在我们该怎么办?”乔婉扭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只要他们能让我试一试。”刘备坚持站在真理一边。

“……”

少女已经无话可说。

不过,似乎是天无绝人之路,又或者是人类世界真的还是存在“智者”的。

“你们……真的可以帮我们驱除瘟疫?”那个村长老头犹豫了一下,突然间开口,然后拦住了那些快要暴动的村民,“道士我们其实已经请了十几个了,但是实在没有办法……如果你们真的能帮我们驱除瘟疫,我们涿村必有重谢!”

“看,能当上管理层的人类就是不一样,这就是知识的力量。”刘备扭头向少女说道。

“……行行行,你怎么说都行。”乔婉白了他一眼,不过内心也是松了口气。

看来情况没变到更糟,也算是谢天谢地了。

“咳咳,这位老丈……”一旁还在观望的道人,见状便出声咳嗽了一声。

老头活了这么大岁数,哪还会不明白什么意思,他赶紧赔着笑脸说道:“道长无需担忧,该给的报酬还是会给的,只是这粮食的问题……这天神发怒降下连年大旱,我们村里实在是没多少口粮了,再加上这官府的税收也是一笔负担……”

“哦……这钱财乃身外之物,不打紧不打紧。”那道士连连作揖。

只是,说这话的时候,他却紧皱着眉头,仔细看了刘备的模样一阵。

“哼!”

他突然间从嘴里发出了一声冷哼,蓦地拂袖离去。

临走前似乎还往乔婉的方向看了一眼,深深地看了一眼。

“阿备,我们可能有麻烦了。”乔婉望着他的背影,悄悄对身旁的刘备说道。

“怎么了?”刘备奇怪地问道。

“那人是大贤良师的座下弟子,他是个修士。”乔婉的神情颇有些紧张。

那个道士走的时候故意往她这里看,她现在有种不祥的预感,来自兔子的预感。

兔子是一种小心翼翼的动物,对于危险有着本能的感知。

第十八章 病症

“我需要一间实验室,两具尸体,两把手术刀……哦,你们可能没有手术刀,那就算了,如果有磨得比较光滑的钢刀也行,必须要除碳比较彻底的。”那道士刚走了没有多久,刘备就迫不及待地跟村长要这要那。

“好,其他的要求我可以满足你……”村长老头说了一半,顿了顿,“但是尸体绝对不行!”

“为什么?”刘备不明白了,不解剖哪来的病原体样本?怎么能治好瘟疫?

“喂,你干什么?怎么一点礼貌都没有!”

乔婉赶紧上去,拉过了刘备的胳膊。

“我在要治疗瘟疫所必须的物品啊!”刘备用理直气壮的语气说道,“你认为当一名去除瘟疫的医生,可以什么工具都不需要,空手……空手套白狼吗?”

“好好好,算你俗语用的准,行了吧?”

乔婉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其他的还好,但是尸体方面,你觉得人家会给你,让你随便瞎搞吗?在人类世界里,死者为大!死掉的人就该让他好好下葬,再去动人家的尸体就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会被拉出去游街示众的,知道不?”

“还有这说法?”刘备眨了眨眼,“那他们不想驱除瘟疫了?”

“想,当然会想!”乔婉用葱白的手指点了点他额头,“但是人类更不会想要你去动他们亲人的尸体,哪怕他们特别想治好自己身上的病,这点也绝对不行!记住,这是老祖宗一直遗留下来的规矩,死者为大!”

“哦……那人类可真够麻烦的。”刘备忍不住撇了撇嘴。

又想治病,又不给解剖找病症的,找遍全宇宙都找不到这么好的事情。

这人类世界的这种文化思想可真够奇怪的。

没办法,刘备只好对那村长老头说道:“和我们说一下你们村子瘟疫的情况吧。”

老人点头道:“好,请两位之后随我至屋里详谈吧。”

村长将村民们各自差遣回家,于是两人跟着他来到了村长的屋子里。

入座后,村长老头开始娓娓道来,将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

原来就在半个月前,这里还是挺正常的一个村子。

然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村民们就陆续得了一种怪病。

先是会得一种伤风,伴随着头痛、乏力和呕吐等症状,如此过了两至四天,患者愈发严重,开始发高热高烧,皮肤出现臃肿浮斑,不断咳嗽咳痰,痰中带大量鲜红血液,到了这个地步就很严重了,二至三天后,患者便会气游若丝,继而一命呜呼,死之前皮肤会呈现一种黑紫色的诡异颜色。

在此种瘟疫之下,短短不到两周时间,村子便如同末世降临。

留下的人数,只剩下不足原来的四成,其他的人皆死于瘟疫之下。

不过也有部分幸运的人,在得过一次这种瘟疫后莫名其妙地好了,再之后他们竟然也不会再得这种奇怪的瘟疫。

“你们说说,这是不是鬼神在作祟!”村长唉声叹气说道。

“原来如此……”

刘备沉吟了片刻,突然间问道:“村长,你刚才说,这场瘟疫席卷了整个村子,那么其他的牲畜呢?”是的,之前村长三番两次地说本村的牲畜全部死于瘟疫之下,但就刚才他所述而言,这场瘟疫却似乎是只有人类的份。

“……”老村长什么都没说,只是重重叹了口气。

刘备和乔婉相互对视一眼,差不多能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他们先前是找不到瘟疫的治疗方法,又害怕瘟疫是牲畜传染的,所以早早就把所有的牲畜全部宰杀干净,也因此刚进这村的时候这里才会那么安静,然而瘟疫却还是在继续,那些牲畜可以说是白死了——

更可怕的是,村人们似乎还不知道这点,以为瘟疫是牲畜带来的。

“幸好那些牲畜没有吃到化形果。”乔婉摇了摇头,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没有意识的死亡是最好的,因为这样不会带走任何痛苦,不用像她这般还要为了人类世界的生活到处奔波——此时此刻的她,突然间怀念起了以前没有化形,还是一只普通兔子的时候。

“我差不多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刘备点点头,开始说道,“这种瘟疫看起来非常严重,潜伏期和爆发期特别短暂,只对人类有效,而且致死率非常高。病原体的传播途径可以排除空气和水源,或者是极少通过这两样传播,可能是通过带有病原体的蚊虫叮咬,也可能是吃下带菌食物引起消化道感染……”

乔婉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你罗里吧嗦这么多,有解决方案了吗?”

虽然她没怎么听懂刘备说的什么,但这显然不重要,这家伙说话好像都这个样子。

要逐字逐句去纠结,那还不纠结到姥姥家去啊!

所以还是干脆直接就问结论比较省时间。

可惜刘备只是摇了摇头:“有一点思路,不过我还是需要先观察一下得病之人的症状。”

“呃……”

乔婉将目光望向坐于一边的村长老头。

村长苦笑一声:“罢了罢了,死马当作活马医吧!”

于是便引领两位贵客,前往村子西南方的一所屋舍之处。

瘟疫会感染,这点就算再没有读过书的人都知道,所以村人将病人都安置于此。

至少知道要隔离,说明这个村子还有得救。

来到了那放置着病人的居所,才刚步入门口,便闻到了一股接近腐烂的味道。

“此病非同小可,一个不小心便会传染,二位当真要进去吗?”村长老先生早早地便躲到了一边去,离这里足足有十几丈远,往这个方向喊道。

乔婉扭过头,看着刘备。

她倒是无所谓,因为她本身就是妖怪。

只要是解锁出灵气的生物,都能将所有的邪毒驱除体外。

“你没问题吗?”少女主要是担心自家这个傻伙计,他还不会解锁并运用灵气。

不过刘备却是不以为意:“在病原体侵入我体内之时,我就可以将其分解,并且了解分析它的构造,是细菌还是病毒,如果是病毒的话是球状病毒还是链状病毒……”

“……”

好吧,看来是不会有事的样子。

于是两人便打开房门,步入隔离区内——

当然,这个词是刘备称呼的。

“这什么味道……”

刚一进门,乔婉便捂紧了鼻子,紧皱着眉头。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严重的腐臭味,入目可见的,是一地地的尸体。

尸体中男女老幼都有,最小的不过只有几岁模样,有些尸体已经发臭、渗水,当然,有些还不是尸体,还在喘着气,不过也已经差不多了,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的份,躺在地上不断哀嚎。

“呕……”

只看了一眼,少女便捂住口鼻,快要吐了出来。

第十九章 刘备的感官和能力

也无怪乎乔婉如此作态,毕竟是个人都不能忍受屋子里的情况——

气味和视觉上的冲击,以及那一片片倒在地上的尸体,还有那些不断挣扎的人类。

呕吐,是正常的生理反应。

不过刘备却好似没有受到影响一般,神色如常。

人类是有嗅觉这类感官的,这里的气味的确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不过他可以屏蔽掉自己的嗅觉,以免遭遇不好的体验,只要暂时断掉几根神经就行了。

“小心一些,说不定你们的灵气存在弱点,不能抵御一些厉害的病毒。”

刘备对乔婉这么告诫了一句,随后一步一步,来到了一具二十岁左右的成年男子尸体跟前,蹲下来,伸手翻看着尸体的情况。空气中弥漫着细菌和病毒的味道,令他的大脑有些兴奋,情不自禁深吸了口气。

微生物是碳基生物的本源,这里的微生物气味非常浓重。

是的,他从来不怀疑这颗星球中,存在着细菌病毒这类微小的生命体。

哪怕这里有一些未知的现象,存在着他以前没有见识过的“化形”和“灵气”,就像这个世界一些古老传说中的“仙侠”一样,但是他相信,只要是以碳基生物为主的区域,那这里就不可能逃得过“细胞”、“细菌”、“真菌”的设定。

除非人类不需要呼吸,除非人类不需要喝水,除非人类不需要吃盐……

如果真到了这个地步,人类就不再是人类,甚至不再是碳基生物,而会变成另外一种生物了,细胞、DNA、染色体的结构将会发生改变,繁殖的方式都会变得不同了,可能都不需要体内受精。

所以说,什么仙侠设定都是扯淡——以上来自宇宙生物圆规的主观片面结论。

“吱吱!”

突然间,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墙角飞奔而过,然后后面又窜出来一只。

黑乎乎的,一只又一只,这里的老鼠似乎非常多,有的大老鼠还特意停下来,支起了两只小爪子将身子前倾起来,一双小眼睛滴溜溜乱转,似乎在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不速之客,一点都不怕生。

除了老鼠以外,房间里还有不少的蚊虫和跳蚤,都是一些常见的小动物。

不过刘备只是看了它们一眼,并没有去理会这些动物好奇的眼光。

他仔细地观察着着面前的尸体,看完之后又跑去看另外的尸体,一个接一个看过来。

他发现,这些尸体全身有黑斑,周身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浮疹,有些脖子上生了肿块,有些腋下生了肿块,有些屁股上也长了肿块,这些肿块黑紫黑紫的,向外流淌着黑黄色的脓液,看起来吓人。

而还在喘气着的人,一边咳嗽,一边从嘴里大口吐血。

有些还吐出了鲜红色的血痰,没过一会儿,那血液就变成了黑色。

“救,救我……”其中一个人还挣扎着这么说了一句。

只是没过多久,他就头一偏,吐了一口血,彻底停止了呼吸。

这种病看起来致死率特别高,而且特别快。

“原来如此……”一个接一个地检查完病症,刘备略一思索,点了点头。

“怎么,阿备,观察出了什么状况吗?”乔婉见刘备一副非常认真的模样,不由问道。

一边说着,她一边捏着鼻子,她实在无法忍受这里的空气,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差不多吧,这个和我以前遇到的一个病例很相似。”

刘备头也不回地说道,只要一进入研究状态,他就会变得极为专注。

这也是爱圆星球种族的通病,爱圆人很多都会是一些研究疯子,对科学和未知充满着好奇。越是高等的生物越容易有好奇心,这是宇宙中不变的真理。

毕竟,知道的越多,不明白的也越多。

“不过我还需要再确认一下。”

刘备这么说着,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他从腰间掏出了一把钢刀——这是刚才他向村长要来的。

然后想也不想,便向着某具尸体的肿块切去,把一块肿块完整地切了下来。

顿时,黑乎乎的血液伴随着脓液,像是小溪一般从肿块处流了下来——刘备找的人类对象是一名刚刚停止呼吸的病患者,所以身体还没有彻底僵化,因为只有这个时候病原体才会存活下来。

“呕……”

乔婉看了一眼,又趴一边墙角吐去了。

而且这个时候她想要阻止,也已经来不及了——

死者为大,阿备这个家伙,他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的告诫!

不过刘备也无心辖顾旁边的情况,在切下肿块后,他马上就把那块烂肉放到嘴边。

干什么?当然是要吃下去了,现在他缺少一些重要仪器,这个世界并没有发明出显微镜或是标本器皿这类生物器材,甚至连玻璃都没有,所以他只能把这个东西吃下去,将病原体融入体内,才能分析出里面的构造。

“呕……”

旁边不断地传来了呕吐声。

嗯,乔婉刚缓了一口气,回过头见到这一幕,又吐了。

不过刘备才刚张了嘴,突然间又皱了皱眉,随后摇了摇头,将手里的肿块放下。

味觉,也是人类的感官,他还记得第一次来到这颗星球的时候,因为不想吃草而来到涿县城的事情。如果是以前的他,那个叫做“圆规”的宇宙生物,肯定能毫不犹豫地将这块肿块吞下去。

但是现在他又不能了,因为他刚才突然间产生了一种名为“恶心”的情绪。

这种情绪越来越强烈,强烈到迫使他将肿块放下来,无法将其吃下去。

很奇怪,他明明已经屏蔽了味觉,麻痹掉了味蕾器官和嗅觉器官。

但是为什么还是会觉得恶心呢?这肯定是一种心理因素。

刘备实在想不明白。

可能是当人类当久了,也会拥有和人类一样的感官体验吧。

这么想着,刘备也没有再去多关注,不过吃下去是不现实的了,只能换一种方法。

刘备想了想,将钢刀对准了自己的手臂,轻轻在上面划了一刀,破开了一个口子,随后他将肿块流出的脓液涂抹在了手臂的那道伤口。

既然吃不下去,那就只能采用体液接触的方法——

因为这种病原体不怎么会在空气中传播,这是他刚才的结论。

“咕噜咕噜~”

刘备能明显地感觉到,病原体们找到了宿主,正兴奋地一个个从伤口处往他体内涌去。

不过它们这次显然找错了对象,在刚一进入伤口的血管内,这些微生物们就被如同海潮般的白细胞所包围——白细胞是人类的免疫细胞,它们具有活跃的移动能力,更何况刘备可以精确控制体内每个细胞的行动。

第二十章 瘟疫的源头

病原体的真面目展开了。

这是一种细菌,周身呈圆柱形,是一种球杆菌。

在见到细菌的原貌之时,刘备基本已经明白,这村子的瘟疫是怎么回事了。

“我们回去吧,已经没必要在这里多耽搁了。”刘备对旁边还在呕吐的乔婉说道。

“好,好!”

乔婉拍了拍胸口,赶紧答应下来,她实在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

等两人出了隔离区,少女马上就深呼吸了一下,果然还是外面舒服。

讲真的,那房间实在是太恶心了,兔子不止是直觉很准,神经也非常敏感,所以她的神经活动总是会不由自主接受一些外来信息,比如说里面那些难闻的气味,她会比常人更加闻得清楚——这是以前遗留下来的习惯。

每个妖怪在化形之后,都会遗留一些动物的习惯。

这是天性所为。

一阵深呼吸后,少女不由想起了刚才刘备的举动,忍不住问道:“阿备,你刚才……你刚才这是在做什么?为什么要把……呕!”

不说还好,一说她马上又要吐了。

阿备,他当时好像还想把那肿块吃下去。

“那个……那是我的能力。”刘备想了想,回答道。

每个宇宙生物都有自身的特点,爱圆星球的种族也不例外。

作为一个快要进化到终点的碳基生物,控制细胞的活动,那是最基本的能力。

“能力?你有灵能力?你不是不会用灵气吗?”

不过乔婉好像是误解了,她皱了皱眉,说出了一个会让刘备感兴趣的词汇。

“灵能力?那是什么东西?”果不其然,刘备马上就追问道。

“灵能力,那是灵气的使用方式,每个修士和妖怪都至少会一两个灵能力,是一种必须要彻底解锁灵气,并且对灵气的操纵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开发研究出来的能力。”乔婉给他解释道,想了想她又说道,“看你的样子,你应该的确是不会用灵能力的,那你刚才是在做什么?”

“哦,我在分析病原体的结构,那是一种球杆菌。”

这会儿换成刘备给她解释了,一说到擅长的领域,他马上就滔滔不绝起来。

“你还记不记得,之前刚来这所村子的时候,我们遇到过不少跳蚤叮咬的情况?”

“跳蚤?”乔婉努力回忆,然后点点头道,“是有非常多的跳蚤,怎么了?”

一边说,她一边摸了摸右手,上面还停留着被跳蚤叮咬出来的包。

好像刚才在那个房间里也有很多跳蚤来着,莫非……

少女猛地想到了什么,惊呼道:“你是说……”

“对,这些跳蚤就是病原体的携带者。”刘备马上就说道,“瘟疫爆发之时,就是由这些小动物将病菌携带到人类身上,然后这种病原体于人类之间又有传染性,且潜伏期和爆发期短暂,所以短短半个月的功夫,这村子就被瘟疫沦陷了。”

“呃……呵呵。”

乔婉抽了抽嘴角,傻笑。

说实在,她其实半点都听不懂。

自从这个家伙学会说人话之后,就各种飙让人听不懂的名词,拦都拦不住,所以……这种时候只能尽量迎合他,而且有外人的时候也不能让外人看出她没听懂的样子,不然面子上多挂不住。

不过虽然还是没听懂,她却也产生了一个疑问。

“你怎么就一定肯定,这个村子的瘟疫就是由这些跳蚤带来的?”她还是不敢相信。

瘟疫传播的途径有很多,或许是曾经也是动物的关系,这个漂亮女妖怪下意识就开始帮跳蚤们说话。

“因为跳蚤这种低等级的碳基生物,一般是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地方的。”

刘备看了她一眼,一边回答,一边分析。

“适逢最近连年大旱,农村空气干燥,土地焦裂,这种气候是不适应跳蚤生存的,而且它们一般会寄生在哺乳动物的身上,也会在室内活动。然而我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室外就遇到了非常多跳蚤,隔离区内更是遇到了大片大片,所谓事出反常即为妖,结合病人和尸体的症状,所以我判断这场瘟疫是由跳蚤传播的。”

“呃,哦……呵呵,你的人话越说越熟练了。”乔婉听不懂,只能以傻笑代之。

“那,那你的意思是,这场瘟疫的幕后凶手,就是那些小生物?”她干脆直接把刘备的话总结了一下。

“不,我只是说瘟疫是由跳蚤传播的,但没说瘟疫是它们带来的。”刘备摇摇头说道。

“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现在我们回去做点准备工作。”

说着,他自顾自地就走出了隔离区的大门,往村子外的方向走去。

乔婉眨了眨眼,也跟着紧随其后。

是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少女在某些重要事情的决断方面,似乎已经完全听从于眼前这个新来的伙计了。虽然他在做人方面还很幼稚,然而他的智慧,他的见闻,他的那些从来都没有听过的知识,都令少女感到不可思议。

尽管这些她半点都听不懂,但总觉得会很厉害。

生物会下意识崇拜那些未知的、不明觉厉的东西,这也是天性使然。

阿备,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少女那一眨一眨的大眼睛中,看向刘备的目光中满是莫名的色彩。

走出大门,来到前方几十丈远,迎面遇到了在那等候的村长。

“这位……大夫,可找出了病理?”村长老头犹豫了一下,然后升级了之前的称呼。

“嗯,差不多找到解决方案了,不过还有一点疑问。”

刘备点点头,然后又问道,“老丈,你们这里很盛产跳蚤吗?来这里的时候,我在路上遇到很多跳蚤。”

“跳蚤?”村长皱了皱眉,摇了摇头,“有是有,不过以前是没有这么多的,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开始大量出现在……”

说到这里,他猛然一惊,“大夫的意思是指……”

这老头倒也不笨,终归是当过村长的人,马上就从刘备的话里估摸出了什么。

刘备点点头:“我可以肯定,你们这里的瘟疫,就是由那些跳蚤传播的。”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村长老头恍然大悟,“我说怎么村子里突然出现那么多跳蚤呢!”

“除了跳蚤以外,是否还有鼠患?”刘备又问道。

“有,有!”村长已经差不多全明白了,激动地直点头,“就在半月前,村子里突然间就开始闹起了鼠患,一大批老鼠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各家各户,它们一个个狡猾异常,抓都抓不完……大夫的意思是?”

“瘟疫就是老鼠带来,再由老鼠身上的跳蚤传播的。”刘备肯定地说道。

一边说,他一边想起了那隔离区内的大老鼠,那滴溜溜乱转的小眼睛,那小爪子,那长尾巴。

一只又一只的,这些老鼠的体型非常硕大,都快能咬死一只鸡了。

是的,没有任何疑问,这场瘟疫,就是这些老鼠带来的!

第二十一章 你……越来越像人类了

“大夫说的可是真的?”村长老先生激动万分。

“有九成……不,十成的可能性是真的。”刘备点头道。

宇宙中有千千万万的生命体,然而每个生命体都有各自的特征,DNA决定了碳基生物的独特性,只可能被模仿,却无法完全复制,更不可能造假。

这场瘟疫的病原体也不例外,它的学名叫做“鼠疫杆菌”,是老鼠身上的细菌。

以前刘备曾经在某个星球遇到过,那颗星球就发生过类似大面积的传染病。

所以,鼠疫杆菌就是这场瘟疫的罪魁祸首。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村长老先生喃喃自语,“那我这就部署下去,开展灭鼠灭蚤工作!”

老人一瞬间似是年轻了几十岁,精神焕发,脚步生快,三步两步就要向村东头跑去。

只不过,在离开之时,他像是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停了下来,颇有些歉意地向刘备作了作揖:“之前老儿和村民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之处,还望大夫海涵,主要是我们实在是被这瘟疫给弄怕了……”

刘备摆了摆手,笑道:“没关系,其实有的时候妖怪也不一定是坏的,不要以貌取人才是……还有,以后再遇到瘟疫传染病,千万别相信什么鬼神的事情,更不要去找道士,你们需要几个医生。”

“这……先生教训得极是!之前是老汉鲁莽了,特在此向先生赔罪。”

村长老人向刘备赔了个礼,随后他想了想,神情变得郑重,再一次向他深深做了个揖。

“敢问先生尊姓?老汉有一子,名为简雍,字宪和,愿拜与先生门下。”

“……”刘备将目光看向一旁的乔婉。

乔婉无奈地给他翻译:“他的意思是,要让你给他儿子当老师。”

“是这样啊,我不收弟子的。”刘备点头,对村长说道,“不过以后有事情的话,你可以让你儿子来涿县找我,我住在爰爰客栈,说不定也能帮到你什么忙。”

“这样啊……老汉知晓了,日后定会让犬子前去拜访。”

见刘备这么说了,老人便也不再勉强。

当然,如果只是普通的人类,刘备可能不会这么说。

不过这个老人和那些村民不一样,他之前是同意让刘备驱除瘟疫的,也没有将刘备指责为妖怪,那么他在学识或是思想方面,可能远远超越了那些低层次的老百姓,说不定他的下一代也一样,不会像普通老百姓那般没有自己的思想,不会像他们一样人云亦云。

刘备以后是要干什么的?是要当皇帝的,这是他的目标。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能在人类世界网罗一些人才,那么有思想的人必然会是首选。

待村长离去之后,刘备拍了拍手,扭头对乔婉说道:“现在我们回去吧。”

“回去?你说这件事情就,就这么结束了?”少女眨了眨眼,似乎还没反应过来。

“嗯,已经结束了,只要村民将老鼠捕捉干净。”刘备点点头说道。

“为什么?瘟疫不是还在传染吗?”乔婉不太明白,“就算老鼠捉干净了,可人类还是有那么多人在得病,也不能保证瘟疫不会再复发……”

说到这里,少女面有恻隐之色。

非常不可思议,之前她还在帮跳蚤说话,现在却又帮那些得了瘟疫的人类说话。

人类就是这样的生物,感性而又存在思想,又会被事态左右,妖怪或许和人类一样。

看着这样的女孩,刘备沉默了片刻,摇了摇头:“不需要了,灭鼠工作之后,瘟疫不会再传染了。”

“为什么?”少女感觉自己成了好奇宝宝。

“因为,这是一场人为……更可能是妖怪所为的行动。”刘备脸色毫无波澜,让人看不出他的表情,“鼠患和蚤患都是半个月前发生的,这是瘟疫的源头,然而我之前说过,在这种连年干旱的条件下,老百姓家里没有多余存粮,根本无法让这些小动物们适应眼下的环境生存。事出反常必有妖,很显然,这是有策划的一场行动,而且根据村长所述,这种老鼠身上带的病菌,人体是有免疫性的,在得过一次之后不会再得,所以半个月后才会还有三分之一的村民存活。看来策划者也不想赶尽杀绝,因此我断定在计划败露后,他们会马上停止计划,因为村民们已经有了针对的措施。”

“哦……原来是这样!”

一番讲解后,乔婉听懂了个大概,紧皱眉头,若有所思。

片刻之后,少女愤愤不平道:“那这些家伙也太可恶了!这不是在伤天害理吗!”

“这和我们无关。”刘备摇摇头道,“你不要忘了,我们只是来买猪肉的。”

“……”

乔婉楞了一下。

片刻后,她蓦地明白了。

刘备这是不想引火烧身,不想参与进去,最后连累爰爰客栈。

“你越来越像一个人类了。”沉默了一会儿,少女叹道,“人类的文化,人类的知识,人类的智慧……还有人类的心。”

“是吗?”

刘备默然不语。

他想起了之前不愿意将肿块吃下去的事情。

或许……他正在向人类,像这种低等级的碳基生物靠拢。

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刘备的心中产生了迷惘。

……

一间幽暗的房间,没有任何灯光。

“不好了,大哥,那些人类开始大肆捕捉老鼠了——吱!”

“唔……你先别慌,捕捉老鼠不是人类常有的事吗?这次是怎么回事?”

“这次不一样了,人类动真格了——吱!好像是那些村民听某个人类说的,那人类说瘟疫是从老鼠身上出来的——吱!然后那些村民就连活都不干了,疯狂开始大肆捕捉老鼠,还有跳蚤,把地皮都挖了三尺,兄弟们死伤惨重啊——吱!”

“这样啊……那个人类叫什么名字?”

“不太清楚啊——吱!不过听三弟说,好像是涿县城一个客栈的小伙计,叫什么刘备的——吱!旁边还有个姓乔的人类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的——吱!不过因为太漂亮了,所以三弟猜是妖怪的可能性很大——吱!”

“哦,姓刘啊……看来计划有变,要提前了。”

“哦?大哥的意思是——吱吱吱!我明白了,大哥英明——吱!”

“嗯,三个月后发兵起义,征讨人类!”

(第一卷,人类和妖怪·完)

第二十二章 战争

从瘟疫之村回到涿县,已经有差不多两天了。

去外村买猪肉的计划还是泡汤了,于是之后爰爰客栈只好再把主意打到那张姓汉子身上。

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那件事情过去之后,那张屠夫就彻底失了踪。

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城中完全见不到这个卖猪肉的影子。

“结果到头来还是买不到猪肉……”

乔婉坐在客栈二楼的椅子上,一边大口啃胡萝卜一边唉声叹气。

刘备见了,想了想,忍不住好心地说道:“胡萝卜我觉得你还是少吃点比较好,虽然里面存在大量木质素可以增强人体免体力,提高抗癌能力,但是也有很多天然色素,长期食用会出现皮肤变黄的现象……”

“……”

乔婉差点被噎住,一阵咳嗽,好不容易才把嘴里的胡萝卜渣咽下去。

“我就喜欢吃,你管得着吗?胡萝卜就是我的命!”少女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兔子不吃胡萝卜,那还能叫兔子吗!你这个大笨蛋!”

“其实兔子也不一定非得吃胡萝卜的,幼兔的肠胃就不适合吃胡萝卜……”

“给我闭嘴!不准再提兔子和胡萝卜的事!”

乔婉简直快无语了,刘备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地方太较真。

如果不让他闭嘴,说不定他能从兔子吃胡萝卜的事,一直给你扯到兔子是怎么诞生的。

缓了缓气,见刘备一副老实的模样,少女动了动嘴,最终还是叹了口气:“阿备,不是我说你,你这种性格,要不再改改,真的很难在人类世界活下去的,你知不知道在人类世界,人心有多复杂?”

刘备点点头:“人类不容易说真话,说真话也没人相信。”

是的,他之前还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了面前的少女,但是她一点都不相信。

这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这颗星球的生物似乎都不喜欢听真话。

“对啊,所以要融入这个世界,你必须也要学会跟人类一样,不能说真话。”乔婉用告诫的语气说道,“你必须要学会左右逢源,要挑人家爱听的话说,尽量不能得罪人。”

“可是,我刚才明明是在关心你,胡萝卜真的不适合兔子吃……”刘备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委屈,更多的是不理解,为什么明明是关心的话,都算是得罪人呢?

“……”

乔婉楞了一下,片刻后,眼里闪出动人的光芒:“阿备,真的很谢谢你。”

只是,她马上又摇了摇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你要关心人,却不能用这种方式表达,你必须要委婉着点说,懂吗?委婉着点。”

“委婉……怎么做?”刘备眨了眨眼,问道。

乔婉想了想,说道:“就是什么真话都不说,光说假话,人类就爱听假话。哪怕是关心人,你也得说假话。”

“哦,我明白了……那人类挺悲哀的,怪不得老是打仗。”刘备似懂非懂。

“对,就是这样……打,打仗?”少女皱了皱眉,“你刚才说什么?人类要打仗?”

刘备点点头:“对,这颗星球可能马上就要发生内战了。”

“……说清楚点,为什么这么说?”乔婉黛眉紧蹙。

这段时间下来,她很了解刘备的性格,他说这话绝对不是无的放矢,肯定是有根据的。

“很简单啊,因为粮食这两天一直在涨价,涨幅比之前高了好几个百分点。”刘备给她解释道,“一般会发生战争的情况,都是以资源紧张、生物无法生存下去为前提,而征兆就是资源的相对价值在不断提高……”

“说简单点!”乔婉打断了他的话。

于是刘备抛出了重点:“你认为战争中,什么东西最重要?”

“……”

乔婉蓦地明白,倒吸了口冷气。

战争中,什么东西最重要?

不是兵、不是钱、也不是人脉。

是粮!

没有粮食,没有后勤,没有准备工作,打什么仗?

这是再傻的人都明白的道理。

“你的意思是……”乔婉心中有种不好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浑身发冷。

刘备点了点头,下了结论:“有人一直在暗中收购粮食,而这两天加购的份额比之前高了许多,我刚才去市场上看了一下,普通的粟米已经到了三百文一石的价格,说明这些人已经等不及要造反了。”

“这,这……”乔婉浑身冷汗直冒。

害怕战争?讨厌战争?那是自然的,战争一出,不知道要害了多少人的性命!

而她也只是一个在人类世界苦苦挣扎的小妖怪,如果可以的话,她只希望永远平平安安活下去,不要有什么战争——她已经尝过一次战争的苦了,那次战争分离了她和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她,到现在都不知道姐姐的下落。

然而,还并没有给她反应的时间,刘备马上又跟上了一句重磅炸弹。

“我打算去参军。”

“……为什么?你疯了?”少女顿时惊呼了出来。

“因为我要当皇帝。”刘备一字一句说道,“我必须要在人类世界征伐,以便于拥有自己的军队和权力,所以参与战争,在人类世界混上军功,一步步到达人类的高级管理层,是必须的途径。”

“皇帝……为什么?”乔婉咬紧了下唇。

她实在不明白,她已经告诫过刘备,不要再去提皇帝的事情。

为什么他还是执迷不悟?难道皇帝就这么有吸引力?

“因为我要帮你开连锁店。”刘备回答道。

“……”

少女默默地注视着刘备,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

片刻后,她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声:“我不需要开什么连锁店,我只要平平安安,无论是你,还是我……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姐姐了。”

“如果我不参与战争,还会有更多的人失去他们的姐姐。”刘备平静地说道。

乔婉看着刘备,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一片漆黑,无法看清。

“你真的……如果你当了皇帝,你真的有把握?”她不由自主地问道。

刘备肯定地说道:“没错。”

因为,他来自外太空。

第二十三章 灵气的定义和解锁

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样的人,是可以干大事的呢?

智慧、才识、眼光、力量,只要拥有了这四项,便不会是普通人。

望着面前自信满满的刘备,乔婉心中已然有种感觉,他可能就是这样的人。

智慧?刘备有!在瘟疫之村,他很轻易分析出了一些东西,察觉出了背后的事态。

才识?刘备有!他那些从来没听过的知识,带给了少女无数的惊讶。

眼光?这是最重要的,这点刘备也有!他没有和客栈的那些伙计较劲,而是把多余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面,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甚至他现在还一眼就看出了当今天下的局势,知道人类世界马上就要爆发战争。

那么剩下的,就是力量了。

“阿备,你想知道灵气是怎么运用的吗?”女孩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地说道。

“灵气?”

一听到了这个词,刘备顿时就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你终于要教我怎么运用灵气了吗?实在是太好了!”

灵气,传说中的神秘能量,是只有妖怪和一小部人类才能使用的力量。

之前他并不是没有请教过乔婉怎么使用,然而这位少女怎么都不肯告知,她说过和平时期最好不要暴露出这种力量,就像她之前说的,你知道而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在人类世界是最危险的。

没办法,没有老师教导,刘备只好自己去挖掘。

可惜直到今天为止,他依然不晓得“灵气”是一个什么东西。

主要是,这东西他一共就只见到过两次,没有样本,又哪来的研究结果?

“听着,我之前不教你,那是因为怕你在人类世界乱用,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乔婉紧盯着他,用异常严肃的口吻说道,“但是你现在要去参军,那我就不得不教你了,因为在战场上,你将会遇到更多可怕的敌人。”

“什么意思?为什么?”刘备不解地问道。

“你忘了吗?我之前说过,现在的将军大多数都是由修士担当的,修士和普通人之间的区别,便是会不会使用灵气,他们的强大不是你能想象的,你根本不可能会是修士的对手,哪怕是再差的一个修士,都能轻松杀死你。”

乔婉一板一眼给刘备解释道。

“我懂了,如果我要踏入战场,就一定会和修士作战。”刘备差不多明白了。

如果他不会使用灵气,那么在战场上,他将永远打不了胜仗,因为这个世界的战争,由于实力的悬殊性,通常武将的作用会更大,两军交战哪怕一方的士兵在数量上占有优势,武将不会使用灵气,那也必输无疑。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本来以为你作为一个妖怪,对于灵气方面应该是化形就会的。”乔婉继续说道,“但是你这么长时间下来都不会,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你真的是妖怪吗?”

少女情不自禁用古怪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刘备的模样。

长臂长耳,完全不似一个正常人类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会惊奇。

“我之前不是说了吗?我是从外太空来的宇宙人。”刘备对她说道。

乔婉翻了翻白眼:“你要是不胡说八道,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是的,她依然不相信,尽管刘备依然说了真话。

因为这实在太匪夷所思了,她的世界观潜意识里不能这么快接受。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刘备是谁,其实都无所谓了。

哪怕这个家伙真的不是妖怪,她也不会觉得怎么样。因为这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他们之间已经没有那种一定要种族维持的关系了。

毕竟——

就算是“刘备刘玄德”这个名字,都是少女亲自取的。

“现在我开始和你说灵气的事情,你认真听好了,我只说一遍。”

少女坐到了刘备的身边,开始娓娓道来。

而随着她的讲解,刘备渐渐地明白了灵气的定义。

在人体的内部,一共分布了14条看不见的经络。

其中于五脏六腑之中有12条,为“经脉”;

于身体正面中央垂直而下有1条,为“任脉”;

于身体背面中央垂直而下又有1条,为“督脉”。

“灵气”,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能量,人类称呼它们为“生命能量”。人生平会吃饭、会呼吸、会睡觉、会运动,一切的行为都是在补充或是消耗生命能量,所以每个人的体内都蕴含着无穷的生命能量。而这14条经络,便是灵气的储藏之处,又被称为“灵气的通路”,人类体内所有的灵气都蕴含于此。

生命能量是一种力量,一旦利用得当,人将会获得不可思议的能力。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将自身经络中储藏的灵气释放出来的。

要想使用灵气,得先“解锁”。

这14条经络之中,大大小小排列着无数看不见的穴道。

这些穴道被称为“灵穴”,一共有360处,它们便是灵气的“锁孔”。

普通人无法使用灵气,便是由于这些锁孔堵住了灵气出入人体的途径,使之封闭在了那14条经络之中,所以要想使用灵气,必须要先把这些锁打开,让灵气能够自由释放出来,使之转变为无穷的力量。

不过,要解锁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否则修士的数量也不会如此稀有。

只有两个途径可以解锁,一是有前辈高人的指导,通过自身长年累月的修行,并且需要身体调养得当,让身体自发地一个个去冲破那些灵穴,这种方法很安全,但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耐心,而且需要自身有一定天赋,否则很容易做无用功;二是由会使用灵气的前辈,将自身的灵气灌输到需要解锁的人的体内,由灵气在那人经络中自由周转,从而一个个将灵穴冲破,这种方法很省时间,普通人可以瞬间解锁灵穴,让灵气冲出体表,但是这种方法非常危险,若是被解锁之人不能控制好灵气的流逝,便会因生命能量枯竭而死,所以这需要一定的天赋,被解锁之人必须能尽快察觉并控制灵气。

可以看出无论哪种方法,都是需要他人指导的,而这个世界门第观念和师承观念很高,所以老百姓们通常成为不了修士,除非是一些运气特别好的小子,出门掉下山谷遇见大侠用第二种方法传功。

或者寒门子弟天赋异禀,自行摸索出套路,用第一种方法解锁。

以上两种方法都由人类适用,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便是妖怪。

妖怪在动物成功化形成人类后,体内的灵穴会自主解锁,无需外人指导和灌输。

然后妖怪会步入第二种方法,由自己控制灵气的动向。

“所以,你的意思是,要用第二种方法,帮我把体内的灵穴解开吗?”作为一名高等级的宇宙生物,刘备的消化能力和领悟能力很强,在听完乔婉的讲解后,马上就摸清了她的意思。

乔婉点点头:“没错,因为你的情况非常罕见,我只能采用人类的方法来帮你。”

“你就不怕,我一个不小心,因生命能量流逝而死吗?”刘备忍不住撇了撇嘴。

关于灵气的问题,坦白来说,他其实感觉挺新鲜的。

因为他从来都没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着什么“经络”,这听起来很玄学。

而且除了那次乔婉给他展示了一下,还有瘟疫之村那个道士展示了一下以外,他也没见过有人使用灵气。

作为爱圆星球的高等生物,他必须只能相信被证明过的东西。

第二十四章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你面前脱裤子?

“你不要不信,我是在跟你说正经事。”少女看出了刘备的心思,白了他一眼,“灵气这个东西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没解锁的人是看不到的,你看不到也很正常……哦,忘了,你看得到只是不会而已,等你成功解锁灵气……”

“你怎么能肯定我一定能解锁这种东西?”刘备打断了她的话。

“因为我感觉你能成功。”乔婉肯定地说道。

有句话之前说过,兔子的直觉一向都很准,这是天性。

而且,刘备自从出现之后,带给了她那么多惊讶,没道理会卡在这道难关上面。

她相信以刘备的能力,他绝对是属于那类“天赋异禀”的范畴内的。

“好吧。”刘备思考了片刻,最后也是点了点头。

姑且就来试一试好了,这颗星球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吗?

是骡子是马拿出来溜溜。

况且刘备并不畏惧死亡,哪怕真的存在灵气,并且由于解锁失败,导致所谓的“生命能量”流逝而死,死的也只是这具身体罢了,只要大脑还活着,只要一个细胞还活着,只要能足够给予碳基生物能吸收的能量,爱圆星球的生物便不会死亡。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高等生物,控制每一个细胞无限分裂繁殖,无限再生。

除非到了真正意义上的生理上的死亡,否则刘备可以永远活下去。

刘备活了多久?十万年?一百万年?一千万年?连他自己都记不得了。

不过刘备也并不是不畏惧死亡,相反,他非常怕死,越高等的生物越怕死,他还有更多想要知道的东西,他还有无数的神秘想要去探索。自从得知了“灵气”的存在后,他便不能再判断这颗星球的真实力量水准了。

他无法判断出那些宇宙中高等生物们的科技,是否能抵挡得了这些修士的个人武力。

爱圆人并不是不死的,假如将他们每一个细胞都摧毁,那么他们再也无翻身之地。

所以他一定要学会灵气,学会这种未知的东西,为了“不死”而学。

为了方便解锁灵气,也为了掩人耳目,乔婉犹豫了一下——

最后拉着刘备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是一间淡雅的房间,正中央摆放了一张桌子和椅子,角落里铺了一张床,旁边有个化妆台,上面安置了一面铜镜,周围还有些瓷器什么的,整体布置比较朴素清新,空气中似乎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甚至于,旁边还有书架,上面摆放了一些书。

整个房间里呈现出一片清新的气息。

“原来这就是人类女孩的房间啊。”

刘备吸了吸鼻子,颇有些好奇,这个地方他上次在乔婉沐浴的时候闯进来过,不过那个时候没怎么看清楚。

“说真的,我有种感觉,这里好像不太适合你。”他对少女说道。

“……喂,你什么意思!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好吗!”乔婉瞬间怒了,一双杏眉翘得老高。

“是吗?人类男孩和女孩之间,除了生理外有什么区别?”刘备好奇地问道。

“……”

少女突然间觉得非常悲哀。

因为眼前这个家伙,貌似除了自己外,根本就没怎么接触过其他女孩子。

他说那话的意思,很明显是没有分清楚,男人和女人普遍上的性格和行事。

至于原因是为什么……一目了然。

“反正我就是没有女人味,行了吧!”少女已然放弃了治疗,自暴自弃道。

“没有,我觉得你这样很可爱。”刘备认真地说道。

“……”

少女愣住了。

片刻后,她脸色蓦地一红,眼神撇到了一边。

“那个,你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我躺到那边的床上去!”

“哦,好吧……”

刘备有些莫名,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头,乖乖听从了少女的要求。

他将自身的上衣脱了下来,连带着里面的内-衣也脱下,露出了强健的身体。

爰爰客栈的伙食条件还是不错的,这段时间下来让他吃壮了不少。

“……喂,你在干什么?”乔婉惊呼道,情不自禁捂住了双眼。

原来是刘备在脱完上衣后,还要跟着脱下裤子。

“你不是说要我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吗?”刘备停下了动作,眨了眨眼,“我按照你的要求了啊,上身的衣服脱了,现在要去脱下面的裤子。”

“你……我没叫你脱裤子,只脱上衣就行了啊!”

少女脸色红得就像一枝水中的玫瑰,都快要滴出汁来。

不过出于心中好奇,她忍不住又将捂住眼睛的手指头叉开了一个缝。

然后她看到了一个白白的屁股蛋……

这个时代没有内·裤,男人都是不穿内·裤的,脱掉外套就没了。

“呀啊啊啊!”少女果断尖叫了出来。

“怎么了?”刘备看着她,有些不太明白。

“你、你先把裤子穿上!”女孩不停地发出了诸如兔子被狼抓到时候的叫声。

“哦……”

虽然不怎么明白,不过刘备还是顺从了她的要求,将裤子穿上。

过了一会儿,少女才放下了捂着眼睛的手,咳嗽了一声:“你……以后给我记住了,在女孩子面前,不准脱、脱裤子!这是人类世界的常识!”

她一边说,脑海里还一边浮现出刘备的屁股蛋。

白白的,比兔子的屁股曲线还要圆润。

“哦,好吧……”刘备似懂非懂,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

不过想了想,他马上又问道:“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你面前脱裤子?”

“……”

乔婉脚步一歪,差点背过气去。

“什么时候都不行!你这个大笨蛋!”少女怒吼道。

这家伙在人类世界待的时间太短了,他根本不了解男女之间的事情嘛!

上次神经病一样闯进来想和她一起洗澡也是,这次莫名其妙在她面前脱裤子也是……

看来以后得好好教教他才是,免得他出去祸害别的女孩子!

听说那些干大事的人类,每个人都有个三妻四妾的……这点绝对不行!

嗯,不能让他以后也这样!

乔婉深吸了口气,在心中这么决定下来。

第二十五章 天赋论的秘密

按照乔婉的要求,刘备脱下了上衣和鞋子,盘腿坐到了她的床上。

这个床收拾得倒是整洁,雪白的被单叠放得整整齐齐,如豆腐干一般。

看得出来这少女虽然个性上大大咧咧,但她平日里做事倒是不马虎。

该做的都做,也别有一番女孩子独有的细心。

“趴下来,把背朝天。”乔婉向刘备命令道。

刘备点点头,俯下身子,趴在了床铺上。

乔婉坐到了他身边,伸出了柔嫩洁白的右手,将手掌贴上了刘备的背部。

“现在我要将我体内的灵气,灌输进你背后的督脉。”少女用尽量温和的语气说道。

“一开始可能有点难受,忍一忍。”

说着,她右手猛地发力。

顿时,刘备感觉少女那只手掌的柔嫩感觉,仅仅是持续了片刻便消失殆尽。

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无与伦比的冲击力……就他的感觉来说,仿佛是有一股巨大的气流从后背贯入,顺着后背中央某条线的位置,如决堤之水一般汹涌而上,摧枯拉朽般地冲入他的每一条神经。

又热又冷,这就是刘备此时唯一的感受。

“唔……”他下意识地皱紧眉头,强忍着没有叫出声来。

“忍一忍,等会儿就过去了。”

乔婉神情紧张,紧紧盯着刘备的背部,手心全是汗。

片刻后,刘备身上那股又热又冷的感觉消失了,继而有种清凉的气流自背部涌出,他心中顿时觉得惊奇,因为在这股清凉的气流中,他能明显察觉到,里面蕴含着一种不可思议的能量,这股能量他之前明明一直都没有发觉到,而此时此刻竟然就这么从身体里窜了出来,简直好像是无中生有一般。

甚至于,他还能看到这股气流的颜色。

是的,他居然还能看到颜色,那是白色的。

他又见到了这种颜色,货真价实,和乔婉的一模一样。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灵气吗?天哪!原来人类的身体里真的有这种东西!

刘备好像看到了新大陆一般,浑身的细胞都跳动着兴奋的旋律。

“我已经成功帮你把后背督脉上的灵穴解锁了。”乔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接下来你必须要将漏出的灵气控制在体表部分,绝对不能让它们过分流失,在这之前你必须要感知到灵气的……”

话说到这里,少女说不下去了,漂亮的大眼睛中满是惊讶。

因为才初次解锁的刘备,已经成功将那些漏出的灵气控制在了身体周围!

是的,仅仅只是不到数秒的时间,那些还在不断向外涌出的气流,已经像一层薄纱一般披在了他的体表,不再有一丝泄露,以乔婉的眼光来看,这次操控简直做的天衣无缝!

天哪,这家伙是怎么办到的?

少女看着刘备,目光好像是看到了鬼一样。

前面说过,这种方法是很危险的,初次解锁灵穴的修士,大部分甚至都不能感知到灵气的位置,就算感知到了也会由于没有经验而无法控制,就这么任由着漏出的灵气消耗一空,最后生命能量枯竭而死。

所以,很少有人会使用这第二种方法,毕竟畏惧死亡是人类的本能。

然而眼前的这个家伙却……

这已经不是天赋异禀了,这是恐怖!

“你,你,你……”乔婉瞠目结舌,指着刘备说不出话来。

“这东西真的好神奇啊!”刘备好似还没有察觉一般,他兴奋地拽着少女的手,激动万分地说道,“我刚才试着用意识去操纵它们,它们竟然真的听了我的命令,我将它们……咦?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

乔婉好不容易才将自身的惊讶全部都压了下去。

可能这家伙的本体是妖怪吧……妖怪在解锁的成功率上,通常会比人类高出不少。

因为毕竟妖怪的原身都是动物,动物在某些方面的天性和本能上,会远远超过人类,它们大多数会比较容易地感知到灵气的位置,并且轻易地控制这种生命能量,就像给孩子喂奶一般如家常便饭。

嗯,少女只得在心中这么强行安慰自己。

“咳咳,现在我来帮你解锁身体前面的任脉,当任督二脉都解锁完毕时……”

少女又说不下去了。

因为刘备已经很自觉地也将任脉上的灵穴解了锁。

“……”

这家伙到底是不是人?

乔婉感觉已经没什么可以让她惊讶的了——

哪怕刘备接下来会用灵气强化身体,从旁边的窗户跳到隔壁钱掌柜家的屋顶上……

不过这应该不太可能,因为这需要极强的天赋,哪怕是妖怪学习进度也没这么快。

“婉儿,你看你看!我把那股气流附着在腿部的肌肉细胞上,然后就感觉我的腿变得特别有力气啊!”耳边又传来刘备兴冲冲的声音,只见他已经从窗户边跳了下去,正在对面的屋顶向她这里大喊大叫着。

“……”

好吧,这家伙已经出师了。

乔婉抽了抽嘴角。

所谓的“天赋论”,似乎对这家伙来说根本就不存在。

……

距离解锁灵气已经过去了一月有余。

这段时间里,刘备一直在乔婉的指导下,学习这种不可思议的力量。

根据乔婉的指教,刘备大概还明白了一些东西——

原来学会灵气还只是个开始,修士之间是有等级划分的。

首先,要成为修士,必须要先至少解锁任脉和督脉,控制流逝的灵气。

这点刘备已经完成了,他的督脉是乔婉帮忙解的,而任脉是由自己来解的,并且他能够天衣无缝地控制灵气,如同控制自己的左右手一般,简直不可思议,这让他的兔子老板娘叹而观止。

在两大脉解锁后,便是修士的起点,代表了一只脚踏入了人上人的境地。

当这个时候,修士便可以使用灵气,做一些之前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了,像是把灵气附着在腿上,可以跑得更快;附着在手上,力气更大;附着在眼睛上,可以看得更清楚;附着在下面某方面上,可以在房事……等等。

这个阶段叫做“灵气强化”,也是刘备现在正在学习的阶段。

但这仅仅只是个开始,修士还不能叫修士,只能叫“预备修士”。

再之后,预备修士便要开始修行,逐步解锁余下的十二条经络上的灵穴。

这十二条经络比较困难,因为有些灵穴长在非常刁钻的位置,而且形状大小不一,并不能很轻易地全部都解锁,这也是一道坎儿,若是天赋稍次的预备修士,可能一辈子都会卡在这儿。

所以有好些人类,直到临死前都只是预备修士。

只有当十四条经络上的灵穴全部都解锁,才能代表预备修士正式成为修士——

当然,这也仅仅只是一个前提,达不到也没关系,达到了更好。

听说要正式成为修士,真正的只有一个条件。

那就是要会“灵能力”。

灵能力是什么?

乔婉没告诉他,他也不懂。

这个词他以前听过,就是在那个瘟疫之村。

他曾经问乔婉这是什么,可惜女孩只是让他每天练习,先熟练掌握“灵气强化”。

使用灵气强化身体,这是基础中的基础,之后还有灵气外放,灵气收缩,灵气感知等等……灵气的使用方式数不胜数,光是要把灵气强化练精通就是一件难事。

道路看上去非常远,需要一步一个脚印。

乔婉说过他的天赋非常强,因为他不会灵气的时候就已经看得见灵气。

不过刘备并不相信所谓的“天赋论”,他认为灵气中——

一定存在着什么秘密。

宇宙人经常犯病,遇到稀奇古怪的东西,总要研究一下。

于是在自身的灵气解锁之后,他马上对这种东西开展了研究。

第二十六章 修炼天赋论?那是因为你的眼睛看不到

“喝!哈!”

客栈的后院下,一名弱冠(20岁)男子正站在木桩前,挥手用力往下劈去。

这名男子自然是刘备,他正在根据自家师父——乔老板娘的指示,完成每日的功课。

乔婉在一旁点点头,站在她的角度,将灵气附着在眼睛部位强化自身的视力的话,便可以清晰地看见,有一道白色的气流缠绕在阿备的手上,如同绵延的婉龙,咆哮着向那木桩切去。

只听“咔嚓”一声,木桩应声而断。

“不错不错,你的实力已经能抵得上我的一半了。”乔婉满意地说道。

“也就是说这么个把月下来,我还只是个废柴?”

刘备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然后把乔婉的话总结了一下。

他见识过乔婉的实力,别看这女孩身子小,她一伸手能劈碎一块巨石。

而这份能力,据说在人类世界的修士和大多数妖怪那里,却只是家常便饭。

另外,这段时间下来,刘备对这种能力进行了研究。

可惜由于缺乏重要的仪器,几乎是徒手而为的他,自然是没什么有用的发现。

不过他能得出一个结论——

灵气,它的性质是属于一种电磁波,或者说是一种不可见光。

什么是不可见光?人类的眼睛能感知到的电磁波的波长大约在400-760nm之间,而超出这段波长范围的光,人类都看不见,所以这种光就叫做“不可见光”——这是刘备入乡随俗后,对这种光下的定义。

而灵气的波长便恰好超出了这个范畴,所以普通人看不到灵气。

不过有少部分人类和一些其他生物,他们能看见的光波范围和其他人类不一样,所以动物在化形之后能很轻易地感知到灵气的位置并且运用灵气,所谓的“天赋之说”其实仅仅只是生物对于电磁波的敏感程度不同罢了。

刘备能一开始就看到灵气,也是由于他的视力经过强化,对于光的波长可见不同。

只不过,这个世界的生物似乎并不知道这一点,他们还在傻乎乎地以为这是什么“修炼天赋”的原因,这就是没有经过合理研究论证的结果,更是民智未开的悲哀,所谓的“天赋之说”只是扯淡罢了。

话有点扯远了,听了刘备上面那番话后,乔婉差点摔倒,狠狠瞪了他一眼:“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你知不知道人类世界能解锁灵穴的总共才多少人?你知不知道大多数预备修士直到老死,都没办法过的了那一道坎儿?你刚解开任督二脉就能自己会用灵气强化身体,一个月下来更是能修炼到解开八十道灵穴,这已经能让鬼神都惊叹了,还不知足……话说,你能不能不要老是这么说话?人类世界里有文化的人都不是这么讲话的,他们交流通常会用很精湛的古话,三句话不会离开‘之乎者也’。”

“这并不能怪我,通常人类世界有一句俗语,叫做……近猪者猪。”刘备辩解道。

“你才是猪呢!你全家都是猪!那叫近朱者赤!”少女脸色一红,怒斥道。

当然她也知道阿备说的有道理,没随便在埋汰人,她的确没读过多少书。

如果这家伙当初遇到的人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不同性格的人……

恐怕现在阿备就会成为另外一种人了。

毕竟妖怪们在刚化形之时,对人类世界就如同一张白纸一般。

“我始终不相信,那些坏的妖怪、吃人的妖怪,真的一开始就是坏的。”乔婉叹道,她想起了之前去瘟疫村子买猪肉时的事情,想起了那些村民们的态度。

“所以说,所有结果都来自于教育。”刘备抛下了这么一句话来。

“如果我当了皇帝,我肯定会实行种族平等,然后大力推行教育,让所有妖怪都能堂堂正正当一名妖怪,让所有妖怪都能成为一名好妖怪,也让人类对妖怪们的印象通过教育逐步改善。”

“……拉倒吧,还在做皇帝梦呢!”

看着刘备认真的模样,乔婉忍俊不禁,不过心里莫名一暖。

阿备这个家伙,这段时间下来,真的是越来越像人类了……

“今天的修行到此为止吧,接下来你陪我上街买菜,后厨没什么胡萝卜了。”少女脸上绽放出笑容,拉起了刘备的手,不由分说就往门外跑去。

“你天天吃胡萝卜,对于肠胃的消化没什么好处的。”刘备还在纠结这件事。

“我是兔子嘛,不吃胡萝卜,那还吃什么?”女孩咯咯笑着,露出了好看的门牙。

带上了足够的钱财,两人来到了大街上。

别说,连续的几个月下来,这城里的物价已经是涨得如同飞一般了。

最有代表性的是粮食,粟米原来150文一石,现在涨到了320文一石,整整提高了一倍多。

老百姓最重要的粮食都涨成这样了,那其他物品价格自然也会跟着上涨。

粮食上,米酒30文一斗,涨到了50文一斗;生活用品材料上,麻布250文一匹,涨到了450文一匹;武器物品上,铁刀500文,涨到了800文,价格几乎吓死个人,要知道一亩中等土地也才2000多文,三把刀可以买一亩地去了。

可以看出通货膨胀严重,货币体系正在逐渐崩溃,钱几乎快成了废铁。

有好些个铁铺,甚至由于材料紧缺,都把铁钱给融了进去。

穿过一片大街小巷,走了没多久,突然见到前面有人群聚集,传来一片噪杂之声。

两人觉得奇怪,这小县城平日里挺和平安详的,像这种情况倒也是件稀奇事。

于是便走上前去看看。

近了一瞧,原来是墙上贴了一张告示榜文,老百姓们正一边看一边议论。

“我来看看……”乔婉觉得奇怪,便挤了进去,瞧了两眼。

刘备也好奇地凑了上去,不过由于上面的字都是用奇怪的语法拼接而成的,很难读懂。

比如说好像什么“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第一句话他就没看懂。

“掌柜的,上面写的什么?”于是刘备好奇地问道。

“叫我婉儿。”乔婉打断了他的话。

“哦,婉儿。”

刘备马上改了口,自从从瘟疫之村回来,这个女孩就强迫他一定要这么称呼她的名字,这让他觉得不太理解,不过既然是掌柜的吩咐,那也只能照办。

第二十七章 阴谋,参军

“这个是征兵告示……”

乔婉盯着那墙上的字样看了一阵,皱了皱眉,用凝重的口吻说道。

“阿备,看来这事真被你说准了,马上就要打仗了,皇帝派发了榜文,要在各县招募勇士,对抗黄巾军。”

“哦……黄巾军是什么?”刘备问道。

他并没有觉得惊讶,因为这是迟早的事,他在第一天来到这颗星球的时候——

在读取了这具身体的残留记忆之时,便分析出了这颗星球会要内战。

他现在只有一个问题。

是谁要跟谁打仗,妖怪和人类?还是人类和人类?

“黄巾军是人类的起义军。”乔婉叹了一声,“领导者是太平道的大贤良师,因为不满于朝廷……”

说到这里,她猛地惊觉,这种话不能在人类的集市上说。

“回去吧。”少女摇了摇头,也没了买胡萝卜的心思。

于是两人便回到了客栈,空手而回。

接着,乔婉把刘备拉到了自己的房间,将门关上。

“阿备,你怎么看这件事?”少女目光紧紧地盯着刘备。

刘备想了想,说道:“我想要参军,帮助人类击退黄巾军。”

乔婉沉默了一会儿,叹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难道你不清楚,人类为什么会发动起义吗?朝廷腐败,宦官乱政,苛捐杂税,人类的统治者正在自取灭亡,你没有必要去趟这淌浑水。”

虽然刘备的灵气是她解锁的,怎么修炼也是她教导的,但是……

平心而论,她真的不希望刘备去参加战争,不希望他伤害别人,更不希望他受到伤害。

“你怎么能肯定,这一定是人类发动的起义?”然而刘备不答,却是突然间反问。

“你的意思是……”乔婉愣住了,片刻后摇了摇头,“不可能,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人类之间的内讧,不可能会是妖怪和人之间的矛盾,况且起义军的首领是太平道的大贤良师,太平道一向以济世为怀为己任……”

“你还记得当初我们去瘟疫村子,那个太平道道士帮老百姓做法的情况吗?”

刘备突然间打断了她的话。

“记得,怎么了?”乔婉皱了皱眉,刘备的话里似乎有话。

话说他最近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似乎已经逐渐习惯了人类世界的对话——

他开始在话里加入了“拐弯抹角”。

“那个时候我就有个疑问,为什么那道士向村民索取的报酬,不是黄金,却一定要是粮食呢?要知道当时的物价,粮食还没有像如今一般涨上天去,明显还是收黄金更加划算,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还是要粮食呢?”

“……”

乔婉蓦地想到了什么,额头有冷汗冒出。

“积蓄粮食,准备谋反?”她下意识咽了口口水。

“对,市场上的粮食终究是会买光的,他们是在收集市场外的粮食……那个时候我是不是还说过一点?”顿了顿,刘备终于抛出了结论,“这场瘟疫是一场有预谋的策划!而现在真相大白了,太平道就是策划的执行者!”

“……”

“……”

“……”

少女倒抽了一口冷气,话说到这个份上,这下她是彻底明白了。

是的,瘟疫的策划者,就是一直以来以济世为怀为口号的太平道!

太平道先是在各村大肆散播瘟疫,然后又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现,佯装做法给村子消灾解难,暗地里再把瘟疫撤去,最后达成了一个效果——瘟疫的驱除、村子的和平都是他们带来的,然后顺势再收取村民们的报酬。

又收获民心,又拿到粮食,可谓一石二鸟之计。

那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为了粮食,为了今日的谋反!

“太可怕了,没想到原来是这么回事……”

乔婉一番惊叹,她用讶异的眼神打量着刘备:“阿备,这件事你一早就知道了?”

刘备摇头道:“不,我一开始并不知道,只是有些许怀疑,直到今天得知了黄巾军造反的消息,才最终肯定行动的策划者是太平道,而能如此精确地驱使老鼠和跳蚤甚至他们身上的病毒的,不可能是人类,只会是妖怪。”

“原来是这样……”

乔婉咬了咬下唇,叹了一声,目光低垂,一脸失落。

她没想到妖怪居然会发动战争,战争一出,不知道会牵扯多少无辜的生命。

如此看来,近些日子来,这天干旱一直都不下雨,他们这是在蠢蠢欲动。

毕竟,妖怪碰到雨水,是会变回原形的。

“时候不早了,我打算去报名参军。”

刘备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做停留,他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想了想又说道:“我并不是不打算帮妖怪,但是黄巾军的行动牵扯到了人类,而人类内部的矛盾已经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个人倾向于这是人类之间的内战,只不过一方有妖怪助阵罢了,不过我并不知道太平道此举的目的,所以不能轻举妄动。”

顿了顿,他又说道:“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皇帝,但是我缺少兵马,我必须要拥有自己的军队或是权力,甚至是第一片领土,否则没有资本在人类世界征伐……参军加入官方阵营,通过展现军功,是最快得到权力的方式。”

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说——

黄巾军起义必然失败,所以他不能加入反叛军。

为什么会失败?他们太仓促了。

市场上的粮食价格虽然一直在涨,但还没有彻底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粮食依然处于“有价有市”的情况,证明他们在粮食搜集上没有达到预期计划。

这点刘备刚才没说,他是害怕少女担心,因为她是妖怪,是一个善良的妖怪。

这是几个月相处下来,刘备对少女的印象。

“我知道了……你去吧。”乔婉摇了摇头,也没有再劝。

于是刘备收拾了一番,离开了爰爰客栈。

根据那榜文(之前乔婉有过翻译详细内容)上所告示的地点出发,穿过大街小巷,最后来到了一处巨大的兵营——这是涿县的官军平日里扎营的地点。

兵营的大门是用粗木桩子制成的,整体呈现出一道肃冷的气息。

巨大的辕门口站着两个士兵,手执着冰冷的长矛,见到刘备前来,便是不约而同上前。

“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刘备对他们说道:“我是来参军的。”

两个士兵对视了一眼,便不再阻拦,让其进入。

刘备走了进去,没多久,前方出现了一个广阔的练兵场,有不少士兵排成列队在操练,不时地还能听到他们发出的诸如“嘿!”、“哈!”的声音,一个个卖力十足,看来得知了有反叛军后,这些人类士兵也一刻不敢怠慢。

穿过了练兵场,最后刘备来到了一个人声嘈杂的地方。

这个地方有许多人,各个穿着百姓的服装,排成了长长的一列。

看来这里就是报名参军的地点了。

第二十八章 编一个中山靖王后代的身份吧!

刘备仔细打量着报名参军地点的环境。

这是报名地点不假,不过有一点非常奇怪——

只有一个队列。

是的,刘备在刚来此处的时候,发现这里一共有两个报名台子,后面分别坐了一个士兵登记,然而其中一个台子排了长长的队伍,另一个台子却门可罗雀,那士兵都闲得无聊,在那里用拍子打苍蝇了。

刘备觉得奇怪,便拉过了一个报名的男子,问道:“为什么那边的台子没人?”

“这你都不知道?”那男子看了他一眼,目光透着古怪,大概是在惊异刘备生得长手长耳,“那边是报名当将领的,只有修士才有那个资格,我们普通老百姓哪有那能耐,只能来这里报名当一个小士兵了。”

“原来如此。”

刘备点了点头,想了想,不顾旁人讶异的眼神,来到了另外一个台子前。

“我要报名当将领。”他对那后面还在打苍蝇的士兵说道。

“……”

这一举可炸开了锅。

周围的人纷纷用震惊的眼神朝这里望过来。

这家伙是不懂规则吗?那里是修士才能报名的地方!

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没人以为刘备是那种传说中的大佬。

嗯,“大佬”的意思就是指那种特牛逼的存在,一根手指头就能碾压扑街。

毕竟修士这种人,离他们老百姓实在是太远了。

“不好意思,报名参军的地点在那里。”就连那打苍蝇的士兵都这么说道,他在这边可是打了一天的苍蝇,可没见到有半个人来报名,这人准是走错路了。

见状,刘备摇了摇头,笑道:“我是来报名当将领的,还请麻烦行个方便。”

这也是出门之时,乔婉再三嘱咐他的——

当要拜托别人的时候,一定要说一句“还请麻烦行个方便”。

这属于人类世界的礼仪,是客套话,必要的时候还要“意思意思”。

想到这里刘备不禁感慨,当初他可是连“意思”的意思都不知道,还交了白卷来着。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现在他已经能和人类顺利而流利地说上话了。

而乔婉教导的效果也是显著的,见刘备一副认真的模样不似作假,那本来还以为刘备是不懂规矩走错路的士兵一下子就愣住了,只见他上下打量了刘备一阵,然后试探地问上了一句:“你,你真的是来报名当将军的?”

“自然是真的。”刘备点了点头,肯定地说道。

为了加强自己的说服力,他想了想,将灵气汇聚在手掌,强化了手部的肌肉。

随后狠狠拍在了那被用来打苍蝇的桌子上。

“啪!”

顿时,那桌子顿时四分五裂。

那士兵见状,便是不再疑他,一脸惶恐道:“失礼了,在下马上去通传。”

说着,他赶紧放下手中的拍子,一溜烟往身后的军营中跑去。

不多时,他又跑了出来,对刘备行了一礼,恭敬地说道:“将军大人有请,请随我来。”

刘备点点头,便跟着他一道往后面的军营走去。

只留下旁边一众呆滞的士兵,还有老百姓们。

片刻后,爆发出了一阵惊呼声。

当然,外面的情况刘备是没有心思去看的,他跟着那士兵,走了大概一会儿进了军营,只见那正中央的座位上坐了一个威风赫赫的武将。

这武将身材高大,生得面如冠玉,威风凛凛,眉目间有一股英气。

“公孙大人,来人已到。”那士兵向武将行了个礼。

“很好,下去吧。”

武将挥了挥手,让士兵退下。

随后他上下打量了眼前的刘备一阵,目光有惊异之色,似乎在惊叹刘备长相奇形怪异。

片刻后,他迟疑道:“这位壮士,尔当真是来报名参军的?”

刘备脑中鼓捣了一阵子,好不容易才理解了“尔”的意思是在问自己,这可是个新鲜词,好像婉儿没教过自己,便是点点头说道:“是的,将军大人,我是来报名当将领的,我会使用灵气,应该也算是一名修士。”

虽然是预备的。

“哦……如此便好。”

听了刘备的话后,那武将神色暂缓,又说道:“那尔姓甚名甚?能否展示一二?”

“呃……”

刘备感觉自己又听不懂了,这两句话的难理解指数远高于上一句。

没办法,和外人对话就是有这个麻烦。

好像婉儿之前说过,有文化的人类都喜欢用这种晦涩的语言交流。

似乎人类认为,这样做就能区别“文盲”和“有文化人”之间的身份差距。

见刘备一脸沉默之色,那武将神色略微不满:“吾问尔,尔姓甚名甚,户籍何处,能否展示所学一二,尔为何不回答?”

“……”

“将军大人,能不能用简单一点的语句?”没办法,刘备只好这么说道。

武将微微皱了皱眉,随后说道:“我是在问你,你叫什么名字?住哪里的?”

“哦……我姓刘名备,字玄德,幽州涿县人士。”

总算是听得懂了,于是刘备赶紧回答道。

“嗯?”

那武将在听了刘备的话后,却是眉头一紧,面露惊讶之色。

“你说……你叫刘备?你姓刘?”他再一次上下打量了刘备一阵。

“对,我姓刘。”

刘备非常肯定地说道。

这个名字是乔婉亲自给取的。

尽管知道这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他不想改。

没为什么,因为是乔婉取得,所以不想改。

“你可知道,平民取王姓,可是重罪?”武将目光紧紧盯着刘备。

刘备沉默了片刻,突然说道:“我曾经是王族后人,这是祖宗之姓。”

“……当真?”武将一愣,随即眯了眯双眼,“是何王族……是什么王族?”

“中山靖王刘胜。”刘备平静地说道。

“中山靖王刘胜。”刘备平静地说道。

“中山靖王?刘胜?”

武将紧皱眉头,脑中不断细索。

好不容易才想起了中山靖王是哪一位,原来是前朝西汉的一个诸侯。

据说这个叫做刘胜的诸侯特别贪恋美色,在世时期一共生有一百二十多个子女,还曾经和不少舞女发生过关系,在外私生子数不可数,记名不记名的距今都已不可查,如果说是这位的后代……

武将略一沉吟,点点头说道:“失礼了,原来先生是前朝后人。”

“没关系。”刘备笑了笑说道。

其实什么中山靖王之后,都是他编出来的。

因为他刚才突然想起了乔婉之前有一次说过的话——

随便捏一个落魄王族的后代,把这名字揭过去不就行了么?

于是便急中生智,捏造了一个假身份。

这个叫刘胜的也是某次在王二李四谈话时无意间听到的,这次随手就拿来一用。

当然,名字身份的问题其实无所谓。

因为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修士的身份。

修士在这个世界处于什么地位?

刘备的情商虽然不过关,但是却有身为宇宙生物的智商——

他不可能连这一点都考虑不到。

第二十九章 这是一条奇怪的咸鱼……哦不,鲤鱼

“在下公孙瓒,表字伯圭,之前多有得罪,还请先生多多海涵。”

“呃……哪里哪里。”

原来这个将军的名字叫做“公孙瓒”,三个字。

刘备发现了细节,原来这个世界男人不是只有两个字的。

一番客套后,公孙瓒又问:“敢问玄德先生,可会运用灵气?能否展示一二?”

“……”

“……”

“你会用灵气吗?能不能示范一下?”公孙瓒有些无奈地改了口。。

先生这个词,在这个世界有两个意思,既可用于有学问之人,又可用于修士。

但眼下这人,他就好像从山里来的土包子,没见过世面一样,就连寻常之人的交流对话,他似乎都听起来很费劲的模样,也是够奇怪了的。

“好,那我……那在下就献丑了。”

刘备点点头,也在努力融入到和“正常人”的交流中。

说罢,他敛气屏神,将经络中的灵气释放出来。

若是用灵气附着在眼睛上,便可以清楚地看见——

刘备周身浮现出一团团白色的气流,这些气流如同薄纱一般覆盖在他的体表。

“不错不错!”公孙瓒满意地点点头,以他的眼力自然能看出,刘备确实踏入了修士的领域里,使用灵气覆盖在体表强化躯干强度,是“灵气强化”基础中的基础。

“不知玄德先生是否……有没有到达灵气外放的境地?”公孙瓒又问道。

刘备收回灵气,摇了摇头:“我还没有学过。”

“哦……”

公孙瓒明白了,这人看起来还处于预备修士的阶段,并没有达到正式修士的范畴。

算了,预备修士就预备修士吧,如今大汉朝严重缺乏人才,好歹也是个修士。

按照惯例,每一个参军的修士都能获得一个将军称号。

“既然玄德先生为诚而来,那我等也不会亏待了先生。”公孙瓒沉吟了一番,说道,“待我上报中郎将卢植大人,就封你为……”

这时候他看到了刘备的大耳朵,灵机一动,便说道:“就封你为大耳将军,如何?”

“要我封我为将军?”

刘备讶异,他对这个世界了解的不多,但将军一词还是听过的。

这貌似是一个很不得了的职位,面前这个人好像就是将军,难道将军可以批发的嘛?

“将军大人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能不能换一个将军名号?这个有些不太好听的样子。”

嗯,一高兴,他老毛病又犯了,忍不住说出了心里话。

“……”

这小子,能有官职已经不错了,还挑三拣四!

公孙瓒抽了抽嘴角,深吸了口气:“那依玄德先生之见……”

“叫白耳将军吧,这个好听一点。”刘备马上就说道,他想起了乔婉的兔子耳朵,白白的,毛茸茸的,如果可以的话,他其实很想摸一下。

可惜每次他一提出这个要求,婉儿总是莫名其妙地拒绝。

还一副很脸红的模样,唉,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也好。”

听了刘备的提议,公孙瓒想了想,点了点头,这个名号确实不错。

名号的事情定了下来,刘备现在颇有些兴奋:“那我什么时候能来上任?”

公孙瓒摇了摇头:“此事还得等我上报朝廷天子,之后才可定夺。”。

“哦……”

刘备听明白了,看来还得等个几天功夫。

接下来两人相互磕叨了几句,大多都是些家常之事,都是公孙瓒在问,刘备在答。

毕竟总要把手底下人的背景问问清楚的,以免招收到来路不明的家伙。

不过好在,每一个问题,刘备都是对答如流——

在他出门之前,婉儿很细心地交代了不少事情,其中就包括一些家常的事情。

比如说家里有几口人,住在哪里等等,什么都帮他想到了。

刘备在这个世界的身份是父母双亡,家里无人,只有一个远房表妹住在涿县,两个月前前来投奔表妹,一次意外不小心解锁了灵气,恰巧遇到天子发榜赵军,男儿当胸怀大志,所以他这次要来参军。

大概就这么简单。

反正这年代这么乱,身份编造起来不要太容易。

而公孙瓒也不疑有他,刘备所言虽然没有论证,不过还是那句话——

修士,总是能在这个世界受到优待。

如今大汉正缺人才,当然是要把刘备当成宝一样对待了。

“那么,伯圭便在此祝玄德先生仕途无量,马到成功了。”公孙瓒拍了拍刘备的肩膀。

“呵呵,彼此彼此。”刘备拱了拱手,笑呵呵说道。

一番客套,已让两人如同老友一般了,此时正是要告别。

不得不说,刘备这段时间的学习还是有点用的,他学会了“拐弯抹角”。

至少他在对外人上面,已不像刚来这个世界一样稚嫩了。

不过老实讲——

挺累的。

在这上面,他还是怀念过去身为爱圆人的时候,那个时候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这颗星球的生物实在是太……太蛋疼了,讲什么话半天都是“废话”。

“咦?”

即将离开营帐之时,刘备偶然间瞥见了角落里一个东西。

顿时他眼光就被吸引住了。

这是一个透明的器皿,采用高等级的琉璃制造,里面放了一些水,还有一条鲜艳的鲤鱼在里面游来游去。

让刘备感到惊异的,是这条鲤鱼。

这条鲤鱼给他的感觉很奇怪,它的眼睛大大的,嘴里吐着泡沫,它的颜色是带点鲜红的金色,周身有着五彩缤纷的花纹,看起来是条稀有品种的鲤鱼,当然,最主要的是——似乎有股灵气在它体内乱窜。

对,别人甚至是修士都看不出来,但是刘备看得出来。

因为灵气的性质是一种电磁波,他能很清楚地感应到它体内有那种特殊的电磁波。

这不是一条普通的鲤鱼!

“怎么,玄德先生,中意这条鲤鱼么?”见刘备神色异样,公孙瓒便笑道。

“这是我在常山一河垂钓而得,若是先生不嫌弃的话,这条鲤鱼就赠予先生,如何?”

“呃,你要把这条鱼送给我?”刘备讶异道。

“区区一条锦鲤而已,若是玄德不嫌弃……”

“当然,那多谢了。”

刘备迫不及待打断了他的话,他实在不想拐弯抹角了。

他现在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这条奇怪的鲤鱼上面。

这鲤鱼,很大可能性是妖怪!

第三十章 这是一条有梦想的鲤鱼

“那么玄德,记得过阵子来兵营报到。”

看着刘备兴奋的模样,公孙瓒有些无奈,和没文化的人交流就是这样。

说实在的,从头到尾,不是他真的想要亲近刘备——包括他把这条珍贵的鲤鱼送给他的事情,这个叫刘备的人的条件,只能说到公孙瓒恰恰能接受的程度罢了,这人会灵气但又不精通,也不会灵能力,就是个门外汉级别,而且他还半个字不识几个,一看就是没读过书的样子。

作为一方诸侯将领,要说不会发展私人武装,那是不可能的,只可惜……

“人才”这东西实在是可遇不可求啊。

唉,罢了罢了。

一旁的刘备可没那么多闲工夫去注意公孙瓒在想什么。

在得到鲤鱼后,他甚至连一声道谢都没有,就兴冲冲地连带着鱼缸都搬着跑出了兵营。

只留下了公孙瓒一人,抽着嘴角,在原地摇头苦笑。

鱼缸的重量可不低,因为里面还放着水,加起来起码有个三四百公斤。

不过刘备学会了灵气,将灵气附着在手上后,他能很轻易地扛着鱼缸在大街上跑。

这就是修士在这个世界的能力了,不止在打打杀杀方面,在日常小细节中也能很方便地做事。

刘备有种突发奇想,因为灵气的性质是一种不可见光——

若是能给人的眼睛做个小手术,是否就意味着灵气可以任意解锁了呢?

说不定以后修士不再是一种尊贵的职业,“人造修士”能随便批发,人类进入全民修行时代。

当然,这只是一个想法,现在他可没空想这件事,从兵营出来后,他马不停蹄,抱着鱼缸三步并作两步就回到了客栈。

“婉儿婉儿,我当将军了!”刚一进门,来到二楼,他便高兴地叫道。

“啊?”

乔婉正在算账,听到刘备的喊声,眨了眨眼,不由自主停下了手中的账目——

自从刘备把自己的算数交给她后,她算账比往常方便了不少。

这家伙才刚去参军,就混了个将军的职位?

没可能吧……除非那些当官的都瞎了眼。

“一天到晚又在说胡话。”少女撇了撇嘴,一脸不信。

“真的,我真的当了将军!”

刘备拼命点头,然后把事情的经过和她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我说呢!”乔婉算是听明白了,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呀,别高兴得太早了!什么将军,那都是人类哄哄你的,这个是所谓的‘杂号将军’,看起来很厉害,实际上就是个虚职!”

“虚职?什么意思?”刘备眨了眨眼。

“就是只发给你薪水不让你干活。”乔婉解释道。

“啥?还有这么好的事?”刘备瞬间惊讶,“这不就是白吃白喝吗?”

“不然你以为呢?”乔婉翻了翻白眼,“笨蛋!你不是想要军权吗?虚职是没有军权的!一切行动都得听上头指挥!你还真以为这个世界上真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哦,原来是这样。”

这下刘备算是听明白了,感情白高兴一场,就是封个官给自己玩。

听那个叫公孙瓒的人类说,他这个官一年有三百石粮食的俸禄,好像是什么正五品官,

嗯,怪不得人类世界有这么多好资源,却到现在一直都发展不起来。

这种白拿工资不干活的情况太多了。

不行,他一定要当一名真正的将军,不然目标永远不可能实现。

“白耳将军,我会让这个名字成为真正的将军之名的!”于是刘备立下了豪言壮语。

“那就祝你马到成功了。”乔婉笑着说道。

说实在的,她心里其实还是有点小开心的,毕竟不管怎么说——

刘备这个将军的头衔,是根据她的耳朵来定的,他第一个想到的是她。

将军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这个时候乔婉才发现,刘备还带回来一个鱼缸。

“这是什么?鲤鱼?你哪来的?”

她瞅着鱼缸里那条游得欢快的金鲤鱼,奇怪地问道。

“哦,这个是那个公孙瓒送给我的。”一提到这件事,刘备的神色马上又兴奋起来,“婉儿你知道吗?这条鱼是个妖怪!”

“吓?”

乔婉吓了一跳。

她赶紧用审视的眼光,重新去看那条鲤鱼。

鲜艳的金红色,浑身有着五彩的花纹,这看起来好像是一条龙纹鱼。

龙纹鱼,是这个世界上一种比较稀有的鲤鱼品种,通常表现为身上纹着龙一样的花纹,色彩鲜艳。

这种鲤鱼很难看见,一般作为观赏鱼使用,属于有价无市的行列。

而刘备刚才说,这是一个妖怪……

“不要看了,那个傻乎乎的家伙说的没错。”

突然间,一个稚嫩的童音从鲤鱼的嘴里发了出来。

“虽然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看出来……总之,要杀要剐,要吃要煮,悉听尊便!”

“什么,鲤鱼居然会说话!”刘备顿时眼前一亮,用看稀世品种的眼神看着那条开口的鲤鱼,“鲤鱼是没有发声器官的,而且你的声音也不可能在水中传播到达陆地,你是怎么做到的?快告诉我!”

“……喂,现在不是纠结这种事的时候吧?”

乔婉有点头疼,阿备遇到稀奇的事情,总会表现出这种态度来。

不过她也是有点惊讶,没想到她居然又遇到了一个自己的同类……

这鲤鱼居然真的是妖怪!

这让她的心情有些莫名的激动。

“你……你不要怕。”

少女平复了一下心情,用尽量温和的语气说道,“你放心,我们不会杀你的。”

“哼,不要说好听的!不要以为我没看见你在咽口水!”

金鲤鱼在水中瞪着圆圆的大眼睛,一边说一边从鱼嘴里“卟噜卟噜”吐着泡泡。

“既然被你们发现了,要动手就尽管来,我要皱一下眉头,就不叫赵子龙!”

刘备和乔婉对视了一眼。

原来这条鲤鱼还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听上去还挺霸气的。

“我们真的不会杀你的。”乔婉叹了口气,捂了捂额头。

“哼,愚蠢的人类,难道你们没有听过一句话吗?”

金鲤鱼在鱼缸里翻了个身花,蓦地从水中一跃而出,直跃到半空一米多远,带出了一片波光粼粼的水花。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化作龙!我虽然是一条小鲤鱼,但我也是一条有梦想的鲤鱼!你们莫说好听的来哄我,我鲤鱼族宁死不屈,永不为奴,不当一条籍籍无名的咸鱼,更誓不当人类的盘中餐!”

“……”

讲真的,这鲤鱼……感觉有点中二啊!

第三十一章 这是什么?蚯蚓?我要吃高级的鱼粮!

“我们不会吃你的。”

刘备蹲下来,盯着鱼缸里的这条鲤鱼不停打量,然后点点头说道。

“你的观赏价值似乎远远高于吃掉的价值,把你卖了还能换掉不少钱……”

“人类果然不怀好意,狼子野心!”没等刘备说完,鲤鱼一口泡泡就吐在他脸上,把他浇了个满脸开花。

“咳咳……他喜欢胡说八道,你不要跟他计较。”乔婉暗地里狠狠踩了刘备一脚。

随后她用好奇的眼光,看着这条名为“赵子龙”的鲤鱼:“你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住在人类的府邸里?既然你这么害怕人类,为什么不逃走呢?你一个妖怪,应该很容易逃走的。”

“当然是因为我打不过他了!不然凭我的本事,还需要隐忍到今天吗?”鲤鱼在水里直起身子,两条鳍像手一样插在两边,用理所当然的口气说道。

讲真的,一条鱼这么说话,挺搞笑的,特别是它还用那种小孩子一样的声音。

乔婉在心中给这条鱼下了定义:它可能是一条刚出生的小鱼,或者说刚化形的鱼。

一般刚化形的生物,在成为人类后,因为跟不上人类世界的文化,或者说和人类接触时间太短,言行在旁人看来就会有点问题,像这条鱼,说的话就挺中二的。

“你当初的情况或许比他还好一点。”乔婉不由自主看向刘备。

“什么意思?”刘备问道。

“没什么。”乔婉摇摇头,继而又将目光看向那条鲤鱼,“你已经化形了吗?”

“化形?什么东西?”那鲤鱼问道。

好吧,它连化形都不懂。

“这是一条莫名其妙吃下化形果的鲤鱼,开了灵智没多久。”乔婉补充了一下刚下的定义。

“化形果,这到底是什么植物?”刘备皱了皱眉,突然问道。

他对这个问题疑惑很久了,都说这个世界有妖怪这种生物,妖怪都是吃了这个所谓的化形果才变化而成的,那这个神奇的化形果到底是属于一种什么样的植物?听上去,似乎吃下去就能跨基因甚至跨种族。

这很不可思议,能让一个懵懂的生物拥有人类的思考,不觉得很离谱吗?

“化形果,我们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它在这个世界无处不在,水里有,陆地有,各种各样的地方都能让它生存。不过这种果子经常生长在隐秘的位置,很难寻找得到,可以知道的是它只能让动物来吃,人类吃了没什么效果。”乔婉摇摇头,并没有给出什么相对有用的信息,这超出了她的知识范畴。

“这样啊……”

刘备点点头,有朝一日若是找到这种果子,他可能要研究一下。

因为这种东西似乎涉及到了生物进化的秘密。

“那这种情况属于什么?”他指着那鲤鱼又问道,“他吃下化形果,好像并没有化形。”

是的,他注意到一个细节,这条鱼虽然会说话,但是它不能离开水里很久——

它甚至不能将鱼肚子倒翻在水面上,它还必须要在水里吐泡泡。

这是在水里交换氧气呼吸,是碳基生物的基本反应。

“不是所有动物吃下化形果都能马上化形的。”乔婉给他解释道,“有些动物身上似乎存在某些限制或是条件,他们要完成这个条件,才能变成人类,比如说我以前听说有匹狼,他吃下化形果之后,开启了灵智,但是直到一只眼睛瞎了才变成人类。‘瞎眼睛’就属于化形的条件,他要成为独眼狼才能变成人类。”

“还有这种设定?”刘备眨了眨眼,这听起来很新奇。

“对,这种现象我们称呼它为‘妖怪解锁’,只有极少数情况才会出现。”乔婉点点头说道,“不过上天是公平的,这种妖怪只要能找到自身的条件并解锁成功,化形之后他就能变成很厉害的妖怪,能够以一敌万。”

“喂,你们不要自顾自在那里说话!”

那鲤鱼见两人聊得起劲,又嚷嚷了起来。

似乎是见他们没有恶意,鲤鱼内心松了口气,马上又开始指手画脚。

“我肚子饿了,你们准备一下食物!要能吃下去的食物!”

“这条鱼性格真恶劣。”刘备看了看它说道,“或许我们今天的晚餐应该吃烤鲤鱼。”

“……不要,不要吃我!”那鲤鱼马上就吓得扑通一声翻到水底里。

刚才还一副慷慨就死的气势,现在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看来它在生理和心理上也都只是个小孩子而已。

“不要怕,我们和你一样都是妖怪,他只是吓吓你而已。”乔婉笑着对它说道。

“真的,不吃我?”鲤鱼从水中冒出头来。

“当然了,妖怪是不会伤害妖怪的。”乔婉尽量用温和的语气说道,“赵子龙,你的名字就是这个吗?还是说你给自己取姓为赵,子龙是你的字?”

“字?那是什么?”鲤鱼又问道。

好吧,看起来以后也要和阿备一样,要教它很多东西了。

乔婉这么想着,便是笑道:“子龙,你饿了吧?我去给你拿点吃的。”

“好好好,记得要常山出产的新鲜玉米粒,要颗粒饱满,不要陈年的!”赵子龙小鲤鱼对着乔婉的背影喊道。

“对待对你好的人,你也要宽容地对待他。”在乔婉走后,刘备马上教训他。

“你给我走,我要刚才的大姐姐!”小鲤鱼跃起身子,又将一口泡沫吐在刘备脸上。

“……”

刘备考虑晚餐要不要开一坛酒,据说下酒菜配红烧鲤鱼特别美味。

不一会儿,楼下传来了脚步声。

乔婉推门而入。

“子龙,不好意思,我们只有这个了。”乔婉用抱歉的语气说道。

“这是什么?”子龙小鲤鱼瞅了瞅她抛进水里的事物,“蚯蚓?我要吃高等级的鱼粮!我要吃玉米粒!”

不过虽然话这么说,它的身子却很诚实地在“咕噜咕噜”大口吞着蚯蚓。

“我们真的有必要养它吗?”刘备看着大口吃着蚯蚓的鲤鱼说道。

之前他还觉得挺稀奇的,毕竟这条鲤鱼是他在人类世界遇到的第二个妖怪。

但是现在他又觉得有点不舒服——

这是他这段时间下来逐渐养成的人类的情绪,一般人类遇到自己讨厌的性格的对象,总会感到不舒服的。

第三十二章 熊孩子是这颗星球最讨厌的生物

“你不要这么看它,它只是还小,未免不太懂事。”乔婉看着刘备,平静地说道。

“你之前不是说的吗?如果你当了皇帝,你就会大力推行教育,让所有妖怪成为一个好妖怪,让所有妖怪都能堂堂正正当一名妖怪……难道你把自己之前的话忘记了吗?”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刘备。

“……好吧。”

看着少女的眼睛,刘备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爱圆人一向都是言出必行的,因为他们做什么都直来直去。

可能是在这个世界当人类当久了,也染上了人类的一些毛病吧。

人类就喜欢忘事,有句话叫做“贵人多忘事”。

既然连婉儿都这么说了,那姑且就把这条叫做“赵子龙”的鲤鱼留下来好了。

况且留下来也没坏处,这条鱼并没有化形,刚才婉儿也说了,吃了化形果却没有化形的生物,极有可能是体内有枷锁没解开,一旦达成了某种条件,便会形成“妖怪解锁”,这个生物就会变成极为强力的妖怪。

说不定有朝一日,这条鲤鱼也能成为一个很厉害的武将。

“大姐姐!大姐姐!”这个时候,旁边传来了小鲤鱼的声音。

只见它已经把那条肥大的蚯蚓吃了个干净,正趴在鱼缸边缘,向乔婉撒娇。

“还有没有蚯蚓了?我还要吃!还要吃!以前都没发现,原来蚯蚓比玉米粒好吃多了!”

“现在兵荒马乱时期,有的吃就不错了,你要学会知足。”刘备忍不住又教训它。

“我没在跟你说话!我在跟大姐姐说话!你闭嘴!”

小鲤鱼鼓起嘴巴,跳起来,接连不断地把泡沫朝刘备脸上喷去。

幸亏刘备吃了几次教训,早有准备,一个侧身往旁边一闪。

不过可惜还是被喷湿了一片衣襟。

“……”

说真的,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把这熊孩子吊起来打一顿。

“每个新生的妖怪都是这样的。”乔婉摇了摇头,对刘备说道,“你出去做事吧,我来跟它聊聊。”

“好吧。”刘备想了想,觉得留下来也没什么意思。

主要是他实在是和这个熊孩子不对路——

他现在认为熊孩子是这颗星球最讨厌的生物。

待刘备走后,少女便对小鲤鱼说道:“小子龙,你愿意留下来吗?”

“留下来?”小子龙眨了眨那对鱼眼睛,“如果每天都有蚯蚓吃,我就留下来!”

看来它还是个吃货,果然还是小孩子,教育要从小孩子开始做起。

乔婉心中思量,便又笑着说道:“那你愿意以后跟着那位大哥哥吗?”

“跟着他?为什么要跟着他?他长得太难看了,而且还傻乎乎的!一看就是个呆瓜!小子龙不要和呆瓜在一起!小子龙要跟着大姐姐!大姐姐又聪明又漂亮又温柔!”小鲤鱼在水中扑腾着身子,翻来翻去。

如果刘备在这里,铁定不顾一切晚上要把这条鱼做下酒菜。

“小家伙,嘴巴倒是甜。”乔婉笑了笑,“不过那个大哥哥,你不要看他那样,他是个好人,也是个有抱负的人,跟着他你不会吃亏的。”

对,少女开始帮刘备筹划以后的事情了——

自从刘备开始说要参军之后,她就觉得也要尽自己一份力。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帮阿备多介绍几个有实力的修士,或是妖怪。

“姐姐!姐姐!你和那个家伙是什么关系啊?”小鲤鱼突然间蹦跶起来,问道。

“姐姐……姐姐是他的女朋友。”乔婉脸色一红,回答道。

“女朋友?什么意思?”小鲤鱼扑腾着尾巴,好奇地问道。

“就是,就是快要成亲的那种……”少女脸色红通通,快要滴出水来。

“成亲?成亲又是什么意思?”

“就是两个男女之间,卿卿我我,洞房花……小孩子不要多问!这是大人的事情!”

“呃,哦,哦……”

见大姐姐突然间发飙了,小鲤鱼赶紧吓得闭上了嘴巴,将身子缩到水里去。

过了一会儿,它才又敢浮上水面,翻腾着尾巴,在水里游个畅快。“只要大姐姐对我好,天天给我蚯蚓吃,我就一直跟着大姐姐!大姐姐走到哪里,小子龙就跟到哪里!哪里有蚯蚓小子龙就去哪里!”

这小家伙,倒是机灵,只字不提刘备的事情。

乔婉苦笑着摇了摇头:“那就这么说好了,小子龙,小孩子说谎话,可是要吞一千根针哦!”

“好,一言为定!”

……

时间就这么过去,一晃眼就过去了两天。

这些天的时间里,刘备也没有闲着,他一边锻炼灵气,一边研究灵气。

只是非常可惜,坦白来说,他到现在都不知道,灵气究竟是一种什么物质。

是能量?是光?是电磁波?是等离子体?

然而刘备一段时间的研究下来,依然没有头绪。

因为这种东西无法捕捉,无法提取,他曾经试着用自制的简易显微镜看过,却依然看不出这种物质的构造,它不像原子,没有原子核构造,但内部却又有一种奇怪的结构,无法看出究竟是什么结构。

只能大约知道它是一种不可见光。

而这种不可见光,这颗星球的人称之为“生命能量”。

刘备当初也没有发现自身体内有这种东西,直到解锁灵穴之后,它才蓦地出现。

说真的,有些玄学——暂时无法用科学来证实的东西,都统称为“玄学”。

哦,关于显微镜的事情,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玻璃——

准确地说是没有平滑的玻璃,倒是有“琉璃”这种高等级的东西。

所以他还费了一段时间功夫制造玻璃。

玻璃的制造并不难,大概就是石英砂高温熔接,搅拌融合。

石英砂在这颗星球布满了遍地,这里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金、银、铁、铝、煤、油页岩铀、钍、甚至是石油等等到处都是,属于宇宙中罕见的高资源星球。

不过由于没有先进的仪器,刘备大概花了三天的时间,才制造出了一块完整的玻璃。

有了玻璃再去造显微镜就简单多了,因为显微镜就是几块透镜的组合。

也是在从瘟疫之村回来后,他才开始想着要生产玻璃的。

他还记得肿块的事情,如果当时有显微镜的话,就不需要他以身试探。

毕竟人类是个使用工具的种族。

第三十三章 该笑的时候笑,该哭的时候哭

就这么过去了两天,客栈忽然有人来报。

是涿县军营的人,喊刘备过去上任,说是“白耳将军”的职位通过审批了。

这一出可轰动了整个客栈,王二李四那些伙计们这才意识到,原来他们以前一直羡慕嫉妒恨的“小白脸”刘备,居然还是一个修士,是深藏不露的“高手”,现在更要去当官老爷了。

于是一个个纷纷溜须拍马,说尽了好话,只求这位官爷日后不要找他们的麻烦。

不过刘备挥挥手表示不在意,毕竟这些人也都是混口饭吃的,平时有点小动作什么的,只要没有做出害人的事情,都算揭过去了。毕竟人类都是这样的,在人类世界,底层的人民其实都差不多,要说大奸大恶也没有,大家都是街坊邻居,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有点小矛盾是正常的事——

这些也都是乔婉教导她的。

要以德服人,要惟贤惟德,这样以后才能做一个好君主。

这个也和刘备以前的价值观差不多,他的性子是属于比较温和的类型。

没必要为了一点小事就和人仇怨来仇怨去。

“哼!真虚伪!”

一旁鱼缸里的子龙小鲤鱼跃出了水面,对刘备面露不屑之色。

天知道它一条鱼怎么做出人类的表情的。

“照我说,应该痛打他们一顿,好好修理他们!”

这几天下来,这小鲤鱼的眼睛倒也不瞎,虽然不能在人类面前说话,必须要装成普通鲤鱼的样子,不过这些伙计对刘备的所作所为也看在了眼里,尽管它不怎么喜欢刘备,但此时却也忍不住为他打抱不平。

乔婉摇摇头,对它说道:“这不是虚伪,这是与人之道,你现在还小可能不懂这些,但是你以后也是要当人的,可不能处处与人为敌,最起码态度要对人好点,不然你在这个世界是生存不下去的。”

“……是吗?人类真麻烦!”

小鲤鱼撇了撇嘴,它其实什么都不懂,不过大姐姐都这么说了,也不再说什么。

见小子龙沉到了水底,乔婉转而又对刘备说道:“听好了,人类世界不像动物世界那么简单,动物只要有力量就能捕捉到猎物,但是人类不一样,你必须要学会察言观色,必须要时刻想着别人在想什么、别人要做什么,然后对此付诸行动,只有处理好人类关系,才能在他们的集体中如鱼得水,明白了吗?”

“当然明白,你以前一直老跟我这么说。”刘备肯定地点头道。

“不,这次的情况比起以前更加复杂,这次你是去当官。”乔婉摇头叹了一声。

她真的是对刘备操碎了心。

“官场的情况我并不太清楚,但是人类世界有一句词说的好——官场如戏。你平日里的举动就已经很容易得罪人了,假使你当了官之后再不会做人,那哪怕你学会了灵气,都有可能命丧黄泉啊!”

“……这么危险?”刘备吓了一跳,“那我怎么才能避免这种情况?”

“该笑的时候笑,该哭的时候哭。”乔婉一字一句说道。

“该笑的时候笑,该哭的时候哭……”

刘备嘴里喃喃自语重复着这句话,暗暗将其记下。

笑他是明白的,是表示好意,但是哭……

坦白来说,他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似乎从来都没有哭过。

哭,究竟是一种什么情绪?似乎在伤心难过的时候,人类会哭。

然而刘备却不太明白,因为他到现在为止,还没有遇到过伤心难过的事情。

看来以后得试着练习怎么“哭”了。

嗯,可以肯定,直到现在为止,刘备从来都没有怀疑这个女孩子对他的任何一句话。

因为在情商方面,在人类的相处方面,她不知道比他高到哪去了。

否则她也不会只身一个女性,在涿县开客栈开到现在。

披上了传说中的人类军装。

现在的刘备模样看起来就比较像样了——

他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穿的是草皮衣服,之后当了伙计穿上了人类的衣服,但总归还是用植物材料麻布织的,而现在他穿上了一身闪亮的盔甲,采用这个时代最为先进的百炼成钢之术所造,在阳光底下能晃到人的眼。

不过刘备还是觉得这颗星球上的炼钢法太落后了。

不外乎别的,这颗星球现在还处于人力生产物资的状态。

人力生产会出现很多弊端,其中就有产品质量层差不齐的状况。

如果由机器制造的话,至少能使产品规格指数误差减少到最大。

简直白瞎了这颗星球那么多的好资源。

跟随着接待的士兵,刘备晃晃悠悠地进了昨天来过的军营,准备走马上任。

只是,刚一坐下来,屁股还没坐热,旁边就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

“玄德,你怎么才来啊,都快把我急死了!”

刘备扭头一看,原来是昨天见过一面的公孙瓒将军——

准确地说是“奋武将军”,这是后来刘备才了解到的,是他的顶头上司。

“将军”这个官,听婉儿说也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上面还有许多大官压着,因为这个叫公孙瓒的是属于地方将领,好像还是什么“蓟侯”,不如中央的官大。不过怎么说都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于是刘备按照乔婉教导自己的,摆出了一副恭敬的模样,双手作了作揖,温声细语对公孙瓒说道:“校尉大人,别来无恙。”

无恙你个头!

公孙瓒快要急死了,这个新来的白耳将军,似乎真的是乡下来的土包子。

完全不懂察言观色,没看到他现在都快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了吗?

“别说这些废话了!有信使刚刚来报,说黄巾贼子派遣了十万大军压境,再过不久就要到达涿县了!”公孙瓒跺了跺脚,额头热汗直流。

“啊?十万个人?”刘备瞬间讶异,这数字出乎了他的意料。

要知道涿县就这么点大的地方,驻扎军加起来都不知道有没有一千个人。

拿十万人打一千个人,用这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老虎下山打苍蝇。

“可不是!就是十万个人!”公孙瓒急得在营帐中来回踱步,“根据某些消息,听说黄巾贼子是把这幽州涿县城当成了重点关注对象,所以才一口气派了这么多人……唉,你说这是造了什么孽!”

“重点关注对象?这是怎么回事?”刘备奇怪地问道。

“我哪知道!你问我我去问谁去!”公孙瓒瞪了他一眼,拿下属发脾气。

毕竟战争来得如此之快,连身为地方诸侯的他都没有预料到。

第三十四章 战争,我见得很多,习惯了

气氛一度焦灼,想了片刻,公孙瓒下令。

“我已下令让本县令史清点所储武器和粮草,又遣侍卫撰写文书在全城各处张贴,以征收乡勇御敌,你也赶快回去准备一下,到时候可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敌人!”

“……修士?”刘备试探着说道。

“那还好了!修士还没什么,若是有妖怪和贼子串通一气……”

公孙瓒咬紧牙关,眉头锁得死死。

看来他也意识到了此次战争中含有古怪。

人类世界中,实力到达了修士这一领域,总能嗅到不寻常的东西。

在公孙瓒下令出去后,士兵们在城内把铜锣敲得邦邦响,百姓们都得知了这里即将爆发战争,一时间全县震动,县城内的百姓早早就收拾了各自的摊子、铺子,躲在家中关上大门,周围村子的百姓也都纷纷收拾家中细软,向着涿县内涌来,小小的涿县城在仅仅半天的功夫就被挤得水泄不通。

涿县城处于幽州领域,幽州最精良的部队,当属公孙瓒的白马义从。

白马义从,这是公孙瓒常年培养的一支骑兵,特征为骑士们都着白马银甲。

然而这支军队目前并不在涿县城,黄巾之乱时,青、幽、徐、冀等各地都有小规模的起义军,此支军队目前正于北平,交于公孙瓒二弟公孙越所指挥,除非他们能在短时间内赶过来支援。

而根据涿县令史清点,涿县城一共只有三百正规驻扎军,具有一定战斗经验,后来又征收了大约五千左右的乡勇,不过大部分却是下地的庄稼汉子,并不懂得如何使用武器,也没有任何作战经验。

最糟糕的是,由于连年适逢灾害,县里的存粮也是所剩不多。

如果仅仅只是守城的话,只能支撑约莫半个月不到的时日。

可以说,情况严峻到了一定程度。

为今之计,只有死守城门,等待公孙越率领白马义从前来救援。

“你一个人出去带兵打仗,没问题吗?”

回到了客栈,迎面走来了乔婉,有些担心地对刘备说道。

在得知战争的事后,这位少女当机立断,遣散了店里所有的员工,关掉了客栈。

现在客栈里就只有她和刘备,哦,还有一条名为赵子龙的鲤鱼。

面对少女担心的眼神,想了想,刘备这么说道:“老实说,我对这个世界的战争,只能用一窍不通来形容,城门被攻破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双方人数上有强烈的差距,这次可能很危险。”

这是实话,因为这颗星球上的生物还在用冷兵器打仗。

所谓的攻防战,也仅仅只是一群低等生物窝在一个土包里,去防御另一群低等生物。

就好像蚂蚁打架一样。

你会闲得无聊去研究蚂蚁怎么打架吗?

“是吗……看来这次凶多吉少了。”乔婉喃喃自语。

“喂,你这个呆瓜!别人都要打到城下了,你怎么看起来一点紧张感都没有啊!到时候人死得多了,说不定连蚯蚓都没人给我喂着吃了!”一旁的小子龙从鱼缸里跳出来,腰间插着两条鳍,不满地对刘备叫道。

就算到这个时候,这条小鲤鱼还想着吃蚯蚓,该说它是小孩子呢,还是小孩子呢?

乔婉摇头苦笑一声,伸出素白的手,抚摸着小鲤鱼那光滑的鱼鳞背,柔声说道:“放心好了,就算是人类要打仗,姐姐也会给你抓蚯蚓来吃,不会饿着小子龙的……诺,这是你今天的,可要省着点吃哦!”

说着,她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条蚯蚓,将之抛进了水里——

为了方便给小子龙喂食,她特意准备了一个口袋,专门用来放蚯蚓。

“哇!姐姐真好!小子龙好喜欢姐姐的!”

小鲤鱼高兴万分,一张嘴叼过了蚯蚓,在水中游来游去。

刘备瞥了它一眼,淡淡地说道:“战争,我见得很多,习惯了。”

“阿备,你对战争……是怎么看的?”乔婉看着他,突然间轻声问道。

刘备想了想,说道:“战争是文明毁坏的源泉,是生物退化的催化剂,我的愿望是宇宙和平,让全宇宙都不再有战争。”

“……怪腔怪调。”

小鲤鱼大口吞下蚯蚓,撇了撇嘴,在水里对他吐泡泡。

“真的,我来这颗星球,就是为了阻止即将到来的战争。”刘备认真地说道。

“什么星球宇宙的,又在胡说八道。”

就连乔婉都表示,已经对刘备这种性格习惯了。

“有人在吗?”

这个时候,客栈外面突然间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几人相互对视了一眼,这都快要打仗了,老百姓都躲在家里,还有人出来下馆子?

“我去和他说一下,今天不开张了。”乔婉说着,便下了楼。

将客栈的门打开,只见门口站了一个约莫二十岁左右的青年。

这青年生得倒是一表人才,穿着儒雅的长青衫,一看就是个读书人。

见到乔婉的模样,他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惊艳之色,不过很快便隐匿而去。

“不好意思,要打仗了,我们这里不开张了,请去别家吧。”乔婉摇摇头对他说道。

青年作了一揖,笑道:“姑娘误会了,在下不是来吃饭的,在下是来寻找一人。”

“找人?”乔婉打量了他一阵,问道,“你要找谁?”

“刘备,刘玄德!”青年坦然道。

“找阿备的?”乔婉嘀咕了一句,点点头,“你等一下。”

说着,她便关上了门,回到了客栈的二楼。

“你以前在外面有过什么认识的人吗?”少女向刘备问道。

刘备想了想,摇头道:“没有,我来这个世界,第一个遇到的人是你。”

“哦……外面有个人说要找你。”

“找我?”

刘备觉得疑惑,便下了客栈的二楼,打开了门,见到了外面站着的青年。

“玄德先生,我终于找到你了!”青年见着了刘备的模样,激动万分。

“你找我?你认识我?”

刘备仔细打量着青年的样子,脑中细细思索。

然后他否定了这人是这具身体本来宿主的朋友的可能性。

因为这具身体本来的姓名不详,而这个青年刚才又叫出了他现在的名字。

说明是刘备来到这个世界后认识的人,或者说是认识他的人。

见刘备一脸疑惑的模样,青年笑了笑,对着刘备深深作了个揖。

“在下简雍,多谢先生救全村之恩!”

第三十五章 这个天下就是因为不干活的人太多

“简雍……”

刘备从脑海中细细搜索,终于找到了一点印象。

貌似一两个月前去的那个瘟疫之村,那村长的儿子就叫这个名字。

他还有个字,叫“宪和”,嗯,全想起来了。

“你怎么能肯定那个叫刘备的是我?”刘备向他问道。

青年一愣,继而笑道:“玄德先生说笑了,普天之下,又有谁能生得如同先生这般……这么具有大气之像呢?人海茫茫之中,先生就像那闪亮的萤火虫,无论是再漆黑的夜色,都无法掩盖得住那片光芒啊!”

“呃……”

刘备明白了,他是看自己的外貌认出了自己。

这个人类倒也是挺会说话的,硬是把自己那标志性的长手长耳夸成了这样。

如果他去做星际外交官,一定能取得不错的成效。

这么想着,刘备又问道:“那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简雍面露犹豫之色,摸了摸肚子,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神态:“这个,可否屋里洽淡?在下旅途颠簸,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

“你这人,说话倒是有趣。”一旁的乔婉见了,便是笑道,“远道而来便是客,你等等,我去厨房做点吃的。”

嗯,这里就能看出少女的情商所在,如果是刘备,他极有可能会说出——

“哦,你原来是来蹭饭的?”之类的话。

与人交际之处,还要靠这位老板娘。

几人进去了客栈,关上了门,因为客栈的员工都回了家,恰好后厨还剩下一些食材,于是乔婉便亲自下厨,给两人弄几个酒菜。

刘备和简雍在大堂坐定,刘备直奔主题:“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想起了之前的约定,好像跟那个村长老头说过,如果他儿子有麻烦就可以来找他的。

“这……”简雍迟疑了片刻,回答道,“听说黄巾贼子要来犯涿郡,村里人听闻此言,皆如惊弓之鸟一般,纷纷收拾家中细软,从家中前来投奔涿郡,希望能度过这一难关……宪和也是没了居所,特意前来投奔玄德先生。”

“哦……”

刘备大概听懂了几分,感情这家伙还真的是来蹭饭的。

“我们这里吃饭是要给钱的,你带钱了吗?”刘备认真地向他问道。

“给,给钱?”

简雍似是楞了一下,蓦地拍掌大笑了起来。

“先生……先生真是有趣之人!宪和此行匆忙,未带分文,先生看可以记账上不?”

“记账?也好。”刘备想了想,对他说道,“不过我们这里不能白吃白喝,你必须要做出贡献证明你对我们的价值,要用劳动付清你的住宿吃食费。”

“这……就不能让宪和,做一个安静的食客么?”简雍苦瓜着脸。

“不行,我不能让你这么做,你这是在糟蹋粮食。”刘备摇摇头说道,“任何人都必须得通过劳动实现自身的价值,这颗星球……这个天下就是因为食客太多,不干活的人太多,才变成这个样子的。”

“养客之风,始乱天下……”

简雍喃喃地说着,蓦地站起身,对刘备深深做了个揖。

“先生真是个妙人,宪和此行果然没有白来,请受某一拜!”

“……”

讲真的,和有文化的人对话挺蛋疼的。

刘备好半天才又明白了“某”是个什么意思。

嗯,他现在有种深深的感觉,他觉得以后要是当了皇帝——

首先要推行白话语交流,要纠正这种“文化人之间引以为荣的对话方式”。

不一会儿,乔婉端着做好的菜过来了。

也不是什么高级的菜,大概就是些小葱拌豆腐,白菜配蒜头什么的,因为这阵子猪肉缺货,鸡鸭什么的不容易保鲜,店里就只剩下一些素食。

几人就这样,对着这几个简单菜,一边喝酒吃菜,一边闲聊。

而在和简雍的谈话中,刘备也了解到了一些之前的信息。

在他离开涿村,也就是那瘟疫之村后,村民们马上就执行了村长的命令——

挨家挨户抓老鼠和跳蚤,什么捕鼠夹、老鼠药乱七八糟的都上了,几乎把整个村子翻了个底朝天,不吃饭也要抓老鼠,宁可被老鼠咬、被老鼠挠也要抓老鼠,甚至有些村民在抓老鼠的过程中还被老鼠咬烂了脸。

但是他们还是坚持抓老鼠。

不光是老鼠,还有那些跳蚤、蚊虫,只要是害虫全部都不放过。

没办法,村民们实在被瘟疫搞怕了。

就这样,一番折腾后,老鼠总算抓了个七七八八。

而神奇的是,没过了几天,剩下那些得瘟疫的人,竟然莫名其妙地都好了。

这个消息一出,立马轰动了涿县外的村子。

对,除了涿县以外,周围的村子也都或多或少染上了这种怪病。

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其余的村子纷纷效仿,挨家挨户挖地三尺捕捉老鼠。

于是,在捕鼠行动结束后,所有的村民都好了,再也没有人染上这种怪病。

“玄德先生……你真是这些老百姓的再生父母啊!”简雍打了个嗝,感叹一声。

刘备听完了事情的始末,沉吟片刻,点点头道:“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这次我们涿县会有这么多黄巾军要来,为什么这些人要针对我们。”

“为……为什么?嗝~”

乔婉朦胧着双眼,也打了个酒嗝,她有些不胜酒力,脸色红彤彤的。

女孩可能忘了,兔子不应该喝酒,兔子喝酒很容易醉。

“因为我破坏了太平道的计划。”

刘备情不自禁叹了一声,在人类世界长了,他也学会了“叹气”。

“我没有预料到,原来瘟疫的涵盖面有这么广,影响面远远超出了我的计算,而且最糟糕的是,我还泄露了自己的名字……黄巾军这番举动,可能是来针对我的。”

“针,针对先生?为,为什么?”简雍喝得也有点多,脑子有点转不过弯。

刘备看着他,摇摇头,说道:“因为我的名字叫做刘备,我姓刘。”

“刘……刘,奥,我明白了。”

说完这句话后,简雍“扑通”一声醉倒在了桌子上。

第三十六章 酒醉之后

“呼噜呼噜~”

看着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简雍,刘备搔了搔头皮。

以人类的礼仪观念来说,这家伙睡觉的姿势,可谓是极不雅观。

话说人类的体质还真够弱的,这个酒的度数不过才只有十几度,这颗星球这个时代并没有什么先进的酿酒法,就是一些米酒,酿得也非常浑浊,可以大碗大碗喝,结果这家伙喝了几碗就醉了。

看来得把他搬到客房里去了,睡在这里会着凉。

“婉儿……”

刘备这么想着,刚出声准备喊旁边的少女帮忙。

可惜才刚说了上面这两个字,就发现她也跟着趴到了一边。

她还边睡嘴里边流口水,显然也是醉倒了。

好吧,看来只能自己动手了。

刘备将灵气附着在手臂上,强化了手部的力量,随后扛起了简雍的身体。

别说,这个家伙还挺沉的,估计平日里蹭饭蹭的多了,肚子里油水比较多。

刘备扛着简雍吭哧吭哧上了二楼,随便找了个客房,将他扔到了床上,把鞋子脱了,又找了条被子将他盖好,免得他晚上着凉——这年头医药费可不便宜。

随后刘备又下了楼,不过看着熟睡中的乔婉,却是犹豫了一下。

记得这个女孩子说过,男人和女人是不能随便接触的,不然就是毁坏了女人的清白。

这是这颗星球一个非常奇怪的习俗,不懂人类为什么要这么规定。

而且听她以前说过,学会了灵气的生物,是不害怕病毒入侵的。

不过想了一会儿,刘备还是将女孩背了起来,向着二楼她的闺房走去。

嗯,万一灵气不能在人睡着的时候使用呢?灵气到底是什么物质他还不知道呢。

刘备认为有必要照顾一下老板娘的健康安全。

背上传来了女孩子肢体柔软的触感,还有轻微的呼吸声,带着一丝淡淡的酒香味,以及女孩子独有的香味,轻轻地打在了刘备的脖子上,挠得他有些痒样的,甚至还有一丝莫名奇妙的冲动。

刘备忍住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不知为何物的思考,将少女背到了二楼。

轻轻推开了她的闺房,走到了床铺边,将她放到在了床铺上。

同样,刘备给女孩脱下了鞋,盖上了被子。

不过,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手臂突然间被拉住了。

“姐姐……不,不要离开我……”

睡梦中的女孩嘴里呢喃着,拉拽着刘备的手,死死地不松开。

甚至,在拉住了刘备之后,她又伸出了另一只手,猛地抱住了刘备的身体。

“扑通!”

两人双双倒在了床铺上。

这下刘备想要走都走不开了。

“……”

刘备觉得非常头疼,这次好像是女孩自己破坏了人类的那个习俗,虽然是无意识的。

身子紧紧地依偎着女孩的胴体,柔柔软软的,还有一股清清淡淡的香味,依依环绕着刘备的鼻腔,如同温柔乡一般,几欲让他沉迷于其中。

原来人类女孩子的身体,是这么软的,这么舒服,而且还这么香的。

刘备第一次认知到了这一点。

望着面对面侧躺在身边的乔婉,他忍不住伸出了手,轻轻撩过了这位女孩的发丝,抚摸着她的脸庞,指间划过了她的肌肤,感受着那滑嫩的触感。

“滴答滴答……”

手指触到了一滴温温热热的东西。

哦,是少女的泪水,她似乎正在流泪。

清澈的泪水,一滴又一滴地从少女光滑的脸颊上划过。

一滴又一滴地落在了床铺上,温润地发出了“滴答滴答”的声响。

刘备终于看见了“哭”,原来人类的“哭”是这个样子的。

“姐姐……你在哪里……”

美丽的少女口中呢喃着,手臂将刘备抱得紧紧的,几乎让他不能动弹。

刘备默默地看着这个女孩,倾听着她口中的呢喃声。

梦,是这颗星球生物特有的一种思考方式,是人在睡眠中产生的一种幻想。

这个世界,有句话叫做“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个女孩子,是不是每天都会在梦中,如此想念她的姐姐呢?

刘备这么想着,他从来没想过,原来这个女孩也会有“哭”的时候,因为她平日里的作风绝对不会让人联想到“哭”这种情绪,她永远都是那么活泼,那么会与人打交道,他甚至都没有在他脸上看见过“难过”这个表情。

刘备突然间产生了一种想法,或是冲动。

他决定要帮这个女孩子找到她的姐姐,不管用什么方式,一定要找到。

刘备紧紧拥抱着少女柔软的身体,他的手臂很长,可以将女孩的肢体整个囊入怀中。

就这样,一边想着,他忍不住亲了亲女孩柔嫩的脸颊,然后一边进入了梦乡。

……

第二日。

从少女的闺房中,传来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声。

“呀呀呀呀啊!”

刘备有些无奈地看着将整个身子缩在墙角中,用被子紧紧盖着自己的少女,看着她一脸彷徨,一脸愤怒,还带着一丝羞红的表情。

然后再看了看自己,她的力气可真大,一巴掌就把他扇到了地面上。

“昨,昨天是怎么回事!”少女羞红着脸,愠怒着嗓子,“你怎么无缘无故跑到我房里来的!你,你没有对我做出……做出……”

后面那半句话,似乎羞于启齿,她停住了,一双眼睛恶狠狠瞪着刘备。

“我就是抱着你睡了一晚而已。”刘备摊了摊手,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是你先抱着我的,本来我是想离开的,可是我看见你哭了,所以就没松手。”

“你……真的?”

女孩蓦地想到了什么,紧咬着下唇。

“你说你看见我哭了?

“对,你的眼泪染湿了床铺,而且有些苦……”

刘备舔了舔嘴唇,昨天因为两人挨得太紧了,有一两滴泪水还跑到了他的嘴里。

苦苦的,原来人类的泪水是这个味道,一点都不好吃,至少不能用来解渴。

因为里面含了太多人类的情绪,吃下去或许会感同身受。

“这样啊……”少女突然间不说话了。

沉默了片刻,她才点了点头,开了口:“好吧,我知道了,这件事确实不怪你。话说……你真的没做什么?”

刘备想了想,说道:“哦,我想起来了,我亲了你一下。”

“……”

“……”

“……”

“呀呀呀啊啊!”

第三十七章 过了这个坎儿,你就娶我,好不好?

一阵鸡飞狗跳,于是直到日上三竿,刘备才无奈地穿戴整齐,起床洗脸漱口。

讲真的,他一点都不明白,为什么婉儿突然间就发火了,还差点把客栈掀了个底朝天。

待事情平静下来后,乔婉才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目光偷偷看着刘备,咬了咬下唇,脸色一红,突然间说道:“阿备,你……老实说吧,你对我的感觉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刘备丈二摸不着头脑。

“笨蛋!就是那种男女……男女之间的感觉!”乔婉红着脸狠狠瞪了他一眼,索性把话撩开了,破罐子破摔,“就是问你,有没有想要娶我的意思!”

“娶你……奥,我懂了。”

刘备点点头,好像这个世界人类男女相互结合,是要经过一种仪式的。

这种仪式叫做“婚嫁论娶”,男方要准备好聘礼给女方家庭,将女方娶过门,接着两人以后就一起生活,繁衍后代,这种通常都是由男性承担家庭责任。或者说男方入赘到女方,这种是由女性承担家庭责任。

“娶你,为什么我一定要娶你?”刘备还是不明白,他在这方面实在一窍不通。

“因为你……因为你亲了我,还,还抱着我睡觉……”少女脸色越发红了,声音也越来越小。

“两个人抱着一起睡觉,男的就一定要娶了对方吗?”刘备还觉得有些迷糊。

“对!不光是这样,你以前也看了我的身子……你什么都干了!”

乔婉恶狠狠瞪着他,干脆把以前的旧账翻了出来,连本带利一起算。

嗯,说实在的,其实刘备这人长得一点都不帅,长臂长耳,这幅尊容放在人类世界,那可以竞选世界十大丑男,或者怪模怪样男,她一个兔子化形的妖怪,漂漂亮亮的,连普通人类都看不上,那更不可能看上刘备这种稀奇古怪的了。

不过有句话怎么说的呢?情人眼里出西施。

少女在不知不觉间,早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长臂长耳的家伙了。

喜欢他的知识,喜欢他的理想,喜欢他的傻乎乎性格,喜欢他对人的宽容平常心……

要是这世界上找配偶全都看脸、看身材、看有没有钱、看有没有权——

那人类早就灭亡了。

“是不是只要亲了对方,看了对方的身子,或者抱着她睡觉,只要满足了这其中一个条件,男的就要娶她?”刘备突然问道。

乔婉楞了一下,然后使劲点了点头:“没错!”

“好吧……”既然女孩都这么说了,刘备也只得点头道,“那我娶你好了。”

“好,这话你说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准反悔!”乔婉心中一喜。

“等这件事结束了……如果我们能够活到了黄巾军退兵,阿备,你就娶我,好不好?”说到后面,女孩的声音突然间变得非常轻,也变得非常温柔。

看着少女的眼睛,那双眼睛里似乎透着期待,也透着希冀,还有一丝对未来的渴望。

刘备觉得自己无法拒绝这双眼睛,于是他想也不想就答应下来:“好!到那个时候,我一定娶你!”

刘备想起了昨晚女孩的姿态,想起了她流着泪水时候的模样。

或许这个女孩子,身边确实需要一个异性,她一个人实在太不容易了。

喜欢她吗?刘备不知道,他刚当了人类没多久,无法理解“喜欢”这个词的概念。

他只是情不自禁地想要保护这个女孩。

如果说“喜欢”就是想要保护一个人的话,那便是“喜欢”了罢。

一阵匆忙的收拾,此时已经是日上三竿,刘备得去军营报道了。

客栈由乔婉一个人看守即可,如今战争在即也不会有什么生意……哦,旁边还有一条小鲤鱼,乔婉得给它喂食,它整天就只知道吃,据说鲤鱼是没有饱腹度感受的,但愿它不会因为食用蚯蚓过多而撑死。

至于刚来的食客简雍,他还在呼呼大睡,睡得贼香,估计天塌下来都叫不醒。

一番行走后,刘备来到了军营,却见到诺大的军营空空如也,没见到公孙瓒将军。

问了守卫的士兵,才知道原来他的顶头上司早就前往了城门,正在训练招收的那五千名乡勇,如何在最简单的情况下服从军队的命令——

毕竟这段时间太短,乡勇们都没有什么作战经验。

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吃干饭的,刘备也马上前往了城门。

到了城门之上,见到公孙瓒正在给士兵们做指挥,乡勇们一个个也都在认真听讲。

刘备看到旁边摆放了一些像是砖头,或是水壶一样的东西。

心中好奇之下,便出声向旁边一个士兵问道:“这是什么?”

“回大人,这个是放滚油的壶,旁边的是火砖。”士兵回答道。

“哦,是用来守城的道具吗?怎么用的?”刘备又问,他对这个世界的攻防战了解得不多——不,应该说是完全不了解,所以要问问清楚。

“怎么用……”士兵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当敌军攀爬到城墙上时,把这个倒下去啊!”

“倒下去?怎么倒?”刘备又问道。

“……用手倒。”士兵顿时有些无语。

这个新来的将军,怎么好像什么都不懂的样子?这可是基本常识啊。

不过既然是将军发话,他还是很老实地回答了他的问题。

“哦……”

听了他的回答,刘备明白了。

这个世界貌似连杠杆和滑轮都没有发明。

这种东西,他刚才其实第一个联想到的是——

制作一个杠杆器具,在攻城士兵来犯之时,用杠杆仪器把那什么火砖扔下去。

杠杆原理,这是他能联想到的最为落后的攻守城方式。

毕竟人的气力是有限的,用人力的话很容易产生疲累,不利于接下来的攻防战。

杠杆的话是能省力的,只是需要一个支点和相应的距离。

有句话说得好——

给爱圆人一个支点,爱圆人能够翘起一颗星球。

没想到这里连杠杆这个意识都没有产生出来……

看来有必要好好教这个星球的人类,如何使用冷兵器该有的攻防战了。

第三十八章 生物体艺术学一流画师——刘备

“玄德,你总算来了!可把我等了好久!”

一旁的公孙瓒,这个时候也看见了站在一旁的刘备,便急急走了过来。

“据可靠信使来报,敌军将于三日后抵达涿郡,你赶快准备准备,先熟悉一下怎么看旗令……”

对,公孙瓒并不认为刘备这么一个“粗人”,会行那打仗的事情。

他也猜对了,刘备确实对这个世界的战争一窍不通,基本的要领还是要熟悉一下的。

不过刘备马上就打断了公孙瓒的话:“我认为你们应该需要先改进一下守城器械,这种完全凭人力的作战方式,很容易被对方打消耗战。”

“你……你说什么?改进守城器械?”公孙瓒皱了皱眉,以为刘备在开玩笑,“都这个时候了,玄德莫要胡说,你快快准备一下,先去和士起学习怎么看旗令罢!”

士起,是公孙瓒手下的一个文官,名为关靖,士起是他的字。

刘备和他见过一面,那是一个经常会笑的人类。

会笑的人类通常情商都很高。

“玄德将军,跟我来吧。”旁边站出了一个男人,正是关靖,脸上挂着微微的笑容。

刘备想了想,点点头:“好吧。”

记得婉儿跟他说过一句话,伸手不打笑脸人。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刘备便和这个叫关靖的男人学习怎么看旗令,还有听鼓声等等。

哦,旗令和鼓声是什么东西?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发明出无线电,更没有脑波共振,战场上的命令不可能同时传递到每个士兵的耳中,所以士兵该如何听号令?就要用到视觉和声音,比如说要撤兵回营,就要敲一种叫做“钲”的铜乐器,士兵们听到这种声音,按照事先训练好的步骤就会撤退,名之曰“鸣金收兵”。

不过这种方式依然存在局限,毕竟战场上的局势是非常混乱的,

一旦真正到了战场上,兵士们打得兴起,兴奋、激动、恐惧各种情绪混杂——

很难再听取将领们的命令的,除非士兵们的心理素质过硬,队伍有铁一般的纪律。

这也是有的时候数万大军说败就败、兵败如山倒的原因,历史上也曾有过以少胜多的战役,大多都是这种情况,士兵们的数量更多时候只会是一个参考,毕竟打起仗来,鬼才会听你的指挥咧!

所以这个世界很流行武将争斗,这也是修士一直被当成宝的原因。

以上这些,是刘备从那个叫做关靖的男人嘴里得到,然后通过自己整合分析下来的信息。

怪不得公孙瓒这么看重自己,毕竟修士才是战争的主力。

“咦?玄德大人,要往何处去?属下还没有讲完呢!”关靖正准备和刘备再重复一下刚才教授的内容,却见到刘备已经转身,向着公孙瓒的方向走去。

“不用了,我差不多了解情况了。”刘备摇摇头。

作为一个高智慧的宇宙生物,他分析情报的能力很强,这种信息不需要再听第二遍。

他对这个世界的战争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

来到了公孙瓒的旁边,公孙瓒见刘备又回到了这里,便皱了皱眉,训斥道:“玄德,你不好好学习,还在这到处闲逛?可知敌军将要兵临城下?”

“我已经全部……已经学得差不多了。”

幸亏刘备及时改口,否则他会说出“全部学会”的话来。

因为这个世界貌似流行“谦逊”的说法,就是人与人之间说话,要把自己往低处说,千万不能抬高自己,否则对方会对你印象分降低,这也是婉儿交予他的关于人与人相处的一条守则。

嗯,刘备觉得挺奇怪的,人类真是神奇的生物,总会给自己加入各种条条框框。

“学得差不多了?莫要胡说!”可惜刘备貌似还是“抬高”自己有点多,听他这么一说,公孙瓒的眉头皱得更紧,“那我问你,你知道守军的士兵发出狼烟讯号,一般是个什么情况吗?”

“就是军事警报,有敌人突然入侵。”刘备回答道。

“军……军事警报?”公孙瓒没听过这个词,楞了一下。

不过他是个好面子的人,为了避免被属下看出来,他马上就咳嗽了一声:“很好,那么我再问你,为什么战场上的出入,要常设暗号或是手语?”

刘备又回答:“那是为了防止有特务混进来,造成情报泄露。”

“呃……特务?”

公孙瓒觉得自己不能再问下去了,两个问题差不多了。

于是他再次咳嗽了一声:“很好!玄德,你来找我可有何事?”

刘备就等着这一刻呢,人类就是喜欢啰嗦,于是他马上就说道:“是这样的,我认为大人用来守城的器械不够充分,所以我想建议改进一下守城器械。”

“改进守城器械?”公孙瓒微微皱眉,刚才刘备好像也跟他说过这件事。

他之前以为刘备是在胡说八道,现在看来他好像是认真的。

“玄德,你当真可有什么良策?”沉吟了片刻,公孙瓒试探着问道。

不管怎么说,先听听这家伙的意见,看看他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

刘备搔了搔头皮,随后他想了个法子,吩咐站在一旁的关靖,让他去拿一些纸和笔来,因为他发现光用嘴很难和这个世界的人沟通,比如说婉儿就经常听不懂他说的什么,必须要图文相结合。

大部分宇宙人或许有语言或是文化交流的障碍,但是图片几乎不存在——

这是这个宇宙存在的某种共知,或是规律。

在笔和纸拿来之后,刘备马上就开始了作图,将杠杆原理用图片的方式展现出来。

公孙瓒和关靖在一边看着他作图,倒是丈二摸不着头脑。

不过见了他的绘画,公孙瓒心中倒是惊讶,他是出身名门望族的,从小就接触过诗书礼仪,琴棋书画,不说精通,也有一番自己的见解。

眼下刘备所画,虽然看不懂他画的什么,但这人绝对能跻身一流画师行列。

也不怪公孙瓒如此,他并不知道,刘备原来是一名宇宙人,曾经出入过无数星球,在和那些星球的居民沟通的时候经常就会用到作图的概念,久而久之绘画能力便练得炉火纯青,更有“爱圆星第一画师”之名。

特别是生物体艺术学,刘备在这个方面特别精通,因为他见过非常多宇宙生物。

就这样,刘备画画停停,过了一阵子才完成了构图。

众人望去,只见那画上之物,是一个怪模怪样的支架,然后上面有一个巨大勺子一般的事物,勺子的尾端似乎是一个拉拽绳。

“这个是什么?”公孙瓒看不懂,便问道。

“这个我把它称之为投石机。”刘备对他说道,“只要把东西放在这个勺子上面,然后拉下后面的绳子,就能把勺子上面的东西投掷出去,可以用来攻城,也可以用来守城,能够重复利用,非常省力。”

刘备尽量用最简单的语言和自己的上司沟通。

“……”

可是公孙瓒完全不懂,因为他第一次见到这种事物。

第三十九章 因为,人类把所有的智慧都用在了“自我”上

“你能……说得再简单点吗?”

公孙瓒的表情,就好像是一个只会一加一的幼童,突然间在他面前摆了一张全是奥数题目的试卷。完全看不懂,刘备画的东西超出了他的世界观。

“杠杆原理听说过吗?”刘备觉得有些麻烦,他都用图片表示了,结果这个人类还是不懂,他只好用更加通俗的语言解释,“打个比方,取一个跷跷板,下面垫一块石头,然后在跷跷板的一边放上……”

刘备刮尽了脑中所有的关于人类世界的词汇,给面前的“原始人”听。

好在总算这个比喻没有白打,公孙瓒在听完后,倒是没有再露出茫然的姿态。

他紧皱眉头,细细思索,然后似是想到了什么,突然间说道:“我想起来了,你这个杠杆原理,好像我在某本书上见过,上面写了和你这个差不多的理论。”

咦,人类居然有过这样的研究?

刘备顿时兴趣上来了:“什么书?”

“就是一本叫做《墨子》的书。”公孙瓒兴奋地说道,他的表情又变回了那种,从全是奥数的试卷上看到了一加一题目时候的样子,“在那本书的《墨经》部分里有过记载:衡,加重于其一旁,必捶。权重不相若也相衡,则本短标长,两加焉,重相若,则标必下,标得权也。”

“《墨子》……”刘备喃喃自语。

这会儿倒是换成他听不懂了,因为公孙瓒说的话,变成了那种“有文化的人才能听得懂的古话”。

不过他想起来了,他看过这本叫做《墨子》的书。

在什么地方?在婉儿的闺房里。

婉儿的闺房中有一个书架,上面摆放了许多乱七八糟的、非常深奥的书,这些书婉儿从来不读,只是用来装装门面用的,比如说像是那种《论语》、《中庸》、《大学》、《老子》、《左传》什么的,据说都是历史上的名人写的,上面全都是用那种“有文化的古话”所撰,以刘备目前的学识,根本看不懂。

不过看不懂不代表他记不下。

刘备可以将见过的信息储存在这具身体的大脑里,要是到了用的时候,再把这些东西取出来。

这个叫做“随身记忆”,是高等生物必有的技能。

像是《墨子》这本书,在婉儿的闺房里就有,他就把这本书记了下来。

如今在大脑里翻了一番,果然找到了公孙瓒刚才说的那句话,在《墨子》的《经说下》卷,不偏不倚。看来人类这种生物并不愚蠢,相反他们非常聪明,有些个体甚至拥有极高的智慧,不输于那些先进的宇宙人。

“既然曾经有前人写过,那为什么不拿来利用呢?”

不过,刘备这会儿却是又不明白了,杠杆原理属于力学范畴,可以引申出很多定理,只要开发得当,人类文明起码能前进几百年。而墨子的理论,看上去应该似乎并没有成型,还需要一些拓展。

“你觉得研究这种东西有用吗?”然而公孙瓒却是奇怪,反问道。

“哦……”刘备看着他,蓦地恍然大悟,点了点头。

是了,他明白了。

人类把所有的智慧都用在了“自我”上。

修行是自我,修的是灵气,盼望有朝一日成为修士;读书是自我,读的是儒学,盼望有朝一日能举荐孝廉入朝为官;经商是自我,经的是财富,盼望有朝一日能成豪绅;世袭是自我,世的是人脉,袭的是血脉,盼望有朝一日名满天下、名垂千古。

结果前人之后,就不再有人开发知识了,人类文明便一直不再前进。

于是,杠杆这种东西,知道的人少,拿来用的人,更少。

因为研究这种能利于全人类的东西,在他们看来是“浪费时间”。

多么愚蠢的生物。刘备收回了刚才的结论。

刘备觉得不能这么下去了,因为再这么下去,这颗星球哪怕十年之后不亡,迟早也会灭亡。

他开始迫切地想要当皇帝,为了改变人类的这种局面。

“将军,现在还有三天的时间。”想清楚了一切后,刘备马上就对公孙瓒建议道,“我们需要大力建造这种投石机,这种机器可以用任何物体作为投掷道具,相信可以暂时抵御黄巾军的一波攻击,以等待二将军的救援。”

公孙瓒思索了片刻,点头道:“就照你说的办!”

人类是种奇怪的生物,他一开始其实并不相信刘备,但当杠杆原理的真相揭发出来后——

当得知杠杆的发明者是前人之后,他马上就毫不犹豫地相信了。

于是,接下来的三天里,公孙瓒命令涿郡城内各大工匠,连夜打造这种投石机。

投石机的材料可以用到铁或是铜,这些都是常见的原料,还有就是用来投掷的道具。

这种投石机器的好处在于,由于省去了人力,投掷道具便可以完全不限定,可以是火砖,可以是巨石,甚至可以是毒药或是尸体,如果是滚油或是金属液的话还可以扩大浇筑面积,一投出去可以覆盖掉一大片敌军。

就这样,三天下来,在工匠们连日连夜的打造下,一共造出了五十台投石机。

公孙瓒将这五十台投石机分各个城门把控——

涿县城虽小,但也是一座四四方方的城,自然是有东南西北四个城门的。

敌军有十万大军,肯定不会只攻一座城门,会分四路城门。

另外城中一共有五千乡勇,公孙瓒将这五千乡勇分批量安排在四个城门。

对了,说不定还会有特务……哦,奸细,说不定还会有奸细混进城来,必须要事先安排好暗号或是手语,还要言令百姓,只许进不许出。

不愧是公孙瓒,这些他都安排得井井有条。

毕竟他也算是人类世界的名将,属于一方诸侯。

而刘备则被安排在了东城门,手底下只有五百乡勇——

另外三个城门也都安排了将领,但都是普通的武将,不会使用灵气。

情况还是有些糟糕的,守城大将只有公孙瓒和刘备两个人是修士。

就这样,三天很快便过去了。

这天中午,城门外终于传来了一阵熙熙攘攘的声音……

第四十章 境界

“轰!”“轰!”

好家伙,城门外一片黑压压的脚步声——

对,明明是脚步声,却发出了如同地震一般的声响。

远远望去,只见城外的黄土地上人山人海,声势浩荡。这些人大多都是青壮汉子,头上缠了一块黄色的布条,然而他们身上的衣服却有点寒酸,几乎个个衣衫褴褛、衣不蔽体,还有他们手上的武器,那可算是五花八门,有锄头、有斧子、有锯子,几乎什么都有,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太平!”

耳边传来震耳欲聋的吼声,每个人赤红着双眼,面目狰狞,目光中有血丝。

他们一来就发出了诸如以上的口号声。十万人之众,吓都要吓死人。

“玄德,这一仗,我们一定要撑下去!”

望着底下各个原本是农民老百姓,此时却化身为野兽的黄巾军,公孙瓒唯有一脸凝重、

黄巾军弱吗?按道理来讲他们应该很弱的,因为他们没有受过正规军的训练,也没有精良的武器装备,还经常忍饥挨饿。

但是他们真的弱吗?不,他们强的可怕,自起义以来,青、徐、幽、冀等地纷纷告捷,尤其是青州一脉,黄巾军声势浩大,屡战屡胜。

为什么强?是信念!今年是甲子年,是鼠年,十二生肖的起始年,而这一年,统治了天下四百多年的大汉朝即将覆灭,再也不会有朝纲混乱、苛捐杂税、土地兼并,在太平道大贤良师的带领下,人民再也不会吃不饱饭,鼠年将会是一个美好的开始——每个起义的黄巾兵都这么相信着。

刘备和公孙瓒的想法是一样的,这一战必须要守下来。

论立场,刘备并不是一定要站在大汉朝这边的,他也可以去参加黄巾军。

他是一个从外太空来的宇宙人,对于人类内战并没有绝对的立场,只要是能当皇帝,只要能先拥有一块自己的地盘,他可以选择任何方式,只要是能达到目的就行,只要当了皇帝他就能改变很多东西。

然而,这些黄巾军的做法却有很大问题。他之前也说过,黄巾军起义必然失败。

攻破城门之后,他们会干什么?烧杀抢掠,抢完再杀,杀完再抢——这是他最近从公孙瓒那里得来的情报。

攻一个城烧一个,攻一个城抢一个,然后再去攻下一个城,如此以往,不断反复。

这就造成了一个后果——他们没有发展根据地。

没有根据地就代表了没有后勤,没有后勤就代表了没有持久战。

所以,黄巾军必然失败。

太平道之前的计划还是有可实施性的,这代表了他们的首领有一定的眼光。

但如今看来这位首领就好像有点“鼠目寸光”了。

在抵达城门之下后,从黄巾军的其中站出了一个黑脸汉子。

“我乃幽州黄巾渠帅程远志!”那黑脸汉子首先报出了自家姓名,随后对着城墙方咆哮道,“刘备刘玄德在哪!快快出来受死!

一听这话,公孙瓒便将目光望向了一旁的刘备。

刘备眼观鼻鼻观心,装傻。在乔婉的教导下,人类的装蒜功夫他越来越擅长了。

“哼,待我攻破了城门,定要将刘玄德碎尸万段,方解我心头之恨!”那汉子恶狠狠地抛下了几句,见对方不言,城门紧闭,看来是想要死守。

想了片刻,他便将身子退后,对一旁的副将吩咐了几句。

随后,黄巾军之中便分开了几千人,后退至一边的树林,砍伐树木。

“他们是要做檑木,强攻城门!”公孙瓒见状,顿时忧心忡忡。

“没关系,他们人多,后勤工作跟不上的。”刘备对他说道,“只要我们能撑住,说不定不用等二将军来救援,他们就自己退兵了,十万个人需要的粮食可不少。”

“但愿如此吧……”公孙瓒点了点头,刘备说的他也懂。

这是最基本的战争常识,这年头打仗就是比谁的将领牛逼,还有谁的后勤充分。

论武力,公孙瓒并不觉得自己会怕了对方的将领。他全身上下的灵穴已全部解锁,充分的灵气和常年作战锻炼下来的经验,除非是遇到了境界远超于他的牛人,或是什么厉害的妖怪,否则单挑的话他不会虚任何人。

在这种想法下,他即刻动身,三步一踏,沿着城墙上的女墙格子,飞身而下。

“来得好!”

那黑脸汉子眼前一亮,当即举起了手中的大板斧,迎面去战。

“呯!”

公孙瓒手中的枪和那汉子的斧子撞在了一起,发出了震天的巨响。

“哼,小小鼠辈,不过尔尔!”

公孙瓒轻蔑地说了一句,从对方斧中传递过来的灵气量,让他心中肯定,他最多就只有炼气期的境界。

“还好,对方只有炼气期的实力。”

城墙之上,刘备的耳边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

转头看去,只见原本应该待在客栈的老板娘,乔婉却是往这里走了过来。

“我不是让你待在客栈别出来的吗?”刘备皱了皱眉,话语中罕见地多了一丝责怪的语气——这似乎还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当人类以来第一次发脾气,对象还是即将要娶过门的女孩子。

“我这不是担心你嘛……”

少女有些感动,吐了吐舌头,眨了眨俏皮可爱的大眼睛。

她期待刘备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希望刘备能像上次那样亲亲她——

老实说那个时候她睡着了,根本没体会到被人亲的滋味,还是挺遗憾的。

“哦……你刚才说的炼气期是什么?”可惜落花有意,见少女无恙,刘备的心思马上就又转到了新的东西上面,“这个什么‘期’,好像是修士或是妖怪们,用来划分实力的一种标志,我觉得我有必要认知一下。”

“……”

“你说的没错,那个什么期就是修士境界的划分。”

见心上人如此不解风情,少女也只好嘟了嘟嘴,压下心中那点小心思,跟他讲解灵气的境界来。

第四十一章 灵能力

根据婉儿的讲解,刘备大概明白了修士的境界划分。

炼气期,是修士的第一境界,体内的灵气还只是“气”的状态,所以叫炼气期。总的来说,在人类或是妖怪解锁灵气后,都代表他们踏入了炼气期的境界,就像刘备和婉儿,他们两个都是炼气期的境界。

炼气期接下来就是炼液期,是修士的第二境界,这个时候由于体内的灵气含量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身体承受不下,于是量变产生质变,灵气便会从“气”的状态转化成“液”的状态,所以叫炼液期。

根据婉儿的观察,刘备的顶头上司公孙瓒将军就是属于炼液期。

到了炼液期还没完,修士还有第三境界,那就是炼固期,到达这个境界的修士就比较厉害了,体内的灵气液体越来越多,再一次产生质变,灵气就会从液体逐渐凝固成一个个的丹丸,遍布于体内经络各处。

一般来说,这个世界上极少会有人抵达炼固期的境界。

能到这个境界的,无一不是以一敌万的猛将,或是解了锁的妖怪。

另外,传说炼固期之上还有一种境界,叫做“炼空期”,当然这只是传说。

不过归根到底,这种境界的划分,其实只是根据体内的灵气量来划分的,还是之前那句话,预备修士和正式修士的区别,是要掌握至少一个“灵能力”——虽然刘备暂时还不知道灵能力到底是什么。

如何提升体内的灵气量?

每天进行灵气的锻炼,每天吃好喝好,让吃下去的食物转变成生命能量。

还有就是要解锁全身的灵穴,灵穴解锁得越多,灵气的周转和利用率便会越高。

坦白来说,刘备觉得挺有意思的,虽然他不知道灵气是属于什么物质——

但这个东西好像也符合大自然的规律,灵气似乎会从气体开始转变,经过从液体到固体的物理反应,然后到达传说中莫名其妙的炼空期……

“呯!”

说话之间,公孙瓒已经挥动长枪将敌方武将程远志击倒在地。

“哼!不自量力!”公孙瓒嘴角轻挑,对倒在地上的程远志不屑道。

“喝!”

见主将军如此勇猛,城墙之上的乡勇们顿时士气高涨,纷纷大声呐喊起来。

“不要得意!我还没有使出全力!”程远志一个翻身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

“看我的厉害!”

说着,他的身上猛然迸发出一到黑色的光。

“是淬体系的灵能力!”公孙瓒双眼瞳孔一缩,顿时觉得棘手。

修士的境界固然可以作为武力的一个参考,但当双方境界相距不大时,灵能力的差异也会成为胜负的一个要素。

而淬体系的灵能力,是所有类型的灵能力中,最适合单打独斗的。

“淬体系的灵能力,这下有点麻烦了。”城墙之上,乔婉紧皱眉头。

“灵能力到底是什么?”刘备实在忍不住了,问出了这个心中已久的疑问。

“灵能力……就是一种类似于超能力的东西,或者说是技能。”

乔婉拗刘备不过,只好再次给他讲解。

现在兵临城下,关键时刻,也顾不得什么“贪多嚼不烂”了。

前文说过,预备修士要成为正式修士,首先得寻找到适合自己的灵能力。

灵能力的技能一共有两个分类。

第一,强化型灵能力;第二,转化型灵能力。

强化型灵能力,顾名思义,就是“灵气强化”的极致。

在强化型之下又可分为两个系别,其一便是“淬体系”。

淬体系的意义很简单,也是最容易修炼的,修士在解锁灵气后,可以用灵气强化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淬体系的灵能力便是在此之上再次拓展,将身体锻炼到极致,形成自身独有的能力。

虽然简单粗暴,淬体系的修士却是单打独斗最强的一系。

强化型之下,其二便是“治军系”。

治军系,也是强化型的分类,但这个系别并不是要强化自身,而是要强化旗下的军队。这就要用到“灵气外放”的技巧,这个技巧刘备还不会,但含义却很简单,就是将自身的灵气涵盖到旗下的军队下,以强化他们的身体肌肉,让旗下士兵们变得更加勇猛,便是治军系的概念。

一般来说,治军系的修士也有一定单打作战能力,但能力更多是放在管理军队上面。

所以治军系的修士很多都会担任“帅”的职位,以方便统领军队,而淬体系则更多会是“将”,用来和对方将领斗将。

“你的上司是一方诸侯,很有可能就是属于治军系的。”乔婉对刘备说道,“治军系遇到淬体系很吃亏的,除非他炼液期的实力罩得住,不然还有可能打不过对方。”

“这样啊……”

刘备点点头,大概明白了强化型的概念。

“那还有转化型的灵能力,又是什么……”

正当他还想要问下去的时候,场上的局势却是又一番变化。

原本即使敌方将领——那个叫程远志的是淬体系的修士,公孙瓒心中一番思量,倒也不会怕他,难不成他一个炼液期的修士还能怕得了一个炼气期的?

不过正当他举起手中长枪,要再次和对方缠斗的时候——

敌方黄巾军中,蓦地又跳出来一员大将,是个脸更黑的汉子。

“呔,公孙小儿,吃你邓茂大爷一棒!”

那汉子举起了手里的大棒,就向着公孙瓒的脑袋上劈去。

公孙瓒慌忙举起手中长枪,“呯”地一声,才堪堪挡住了对方的大棒。

这下他就有点顾前不顾后了。

这个脸更黑的汉子,他明显也是淬体系的,看他手里缠绕的那团黑气便可知。

虽然这个将领不如程远志,但两个人前后夹击,他顿时就感觉非常难受。

“呯!”

身后程远志又是一斧子劈来,被公孙瓒挡住。

公孙瓒现在恨不得将手中长枪分作两半,一半挡斧子,一半挡大棒。

“玄德,快来助我!”

这个时候他也顾不上面子了,扭头就向城墙上喊道。

第四十二章 为什么人类斗将之前还要喊?

上司有令,刘备自然不能不从,军队必须要有铁一般的纪律。

于是他将灵气附着在腿部,随后沿着城墙边,如同飞檐走壁一般,三两下跳到城下。

随后,刘备话也不说,便抽出了腰间的剑,轻车熟路般来到对方敌将的身后——

讲真的,刘备觉得像之前那敌方副将,在打之前还要喊一句什么,“XX小儿,吃你XX大爷一X”之类的东西,非常愚蠢而且弱智,他搞不懂人类斗将为什么还要搞这一套,这不是在给对方准备吗?

于是他果断绕道那个叫做邓茂的将领身后,一声不吭就挥动手中长剑向他背后刺去。

只听“刺啦”一声,顿时鲜血淋漓。

那副将正集中注意力和自家主将与公孙瓒打得起劲,猛地感觉到背心一痛。

回身一看,原来是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将领,往他背后搞偷袭。

“啊!好卑鄙的家伙!”

邓茂哇哇大叫了一声,连忙抽出身来,回身挥动大棒往刘备这里锤来。

刘备眼疾手快,一个侧身躲了过去——

对方似乎也是个菜鸟,只会用些许蛮力,他在近身格斗的技巧方面很糟糕。

“喝!”

敌方副将将领一离开,公孙瓒顿时感觉压力小了不少,猛地挥动手中长枪,将程远志挑翻在地。

他一开始以为对方有十万大军,那主将必然会是治军系的修士,于是便轻看了对方,只身一人就来对敌,可谁想对方主将副将居然都是淬体系的,这出乎了他的意料。

难不成……

他猛然想到了一个可能性,连忙对刘备说道:“玄德,莫要恋战!”

刘备刚占了点便宜,正想趁胜追击,却听公孙瓒这么一言,便也不再战下去。

“呼!”

于是他当机立断,在脚上附上了灵气,三步两步跳回到了城墙之上——

贯彻一个信念,“打了就跑”,这是论持久战的最基本方针。

“无耻小儿,跑得倒是挺快!”

邓茂平白无故受了一记轻伤,气得哇哇大叫,却也无可奈何。

“阿备,怎么样?没事吧?”

刘备刚一回到城墙上,乔婉就急急走了过来,一脸关切之色。

刘备摇摇头:“没事,不过我感觉你说的淬体系也没多厉害,那个人非常傻。”

“那是因为你没遇到厉害的淬体系。”公孙瓒此时也回到了城墙上,听闻刘备此言,便摇了摇头,“真正强大的淬体系,他们只身一人便能开山裂地,翻江倒海,除非在力量上能压过他们,否则只有必输一条路。”

说到这里,他的神情甚至露出了一丝忌惮之色。

他曾经与河北袁绍打过一面交道,他手底下有两个猛将,名为颜良和文丑。

这两人皆是淬体系的修士,且都突破了炼固期的境界,任何一个放出来都能名动天下。

若是有朝一日,他和袁绍对敌……说真的,公孙瓒没有任何把握,他手底下根本没拿得出手的将领。

“而且淬体系的肉体力量非常强大……玄德你且仔细一瞧。”

说到这里,公孙瓒引刘备往敌方将领方向看去。

只见那原本受了刘备一刺的邓茂,他此时此刻却好似没有受到伤似的,还在骂骂咧咧。

“他已经用灵气治愈了自己的伤口。”公孙瓒叹了口气,“只要到达修士的领域,一般的凡兵利器是伤不了他们的,除非你和他交手的时候,也用到自己的灵气。只有灵气和灵气对敌,才能伤得了修士。”

“这样啊……”

刘备点点头,那这就有点糟糕了。

因为他现在还只是一个预备修士,还没有确定自己灵能力的方向,没有确定是淬体系还是治军系,亦或是未知的“转化型”,看上去他现在和这些正式修士对打,貌似会非常吃亏的样子。

“说起来,这位女子是……”这个时候,公孙瓒才好似发觉了站在一旁的乔婉,他上下打量了少女一阵,目光露出惊艳之色。

“哦,她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刘备坦然说道,“我们准备等这场战役结束后就成亲。”

“妾身见过将军大人。”乔婉非常明事,向公孙瓒微微行了一礼。

“夫人免礼……”公孙瓒将目光中的那丝惊艳之色收去。

没想到刘玄德这小子,看上去一副傻乎乎的模样,艳福还不浅,居然还能娶到这么漂亮的老婆,也不知是他哪辈子修来的福分。

公孙瓒并不知道乔婉身为妖怪的事实,只是在心中如此感叹。

“这场战役结束后,可否请将军赏个脸面,过来喝喜酒?”刘备说起了套话,随着对这个世界的深入,他似乎在做人方面也越来越熟练了。

“那是一定,一定。”公孙瓒也笑着说道。

“缩头乌龟,公孙瓒!”

“刘备刘玄德,快出来受死!”

“岁在甲子,天下太平!”

“公孙瓒,幽州败类!”

这个时候,城墙外突然间,开始传来了不断的呐喊声。

原来那黄巾主将程远志,见对方闭门不出,便使用了激将法,也以此来壮大自己的声势。

对此,公孙瓒表示置之不理,这种场面他见得多了,当初对敌乌丸铁骑的时候,声势浩荡一点都不弱于这黄巾十万大军,那个时候他都没有一丝动摇,这等小小用兵之法他自然不会放在眼里。

任由他们喊去,只要能撑过这一段时日。

目前首要的,是尽可能减少己方的气力,因为对方之中可能还隐藏着大将——

对,他刚才就有这种猜想,十万大军,必然会有治军系的修士,并不会止于眼前这两个淬体系将领,只是那人暂时隐忍不出罢了。

见敌方将领不出,那程远志也无可奈何,只得气得干着急。

不过这个时候,前去砍伐树木的黄巾军也陆陆续续赶回,他们四五人一组,手里扛着一块块粗壮的枝干。

程远志大喜,连忙下令——

强攻城门!

顿时黄巾军们组成几人队列,扛着手中巨木,浩浩荡荡向东城门走来!

第四十三章 其实有个征服星球的捷径

见敌军声势浩荡,数千黄巾兵扛着檑木紧紧逼近,公孙瓒当机立断下令——

“准备投石机,释放滚油和火砖!”

城墙上的乡勇们听令,马上就将滚油倒入了投石机那巨大的勺子里。

“呼啦呼啦!”

滚烫的油如同天女散花般泼洒到了城门下,尽数倾洒到黄巾军的身上。

扛着檑木的黄巾军们不断发出惨叫,大面积的效果是显著的,有的油泼到了脸上,有的油泼到了手上,高温让他们下意识捂住了受伤的部位,被迫暂停前进。不过黄巾军终究是人数重大,一个人被油泼到,另外一个人马上就上前顶替了他们的位置,护卫着那一根根檑木缓缓前进。

然而,这还没算完,燃烧着火星的火砖紧接着也被投石机抛了下来。

“轰!”

油和火相互结合会发生什么?

城门不远处立刻燃起了熊熊大火,扛着檑木的黄巾军纷纷被火焰吞噬。

火焰的威力远远不止于高温,战争是残酷的,黄巾军们因为没有精良的装备,火焰几乎是“裸烧”,有的运气好只被烧伤了一条手臂,有的却被烧成了人碳,有的被烧烂了腿,这辈子都可能没办法下地。

一时间,惨叫声此起彼伏,哭爹喊娘,令人不忍直视。

“哈哈哈哈!好,好!”

公孙瓒在城墙之上,望着底下黄巾军们的惨状,眼神中露出兴奋之色,口中不断叫好。

“玄德,这次你可立大功了!你这个投石机还挺有用的啊!”

是的,半天下来,黄巾军连城门的边都没摸到。

这就是机械的威力,这要换成以前“用手倒”,估计这时候城门已经在砸了。

刘备默默地看着城门底下黄巾军的情况,又默默地看了看兴奋中的公孙瓒,突然间出声道:“将军大人,你对战争的看法是怎么样的?”

“什么怎么样?”公孙瓒在兴奋之中,一时间没听懂刘备的话。

于是刘备换了个简单的问法:“就是你觉得,这些黄巾军该不该死。”

“哦……怎么不该死?”公孙瓒一愣,随即露出了残忍的笑容,“这些黄巾贼子,比起乌丸铁骑来说更加低贱,除了烧杀抢掠无一是处,他们根本没资格和大汉朝叫板,更没资格和我公孙瓒叫板!”

“哦……属下明白了。”

看着公孙瓒脸上的神色,刘备点了点头。

这个叫公孙瓒的人类将领非常好战,而且与他理念严重不合。

以后或许不能跟在这人底下混。

刘备给自己决定了道路。

其实除了投石机以外,这几天下来,刘备还在研究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这种大规模武器学名叫做“生化武器”,又叫细菌武器、孢子寄生武器等等,就是指以细菌、病毒、毒素等使人、动物、植物致病或死亡的物质材料制成的武器,这种武器在宇宙中被广泛使用,一般会用于碳基生物之间的战争。

不过刘备并不是很赞成使用这种武器,因为这种东西是以致病微生物作为载体的,一旦使用,会对任何生物造成极大威胁,致病微生物一旦进入机体(人、牲畜等)便能大量繁殖,导致破坏机体功能、发病甚至死亡。另外它还能大面积毁坏植物或是农作物等,在战争结束之后还有后遗症,使用过的土地将寸草不生,靠近的生物也会被感染发病,成为“战争遗留重灾区”。

以刘备的理念来说,他极度讨厌战争,所以更不会做出能造成战争后遗症的事情。

而且刘备曾经在一个叫做“日不落星球”的星球上,亲眼目睹里面的土著生物内战。

他们内战就一直在用这种生化武器,结果搞得他们的母星乌烟瘴气,战争结束后这颗星球已经千疮百孔,再也没办法居住,最后这颗星球上的高等生物只能移民去另一颗星球,被迫居住在环境恶劣的行星上。

刘备研究的这种武器,虽然威力没这么强,只是利用一般的孢子寄生技术,也只会对人类有效——这是刘备之前去瘟疫之村时描述过的能力,到他这个阶段的碳基生物,对微生物的敏感程度绝非其他生物可比。

当这种武器投掷出去后,孢子会快速进入机体内部,不断繁殖并产生致命毒素。

人类在半天之内会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的症状,极大降低战斗力。

然而,尽管这种孢子寄生武器杀伤力很低,不到万不得已,刘备也不会使用这种武器。

生化武器的危害,不仅在于能对生物造成极大破坏,更是在于人心。

人类的长处是学习并使用工具,如果这种武器被人类发现并得到,这颗星球就离灭亡不远了。

这是刘备看着公孙瓒的神情,心中意识到的事情。

幸好他还没有将孢子寄生武器的配方交给这位上司。

不过这颗星球也初步掌握了生化武器的秘密,但有可能只是在摸索阶段。

对,刘备又想起了瘟疫之村的事情,严格来说妖怪对那些人类村子做的事情,就属于战略性生化武器投掷。妖怪们在智慧上并不弱于人类,他们比人类更早意识到了生化武器的奥秘。

“该死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在刘备想事情的时候,黄巾军的首领也在暴跳如雷。

作为一个修士,程远志的视力并不好,但他的目光很尖,只要将灵气附着在眼睛上,强化眼睛部位的神经,就能看清远处的景象——他很精准地看到了城墙之上,那十几台巨大的投石机。

那些古怪的器械,不停地将那些人类惯用的火砖滚油投掷出来。

本来其实他对火砖滚油也没什么好害怕的,按他的预计,这种东西只要让旗下士兵硬顶着上,这城门迟早会被撞开,毕竟守城投掷的人类气力是有限的,而且人力投掷的覆盖面很小,不可能都泼洒到。

可谁想,这个古怪的器械一出,半天下来,他们连城门边都没摸到!

略一思索,程远志马上下令——

“退兵!”

第四十四章 哪怕那个人是妖怪

眼见着来势汹汹的黄巾军们,一步步往后退去。

城墙上的乡勇们陷入了一片沉寂,似是不敢相信。

那可是十万大军啊!就这么轻易……轻易就被逼退了?天哪!

直到过了很久,所有人才集体发出了欢呼声。

“玄德,你这次立了大功了!”公孙瓒兴奋地拍了拍刘备的肩膀,“等这场战役结束,我就上报朝廷,给你个县令做做!哈哈哈哈哈!”

“那多谢将军厚爱了。”刘备拱了拱手,淡淡地说道。

黄巾军退兵的行动其实在他意料之中。

因为这些人类的军备非常落后,或者说根本没有军备,而且他们全是步兵,也没有弓箭手之类的远程伤害武器。如果当中有骑兵的话,恐怕对方就不会那么容易被逼退,他们会绕着城墙打游击,用来掩护撞城门的檑木。

而在现在这种条件下,攻城就会对这些步兵非常不利。

再继续下去,只会徒增士兵伤亡罢了——想必那程远志也知道这点,就退了兵。

不过眼下黄巾军也只是暂时退兵罢了。

“将军大人,他们还会再来的。”刘备对公孙瓒说道。

公孙瓒点点头,也是收了兴奋的神色,一脸凝重地说道:“这些贼子贼心不死,十万大军,他们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要加强警备。”

果不其然,说话间,那些黄巾军已经逐渐后退到数里之外。

远远望去,依稀能看见有炊烟升起,显然他们在安营扎寨,预备后计。

其实这些黄巾军说是有十万之众,那是把后勤人员也算上的。保守估计,十万个人有三万个青壮汉子就已经很多了,剩下的都是一些老弱病残,因为黄巾军本质上是农民起义,打一仗换一个地,他们不可能将家里的妻儿放下,打仗的时候也会跟着把这些家眷带出来,适时帮忙做一些后勤工作,运运粮食什么的。

况且这颗星球的战争都是这样的,说是多少人多少人,实际数字却没有那么多,大约只是一个虚数,比如说四十万人就可以自称有百万大军,这也是一种战术,可以在心理上先取得优势。

以上这些,是刘备这些天来收集到的人类世界的战争情报。

这些情报非常有用,这代表了他对人类文化了解得越来越深入。

眼见黄巾军退兵,公孙瓒也随之下令,安排部署,让城墙上的士兵轮流值班,日夜监视黄巾军的行动,然后就是更替暗号、安排“地听”人员、预防敌军会挖地道攻城等等,这些他都做得井井有条。

而刘备作为一个将军,也跟在他的身后,时刻观察这位人类将领的部署。

因为这些刘备以后都肯定用得到,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学习的时机。

直到天色已暗,事情才做得差不多了。

刘备和公孙瓒说了一声,便和乔婉一道回了客栈。

“玄德先生,战况如何?”

刚一走进门,就见便宜食客简雍急急走了过来,脸上露出紧张之色。

刘备摆了摆手,对他说道:“黄巾军退兵了,暂时无忧,不过他们还会再来的。”

“这样啊……”简雍顿时皱紧了眉,一脸苦瓜。

能不苦瓜吗?这些天的食宿又不是免费的,刘备跑去参军,客栈里也没人,结果店里所有的杂事全都交给他来做了,你说说看,这天底下的食客有他这么倒霉的吗?而这些都是黄巾军带来的,他现在都恨不得刘备快点把这些倒霉煞星赶跑。

似是犹豫了片刻,然后简雍突然间说道:“先生,我怀疑……黄巾军里有妖怪。”

“哦,你怎么能这么肯定?”刘备挑了挑眉,见简雍目光笃定,倒是感兴趣道。

“很简单,我听说他们的将领是个修士。”简雍整了整衣襟,分析道,“修士在人类世界的地位通常是很高的,只要亮出能力必能获得一官半职,他们没有必要和这些起义军混在一块儿。而且大汉朝虽然现已摇摇欲坠,但百年根基依旧存在,别说中央,就连地方都不乏强大的修士,河北袁绍、西凉马腾、北海孔融等等,他们手底下有无数能人异士,这些诸侯虽然有蠢蠢欲动之心,但未到时机,还是属于大汉朝一脉的,普通的修士和国家机构作对那就是找死,更别说普通人类了。”

“你说的有道理。”

这个叫做简雍的蹭饭的家伙,倒还真有点见识。

刘备在听完他说的话后,点了点头,算是对他的话表示赞同,因为他也是这么想的,算是不谋而合。不过想了想,刘备却又说道:“可是说不定他们的将领胸怀大志,体恤百姓,一定要和朝廷作对呢?”

“这种几率几乎为零。”简雍轻笑一声,非常自信地说道,“因为……人类是一种自私的生物,处处都会为自己考虑。如果真有那种心有‘大义’的人存在,那应该属于稀世珍宝了,如果真有那种人,哪怕那个人是妖怪,我简宪和也定会追随到死!”

“哦……那你以后可能要跟着我混了。”刘备笑了笑,说道。

听闻此言,简雍顿时目光炯炯,紧紧盯着刘备:“先生当真有大志?”

“如果说阻止战争也能算是有大志的话,那就算是吧。”刘备淡淡地说道。

想了想,他后面又补充了一句:“其实我是想要当皇帝的。”

“……”

听闻此言,简雍不语,他仔细地盯着刘备看了一阵,随后猛然作了一揖。

“先生果然不是普通人……宪和没有看错人!请受宪和一拜!”

“……”

说真的,刘备已经习惯了,这些读书人似乎动不动就要“拜”一下。

当然,他那句想要当皇帝的话,是在思考过后才说出来的,一般来说,在人类面前说这种话那是妥妥的作死——这个是婉儿之前教导他的,因为在刘备刚来这颗星球的那阵子,由于不了解这里的文化,他天天都在作死。

不过这次可不一样。

这个叫简雍的,刘备观察了他很久。

这个人可以相信,可以把一些事情告诉他。

就凭他说的那句“哪怕那个人是妖怪”。

第四十五章 没有蚯蚓吃,我要饿死了!

眼见刘备和简雍谈得兴起,一旁的乔婉虽不作声,心中却也是高兴。

她身为人类的见识可不是刘备那种半吊子,这新来的简雍食客,虽然出身寒门,可却是个良才,若是以后能跟着阿备,那也算得上手底下多了一员谋士。至于人类世界的门第之风?鬼晓得那是什么东西。

若是这个叫做简雍的,也会使得那一丁半点儿灵气,那就更好了……

少女心中正思量,却突然间想到什么,猛然一拍脑袋。

“哎呀,不好,我今天一整天都忘了给小子龙喂食了!”

“小子龙?莫不是那条龙纹小鲤鱼?”简雍好奇地问道。

“……对,是公孙瓒将军送来的。”乔婉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把小子龙身为妖怪的事情告诉他。

阿备虽然逐渐有了一定人类的见识,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太容易相信人了。

人类不是那么简单的生物,一个不好便会生出异心,就算是那兄弟之间,血亲之间,也经常有反目成仇之事。前期之间称兄道弟,后期却兵戈刀刃相向,这种例子并不罕见。

至少在这方面,自己这个当妻子的还是得给他把把关,帮他看准人。

“听说是条很珍贵的鲤鱼,市面上无价,公孙瓒大人还真是器重咱家阿备呢!”

乔婉一边说,一边暗地里踩了踩刘备的脚,示意他别把这件事告诉简雍。

“那是当然,龙纹鱼嘛!普通老百姓可养不起的。”简雍没注意到这个女孩子的小动作,只是感叹道,“传说这种鱼只要游过黄河,然后跳过一个叫做龙门的地方,就能飞升上天,变化成龙,哈哈!”

“宪和先生真爱说笑……”

乔婉抿着小嘴,也跟着附和着笑道。

“……”

刘备看着他俩,不明所以。

一番谈笑后,简雍暂时告辞回到自己的房间。

他是个读书人,虽然为人不拘小节,可每天也是要做自己的功课的。

“为什么不让我把子龙的事情告诉他?”简雍一走,刘备马上就问道。

“你呀你,真是个傻蛋!”

乔婉白了刘备一眼,伸出葱白的手指,轻轻点了点他的额头,嗔道:“你不是说你要当皇帝吗?你知不知道,历朝很多图大业的人类,都是死在自己人手里的,所以你得学会提防自己人!不然你死了,我岂不要当寡妇?”

“哦……原来如此。”

刘备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上面还残留着女孩手指的一丝温度。

他突然间觉得很累,也突然间有些同情那些历朝的皇帝。

想在这颗星球上当个皇帝,还真不容易。

“不说了,我要去给小子龙喂食了。”

见他这副模样,乔婉摇了摇头,在人类世界待长了,他迟早会明白的。

因为阿备很聪明,他应该知道怎么做。

上了二楼,推开了自己房间的门,乔婉来到了卧室。

为了掩人耳目,平日里她都是将小鲤鱼放在了自己的房间。

当然,有的时候也得把鱼缸抬到后院,给它透透气,不然它会大吵大闹。因为锦鲤是需要晒太阳的,也要适当换水,这样可增加动物性蛋白质比例,能促进它快速生长——以上这些都是阿备说的。

虽然不太明白,但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一进入卧房,来到鱼缸摆放的位置,就见到小鲤鱼沉在了水底,一动不动,像一条死鱼似的——要不是它嘴里还在吐泡泡的话。

“啊啊啊,大姐姐你终于回来了!”

似是听到了门外的响声,小鲤鱼马上就扑腾一下,从水底里游上来。

“大姐姐!大姐姐!没有大蚯蚓吃,我要饿死了!我要饿死了!”

“……”

要不是它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要不是这些天来熟悉了这条小鱼的性格,乔婉差点就信了。

再说开了灵智的妖怪,就算没有化形,哪有那么容易饿死。

“行啦行啦,姐姐不是来了吗?”

乔婉无奈地摇了摇头,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条蚯蚓,抛进了水里。

小鲤鱼瞅了瞅那条蚯蚓,将它叼进了嘴里,一口吞下肚,舔了舔嘴唇:“大姐姐,还有没有了?还有没有了?话说为什么最近的蚯蚓都这么小啊!这么小啊!小子龙根本吃不饱,要饿死啦!饿死啦!”

“大姐姐跟你说了好多次啦,一句话不要重复两遍。”

乔婉伸出素白的手,伸进了水里,轻轻抚摸着小鲤鱼光滑的鱼背。

小鲤鱼顿时露出了享受的神情,闭上了眼睛,安静地承受着少女的抚摸。

每天有两件事情它是最喜欢的,一是吃大姐姐喂的蚯蚓,二是被大姐姐摸背。

“可是人类都是笨蛋,一句话不说两遍,他们根本听不懂嘛!”小鲤鱼鼓起了腮帮子,鱼嘴上的触须撒娇般动来动去,“就像那个傻蛋,小子龙真不明白,为什么大姐姐老是要护着他!”

“他不傻,只是脑子有些不开窍,大姐姐不许你这么说他。”少女微笑着摇了摇头——人类和妖怪都是非常奇怪的生物,她自己刚才还说刘备傻蛋呢,但是现在却又不允许其他人说他。

“他是个图大业的人,迟早有一天,大姐姐相信,他能带领我们走向和平的。”少女露出了憧憬的神情,“到那一天,世界不再有战争,人类和妖怪都能和和平平共处……”

“哦……可是我听说,只有‘奸雄’才能图什么大业,那个傻蛋看上去根本没这个资格嘛!”小鲤鱼鼓了鼓嘴巴,不服气道。

“呃……奸雄?谁教你的这个词?”乔婉一愣,顿时又好气又好笑。

“那个叫什么公孙瓒的啊,当初把我钓上来的家伙。”小鲤鱼眨巴着一对鱼眼睛。

“……那个只是人类的片面主观言论。”乔婉揉了揉脑袋,有些头疼,教育最头疼的就是要重新教一个被洗脑过的学生,“听好了,小子龙,图大业者,并不一定要是什么奸雄,没有一个仁德仁义之心,就算图成了大事,最后也只会成为一个暴君,天下最后还是会四分五裂,明白吗?”

“呃……”小鲤鱼不停地眨巴眼睛,表示一句都听不懂。

见它如此,乔婉摇了摇头,也不再说什么。

它还小,像这种事情,随着它的成长,迟早会明白的。

唉,家里一老一小,两个都这幅样子,什么都要她来教。

乔婉表示压力很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

第四十六章 天赋能力,血脉型

夜晚,是上天给人们的另一种颜色的世界。

刘备坐在客栈门前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天空的一轮明月,还有那点点繁星。

说起来,他来到这颗星球已有三月有余,而行星也绕着太阳转了四分之一的圈数。

还有九圈又四分之三……

“阿备,在想什么呢?”

耳边传来了一个好听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他的未婚妻,乔婉正俏生生地立在一旁。

少女脸上绽放出了温柔的笑容,她来到刘备的身边坐下来,柔声说道:“怎么了?想家乡了吗?”

刘备收回了思绪,摇了摇头:“不,我只是在看月亮。”

乔婉笑了笑:“看月亮,在我们这里就代表了思念家乡的意思。”

“是吗……”刘备默然不语。

片刻后,他抬起了脑袋:“我没有家乡,我真正的家乡在一个星年前就毁灭了。”

“星年?什么是星年?”又听到了新名词,乔婉忍不住问道。

“星年,是宇宙中用来计算时间的一种单位。”对待这位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类,刘备没有任何隐瞒,给她解释道,“宇宙是所有空间、物质甚至是时间的总和,它的时间系统非常混乱,没有一个完整又准确的计时单位,所以在广义上,我们会观察宇宙中各大行星绕着它所在星系的恒星转动的圈数,然后取一个平均数,把行星兴起又灭亡的时间称之为一个星年。”

“呃……”乔婉觉得自己不该问,半句都听不懂。

“你到底来自哪里?”她只好撇开这个问题,继而问出了这个心中长久以来的问题。

是的,她对刘备来历好奇很久了。

因为刘备迄今为止表现出来的学识,根本不可能符合这个世界的“常识”。

这个世界没人是傻子,人类和妖怪都是智慧不弱的生物,若不是她曾经教导刘备,别老是把一些“只有自己知道的东西”到处瞎显摆,做人要学会藏私,估计刘备早就被抓起来当成妖孽论处了。

也是在她这种锲而不舍的教导下,刘备最近才“收敛”了不少。

“我以前说过很多次了,我来自外太空,一颗叫做爱圆星球的地方。”爱圆星人都是单纯的生物,面对少女好奇的眼神,刘备坦然地依然选择说出了真话。

“爱圆星……”乔婉喃喃着,突然间想起了刘备以前的名字。

他以前叫做圆规。

“我相信你。”少女郑重地说道,虽然她依然不懂什么是“外太空”。

“谢谢你。”刘备衷心地说道。

“我们已经是夫妻了。”

乔婉摇摇头,望着刘备那炯炯有神的目光,突然间脸色一红,身子情不自禁向着刘备的方向挪了一挪。

“亲我。”少女鼓起了勇气,闭上了眼睛。

鼻间透过了女孩身子的清香,还有她肢体的柔软。

看着乔婉那美丽的脸庞,刘备心中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冲动。

这种奇怪的冲动,在那一晚他抱着女孩睡的时候也有,而且一模一样。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捧起了少女的脸颊,向着她那红扑扑的脸蛋亲了下去。

非常短暂的一吻。

然而,一吻过去,乔婉睁开了眼睛,嘟起了嘴,却有些不满。

“我说的是这里。”她指了指自己的小嘴。

“哦……可是,这样我们不就互吃对方的口水了吗?”刘备犹豫了片刻,疑惑道,“据我观察分析,口水里面含有数百种细菌,有百分之五左右的细菌人体无抵抗力,口水的交换相当于把细菌传入对方体内……”

“……”

“哪那么多话,叫你亲就亲!”

女孩急了,一咬牙,干脆主动伸手搂过了刘备的脖子,小嘴印在了他的唇上。

温热的感觉,柔柔软软的,带上了一丝湿润。

这是刘备此时唯一的感觉。

他忍不住搂紧了少女的娇躯,放弃了思考,用力地吻下去。

少女闭着眼睛,享受着心上人动情般的一吻。

双方纷纷沉浸在了这暧昧的氛围之中。

“轰!”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记猛烈的响声突然间从地底下传来。

刘备猛地惊醒,推开了少女的身子。

“敌袭?”

大脑重新恢复了思考,脑细胞飞快旋转,这是刘备第一个反应。

一旁的乔婉也从暧昧的沉醉中醒了过来,她犹豫了一下,然后秀气的小脑袋上,渐渐地浮现出了一对白绒绒的耳朵——这是她的兔耳,是她化形后遗留下来的特征。

紧接着,她伏在了地面上,将这双兔耳贴在了地面上。

刘备心中疑惑,不知道她突然间在做什么。

但似乎这个时候他不能妨碍对方的行动,便静静地在一旁看着。

过了一会儿,乔婉站起了身子,一脸凝重:“距离底下大约一里到两里的地方,有数不清的老鼠在挖洞,我听到了它们的声音,这些老鼠的挖洞速度很快,马上就要到涿县的范围附近了!”

刘备面露沉思,然后问道:“这么远的距离,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女孩犹豫了片刻,随后没有隐瞒,“这是我的灵能力,或者说是我们妖怪的天赋能力。”

顿了顿,她解释道:“每个妖怪在化形之后,都会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独有的灵能力类型,区分于‘强化型’和‘转化型’,这种类型被称之为‘血脉型’,一般都是和动物的天赋有关,我的天赋就是这双耳朵。”

乔婉指了指自己那双大耳朵,白绒绒的。

刘备将灵气附着在眼睛上,竟可以看到上面有丝丝灵气转动。

“我的灵能力,便是当耳朵现形之时,可以主动听到最远十里之内的声音,我把这种能力称之为‘顺风耳’。不过血脉型也会有特例,不一定是原有的天性而来,比如说那匹瞎了一只眼才解锁的独眼狼,据说他后来又吃了瞎掉的那只眼睛,就又获得了一个灵能力,这样他就可能不止两个灵能力了。”

“原来如此。”

刘备点点头,差不多明白了,这个世界的“灵气概念”真是神奇。

所谓的血脉型,看起来完全不能用已有的科学来解释,它似乎有自己的体系。

想了想,他又问道:“你能肯定,下面真的是老鼠在挖洞吗?”

“我能肯定,刚才发出的巨响,可能是这些老鼠挖到了什么巨大的东西,然后地底产生了塌陷。”

乔婉肯定地说道。

第四十七章 消失的鼠群

约莫半盏茶的功夫前,远在地底二里左右的深处。

一大片黑压压的老鼠群,正在吭哧吭哧,以极快的速度挖着地洞。

老鼠一家族都有着挖洞的天赋,虽然这只是一群黑老鼠,在挖洞方面远不如他们的远亲田鼠或是鼹鼠甚至是土拨鼠,然而这个地底深度是足够深的,足可以避过人类的“地听”守城器械。

老鼠的爪子足够尖利,徒手再怎么都比人类强。

“区区小小涿县城,怎可能我等鼠族的对手!”鼠群之中,罕见地出现了一个人类,那人有着漆黑的面孔,竟是黄巾军的副将邓茂。

是的,一切正如刘备所料,此次黄巾军的起义行动,将领皆是由妖怪所化。

这个黑脸汉子,邓茂的真实身份,是一只纯种的典型黑家鼠。

“等抓住了那该死的刘玄德,定要将他挫骨扒皮,以解我心头之恨!”

回想起各大村落鼠族们的惨事,邓茂只是握紧了拳头,恨得牙齿痒痒。

“嘿,小的们,快挖快挖!”他不停地催促着底下的鼠群们,催促它们快些挖洞。

此次偷袭的行动看起来似乎进行得很顺利,人类完全没有察觉到地底的动静,按照这个预计,约莫只要一炷香的功夫,便可抵达涿县城区域范围内。

到时候,鼠群集体出击,再与城外黄巾军来个里应外合,涿县城必然拿下!

邓茂心中的算盘打得啪啪响,不禁露出了得意的神色。

“轰!”

然而,正当他幻想着怎么扬眉吐气的时候,猛然间,地底发出了一声巨响。

他赶紧收起神色,喝问道:“怎么回事?”

“吱吱!”鼠群中有老鼠回答。

“什么!”邓茂大怒。

他当即举起了手中的大棒,跳将出来:“是何人如此大胆,敢挡你邓茂大爷的去路!”

“哼!”

黑暗之中,缓缓出现了一个身影。

是一个豹头环眼的大汉,身材魁梧,手中拿着一把弯弯曲曲的长矛。

感受到对方身上与众不同的气势,似乎不是等闲之辈,邓茂顿时气焰一敛,老鼠天性谨慎的本能,让他神情变得小心翼翼了起来:“敢问来者何人?为何挡我大军去路?”

大汉面露不屑之色:“区区鼠辈,也敢自称大军?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什么!找死!”邓茂瞳孔一缩,他最恨别人说他“鼠辈”。

当下也不管不顾,大脑热血一冲,就拿着手中的大棒冲上前去。

这地底一片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不过老鼠有自身独有的天赋,它们擅长在黑暗中行动。越是黑暗的地方,邓茂的淬体系灵能力便越来越提高,不管出现的是谁,他都自信不会是自己对手。

然而,他这次似乎走错了路,面临了人生……不,是鼠生的终点。

“哼,区区鼠辈,都不屑我使用灵能力!”

见来将凶猛,那汉子只是面露冷笑,随即他将手中的长矛一甩——

就仅仅只是那么一甩,那形状古怪的长矛竟是快如闪电一般,夹杂着一股凌厉的劲风,狠狠地在鼠群的之中开辟了一个道路,向着那邓茂的胸口处扎去!

邓茂大吃一惊,然而想要躲避已经来不及了。

“噗嗤!”

尖利的长矛像长了眼睛一般,狠狠地穿过了邓茂的胸口,带出了一片鲜艳的血花。

邓茂睁大了那双圆圆的小眼睛,似是不敢相信。

“吱!”

临死前,他挣扎着,发出了如同老鼠一般的叫声,随后身躯轰然倒地,再也不起。

在他刚死去的刹那,作为人类的身躯在一阵虚影中,渐渐消失不见,露出了他本来的姿态——老鼠的姿态,一只纯种黑家鼠,体型如同小鸡一般巨大。

汉子盯着那大老鼠的尸体,嘴角一挑:“果然是一只鼠辈!”

随即他右手一招,那古怪长矛在空中划过一片弧度,最后又飞回到他手中。

余下的鼠群们见首领已死,顿时便一哄而散,“吱吱吱”地寻找地洞四下逃散而去。

不多时,黑漆漆的地底下,只剩下了那魁梧大汉,还有地上的一具老鼠尸体。

魁梧大汉皱着眉头,四下看着地底的模样,喃喃自语:“看来还是来得晚了,不过幸好赶上了……得快点去找玄德大哥,不然涿县城可能不保!”

说罢,大汉身形一闪,便是消失在了这无尽的地底。

与此同时,涿县城的地面上,爰爰客栈的店门口。

“阿备,我刚才突然间感觉,下面的声音好像消失了。”乔婉皱了皱眉头,竖着耳朵侧耳倾听了一阵,突然间说道,“好像是出现了一个什么厉害的人物,把那群老鼠都赶走了,领头的大将也死了。”

“哦?”刘备挑了挑眉,有些惊讶。

他刚准备去公孙瓒那里报到,商量对策,不过身边的乔婉示意他别动——

因为她又听到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

所以两人便又等了片刻,没想到这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下面的动静就消失了。

而原本在那爆炸声之中,有一些百姓探出了家门张头张望,还有一些官兵听闻了风声,也赶过来往这里查看,只是见这里没有动静,便又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一切似乎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片刻之后,涿县城又恢复了宁静。

“你听到是什么人了吗?”待人迹消失,刘备想了想,问道。

“不,我没听到,那个人没说自己是谁。”乔婉摇了摇头,“不过我能肯定,这次来偷袭的是城外的黄巾副将邓茂,这件事情被你说中了,阿备,黄巾起义真的是妖怪带领出来的,而且那邓茂还是老鼠化形。”

刘备笑了笑,点头道:“那邓茂,当真是被那神秘人杀死了吗?”

“对,那个神秘人连灵能力都没有使用,那邓茂就败了。”乔婉说着,当下也是感叹道,“原来在我们这小小涿县城,居然还隐藏了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啊……”

两人感叹着,心下也放松了下来,没想到一场危机就这么被无形中化解了。

就是不知道是哪个强大的人类,亦或是妖怪,如果可以的话,真想见识见识。

刘备对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还是很好奇的,尽管里面有太多的未知,甚至似乎不能用已有的科学来解释,但宇宙人的好奇心就是这么纯粹,越是“不科学”的事情,便越要探索,最后将其归纳到“科学”的一类来。

“天色不早了,阿备,回去歇息吧。”

“好。”

再这么待着也无事可做,便打算回客栈歇息。

至于担心城门外的黄巾军会来夜袭?应该是不会了,至少今天不会。

只是,刚准备踏入客栈的大门,肩膀猛然被一双大手拍下。

“玄德先生,好久不见!”

第四十八章 哪怕现在浑浑噩噩,但总有一天也会觉醒

刘备停住脚步,回头一看。

只见面前站了一个黑脸汉子,豹头环眼,面容非常熟悉。

“张……张老板?”身边的乔婉惊讶地呼出声来。

来人的身份不可思议,竟然是消失了很久,一直寻都寻不见的那张屠夫。

“这段时间你去哪里了?你知不知道我都找你找了好久了!”少女顿时有些埋怨,这段时间由于猪肉缺货,导致了她客栈里的生意大幅度缩减,毕竟总不能指望那几个素菜赚钱吧?这个月的开销快成了赤字。

“我去处理了一些事情。”黑脸汉子不急不缓地说道。

刘备仔细地看着他,却是发现了什么,突然间说道:“那邓茂副将,是你杀的?”

黑脸汉子一愣,继而一笑:“玄德先生,这又是从何说起呢?”

“你不需要隐瞒,这件事情应该是你做得。”刘备平静地说道,“你的衣服上沾有一些地底土壤的味道,由于鼠群挖洞的地址距离地表太远,几乎靠近地下含水层区域,所以那里的土壤味道会带有一丝湿气。尽管事后,你将那些衣服上的泥土清除得很干净,但是那丝味道却不可能消除得去。”

“怪不得我觉得声音很熟悉,总觉得哪里听过,原来就是你!”

一旁的乔婉也是反应过来,连连惊呼。

“……”

那黑脸汉子沉默了片刻,蓦地大笑了起来。

“不愧是玄德先生……不,玄德大哥,我张飞果然没看错人!”

“原来这位勇士名叫张飞,真是失敬。”刘备笑着拱了拱手,用人类的语言套路夸赞道。

“哪里哪里,若不是当日玄德大哥提醒翼德一言,令翼德茅塞顿开,翼德于今日还浑浑噩噩,不知前方为何物是也!”张飞笑呵呵说道。

刘备顿时了然,原来这个人的字叫做翼德。

在这个世界,有文化的人习惯在自称的时候,都不会称呼“我”,而是称呼自己的字,比如说爰爰客栈的食客简雍,他就会自称“宪和”,而且会说一口文绉绉的话,之乎者也什么的。

而眼下,这个黑脸汉子似乎也是个“文化人”。

或者说他想要当个“文化人”。

“玄德大哥,这不是个说话地,咱们不如进去再谈?”那张飞发话道,既然被看出了身份,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好。”刘备点了点头。

于是几人便进了客栈,关上了大门。

来到了二楼的客房,用以会见重要客人的地方。

按照惯例,乔婉下楼去准备几个好酒好菜,余下刘备和张飞两人交谈。

一入座,张飞就敞开了话题,直入正题:“实不相瞒,玄德先生,翼德乃一妖怪所化。”

说罢,他将目光紧紧地盯着刘备,想从他表情中看出什么。

“哦,这个事情我基本上能看得出来。”然而刘备看了他一眼,却是淡淡地说道。

见到刘备一副泰然的模样,张翼德顿感惊讶,双眼一眯:“玄德先生,你……难道你就没有什么想法吗?”

“什么想法?为什么我要有什么想法?”刘备不答,却是反问道。

“就是……就是……”张飞语气一滞,脸色憋得通红,倒是说不出话来了。

“如果你的意思是指,你和人类是不同种族的事情,那就更没有必要有什么想法了。”刘备喝了一口茶,平静地说道。

“……”

张飞紧盯着刘备的目光看了一阵。

“玄德先生,为何说出这般的话来?”他蓦地出口道。

刘备看着他,笑了,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你喜欢一直都用试探的口气和人交流吗?我就不喜欢和人这么说话,我认为既然你承认了自己是妖怪的身份,那我们之间就应该不需要这种交流方式。”

“……”张飞默然不语。

片刻后,他突然间起身,向着刘备行了一礼。

“翼德愿拜玄德先生为大哥,请受翼德一拜!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大哥了!”

见此,刘备摇了摇头,将他扶起来:“你要来投奔我,或是要和我做朋友,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要拜我做大哥的话,你必须要说清楚缘由,因为我们之间似乎并没有达到这种关系。”

“不,玄德大哥就是翼德的明灯,是玄德大哥救了翼德!”

张飞颇有些激动地说道。

他开始絮絮叨叨地讲述了自己的来历。

原来,这张飞的原身,是一只长獠牙黑野猪。

他是在一次觅食中发现并吃下化形果的,后来便开启了灵智变化成人,并逐渐学习并得知了人类世界的文化。而随着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他发现了一个可悲的事实。

那就是猪的身份和地位,在这个世界似乎只是被当做了盘中餐。

因为什么?猪低贱,猪生来就在食物链的下端。

每逢佳节,猪肉都会涨价,因为猪肉要被拿来祭祀;每逢宴席,猪肉都会涨价,因为猪肉会摆上餐桌;老百姓养猪,那是为了能赚到更多的钱,猪肉非常昂贵;甚至战争的时候,猪肉成为了各国必抢的粮食!

事实令身为猪类化形的张飞感到愤怒,更感到可悲可气。

可悲的不是人类,而是他的一部分同类,因为家猪们接受了这个事实!

在远古时代,家猪和野猪本来是同出一脉的,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野猪开始被驯化养殖,所以便出现了家猪,这些家猪已经失去了野猪的灵性,浑浑噩噩,每天就只有吃人类给予的饲料,完全不知进取,吃了睡,睡了吃,结果连带着所有猪的地位变得越来越低,甚至人类骂人的还会说一句“你笨得像头猪”!

极端的失望,让张飞走上了一条路,一条屠杀同类的道路。

他当起了屠夫,每天宰杀猪肉,希望能用手中的刀让这些同类觉醒起来——

你们只是粮食!你们不能再当粮食!你们要奋发图强,做回本来的野猪!想要生存,就试着反抗他手里的刀!

可惜家猪的血脉已经被遗传下来了,它们的本能就是吃,让自己变得更胖。

张飞每天的屠杀不但没有让猪们觉醒,猪们反而吃得更加起劲,它们最多只是临死前叫了两声。

猪生来就低贱吗?看着这些不思进取的同类,张飞开始产生了怀疑。

他越发憔悴,越发悲观。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刘备。

刘备跟他说,生物都是会进化的,猪也会进化。

它们现在没在进化,那是它们还没有遇到真正的危机。

张飞一开始并没有明白,回去后,他望着铜镜中的自己,蓦地茅塞顿开,理解了刘备说的话——

尽管他听不懂,但是他理解了。

哪怕现在家猪还在浑浑噩噩,但是它们身为野猪的血脉还是在的。

总有一天,家猪也会重新回到野猪的种群。

于是他放弃了屠夫的身份,他将自己养的所有的家猪,都赶进了山里。

不给它们粮食,不给它们泔水,让它们自生自灭,自己去寻找粮食吃,自己养活自己。

适者生存,自然法则,这两个多月,他一直在监督这些被赶进山里的家猪。

家猪的总数一共有二百只。

第一个月,死了一百八十只,淘汰率达到了惊人的九成。

张飞没有放弃,继续观察余下的二十只。

第二个月,二十只剩下了十五只,淘汰率降低到了二成五。

看着给幼崽找食的母猪和公猪,看着幼崽嘴角那两根短短的獠牙——

张飞第一次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

这就是猪真正的本能,原始的野猪只是暂时被驯化罢了。

哪怕现在还在浑浑噩噩,他的同族们,总有一天也会觉醒。

他庆幸自己没看错,没相信错。

猪并不是低贱的。

第四十九章 结拜与强化

“原来如此……”

在听完张飞张翼德的事迹后,就连一贯宠辱不惊的刘备,也不禁感叹道。

猪,真的低贱吗?他其实并不能给出答案,他只能给出——

猪是在不断进化之中的,生物都是在不断进化的。

相同的事情,哪怕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事情,对不同人的意义也会变得不一样。

他没想到当初自己那无心之言,竟成了这黑脸汉子——张飞张翼德的救命稻草,一根几乎把他从洛水河中拉出来的稻草。这个世界有个词叫做“造化弄人”,即使是刘备这样习惯计算的宇宙生物,也会遇到无数的变化。

“若非当日玄德大哥对翼德有知遇之恩,翼德今日还如行尸走肉一般啊!”

张飞猛地把面前一碗酒喝下,随后,他再一次向刘备行了一礼。

“玄德大哥,请受弟弟一拜!”

刘备将他扶了起来,认真地说道:“我和你并没有血缘关系,你真的愿意甘心做我的弟弟吗?”

“愿意,翼德非常愿意!”张飞激动地大声叫道。

这个时候,似乎是动静闹得太大了,客房的门被推开,乔婉从后面走了进来。

“什么事情,这么热闹啊?”少女好奇地看了看两人,笑吟吟说道。

“是这样的……”刘备把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未婚妻讲了一遍。

“这是好事啊!”听完事情得经过,乔婉眼前一亮,马上说道,“你看,你们俩既然一见如故,为什么就不顺势而为呢?一个当大哥,一个当弟弟,以后图大事相互也有个照应,不是很好吗?”

“对啊大哥!”张飞在旁边连声附和道。

刘备微微皱眉,其实他并不是很想要认一个弟弟。

为什么?因为血缘关系,就算是放在宇宙中也是最亲近的关系。

哪怕这个弟弟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他认为自己和这个叫张飞的,关系也没有到达这种程度——如果婉儿要认他做哥哥,他倒是很情愿的,可惜他们已经做了夫妻,据说当了夫妻的人是不能做兄妹的,反之当了兄妹的人也不能做夫妻,兄妹之间只有纯纯的亲情关系,没有男女关系,更没有繁衍关系。如果有,那肯定是当哥哥的不怀好意,硬要和妹妹产生繁衍关系,妹妹喜欢上哥哥的可能性为百分之零点零,所以这是不道德的——当然这些都是听婉儿说的。

刘备想要拒绝张飞的好意,然而这个时候,婉儿突然间在一旁狠狠踩了他一脚。

刘备顿时眉头一紧,长久下来,婉儿的这种行为,已经成了他们之间的一种交流方式。

意思很明确:你必须要答应,答应成为这个叫张飞的人的哥哥!

“好,我答应,以后你就是我的义弟了!”于是刘备几乎没有思考,马上就说道。

他对婉儿有一种无条件的信任,这种信任是区别于其他任何生物的,他相信婉儿做什么都是为了自己好,她不会害了自己。她叫自己当大哥,那就当大哥。

“真的,太好了,大哥!”张飞激动地抓住了刘备的肩膀,神采奕奕。

于是几人马上就准备黄纸、香料、米酒等等,按照这个世界的结拜仪式,相互拜把子。

仪式需要割破自己的手指,让血滴入酒中融在一起,两人同时喝下这种血酒。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刘备和张飞相互面对,说完这句话后,便喝下了手中的酒。

“……”

刚一饮下碗中之酒,刘备突然间眉头一紧,觉得肚子很不舒服。

好像有一股热流一直顺着食道往下,抵达肠胃部分,最后热流散开,环绕至身体各处。

额头流出了浓密的汗珠,强烈的热意让刘备忍不住想要将自身的衣服脱下来。

“大哥,忍一会儿就过去了!”这个时候,张飞在一旁突然说道。

“为什么突然间会这样?”刘备不太明白,因为太热了,他很想要屏蔽掉自己的感官神经,不过想了想还是忍住了,这是他作为人类珍贵的体验。

难道说是喝下去的酒?这个酒里面到底是……

他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

他下意识开始内视自己的身体,寻找酒中的成分。

最后发现这个酒并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滴入酒中的血。

这个血液的成分很普通,就是普通的红细胞和血浆,然而刘备却感知到,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红细胞里,竟然蕴含了一种不可思议的能量,最后他肯定,就是这些血液中的能量让他全身发热。

“修士的一发一肤都是珍贵的。”乔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阿备,你喝下了翼德的血液,所以你的身体,还有你体内的灵气将会得到强化!”少女用喜悦以及兴奋的语气给刘备解释道,“越是高级的修士或是妖怪,给予的强化作用便越是明显,尤其是血和肉的部分最为强烈!”

“便是如此。”张飞点点头,盯着兴奋中的乔婉,却是眼神一眯,“乔老板是大哥的……”

“哦,她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我们约好等黄巾军退兵,便即刻成婚的。”刘备还在浑身发热,他发现他想要去控制那些入侵的血液,竟然做不到。这些细胞竟然超出了他的掌控,这让他觉得不可思议,幸好这些血细胞的性质是属于温和性而并非吞噬性的,便是任由它们对自己的身体进行融合。

“原来是大嫂……失敬失敬,翼德来时匆忙,没带什么见面礼。”

听了刘备的答话,张飞将眼神中的一抹光消去,笑着说道。

“没有没有,弟弟的心意嫂嫂心领了。”乔婉差点出了一身冷汗,赶紧也摆上了一副亲切的笑容。

她何尝不知道刚才这个便宜小叔子刚才在想什么,若是她对于阿备,只是一个无关的普通人,只是一个小小的掌柜,恐怕这个时候已经成为了刀下亡魂——妖怪必须在人类世界活得小心翼翼,张飞的身份既然被知道了,那他就会采取措施。

过得了片刻,刘备身上那种发热的情况终于消失了。

这也让他总算松了口气,那些血细胞非常乖巧地融入了自己的身体。

他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最后惊讶地发现,身体的强度竟然上升了一个层次。

原本他只有解锁了八十道灵穴的,现在一下子又解锁了四十道。

还有体内的灵气量,大约是炼气期的灵气量,竟是又莫名其妙地提升了一个阶段,有些灵穴中的灵气隐隐约约呈现出液态的气质。

第五十章 原来……我娶了个幼女?

“这血到底是什么东西?太厉害了!太厉害了!”刘备缓过劲来,兴奋地说道。

他现在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甚至都可以不用灵气强化,只需要控制一下手腕肌肉细胞的伸缩和放松,就能轻易捏碎一个核桃——钢做的,以碳基生物的标准来说,细胞绝对没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这绝对是超出了人类该有的极限。

“刚才不是说了吗?翼德……咱家弟弟是炼固期的妖怪。”

乔婉说了一半,马上改口拉近关系。

至于张飞是炼固期的事情,这还用说吗?

他只需一招便能杀死那炼气期的邓茂,这只有炼固期的修士才能做到。

“灵能力者身体的每一寸血和肉都是宝物,服下能对他人有强化作用,越是强大的灵能力者强化效果便越是明显。”少女把刚才的话给刘备重复解释了一遍。

“哦,原来是这样……”

刘备恍然大悟,他刚才只顾看那些血细胞了,没注意外界的事。

原来这又是灵气这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搞鬼。

他一开始还不明白,为什么婉儿一定要自己和这个叫张飞的妖怪结拜,现在他明白了,估计自己的未婚妻不止是看中了他身为炼固期的能力,还有他的血和肉,在结拜的时候喝下对方的血能对自己产生极大好处。

“这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

想清楚一切后,刘备给这颗星球的现状下了个定义。

这种吃下高等生物就可以强化自己的设定一出,他几乎能想象人类世界是个什么样子。

“这次翼德匆忙地赶回来,就是希望能够阻止这场战争。”张飞摇了摇头,却是在这时候叹了一声,“黄巾军一旦攻破了涿县,到时杀伤抢掠是小的,就怕这些人和妖,会拿城中老百姓当粮食来吃!”

“是啊,战争之中,人吃人的情况可不少见。”乔婉也是叹道。

刘备看着他们,他大概能理解这俩人的心情。

战争之中,最残酷的军粮是什么?是同类的血肉!

打仗之中,经常会遇到后勤跟不上,粮食断掉的情况,那这种时候,士兵饿极了会吃什么?吃草根、吃树皮,这些东西吃完后,就会开始吃同类!更有甚者,在攻入敌方城池后,会把敌人的血肉做成肉干,以备下次军粮之需。

可以说,一旦有战争爆发,必然有同类相食。

这是无数星球,在无数次战争后,验证的一个铁与血的道理。

“翼德,明日的黄巾军守城之战,还请你一定要帮忙!”刘备郑重地对张飞说道。

张飞拍了拍胸膛:“没问题,怎么说翼德也是在涿县城长大的,不会眼睁睁看着这里的老百姓无辜死去,更不会看着他们被当成人肉干粮来吃!”

事情便就这么定了下来。

此时天色已晚,乔婉便给张飞安排了一个客房,让他在店里住下来。

说起来,刘备从刚才开始,心里就一直有一个问题。

“你们妖怪的年龄究竟是怎么算的?”

回房前,刘备想了想,拉住了即将要休息的乔婉,向她问道。

“为什么翼德一定要拜我做大哥?他的外貌看上去要比我年长得多,而且这个世界的‘辈分’观念应该是很强的,他身为灵能力者的实力也比我强大,要结拜的话应该是他当我的哥哥才对。”

“哦,你是说这个啊……”

婉儿一愣,眨了眨眼,似乎没想到刘备会在这个时候问这种问题。

片刻之后,少女笑道:“你放心好了,一般的妖怪都没有实际看上去那么大的,我们妖怪在吃下化形果后,自身的模样会按照动物和人类的年龄比例换算过来,比如说狗在一岁成长期的时候吃下化形果,那他就会变成十七岁时候的人类模样,若是二岁吃下化形果,则会变成二十三岁,三岁的话是二十八岁,之后每一岁便以四岁换算。而在变成人之后,妖怪就不再以原先的动物寿命来计算,而是会以人类的寿命成长来计算了。根据我的观察,翼德看上去有三四十岁,但他吃下化形果时候的野猪龄应该不到两岁,所以他真正活在这世上的时间,可能只有不到二十年。”

“原来如此……”

这一番讲解下来,刘备大概能明白。

简单来说,就是妖怪在化形后,会按照身体发育情况,来变成人类的样子。

“那要是乌龟吃下化形果,岂不是亏了吗?乌龟的寿命远远比人类长。”刘备不禁又产生了一个疑问。

“那是不可能的。”乔婉摇了摇头,“只要是成为了修炼者,那他的身体就会得到强化,寿命也会大幅度增长,越是高等级的灵能者便活得越久,而且能够青春永驻,外表看起来就像一个年轻人一样。”

“那你今年到底多大了?”听到这里,刘备忍不住问道。

“我……我其实只有九岁。”女孩的脸色红红的,有些不好意思。

“什么?你原来才只有九岁?”

刘备盯着少女的模样,这个女孩从外表上看起来有十六七岁了,以人类的词汇来形容,正是艳若桃花,亭亭玉立,邻家有女初长成之时,没想到……

他不禁啧啧称奇,“原来……原来我娶了一个幼女?”

“……”

乔婉白了他一眼,没理会他,而是继续说道。

“炼气期的寿命大概能活一百五十年,炼液期则是二百五十年,炼固期五百年,至于炼空期……”说到这里,她皱了皱眉,摇了摇头,“炼空期不太清楚,不过据说只要到达了炼空期,那这个人的寿命就是永恒的。”

“永恒的寿命?还有这样的事?”刘备差点吓了一跳。

宇宙中,能抵达永恒寿命的碳基生物,无一不是进化到了顶端的。

刘备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按照生物等级来说,人类的等级,是属于极端落后的,这是他一开始就来这颗星球下的一个结论。

为什么?因为人类的细胞中含有一种叫做“端粒”的东西。

端粒,就是染色体末端的一小段DNA蛋白质复合体,人类细胞的每一次分裂,都会造成端粒的一次缩减,一旦端粒消耗殆尽,细胞将会立即激活凋亡机制,那这个细胞就会彻底死亡,无法再分裂。

碳基生物之所以会有“寿命”这类东西,就是端粒在细胞分裂之中,不断在进行消耗。

当所有细胞的端粒全都消耗完毕,这个生物就会彻底走向死亡,自然死亡。

不同的宇宙碳基生物,细胞端粒的长度都会不同,而寿命也会不同。

作为爱圆星球的高等生物,刘备已经进化到了一定顶端,所以他可以完全违背生物发展的自然规律,他实行细胞分裂的时候端粒不会减少,反而会进行复制和备份。

而人类竟然也能达到这种程度,和爱圆人一样拥有无限的寿命……

这难道代表了人类这种生物,也可以进化到顶端?

第五十一章 实战,灵气的使用技巧

这一晚,刘备都没有睡好。

他一整个晚上,都在思考这个世界的特殊能量——

灵气与人类寿命的事情。

婉儿说的话肯定不是空穴来风,是经过前人实际证明的,也是刘备不可思议的。

学会了灵气的生物,他的身体各处会得到大幅度强化,这个强化是指的细胞的强化。刘备亲眼见过那刚结交的义弟的血细胞,那血细胞拥有极强的韧性,甚至连他这种宇宙高级生命体都无法掌控。

这似乎说明了灵气强化寿命的事情,可能是真实存在的。

二百五十年的炼液期,五百年的炼固期,传闻中无限寿命的炼空期……

人类这种生命体身上,究竟还有多少不可思议的事情?

就这样,第二天下来,刘备带着深沉的黑眼圈,和张飞一起,前去走马上任。

“玄德,你昨天晚上莫不是没睡好?”来到了城墙之上,公孙瓒见他这幅样子,便不由问道。

“是的,我在思考一些问题。”刘备打了个哈欠,点头回答。

公孙瓒却是误解了,感叹道:“也难为你了,这帮黄巾贼子确实可恶,幸好他们昨天晚上没有夜袭攻城,想必也是连日连夜的赶路,士兵疲累需要休息。”

“不,他们昨天晚上是打算攻城的。”刘备摇头道。

“哦?玄德何出此言?”公孙瓒皱眉。

于是刘备便把昨天晚上的事情和他说了一下。

听完事情的经过,公孙瓒顿时面露愤慨之色:“果然不出所料,黄巾贼子是妖怪带领出来的!哼,当真是乱世流民,妖人勾结,一帮土匪贼寇!”

刘备看着他,动了动嘴,不说话。

其实只要老百姓能吃饱饭,没人会想造反的。

毕竟黄巾起义虽然是妖怪撺掇出来的,但本质上是农民起义。

不过这些话,估计和这个顶头上司说了,也没什么用。

“说起来,这位是……”

这个时候,公孙瓒眼神一撇,才看见了旁边一直站着的张飞,便出声问道。

“哦,这位是我结交的义弟,名叫张飞,字翼德,是个不可多得的良才。”刘备给他介绍道。

“见过公孙将军。”张飞拱了拱手,淡淡地说道。

“哦……壮士为国出力,辛苦了。”

公孙瓒点头,面上却不以为然。

显然他可不相信这个叫张飞的黑脸汉子,会是什么良才。

刘备这种粗鄙之人认识的良才,能是什么真的良才?也就是一些乡野匹夫吧。

瞧,这见了官连礼数都不懂。

——这大概是公孙瓒几乎要写在脸上的话。

不可不说,这个世界的门第观念真的是极为严重。

在城墙之上,稍作了休息,不一会儿,就见城下的黄巾军们有了行动。

只见黑压压的黄巾军分成了四拨,每拨大概几千人之众,分散开来,浩浩荡荡向着涿县城的另外几个城门行去,看来是想要借着人数优势,分攻城门。

这是他们昨天晚上后来商量好的对策——

刘备昨天晚上问过婉儿的,问她那个“顺风耳”的灵能力,能不能听到黄巾军的行动。

婉儿不负所望,用她的耳朵听到了一些情报。

关于婉儿的灵能力,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这个灵能力虽然不起眼,没什么武力值,但就策略性和战略性而言,在战场上是极为有用的,比什么炼液期炼固期都有用——

不能因为修士的境界低而小瞧了任何一人,关键要看这个人的灵能力。

这是婉儿教导刘备,然后刘备得出来的结论。

另外刘备还从婉儿那里得知,灵能力的效果也是会随着修士境界的提升而提升的。

现在婉儿的顺风耳只能听十里远的距离,但若是到了炼液期,她就能听百里之远,而到了炼固期,则能听千里之远,成为名副其实的“顺风千里耳”。

而到了炼空期的话……说不定能跨越星球听到宇宙中的动静呢?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声音无法在真空之中传播。

总而言之灵能力的效果会跟放出去的灵气量有关。

话不多提。

黄巾军摆好了阵型,然后从中走出了一员大将。

正是昨日见到的程远志,只见那程远志手拿一对板斧,一脸黑炭,看这造型说不定他几百年后会有个子孙叫做程咬金。

“呔,无耻公孙瓒,无耻刘玄德,害我兄弟,我和你们势不两立!”

程远志依然站在了东门之下,估计是刘备守在东城门的缘故,这个位置的城门好像成了他们攻击的重点对象。

“刘玄德,别做缩头乌龟,敢来和我决一死战否?”

似乎按照这个世界的惯例,打仗之前一定要先斗一斗将,于是程远志在下方挑衅。

“大哥,这种尔尔鼠辈,让翼德去一长矛戳死吧!”张飞在旁边跃跃欲试,看来昨天他那一矛戳邓茂还没戳过瘾。

“不用,我想先去试试自己的能力。”刘备拦住了张飞。

他昨天喝了这位义弟的血,正想找个人试一试身体强化后的强度,顺便亲自估计一下这个世界武将的武力值程度。

“那大哥万事小心!”张飞点了点头,也不再阻拦。

于是刘备将灵气附着在腿上,沿着城墙的女墙格子,几步飞檐走壁而下——

别说,这种好像武林高手一样的感觉还挺过瘾的。

在灵气的强化下,没过几步,便是来到了程远志的面前。

“来得好,受死吧!”程远志哇哇大叫着,挥舞着手中巨斧向刘备砍来。

刘备掏出了腰间长剑——其实他不太习惯用剑,也不会用,只会瞎乱戳。不过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他记忆中有公孙瓒舞剑练习的画面,这位顶头上司似乎还是个打架高手,什么武器都会用。

见对方的板斧袭来,刘备便是将长剑挡在身前,堪堪挡住了对方的板斧。

“呯!”

板斧和剑的交击声传来,刘备感觉到那板斧中传来一股重力,竟是将他压得膝盖一软,差点跪下来。

“呵呵呵!”程远志狞笑一声,再次挥动板斧砍来。

“……”

刘备眉头一皱,这板斧的做工粗糙,外面还有一圈铁锈,斧柄看上去还是已经朽烂的木头,和他这柄做工精良的军用长剑相比,根本无法与之对抗。用个两三次,这个斧子不开刃、斧柄不折断就已经不错了,然而刚才的交锋之中,他却能感觉到那板斧之中,蕴含着无尽不可思议的力量。

而一击下来,这斧子不但没事,反倒是他的长剑出现了刃口。

很不可思议,刘备发现这种附在斧子上的力量很熟悉,就是灵气,或者说是电磁波。

刘备脑中飞快思索,爱圆人是偏向理性的生物,就算是在这种生死关头,他依然能够非常冷静地思考。

他发现了一个细节,或者说战斗技巧。

灵气……还可以强化到武器上?

第五十二章 灵气外放

正当刘备还在思考的时候,程远志又是一斧子劈来。

这敌将没什么打斗技巧,就是不停用斧子横批,但不得不说招式虽粗,效果却非一般,刘备驾起了手中的剑抵挡,只听“呯”地一声,一记沉重的力道从那斧子中传来,刘备被他硬生生给劈退了好几步。

发麻的感觉从手腕虎口处传来,手中的剑也变得斑驳,添上了一道新的刃口子。

城墙之上,公孙瓒看得连连摇头,这刘备只是一个预备修士,连个灵气外放都不会,怎么可能会是这淬体系将领的对手?

“玄德,不要和他硬斗,你不是他对手!”公孙瓒招呼刘备,让他赶紧回来。

刘备却好像没听到他说话,他现在有点兴奋。

因为他已经发现了,灵气确实不止能强化自身的细胞韧性,还能够强化到手中武器,能够强化武器的硬度——

那程远志手中的板斧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这么多次交锋下来,硬是没用坏。

刘备将灵气附着在了眼睛之上,然后清楚地见到了,从程远志的身上流出了一道白色的气流,顺着手腕而下,最后附着在了他手中的板斧上。

这说明了灵气这种神奇的物质,可能什么东西都能强化,活性的,非活性的,生物的,非生物的……

“呼!”

又是一记板斧横批,被刘备侧身闪过。

那么,到底该怎么做呢?

“大哥,灵气外放!”这个时候,城墙之上适时地传来了翼德的大喊声。

公孙瓒在一旁摇头:“不要喊了,你那结交大哥不会灵气外放的……玄德,不要恋战,快快回来!”

他对城墙之下喊道,想让这位下属快些回来,不要白白送死。

毕竟刘备只会灵气强化,这是他这段时间下来观察的结果。

不过,城下底下的刘备听了喊声,倒是猛然想起了灵气中的使用技巧,在“灵气强化”之下,确实是有一个“灵气外放”的修行阶段,只是他时间不够,再加上婉儿不允许他跨进度修炼,说是会“贪多嚼不烂”。

所以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学习灵气外放的技巧。

灵气外放……按字面意思,是不是就是将体内的灵气放出来?

“呼!”

程远志不停地将手中板斧向刘备劈来,但刘备的身形灵活,次次都躲闪开来。

他以前说过,只要不是四个人同时从四个角度围攻他,普通人的行动不可能对他产生威胁,而程远志就进攻招式来说,就完全属于“普通人”的行列。

“哇哇哇!”

程远志见怎么砍都砍不中,不由气得哇哇大叫。

和邓茂一样,他也是一只老鼠化形的妖怪,而他的天赋能力,也就是血脉型灵能力和邓茂是一样的,在越黑暗的地方行动,则对自身的淬体系灵能力强化越高,他把这种能力称之为“夜行者”。

而他的淬体系灵能力没什么亮点,就是不断强化自身。

眼下大白天的,自然天时地利不合,否则他早就一斧子拿下这小子了!

“刘玄德,敢不敢和我正面一战!”程远志咬牙切齿,只能不断用言语挑拨激将法。

刘备没理他,事实上他现在已经进入了一种很“玄学”的状态。

作为一个可以精准控制细胞和微生物的宇宙生物,在必要的时候,他能够分出一些脑细胞,“一心二用”甚至“一心多用”,他一边躲避程远志的攻击,一边尝试控制灵穴中的灵气,将其从体内一点点“放”出来。

但见一丝丝白色的气流,从刘备的体内一点点流出,流向他手中的长剑。

“什么?灵气外放?”城墙之上,眼见这一幕,公孙瓒眼珠子都要掉下来,刘备什么时候会灵气外放了?他不是一直都只会灵气强化的吗?

“呯!”

刘备用手中缠绕着灵气的长剑挡住了程远志的板斧。

这次长剑不但没有豁出口子,反而还把程远志逼得倒退了两步。

程远志站稳了脚跟,连连讶异:“行呀,小子,再吃你程远志爷爷一斧!”

说罢,他又是一斧子劈来——淬体系的灵能力者就是这样,力气似乎是用不光的,这数几次交锋下来,这敌将依然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

刘备看了他一眼,从头到尾什么话都没说——

他不习惯在战场上说话,这种行为明显非常傻逼,很多时候的破绽都是从语言开始的,不知道为什么这颗星球的生物在打斗的时候,一定要嘴里先哔哔上几句,好像不这么做就不爽似的。

眼见程远志一斧子而来,刘备又是挥动长剑,想要去抵挡这斧子。

“呼!”

然而,在关键时候,那剑上的灵气蓦地一闪,竟是消隐而去。

刘备微微一皱眉,继而叹了口气,因为他刚才发现,灵气一旦离出体外,就会变得比以前更难以控制,而离得越远控制的难度便会越高,能维持那么一分多钟的时间,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程远志的斧子,没有意外地劈中了刘备没有附着着灵气的长剑上。

“嘎啦!”

伤痕累累的长剑,再也抵挡不了侵袭,被这一斧子彻底劈成了两半。

再打下去估计也没什么好处,嗯,是时候跑路了。

刘备心中思量,他此行亲自斗将的目的,就是想试一下自己目前的实力。

眼下看来,似乎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程远志和邓茂的实力,在这个世界应该只能属于三流领域,毕竟都是只能被翼德一长矛戳死的路人角色,但自己就对阵这种角色,貌似还有点吃力的样子。

不仅仅是境界的问题,最主要是有些灵气的技巧还不会使用。

最起码得学会“灵气外放”,因为这颗星球的生物斗将似乎都讲究使用兵器。

想清楚一切后,刘备当即动身,扭头就跑——

还是那句话,贯彻“打了就跑”的方针,不可硬杠,战场上只有活着才有下一战。

“卑鄙的刘玄德,不敢和我正面一战吗!”

本来见到刘备武器断了,程远志还有些洋洋得意,身后的黄巾军们也连连喝彩,正准备乘胜追击,却没想到刘备突然间转身就跑。

“无耻之极!无耻之极!”

程远志马上就忘了自己身为老鼠的身份,忘了昨天晚上是怎么派老鼠偷袭的事情。

望着刘备远去的背影,他只顾着大骂。

第五十三章 隐藏着的治军系修士

“大哥,没事吧?”刘备回到城墙之上,张飞就迫不及待走过来。

刘备笑了笑,说道:“我没事,不过我的实力还是太弱了,打不过敌将。”

他很坦然承认了自己实力的问题,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因为他只是去试试而已。

这个时候的刘备,其实已经给自己决定了以后的道路,他不打算成为一个需要常和敌军斗将的将军,爱圆人靠脑子吃饭的方面比较多,所以他打算的是成为一个统领军队的帅。

“玄德,你……你刚才使得可是灵气外放?”一旁的公孙瓒蓦地开口,神情急切。

刘备看着他,想了想,点头道:“应该算是吧,如果灵气外放从字面上来解释,是将灵气放出体外的话,那就是了……我刚才只是试一下而已。”

“……”

公孙瓒倒抽了一口冷气。

只是试一下?试一下就能持续几口茶的功夫?

这家伙难道说……其实是个天才?

公孙瓒自己都觉得荒唐无比。

“玄德,你可知道,初学者使用灵气外放,若是没有师父引导,便很容易会控制不住灵气的流动,让灵气白白流失一空,最后命丧黄泉?”公孙瓒紧盯着刘备。

“不愧是大哥!”

张飞倒是在旁边一脸自豪,仿佛是自己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

刘备看着他们,动了动嘴,不过还是把到嘴的话咽了下去。

灵气的性质始终是电磁波,可能这种物质离了体外的确是难以控制,他刚才也亲自体会到了,但也不是不能控制的。“频率”是电磁波的重要特性,假如你能准确控制电磁波的每个波段的话,就能掌控这种能量。

——如果是以前的他,说不定会把以上这段知识性的内容直接说出来。

不过好歹经过了婉儿多日来的严厉督促,却也不会将这种东西到处乱散播了。

想了想,他这么解释道:“可能是我天赋异禀,是世间少有的鬼才吧!灵气这种东西一看就会了,根本不需要师父引导。”

“……”

“……”

如果乔婉在这里,可能要打死他。

“咳咳……”

公孙瓒咳嗽了一声。

“小心敌军,对方斗将不成,可能会有所行动。”

说话间,果然见那黄巾军开始有了行动。

只见领头的程远志下了旗令,顿时黄巾军的队伍分开,从后方跟上来几列小队。

每个小队都扛了几根圆木,浩浩荡荡往城门方向走来。

同一时间,除了东门以外,南北西三门的黄巾军也走出来几列小队,每个小队和东门一样扛着圆木,向着己方所在的城门行来。

看来对方是想要和昨日一样,采取强攻城门的方式。

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毕竟黄巾军就只有步兵,也没什么精良的武器装备,攻城器械的话就更别提了,他们攻城的方式就只有两种,就是檑木强攻城门,或是挖地道偷袭,非常简单粗暴。

见此,公孙瓒急忙下令,准备投石机对敌。

另外三个城门的守城将领则不需要指挥,见到情况自觉地就安排了投石机——

这就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战争,哪怕再落后再古老,也是有一套自有的作战体系的,很多时候不需要顶头帅将亲自上传下达,下方的将领就会自己根据情况下命令,所以给下属放权也是很重要的。

“刷拉!”

投石机安排妥当,乡勇们马上就准备了滚油和火砖,将道具往敌军中投掷而去。

大面积倾洒的滚油,无差别地泼在了黄巾军们的身上,发出了“滋滋”声。

乡勇们兴奋地睁大了眼睛,准备看着和昨天一样的好戏,看着这帮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强盗,是怎么被滚油和火砖烧成人碳的。

是的,在这些没造反的老百姓的心目中,这些黄巾军就是强盗。

“岁在甲子,天下太平!”

然而,从黄巾军中传出了熟悉的口号,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有的黄巾军抖了抖撒到身上的火砖;

有的黄巾军随意用衣服擦了擦脸上撒到的滚油;

有的黄巾军甚至一点都不怕烫似的,伸出舌头舔了舔衣服上的油,脸上露出了意犹未尽的神色,因为他好久都没尝到油的滋味了。

那滚油和火砖泼洒在了黄巾军们的身上,竟是似乎一点作用都没有!

他们哈哈大笑,随即扛着手中的檑木,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顶着城墙上洒下来的东西,一点点往城门前进。

“这是怎么回事!”眼见这种情景,公孙瓒气急败坏。

“这些黄巾军的上方有一道电磁……有灵气围绕。”

这个时候,旁边传来了刘备的声音。

这话提醒了公孙瓒,他赶紧将灵气附着在眼睛上。

果然,只见城门之下,那些黄巾军的领域上方,有一道薄薄的雾霭笼罩。

这片雾霭精准地笼盖住了攻城的黄巾军,然后那些放出来滚油火砖什么的,对这些黄巾军,就好像老虎拔了牙,半点威力都发不出来。

“是治军系的修士!”公孙瓒马上就瞧出了情况。

“黄巾贼子中,果然还隐藏着治军系的将领!”他恨得咬牙切齿。

很明显,那道雾霭就是治军系放出来的灵气层,在这种灵气层的笼罩下,己方的士兵身体就会得到各方面的强化——这就是治军系修士的作用,以治军为主。

现在这些黄巾贼子个个成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滚刀肉。

恐怕这个隐藏着的治军系修士,才是这支队伍真正的将领。

公孙瓒当即就跳到了城门上,怒喊道:“堂堂治军系修士,一军之将,为什么不敢出来正面一战!躲着藏着,岂不和缩头乌龟一般!”

然而不管他怎么喊,都没人回应他。

对方看起来打定决心,不准备现身出来。

“鼠辈!鼠辈!”公孙瓒恨得直跺脚。

他的灵能力倒也是治军系的,然而……

他的治军系,只能对骑兵有效,而且只能对自家的白马义从有效。

每个灵能力都或多或少、或大或小会有一些使用的条件,一般来说条件越苛刻,灵能力的效果便会越强。(比如说乔婉的灵能力,就必须要那双兔子耳朵现形出来,才能听到周围的声音。)

而以下,这就是公孙瓒选择的条件,也是比较大众的治军系的条件——

一旦决定了是什么军队,就不能再去强化别的军队,除非让这个军队人数一直在扩张。

第五十四章 张飞的淬体系灵能力

“现在该如何是好!”

此时此刻,就连公孙瓒都没办法冷静下来。

按照这种情况,滚油和火砖都无效了,那基本就只有等死。

毕竟涿县城只是一个小城,不像其他大城一般城门有个几十米厚,用的也是普通的红松木所制,门上面就包了些铁叶子,禁不起那檑木三两下撞的。

两军交战,若是一方没有治军系修士,那兵士之间的对战会很吃亏。

而一旁的刘备也没有办法,事实上除了孢子寄生武器之外,他之后或许还想弄个火药配方出来,但现在看来普通的热武器在这颗星球根本不会有什么卵用——刚才对方治军系对军队的强化效果简直吓了他一跳。

“大哥不用怕!我张翼德出马,一个顶一万!”

这时候,旁边传来了张飞的声音。

刘备这才想起他来,这个义弟是炼固期修士。

“你没问题吗?”刘备看着他,老实说他还是有点担心。

一个人对几万个人,有点扯淡。

“放心好了!”张飞拍了拍胸口。

随即他跳到了城墙之上,大喝一声:“贼子尔敢!看张飞爷爷如何调教你们!”

说罢,他深吸了一口气,猛然从城墙上一跃而下。

“轰!”

明明是简简单单的一跃,着地之时,却在地面上荡起了一声巨响。

周围漫起了滔天的尘土,甚至于那些快要抵达城门的黄巾军,都被他这一跃给震得站立不稳,纷纷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什么?炼固期修士?”公孙瓒眼珠子又掉了下来。

好歹是到达炼液期的修士,他的眼力倒也不弱,马上就瞧出了张飞的境界。

这……这刘玄德什么时候有这样的义弟了?

正当公孙瓒惊讶的时候,张飞已经行动开来。

只见他横跨出了左脚,气出丹田,然后——

狠狠地往地面上一踏!

“轰隆隆!”

一道清晰可见的波纹从他左脚猛然现出,随后以左脚为中心点,轰然向四周延伸开来!

波纹圈越扩越大,仿佛地震一般,所到之处地面颤动不已,所有接触到波纹的黄巾军,碰到了这片波纹,就如同被巨力击中,纷纷吐血倒地,五脏六腑受到了严重创伤,眼看是无法再站起作战了。

这就是张飞的淬体系灵能力!

为了方便称呼,每个灵能力都得有个名字,他将之称为“波纹践踏”——

将灵气强化和灵气外放相结合,利用强化过后的腿部的力量践踏,在造成强烈地震的同时,将灵气放出形成波纹产生攻击效果,具有极强的范围杀伤力。

一时间,无数黄巾军中招,约有数千名黄巾军受到重伤,无法再战。

经过了治军系修士强化的黄巾军,在这种强大的淬体系灵能力的攻击之下,竟然仿佛纸做的一般,毫无抵抗力。

原本气势恢宏的造反军队,就好像失去了爹娘一样,鬼哭狼嚎之声纷纷不绝。

炼固期修士,以一敌万,不是说假的。

“涿县城居然有炼固期修士?”敌军将领程远志几乎吓的半死。

他的反应倒是很快,在刚才波纹袭来之时,猛地一跃躲过了张飞的杀招。

“看来事情有些麻烦了……”黄巾军的人群之中,一个身影喃喃自语。

城墙之上,眼见黄巾军气势大挫,公孙瓒收回了之前的惊讶之色,兴奋不已:“玄德,你这次真的立了大功了!这个义弟……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我之前怎么没有听说过涿县城有这号人物?”

“我也不知道,前几天他饿倒在我家客栈门口,我救了他,然后他一定要找我结拜。”刘备想了想,然后这么回答道。

这番说辞是婉儿教他的,因为一旦张飞暴露出了自己的实力,必然会遭到询问。这种时候就要把皮球踢走,最好“一问三不知”。

不得不说婉儿的心思真的很细腻,只要是涉及到人心方面,她什么都会帮自己考虑。

“是吗?难得会有如此奇人啊!”果然,公孙瓒没有询问下去,只是如此感叹。

说话间,那黄巾军又开始有了行动。

他们开始如潮水一般往后退去,退去……

显然他们放弃攻城了!又要退兵了!

城墙之上的乡勇们呆呆地看着黄巾军们的行动,片刻后,发出了强烈的欢呼声。

实在不可思议了!他们没有想到,居然两次都守了下来!

而目睹了整个战争经过的刘备,心中暗暗点头,对这颗星球的战争有了一个了解。

这个世界的战争很简单粗暴,战争的胜利导向,大多会体现在武将的个人武力、或是帅将对于士兵的强化作用上,而这些都是在拥有修士力量的基础上进行的,婉儿之前说得的确没错,两军交战没有修士的一方很难会取得胜利。

正在思索之时,刘备突然间又发现了一件事情——

敌方的黄巾军队伍,这个时候似乎居然变得混乱了起来。

依稀能听到各种嘈杂之声,从后方的军队中传来,不知出了变故。

刘备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简易望远镜,向远方看去。

只见远远的平野之上,那黄巾军的后方队伍里,依稀能看到有一些白色的影子,这些白色的影子横冲直撞,让黄巾军的后方变得极为混乱。

刘备紧盯着那些白色的影子,最后终于看清楚了。

原来是一支骑兵,这些骑兵全都骑着白马,并且人人都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风。

就如同滚滚而来的波浪,这些骑兵席卷过平原,对着黄巾军们大开杀戒。

“……白马义从,是我的白马义从来了!”旁边传来了公孙瓒兴奋的声音。

他的目光一眨不眨地望着那片浪潮一般的骑兵队伍,眼神中闪现过狂热的光芒。

是的,他公孙瓒手下的确什么像样的武将都没有,但他依然有底气!有能和其他诸侯一较高下的底气!

他凭什么?

就凭他有这支骑兵,这支被称之为白马义从的骑兵!

就是在这支骑兵下,他把来犯大汉朝的乌丸胡人打了个落花流水,就是在这支骑兵下,他成为了幽州最大一片势力的诸侯!

有这支骑兵,黄巾贼子何惧而已?

有这支骑兵,其他诸侯何惧而已?

第五十五章 战后总结:快节奏的战争模式容易形成闪击战

这只骑兵发现得很快,来得更快,杀得更猛。

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战争有一句真理:步兵看到骑兵,那只有跑的份。

说的大概就是眼下这种情况。

只见侵入到黄巾军队伍的白马义从,就好像披着羊皮的狼群进入了羊群,那手持破铜烂铁的黄巾军遇到了骑兵,无一不是要么被践踏身亡,要么被骑在马上的士兵一长枪戳死,死伤惨重,几乎毫无反抗之力。

反抗?怎么反抗?拿锤子把马背上的人砸下来吗?

黄巾军虽然骁勇,但这场战争似乎还没有发挥作用,就已经预告了败亡。

“为什么你的这支军队来得这么快?”

刘备从望远镜中看到白马义从屠杀的场面,不禁问道。

战争中必然会有伤亡,必然会有胜利和失败,更必然会有屠杀,刘备在别的星球已经见得很多,所以见到这种情景——见到黄巾农民军血流成河、哭爹喊娘,见到白马义从们屠杀兴奋的表情,他几乎面不改色。

但他觉得可惜,也觉得愚蠢,因为这一切是建立在内战的基础上的。

内战,除了浪费人力资源和星球资源,没什么意义。

他现在就只有一个疑惑:公孙瓒的白马义从身在北平,北平离这里不说千里之远,两天之内的功夫也应该抵达不了,再加上中途还要让马休息给马喂粮……这只骑兵是怎么这么快来的?

“因为我的二弟,公孙越,他也是治军系修士!”

公孙瓒用骄傲的语气说道,一副“我公孙家白马义从天下无敌”的神情。

刘备将灵气附着在眼睛上——其实他可以不用这么做的,但他学会灵气后习惯了。沿着望远镜的方向仔细看去,果真看到那支骑兵的周围有一片白色的雾霭,他还看到骑兵中有一个领头的将领在奋力厮杀。

刘备瞬间明白了:看来这治军系的灵气不仅可以强化人,也可以强化马,或者说什么生物都可以强化。

这些马都是普通的马,但被灵气强化过肌肉细胞后,它们跑得飞快,每只都成了千里马。

所以北平到涿县城的距离,这支骑兵只花了不到两天时间就到了。

看来这场战争是有惊无险了。

这又让刘备对这个世界的战争下了一个定义——

这个世界的战争模式一般都会是快节奏的,非常容易形成闪击战。

这有点颠覆了他以往对战争的印象,因为这颗星球的科技树简直就不是落后了,而是根本没点,一般来说越落后的星球战争节奏就会越慢,一场小规模的攻防战经常会打个十天半个月。

而这颗落后的星球,居然短短两天就结束了一次攻防战,简直不可思议。

这一切都得归于修士的强大。

“将军大人,能不能不要让他们杀了?”刘备看着不断屠杀中的白马义从,不由出声对公孙瓒说道。

“不行!”公孙瓒一挥手,果断拒绝,“这些黄巾贼子都该死,得让他们吃点苦头!”

“把他们收编,作为一支新的军队,不是很好吗?”刘备建议道。

公孙瓒又是摇头:“这更不可能了,黄巾贼子何其众也,朝廷的情况你应该清楚,这么多人我们是发不出饷粮的,最后他们还是会叛变,所以最好的做法是先杀掉一批人,然后再降一批人。”

“……”刘备默然。

归根到底,还是这颗星球的生产力太过低下,人类吃不饱饭。

刘备不能改变什么,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人不断被屠杀,死在内战之中。

至少现在还不能改变,除非他先拥有一块治理地。

“话说你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公孙瓒突然间问道,他将好奇的眼光,上下打量着刘备手中的望远镜。

“哦,这个是望远镜,可以看清远处的东西。”刘备给他解释道。

说到这个望远镜,这其实是他制作显微镜之后的副产品,一直没用罢了。

“望远镜?”公孙瓒从刘备手中拿过那个简易望远镜,将之拿到眼前,然后果真可以看到远处的事物,不由兴奋道,“玄德,你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实在太神奇了!不,应该说太有用了!”

为什么有用?只要是个明白人都能看得出来。

假使将这种东西用于观察战场,或是研究地形地物,又或是侦察目标,将会对战场形势有多大帮助!可以说这是绝对的战争利器!

望着公孙瓒惊喜一般的表情,刘备搔了搔头皮。

该怎么解释呢?他之前已经试着给这个顶头上司,给这土著解释过杠杆原理了。

现在难道还要给他解释光学原理,透镜折射原理?别闹了,还不如去跟大象玩荡秋千。

想了想,刘备干脆又把锅甩给了前人:“这个东西,我是根据那本叫《墨子》的书里做的,他的书里有关于放大物体的知识概念,我只是……嗯,依葫芦画瓢。”

刘备后面找了个词来形容自己。

况且他说得也没错,墨子这书里的确有关于透镜成像的概念。

在得知杠杆原理是由《墨子》启蒙出来的事情后,这几天刘备又把墨子这本书通读了一遍,当然他自己是看不懂的,所以就找了“文化人”简雍来帮他翻译注解。

简雍为人粗犷,但肚子里确实是有些墨水。

他给刘备通篇解释了墨子这本书,再加上刘备自己的领悟力——

最后刘备惊讶地发现,原来人类在过去真的研究出了不少东西。

除了杠杆原理等力学范畴以外,墨子还在这本书里提到过光学范畴,包括透镜的成像规律、小孔成像、平面镜成像等等,可以说是人类初级物理学的先驱者了。

可惜也就仅止于此了,他的理论就仅仅只是“发现”这一阶段,甚至都没有成型。

不过刘备倒是顺着墨子一书,了解了一些人类世界的历史。

人类在五百年前,曾经有过一段非常辉煌的时期,叫做春秋战国时期。

那个阶段可以说是百家争鸣,出过不少能人异士,比如说和墨子齐名的物理学家鲁班,军事家公孙起(白起),思想家商鞅等等。那个时代的人类和妖怪,还没有现在这么大的偏见,有些名人就是妖怪。

同时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期,战争接二连三。

可惜当秦国统一六国后,那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就逐渐凋零了。

自从汉武帝之后,自从进入了和平年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个世界的科技树就进入了非常缓慢的发展期,各种前人的理论知识被冷藏,同时人类对于妖怪的偏见,也是从那个年代开始的。

刘备觉得惋惜,同时也觉得很不理解。

为什么在和平年代,这颗星球科技树的发展,反而会变得缓慢起来呢?

这很不可思议,违反了他至今为止所见到的、所总结的关于宇宙各大星球发展的规律。

难道说……只有战争才能促进人类科技的发展?才能让这颗星球不落后起来?

他心中突然产生了这种如同毛骨悚然一般的,荒谬的感觉。

第五十六章 真实又虚假的战争

这份恶念,就像毒蛇的信子一般,环绕着刘备,困扰着刘备。

这几天下来,他一直都没有睡好觉,脑中一直在思考着战争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关系。

战争可以促进文明进步?

不,刘备绝不相信,也坚决不承认,这与他一贯而来的理念不符。

战争只可能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玄德,你怎么了?”旁边公孙瓒的声音猛地惊醒了刘备。

刘备想起现在还在守城之中,便摇了摇头回道:“没什么,我只是在思考一些问题。”

“哦。”

公孙瓒对刘备在想什么不感兴趣,他只是拿着手中的望远镜,一脸兴奋。

“原来前人有过这么了不起的发现,我以前怎么都没有注意到呢?”

看来他已经接受了刘备之前的说辞——

望远镜这种神奇的事物,是由墨子第一个发明出来的说辞。

这是理所应当的,公孙瓒宁可相信这是前人的发明,也绝不可能承认这是刘备的成就,刘备是什么人?一个落魄王族罢了,哦,还不知道他这个王族是真的还是假的呢!他凭什么能有这么了不起的发明?

乡野匹夫一个,又没什么硬的后台关系,怎么可能和那些士族门阀相提并论?

他顶多就是把墨子的发明拓展一下,就算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了。

“能告诉我这个……嗯,望远镜是怎么做出来的吗?”公孙瓒又问道,主要是这个物件上有两片透明的东西,他不知道这透明的东西是什么。

“这个是玻璃,用沙子烧一下就行了。”刘备淡淡地说道,“回去之后,我会将玻璃的成分配方写出来交给大人的。”

玻璃的配方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而且就算人类拿到了也会依葫芦画瓢。

这个时代的人类远不如战国时期辉煌,大多只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他们可能会对成为修士感兴趣,毕竟当上修士后就可以当官,但他们绝对不会深入研究那种科学向的东西,因为这只会吃力不讨好。

正当两人说话之间,城下的战况也逐渐趋向于稳定。

黄巾军们面对白马义从的屠杀,根本毫无反抗之力,被打的东倒西歪,血流成河。

大约过了几盏茶的功夫,十万的黄巾军,只剩下了七八万还在站着的了。

战场节奏转变得非常快,形势已经成了一边倒。

“老子……老子跟你们拼了!”

黄巾军主将程远志眼见大势已去,心中也发了狠,拿起了板斧就往一个白马义从砍去。

不过很可惜,他才刚迈出了一步,才刚拿起了手中的板斧,身子就被一个突然飞过来的长矛,给戳了个大窟窿。

原来是张飞张翼德动了手。

张飞早就在旁边看得不耐烦了,俗话说擒贼先请王,这程远志这么大个人站那儿,自然成了靶子。

于是这个黑脸汉子也步入了邓茂的后尘。

“吱!”

临死前,他发出了和邓茂一样的叫声,随后挣扎着轰然倒地。

死后数秒,他的身子发出了一阵虚幻,最后变成了一只硕大的黑老鼠。

周围的将士,无论是黄巾军还是白马义从,见之无不大惊失色,原来黄巾军的首领竟是妖怪!

特别是黄巾军,斗志全失,有的甚至已经跪倒在了地上,大哭着求饶。

这一举动顿时形成了连锁效应,周围的黄巾军们纷纷丢掉了武器,跪倒在了地上。

这时候,白马义从也赶到了城门之下,其中那个刘备之前见过的将领,名叫公孙越,骑着一匹白马来到城下,他看起来要比公孙瓒年轻一些,生得器宇轩昂,一表人才。

“大哥!”他向城墙上的公孙瓒喊了一声。

公孙瓒看着他,点了点头,随后又看了看远处跪倒一片的黄巾军。

随后他眼中露出了一丝寒光,举手做了一个向下砍的动作。

公孙越当场会意,点了点头,随后又骑着白马回身,往战场上厮杀而去。

于是,哪怕敌军跪倒了一片,白马义从也并没有停止杀戮,他们身穿白色的披风,骑着白色的马匹,手起枪落,从那些还没跪着的黄巾军开刀,鲜血染红了他们的披风,空气中弥漫着恶心的血腥味。

刘备见此,不由皱了皱眉:“敌军不是已经投降了吗?为什么还要杀呢?”

公孙瓒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朝廷供不起这么多人的饷粮的,你知道这么多人一天要吃多少粮食吗?他们投降之后,我们不可能有地方安置的,所以必须要先把敌军数量削减一下。”

“杀这么多人,朝廷难道不会管吗?”刘备问道。

公孙瓒愣了一下,然后嗤笑了一声:“玄德你在说什么傻话?这些人都是反贼,本来就该死,留下一部分人的姓名对他们已经是恩德了。至于朝廷……你得知道,朝廷对反动这种事情可是零容忍。”

“那民众不会怨恨吗?这么做,可能会失去民心。”刘备还在据理力争,他想到了“民心”这个词,这个词是婉儿教会他的,似乎是个很重要的词。

“民心?民心不就是朝廷控制的东西吗?”

公孙瓒不屑一顾。

“这场攻防战结束后,我们只需要把敌军人数修改一下就行了。在公告天下的时候,就说来犯涿县的敌军是五万人,我军奋力死战,最后俘获敌军二万人整……嗯,二万人,应该是个可以承受的数字。”

“……”

刘备明白了,非常深刻地明白了。

他看得很清楚,白马义从们的屠杀是有目标性的,首先是那些跟在队伍后面老弱妇孺,再是手无寸铁的后勤人员,最后才是那些可以拿起武器战斗的青壮汉子。

鲜血染红了大地,让涿县城外的天空弥上了一层血色。

刘备能干什么呢?刘备什么都不能干。

他想起了一个叫做小人星的星球,那是一颗很小的星球,半径大约六千米,上面住着的都是体积很小的生物,有一天小人星遇到了外星侵略,最后小人星覆灭了,因为外星人一脚就能踩死他们一个领地的人口。

此时此刻的黄巾军们,看起来就好像那小人星上的小人。

小人对抗大人,痴人说梦。

第五十七章 战后

屠杀进行得很快,白马义从的数量大约有两千骑兵。

每个骑兵手起矛落,就有一个黄巾军死去,一分钟就能杀死好几千个。

跪倒着的黄巾军没有反抗,因为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失去了斗志。

为什么失去斗志?领头的将领是妖怪,他们的信仰崩塌了。

还能拿什么和这些官兵斗呢?

没有了。

最后见人数差不多了,白马义从的二将军公孙越挥动旗令,示意军队停手。

公孙瓒站在城墙之上,咳嗽一声,装模作样高声喊道:“黄巾贼子们,尔等可降?”

黄巾军们没有说话,场上一片死寂,每个人都是一脸麻木的神情。

公孙瓒吩咐了一下左右手侍卫官,叫他们去把这些人收编,找个地方安置起来。

接着又吩咐白马义从,以及那些守城的乡勇们,将死去黄巾军们的尸体收拾起来,扔到城外的乱葬岗随便埋了,实在埋不掉就一把火烧了,不可让尸体曝露在荒郊野外,以免引起瘟疫感染。

至此,刘备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的第一场攻防战,就这么结束了。

这场战役可以说是大获全胜,总得算了一下,敌方死伤无数,我方只死了几十个白马义从。骑兵遇到步兵,属于碾压性的优势,更别提这支骑兵还是经过治军系修士强化过的,公孙越的境界和公孙瓒一样,也是炼液期,只不过稍微弱一些罢了。

“对了,敌军之中,还有一个治军系将领,你们找到了没有。”在乡勇们处理尸体的时候,公孙瓒想到了件事,便向公孙越问道。

“敌军还有治军系修士?”公孙越反倒大吃了一惊,他完全没注意。

公孙瓒皱了皱眉,点头说道:“敌军之中还隐藏了一个将领,不过他的实力境界应该不高,至少没有达到炼固期的程度,你来的时候没看到什么可疑的人吗?”

“没有。”公孙越一脸茫然。

“说不定对方用灵能力跑走了。”刘备插话说道。

“对方的将领应该都是妖怪,可能是用了什么奇异的血脉型天赋能力。”

“唔……有这个可能性。”公孙瓒沉吟片刻,点头道。

看眼下的情况,这些黄巾贼子是不知道他们的将领是妖怪的,也就是说妖怪只是把人类当成棋子,见大势已去,自然就自顾自逃走了。

“报告将军,我们在前面发现了一个大洞。”这个时候有将士来报。

大洞?几人相互对视了一眼,便随着那个将领前去。

到了城外某处,果真见到有一个大洞。

这个洞口通往地底,里面有一条被挖掘过后的通路,一直通到望不见的尽头。

显然,那个治军系修士就是从这个地方逃跑的,也不知用了什么法。

“真是可恶至极!”公孙瓒忍不住咬牙骂了一句。

刘备在一旁沉默了片刻,突然间说道:“将军大人,能不能将那贼首程远志的尸体交给我来处理?”

“交给你?你要那个尸体干什么?”公孙瓒皱眉。

“我有一些用处。”刘备回答道。

公孙瓒沉吟了片刻,点头道:“也罢,既然是妖怪的尸体,那就随你处置了吧!”

“谢大人。”

刘备道了一声谢,便叫了几个人,把程远志的尸体——

把那只硕大的老鼠抬回了客栈。

剩下的事情交给这个上司处理了,和他没什么关系。

他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这里的血腥味太重,弥漫着战火的气味。

如果可以的话,他一辈子都不想闻这个气味。

他在别的星球已经闻得够多了——

甚至包括自己曾经的家乡。

“听说了吗?黄巾军败了!”

“什么!太好了!这些黄巾贼子早就该死了!”

“还是公孙瓒大人守城有功啊!不愧是白马将军!”

“听说黄巾军的将领,都是妖怪变得,那攻城的程远志就是一只大老鼠!”

“什么,原来是妖怪,我就知道,黄巾贼子们哪有这个本事造反!”

“对,他们该死,谁让他们和妖怪勾结!”

守城战胜利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涿县城,老百姓们纷纷奔走相告,走在涿县城的大街上,到处都可以见到兴高采烈的人类,一脸眉飞色舞地,对着邻里街坊诉说这等喜庆的事情。

刘备能够听到,能够看到,人们提到妖怪的事情,无不是一脸厌恶之色。

其实他本能地想上去争辩几句——

爱圆人遇到不对的事情,都会跳出来指正。

不过他后来又忍住了,他想起了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事情。

估计说了不但没用,反而还会被当成异端,因为这个世界的生物没人喜欢听真话。

“为什么人类和妖怪两个物种,明明都是同等的高智慧生物,却要彼此仇视,甚至发动战争呢?”刘备喃喃自语。

“大哥……”旁边的张飞看着刘备的神色,动了动嘴唇,最后却什么都没说。

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明明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两人却是走了一两个小时,才回到了爰爰客栈。

“阿备,你可算是回来了!”

刚一进门,一个娇软又温热的身躯便扑了上来。

是婉儿,这个女孩扑进了刘备的怀里,完全不顾旁边还站了个张飞。

“这一整天,可把我担心死了!”乔婉是个敢言敢做的女子,她扑进刘备的怀里后,小脑袋伸进去使劲蹭了蹭,过了半晌才探了出来,“听说你打了胜仗,那些黄巾军投降了,是不是真的?”

刘备笑了笑,拍了拍她的头:“当然是真的,涿县城已经彻底解除了危机。”

“真的?怎么会,那可是十万大军啊!”乔婉一脸惊讶,完全不敢相信。

“因为援兵来的很快。”刘备将事情和她说了一下。

其实这场攻防战赢得还是有些侥幸的。

主要是黄巾军采取了错误的战术方针,他们第一天来犯涿县城的时候,涿县城除了五十台投石机没有任何防御措施,因为刘备在那个时候,还并没有正确认知到治军系修士对于军队强化的概念。

没有亲眼见过的事情,他便无法作出判断。

而那个时候张飞还没有回到城内,白马义从还在路上。

黄巾军若是选择用治军系强化军队,直接强攻的话,涿县城一方是完全没有办法的。

可惜敌军将领似乎太过小心谨慎。

他们一开始没有选择动用治军系强化军队,可能是害怕守城方有什么底牌。

在第一波攻城之后,他们选择了退兵,然后又选择了深夜挖地道偷袭。从这里就能看出对方将领的领军作风,他们用兵太过小心,用了一个自以为擅长和稳妥的计策,不过仔细想想也没错,老鼠就是很小心的动物。

敌方的将领都是老鼠化形,老鼠这种动物,出自家洞都要先张望一番。

然而就是这份小心让这两只老鼠妖怪——

也可能是三只老鼠悲剧了,这一拖就把张飞这个炼固期大杀器给拖了出来。

于是第二天,他们就再也没了胜算,就算白马义从不到,张飞一人也能将这些黄巾军们收拾个干净。

这个世界的战争是快节奏的,修士的以一敌万让刘备大开了眼界。

“原来是这样……”

听完事情的经过,乔婉如此感叹道。

“嗯,这下我们可以顺利完婚了。”刘备笑了笑,对少女说道。

“瞧你这急样,迟早不是你的嘛!”乔婉心中欢喜,脸色却是一红,蓦地推开了刘备的胸膛,“踏踏踏”三步两步跑开了。

“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嫂子,大哥也挺有福分的。”

望着少女的背影,张飞咧了咧嘴,在旁边开起了玩笑。

刘备收起了笑意,认真地说道:“其实她和你一样,也是一个妖怪,她是兔子化形。”

“呃……”张飞一愣,继而心中庆幸。

幸好之前没真的把她砍了,不然那可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

不过大哥居然能接受妖怪当妻子……果然是大哥,值得追随。

张飞心中对刘备的敬意又高了一层。

说几句话,放个群号,感谢一些读者的打赏

最近写文状态有些问题,所以一天一更。

建议读者养肥,因为这是一本慢热向的书,没有满世界到处打脸的剧情,不适合追更。

不过养肥期间还是希望读者能偶尔来投食一下,投几张推荐票什么的……作者我能拍胸脯保证,这是一本能让你产生“原来这种题材还可以这样写的”的想法的书,作者在这本书上下的功夫绝对对得起你的投食。

感谢一下“书友20161231121918809”的1000打赏,不改名不知道你到底叫啥……

感谢一下“能悟猪”的500打赏,这是个作者,去年同期开书的,著有《一脚超人》,写了几本书的老作者,成绩不佳却一直在坚持,自愧不如,有兴趣可以去看看,百万字了。听说他下本书要开变身文……现在二次元变身文题材是挺火热的,基本三成左右的二次元是变身文撑起来的,还有六成半是同人,最后半成才是原创男主文题材,我这本书其实算是半个历史半个奇幻题材,但也不适合跑去历史区,思前想后还是放在了二次元。二次元原创男主文题材注定是一条艰辛的道路,虽然成绩不佳但编辑还是给了许多不错的推荐资源,信任满满真是受宠若惊。

感谢一下“不去作就不会死”的300打赏,这个是群里的老读者,一直在支持,谢谢。

给个群号:532248109。哪天要是作者突然有什么情况没更,可以跑进群来看看,或是给作者一些思路意见。

感谢一下“卢森堡选帝侯”、“张飞飛飝字翼德”、“捕wuboq”、“二次元终结者”的打赏,这些是开书就在支持的读者。

还有一些投推荐票的读者,作家助手都是看得到名字的,就不说了。

说点题外话,二次元除了同人以外,都是要写妹子的,或是以写妹子为主的,这是市场趋势,二次元没有妹子叫什么二次元?好多读者对这个分类的印象,也无外乎是“变身”、“同人”、“废萌”、“老司机”、“死宅好恶心啊好恶心啊好恶心啊”之类……

但说真的,我对二次元的理解不是这类可能听上去很狭义的东西。

我认为,二次元的本质是“想象力”,无尽的创造力才是这个分类该有的特色。

我看到有读者在猜几个主要人物是什么动物变的,这不就是在发挥想象力了么?虽然你们说的一点都不对……

有一些人可能不屑火影,不屑海贼王,认为是民工漫,不是二次元,但我却很粉这两部。

为什么?因为这两部动漫给了读者们一个无尽的想象空间,它们有创造力,所以才是大众,才得到了无数人的承认,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某一直在断更的猎人……

如果能写出一些思想性的东西,那就更好了,我还记得我以前看过的一部动漫,叫做“小鲤鱼历险记”,嗯,国产幼儿向的动漫,虽然情节低龄化,但我到现在一直都记得……子龙的设定或多或少也是受了这部动漫的影响,别看某些作品低龄化,国漫其实挺不错的,它们能从很多小事上教会你一些东西。

我相信二次元是一个有潜力的频道,它以后一定会崛起。

但绝不会是以“废萌”为卖点,它将会给读者展现出一个无尽的幻想空间,这才是二次元。

第五十八章 解剖尸体

在回到客栈后,刘备招呼拉车的乡勇,将车上的尸体推进后院的柴房。

张飞跟着刘备走进了柴房,看着满地的尸体——除了大老鼠程远志的尸体以外,刘备还搬了几个黄巾军的尸体回来,不由奇怪道:“大哥,你把这些贼子的尸体拉回来作甚?弄得这里臭熏熏的,比咱家那猪窝还臭。”

“我有用。”刘备简单地回答了一句。

张飞想到了什么,说道:“莫不是……大哥要吃了这老鼠妖怪?”

“吃这老鼠?我为什么要吃?”刘备皱了皱眉,看了他一眼,奇怪道。

“因为……吃了妖怪和修士的肉,可以增强灵气量,增强境界和修为。”张飞回答,“这只老鼠大概有炼气期中上等的修为,大哥你现在差不多炼气期中下等,吃下它的肉后,有可能直接晋升到炼气期中等。”

“哦……”

刘备这才反应过来。

吃下强化过的智慧生物,亦可以强化自己——这颗星球有这样的法则。

说不定就是这种残酷的法则,所以才诞生出了强大的炼固期和寿命无限的炼空期,很符合宇宙中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

“大哥如果你要吃的话,一定要尽快,因为尸体放置时间越长,强化效果便会越弱。”张飞提醒道。

“我不会吃的,这样……太过浪费。”刘备摇摇头。

“浪,浪费?”张飞眨了眨眼,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修士妖怪的肉腐烂,却放着不吃还要浪费的事情吗?

“对,而且非特殊情况下,吃下智慧生物的肉,也很不人道。”刘备又补充了一句。

“……”

张飞张了张嘴,没搞懂大哥的思路。

都死掉了,为什么还不吃?野猪化形的他不懂,因为野猪是杂食性动物。

他记得他当野猪的那阵子,为了生存,连同类野猪尸体的肉都吃过,还是腐烂的生蛆的肉……如果有人类的尸体摆在他面前,他一定毫不犹豫兴高采烈开吃,因为人类的肉非常有营养,吃了能长膘变得更壮。

“人道……什么是人道?”张飞只好不耻上问。

“人道就是提倡智慧生物之间人人平等,和谐有爱。”刘备说道,这个词其实是他针对人类这种生物刚刚发明出来的,所以才叫“人道”,不过和他过去的理念很接近,“缺少了人道,就容易爆发战争。”

“……好吧。”张飞大概听懂了,感情大哥是和平主义者。

“别说那么多了,翼德,你先出去吧,我需要一个人做点事情。”

这个时候旁边传来了刘备的声音。

他把张飞赶出了柴房,于是小小的柴房里就只剩下刘备一个人。

接着刘备又从大堂里搬了几张桌子进来,拼成了一个比较大的台子。

最后他将大老鼠的尸体四肢铺开,平整地放在了台子上。

刘备要干什么?

当然是要解剖这只妖怪的尸体了。

刘备早就对这个世界,这种神奇的生物有了很大兴趣。

他一直对妖怪的身体构造有好奇心,爱圆人都有一颗研究的好奇心。

妖怪在化形前是动物,化形后身体就变成了人类,下雨的时候身体又会变回动物,死之后身体也会变回动物,那么这种生物的生理构造,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在变化过程中身体又会有何种反应?

可惜,要找一个妖怪尸体何其困难,他只好抱着这种好奇心,一直等到今天。

本来解剖尸体,按照宇宙中某些星球的法律,是要征得家属同意的,

但是这颗星球没有这种法律,甚至连“解剖”的概念都没有,而且还有一种不可理解的“死者入土为安、死者为大”的文化思想,他也没处寻找这些生物的家属,又等不及,只好先斩后奏。

望着大老鼠的尸体,刘备的眼神中渐渐露出了兴奋的光芒,就好像雄性生物看到脱光了衣服的雌性生物。

话不多说,他拿出了三把长短不一的,磨得锃锃发亮的,细细的刀。

另外还有两把不同大小的剪子,都是手术专用的。

这些器具,是他去铁匠铺特意亲自监督打造的,刃口锋利,除碳均匀,感染率极低。

刘备拿起了2号手术刀——他给三把手术刀,根据长短分别取了个型号的名字。

解剖从大老鼠的肚子开始,他用2号手术刀尝试划开它的皮肤,可惜失败了,这只大老鼠的皮肤有着坚硬的厚度,特别是它的肌肉组织,就好像钢丝一般强劲,刘备试了一下,居然只能划开一道浅浅的口子。

刘备皱了皱眉,换了3号手术刀,控制了一下手上的力度。

累的半死,最后才终于成功将它腹部的真皮组织切开,顿时一丝鲜红的血液流了出来,瞬间把切痕变成了一条血线。

然而这些血细胞形成的血液非常坚韧,仅仅一秒钟的功夫,血液就凝结了。

凝固的血液把切口凝结成了一块,没办法刘备只好又重新切开,把切口拉大。

真皮下面就是肌肉和骨骼,然后刘备惊讶地发现,这只大老鼠的肌肉形状,甚至骨骼的结构,居然和人类的差不多,这意味着它能和人类一样,两只爪子能灵活地抓住各种东西,甚至可能直立行走。

然后刘备又一个个尝试着切开了这只老鼠的大动脉,包括包括主动脉、无名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椎动脉和髂总动脉等。

动脉是脊椎动物最重要的血管,一旦切断就很难止血,而且会造成严重后果。

比如说切断了大腿上的动脉,动脉完全破裂,下肢完全无血液供应,不能连接血管和移植血管,就可能要截肢。

然而刘备发现,这只大老鼠的血管似乎非常有弹性,就算是重要部位的大动脉,一旦出现缺口,也能抗住血液的压力迅速收缩,从而止血。

这让他想起了昨天和邓茂交手的事情,那邓茂两三下就恢复了自己的伤势。

大概花了两个小时,刘备完成了大老鼠的解剖,掌握了这个妖怪全部的身体数据。

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已经不是老鼠了,它可能正在向着更高等的生物等级进化。

第五十九章 或许……这就是理工科吧

依旧是没有半点亮光的房间。

“大哥,不好了!”

“何事如此惊慌?对了,你不是在领兵攻幽州涿县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涿县,涿县失败了,我们遇到了强大的敌人,十万大军全军覆没!”

“什么?难道……你们遇到了幽州公孙瓒?”

“是啊!他的白马义从可厉害了!”

“不对啊,按照我的计划,他的军队都被我们的人困在北平,从涿县到北平请求支援的信使要走三天,公孙瓒的白马骑兵走到涿县又要两天,支援应该没这么快,你们应该在第一天就拿下涿县的。”

“……都怪兄弟领兵失误,兄弟本想在夜晚偷袭,谁知道遇到了一个强大的家伙。”

“强大的家伙……难道是炼固期修士?”

“是啊!”

这个时候,房间的窗户被一阵大风吹开,顿时外面的光线照了进来。

房间被照得通明,其间布置简陋,只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但有两个人坐于其中。

一个做书生打扮,脸白面净,相貌俊朗;一个皮肤微黄,尖嘴猴腮,身形枯瘦,嘴边生有几道胡须,作道士打扮。若是刘备于此处,定能认出来,这道士便是当日于瘟疫之村见到的那做法索要粮食之人。

这两人,便是黄巾军的最高统帅,大贤良师张角,与他的三弟人公将军张梁。

“快,快把窗户关上!”

然而,被光线一照,白面书生顿时惊慌失措,双手挡住脸部,命令道。

嘴边生有几道胡须的道士赶紧一溜烟跑过去,把窗户关上。

房间终于又恢复了没有亮光的模样。

白面书生松了口气,把手松开,皱眉道:“这窗户是谁造得?怎么这么不结实?”

“明天我就去把那工匠抓来,大卸八块!”张梁愤愤不平道。

“算了。”张角挥了挥手,“说说刚才的事,就算那里真有炼固期修士,也是晚上偷袭失败,你们白天为什么没有拿下涿县城?”

“因为人类弄出来一个奇怪的东西……”张梁手脚比划,描述当日的情景。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器械!”

张角听完,眉头一紧,显然刘备弄出来的投石机让他吃了一惊。

“看来真不能小看人类的智慧……”

“大哥,要不咱们再纠结十万大军,这次您亲自出马,必能手到擒来!”张梁建议道。

张角沉吟了片刻,摇头道:“不了,据颍川那里得来消息,二弟遇到了两个很厉害的家伙,你先赶紧前去支援,我还要在这里对付卢植。”

“那……难道咱们就便宜了那刘玄德?”张梁有些不甘心。

“大局为重。”张角喃喃自语,“或许,我们的确出兵太早了……”

……

爰爰客栈。

刘备解剖完大老鼠程远志的尸体,擦了擦额头沁出的细密的汗珠。

这解剖可是个细致的活,不是在杀猪,需要集中全部的注意力,因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动错刀子。刘备本来想试试之前在战斗中领悟到的“灵气外放”的技巧,将灵气放出集中在手术刀上,强化手术刀的硬度,这样可以很轻松划开大老鼠的肌肉组织,不过后来还是放弃了,他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把这么珍贵的解剖材料给毁了。

在解剖过程中,刘备还发现了一些细节,他观察了这只老鼠的大脑。

它的大脑结构趋向于人类,有左右两个半球,大脑半球表层为灰质,深层为髓质。

倒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材料,只是非常可惜,刘备现在缺少可以保存器官的器皿,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么宝贵的东西逐渐腐烂。不过刘备据观察,这只老鼠的细胞都很强韧,在室内常温下,它的腐烂程度估计会比普通的生物要晚十天至半月。

另外还有它全身各处的细胞组织,它细胞中代表着寿命的端粒长度,的确要比一般的生物要长,看来细胞是经过了变异,代表了它的寿命真的可能可以达到一百五十年。

抱着研究的心态,后来刘备又解剖了两个黄巾军的尸体。

可惜结果令他非常失望,这两个人类的细胞组织都很普通——

硬度、韧度、活性、结构等等都和正常人无异。

综合以上的解剖结果,让刘备得出来一个结论:被治军系强化过的军队,只能得到一次性的强化,而淬体系的修士对自身的强化效果却是永久性的,这种强化会体现在细胞的强度上,因为生物就是由细胞构成的。

刘备对自己的研究很满意。

什么是科学?科学就是要提出问题,然后猜想与假设,接着进行实验与收集证据,再通过分析与论证,最后进行评估的过程。这才是科学的研究态度。

如此,大概过去了五六个小时的时间。

直到柴房外传来了敲门声:“大哥,好了没有?嫂子叫你出去吃饭!”

“哦……好的。”

刘备这才从解剖的沉浸过程回过神来,打开了柴门,从里面走出来。

“大哥……卧槽!”张飞才刚说了一句,就被柴房里那滔天的臭气,给逼退了好几步。

他从没闻过如此的味道,别说猪圈了,连屠宰场都没这味。

缓了缓气,张飞瞧见了门里面的景象,看见里面摆放的乱七八糟的尸体,内脏四肢到处都是……他动了动嘴,很想说大哥你是不是脑子抽了在发神经,不过出于对刘备的尊重,最后还是委婉地开口道:“大哥,我认识一个郎中,他的方子很好。”

“我不需要郎中,我自己就是最好的郎中。”刘备没听出来义弟的话中含义,摇了摇头说道,“晚饭我不打算吃了,你去跟婉儿说一下,我今夜准备住在柴房,成亲的事情麻烦她自己张罗一下就好了……对了,如果可以的话,帮我去把邓茂的尸体回收一下,我需要更多的研究材料。”

“……”张飞用古怪的眼神打量着刘备。

想了想,随后心中释然。

看来大哥可能是太累了,毕竟面对战争的压力很大。

这种好像单身狗一样的话,换成是他,可是绝对说不出来的。

没办法,既然是大哥的要求,抱着体谅大哥的情绪,张飞只好退了出来。

邓茂的尸体倒是很好找,就在那地底掩埋着,张飞将他挖了出来,给刘备送了过去。

刘备又获得了一个研究材料,非常高兴——

只有在学习和研究的时候,他才能忘记外界的事情,忘记战争,忘记死亡。

就这样,一整个晚上,刘备都在没人打扰的状态下,观察着这几具死去生物的身体结构。

“阿备,吃饭啦,今晚有你最爱吃的的红烧肉哦!”

“喂,再不开门,今晚你就睡这里好了!”

“开开门嘛,人家想跟你一起睡……”

“不开门就离婚!”

期间婉儿来叫了几次门,他都没有听到,完全沉浸在了里面。

或许……这就是理工科吧。

第六十章 大婚之日(一)

战后的这两天,乔婉可算是忙昏了,不但要准备成亲用的各种仪仗,还要大发请帖,把街坊邻居认识或不认识的都邀请过来,当然重点邀请对象还是刘备的同僚上司,比如说公孙瓒和他手底下的文将武将——

和刘备见过几面的关靖,公孙越等等,一个都不能少。

必须得为了自家夫君的前途着想,和那些当官的搞好关系绝对错不了。

除此以外,还要包办场地,杀鸡宰猪,摆好酒宴,客栈里一个厨子是不够的,还要请两个大厨,也要多找几个伙计,因为到时候现场会很热闹,可能要摆个上百桌的大宴,不能丢了自家夫君的脸。

最后,最重要的是——

成亲需要一套房子,没房子就扯淡。

房子当然得住木制的,可不能随便找个茅草房将就。

于是乔婉还得出去采购房子,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打听到一家便宜的二手房。

这么一算下来,这么多花费一共吃掉了乔婉往日五年的客栈收入。

嗯,严格算起来,刘备和“入赘”也没什么区别了,这些都是他老婆出的钱——

不仅是他老婆出钱,所有的事情还是他老婆办的。

“结婚真辛苦啊,特花钱。”刘备看了看乔婉摆在他眼前的数据,由衷地感叹道,他对人类的文化习俗又多了一份了解,“如果可以的话,我以后一定要尽量少结婚,多结几次估计就破产了。”

“怎么,你还想娶第二个老婆啊?”

婉儿横了刘备一眼,伸出纤纤玉手,一把揪住了他那大大的耳朵。

一用力,扯得刘备的大耳朵生疼不已。

“我告诉你,你这辈子都别想!你现在还在吃软饭呢!”

“可是……我听说那些当皇帝的,都有好多个老婆。”刘备揉了揉通红的耳朵。

“那些都是人类的文化习俗!一男多女是腐败的体现,不可取!”为了今后不用和一大堆女人争风吃醋,少女开始胡说八道乱编故事,“我们妖怪是绝对不能有两个老婆的,要是有妖怪瞒着第一任夫人娶了第二任夫人,第一任夫人就会把第二任夫人的舌头剪下来,而要是他还娶了第三个夫人,第二个夫人就会把第三个夫人的舌头剪下来……以此类推下去,这属于我们妖怪女人的习俗。”

“……这么恐怖?”刘备吓了一跳。

“对,所以你以后不准在外面勾引别的女人,否则我要把她舌头剪掉。”

少女心中暗笑,表面上却一本正经,给刘备灌输错误信息。

“好,我绝对不娶就是了。”刘备相信了,郑重说道,“就算要娶,也会瞒着你不让你知道的,免得被你剪掉舌头。”

“……”

乔婉差点背过气去。

算了,还是以后看着他点好了。

老实说阿备这家伙在某些方面傻乎乎的,特别是男女之事,就好像一个刚断奶的孩子。

要是被他不小心出去乱撩妹子,那她可能就要多一两个妹妹了。

少女心中把这事决定下来,人都是自私的,特别是女人。

更尤其是乔婉这种性格强势的女孩子。

大婚之日,当然要选个良道吉日。

择日不如撞日,就选在了守城之后的第三日。

当然,战争之后的几日都能算是良道吉日,人类总会在这几天操办各种喜事。

毕竟连在战争中都活下来了,还有什么日子不能算是吉日呢?

时间过去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大婚之日。

这一日,乔婉早早地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梳妆打扮,涂抹胭脂。

如果说是“爱好”的话,其实刘备不喜欢人类的体型外貌,因为他们一点都不圆。

刘备是爱圆星上的生物,他最喜欢的是圆圆的东西,越圆越好,老实说如果乔婉能长得胖一点、再圆一点,最好五官都特别小,小到在脑袋上看不到,这样反而更符合他过去的审美观。

然而——

乌黑如泉的披肩发在雪白的指间滑动,一络络的盘成发髻,玉钗松松簪起……

面若夹桃,肤如凝脂,点点胭脂点点红……

形容不下去了。

在门外偷看的刘备,突然间觉得自己的人类词汇依然非常贫乏。

这个时候的婉儿,真的挺美的。

“不要在外面偷看了。”门内传来了少女的声音,惊醒了迷醉中的刘备,“你出去招呼客人吧,一大堆人在外面等着,连个主人都见不到,成何体统?”

“呃……”

刘备搔了搔头皮,对老婆的话当然得听。

来到了成亲用的礼堂场地,但见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来的人挺多的,有刘备的上司公孙瓒,他的二弟公孙越,见过几面的关靖,除了这些以外,还有很多街坊邻居,大多都是婉儿熟悉的左邻右舍,不过这些小老百姓何时见过这么多的大人物?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

见到刘备出来,人人争先上前道喜。

“玄德,今日可算是一件喜事啊!”这是刘备的上司公孙瓒说的。

“阿备,我以前就看你小子有前途,果然没看走眼!”这个是不认识的人说的。

“刘大人,祝你以后仕途一帆风顺,步步高升!”这个是爰爰客栈旁边铺子的钱掌柜说的。

好歹是大婚之日,不管是认不认识的,大家都穿得很体面,脸上摆着善意的笑容。

刘备脸上同样摆起了笑容,一个个应酬。

怎么说也在人类世界待了一段时间,这种场面也能应付得了。

但老实说,还是挺累的,主要是这个世界的文化太过繁琐冗杂……

刘备敢说从来都没在哪颗星球上,看到有哪个种族有这么多礼仪习俗的。

过了不久,吉时到了,新娘子在伴娘的搀扶下,款款从内堂走了出来。

“一拜天地!”

“天地”在这个世界指的是老天爷。

按照人类世界的文化习俗,夫妻需要要拜老天爷。

刘备不信老天爷,因为宇宙里根本没“老天爷”这种生物。

但是乔婉信,刘备要让着老婆,所以还是拜了老天爷。

“二拜高堂!”

刘备和乔婉没有高堂,不过之前就想到了,两人就选了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当高堂。

“夫妻对拜!”

夫妻对拜就很简单了,两个人相互拜一下。

老实说刘备真的很不明白这些礼仪到底有什么作用,这拜来拜去的……

人类闲着没事干?

第六十一章 大婚之日(二)

夫妻对拜之后,就是传说中的“入洞房”了。

戴着红盖头、穿着大红喜服的新娘子,又被伴娘搀扶了下去。

刘备本来想也跟着上去,可惜步子都没迈动,就被一大堆人给拉扯走了,说是要喝酒,而且还是义弟张飞嚷嚷着带了个头,然后公孙瓒简雍几个稍微熟悉的人跟上,再接着是关靖等众将士,最后是一干街坊邻居。

都吵吵嚷嚷着不让刘备走,要让他先自干三大碗。

“我想去入洞房。”面对众人热情的目光,刘备很老实地说道。

张飞死死拽着刘备:“入什么洞房啊,嫂子又不会跑!来来来,翼德先敬大哥三碗!”

“就是,这么好的日子,咱们一定要喝的痛快!”这是简雍的话,他看起来心情不错,又能好好蹭吃蹭喝一顿了。

“小郎君,怕不是等不及了吧?”甚至人群中还有小媳妇嘻嘻笑道。

大家一起起哄,满堂之中传来了欢声笑语。

喜宴之上,或许是人类最美好的时刻,这个时候没有了上下级和辈分的隔阂。

见此,刘备也只好跟着呵呵笑着,坐了下来,陪众人喝酒。

酒过三巡,公孙瓒打了个饱嗝,拍了拍刘备的肩膀:“玄德啊,这次你守城有功,我已经上报朝廷,今天早上朝廷那边传来了消息,他们准备重重嘉奖你,赏你一个安喜县的县尉当当,你可要好好干啊!”

“呃……上次不是说县令吗?”刘备记忆力很好,马上就说道。

这县令和县尉,就差一个字,但官可是分上下级的,县尉肯定没县令大。

“哦,这件事情不是我说了算的,具体要看朝廷的安排。”公孙瓒这才想起了之前随口说下的话,心中有些后悔,于是马上就把锅丢给国家,“玄德啊,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这几年朝廷捐官捐得太多,县令的位置已经没有了,就连一个小小县尉的芝麻官,都有几百个候补在那眼巴巴望着,要不是我极力举荐……”

公孙瓒没说下去,但话语中的意思已经很明显。

如果刘备是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会儿,可能还听不懂,现在却是明白了。

感情自己这官还是靠人情弄来的。

“不过我观这位翼德兄弟,相貌威风,天资聪颖,是十足的良才,若是玄德……”公孙瓒又把目光放到张飞那里,眼神飘忽不定,估计要打什么主意。

可惜张飞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无奈打消了念头:“我只跟着我大哥!”

“……”

如此,公孙瓒便也不再提此事。

这一番酒席喝得倒也尽兴。

期间,刘备穿着大红的新郎服,一桌接一桌酒席去敬酒。

一百二十桌的酒席,他愣是从头敬酒敬到了尾,没有露出一丝醉态。

这是当然的,这个世界的酒度数非常低,要喝醉人也是很难的事,况且酒精并不能对他产生麻醉作用,这玩意其实就是乙醇,当乙醇入他体内之时,他便能自主反应掉其中两个碳原子,只剩下水和氧气。

不过宾客们可不知道,这份酒量令所有人惊叹,纷纷夸赞刘备好酒量。

这一喝,就喝到了约莫亥时(晚上十点)左右时分。

宾客们三三两两离开,不多时,大堂只剩下了刘备几人。

公孙瓒拍了拍刘备的肩膀:“玄德,我还有公务在身,就不远送了,青州那边传来了消息,要我火速带领白马义从前去支援,婚事过后,你也快去安喜县报道吧,去晚了官兴许就做不成了。”

刘备点头道:“我记得了,过两天我就会去报道。”

见此,公孙瓒满意地点了点头,和刘备道了一声别,出门骑马而去。

他的算盘很明显,安喜县还是在河北一带的,只要没过黄河,就是他公孙瓒的地盘。

之所以给刘备申请了一个官——这个官可不是那什么杂号白耳将军,是有实权的,至少在地方上可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主要还是想拉拢刘备,更要拉拢他手底下那个叫做张飞的猛士。

“那么宪和也告退了,祝愿玄德和乔夫人百年好合。”简雍道了一声之后,便也离开。

“大哥,快去吧,嫂子可要等急了。”在人都走后,张飞向刘备眨了眨眼。

不似其粗犷的外表,这位黑脸汉子心思倒很细腻,知道什么情况该说什么。

刘备点点头,招呼了几个伙计,将大堂整理打扫干净,随后一步步,向着婉儿所在的房间走去。

洞房,是什么样子的呢?

有诗云: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

刘备心中对男女之事充满了好奇。

听说只要入了洞房,就能生小孩子,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怀着莫名不安的心情,一步两步……刘备终于来到了婉儿的房间。

“进来吧。”

还没敲门,里面就传来了少女的声音。

刘备想起来,婉儿的听觉很敏锐,就算不用那双大耳朵,都能比一般人更清楚地听到周围的情况。

刘备咳嗽了一声,推开了房门,装模作样地走进去。

“那个,婉儿啊,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早点休息吧,你先去给我打盆洗脚水来。”刘备板着脸对坐在床上的少女说道——这个是张飞教他的,说对付女人就要先树立起丈夫的威严,不能让妻子小瞧自己,否则日后家庭主导权就没了。他还举了个隔壁钱掌柜家的例子,钱掌柜的小金库就是一直把持在他老婆手里。

嗯,很有道理,看上去他这位兄弟很有经验的样子。

“翼德教你的,还是简雍教你的?”

然而聪明的乔婉一眼就识破了诡计,一点机会都不给。

“呃……翼德说的。”

爱圆人一直都说实话,于是刘备马上就出卖了自己的好兄弟。

“我就知道。”

女孩叹了口气,干脆直接就把头上的红盖头掀开,从床上跃下来到刘备跟前,伸出素白的右手,食指戳了戳他的脑袋:“你呀,不要整天跟他们混一块儿,学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看你都喝得一身醉醺醺的。”

(文中出现的是唐朝诗,白居易写的长恨歌,旁白。)

第六十二章 大婚之日(三)

“我没醉,我不可能喝醉,这个是衣服上的酒渍传来的味道。”刘备说道。

乔婉摇了摇头,挥手打断了他的话:“行了行了,你先把这件衣服脱下来,我明天给你洗洗,你先去给我打盆洗脚水来。”

“哦……好吧。”

刘备脱下了身上的新郎服,乖乖地去打洗脚水了。

回到房间,看到乔婉已经脱下了身上的红棉,只身着了一件亵衣,静静地坐在床头。

昏暗的烛光摇曳着,少女低着小小的脑袋,极美的脸颊上似乎带着一丝红晕,乌黑的秀发垂落在双肩上,将弹指可破的肌肤衬得更加湛白,刘备呆呆地看着妻子的身影,不禁有些眼晕目眩。

“傻站在那里干什么,过来呀!”娇羞的柔声将刘备从梦幻中惊醒。

刘备搔了搔头皮,走过去,坐在了女孩的身边。

“抱紧我。”

少女往他的方向靠了靠,脸色羞红,轻声道。

“啊,哦……”

鼻尖绕过一丝处子般的幽香,刘备傻乎乎应了一声,本能地按照了女孩的指示,将她娇小的身体搂在怀里。

软绵温润,少女的肌肤,就好像那最好的丝绸一般,刘备情不自禁将她搂的更紧。

“嗯……”

乔婉闭上了眼睛,舒服地呢喃了一声,躺倒在了刘备的怀中。

正等着心爱郎君做下一步动作,只是过去了片刻,依然没有动静。

她不由睁开了眼睛,嘟了嘟嘴,嗔怪道:“怎么傻愣着不动啊?你在干什么呢?”

刘备眨了眨眼,老实地回答道:“我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

“……”

女孩愣了片刻,突然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笑得前仰后合,笑得花枝乱颤,笑得就好像那最美丽的花朵。

笑了一阵,乔婉才好不容易停了下来,伸手抚摸着刘备的胸膛,指间在他怀中一个个打着圈儿,轻声地温柔地说道:“你呀你,要是没遇上我啊,我真的不敢想象,你会被人骗到什么地方去。”

“是啊,要是我没遇上你,说不定一切就完了。”

刘备深有同感,感受着怀中少女的温柔,他不由将她紧紧地抱住,一丝也不松开。

是的,如果刘备没遇上这个女孩,说不定一切就真的完了。

这颗星球的一切。

“给我说说,你家乡的事情吧。”耳边传来少女的声响,乔婉没有听出刘备刚才的话中之意,以为他是在说他自己的事情,她将脑袋舒服地靠在刘备的怀中,耳边的秀发轻轻地打磨在刘备的脖子上,让他感觉痒痒的很舒服,“阿备,你上次说,你的家乡被毁灭了,是真的吗?”

“是的,它在一个星年前,就已经不复存在了。”刘备轻轻地回答。

“为什么会这样?”

女孩莫名有些痛心,刘备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丝淡淡的忧伤。

“因为战争。”刘备简单地回答。

少女默然。

战争是多么可恶的东西,因为战争,她失去了她的姐姐。

而现在,因为战争,他的心上人失去了他的家乡。

“为什么?明明有你这么厉害的人。”片刻后,乔婉轻轻地问道,刘备之前表现出来的智慧和学识,让她似乎懵懂地了解到了一些事情,“你的家乡,应该有无数像你这么厉害的人,为什么……”

“因为爆发的,是内战。”刘备回答。

“……难道,在你们的家乡中,也会有坏人?”

乔婉有些不相信,因为——

刘备是一个好人,好到了她认为所有刘备的家乡人都是好人,爱屋及乌不过如此。

“只有一半的爱圆人是好人。”刘备摇了摇头,“还有一半,是彻底的坏蛋。”

“没有哪个宇宙生物可以伤害到爱圆人,除了爱圆人自己。”

“爱圆人都是单纯的生物,因为太过单纯,所以会诞生出两个极端。”

“一半的好人,一半的坏人。一半的反战派,一半的主战派。”

“所以,后来爱圆星毁灭了,在主战派的领导下。”

刘备淡淡地说着,自顾自地说着,倾诉着。

在这颗星球上,他只有乔婉,只有自己的妻子可以倾诉。

“嗯……”

乔婉不太了解刘备的事情,她只能默默地点头,默默地应声。

默默地给丈夫表示自己在听。

“给我说说,嗯……外太空的事情吧。”听到后面,女孩不想在这个话题上下去了,太过于沉重,太过于悲伤,“外太空究竟是什么样的?你以前说过,世界是圆的,那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

“哦……”

刘备开始絮絮叨叨给妻子讲述宇宙的事情。

辽阔的宇宙中,生存着无数的未知生命,碳基生物,非碳基生物……

有生物体积很小,一脚被外星人踩死一个领地的小人星;

有生物体积很大,能吞下一颗星球,却害怕生化武器的大人星;

有生物只吃沙子就能活下来的,全身大部分都由钻石构造,无坚不摧却弱于高温碳烤的钻石人星;

有全都是植物,身体由大量纤维素构造,却被动物星侵略的植物星……

乔婉听得默默不语。

半晌后,她缓缓开口道:“你说的,都存在吗?”

刘备点点头:“是的,这些星球都是存在的,也都是已经毁灭的。”

“……”

“阿备,你真的讨厌战争吗?”乔婉蓦地说道。

“我讨厌战争。”刘备毫不犹豫地回答。

“是吗……”少女喃喃着,“阿备,幸好,你遇到了我。”

“是啊,幸好我遇到了你。”望着少女的娇颜,刘备第一次露出了温柔的笑容。

“哦……不早了,咱们歇息吧。”

女孩将脑袋靠在了刘备的怀里,轻轻地说道。

言罢,她挣脱了刘备的身子,将脑袋凑向那烛台边,吹灭了那温弱的烛火。

朦胧之中,少女渐渐地脱下了自己的衣服,若隐若现的肌肤,透着一丝冰凉的火热。

她摘下了头上的玉钗,让满头的青丝披散了下来,轻移莲步,来到了床榻边上,带起了一阵轻柔的香风,像是兔子似的钻进了刘备的怀抱,轻轻的呼吸声打在了他的耳边:“阿备……不,夫君,还请怜惜妾身……”

刘备从来没见过如此柔弱的乔婉。

他情不自禁地抱紧了少女冰凉又火热的身子,深深地吻在了她的唇边。

一夜,点点春花点点红。

第六十三章 清晨

清晨,万籁俱静,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了一丝微微亮的光芒。

在生物钟的引导下,尽管经过了一夜的疯狂,刘备依然能很准时地起床。

微微地睁开眼睛,望着怀中还在熟睡中的婉儿,刘备忍不住伸出一只手,轻轻拂过她细嫩的脸颊,温热滑腻的肌肤轻微地摩擦着他的手指,睡梦中的少女发出了一声呢喃,小猫似的在丈夫的怀中缩了缩。

看着妻子的娇颜,刘备感觉恍若隔世。

三个多月前,他还是一个外来的宇宙生物,懵懵懂懂。

那个时候,他还把男人和女人称之为“雄性生物”和“雌性生物”。

而现在,在这颗逐渐熟悉的星球,他已经作为一个男人,有了第一个妻子。

时间过得真够快的。

话说,假如当初他来到这颗星球之时,寄生的是一个雌性生物,又会如何呢?

宇宙人的思维无比广泛,刘备突然间幻想出了另一种情景。

毕竟,爱圆人并没有性别之分,可以是男人,可以是女人,不会有什么心理隔阂。

于是开始模拟上面的猜想,并推敲后面的发展。

结论是:很有可能会和婉儿错身而过,然后寻找到一个老实的男人嫁了。

争霸?阻止战争?难度会呈几何度上涨,因为这颗星球重男轻女。

“唔嗯……”这个时候,旁边传来了少女慵懒的声音。

女孩儿看上去已经醒了,从被窝里支起了身子,秀美的脸颊趴在刘备的胸口上,柔软的肌肤相互接触,葱白的手指在丈夫的身体一圈一圈缠绵着,绘画着莫名的图案。

“阿备,想什么呢?”婉儿轻声地问道。

“我在想,假如我变成一个女人,你还会不会喜欢上我。”刘备诚实地说道。

少女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片刻后才反应过来,嗔怒地用手指戳了戳刘备的胸口,嗔怪道:“大早上的,瞎想什么呢?怎么可能有这种事?”

“嗯,我也就是随便想想。”刘备点头说道。

“这傻蛋……”乔婉摇了摇头。

她的夫君什么地方都好,就是有时候会做出莫名其妙的事情,说出莫名奇妙的话来。

唉,真不知道他整天在想些什么,还是说他家乡的人都是这样?

不过他有时候的行为,真倒挺像一个小孩子的……

昨天晚上,这个傻蛋好像是真的完全不懂男女之事似的,在亲完自己之后,还又傻乎乎地问接下来要干什么,她一个女儿家,又不好把话说清楚,结果两人磨磨蹭蹭,直到子时快要结束的时候,才……

少女痴痴地望着丈夫的脸庞,脑中情不自禁回忆起昨晚的旖旎,不由脸色红了一红。

“话说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生个孩子?”耳边突然传来刘备的声音。

乔婉眨了眨眼,脸色顿时变得更加红艳,快要滴出水来。

“这么快就想要孩子了?也不害臊!”她嗔怪道,昨晚上这傻蛋要了几次都没满足,就好像一个新生的婴儿似的,在她身上探索着无尽的秘密……要是每天晚上都像昨天一样,那还不把她折腾得够呛啊!

不过要是真的每天晚上都能这样……

刘备却是没注意到少女的小心思,只是很认真地说道:“因为我从来没有和雌性生物有过接触,严格来说我现在的身体是属于人类的,但是我又很想知道,我后代的基因到底是什么样的,是否会拥有爱圆人的血脉,因为我们爱圆人只需要分裂就能繁殖,不过每隔两个星年才能分裂一次,另外爱圆人虽然寿命无限,平均增长率却又是负值,所以想知道和人类交配能否能提高爱圆人的平均增长率。”

“……”

“不理你了!”

少女愣了片刻,突然间赌气地一翻身,将后背留给刘备。

“呃……”

刘备当即傻了眼,望着女孩秀美的裸背,不知道自己哪句话惹怒了妻子。

“婉儿……婉儿?”

叫了几声,少女都没有理会自己,没办法,刘备只好搔了搔头皮,放缓了口气,说道:“那个……我们还是快点准备一下吧,我的上司公孙瓒给我申请了一个安溪县县尉的职位,去晚了可就没有位置了。”

“……什么?”

听到这事,少女顿时惊讶不已,闹别扭的心思马上就飞到九霄云外。

她当即翻身坐了起来,被子从柔软的娇躯上滑落,露出了大片美妙的春光。

“阿备,你说的是真的?”女孩急切地问道。

“是真的。”刘备伸出长长的手臂,在妻子嗔怪的眼神中,将她搂在了怀里,抚摸着她柔软嫩滑的肌肤,“听说这个县尉是实权,这说明我马上就要拥有一片可以管理的土地,离我之前的目标又进了一步。”

目标?什么目标?当然是皇帝的目标。

这天下,迟早是会崩的,就凭这种分封诸侯、让军阀能培养私人武装的封建制度。

刘备看得很透彻,制度上的漏洞,往往是战争爆发的主要原因。

而生产力低下,是战争爆发的根本原因。

主要原因和根本原因相结合,这颗星球迟早会爆发内战。

“阿备,我支持你。”旁边传来了乔婉的声音,少女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

对于内战,对于国家内部的矛盾,他们改变不了什么,个人的力量是很弱小的,别说她只是一个炼气期的小妖怪,就算是炼固期甚至炼空期,就算是举世无双的大妖怪大修士,来了也是一样。

然而,却不能任由内战就这么诞生。

家国之事,世界之事,人类和妖怪之事,如何避得了?

这么长的时间下来,女孩已经充分了解了刘备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所以她信任他,并且爱上了他,嫁给了他。

“如果我的能力能对修士产生作用,其实就可以不用这么麻烦了。”

刘备摇了摇头,控制微生物是一个很强的能力,他可以制作病毒寄生到人类的体内,控制他们脑部细胞的运作,以控制他们的行动,可惜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下来,他发现自己无法控制那些被灵气强化过的细胞,也就无法控制修士。

这颗星球,可能是他迄今为止遇到的,最难攻略的一颗星球了。

摇了摇头,刘备将自己的想法抛出脑后。

“算了,不说了,咱们赶紧起床准备一下,马上出发吧!”

第六十四章 走马上任

秋高气爽,雁过留声。

平原的一处官道上,一辆马车正缓缓驶着。

“大姐姐,那个什么安喜县,还没有到吗?”

马车内放了一个小小的鱼缸,一条金色的小鲤鱼在鱼缸里不断地游来游去,上游下游,左游右游,稚嫩的童音中带了一点小孩子常有的不耐烦。

旁边坐了一位美丽的少女,头上挽着发髻,作妇人打扮。

少女摇了摇头道:“就快了,小子龙再忍耐忍耐吧。”

“忍不了啦!”小鲤鱼趴在鱼缸边缘,吐着泡泡,不停地嚷嚷着,“大姐姐,我想吃新鲜的蚯蚓!我要吃蚯蚓!蚯蚓!还有这个鱼缸里的水,都过了几天了,发臭了!发臭了!我要换水!换水!新鲜的水!”

少女闻言,不禁露出了苦笑。

“再等等吧,小子龙,马上就要到了。”她只好这么安慰道。

“我认为可以趁这个时候,让它习惯一下艰苦的住宿条件。”旁边传来一个声音,一个大耳朵的男子探过了脑袋,“小孩子养尊处优惯了,长大了会吃不了苦,遇到挫折也会很容易放弃。”

“哼,死大耳朵,不要你管!”

小鲤鱼恶狠狠瞪了他一眼,吐着泡泡沉到了水底,睁着眼睛睡起了午觉。

这几人,便是要前去安喜县走马上任的刘备一家子了。

这个安喜县挺远的,坐落在冀州中山府定州,要他们大老远从幽州跑到冀州去。

说起来,之前刘备有过查询大汉朝的各地区域,估算了其间的大小、路程等等,再结合这颗星球的周长以及总面积,然后他惊讶地发现了一件事——

原来大汉朝的皇帝,还并不是这颗星球的完全的统治者。

这颗星球是处在一个分裂的状态下的,大汉朝仅仅只是占了一部分的面积。

也就是说,大汉朝那些互相争斗的地方势力,假如放在星球的角度来看,大概……

就好像一窝蚂蚁,里面的工兵的一个小队在打架一样。

说真的,这种内部分裂、再分裂、或者又再在分裂的星球,在宇宙中真的挺少见的。

刘备想起了当皇帝的目标,想起了来这颗星球的目的,不由叹了一声:“也不知道这十年的功夫,能不能先把大汉朝这片面积的区域给统一了……”

也怪不得他如此叹息,这一路下来,他们一共遇到了五批山贼,六伙强盗。

期间还有一些饥饿流民,婉儿心善,给了他们一些干粮和钱,后来又来了更多的流民,讨要了更多的干粮和钱。结果弄到最后,别说干粮了,就连婉儿时常要吃的胡萝卜,都快所剩无几了。

当然,那些强盗,自然是被刘备的义弟张飞张翼德给收拾了。

可见大汉朝眼下的情况,真的不容乐观。

“放心吧,阿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乔婉看出了丈夫的心思,她温柔地趴在了刘备的背后,柔嫩的手指一点点轻抚着丈夫的胸膛。

刘备回过神来,拍了拍妻子的手,笑道:“等我掌握了灵气的秘密,掌握这个世界最重要的能量体系,掌握了人类和妖怪进化的根源,这里就没有什么东西再能难得倒我了……只要时间能够允许。”

“嗯,不管怎么样,我……婉儿永远支持你。”少女柔顺地点了点头。

虽然她并不知道刘备说的是什么,对她来说,她的丈夫身上依然还有很多秘密存在着。

不过无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兔子嫁了人也一样,这次乔婉也是铁了心要跟着刘备了,她舍弃了涿县所有的家业,给爰爰客栈找了个合适的接盘人,带上了这些年来所有的积蓄,跟着刘备来到了冀州。

可以说,女孩简直把一切都给了刘备。

在去幽州的路上,他们一共雇了两辆马车,其中一辆里坐着的,便是乔婉和刘备,哦,还有一条睁眼睡觉中的小鲤鱼。

为什么要睁着眼睛睡觉?因为鲤鱼没有眼睑,所以只能这么睡,听小子龙说这样睡特别难受,但是没办法,除非它有朝一日能够化形成人类,否则就只能一直保持着动物的生理特征。

嗯,如果可以的话,刘备其实很想把这条小鲤鱼解剖开来,看看它的大脑是不是也有了进化。

因为鱼的记忆力通常只有几秒,但是小鲤鱼却又记得所有的事情。

而且它还会说话,或许它还长出了发声器官。

刘备对妖怪充满了好奇,很想对这个不听话的小家伙特别研究一下。

不过后来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因为小鲤鱼已经进化出了“意识”,算是智慧生物了。

动物和智慧生物的区别,就是有没有“意识”,除了吃喝睡以外有没有别的追求。

每种智慧生物都是宇宙中宝贵的资源,对待智慧生物,刘备认为应该和动物区分开来,不能把他们当成可以随意研究和处置的道具——这是区分开反战派爱圆星人和主战派爱圆星人的其中一份思想理念。

话不多提,两辆马车中还有一辆马车,坐着简雍和刘备的义弟张飞。

简雍也跟着刘备一道来到了冀州,在刘备之前和他的交谈中,他认为刘备是一个很有特点的人,也是可以交往和跟随的人,便暂时充当起了他的食客——当然是要干活的那种,不是白蹭吃蹭喝的。

至于张飞则不用说了,结拜大哥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因为刘备已经成了家室,两个大男人不便和嫂夫人同处一辆马车,便又自雇了一辆马车。

马车行驶得很慢,慢到刘备捉摸着是不是要先发明个内燃机出来。

没办法,用原生态的动物当劳力,就要做好长途跋涉的准备。

如此,大概走了半个月左右的功夫,几人才来到了冀州的地界。

同处于河北一带的区域,冀州的情况看起来貌似稍微好一点,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

当然,这是大城市的情况。

至于刘备现在要到的安喜县……

站在一处比较破败的城门口,望着县城上方竖立着的,歪歪扭扭的快要掉下来,写着“安喜”两个大字的城门牌匾,别说乔婉张飞简雍了,就连刘备都觉得有点蛋疼。

这……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第六十五章 过渡章,不知道取什么标题怎么办

看来小城市和大城市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刘备感叹了一声,不过县城虽小,门口还是有守城的士兵的。

毕竟现在是处于非常时期。士兵们穿着破旧的军服,看起来无精打采,见到有新面孔乘着马车前来,便过来象征性地盘查一下,刘备给他们出示了一下上任县尉的公文,这些人便诚惶诚恐地放行进城了。

进了城门,下了马车,沿着街道一路走去,放眼都是一些看起来破败的房舍。

街上的行人也是三三两两,偶尔能见到几个摊贩,也是木木地坐在那里,连吆喝招呼都不做,闲得无聊还打起了苍蝇。

“听说前些日子,东街的李狗剩跑去参加黄巾军了。”

“什么?那可是贼子啊,他疯了么!被抓到是要杀头的!”

“被抓住倒是好了,可是听说他混得不错,顿顿都有饭吃,最近还抢到了一个老婆呢!”

“这么好?他以前可都是打光棍的,哪有钱娶什么老婆……早知道我也去参加黄巾军了。”

“是啊,连他那样的人都能娶到老婆,唉!”

“嘘,不要说了,有人朝我们看。”

耳边能够听到这样的声音,来自街边小贩之间的窃窃私语。

虽然声音很小,但以刘备等人的听力,自然是一字不漏地听了过去。

刘备将目光望向那两个交谈的人,顿时他们便不再言语,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除了他们以外,还有一些别的声音,内容无非都是在谈论黄巾军的事情,或是粮食收成好不好的事情,吃不吃得饱的事情,娶不娶得到老婆的事情,甚至有人在计划是不是要去投奔黄巾军。

“民心所向,无非如此吧。”简雍长叹了一声。

这类话题居然能在白天,在街坊上听到,可见这黄巾之势浩荡。

“那公孙瓒真不是好人!”张飞愤愤不平道,“居然让大哥在这种地方当差!”

“翼德,不可多言。”简雍摇了摇头,阻止他继续讲下去。

这么多天下来,他和这个黑脸汉子也算是熟悉了,毕竟都是在刘备身边的人。

这个黑脸汉子性格略有细腻,但更多的是狂放,总是不拘一格说出不该说的话,也常常不将朝廷的人放在眼里,在人类世界,这可是大忌。

当然,至今为止他都不知道张飞和乔婉的真实身份。

甚至小鲤鱼的身份,也是蒙在鼓里。

在没有得到妖怪的信任之前,妖怪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身份。

刘备沉吟了片刻,说道:“这里的情况看起来有些糟糕,我们先去上任,之后我会再来观察一下。”

于是便找了一个路人问了一下衙门的所在地。

在得知了地点后,刘备便道了一声谢,和人说话要说谢谢,这是这个世界的基本礼仪。

在这种常见小细节上面,刘备已经做得非常轻车熟路,不似刚来这颗星球一般了。

随后几人便循着那人说的地点,走了几路,来到了一处公家之地,一座衙门的门口。

“这样吧,我先去见这里的县令,婉儿你先在城里转转,看看有没有便宜的房子。”刘备想了想说道,毕竟按照这个世界的习俗,貌似人类在谈论公事的时候,女眷是不方便进入的。

“好,那阿备你们办事小心。”

乔婉点点头,便转身离去,去寻找城里有没有安身之地。

刘备倒是不怕妻子一个人会出什么事,论灵能力的使用,女孩的水平还在他之上。

不过乔婉不太放心小子龙,它一条鱼在马车里不方便,要是被人偷了或是丢了,人海茫茫上哪找去?于是便吩咐让简雍照看,简雍很爽快地答应了下来,只当这条很珍贵的龙纹鱼老板娘丢了会心疼。

这就是妖怪在这个世界生存的麻烦之处了,乔婉到现在都不敢买人类的丫鬟侍女。

生怕一个不小心便消息泄露,所以什么事情都得自己来做。

在乔婉走后,刘备和张飞便走向了衙门口。

这衙门也是极为破旧,门口那个喊冤鼓似乎好多天没有人清洗,全都是脏兮兮的灰尘。

门口站了两个公差,其中一个还在打着瞌睡,另一个见到刘备等人,便上前一步。

“衙门重地,不可私自进入!”

内容虽然严厉,声音却带着一丝懒洋洋。

“我是新来上任的县尉。”刘备给他出示了公文。

那衙役一脸疑惑,接过公文,仔细验对真伪——

其实他什么都没看懂,因为不认识字,但是见到了下面印着的大红印章,或许他只认识那印章的形状和颜色,于是当场便吓了一个激灵,连连点头哈腰,带着刘备几人便往里面走去。

从外堂直入内堂,一路走过去,到处都可以看到蜘蛛网,一面面灰蒙蒙的,周围道具摆放得歪七八钮,只要是木头造得地方颜色都会偏向灰暗,看上去很久都没有修的样子。

看来这是一座非常萧条的县城,萧条到连衙门都拨不出公款修理。

然而就是这种地方,居然还有几百个候补县尉。

或许,这个世界的人类都特别喜欢当官,对官有一种畏惧和向往。

看着公差脸上惶恐的表情,刘备心中感叹,又对这颗星球的文化有了一份了解。

那公差将刘备两人于内堂安置下,便前去通报县令大人。

等了片刻,就在张飞等得快要不耐烦地时候,才从里间缓缓走出来一个人。

这是一个须发皆白的人类老头,身穿一件脏兮兮的官府,很久都没洗的模样。

“这位……先生可是前来上任县尉的刘备,刘玄德?”老者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精神,语气显得很随意——

或许是看了刘备穿得儒雅,所以他后面加了一个“先生”的称呼。

穿着儒雅是妻子乔婉教导他刘备的,她说出外和人见面,礼仪一定要周到。

而什么样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是会受人尊敬的?士子和修士。

从“先生”的称呼可见一斑,有文化的人和修士可以同台论处。

“正是在下。”刘备行了一礼,说道。

这个老者的名字叫做王有才,名字带个有才,却并不是什么名仕,只是一个商贾人士。

大汉朝主要的选官制度,是举荐孝廉,还有修士当官。

但是也有一个例外。

那就是捐官。

这个王有才的县官,就是捐官捐来的。

第六十六章 植物星的生物遗产——如何让胡萝卜变得更大?

捐官制度容易诞生出无才无德之人,容易诞生出光吃饭不干活的人。

刘备现在深刻感受到了这一点。

在给王有才出示了上任的公文之后,王有才只是粗略地看了一眼——

看他脸上茫然的表情,刘备估计他可能和那门口的衙役一样,连字都不认识,不过幸好那印章的形状和颜色他还是认识的,于是便装出了一副看得懂的模样,嗯嗯点头承认了刘备的身份。

然后呢?

然后就没了,他打了个哈欠,随便和刘备说了几句,然后就走了。

也没有交代刘备的职务,没有交代他需要干些什么,没有交代几点上班几点下班。

看,这就是光吃饭不干活的人。

刘备给这个现任上司下了定义,如果说他的原任上司公孙瓒是个有能力的人类,做事有条不紊,那么这个王有才……就是个会说话的脊椎生物。

“给这样的人当下手,真是委屈了大哥啊!”就连张飞,也在一旁感叹。

刘备深以为然地点头:“假如我当了……假如我有天子的权利,我要废除捐官制度。”

幸好他及时刹住车,把“假如我当了皇帝”这句话给咽了下去,这句话最近快成了他的口头禅。

在完成了公文交接仪式后,刘备便正式成了安喜县的县尉。

说到这个县尉,就不能不说一下这种封建社会的郡县制官员制度。

一个县里,会有一个县令,这个是县的一把手,主要负责处理政务。

然后县令的下面会有两个官职,一个是县丞,一个是县尉。

县丞主要负责文书和档案,县尉则是主管捕盗、治安或是司法一类的职务。

大的县,这种二把手会设置二到三个县丞和县尉,不过安喜县嘛……

别说两个了,估计一个都够呛。

“翼德,我们快点出去体察民情吧。”

刘备刚当了官,屁股都没做热,马上就想跃跃欲试,为民请命。

这是爱圆人的性格使然,他认为当了官就不能白吃饭,得做出一些政绩。

爱圆人都是很务实的种族,说到就要做到。

“好。”

张飞点了点头,便由得他这个大哥。

在城里走了一圈,刘备基本上了解了这个县城的情况。

这里的经济非常落后,手工业、纺织业、炼钢业等等似乎完全发展起来。

甚至连赌场都找不到,妓院就更别说了,可能男人要满足生理需求,只能去找隔壁老王家的老婆。非常令人惊讶,风俗业赌博业,这两种人类绝对不可能放弃的产业,这里居然都没有。

刘备认为,根源可能会出在这里的粮食种植上,也就是生产力上。

在这种重农抑商的封建社会,只有农业才能带动其他产业,生产力才是根源。

县尉的职责就是负责县里的治安,身为国家中基层干部,刘备觉得有必要好好去审查一下这里的粮食生产问题,当智慧生物填补饱肚子,很有可能就会抛弃道德观念,只为温饱而活——

这才巡逻的半天功夫,他一共就遇到了五个小偷,其中一个还是九岁大的孩子。

于是两人便来到了安喜县下,农户们耕作的田地里。

此时正是九月至十月时分,差不多刚入秋季,河北一代偏旱,普遍以种植粟米为主。

看着田里劳作的农民们,刘备皱了皱眉。

听婉儿说,这个时候的大汉朝耕作技术,比起前几朝来说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属于精耕细作的发展期,特征是发明了代田法和二牛一人犁耕法。

然而,刘备一点都不觉得人类的这种耕作,属于什么“精耕细作”。

他忍不住叫住了一个务农的老汉。

“大爷,你们平时就是这么耕作的吗?用牛耕地?”刘备指着不远处的两头青牛,对老汉说道。

老汉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不用牛耕地,用啥?”

“好吧……”刘备不说话了,老汉的反应其实是在他意料中的。

他来到这颗星球就知道有“牛”这种生物,还知道牛的作用就是用来耕地。

落后的星球,不会使用器械,只会原生态的劳动力,也就是动物。

动物劳力其实非常不合算,因为动物干完活还要吃东西,而牛的作用……大概已经成了一种文化象征,它在人类的印象中或许只是用来耕地的,短期内让人类放弃牛的耕作,可能并不现实。

想清楚这一点后,刘备只好另谋出路。

“大爷,能把种子给我看一下吗?”他对老汉说道,其实有别的办法可以提高粮食的产出。

老汉想了想,点点头,掏出了一把小麦:“拿去吧。”

刘备道了一声谢,想了想,又从地里抠了一些泥土放在口袋。

“大哥,你这是做什么?”张飞在一旁看得一头雾水。

“我需要测验一下这里的土壤属性,算出里面的有机质和水分含量的数据比例,然后对比一下我拿到的种子,最后培育出可以在这里的土壤生存并高产的小麦品种。”刘备简单地解释道。

“哦……”

张飞似懂非懂地点头。

大哥的话他大部分没听懂,不过听懂了后面一点。

“大哥,你有办法可以提高粮食产出?”他有些兴奋地问道。

老百姓的情况张飞是看在眼里的,他虽然不是人类,但是好歹在人类社会生存了一定时间,已经以半个人类为自居,若是可以提高粮食产出,便可以少更多的人饿死,也少一些暴动和战争,也是好事一件。

他相信大哥不是无的放矢,他这么自信,一定有办法,因为他是他大哥。

刘备没有让张飞失望,点头道:“是的,但是我需要一点时间。”

刘备确实有办法。

他的办法,来自于那颗毁灭的名为植物星的星球。

在那颗星球上,生存着以植物为主体的生物,什么样的植物都有。

像西瓜一样大的萝卜,会走路的南瓜,能在白天活动的昙花,不用水也能生存半个多月的莲花……

每一颗特别的植物,都是宇宙中稀有的生物遗产。

可惜那颗星球毁灭了。

好在,刘备保存了一些植物星植物的基因。

植物星所有植物的基因都万分强大,可以与任何植物杂交。

只要给他合适的种植环境,就算长出大腿粗的胡萝卜,也是小菜一碟。

第六十七章 系统流其实是爱圆人发明的

在田地里转了一圈,刘备基本了解了安喜县的粮食产出。

可以下个结论了:以大汉朝统一的质量单位来计算,一斤差不多是250克,一千克为四斤,那么这里的亩产量不会达到一百千克。这么多米可以养活多少人?一个人类平均一天得吃500克的米,一亩的收割,大概只能满足两百人一天的需求。

大汉朝的货币系统是和粮食挂钩的,比如刘备这个县尉的俸禄就是一年两百石。

……好像还比白耳将军的那个虚职位少了不少,有点不划算。

粮食可以换钱,钱不一定买得到粮食。

假如不能提高粮食产出,短期内任何产业都无法发展。

可以说“生产力”是根本,在这个原始的星球得到了充分体现。

在田地里看得差不多了,刘备便和张飞回到了县城。

期间,不止粟米的种子,刘备又要了一些其他作物的种子,比如说白萝卜和绿豆,当然,这些得花钱买,不能总是厚着脸皮要,这个是现任妻子婉儿教他的,出门在外有钱才能使鬼推磨。

和人民群众搞好关系,嘴上说着没用,要让人民得到利益。

回到了县衙门口,看到门口的马车,乔婉正百无聊赖靠在马车上。

“我等了你们好久,你们两个去哪了?”看到两人,乔婉颇有些埋怨地说道。

“我刚才在县里县外巡逻了一下,履行县尉的责任。”刘备简单地回答道,“当官要为民做主,不能白吃干饭,上任后就必须干出点实事来。”

乔婉楞了一下,又好气又好笑:“你呀,脑子总是这么死。”

刘备笑了笑,没在这个话题上多言,而是问道:“婉儿,房子找到了吗?”

“嗯,找到一处还算比较好的,主要这里的房子都挺便宜。”乔婉点头回答道。

她说的没错,因为按照经济发展的情况,每个区域的物价都是不一样的,特备是安喜县这种经济不发达的三线城市,房价和洛阳长安那种超一线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她只花了大概两万多钱,就在这里买到了一套带院子和厨房的四室一厅,这种房子算是偏好的住宅了,为以后的开销省了一大笔钱。

女孩得意地把总的花费和刘备和张飞说了一下。

张飞听了以后,点头道:“还是嫂子持家有道,大哥真是好福分。”

他倒是不在意,因为他原来是杀猪的,家里有钱是个土豪,不过对于持家的女孩子,还是比较欣赏的。

不过刘备却是皱眉,问道:“婉儿,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哪来有这么多钱?开客栈能赚到这么多钱么?你已经买了两套房子了。”

“呃……”

乔婉愣了一愣,片刻后,有些扭扭捏捏:“其实也没这么多啦,主要是启动资金充裕,开完客栈后还剩下来不少……是一个叫周瑜的人给的。”

说到后面,她低下了脑袋,神情躲躲闪闪,似乎不敢看丈夫的眼睛,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原来是这样,你早点说不就好了。”刘备却是笑着说道。

女孩惊讶地抬头:“你……你不责怪我吗?”

“为什么要责怪你?”刘备反问。

“因为……因为这个周瑜,是个男人。”乔婉红着脸,心一横,干脆把实话说了出来,“我是在刚化形的时候和他认识的,他说我长得很美,以后会来娶我,然后我不小心就答应了下来……不过那是以前的事啊,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根本什么都不懂!我完全没有把这件事当真!”

就好像给自己辩解一样,她大声把后面的话说出来。

不过脸却越发红了,也越发不敢和丈夫对视。

就好像一个刚出轨的小妻子,被抓了现形。

“哦,我懂了,这个世界大多数的情况是,一个妻子只能同时嫁给一个丈夫对吧?”刘备突然说道,恍然大悟似的点了点头,“你这么害怕看我,肯定是怕我以为你以后会去想他,然后我心里会不高兴,对不对?”

乔婉眨了眨眼,傻傻地看着刘备,片刻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好啦,我答应你,以后我不会再去想他了。”少女一边笑着,一边挽过了丈夫的胳膊,温柔地拂了拂他的脸颊,“阿备,放心吧,以后我只会是你一个人的,我不会再有第二个男人……”

少女指间的柔嫩轻微拂过,刘备忍不住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关于上次说的事情,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要个孩子?”感受着女孩手指如玉般的细腻,刘备情不自禁问道。

“嗯……什么时候都可以。”少女羞红了脸,“晚上,我一切都听你的。”

“咳咳……”

这个时候,旁边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大哥嫂子啊,咱们是不是应该快点,把行李收拾一下?”

原来是旁边站了好久的张飞,实在是忍不住了,出声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这狗粮撒的他猝不及防,这两人居然莫名其妙在大街上秀恩爱,当野猪是空气么?

“好吧。”

刘备答应下来,也确实应该快点收拾一下,天色已经不早,快点安置下来才是。

于是几人快速收拾了一下,驾着马车来到了乔婉所购置的房子。

这房子确实是不错,从外面看上去不大,不过却带了一个小小的院子,还有厨房、柴房等等配套设施,闲时刘备还可以在院子里练习一下灵气的使用方法。

灵气强化他已经差不多了,现在需要练习灵气外放,听婉儿说这个可有点难度。

不过刘备认为,只要了解了这种神秘力量的奥秘,任何灵气的使用技巧便是一通百通。

当学会了灵气强化和灵气外放后,便可以选择自己的灵能力类别了。

当然,这些暂且不提。

刘备现在首先做的,是要整理实验室,然后研究测验白天拿到的土壤和种子。

爱圆人是特别喜欢试验和研究的种族,无论是反战派,还是主战派。

曾经为了研究灵长类动物的行为心理学,一些极端坏的爱圆人,会将猴子星的某些个体提取出来,然后将它们扔到别的星球别的环境,再给它们一些相应的“金手指”,比如说在它们脑子里放上一种名为“系统”的东西,这种系统其实就是一组程序数据,根据情况会放上智能型系统和非智能型系统。

然后坏的爱圆人,就会观察这些猴子在得到系统之后,会做出什么样的行动。

提取数据,分析数据,总结结论,得到了想要的结果后,再将这些猴子一个个杀死,将系统回收。

当然,刘备是不会这么做的。

好的爱圆人不会拿智慧生物做实验,他只是要提取这几种植物的基因代码,再和以前收集到的植物星的各种植物数据对比一下,最后决定用植物星的什么植物基因和它们杂交,将基因注入混合。

假如粟米有了红薯的产量,会是什么样的呢?

刘备表示期待。

第六十八章 战况和实验室

远于安喜县的青州东莱郡,一处诺大的军营内,白马将军正焦急地四下踱步。

距离来到青州已过了半月有余,河北最大的军阀之一,公孙瓒也在这里和黄巾军足足对峙了两个星期。

原本以为黄巾贼子不堪一击,公孙瓒想着应该很容易拿下青州区域。

可谁想青州军和其他地区的黄巾军不一样,他们懂得了建立根据地,在拿下青州各大郡县后,没有对城内百姓进行屠杀,而是将军队驻扎于此,一边囤积粮草,一边命令工匠制造守城器械,用以抵挡大汉朝军队。

公孙瓒坚信自己的白马义从无坚不摧,于是刚开始的时候下令强攻城门。

然而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守城的上方出现了眼熟的器械——

投石机。

就好像是从幽州涿县搬来的一样,这些投石机做工结实,而且角度精准。

公孙瓒起初吃了一惊,没想到贼子居然能将这种战争利器模仿了去,不过片刻后就恢复了冷静,他当然不怕,因为他是治军系修士,只要用灵气强化底下的骑兵,根本无惧投石机上扔下的滚油火砖。

然而他失算了,敌军也有治军系修士。

从投石机上丢下的滚油和火砖,经过了灵气强化后,两者混合甚至产生了爆炸效果。

爆炸产生的气流和高温让白马义从吃了大亏,一瞬间就死了几十个骑兵。

显然,这是注重于强化器械的治军系修士。

只能说不愧是青州军(青州黄巾军的简称),屡战屡胜名不虚传。

没办法,公孙瓒只好下令停止强攻,在东莱郡外驻扎军营,以做后续打算。

“公孙将军大人。”旁边一个身穿儒袍的人说道,“这些天的对峙下来,底下的骑兵们都很烦躁……他们私底下都在讨论,为什么我们攻无不克的大汉朝勇士,为什么您还不下令向黄巾贼子们突击呢?”

公孙瓒停止了踱步,皱着眉头瞥了他一眼。

这个身穿儒袍的家伙,是一个姓赵的世家的子弟,名字叫做赵威。

他是公孙瓒这支军队目前现任的军议校尉——就是参议军事的官位,有点像是谋士。

要说在军队中担任职务,却又一点本事都没有的,就是这些世家的子弟了。

这些士族啊世家啊门阀啊就是这样,他们从来都不说我认为怎么怎么样,我想怎么怎么样,他们只会说什么“民心所向”、“天下大势”、“老百姓们的愿望”、“士兵们的想法”……反正就不会说他们自己。

实际上公孙瓒手底下这支白马义从,每个人都是公孙瓒亲自挑选的青年壮汉,至少经过了五年以上的精兵训练,都已经被训练成了不问是非,不问缘由,只知道执行命令的杀戮机器,叫他们屠杀就屠杀,不论男女老幼绝不会眨一下眼睛,之前的涿县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区区两个星期的对峙,根本不会让他们产生什么想法。

有想法的只会是这些世家贵族。

在野外行军的话,这些世家子弟,开始几天还能兴致高昂,把行军当旅游,甚至还能叫几个婢女夜夜笙歌。可是只要多待上个几天,他们就会开始抱怨食物不好,睡得不舒服,没地方洗澡……

可偏偏他们还不敢直说,怕有损自己的名望被天下人耻笑,于是“士兵们私底下都在讨论”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出来了。

“赵校尉,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公孙瓒尽量用和颜悦色的语气说道,“但是这次的敌军贼子非常狡猾,我们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我们可以派遣细作,前往城中内部,散播黄巾军妖怪的言论。”赵威马上就提议道。

“这个之前已经做过了。”公孙瓒瞥了他一眼,摇头道,“我们曾经派遣细作……哦,特务前往东莱郡,打探情报消息,还散播假情报,然而敌人风声控制得很紧,无一不是被识破……而且老百姓们根本不相信我们的话。”

“哦……我们这里有足足一万骑兵,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强攻。”

赵威打着哈欠,实际上他只是想快点结束攻防战,好回到家里搂着妻妾舒服地睡觉。

“青州城城门普遍不禁撞,硬顶着敌方的攻势,可以很轻松拿下城门。”

“……”

“要是什么战役都选择强攻,我日了狗的还要你干什么?”

看着这位一脸无所谓的军议校尉,公孙瓒很想把这句话说出来,不过后来还是忍住了,硬生生咽了下去。

像这种世家子弟,一开始就从军当参谋的还好说,要是那些突然安插到军队的,就只能呵呵。

这个赵威就是这样,他的祖上当过太尉(三公之一,掌管中央军事),位子退下来后人脉还在,于是他家里就使劲往地方军队里插人,不管什么军队都要插一点自己人,让他们混点军功修点名望,好为以后仕途铺路。

这个姓赵的世家就是见有仗打了,能混到军功,于是赶紧趁机插人。

公孙瓒起初也非常为难,用这种草包很容易耽误军事。

但没办法,世家门阀之所以在大汉朝有如此地位,因为他们也掌握了大汉朝最大的命脉——

经济命脉。

姓赵的世家答应每年给白马义从提供十万石粮食。

这可供三万人一个月的军粮了。

没办法,在粮食的诱惑下,公孙瓒只好答应了下来,粮食的问题向来都是重中之重。

不过安排官职的时候他就很为难了,总不能叫这些世家子弟去当大头兵吧?可是如果给他一个什么将军的职位,把一部分军队给他指挥,肯定又是扯淡,所以最后公孙瓒只好给他任命一个军议校尉。

反正军议校尉就是讨论军事的,他手底下有好几个。

强攻的话,其实也不是不可以,但这样很容易损失大量兵力。

每个白马义从都是公孙瓒精挑细选的,是他的私家兵,他可不舍得乱用。

“为今之计,我们只有等了,可能需要一次持久战。”公孙瓒只好选择性忽略掉赵威的话,自己做决断,“晚上再挖一个地道,试试看能不能有机会通到城内。”

虽然这么说,连公孙瓒自己都觉得不靠谱。

敌军真的非常狡猾,而且聪明,他们能很轻易模仿出投石机的制造。

要是挖地道的话,说不定他们也造出了更先进的地听器械。

说起来,敌军的将领极有可能都是老鼠化形的……

那守城的将领,名字叫做张牛角,相貌丑陋,一双小眼睛滴溜溜乱转。

老鼠,有这么聪明的吗?

……

冀州,安喜县。

经过了一周的努力,刘备终于整理出了一间实验室。

要整理个房子不难,主要是实验室的器具,胶头滴管、试管、烧杯、托盘天平、量筒、容量瓶、注射器、护目镜、三脚架、显微镜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要准备,这些需要刘备画下图纸去给工匠打造。

当然,由于解决了玻璃的问题,这些就会变得很简单。

不过这个世界的人类没有见过这些东西,要造的话还是有点麻烦,所以花了一周。

为了这个实验室,刘备还腾出了一间空屋子。

幸好他的新家比较便宜,属于四室一厅,给简雍一间,给张飞一间,最后一间给自己和妻子婉儿。

“阿备,你这么多天下来,就为了弄这么些东西?”站在实验室里,乔婉环望着到处摆放着试验器具,“焕然一新”的屋子,嘴里啧啧惊叹,“你这些到底是什么啊!弄这些有什么意义吗?”

“这个是实验室,是我工作的地方。”刘备给妻子解释道。

“实验室?实验室就是摆这些东西的地方吗?”乔婉眨了眨眼,一脸迷糊。

“对,只有有了这些东西,我才能研究出可以提高产量的种子来。”刘备对她说道。

“哦……难怪这些天,你都不碰我。”乔婉撇了撇嘴,语气有些幽怨,“就为了这些东西,你连老婆都不要了……明明之前说好了要个孩子的。”

“等明天吧,再给我一个晚上的时间,我还要再去挖点泥土来。”

刘备随口说了一句,充分发挥出了理(单)工(身)科(狗)的精神。

当然,婉儿当然不会懂什么是实验室,迄今为止她连“细胞”的概念都不懂。

像这种学识性的东西,一句一句给这个世界的人解释会非常麻烦,刘备考虑以后可能要撰写一本初级教材在人类世界传播,给这些土著们涨涨智慧,当然,这得他当了皇帝之后才能做。

第六十九章 科学,是为了让智慧生物更好地生存

土壤类型:石灰性褐土。

酸碱性:PH值7.8-8.5,呈弱碱性。

腐殖质:含量较弱,约为10g/kg,土壤肥力较低。

特点:

1.石灰石在全剖面均有分布,导致生长出的作物容易缺钾缺磷甚至缺铁。

2.粘化现象较弱,水分含量较低,土壤有部分干裂情况。

……

经过了多种条件测试,刘备大概确定了冀州安喜县一代土壤的性质。

然后得出了结论:这里的经济条件这么低,果然不是没道理的,因为这里的泥土只能让部分种类植物存活。

然而要改变这里土壤性质,却是很难做到,因为土壤分布和地理位置有关,还有气候条件等等,安溪县处于河北地带,丘陵低山地区较多,属于半干旱季风性气候,平均年降水量很低,只能适合干旱半干旱作物生长。

刘备想了想,把台上的泥土倒回玻璃瓶,放回一旁的橱柜。

橱柜里满满当当放着大小不一的玻璃瓶,每个玻璃瓶上都贴着字条,里面存放着刘备收集来的土壤、种子、自然水等等。

这是一个科研人员必须要有的素质,将实验样品分门别类保存。

刘备很喜欢待在实验室里,不仅是喜欢实验室的氛围,更喜欢实验室道具的形状。

胶头滴管、试管、烧杯、托盘、显微镜镜片……实验道具大多都是圆形的。

爱圆人就是喜欢圆圆的东西,待在实验室里让他感觉很舒服。

接下来,果然还是只能从植物杂交方便入手。

“呯呯!”

这个时候,实验室外面传来敲门声。

“阿备,出来吃饭了!”

门外传来了婉儿的声音,少女将门拍得啪啪响。

刘备头也不抬地说道:“再等我一会儿,我现在要研究一下胡萝卜种子的性质。”

“……”

外面沉默了片刻,只听“轰”的一声,门就被砸开了。

“你……你这个笨蛋!”还没等刘备说些什么,妻子乔婉就冲了进来,一把揪住了他的衣服,“我不知道你一天到晚在干些什么,我也不怨你这些天来……不和我在一起,但你总不能连饭都不吃吧!”

女孩嘶声叫着,豆大的泪珠从眼眶里滚落下来。

“我……”

刘备有些不知所措,他很想和妻子说,其实他就算不吃人类的饭也没关系,只要给他一些水喝,他这具身体就能活上好久。

但不知怎么的,看着少女流泪的样子,刘备还是住了嘴。

妻子一共只在他面前哭了两次,第一次是梦中,第二次是现在。

最后,刘备伸出长长的手臂,将乔婉抱在怀里,轻声说道:“对不起。”

“放开我……”

少女象征性挣扎了两下,没挣开,刘备抱得太紧。

“晚上,我会回到房间来陪你的……相信我,今天一定不会让你失望。”刘备紧紧拥抱着妻子,亲了亲她柔美的脸颊,咬着她的耳朵在她小巧的耳边说道。

“嗯……”女孩瞬间红了脸,擦了擦眼角的泪珠,低低地应了一声。

其实她想说不如就现在吧,这里环境不错,实验室里也有一张午休床。

不过太羞耻了,而且大白天声音很容易被外面听到,所以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两人就这么温存了一会儿,少女想起了什么,一把将丈夫推开来。

“阿备,你老实跟我说,这些天下来,你到底准备干什么?”她质问道。

“我正在研究,如何提高粮食农作物的产量。”刘备对她说道。

“你……你是认真的?”

乔婉用古怪的眼神,望着自己的丈夫,之前她就听丈夫这么说过。

“怎么了,你不相信我吗?”刘备笑了笑,重新将妻子搂进怀里,说道。

“你是我的男人,我当然会相信你。”乔婉伸出柔嫩如玉的双手,轻轻抚摸着丈夫的脸颊,只是说着,却是叹了口气,“但是阿备,你现在这么做,代表了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你有没有想过?”

刘备沉默了片刻,点头道:“粮食的种子会在大汉朝全国传播开来。”

然后,他会距离当皇帝的目标更远一层,因为相应的,这以后将会给他带来更多隐形的敌人,敌人们将粮食的种植技巧学会了去,他们的兵马会更加强大。

“既然你知道,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乔婉向他问道。

刘备抓住了女孩的手,将之放在脸颊磨蹭,体会着少女肌肤的光滑。

“为了让黄巾军的叛乱快点结束。”刘备平静地说道,“黄巾军起义的原因,就是粮食产出无法保证生存,所以只要提高了产出,让消息传播出去,他们就可能会停止造反,回家种地去了。”

“而且科学,是为了让智慧生物更好地生存,才发明出来的一种概念。”

他后面又补充了一句。

“你……阿备,你真是太善良了。”

望着一脸认真的丈夫,乔婉动了动嘴,最终长叹了一声。

同时她心中再一次庆幸,幸好,他遇到的是她,她也遇到了他。

然而,虽然这么说,战争迟早还是会爆发的。

这天下迟早会崩,黄巾军起义只是一个战争的导火索。

相信她的丈夫,刘备刘玄德也知道这一点,他不可能不知道。

但是,他还是选择了这么做,做这种不会有结果的事情。

阿备……你真是太善良了。

女孩在心中默默地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

之后,刘备又研究了一下绿豆、萝卜、胡萝卜种子等等各种农作物的特性。

然后再将植物星的各种植物基因和这里的农作物对比了下,最后他得出了结论,同样的土壤,同等条件下,还是粟米与植物星植物们的基因的契合度最大、种植收益最高,其他农作物只能作为辅产。

刘备将粟米和红薯的基因融合了一下,最后培育出了带有红薯高产高能性质的粟米。

接下来按照流程,需要一块试验田,将研究出来的种子播种用以实验效果,不过爱圆人从来都很自信,不需要什么实验田,他们的研究从来都是万无一失的。

于是第二天,刘备将种子收好放进口袋,随后来到安喜县的田地里。

“老人家,好久不见。”刘备对一个农家人说道。

依然是上次的老汉,因为秋播时节还没过,所以他还在耕作。

第七十章 寄生

老汉正在低着脑袋播种,听见声音,抬头一瞧,顿时一脸惶恐:“刘县尉,您怎么来这里了?这不是您该来的地方。”

在来到安喜县这一两周的时间里,刘备已经差不多摸了个脸熟。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身上开始习惯穿起来的官服,老百姓不认识脸,可认识官服。

刘备摆了摆手,笑着说道:“老人家,我今天是来给你送好东西的。”

“好东西?”老汉瞅了瞅县尉大人,奇怪地说道。

“你看这里……”

刘备掏出了一个浑浊的玻璃瓶子,将上面的木塞子打开。

顿时瓶子里窜出了一股气体,“嗤”地一声散发出来,瞬间弥漫了周围。

“扑通!”

老汉连一句话都没有说,便倒在了地上。

瓶子里的气体,是刘备针对人类的中枢神经系统,在实验室所发明出来的催眠剂,主要成分是苯二氮类衍生物,拥有诱导睡意、促使睡眠的作用。制作这种药物花了他一些时间,主要是寻找原料。

在老汉晕倒后,刘备蹲到了他的身边,掏出了一把刀,在他和老汉的手指上割了一刀。

刘备在干什么?在将自己的血液传到老汉体内。

严格来说,爱圆人其实也可以算在寄生类型的宇宙人里。当初刘备就是来这颗星球后,随便寄生了一具死尸的大脑,当然,死尸的身份已经无处考究,从那以后天底下就少了一具尸体,多了一个“刘备”。

宇宙中有无数的种族,是通过寄生其他种族获得养料生存下来的。

不过爱圆人通常不以寄生型为自称,因为寄生可以只是他们的一种形式。

他们可以选择寄生,也可以选择不寄生,一样都能活下来。

刘备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将自己体内的细胞运输到老汉体内,进入他的大脑。

然后寄生。

寄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修改老汉的记忆。

他将要送出去的新型粟米种子的来源,修改成以下版本——

这是一个名叫“左慈”的神仙下凡,所赐予来的仙种,这个神仙平日里住在天柱山研习炼丹之术,今日见民间百姓疾苦,特此下凡而来赐种。只要把这些种子种下去,明年就能获得大丰收,不用金克拉,亩产照样八万八。

当然,左慈这个人物是不存在的,一切全是刘备杜撰而来。

寄生也不会伤害到老汉的大脑和身体,不过这相当于刘备多了一双眼睛,他可以通过老汉的视角观察到周围的事物。

为什么要拐弯抹角这么做?

在来之前,刘备想了很多,思考了很多。

这颗星球上的生物,人类什么都不信,就只会信一种东西——

神仙。

他们只会信仰这种不存在的东西。

还记得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的妻子婉儿是怎么说的吗?

世界的尽头是万丈悬崖,天上有天宫住着神仙,天神发怒会降下连年灾旱,鬼神发怒会带给民间瘟疫……

于是从那之后刘备就明白了。

光用嘴巴和人类说“科技”,可能根本没有什么卵用。

给人类说这个是基因培育出来的种子,他们只可能把你当成妖怪。

所以短期之内,如何才能创造出能让人类接受的说法?只能依靠神仙,只能依靠这种不存在的东西,只能“神仙赐种”。另外他会给老汉灌输一些肥料种植的说法,比如说用草木灰施肥,可以提高产量。

当然,这些都得是神仙左慈的说法。

看着倒在地上熟睡的老汉,刘备的心中,突然间产生了一种——

难以言喻的落寞。

爱圆人从来都是不会说谎的,只会站在真理之上。

然而现在的他,却得采用这种欺骗的手段,让人类去接受虚假的东西。

究竟是他改变了,变得像人了,还是人类始终都是这样的呢?

留下了种子,做完这一切后,也该回去了。

按照刘备的预计,只要老汉将种子播到地里,春收后一亩地起码有一千斤的产量,比原来提高四五倍。黄巾军的成员大多是农民,如此大的产量诱惑,足可以让他们放下手中的武器,购买种子回家种地。

刘备一边思考,一边走在回去的路上。

经过一个了集市,突然间听到前面有嘈杂之声。

前面有好多人围成了一圈,似乎在围观着什么东西。

刘备心中好奇,走近了一瞧,原来是一个乡民进县城卖猪,结果却遇到了一个找事的。

那个找事的有点面熟,一脸横肉,面容黑炭,豹头环眼,仔细一看,可不就是他的结拜二弟么?

他们好像在争论着什么东西。

“玄德,见到你实在是太好了!”旁边传来一个声音,刘备扭头一看,原来是简雍。

简雍将刘备拉到一边,小声说道:“你快去劝劝翼德吧,他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一定要拦着那个卖猪的,要给那头母猪画一副像,怎么劝都劝不了!”

“给母猪画像?”刘备眨了眨眼。

“对,以前听翼德说过,这是他的爱好,他特别喜欢给母猪画像,每画一副像还美其名曰‘仕猪图’……唉,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简雍唉声叹气。

本来今天张飞邀请他出来喝酒,还挺高兴的,心想又能蹭吃蹭喝一顿。

可谁想这张飞不知道发什么神经,见到一个卖猪的就不走了。

“每个人都有他的爱好,我们不能强求他什么。”刘备非常宽宏大量,比如说爱圆人就喜欢圆圆的东西,有一段时间他特别迷恋章鱼这种生物,因为它们的脑袋很圆很光滑,而且周围的触手非常软,缠在身上软绵绵的很舒服,所以那段时间睡觉的时候,他一定要抱着一只章鱼才睡得着。

“可是这会造成安喜县的治安混乱,人都堵在了一块儿。”简雍苦着脸,“我刚才一个不小心,身上的钱袋就被人偷掉了……”

“哦……那我去劝一劝他。”刘备想了想说道。

“哟,大哥,你也来了!”

说话间,那边还在和卖家争执的张飞,似是看见了这里的情况,高兴地喊道。

“大哥你快帮我想想办法,这头母猪长得这么膘肥可爱,我实在舍不得啊!一定要给她画一张像!”

第七十一章 翼德啊,你喜欢母猪,还是喜欢人?

刘备瞅了瞅张飞,再去瞅了瞅张飞所指的那头母猪。

这头母猪体格健康,色泽鲜艳,毛发柔顺,尤其是屁股上的曲线非常圆润光滑,一看就是很能生孩子的种类,张飞还用手抚了抚母猪的皮毛,母猪发出了一阵骚动不安的“哼哼”声,肥硕的身体一扭一扭,似乎还在害羞——用生物学的眼光看,这头母猪确实是“猪中之美人”。

“翼德啊,我问你个问题,你到底是喜欢母猪,还是喜欢人?”刘备问他。

“当然是喜欢母猪了。”张飞毫不犹豫地说道。

“好吧。”刘备点头。

然后他对那还在困扰中的猪贩说道:“你这头猪卖给我,要多少钱?”

“大人说笑了,不要钱,不要钱……”猪贩子一脸惶恐,连连摆手。他看见了刘备身上的官服,原来这黑脸汉子是官家的人,惹了当官的可没好果子吃。

“不行,一定要给钱的。”

刘备坚持说道,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了两吊子钱。

“两千钱够不够?”他问道。

“够了,够了!”猪贩子一脸欣喜,接过了钱,“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唉,没想到玄德也跟着胡来。”简雍在一旁直叹气。

得,这酒看来是喝不成了。

不但喝不到酒,还买回去一头活猪,你说这俩人发什么神经。

于是,除了简雍以外,三人高高兴兴地牵着一头母猪,回到了住所。

“嫂子,快帮我准备纸墨笔砚!”刚一踏进家门,张飞就兴奋地直嚷嚷。

乔婉稀里糊涂,看着张飞抱了一头母猪回来,不由拉住刘备,小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刘备把张飞的爱好和她说了一下。

“……”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妖怪吧。”

听完整个事件经过,乔婉呆愣了片刻,最后也只好由衷地这么感叹道。

给张飞准备了笔墨纸砚,他就兴高采烈地开始对着母猪画画了,手法纯熟一看就不是新手。

简雍对张飞的爱好没什么兴趣,打了个哈欠回房读书去了。

乔婉也还有事情要做,家里没有侍女,家事都得她来做,也得准备四个人的饭菜。

刘备倒是很感兴趣,就站在一旁看张飞怎么画。

就这样,大约两炷香的时间过去。

“成了!”

随着最后一笔,张飞眉飞色舞宣告绘画结束。

刘备看着他画的像,点了点头,以他爱圆星第一画师的眼光来看——

张飞的这幅“仕猪图”确实不错,勾勒出了母猪如同少女一般含苞待放的情感……最重要的是他的画风竟然隐隐有了一丝立体的感觉,这让他想起了宇宙中,某位前人的一副代表作《莉莉丝的微笑》。

这个世界,估计还没有创作出立体派的画风,张飞绝对是第一人了。

“翼德,你画得很不错。”刘备对他说道,“可惜这个世界不注重艺术,不然你一定可以留名千古——作为一名画师来说,你开创了一个萌芽。”

“那是当然!”得到大哥的夸奖,张飞自然是得意非凡。

虽然他没听懂“萌芽”是什么。

“翼德,我能再问你一个问题吗?私人性质的。”刘备看着他,突然间问道。

“大哥想问什么,尽管问吧!”张飞倒是很豪爽地说道。

“你到底是喜欢母猪,还是喜欢人?”刘备非常感兴趣地问道,“我指的是以雄性和雌性的角度……嗯,就是男女之间的关系。”

按理来说,动物化形成人后,审美应该是不再以从前来看的。

他的妻子乔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现在一天到晚就缠着自己要孩子,昨天晚上还差点把自己折腾的要死,没想到妖怪化形成人后精力这么旺盛,幸亏刘备的细胞可以再生,不然真满足不了她。

据说兔子一生都在发情期,可能……妻子在化形后依然遗传了兔子的基因。

所以她一旦尝到了“爱情”的甜头,就不断地索取,压榨,丝毫不管刘备身为一名骄傲的理工科的精神……唉,让刘备感到非常为难,他最近甚至还在思考,要不要先培育出手臂粗的胡萝卜。

不过刘备现在想说的不是这个事情。

主要是通过妻子的事例,刘备下了结论:妖怪变成人后,应该也是喜欢人的。

但现在张飞的行为似乎又驳斥了他这一结论……这让他感到很好奇。

“呃……”张飞楞了一下,没想到刘备还在在意这个事情。

片刻之后,他动了动嘴,说道:“我说我喜欢人,大哥你信吗?”

“哦……我本来是相信的。”刘备用委婉的语气回答道。

张飞看着他,蓦然叹了口气:“大哥,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故事?”

“什么?”

“西楚霸王和虞姬的故事。”

“哦,这个不是故事,是历史。”刘备说道。

“也算是故事吧。”张飞说道,“你知道虞姬是怎么死的?”

刘备想了想,说道:“好像是自杀的,和项羽一起自杀了,因为四面楚歌。”

“不,这个只是民间的传闻。”张飞摇了摇头,“后来她没死,项羽也没死,传闻项羽达到了炼空期的境界,他不可能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那虞姬是怎么死的?”刘备来了兴趣。

“老死的。”张飞一字一句说道,“就在项羽的面前,一点点容颜逝去,最后老死了。在虞姬死后,项羽就归隐了,历史上再也没有了这个人物,于是人类就当他也跟着死了,最后刘邦建立了汉室。”

“哦……”

刘备好像有点听懂了,但是好像又没懂。

人类的感情太复杂。

“这和你喜欢母猪,还是喜欢人,有什么联系吗?”刘备问道。

“大哥,你自己想吧。”张飞看了他一眼,摇摇头。

刘备想了想,突然问道:“翼德,你今年究竟多少岁了?”

“二百多岁吧。”张飞说道。

“二百多岁?婉儿不是说你只有二十来岁吗?”

“嫂子才活了多久?虽然精明,有些事情她也是看不出来的。”张飞摇摇头,不想再在这个话题上多讨论,“大哥,咱们还是讨论一下,午餐和晚餐的问题吧,我觉得红烧猪肉就很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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