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八戒》全集
作者:肥马驼唐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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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引子
猪八戒简介:
姓名:猪八戒
性别:雄性
年纪:无可考据
出生:无可考据
现任职位:净坛使者
曾任职位:天蓬元帅、云栈洞洞主、取经四人组饲马员
工作经历:
1、调戏嫦娥之前,担任天庭天蓬元帅,掌管天河和天庭八十万水军。带兵有方,喜好酒肉美女。所领水军多次被玉帝评为年度优胜单位。个人多次受到玉帝嘉奖。
2、调戏嫦娥之后,被贬下凡,招赘到福陵山云栈洞的卵二姐家,卵二姐在世时,兢兢业业,辅佐卵二姐,将云栈洞建设成为了福陵山第一洞。第二年卵二姐去世后,便接任为云栈洞洞主,自称猪刚鬣,自此云栈洞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小妖近两百。
3、因为勤劳肯做,力大无穷,故招赘在高老庄,做了高翠兰的夫婿。在做女婿期间,猪刚鬣便显出了一贯的做事踏实的风格,得道高老庄上下一致表扬。
4、后来皈依我佛,伴随唐僧西天取经,一路经历艰难险阻,虽没有除妖伏魔,却牵马有功,故加升净坛使者之职。
个人爱好:
1、喜欢美酒佳肴、但有好吃好喝,均能净坛。
2、喜欢经济之道,故对银钱有着收藏家的癖好。
3、喜欢欣赏一切美的东西,尤其对女性的美,更具有穿透性的审美观。曾因为穿透性审美嫦娥,而使得玉帝吃醋。
4、喜欢在梦中作为思想者与周公交流心得,并在如雷的鼾声中得到人生的感悟。
个人信仰:
如果唐三藏是一位虔诚的朝拜者,孙悟空就是一位不切实际的幻想主义者,沙僧就是一位多磨多难的现实主义者。那么猪八戒呢?应该是一位深邃的思想者。
以上简介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另:八戒本人严重声明:此为后世人无聊之极,与三五同志,咬嚼舌根的流言,与正文无关,切勿混淆。
第一章 思想者——天蓬元帅
第一章思想者——天蓬元帅
其实天蓬元帅是天庭里面最帅最魁梧的一位元帅。
他的形象要比托塔李天王要好,至少生的英俊潇洒,一表人才,方头大耳、天庭饱满、五官俊朗。比那部大胡子的李天王自然要好多了。所以每每当天蓬元帅与李天王同时出现在天庭的时候,天蓬元帅身边永远也不缺少景仰和爱慕的瑶池仙女的目光。
李天王自此嫉妒在心。
其实天蓬元帅还是天庭里武功最好的武将之一。
他的武功要比哪吒差一点,但是绝对比四大天王、二十八宿,九曜星官,十二元辰,五方揭谛,四值功曹(以上这些很不幸地后来都被观音借去保护唐僧了),东西星斗,南北二神,五岳四渎,普天星相等都要强。
又一次,托塔李天王的先锋官巨灵神不服,想要与天蓬比试一番,这个自然也是得到了李天王的怂恿的。结果被天蓬一顿胖揍,打得鼻青脸肿,自此,巨灵神的鼻子都要比平日里要大一些,眼圈要红一些。不过有个好处便是,自此李天王再也不敢轻易寻天蓬的岔子,拳头比讲理更重要。
其实天蓬元帅还是天庭里文采最好的武将之一。
他曾经将自己比作一位诗人。经常在瑶池之畔,天河之滨,饮酒抒怀,赋诗填词,因为曾经在一次酒后在月宫的桂树下写了两句诗,便被天庭仙女们捧为偶像,被文魁星们引为知己。
那两句诗是这样写的:jinfeng玉露一相逢,便胜却天间无数。此诗一出,众人无不为之绝倒,以至于有个文魁星下凡之时,将这两句也牢牢记住,以后在人间唐朝的某一天,便偷偷改了一下,写成:jinfeng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从此据为己有。这是赤裸裸的抄袭行为,但是传到天蓬(此时已是净坛使者)耳中,也不过是一笑了之而已,其气度胸襟,更是比诗歌更令人折服。
正因为这两句诗,天蓬在天庭的仙女中有了一个雅称:天河诗人。只不过引为这两句诗,天蓬是写在月宫里德桂树上的,结果和看守桂树的吴刚吵了一架。
当然这是因为吴刚忠于职守的缘故。因为吵架,所以惊动了平日里不常出来的,或者说难得一见的嫦娥仙女。
净坛使者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己那天见到嫦娥的情形。或许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了,会随着自己的长生不老到天荒地老。
嫦娥出现的时候,刚刚在瑶池沐浴过,湿漉漉的头发、晶莹的玉足,衣裙飘然,仿佛随着流云一起,流进了天蓬的心田。
天蓬当时就感到自己的心脏的跳动节奏有些紊乱了,呼吸有些紧迫了。
“天蓬元帅有礼了!”嫦娥翩然的出现在天蓬的面前,盈盈下拜的时候,秋水一样的眼眸有些羞涩的看了天蓬一眼,便飞快的躲闪开了。
“仙子有礼!”天蓬的眼睛只在嫦娥的身上,在她的眼睛里,天蓬仿佛从那黑晶晶的瞳仁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的眼中有天蓬的影子。
“能得天蓬的题诗,自然是嫦娥的荣幸!”嫦娥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天际,一直飘荡着浸润了天蓬的心田。
“只是天蓬鲁莽了!”天蓬元帅保持着彬彬的礼仪,但是呼吸依然很紧迫,甚至还有些口干了。
嫦娥轻声一笑道:“天蓬元帅能否再能为小女子赋诗一首?”
“那又如何不能?”天蓬赶紧答应下来,几乎是不假思索,便在那桂树上又赋诗一首,诗曰:明月几时有,把酒问广寒。不知瑶池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此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天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仙亦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仙长久,时时共婵娟。
嫦娥默念一遍,便道:“果然好词。”
天蓬笑道:“词是好词,只是人比词美!”
嫦娥白玉般的脸颊泛起红晕,抿嘴轻笑道:“天蓬无礼!”说罢,一摆衣袖,便匆匆而去。只留下天蓬元帅独自在月桂树下惆怅不已。
徘徊良久,才依依离去。此词果然流传出去,在天庭又引起一片喝彩,自是名气更上一层。此词又被一文魁星暗自记住,下凡之后,又将此词一改,成就了其在人间的一代词名,流传千古。
只是此词的原创者,自此便成了一位思想者。
一位有思想的天蓬元帅。
从此天河之畔,少了一位叱咤风云的元帅,多了一位徘徊的天河思想者。
有一天,哪吒从这里经过,问道:“何为思想者?”
答曰:“思过去未来,求人生真谛。”
又一天,王母娘娘的几位贴身侍女——七仙女从这里经过。织女问:“你就是思想者天蓬?为什么不是诗人天蓬呢?我们更喜欢诗人天蓬。”
答曰:“诗不过是思想者的语言,有思想者,难道还需要一个诗人么?”
又一天,托塔李天王带着一堆捉妖的天兵从这里经过,看到天蓬在天河边饮酒沉思,便迟疑了一下,走了过去喝道:“你不知道疏于职守,好酒贪杯是你的失职么?”很显然李天王自巨灵神被打败之后,很想找回场子。
答曰:“酒里自有乾坤!”
再一天,吴刚从这里经过,他是取水浇桂树的。他一直耿耿于怀,对天蓬在桂树上乱写乱画的事情。如果那天不是嫦娥出面说话,说不定能够给天蓬开一张巨额的罚款单,这将是一笔不少的私房钱。
吴刚看了看喝酒沉思的天蓬没有说话,只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取了水便要走。
“等一等!陪我喝杯酒了再去!”天蓬说道。
“凭什么陪你喝酒?”吴刚愤愤道。
“我新近酿了一种酒,用你们月宫里的桂花,作为原料酿的,清香无比,韵味悠长,只怕出了玉帝的琼浆玉液可以相比之外,还没有什么酒能够记得上。为什么不试一试呢?”天蓬笑道。
很显然这话有些吸引人。
但吴刚还是坚决的摇了摇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想当我是傻子么?吴刚不屑的想,虽然他很好酒,曾经有次就喝酒醉倒在桂树下的。
而且他想了想,忽然有些不对头,便对天蓬喝道:“你偷采了桂树上的桂花了?”很显然这是一个惊人的发现,这是一个严重的违反天庭规章制度的事情,而且罚款的话,将是一笔巨款。要知道前几年,月老那老头就因为他果园的藤蔓爬出了他园子的篱笆,便被定为违章建筑,结果罚了一大笔钱。现在这可是偷采桂花的行为啊。
“根据天庭管理条例第X款X条,你偷采天庭桂花,属于侵占公共财物,必须对你罚款,不然我就将你告发给玉帝。”吴刚拿出纸笔,便要开罚款单。
“我不过是捡了一些桂树下的落花而已!”天蓬见吴刚这般,不由摇头笑道,“这属于维护公共卫生行为。而且树下有落花,你也不打扫,属于你的失职,其实我是在帮你!”
天蓬的话很显然让吴刚很气馁,所以他默默收起纸笔,也不想和天蓬废话,转身便要离去。
但是刚走两步,他便走不动了,因为空气中传来的一阵香味,让他不由自主的停住了脚步。是桂花的香味——但是比桂花香中多了一些,还有酒香。浓郁的桂花酒的香味,将吴刚的脚步生生的拉住了。
天蓬拍开了一坛桂花酒。酒香就迫不及待的溢出来了。
“这……这便是桂花酒?”吴刚迫不及待的转过身,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天蓬手中的酒坛。天蓬可以看到他的喉头上下蠕动了起来。
“想喝吗?”
“想……”吴刚刚说出这个字,便又摇头道,“不想!你又甚么企图?”
“没有甚么企图,只不过想要送你一坛酒喝!”天蓬微笑着。
“真的?”吴刚有些不敢相信。因为很少有神仙会对他这个月宫的仆人不讨点便宜去的。
“真的!”天蓬笑道,“不过,你得帮我一个小忙!”
果然,吴刚赶紧摇头道:“不行,我还是不要你的酒了!”话虽如此说,但却一步也挪不开。
“是一件小事!”
“那么……你说说看!”吴刚再次看了看天蓬手中的酒坛。
“我还有一坛桂花酒,你帮我捎给嫦娥仙子!”天蓬看了一眼吴刚,微微笑道。
第二章 调戏
第二章调戏
吴刚心满意足的走了,带走了天蓬的两坛桂花酒,这点事情实在是太小了,何况还有一坛美酒是送给自己的?
送酒就是送信,天蓬觉得,酒里面有自己的心意。酿酒的时候,天蓬是用心在酿的,那么有心的人便会喝出自己的心意。
心意不知道有人喝出来了没有,但是天蓬送酒给嫦娥的事情被喝醉了的吴刚泄露出来了。
吴刚喝醉了酒,躺在桂花树下道:“想不到两坛酒,竟然有一坛是送给我的。”
这时候吴刚的身边多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还有一坛是送给谁的呢?”有个声音在问。
“给嫦娥仙子的!”
“谁送酒给嫦娥仙子?”
“嘿嘿,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是李天王?”很显然在问话的那个人心里,李天王正是这种类型的代表。
“不是,你再猜!”
“沙卷帘?”
“说你是核桃脑,你还真是,沙卷帘那种慌张老实人,是那么懂情趣的么?”
“那你到底告诉我啊!”
“是……是……天蓬……”吴刚身子一歪,不醒人事。
玉兔,原本月宫守护神,但嫦娥据有月宫后,便被玉帝降了一级,成了嫦娥的手下,自此忍辱偷生。
“哈哈……”玉兔很想大笑,“哈哈……”因为这个消息实在是太重磅了。
“天蓬要追求嫦娥仙子了么!”四大天王被这个消息震惊了。
“天蓬给嫦娥送了一封情书!”七仙女很显然深受打击。
“玉帝,听说天蓬调戏了嫦娥。”李天王在流言蜚语甚嚣尘上的时候,打了小报告。因为他一直想要找回场子。因为他也知道,玉帝曾经悄悄的去过月宫。
当然这是一个秘密。
玉皇大帝,全称“昊天金阙无上至尊自然妙有弥罗至真玉皇上帝”,又称“昊天通明宫玉皇大帝”、“玄穹高上玉皇大帝”。在王母娘娘面前,玉帝建成昊天,在众仙面前,玉帝简称上帝。
玉帝与嫦娥的关系,只有李天王一个人知道。
某天,李天王正打算偷偷溜进月宫,却听到月宫内嫦娥惊呼声,“抓流氓!”
李天王当时就很郁闷,自己还没有进去,怎么就被嫦娥发现了?难道这女人的法力精通如斯?正纳闷时,却见一个人影慌慌张张一头撞了出来,便与李天王撞了一个满怀。
这个人便是玉帝。
也就是嫦娥要抓的流氓。
上帝当流氓,仙界也疯狂!
“怎么是你?”两人几乎是同时开口。但也同样很尴尬。
“我是来给嫦娥仙子送酒的!”玉帝点头道。
“我出来溜达的!”李天王不敢说自己也是来图谋偷窥嫦娥仙子的。
“这件事千万不要让王母知道,送酒不过是一件小事!”玉帝干咳一声。
李天王忙点头道:“这个自然。”
玉帝怕老婆是出名的。记得又一次,玉帝不过在宴饮时,趁着酒酣,抹了一下一位仙女的小手。结果当天睡觉时候,被王母抓破了面皮,以至于玉帝半月也不好意思上朝,此时虽隐秘,却被王母贴身仙女传了出来,众仙皆知。
李天王自然知道这件事情,但玉帝被嫦娥当做流氓赶了出来,传出来,只怕又要破相。事情很保密,因为李天王自此得道了玉帝的器重。而李天王也知道,嫦娥在玉帝心中的地位。
如今居然又有人给嫦娥送酒,而且这个人又是自己平日最嫉恨的天蓬元帅,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玉帝之所以是玉帝,当然有自己的想法。
“你确定是天蓬调戏了嫦娥?”
“千真万确!”
“你亲眼目睹?”
“别人……别人都这么说的!”
“那好吧,安排个时间,我见见天蓬!”玉帝吩咐了一句。因为他一点都不相信天蓬调戏了嫦娥,虽然他知道天蓬很好色,但是有句话叫做什么“好色而不淫”么,天蓬好像就是这类人。
天蓬每天都在等嫦娥的消息,因为他确信,他用心酿的酒,只有嫦娥能够喝出他的心意。
能够喝出他的心意的人,再怎么喝桂花酒都是不会醉的。
天河的思想者每天都在天河边遥望月宫,完全不知道外面的流言蜚语。
直到有一天沙卷帘来找他。
“天蓬元帅,你在找什么?”沙卷帘奇怪的看着张望的天蓬。
“没什么,看看桂花树长得怎样了!”
“桂花树有什么好看的?都多少年了,不都是那个样子?”沙卷帘是个实心眼。
“我望的是桂花树旁的仙子!”当然这话天蓬是不可能和沙卷帘说的,因为在天蓬看来,沙卷帘是一个没有男女性别之分的老男人,完全不懂得情趣。尽管两人是朋友——就是能够一起喝酒,一起打架的朋友。
“听说你调戏了嫦娥。”沙卷帘是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人。
“谁说的?”天蓬张大了嘴巴。
“听李天王说的,当时我正在为玉帝卷帘!”
“那又如何?”
“听说玉帝要亲自召见你!不会是要报复你吧?”沙卷帘还是为这个朋友隐隐担心起来。
“那又如何?”天蓬摇头笑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又用眼睛深邃的看着广寒宫阙叹道:“若是能够为心爱的人受些苦难,也是一种幸福!”
“这是哲学么?”沙卷帘很显然想不明白,受罪也是一种幸福,那么自己在玉帝面前,岂不是每天都生活在幸福之中?
“这是思想者才能理解的,你不懂。”天蓬摇摇头,拍了拍沙卷帘木然的脸。
其实这话沙卷帘不能理解,但是还是有人理解的。最先理解的是七仙女。听了这句话,她们泪流满面。
而且还有一个人也很理解。
这个人便是玉帝。因为他曾经就享受过这样幸福的事情。
如果不是天蓬送酒给嫦娥这件事情,那么玉帝一定会将天蓬引为知己的。可是两个惺惺相惜的人,却喜欢上了同一个人。
这注定是一个悲剧。
悲剧的主角一定是弱势的。
天蓬答应了玉帝的邀请,两个男人决定要好好的谈一次。
第三章 谈判
思想者的伟大在于叫人看不穿。
两个男人是否会单独谈一次?以什么样的方式谈?谈什么内容?
天界里是藏不住秘密的,玉帝要找天蓬谈心的事情不到一天,仙尽皆知。
领导找下属谈话,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犯了错误,要被贬官了;一个是深的宠信,要升官了。不管这两个原因是哪一个,很显然只有一个结果:掌管天河水军的元帅之职空缺了下来。
赤脚大仙提着两盒饼去找李天王探听风声。
得到的答复是:静候佳音。
十八宿,九曜星官,十二元辰,五方揭谛,四值功曹各自带着礼盒上李天王那探听。
得到的答复是:很有可能。当然还有个尾句:没有意外的话。
就连吴刚也提了喝剩下的半坛桂花酒也趁着月色,悄悄进了天王府。
“你也想做天河水军元帅?”李天王满脸戏谑。
“想……”吴刚赶紧点头道,“做一名天庭的公务员是我毕生的梦想。我……我只想转个正。”原来吴刚一直不过是个合同工。砍一棵树嘛,也只是合同工干的事。何况他一直消极怠工,一颗桂树砍了不知道多少年,连个缺都没砍出来,所以也一直转不了正。
这件事很小,在在吴刚看来,天庭多招个把公务员完全没有问题,而且这种小事只需李天王直接写个条子给手下就可以办成。但是这牵涉到了月宫里的主管嫦娥仙子。也会增加月宫的每月开支,须得嫦娥仙子首肯才行。要知道天庭公务员的薪水是合同工的二十倍。
“我考虑考虑!希望还是有的,但不一定能办成!”
看到吴刚喜滋滋的出去,李天王嗤笑一声:“想当公务员?公务员那么好当地?”
玉帝和天蓬的谈话时在一个僻静的支撑九天的天柱后面进行的——这个地方隐蔽,偏僻,甚至是荒芜仙迹,谁会吃饱了没事抛到这里来撒尿?当然除了日后的一个姓孙的泼皮,没有神仙愿意干这事。
当然如果玉帝要在这里杀仙灭口也不会有人知道的。
天蓬按时赶到了天柱的后面,四周一望,却空无一人。
“你果然来了!”身后响起的一个声音将天蓬吓了一跳。
玉帝很守时,还是提前到的。
“你不怕我对你不利?”只剩下两个男人了,任何掩饰的话都没有必要说,所以玉帝直截了当的问。
“不怕,因为所有天庭的神仙都知道你要见我。”天蓬转过身,盯着玉帝,“我只是想知道原因,你和嫦娥是什么关系。”
玉帝老脸一红,干咳了一声道:“听说你在追求嫦娥仙子,所以来问清楚一点。”
“男未婚,女未嫁,我追求嫦娥便是月老也管不着。”天蓬有些愤愤的。
玉帝干笑一声:“嫦娥仙子乃是主管月宫的地方大员,她的婚姻是不能自己做主的,这牵涉到政治。你自己也是天庭的一名高级将领,这是天庭有职有权的神仙都要具备的大局观,这点你应该清楚。”
天蓬愣住了,他想过很多理由,但是绝对没有想到玉帝会以这个理由来反对。人间尚能自由恋爱,为何神仙却不能?
天蓬想不通,愤愤道:“如此倒不如不做神仙!”
“你以后路还长着呢,要知道,现在在天庭谋一个差事是多么不容易,你年纪轻轻便已经位居高位,切切要珍惜着来之不易的地位才是!”玉帝笑道,“年轻人不要冲动。”
天蓬道:“嫦娥仙子与我天蓬元帅也是门当户对,此等结合,才是天造地设,也可为众仙典范。”
玉帝嗤笑一声,指了指天蓬冷笑道:“这一点你尚都不明白?你是天庭朝中大臣,嫦娥仙子乃守护广寒的地方大员,有道是‘内臣不得结交外官’,何况你还是结亲?这便是大大的不妥。”
天蓬看着玉帝有些无语,半晌才怔怔的不甘心的道:“恋爱自由。”
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好天边天雷滚过,将那天柱支撑的天之一角,劈了一块大角,半块女娲补天石被天雷劈得粉碎,石头滚滚落下,慌得两个男人连滚带爬的往天柱内跑。
“你看看你这句话,简直就是逆天!”玉帝气喘吁吁的指责天蓬道。
“不是逆天,是顺天,天雷不过是劈破了旧的天空,当旧的天空被天雷劈破的时候,那么就是新的天空到来的日子。”天蓬躲进天柱内,怔怔的望着那劈得七零八落的一角。
“胡说八道,天被劈破了,整个仙界就会覆灭。”玉帝有些担忧。
天蓬哈哈大笑起来:“谁说的?即便你是玉帝,也不能左右九天的意志,不信我们再试一试,如果天被劈破了,看到底会不会出现新的天。”
也不待玉帝说话,便对着天空大喝一声:“我要与嫦娥仙子自由恋爱!”这一声用尽了天蓬的气力,果然随着声音落下,一道直可以劈裂整个天空的巨雷滚来,但听得“哗啦!”一声,天边那本已破裂的一块,忽然间便有裂开一个大口。顺着这个大口,一道乌金光芒照射进了天边的天柱边。
“哈哈——”天蓬大笑起来,“果然是块新天。”
“胡说八道,是原来的天。”玉帝悻悻道,但是不能否认那道口子却是看上去露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天空,那束阳光非常的刺目,即便是玉帝的神通也有些禁受不住。
“待我还叫几声,将这块天换了新的再说罢!”天蓬兴致来了。
“不行,”玉帝厉声喝道,“我等已经适应了旧的天,如何要换新天?如果新天不能容纳我等仙界,我等岂不是死无葬身之所?”
所有人都知道,在玉帝与天蓬谈话的时间里,天边打了两次天雷,而且威力强大。
“这是玉帝发怒了,看来天蓬要遭殃!”织女有些担心。
“天蓬一直以来,好酒贪杯,这些玉帝早就看不惯了,你看,果然是雷霆大怒,这天蓬的元帅之位,只怕不保……”这是李天王放出来的风声。
当然更有些小道消息传入了王母的耳中。
“听说玉帝是因为嫦娥的事情和天蓬吵了起来!”一个侍女附在王母的耳边悄悄说道,“还有那个吴刚还说,因为天蓬给嫦娥写了一首词,并且还送了一坛桂花酒,玉帝便吃醋起来,所以才找天蓬单独谈话的……”
“桂花酒不是还有送吴刚吗?”王母疑惑道。
“那是天蓬掩人耳目的!”
“原来如此……”
玉帝气冲冲的回到寝宫,一边怒火勃发:“该死的天蓬,居然还要换天,我看他是想换了我才是!不行,明天我就将嫦娥调到天庭来,担任我的书记官。”
“哟呵——”一个声音自寝宫内传来,“你这是要找小秘了。”
这是王母的声音。对于惧内的玉帝来说,这个声音让人印象太深刻了。
“不是,我也就是这么一说,也不是真的要……”玉帝情知自己说漏了嘴。这也是被那么天蓬气得发昏了缘故。
“我看,不如就让天蓬娶了嫦娥就是!”王母轻盈的走到玉帝面前,脸色带笑。
“这个……”
“你是说不同意了?如此天作之合,昊天你就忍心拆散他们?”王母狠狠的瞪了玉帝一眼说了一句让玉帝胆战心惊的话:“也不知道自己多大年纪了,一个成过亲的老男人,也想包二奶不成?哼!”
第四章 失踪
第四章失踪
“天蓬,你在看什么?”卷帘吃了一盏桂花酒,发出很大的叹息声,酒意仿佛渗透到自己的骨子里。
“看天边的云。”
“云有甚么好看的,天宫里到处都是!”卷帘又干了一大盏桂花酒。自从知晓天蓬这里酿有桂花酒之后,卷帘几乎天天都来。
“嫦娥也会看天边的云。”
“哦,那王母娘娘也经常看天边的云呢!”卷帘嘟囔了一句。
两个同时看天边的云的神仙,会不会有心意相通的时候?天蓬在思考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牵涉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心理学、哲学、还有道学、伦理学。
“如果有一个人也这样和我一起看云就好了!”广寒宫外有幽幽的叹息。
“前不久,那个家伙又在桂花树上写诗了。”吴刚打了一个酒嗝,很不适时宜的在领导感慨的时候,说了一句胡话,“真是该死的家伙!”
“念!”
“甚么……身无彩凤……双……甚么飞翼,心有灵……甚么……是灵犀一点通。”吴刚嘴里的那家伙是天蓬。
“好诗!”嫦娥白璧飞霞。
“是啊,是好湿!他写诗的时候,被我发现了,泼了他一身的天河水。哈哈……”吴刚为自己泼了一个高级公务员一身水而倍感自豪。
“他被淋湿了么?”嫦娥仿佛是自言自语,眼睛迷惘的看了看天边的云彩。
“哈哈,简直就是个湿人,湿的不能再湿了,而且……”吴刚滔滔不绝,一回头,嫦娥已经走的老远了。
玉帝是不可能用嫦娥做书记官的,因为王母娘娘认为这跟男总经理和生活女秘书的性质是一样的。但是玉帝也不同意将嫦娥许配给天蓬,他将嫦娥的婚姻是政治婚姻的理由又给王母娘娘说了一遍,但是没有成功。
嫦娥要嫁给天蓬的消息是王母娘娘的贴身侍女巧嘴说出来的,日子定在七月初七。
这几乎是万亿年来死气沉沉的天庭唯一的一点活气了。
但是天庭第一美女要嫁人了,这样的消息一般会引起三种反应。
第一种反应:以赤脚大仙为代表的打酱油派。
“什么?嫦娥要嫁人?关我什么事。”
“你问我出来干什么的?”
“老子打酱油的!你管得着么?”
第二种反应:以玉帝为首的伤心欲绝派。
有段时间,每天玉帝都会再在凌霄宝殿的制高点,看着广寒宫。他特意的将四大天王中的东方持国天王多罗吒的琵琶借了一段时间。
现在谁都知道,原来玉帝还能够弹一手好琵琶,将多罗吒都惭愧了好久,因为多罗吒虽然有琵琶,但是从来也不会弹。
第三种反应:是兴高采烈派。以王母和玉兔为代表。
“终于将那个妖精打发送人了!”王母哼哼着。
“那不是妖精,是嫦娥仙子!”巧嘴道。
“我知道是嫦娥,在我心中她就是妖精!”王母冷笑一声。
“对,而且还是个狐狸精!”
嫦娥要嫁人的消息传到玉兔耳中的时候是最早的,因为她每天都竖起两只长耳朵探听有关嫦娥和月宫的消息。
“早点嫁出去吧,早该嫁出去的!一个女人,抛弃了自己的男人,跑到月宫里来,算什么回事?如今找个男人嫁了是正经!”玉兔有着自己的打算。
嫦娥走了,月宫的主人还不是自己?
吴刚?吴刚算什么,一个合同工而已,我是广寒宫的前主人,是天庭的正式公务员,有级别的,虽然是副职,现在。可是,这不,马上就可以转正了?
“你说我现在能不能去见一见嫦娥仙子?”天蓬有婚前恐惧症。因为这事情已经定下来来。尽管不明白玉帝为什么要赐婚,但是天蓬还是挺感谢他的,或许哪天自己的一番哲理,让玉帝恍然大悟了。
“不能!”沙卷帘摇头“没那风俗!”
“如果……嫦娥不想嫁我……”
“他敢!”沙卷帘干了一盏,“那是抗旨。”
“哦,那就是说她不同意也得同意!”
“你应该比我清楚,你官比我还大!”沙卷帘老实,便实话实说。
天蓬“嗯”了一声,又看了看天边的云。
天边的云彩真的很漂亮,仿佛伸手就能摸到。但是又隔得那么远。远和近的距离是似是而非的。
“心有灵犀一点通。”嫦娥念了一句。玉帝赐婚的事,已经有所耳闻了。
天蓬是个有才的男人。
天蓬还是个很帅的男人。
天蓬更是个痴情的男人。
玉兔每天都在月宫里唧唧歪歪,这样的话总是在嫦娥面前反复的提起。任何话说得多了,也好像就是那么回事。
何况那些诗句确实出自天蓬之手。
“你说,天蓬真是一个好男人?”嫦娥问玉兔。
“有才的男人不一定是好男人;很帅的男人不一定是好男人;但是痴情的男人一定是好男人!”玉兔信誓旦旦,她的眼圈都红了,她为自己说的话打动了。哪怕现在说出来是心口不一。
“那天蓬是不是一个痴情的男人?”
“天**没有一个比他更痴情的男人了。”玉兔露出羡慕颜色道,“如果玉帝能够将我赐给天蓬,我想我会幸福死的。”
“或许是个好男人吧!”嫦娥脸色有些红润。
七月初七是个好日子。
当然此后七月初七还有什么意义,现在还说不好。但是在玉帝宣布这个日子是天蓬和嫦娥的大婚日子的时候,这个日子就显得有意义了。
“狗日的天蓬,又当大官,又娶美女!”吴刚有些愤愤。
“天蓬要娶亲了,姐姐妹妹们,我们没有希望了!”七仙女很伤心。
但是,七月初七又是一个不幸的日子。当然这是对于某些人来说。
七月初七那天,天庭喜气洋洋。
但有人欢喜有人愁。
玉帝是愁的一个;玉兔是欢喜的一个。
但是这一天还是出了事,出了一件大事。
在迎亲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有神仙失踪了。
如果是赤脚大仙失踪了,绝对不管大局,不过是少了个打酱油的路人甲。
可是……失踪的神仙是天蓬。
第五章 婚前
第五章婚前
七月初六,天庭里的月是没有月牙的。
月老在自己的院子里种果。这种果有个名字叫情人果。月老种的情人果,如果有情人同时吃了,那么会生生世世在一起。如果不是有情人,同时吃了这种果,也会变成有情人。这就是情人果的神奇之处。
“我真的算不出来。”月老拖着快要垂到土壤上的雪白胡须,“我只能管凡间的姻缘情人,管不了天上得神仙。”
月老摇了摇头,在园子一个桶子里舀了一瓢水。“天蓬,你现在的级别比我还要高,实权也比我大,我不过是搞民政的。没有理由我知晓的东西,不会告诉你的。”
天蓬很随意的坐在园子边的石阶上。
“我明天就要成亲了!”
“我知道,明天我还得给你上人情呢,你是上级,得抵上我半月薪水。”月老叹了一口气,“我多少年了没摆过酒,这送出的人情那么多,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够收回。”月老喋喋不休,人老了,也就是这样,很唠叨。
“我还不知道嫦娥愿不愿意嫁给我!”
“唉,这情人果,如果没有人照顾,很快就会枯萎。其实我这个部门,也没有什么职员,当官的和干事的都是我,这么多年了,也没见玉帝给我涨过薪水。现在啊,薪水高的不干事,干事的薪水不高……这天规啊!”月老继续叹气摇头。
“但玉帝有旨啊,她不愿意也不行是不是?”
“这天庭里的部门啊,热门的都打破了头去挤,我这样冷门的部门,那有神仙愿意来?这么多年了,也不让我换个部门。前年我给玉帝递了第两千一十八封奏章了,从我任职的第十万八千年开始,每百年便要递交一封请调奏章的,可玉帝还是没有将我调走,我这个部门是清水衙门,没有钱送礼的原因啊。我现在老了,也不想动了,还干几年,我就要求退休算了。”月老继续浇水。
“一段不能确定感情的婚姻,你觉得我能够接受么?”天蓬冲着躬着身子浇水的月老叹道,“你好歹掌管姻缘这么多年,应该了解女人吧,你觉得嫦娥是喜欢我的么?”
“我老了,要退休了,趁早攒点退休金,找个福地洞天享享清福了……哎哟……人呢?怎么走了?大老远来一趟,茶都不吃一杯就走?”月老冲着天蓬远走的背影道。
天蓬的婚姻恐惧症真的很严重了。
“我不过是想做一个感情纯粹的神仙,或许我应该去看看嫦娥,哪怕是偷偷的看一眼,如果她是欢喜的,明天我一定娶她……”天蓬坐在云端,看了看远处殿角隐约的去处。
那是广寒宫的一角,那里云雾缭绕,广寒宫的玉池边坐着嫦娥仙子,白色的衣裙浸湿在玉池一角。
玉兔蜷伏在嫦娥仙子的衣裙边。
“天蓬是个好男人么?”嫦娥眼角迷惘,低着头,看着玉池中的倒影,嫦娥似乎看到了两个影子。
一个男人的影子,一个女人的影子。
“仙子,你都问了快九百九十九遍了。”玉兔的嘴说干了,已经裂成三瓣了,“天蓬绝对绝对是个好男人。”
“我不是问你,我问的是我的影子。”嫦娥幽幽的叹气。
影子也会说话?玉兔疑惑的看了看玉池,除了一只兔子和一位仙子的影子没有别的了。
难道她想要和自己的影子说话?不会是因为成亲傻掉了吧。
据说只有患婚姻忧郁症的人才能在成亲前或者成亲后变傻。
玉兔看不到嫦娥的两个影子,因为她永远成不了嫦娥。兔子就是兔子,她只能用她的长耳朵和三瓣嘴听一些闲言碎语,说一些言不由衷。
男人影子:你现在终于能够接受另外一个男人了么?
女人影子:我也不知道,我记不清很多东西了,在我飞升到月宫的时候。但是我好像认识你,你在我的脑海里的很熟悉。
男人影子:你只不过不想记得我罢了。现在你要嫁人了,你心里空出了一个位置吗?一个能够容纳另一个男人的位置。
女人影子:为什么要说另一个?难道我的心以前还装了一个男人么?而且这个男人不是天蓬。
男人影子:装没装过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心空出位置了么?
女人影子:不知道,我的心现在满满的,但并不是兴奋,这种感觉让我很不舒服。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男人影子:你问吧。
女人影子:天蓬是不是一个好男人?这个问题我问过一只兔子,她告诉我,天蓬是一个好男人。
男人影子:你相信一只兔子吗?
女人影子:你告诉我答案好吗?
但是忽然“咚!”的一声,玉池里落入了一颗石子,荡起了一阵涟漪。影子晃荡着,好像碎在了里面。
“我不是故意的。”玉兔眼睛里满是惭愧。
“我没有怪你!”嫦娥叹了一口气,仍然看着玉池里的水。
玉池里的两个影子已经碎了,但是平静下来的时候,已经只有一个影子了,嫦娥在玉池里影子,连玉兔的影子都没有了。
“我只能看到我自己的影子。”嫦娥摇摇头。
“可是……可是我看到的是两个影子啊,仙子和我的!”玉兔还是玉兔,不会变化的,她永远看不清玉池里的变化。
“走吧!”
“哦——”玉兔转身的时候,嫦娥白衣裙裾在风中扬起,只剩下一个清辉下的影子,孤单的影子。
玉池很平静。
一个神仙从玉池后的石柱旁走了出来。
神仙看着玉池,他在玉池里也看到了两个影子。
两个男人的影子。
“嫦娥看到的就是你?”神仙问。
男人影子点头:“是我!”
“玉兔为什么不能看到你?”神仙问。
“只有有心人、有情人才能看到我!”男人影子道。
“你和嫦娥说了什么?”神仙问。
“她问了我一个问题,她问:天蓬是个好男人么?”男人影子道。
“天蓬是个好男人么?”神仙问。
“我没有告诉她!”男人影子道。
神仙又问:“我也想问这个问题,你可以回答么?”
男人影子没有说话,等了一会,忽然消失了,碧波上泛着两行诗:“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神仙看了玉池良久才离开。第二天,天蓬失踪了!
第六章 美猴王
第六章美猴王
天蓬失踪案,被玉帝列为一级大案。以前也有神仙失踪案,但是从来没有这么重视过,毕竟天蓬是天庭的高级官员,手握重权的元帅。
“一定要找到天蓬元帅,找不到,我就罢免了你们!”玉帝在上朝的时候雷霆大怒了,将诸路神仙都骂了个狗血淋头。
王母娘娘很满意玉帝的这个态度。
“诸位爱卿,谁挑这个大梁,负责天蓬元帅失踪一案?”玉帝眼睛扫过的地方,神仙门一个个都地下了头。
这时候李天王出列了。
“臣推举太白金星负责此案,太白金星经验老到,乃是朝廷依仗的重臣,定能胜任这个光荣的任务!”
太白金星老了,但是老有老的用处。而且老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很会揣摩上意。这个差事尽管不是甚么好差事,但是太白金星还是接受了。
“找就是不找,不找就是找。”在朝会散了之后,李天王在太白金星的府上,喝着太白金星家里御赐的琼浆玉液说。
“人老了,糊涂,李天王还是说清楚些!”太白金星愁眉苦脸的道。
李天王摇摇头,连这样已经很直白的话都听不懂了,看来太白金星真的老了。
“算了,我就实话和你说罢,你觉得玉帝真心实意想要找到天蓬的可能性有多大?”李天王很畅快的吃了一大杯琼浆玉液,很舒服的叹了一口气。“如果这样也想不明白,我看你这差事就会办的让玉帝老人家心里不高兴。”
太白金星看着李天王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自己倒了一盏酒,一口吃了。
天蓬失踪牵动了诸多神仙的心。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天蓬是笑着踏云而去的。都说天界神仙好,却不过如此,嫦娥也是心有所悔,那么她一定后悔离开那个叫后羿的男人。清辉满宫的月光不过是嫦娥的心而已。
天蓬决定去人间,去看看临别时月老说过的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是不是一个可以在地图上标明的地名?月老没有说,只是含糊其辞道:“若是能够找到天涯海角,便能找到真爱。”
这话很玄虚,但是也很有诱惑。一辈子找不到的人很多,几辈子找不到的人也不少。但是神仙呢?神仙能找到这个地方吗?
天蓬毕竟做过一段时间的思想者。
天涯海角应该存在,不是在地图上,或许就在心里。
地图上的天涯海角是可以找到的。心里的天涯海角却是找不到也找得到的。
东胜神洲。
傲来国。国近东海。东海之中,有座山,名唤花果山。山中猿猴虫豸,横行无忌。一群猿猴占了福地洞天的水帘洞,洞中有个夺天地造化之功的石猴,自立为王,号美猴王。
美猴王最近很忧郁。
“大王所为何事?”通臂猿猴讨好道。
美猴王很淡漠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眼睛看着天空云彩。大王有忧愁,整个猴群也怏怏的。
“我知道他在想甚么!”这时候不远处一颗很大的桃树上传来了声音,是个白衣长袍的年轻人,生的魁梧,手中一个很大的酒葫芦。
“你是何人?”通臂猿猴龇牙列齿,露出凶相。这是没有自信的表现,猴子占山为王,也不过是群猴子。
“别管我是什么人,我知道你们大王担心的是什么!”白衣青年哈哈大笑,仰头喝了一大口酒。
“哦?”美猴王这才正眼看了一眼这个大言不惭的人。
“你是在想,如果有一天虎大王回山,你的王位是不是应该要让位了。”白衣青年笑道,“你还在想,人有生老病死,你们猴也一样,终有一天要死的,却不知何处有长生不老神仙之术,对不对?”
“你很懂我的心思。”美猴王跳起来,“能请我喝酒么?”
“你过来吧!”白衣青年点头道。
美猴王几个跳跃便跳到了大树上,摘了一个桃子嘻嘻笑道:“光吃酒怎么行?我请你吃个桃!”
“桃是好桃,没想到这桃倒也好吃!”白衣青年一口酒,就一口桃。将酒壶递与美猴王。
“酒是好酒,没想到这酒倒也不错!”美猴王只喝酒,不吃桃。
“你是路人吧!”美猴王躺在树丫上,翘着腿,晃悠着,又灌了一口酒。“面生的紧。”
“是,也不是!”
“听不懂!”美猴王摇摇头,只顾喝酒,“你们人的思想就是复杂,所以人永远没有我们猴快乐!”
“快乐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吗?”白衣青年问,“我也在寻找原因,我为什么不快乐!”
“其实快乐……就……就像我这样。”美猴王舌头有些大了,很显然这酒很香,但也容易醉,“将复杂的事情简单……简单化你就快乐了,将……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你就烦恼了。”
“真有这么简单?”白衣青年疑惑的挑了一下眉头,“你——有娶老婆了么?”
“啥?”
“成过亲么?”
“你——你真不纯洁,我——我还是——还未成年呢!”美猴王说着,脑袋一歪,睡着了,淌着老长的涎水。
白衣青年摇头苦笑:“原来你根本就不能懂的我!”转而又自嘲笑道:“与一个孩子说这些,岂不是问道于盲?”
人间的一日很容易就过去,太阳落山的时候,美猴王醒了。他一抬头,就看到了坐在身边的白衣青年,正抬头看着远处。
“你在看云?”美猴王摇了摇头,虽然醉过了,但是这酒绝对不上头,好酒!
“是啊,天边这时候的云彩是最好看的。”
“嘻嘻,我天天看,也就那么回事,所以我说你们人类很痴。”美猴王嘻嘻一笑,“还有酒么?”
“你尽管喝吧!”
美猴王不客气,结果酒壶,又灌了一大口,就不想停了,这酒实在好喝,还有一股清新的桂花香味。
“我是神仙,所以我不知道人类的痴是什么!”白衣青年叹道。
美猴王嘻嘻笑道:“你是神仙?神仙就是你这样子么?哈哈哈,别因为我们是禽兽,就可以欺骗我们。”
“我是天庭的天蓬元帅。”白衣青年很正色的道。
美猴王笑得一跤从树上跌了下来,揉了揉屁股:“虽然我不是神仙,但也见过神仙。他们都是腾云驾雾,飞天遁地,那得你这般只会骑在树上?”
白衣青年叹了一口气,手一招,那随美猴王跌下去的酒葫芦倏地就回到了手中,笑道:“不信也罢,这会我只想向你打听一个地方,天涯海角在什么哪里?”
第七章 飞燕
第七章飞燕
美猴王不知道天涯海角在哪里,这是很正常的。他连花果山都没有走出过,更何况大海之外的地方。
美猴王再次醉倒。
待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出时分了。
“你叫什么名字?”美猴王挠了挠猴头,“你请我喝了两次酒,我也应该知道你的名字。以后我会请你喝酒的。”
“天蓬!”
“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天蓬元帅呢!”美猴王嘻嘻笑了。
天蓬没有说话,随手一招,一团白云飘到树边。天蓬信步走到云彩上笑道:“我说了,你又不信。我要走了,日后再相见吧。”
腾云驾雾。美猴王终于相信了,但是天蓬却要走了。
“告诉我,我可以去哪里找你。”美猴王冲着天蓬喊道。
“哪里都可以找到我,哪里却又不能找到我。别费心,如果你能够找到天涯海角,我们就会在那里相见。”
“哪里还有神仙?我想当神仙,学长生不老术。”美猴王望着已经冉冉而去的天蓬,急吼吼道。
“去南瞻部洲吧,那里有神仙!”
美猴王看着天蓬驾云而去,不由嘻嘻笑起来。
“大王要去哪里?”群猴拥着美猴王道。
“南瞻部洲,学神仙之法,长生不老之术。”美猴王跳上舟筏,看了看天边的云彩笑道,“那才是逍遥快活之日。”
天庭一日的光景,人间便是一年。
人间四季,周而复始。转眼便是便是隆冬季节。
南瞻部洲,东土。
“姐姐,今日还有兴致出来打猎?”一个容颜清丽的少女,骑着白马,与另一个女子并辔而行。
另一个女子用雪貂大衣裹住身子,头上也戴着貂皮帽子,只露出一双眼睛。一双让男人见了就可能挪不开的眼睛。
“公主尚有雅兴,你我身家皆出于公主一身,就不要多说话了。快去追上公主才是!”那女子轻叱一声,催马上前。后面几个男随从仆赶快跟上。
“姐姐,前面有一个人。”少女停住马,指着前面的雪地。那里一个男人仆倒在雪地上,没有动静。
天蓬很久没有睡的这么香了。天涯海角没有寻到,但是他相信,只要心里有这个地方,那么它就存在。
雪地里的雪,让天蓬感觉燥热的心冰凉了许多。人间的四季景色,远远的比天庭的四季如春一般要美的多。
天蓬有点留恋人间了。
于是天蓬喝醉了,醉倒在雪地里。整个身子都凉爽的轻快。
“你是谁?嫦娥?”天蓬睁开眼睛,看着床边坐着的一位女子。
南方有佳人,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佳人摇头而笑。
“神仙?妖精?”
“我叫飞燕。”绝色女子抿嘴一笑,原来救回只呆头鹅。
原来人间也有绝色。
“我是天蓬。”
“很奇怪的名字!”飞燕轻声一笑。
“你知道天涯海角在什么地方么?”天蓬道。
飞燕摇头笑道:“你是个痴子,世上哪有这种地方?天,是没有尽头的,海,是望不到边的。”
“我的确是个痴人。”天蓬忽然哈哈一笑,一跃而起,
“你坐会,能陪我说说话吗?”飞燕叹道,“我明天就要进宫去了,嫁给皇帝。”
“好事!可以做第一夫人了。”天蓬笑道。
飞燕奇怪的看了天蓬一眼:“你成过亲么?”
“好像……还没有!”天蓬迟疑了一下。
飞燕嫣然一笑:“皇帝已经五十了,我十五,可是我还是不得不嫁给他。”
“就算你不喜欢,也得嫁给他?”
飞燕叹了一口气:“是的,就算我不喜欢,我也不得不嫁给他。”
并不是每个女人都对成亲充满了向往之情的。那么嫦娥呢?天蓬看了看飞燕的脸,她的脸上仿佛蒙着一层纱,冷清的仿佛就像是广寒宫的月色,就像桂花树下的嫦娥。嫦娥就是飞燕,飞燕就是嫦娥。
“你就是嫦娥。”天蓬看了看飞燕,很认真的说了一句话。
“我不是嫦娥!”飞燕笑了,“嫦娥是仙子,我不过是个平凡的女子。”
天蓬没有说话,笑了,笑得很无奈。他看了看飞燕笑道:“如果你不愿意进宫嫁给一个你不喜欢的人。那么我可以帮助你实现这个愿望。”
飞燕一愣,忽然笑了:“你一直就是个痴人。你走吧,忘记你今天见过我。”
“我见过你,就不会忘记,如果你真的不想嫁给那个老头,你就对着月亮默念我的名字,我就会来的。”天蓬很认真的道。
“难道你是神仙不成?”飞燕笑了。
“我就是神仙。”
飞燕又想笑,但是忽然间,天蓬在房间里消失了。大白天里,天蓬就像空气一样,消失了,仿佛这个人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神仙?妖精?”飞燕心一颤。
原来人间也是这样,和天**没有区别。原来人间的女子也和嫦娥一样,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嫁人。
天蓬并没有走,他不过是在这个府邸的角落,看着这个人间的绝色。她与嫦娥一样,有着绝色的容颜,有着情不得已的苦衷。
天蓬还喜欢看她在月下起舞的样子。
冰肌玉骨,衣袂随风,御风而仙,广袖笼云。飞燕的舞,就像嫦娥的舞,都没有人间的烟火。
天蓬坐在屋顶的一角,看着天空的月亮。
仿佛伸手就可以摘下那轮圆月,仿佛那轮圆月又永远触及不到。天蓬终究是个思想者。似近似远,似是而非。
就像月老口中说的那个地方:天涯海角。
似有似无,似在面前,又在天边。似可触及,又似雾团。
我已经在凡间多少年了?十六年了。那么天上多少日了?十六日了。为什么飞燕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熟悉?却又想不起?
“你知道飞燕是谁吗?”这时候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天蓬身后道,“她是天上来的。”
第八章 宿缘
第八章宿缘
“太白金星,我早知道是你在附近。”天蓬叹道,“你还是找到我了!”顺手将酒葫芦递了过去。
“找你还真不容易。要不是我去了月老那里,肯定还在到处乱撞。”太白金星过来,与天蓬并肩坐下,接过酒葫芦就灌了一口酒。
“玉帝让你带我上天庭?”
太白金星笑了笑,一直垂到鬓角便的长白眉毛抖了抖:“人间的绝色,并非真的来自人间。”又喝了一口酒叹道:“桂花酒果然是好酒。”
“我知道,你刚才说了,她来自天上。”天蓬笑了笑,躺在屋脊上,双手枕头,凝视着天空的那轮圆月。这句话并不能引起自己的好奇。
“不问问她为什么要下凡?”太白金星一脸八卦样。
天蓬斜睨了太白金星一眼,笑道:“老也老了,还这么喜欢这些花边新闻?”
“她是织女!”太白金星的声音就像在夜空飞的萤火虫,微弱但清晰。他手中的葫芦一刻也没有松过。
天蓬没有出声。
“你失踪后,她在玉帝面前说了一句话。”
“她说:‘天蓬是个好男人,就算他失踪了,肯定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所以她下凡了,他不该在一个男人的面前夸这个男人的敌人。”太白金星这时候轻微的叹了一口气。
“你怎么知道玉帝就是我的敌人?”天蓬奇怪的看了太白金星一眼。
“李天王告诉我的。玉帝根本就不想找到你。”太白金星笑了,“但是我还是很不巧的找到了。不知道我是幸运呢,还是倒霉!”
天蓬笑了笑,看着月亮叹了一口气:“她很傻。为了一个不相干的男人被贬下凡。而且她现在根本就不认识这个男人了。”
“她不傻,她只是很可怜。”一口酒灌下去,太白金星叹了一口气。
天蓬沉默了,良久才道:“我知道。”又转头看了看,庭院里,那广袖长舞的女子。凄冷的月光在她的身上泛着清辉。
“她要进宫了!”天蓬叹气。
“这是她的宿命,最终她还是要回到天庭的。”
“那个皇帝是哪个星宿下凡?”天蓬忽然问。
太白金星摇摇头笑道:“你别插手,如果她进不了宫,就回不了天庭。不过这个皇帝是贪狼星下凡,贪狼星君因给织女献过一团金丝,趁机摸了一下织女的手。虽然织女无意,但两人却结下一段因果,今日便是了结因果之时。若是因果不了,便会累积下世。”
天蓬大笑:“原来是这个缘故。好一个神女无意,襄王有梦啊。”
“你要跟我回去吗?”
“不,我还没有找到天涯海角。”
“你找不到这个地方的。”太白金星笑了笑,“因为根本就没有那个地方。”
“为什么?”
“天没有尽头,所以无涯;海没有尽头,所以无角。”
天蓬笑了笑:“你说的对,也不对。天涯海角即便再大,也没有心大。”
“这个问题属于哲学范畴,我们争论一天一夜也没有结论的。”太白金星大笑,胡子都抖动起来。
天蓬也笑了。
“好了,我要走了,对于玉帝,我可以交差了;对于我自己,也算可以交差了。”太白金星如释重负的站起身,将一直不肯松手的酒葫芦恋恋不舍的递给天蓬,顺手招来一团白云。
“小心点,刚喝酒,看着点,酒后驾云别掉下来。”天蓬笑着看太白金星醉醺醺的升空而去,远远的,最后的黑点,就像粘在圆月上的一点芝麻。
天蓬没有听到飞燕的祷告,在这里一个晚上了。
飞燕进宫的时间也越来越近了。因为圆月已经隐藏在云层里,天空仿佛变得暴躁起来。天蓬知道,这是太阳要出来时的一番挣扎。
“天快亮了!”天蓬坐在飞燕的房间里,看着这个轻纱帐中,微微闭着眼睛的侧卧的绝色女子。
“你还是来了。”轻纱帐里的声音很弱,弱的让人以为她很忧郁。
“你知道我要来,还问我。”天蓬怜惜的看了看轻纱帐中的洁白如云一样的身躯,轻纱帐中,只有轻纱裹着的身体,玉雕一样。天蓬看到了胸前的两点嫣红颤动。
“因为我等了你一个晚上。”轻纱帐轻轻的被撩起来。
“你……就这样等着我?”天蓬的嗓子有些干涩。
轻纱帐仿佛是被风吹起来的。床上一个轻纱笼着的玉一样的身子。
“天亮了,我就要进宫了,为什么不过来坐一坐?”绝色轻轻的撩起了盖在身子上的轻纱……
红销账里玉蝶舞,浪翻为云玉臂羞。
天蓬轻轻的抚弄着冰肌玉骨,轻轻的撩动了一缕青丝。
“你不怕?”天蓬爱怜的看着怀中的玉人。
“怕是什么?”怀中的玉人慵懒的伸了玉臂,忽然用手捧起天蓬的脸,“为什么你对我有一种吸引力,让我无法自主?”
“因为你对我有前世的宿缘。”
“那么我可以放心的进宫了。”玉人忽然展颜一笑。
天蓬的心忽然抽搐了一下,第一缕的阳光从窗子里照射进来,射进轻纱的帐幔,天蓬分明看到了,玉人眼角挂着一滴晶莹的,有着七彩光芒的泪珠。
天蓬不能阻止飞燕进宫,因为这样飞燕就不能重回天庭了。
天蓬知道,飞燕是织女。
天蓬知道,织女是因为他才被贬下凡间的。
人间的绝色,天上的织女。
皇帝娶亲,有着庞大的队伍。
这天,京城所有的人都出来看皇帝的妃子,尽管那个传说中能在掌中起舞的女子盖着红头巾。
这天,京城万人空巷。
这天,新娘坐在十八人抬着的大轿上。脸颊被滚落着两行泪珠。
这天,天蓬坐在云端,看着大花轿绕了京城一周,然后抬进了宫门。天蓬看不见盖着红头巾的新娘,但是却看得见她的心。
一个不小心抹了她的手的星君,可以娶她一辈子。
但是一个她真心喜欢的天蓬,她却只能陪他一晚。
天道如此么?
还是天帝如此么?
天蓬忽然觉得心里一阵绞痛。
为了宿世的缘分,为了有情、无情不分的天道。
第九章 皇后
第九章皇后
天琴宫,皇后寝宫。
龙凤烛泪流不止。一个精赤着上身的男子坐在雕龙刻凤的大床边很远的櫈几上,脸色萧瑟。床上,一个凤冠霞帔的凤袍女子昏然入睡。
赤着上身的男子叫刘骜,大汉成帝,年纪52。刘骜的对面坐着一个白衣青年,正微笑着看着他。
“一个男人是不会让自己的女人受到委屈的,是不是?”白衣青年微笑着。
刘骜木然点头。
“一个男人不会强迫女人做她不愿意做的事,是不是?”
刘骜点头。
“你是喜欢这个女人的身体,还是喜欢她的心?”
刘骜迟疑了半晌,才木然点头道:“她很美,美得让人不由自主。”
白衣青年笑了。
“你有**佳丽三千?”
“是!”刘骜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虽是雪天,精赤着上身的刘骜额头竟然有汗水涔涔而下。
“朕……朕这就将她送出宫去。”刘骜万分不情愿,但不得不这样说。
白衣青年摇摇头笑道:“不妥,她还是做你的皇后吧!”
“这……”
白衣青年笑了笑:“你清楚的,她和我有前世的宿缘,和你只能有名无实。你知道该怎么做。”
大雪满宫的夜,显得特别长。
刘骜一个人呆呆的看着床上凤袍霞冠沉睡的女子,又看看摆在对面的那个櫈几。恍然就是梦一般。
“神仙?妖精?”
刘骜是信神仙的。他今天就是遇到的一个神仙。而且自己的床上还躺着一个衣冠整齐的正在熟睡的神仙的女人。
这一夜是难熬的。
以后的夜都是难熬的,因为自己应该是第一个明知带着绿油油帽子却不敢声张的皇帝。这种感觉很不好受。
雪天放晴,林中鹿嗷。
赵飞燕纵马踏雪,在林中转了好久,那些护卫都远远的甩在了身后。前面就是那条河,一条很浅的河,还没有被冻住的流水发出悦耳的“叮咚”声。
“恭喜你做了皇后。”天蓬骑着一匹马,立在河的那畔。
白衣,白马,白雪。
“我知道,那是因为你。”赵飞燕骑着马,立在河的这边,微笑,“因为你是神仙,没有你做不到的事,只要你想。”
天蓬微微笑着:“我就在这边,如果你想,你就纵马过来。我等你!”
微风,青丝,红巾。
飞燕的马扬蹄而起,在河上如履平地。两人并辔而立,天蓬忽然哈哈大笑,一伸手,揽住柔软的腰肢,将那纤纤的身子,搂了过来。
、奇、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黛青描画眉,凝脂若雪肤。
、书、“或许我错过了一些东西。”天蓬轻轻的放下帐幔,拥着盈盈一握的身子。
、网、“但没有错过我,不是吗。”飞燕的声音仿佛呻吟。
“是的,我不可能错过你。”天蓬的手指换过玉feng雪臀。
是的,天蓬没有错过飞燕。飞燕就是织女。
但是刘骜也不想错过飞燕,因为前世那一点无意的缘。皇后的寝宫外,摆了一张香案,火烛香纸,贡品酒饭。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一个长着山羊胡须的道士一手执桃木剑,一边口中念念有词。
“咄——”一声厉喝,道士脸色涨红,一团炼火从剑中射出,喷在了皇后寝宫门上,消失。
最后的幽蓝的火苗,诡异的跳跃了几下。
“下官幸不辱命!自此妖孽不敢再来,陛下只管放心就是。”道士很恭敬的行礼。
“朕相信国师!”刘骜心情稍稍平复了一些。
雪早已经停了,宫门前庭,一枝枯枝“喀嚓”一声,断在了雪地上。皇后狩猎归来了,红润的脸,眼睛有春se。
皇后,今晚一定要成为自己的皇后。刘骜想着,跨进了皇后的寝宫。
皇后,要实至名归的皇后。刘骜想着,脱下了大毞。
刘骜很满意皇后的表情。
惊恐、无措、柔弱、楚楚可怜。这是一个想要征服女人的男人所能接受的最好的表情和举止。
“你……你……忘了你的誓言了?”皇后已经退到了床沿,一屁股坐在了上面,“我……我要喊了!”
“你喊吧,你就是喊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刘骜心里虽然还有一丝不安,但是色令智昏的男人很难清醒。
“朕请了高人在这里设下禁制,若是那妖精再来,管教他有来无回。”刘骜笑着,脱guang了自己的上身。
“你都是有老婆的人了,为什么还不放过别的女人?”刘骜的身后有叹息一样的声音,仿佛很远,但又清晰的传入了他的耳朵。刘骜惊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和上次刘骜大婚一样,天蓬和精赤着上身的刘骜对面坐着,不过床上坐着的皇后是清醒的,她的嘴角甚至还带着笑。
“她……她也是朕的老婆。”刘骜眼神有些飘忽,是的,他很害怕。
“那她算是你的第几个老婆?”天蓬摇头,“人不可贪心,更不能贪得无厌。你看我就只有一个女人,和你比起来,我岂不是要羞愧的去自尽?”
刘骜不甘心:“她是朕明媒正娶的,你……你是勾引良家妇女。”
“唉!”天蓬叹气,然后又笑道,“女人最需要的是什么,你知道么?”
刘骜摇头。
“一个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需要什么都不知道,你怎么配做她的丈夫呢。”天蓬笑道,“你娶了一个女人之后不断的再娶,那是因为你根本就是无情的人。飞燕和我在一起,是因为她有情。”
“别打她的主意了,因为我是神仙。而且是天庭的天蓬元帅。”天蓬笑了笑,“你该回去了。”
“你能守我一辈子?”飞燕坐在床沿看着这个灯下的男人。
“不能,”天蓬笑了笑,“但我能守到你死,等你死的那天,我带你回天庭。”
“你是说,我也是神仙吗?”飞燕笑了,就像桂花酒一样,香满轻纱帐。
当夜刘骜一病不起,延医药无效。
绥和二年,三月,余雪未尽之时,成帝崩。
第十章 传言
第十章传言
十年后。
飞燕旧府。
天蓬坐在床边,执着飞燕的手,眼睛看着窗外天边的云。
“做回普通人感觉真的很好。”飞燕看着天蓬的眼睛,有些痴迷,“我的鬓角是不是白了?我真的很怕变老。”
“人都是会变老的,这是天道自然。”天蓬收回眼光,温柔的笑了,“你放心,你的头发全白了,我也会在这里守着你。”
飞燕也下了,伸出手抚mo着天蓬的脸,叹了一口气,“你还是那么年轻,一点儿都没有老,因为你是神仙么?”
天蓬没有回答,笑了笑,转头问了飞燕一个问题:“你知道天涯海角吗?”
飞燕看了看天蓬笑了,笑得很开心,笑得眼眶里泪花晶莹:“傻子,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也问了我这个问题。”
“月老说,找到天涯海角,就找到了真爱。”
“傻子,天涯海角我早就找到了。”飞燕忽然脸颊绯红,像是憋足了气,“我的天涯海角就是……就是你!”
天蓬手一颤。
手中的小手渐渐的变得冰凉了。纵使白发也是绝色的容颜,就像睡着了一样。
天涯海角不是天荒地老的时间。
天涯海角不是海枯石烂的誓言。
天涯海角原来……原来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她永远装在心里的人。
汉平帝二年,皇太后赵飞燕薨。
天蓬在失踪二十六天后,天庭发生了一件小事,这件事很小,因为与这件事情有关的不过是个得了道的猴子。
虽然是小事,但是这只猴子却法力广大,惊四海龙王搅的天翻地覆,将阴曹地府搅得不得安生。
太白金星前去招安,召美猴王上天,官封弼马温。
天蓬失踪二十六天后,广寒宫。
“听说天蓬已经回到天庭了,宫主一定要出这口气。”玉兔裂着三瓣嘴气愤愤的样子。
“我没有怪他!”嫦娥叹气,“我自己也不知道该不该嫁他。”
“可是……宫主好歹也是一高级公务员。那个天蓬,逃婚也就罢了,偏偏这会子回来了,却也不来道个歉。”玉兔哼哼道。
“我听月老说,他去找天涯海角了。”嫦娥忽然笑了笑,“现在看来,他已经找到了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玉兔瞪圆了红眼睛,“有这样的地方吗?”说着指了指兔脑袋,“是不是这里有问题?”
嫦娥失笑摇头,看了看天边的云:天涯海角真的能够找到吗?几千年了,我却找不到那个地方,还是我根本就没有去找?
嫦娥去找过月老,是一个人去的,月老老了,上级领导来问话,自然是有问必答,嫦娥知道天蓬是去找天涯海角的时候,就不在气闷了。尽管婚礼已经成了天庭的一个笑话,但是嫦娥看得很淡了。尽管天蓬已经回到了天庭。
道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还没有找到天涯海角。
天蓬并不是不想去道歉,只是他没好意思去。
“喝酒!”美猴王穿着很不合体的官袍,歪戴着官帽,正在天河边一边放马,一边与天蓬喝酒。
“很久没有喝到你的桂花酒了,真香!”美猴王嘻嘻的笑着,“原来神仙日子真的很舒服。”
“做神仙并不是都像你一样的。”天蓬笑了笑,“做神仙其实和做人是一样的。”
美猴王挥了挥手嘻嘻笑道:“我没做过人,但是我知道,做神仙比作猴子好。现在我做天庭的官,又比做一般的神仙又要好,嘻嘻,哪天我坐坐玉帝老儿的位置,应该更爽快吧!”
天蓬摇头而笑道:“你喝醉了!”
“我……我没有醉。”美猴王大笑,“我如今……如今在天庭的官是不是挺大?比……比的元帅是不是……更威风?”
天蓬摇头而笑,看了看天边的云:“其实……弼马温是没有品级的。”
但是美猴王没有反应,转头一看,却见美猴王已经鼾声如雷了。
“能有品级又能怎样?”天蓬叹息了一声,转身朝天宫走去。他要找玉帝收回娶嫦娥的旨意。既然自己已经找到天涯海角,那么自己就应该娶到真爱。
玉帝自然欣然同意,完了还安慰了几句,这对于一个最高领导人来讲,已经是很难得了。不仅收回自己明发天庭的圣旨,还对这个逃婚、失踪、私下凡间、干扰凡间事物的天蓬大家安慰。
天蓬很理解玉帝的心情,两个男人很默契的笑了。
就算玉帝为了嫦娥做出徇私舞弊、违反天条的事情,天蓬也能理解。而且玉帝还很轻松的就答应了天蓬的另一个请求。
“我看织女也和爱卿也是天作之合,不如明日就与你们两人成亲如何?”但是很明显玉帝心急了。他急于将天蓬踢出嫦娥的视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天蓬的请求,并且将成婚日期提前到明天。
“不行,绝对不行!”王母娘娘在瑶池摔了杯子,“你必须自己以身作则,作为天庭的最高领导人,必须是各路神仙学习的楷模。”
玉帝小心道:“我说的是将织女许配给天蓬的事情,你……你别扯远了啊!”
“我还不知道你?天蓬娶了织女,那嫦娥留给谁?”王母气哼哼道,“我可告诉你,很多领导人的腐败都是从包二奶开始的。”
“我……我这不是还没有腐败么?”玉帝的申辩显得很软弱。
“我是不会同意的,织女是我的人,我不同意,谁也别打主意!”王母说得很决绝,没有丝毫容忍反对的意思。
但是天蓬向玉帝求亲的事情,在天庭传开了,据说是王母娘娘的贴身侍女巧嘴说出来的,一只关不住话的鸟。
嫦娥成不了二奶,因为有怕老婆的玉帝。
织女成不了新娘,因为有怕老婆的玉帝。
……
这似乎都与玉帝有关。因为天庭传出了各种版本,但是都有一个原因,就是玉帝怕老婆。而且很多人都认为天蓬逃婚是因为他发现了玉帝和嫦娥的奸情等等。
这似乎已经不是天庭的秘密了。但是如今这么广而告之,却是天庭第一次。因为这次传出话来的是巧嘴。
巧嘴是谁?王母的贴身侍女,说的好听点,就是生活秘书,领导的秘书就是第二领导,她传的话,绝对可以相信,甚至可以传播而不用担心玉帝追究。
天蓬似乎是受害者;嫦娥似乎也是,但性质不同。
第十一章 捉拿
第十一章捉拿
天蓬娶不了织女,因为有王母娘娘阻扰。
“女人?”美猴王不能理解天蓬借酒浇愁的原因。在他看来,因为一个女人而愁眉不展绝对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女人是什么?”看来,美猴王还是没有进化到能分清楚男女的地步。
“女人是什么?”这个问题却很深奥,在天蓬听来,就像是一个很深奥的哲学问题。“女人是什么?”很显然这是天蓬内心的问题。
找到天涯海角就找到了真爱,但这并不是一切幸福的终点,现在这反而是幸福的起点了。真爱是幸福的起点,路还长着呢。
“如果我喜欢什么东西,别人不给的话,我就去抢!”美猴王怂恿道。
“我想过,但是天庭是有天规的。”天蓬摇头。
“天规?哈哈哈!”美猴王大笑起来,“天规有多大?天规不过是玉帝用来遮羞的一块抹布。没见他没脸没皮的想要用天规调嫦娥做他的女秘书么?”
“你也很八卦?”天蓬诧异的看了看美猴王。
美猴王赧颜道:“我整日没事,东游西荡,便是不想听,也总有些话传到耳中来,嘻嘻,无事者便如好事者,是没有区别的。”
美猴王这天喝醉了,喝醉的时候嘴里反复的念叨着一句话:“当神仙真好!”
当神仙真好?天蓬没觉得,反而觉得在人间的日子挺好的。起码能够找到自己的天涯海角,起码能够和自己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有生离死别,但是这一切都显得不重要,一点都不重要。
如果真要说当神仙好的话,那么就应该当像美猴王一样的神仙吧,天地之间,只有自己最大,想要做什么,都无所畏惧。
其实天蓬不是美猴王,所以他不知道美猴王说的好是指什么。
美猴王是很快活,起码表面看是如此,但是他有一个心结,就是自己的官职。自从和天蓬谈了一次话之后,他就暗自打听了自己的官职。果然是个没有品级的,说的更清楚一点,就是没有入流的官职,面前算的是一个工友级别的天庭员工。其实只要稍稍想一想,一个喂马的,难道还要定个等级,评个职称不成?
弼马温其实就与吴刚砍树的事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不属于正式公务员之列。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这让美猴王很恼火。不过他忍了。虽然整个天庭就他和吴刚两个工友,就算是在蟠桃园看桃子的那个老头,也通过关系混成了低级的公务员,但是美猴王忍了。其实现在在天**谋一个差事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这在美猴王探亲回到花果山的时候,猴子猴孙和各路妖精羡慕的眼光就可以看出来,能够上天庭是一件多么让人垂涎欲滴的事情,更何况还是做官。
吴刚是逆来顺受型的。
他送了李天王半坛子桂花酒,就是为了转正,但是这事在天蓬回到天庭的时候,在玉帝宣布解除天蓬和嫦娥的婚约时就黄了。
事情黄了,但是半坛桂花酒是要不回来的了。舍了孩子,却没有套着狼。吴刚很郁闷。本来因为好酒,吴刚基本没有积蓄,半坛桂花酒可以让吴刚喝上一阵的。
“我俩是同病相怜啊!”吴刚和美猴王喝酒的时候,在大骂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黑暗腐朽**,感叹了这样一句。
美猴王嗤之以鼻,同病相怜?我美猴王一身本领岂是你这样只知道闷头看几千年树的憨人比的上的?总有一天,要让玉帝见识我的手段,立下功劳,升我做官。
以美猴王的本领,要立功的话,这并不是一个难题。
而且这个机会很快便摆在了他的面前。
七仙女中的最讨玉帝喜欢的最小的紫儿私自下界了,并且和一个人间的男人董永结为了夫妻。这是玉帝绝对不能容忍的事情。
玉帝在朝会的时候大发雷霆了。
“你们谁去将紫儿捉拿上来?”玉帝咆哮道,“那个……董永,即刻赐死,魂魄贬到九幽十八狱,永世受苦。”
群臣一个个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出声。去捉紫儿?好歹紫儿也是王母宠爱的仙女之一,若是捉了回来,来一个“下次不要顽皮了”放了出来,我等岂不是将人得罪死了?
“一群废物!”玉帝怒了,“托塔李天王何在?”
此言一出,众人心中窃喜,有人出头了,这下轮不到自己上阵,皆大欢喜啊!
“你保举一个能够做得此事的人出来。”
众人一听此言,刚刚放松的心遽然一紧,都将目光投向了李天王。
李天王果然出列,眼皮过处,群臣一个个低眉顺眼,生怕被李天王推荐了自己,好将自己放在火上烤。
李天王将目光定在太白金星的身上,心中嘿嘿的笑起来。你个死老头,让不要寻道天蓬,你偏偏寻到了他,如今他又重新上了天庭,你让我如何咽得下这口气?当下昂然挺胸,奏道:“臣认为,前些天太白金星保举的那个猴子,自从做了弼马温之后,整日无所事事,东游西荡,衣冠不整,制服也穿不好,严重的损害了我们天庭的形象,未免让他无事生奸计,这趟差事便让他去做就好,这不过小事一桩,还怕他办不好么。”
太白金星刚要说话,这事闹得,真不让人省心。弼马温是自己招安来的,若是办出了什么差错,自己岂不是要被玉帝迁怒?虽说是一件小事,但是也好看是什么神仙去办啊?
但是玉帝已经开口了:“如此甚好,那个猴子,我看着也是闲的慌,我们的一些高级官员要注意一下,不要老是和这种小混混搅合在一起。”说罢拿眼看了看天蓬。
美猴王下凡了,这次他是要下定决心办好这件差事的,如果可能的话,这很可能就是一次转正的大好时机。
他甚至没有来得及和天蓬说一声,实际上天蓬正要赶来和他说说这件事的。但是天蓬来得迟了一些,美猴王已经下界了,看来他真的很心急。
“你跟我走吧!”美猴王翘着两郎腿,蹲坐在一间茅屋前的石头上。茅屋前,是哭哭啼啼的紫儿,一个叫董永的长得并不英俊的年轻男人,用袖子抹着眼泪,可怜巴巴的拉着紫儿的衣袖。
“我是不会跟你回去的,你告诉玉帝,便是做不成神仙,我也要和董郎一起,永不分开。”紫儿的神色很坚定。
“做神仙不好么?”美猴王大笑起来,“你还真是个痴子。没想到还有和天蓬一样痴的人,做神仙不是很快活么?跳脱生死轮回之苦,想要什么便是什么。”
“天蓬?天蓬也是这样说得么?”紫儿听得这个名字,身子一震,止住了哭泣。
“所以你们都是痴人!”美猴王没耐烦了,喝道,“作速些,快随我去了,我好去天庭缴旨。”
紫儿忽然问了一句:“我想问一个问题,问完后我就随你去。”
“说罢,说罢!”猴子果然没有什么耐性。
“你知道天涯海角在什么地方么?”紫儿问。
“怎么又是这个问题?”猴子嘿嘿笑道,“这个问题天蓬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也问过我的,天涯海角?只有痴子才会问这个问题。”
第十二章 争斗
第十二章争斗
“原来你不知道,”紫儿忽然笑了笑,“天蓬知道这个地方,但是他是绝对不会来抓我的。好吧,我跟你走!”
这时候旁边传来一声叹息,美猴王看时,是天蓬。天蓬坐在茅屋顶上,拿着酒葫芦灌了一口酒。那声叹息就像是喝完酒之后的呻吟。
美猴王摇头又点头道:“你是来阻止我的还是来帮我的。”
天蓬大笑道:“我既不阻止你,也不帮你!”顿了一顿,“我只是来和你说几句话的,你定不急于几句话也听不得了。”
“若是劝阻的话,你便不要说了。”美猴王道。
天蓬笑道:“我并不要说劝阻的话,我只是想讲一个故事。”
紫儿最终没有被美猴王带回天庭,那天,天蓬到底将了一个什么故事,美猴王没有说出来,紫儿、董永也不会说出来。
玉帝雷霆大怒,将太白金星狠狠的训斥了一顿,罚了半年俸禄,治了一个用人不当的罪名。美猴王贬下凡间,永不录用。
“是我害了你!”天蓬倚着水帘洞内的一块石头,灌了一口酒,“但故事是好故事,你——也是个好神仙。”
美猴王大笑道:“说不上连累,不过你说的那故事真的很好听,但是我还是不明白,至今都听不明白你讲你寻找天涯海角的经过对我有什么用。”
天蓬一愣:“我以为你是明白了天涯海角是什么意思,才放了紫儿的。”
美猴王哈哈大笑起来:“其实,不管你讲一个什么故事,我都会放了她。重要的不是故事,而是讲故事的人!”
天蓬笑了,将酒葫芦递给美猴王。
“再说了,天庭太黑了,以我这样的性格,升职太渺茫了,经过这件事,我还是看清楚了。这次我还连累了太白金星,倒是有些对不住那老头。”美猴王灌了一口,叹道,“桂花酒还是那样好喝!”
“原来不知道天涯海角的人也是快活的,为什么我找到天涯海角了,还不开心呢?”天蓬喝了一口酒。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寻找天涯海角的。”美猴王有些醉意了,“譬如我,以前我只是一个普通石猴的时候,就想做大王,以为做了大王就满足了,但是做了大王,我就想做神仙,做了神仙之后,就想做天**的官,做了天**的官之后还想做大官,只是现在,我只想做一个简简单单的大王了。”
“的确是这样,其实找不着天涯海角对每个人来说,意义是不同的。”天蓬有些口齿不清起来,“不过……不过还是谢谢你放……放过了紫儿。”
美猴王嘻嘻的笑着,含含糊糊道:“虽然我没官做了,但是天庭的马,却成了无主的野马了,哈哈哈,没有我这个管马的,我看你们谁有马骑。”
天蓬喝醉了,美猴王也喝醉了。
但是天庭却闹翻了。
“玉帝,弼马温大胆包天,将所有天马全部放跑了。”李天王怒气冲冲的来找玉帝。
“玉帝啊,你可给臣做主啊,臣种的情人果被不知哪里跑来的天马糟蹋光了,园子也没有一块好地了。”月老痛哭流涕。
玉帝气冲冲的回到**,却见王母怒气冲冲的看着他:“你做的好事,天马都跑到瑶池里去洗澡了。你打算怎么办?”
玉帝终于火了,一个天庭被一个贬官的弼马温搅得不得安宁。
李天王终于领到了这个光荣的任务。对于他来讲,捉拿一个下界的妖猴,简直就是手到擒来,而且这也是为自己积攒功绩的大好机会,说不定哪天自己在天庭就是一神之下,万神之上的神仙。
十万天兵气势汹汹的杀来。
美猴王跳上云端,金箍棒指着李天王喝道:“我犯了什么天条,要派大军来寻我不是?”
李天王斜睨了一眼,不屑道:“你放纵天马,搅乱天庭,眼中违反了天庭的建设规划,属于要严厉打击的对象!”
美猴王大笑:“我都不是弼马温了,凭什么天马到处跑就成了我的罪名?”
是啊,天马搅乱天庭的时候,美猴王已经不是弼马温了。这一点,在商量怎么处置美猴王的时候,都没有考虑到。
但是天庭的决议是不能遭到否认的,这样的话,天庭还有什么威信可言?难道做出的决定不能算数?
“嘿嘿,这是我们天庭做出的决定,说你有罪,你就是有罪。这是决议,是经过天庭全体官员反复研究过的,具有领导的权威性。你还是乖乖自首吧,免得我动刀兵。”李天王恨声道。
“你们就不能摆在面前的事实么?”美猴王怒了。
“事实有我们集体做出的决议重要么?”李天王冷笑,“拿下!”
话刚说完,便见得一个巨大的身影从李天王身边一闪而出,就像美猴王冲了过去。待看清楚时,豁然就是巨灵神。身后四大天王不由扼腕叹息。这家伙平日老实巴交,没想到倒有这么一手,眼见得那猴子瘦得一根排骨似的,肯定是不禁打的,这功劳被他下手快了,就要捞了去,心中顿时愤愤不平,四人同心,各自心里暗自默念:绊着石头,摔断你的门牙,绊着石头,摔断你的门牙……
果然,巨灵神一个筋斗摔了回来,两颗门牙跌落老远,一左一右摆放在四大天王的面前。只不过不是绊着石头,而是被一棍打了回来的。
“四大天王何在!”李天王愤愤的声音还没有落下,四大天王早已经将美猴王团团围住。
其实这场争斗的悲剧性结局已经很明显了。
便是连李天王的太子爷哪吒也吃了猴子一棒,打得是眼冒金星,尽管在李天王的名头下,还不曾吃过亏,但这一棒彻底的将太子爷的嚣张打得干干净净。
既然单挑已经不可能将猴子抓捕归案了,那么就剩下群殴了。
很显然,这又是一个悲剧。
十万天兵仿佛被风吹雨打后的黄花,七零八落。单挑和群殴的最后结果是李天王跑到领导面前诉苦去了。
“玉帝,妖猴武艺高强,请求增兵。”李天王愁眉苦脸道。
“玉帝,对方是个亡命之徒,为了不必要的伤亡,我们暂时回来休养!”太子爷哪吒道。
“玉帝,我们……我们应该算工伤吧!”巨灵神和四大天王眼泪汪汪的道。
面对强大的对手,玉帝也没有办法,“各位爱卿,想想主意吧!”
当主战派受到打击的时候,投降派就会占上风,太白金星一直憋了一口气,他站出来了。
“玉帝,很显然,这次事件本来就是无中生有,天马搅乱天庭之时,弼马温已经辞官,所以捉拿美猴王是个错误事件上的错误决定,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人假公济私,挟私报复造成的!”太白金星矛头直指李天王。
第十三章 齐天大圣
第十三章齐天大圣
如果动武有用的话,还和那猴子讲什么道理?
“太白金星,你看该如何处置?”玉帝皱着眉头。这一段时间实在是太烦了,诸事不顺。
“招安。”
“绝对不行,要是招安上来,又不服管教,不尊法令,岂不是让玉帝颜面尽失,天庭没有规矩?”李天王厉声喝道。
“哦,那就招安吧!”玉帝没好气的瞪了李天王一眼。
招安一般都是天庭最后的手段,是武力镇压无效的时候一种妥协的方式。美猴王不是普通的小精小怪,他拥有超强的武力值,这是以前没有想到的。如果这样的神仙招安以后能够为天庭出力,说不定就是天庭今后的主力军。
十万天兵在美猴王手中东窜西逃,溃不成军的消息,在妖界传的很快。妖精界一颗巨星冉冉升起,这让很多妖精看到了出头的日子。
牛魔王前来贺道:“如今你大败十万天兵,正是英雄扬名之时,上天做个小官,不如自家称王称霸。”
“说得有道理,天兵也没有想象中可怕,若是我喜欢,便是玉帝的宝座我也坐得。”赞美的话,总是让人忘乎所以,妖精也不例外。
“不如大王取个名号,叫齐天大圣如何?”牛魔王哈哈大笑。
“齐天大圣?”美猴王一愣之后,大笑道,“果然是个好名字,天庭算什么?如今我与玉帝平起平坐!”
牛魔王赔笑,暗道:你武艺不输于我,如今让你做个出头鸟,让天庭将你打压,这妖精界到底还是要算我牛魔王数一数二了。
牛魔王毕竟是牛魔王,杀人于无形,棒杀不如捧杀果然是仙妖人鬼界克敌制胜的不二法宝。这也只能怪美猴王的名声崛起的太快了,事件来得太大了。几乎是一夜成名,让妖精界众妖顶礼膜拜。这对于妖界当惯了了老大的牛魔王来说,是不可容忍的,谁也不能挑战他老大的位置。
一夜成名的人容易迷失自己人生的方向,一夜成名的妖精也是一样。美猴王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如何在天庭为了一个立功升职的机会而去捉拿一个弱女子和一个凡间的人。
他就像是一个暴发户,突然之间面对数不完的赞美,已经不把神仙界的权威机构天庭放在眼里了。
花果山竖起了一杆大旗,旗子上几个大字“齐天大圣”让但凡路过的大小妖精侧目礼拜。狼豹虫豸,七十二洞妖王都送来了大礼,上了人情,前来攀亲。
花果山热闹非凡,人来客往的,忙是忙了点,但美猴王很享受这个过程。
唯一让美猴王有些不高兴的是——天蓬没有来。
天庭里仍然是一片歌舞升平,吃了一个败仗虽然于天庭的颜面有些不好看,但终究还是没有闹到天**来,天庭还是太平无事的。
天蓬再没有去看望美猴王,因为现在的美猴王已经不是那个谨小慎微的美猴王了,这一点在天庭知道他想做齐天大圣之后,就已经非常明显了。
太白金星带来了美猴王最新的招安条件。
“官封齐天大圣?”李天王怒了。
玉帝也怒了。
但是没有办法,打?又打不过。讲道理?可是妖精能和神仙讲道理么?
“妖精就是妖精,狂妄自大,不知天高地厚。”说话的是李天王。自从美猴王被贬下界后,天庭就为美猴王的天马事件定了性质——反天庭罪。美猴王的名号从神仙改成了神仙界通缉犯的统称——妖精。
“但是还是得招安!”太白金星白了李天王一眼,仿佛在看一个白痴一样。眼高手低的神仙多了去,但没见过这样还不知羞耻的神仙——打了败仗还这么嚣张的。
美猴王的齐天大圣府就在天庭蟠桃园旁边,据太白金星说,是为了方便美猴王看管蟠桃园而设置的。
齐天大圣的称号得到天庭的正式承认,便如卖红薯的小摊贩得到城管的承认一样,总算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分。美猴王没有计较有没有实权,他计较的是名分,是在天庭的逍遥日子。
尽管很逍遥,但是美猴王还是有点烦。
齐天大圣再次给天蓬发出了邀请,但是再次被天蓬拒绝了。
“为什么不去我的齐天大圣府?”美猴王在天河之畔找到了正在河畔喝桂花酒的天蓬。
“你不该上天庭的。”天蓬看了看天边的一团乌云。
美猴王大笑:“天庭又如何?还不是看谁手段高。如今我美猴王凭实力得了这个齐天大圣的封号,又有什么不该?”
“天庭就像那团乌云一样,”天蓬摇头叹道,“你又何苦要来沾染?”
美猴王一愣,看着那团云笑道:“你太敏感了。”
“你真的在乎这个名号吗?”天蓬忽然问道。
美猴王又愣住了,这个问题他没有想过,他享受了名号带来的虚荣,却没有想过名号对于自己又算是什么。
尽管话不投机,但酒没有少喝。
天河对面的广寒宫还是那样冷清,广寒宫的清辉还是那样惨白。
“不知道织女现在怎样了。”天蓬喝了一口酒叹息一声。
美猴王摇头:“你还是一个犯痴的神仙,就像你第一次问我什么是天涯海角一样,一点都没有变。”
“我没有变,但是你却变了!”天蓬笑了。
我变了么?或许是吧!美猴王也喝了一口酒,桂花的香味一如既往,口味还是那种口味。
两人的酒量都比较好。
但是两人最后都醉倒了。
天蓬醉倒在自己无法开解的心结里。美猴王醉倒在无法辨析的自我迷茫中。
两人就在天河边躺着,天蓬开在一块石头上,美猴王倒在石桌下。醉倒的时候,就是神仙也会没有烦恼的。
天蓬没有不醒人事,他只是有些迷糊。
他仿佛看到一个白衣裙的女子在身边叹息。
叹息声,犹如月光一般冷清。
这天的天河的风很大,刮着白色的裙子的轻纱轻轻的拂在天蓬的脸上,蒙住了他迷迷茫茫的眼睛。
“你……”天蓬想要说话,但是却说不完整。
一件白色的袍子轻轻的披在了天蓬的身上,仿佛一声叹息从身边滑落。白纱裙的女子就像一朵白云,轻轻的不留一点痕迹。
白影子在眼睛中逐渐的模糊,天蓬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轻轻的来,又轻轻的走。
第十四章 谁的白袍子
第十四章谁的白袍子
“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整天看着白云了!”美猴王对天蓬笑道,“因为天庭有个仙女就是专门织云的。”
天蓬笑了,但只是眉头稍稍的动了动。
当自己一觉醒来的时候,身上多了一件白袍子,挡住了天河的风。
仿佛就像梦里一般,一个白色的身影,一声如月光般冷清的叹息,一团飘忽而远的云团。
但是记忆里的东西全都是模糊的,看也看不清楚。
“你知道这是谁披在我身上的吗?”天蓬看了看美猴王。
“不知道!”美猴王说的很干脆,“酒葫芦给我。”
那么是谁在自己醉酒的时候,为自己披了一件白袍子呢?谁是那穿着白色衣裙的仙女。
“绝对不是巧嘴。”这是天蓬第一个排除的对象。
巧嘴虽然穿着白色的衣裙,但是她绝对不会跑出来给一个男人披袍子。这不是巧嘴的为人,当然如果是别人为她披袍子倒是能心安理得接受。更何况,巧嘴一直作为王母娘娘的贴身侍女,是不可能做出这样出格的事情。
“那么是不是七仙女中的橙儿呢?七仙女中就是她穿白色的衣裙。”美猴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橙儿?”天蓬摇头。
但是这种可能并不是不存在。七仙女喜欢天蓬在天庭或多或少还是有那么一些传言。如果是橙儿的话,并不觉得十分的意外。
“要不我帮你问问?”美猴王笑了笑,“其实我不是很习惯和女人打交道的,不过,我还是愿意试试。”
天蓬摇头笑道:“这算什么。这和问她‘你是不是喜欢天蓬’有什么区别?”然后叹了一句道:“其实还有两种可能。”
“看来你挺有女人缘的么!”美猴王嘻嘻笑着。
“一个是嫦娥,一个是织女。”天蓬心里明白,这两种可能中,自己并不能判断哪种可能更多一些。
嫦娥并非无情。
织女更是情深。
会是嫦娥吗?天蓬看着月光冷清的广寒宫,仿佛那里有一个白色衣裙的女子,在月下翩翩起舞。
羽衣舞。
轻盈的就像一片羽毛,飘动着不由自己的心。
“幽植众能知,贞芳只暗持。自无君子佩,未是国香衰。白露沾长早,青春到每迟。不知当路草,芳馥欲何为……”
广寒宫的月光将嫦娥的影子拉的很长。
瘦长的影子,在宫墙上婉转成舞,歌而成诗。
“仙子还是这样,只是苦了自己!”吴刚叹息了一句,虽然这不是自己一个合同工操心的事,但是憔悴的美女,也能打动即便是不解风情的男人。
“宫主的婚事泡汤了!”玉兔不甘心,甚至有些愤愤,“都是臭男人惹得祸。”然后转头对着吴刚喷了一口唾沫,“你也不是好东西。”
“我……我怎么了?我!”吴刚很委屈,但是却不敢多分辨,虽然玉兔是个副职,但总比自己这个合同工强吧。
“宫主,你去找玉帝说个清楚,现在外面传言那么难听……”玉兔喋喋不休,“我都替宫主不值。”
嫦娥轻轻拂动了一下衣袖,流云一般,轻笑道:“清者自清。我本如清风,浮云何沾身?”
玉兔哼哼道:“其实你对天蓬还是有心的。何必苦了自己。”
嫦娥叹息一声:“你不懂……”
天蓬在大婚前消失了,去找天涯海角。但是自己心中的天涯海角找到了吗?嫦娥在玉池前轻轻的鞠了一捧水。
“我的天涯海角在哪里?”
影子叹息:天涯海角在每个人心里。
“可是我心里空落落的。”
影子笑道:空,是因为你落下了东西。
“我还能落下什么呢?”
影子:落下的是你的心。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感觉空落落的,你就什么时候开始落下了你的东西。
嫦娥摇摇头,玉池水荡漾,影子渐渐模糊起来。嫦娥那天远远的看到了天河边的天蓬,天河的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天蓬醉倒了,就醉倒在天河边的大石头上。
嫦娥叹息了一声,拿起了一件白色的袍子,朝天河边走去,因为那一刻,嫦娥的心中感到空落落的,仿佛丢失了什么……
天蓬不能猜出到底是谁给自己披了一件白色的袍子,对于他反复的自言自语,美猴王终于不耐烦了,哼哼道:“弄清楚了谁给你披的袍子,那又有什么用处呢?”
天蓬愣住了,那又有什么用呢?
嫦娥也好,织女也好,知道了又有什么用呢?
嫦娥还是只能在广寒宫里冷清的起舞,织女也只能在天庭里,继续织着洁白洁白的云朵。
一朵,一朵,又一朵……
“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就去找他吧!”紫儿劝道。紫儿到底还是被玉帝抓到天**来了。对于紫儿来说,人间的董永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一种回忆。
“我知道,我知道……”织女的手没有停,泪水滑落在刚刚织出的白云上。白云一沾上泪水,便聚集成了乌云,乌云下,丝丝雨水涟涟。
“我帮你织吧,你去看看他!”紫儿轻轻叹气,她至今还惦记着天蓬的恩情,要不是天蓬,第一次她就会被抓上天的,最终自己终于和董永在人间多相处了十年时间,这都得感谢天蓬。
“去吧!”紫儿拉起了织女。
紫儿坐在织机前,开始织云,织机里,飘出一朵朵紫色的云彩。
天河边……
嫦娥拿着白色的袍子,轻轻的向天蓬走去,她怕他看到自己,她只是想为他披上一件袍子而已。
天河的风很大,天河边白色的裙子飘起来。
嫦娥忽然止住了脚步,呆呆的看着天河的对岸。
对岸,一个白裙胜雪的仙女,轻轻的走进了醉倒的天蓬。
嫦娥终于明白了,原来天涯海角真的在心里。
在那白裙仙女为天蓬披上白色袍子的时候,嫦娥找到了自己的天涯海角!
第十五章 条件
第十五章条件
到底是谁为天蓬披上了白袍子?
天蓬不是一个认死理的人,但是为什么心中总是有些不安。美猴王又喝醉了,这次醉了并没有睡觉,而是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话。
“天蓬,其实你根本就不配做我的兄弟。”酒后也许吐的都是真言。
天蓬笑了笑,没有出声。
“虽然我没有喜欢过女人,但是我知道,做事情不能犹豫,更不能让别人为自己受苦。”
天蓬沉默了。美猴王的话还是有一些道理。这个道理天蓬也明白,并不深奥,有时候自己也反复的想过,但是今天由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说出来,却在心里引起了震荡,一个毫无情缘的美猴王也能这样,自己呢?
天蓬做出了一重大的决定。
“我要去向王母娘娘求亲。我要娶织女!”天蓬忽然站起来,“你说得对,让自己的女人为自己受难,这简直就是一种犯罪。”
美猴王大笑:“现在你又是我的兄弟了。记住,如果要动武的话,只管说一声,拿棍子搞破坏,我是最在行的。文斗不行,就动武,棍子底下出真理。”
但是这个决定对天庭来说绝对是震撼无比的。
“听说天蓬抛弃嫦娥就是因为那个织女!”玉兔第一个站出来,为嫦娥鸣不平,在她看来,如果嫦娥嫁不出去,那么她的宫主宝座就永远不会到来。
“原来天蓬和织女早就有一腿了!”这是七仙女中的愤愤不平者。
“织女和天蓬是真心相爱的。”紫儿道。
“赤脚大仙,你能不能对最近爆出来的第三者插足的事件发表一下看法?据说两个女人还大打出手。”有好事的神仙唯恐天庭不乱。
“啥?第三者插足?你老婆被人勾引了?”赤脚大仙一脸的迷茫。
“不是,我是说天蓬、嫦娥、织女三人的三角恋。”
“你要搞三角恋?关我鸟事?我是出来打酱油的!”
天庭的流言流语对当事的三人来说,根本就算不得什么。但是天蓬终于向王母提亲了。
这个消息嫦娥早通过玉兔的三瓣嘴知道了。她心里叹息了一声,如果当初自己不要犹豫,和天蓬一起去寻找天涯海角的话,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歌又有什么用?舞又有什么用?顾影自怜又有什么用?
一切都不如有一丝的勇气那般有用。
天蓬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勇气。
王母当着天蓬的面,怒气冲冲的将面前案几上的玉碟玉盏掀翻在地上,一只手指着天蓬道:“你也有脸来求亲,当初你说喜欢嫦娥,我和玉帝几乎是没有犹豫就将这门亲事定了下来。你倒好,抛下嫦娥一个wωw奇Qìsuu書còm网人,私自下界去了。抛弃了嫦娥也罢,私自下界也罢,你居然干扰天条,私自以神仙之体勾引下凡的织女。你说说看,这哪一件是一个高级神仙干的事情?”
“以前我不知道天涯海角在哪里,但是现在我知道了。我的天涯海角就是织女,所以我应该娶她。”天蓬脸色很平静。
“天涯海角?”王母冷笑起来,“又是那个月老在忽悠人吧,世界上哪有什么天涯海角?当初这老家伙还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忽悠我和玉帝的。”
“难道你现在不快乐?”天蓬微笑起来,王母显然怒极攻心了,这样的话也对自己说出来。
王母出乎意料的安静下来,两眼有些发呆,摇头叹道:“以前我自以为是快乐的,我以为月老说的是真的,我以为我找到了天涯海角。我的天涯海角就是玉帝。但是……但是现在我又开始怀疑起来。就算是经过十万年的婚姻,也算不得天长地久。你还相信天涯海角吗?”
“我相信!”天蓬的声音无比坚定。
“可是我不相信,你看看现在的玉帝,他除了一门心思的想要包养小三,还会想甚么?他心里还有我么?”王母愤愤不平,声音越来越高,“他之所以对我恭顺,只不过他怕我将他的一些丑事曝光而已。”
“我还是坚信,我和织女能够天长地久。”天蓬没有丝毫的退让。
“哈哈!”王母怒极反笑,指着天蓬道,“好,好,如果你是真心要娶她,那么你就得答应我替我做三件事,如果做不到,今后这种话也不要再在我面前提了。你敢答应么?”
天蓬凝视着王母:“哪三件事?”
“第一件事,替我去洪荒之地碧龙潭潭底取一根碧玉钗,这根碧玉钗沉在潭底十万年了,最好你能够找得出来。”
“第二件事,去南海普陀山求一滴观世音菩萨的眼泪。”
“第三件事,去西天释迦牟尼佛处,掐灭佛祖座前的一根灯芯。”
王母看了看天蓬,冷笑道:“你想清楚了再答应也不迟,而且完成之前,你不再见织女。”
天蓬看了看王母,叹了一口气道:“我答应你了!”
“三件事情,艰难无比,一般的神仙就算是一件也难以完成,你真的就答应?”王母冷笑。
“就算完不成我也答应你。”天蓬忽然笑了,“因为我知道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天蓬答应了三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条件。
但是王母心中却没有一丝的快感。明明知道不可能完成,却还要去做。如果换成是自己,我能够答应这些条件吗?为了一个自己爱的人。
看着天蓬在天河边发愣,美猴王又是摇头又是叹气。
“碧龙潭我听师父说过,那里有一条巨大无比的碧龙,是开天辟地之时应运而生的,凶猛无比,便是我师父也要忌惮几分。那潭水深达万丈,满眼碧绿,不可见物,根本就不可能看到一根小小的玉钗。”
“再说南海普陀山的观世音菩萨,她乃是一个出家人,先不说她法力广大,即便她能够普度众生,但本身已经灭绝情缘,哪里有眼泪给你?”
“最后那条,根本也是不能实现的。释迦牟尼佛乃是圣人至尊,岂能容你在他面前掐灭灯芯?”
美猴王叹气道:“难,难,难。”
天蓬笑道:“难又能怎样?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我知道你是有心人,但我也知道,你答应王母做这三件事,就等于断绝了娶织女的机会。我倒是有个主意,这天庭也没有人是我的对手,我帮你将织女抢来如何?到时候木已成舟,只怕那玉帝老儿和王母娘娘不答应也得答应了。”美猴王说着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天蓬摇头道:“我只想堂堂正正的将织女娶过来。在人间的时候,我没有给她一个名分,难道在仙界我还不能给她一个正式的名分么?”
“你是一个痴子!”美猴王说了这句话后,就没有再理会天蓬了。
我是一个痴子么?天蓬笑了笑,或许是吧。
天蓬看了看从天庭不断飘过的白云,叹了一声:等我罢。
第十六章 吐血
第十六章吐血
“他一定是一个傻子。”紫儿轻声的感叹,如果换成了是自己,或许也一定会答应吧。
织女抿着嘴,没有出声,手上的织机也没有停下来。
“其实并不一定要天长地久的,虽然我和董郎只有十年的相聚,但是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曾经拥有就够了!”紫儿笑了笑,但是睫毛上挂着一滴晶莹的泪珠,“短暂的日子,已经有了意义,还能求什么?”
织女没有出声,只是织着云。云还没有织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成了雨云,挂着漫天的雨滴。
“你要我代你传信吗?”
织女终于停了下来,摇摇头笑道:“不用了。我想的他都明白,他知道我的心意。我不想阻止他,因为换做是我,我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着三个条件。”
“如此三个不可能完成的条件也答应?”紫儿急了,“这意味着你可能很久也不能和他相聚,或者……或者永久也见不到他。”
织女笑了:“那又有什么关系?”
“痴子,你是个痴子!”紫儿又是摇头,又是叹气,“你比我还要痴。”
织女抿着嘴,看了看天河的那畔:“他其实和我一样痴!”
天庭没有什么事情不被八卦的。
天蓬答应王母的条件已经在天**传开了。
“我估计,天蓬一个条件也玩不成,说不定还会把命搭进去!”四大天王正在打赌,“我赌天蓬一个条件也玩不成,赌避水珠一个。你们谁还赌?”
“我们也是要赌他一个也玩不成的,你都说了,我们还赌什么。”其余三个愤愤不平。
“我赌,我赌他三个条件都能完成!”这时候四大天王身后一个声音。
是美猴王,他看这四个人就好像看四个傻瓜一样。
四大天王曾经败在美猴王手下,但是在美猴王面前,他们丝毫提不起报仇的狠劲,拳头大才是真理。
“你用什么做赌注?”四大天王异口同声,这几乎是他们报仇的大好时机。赌赢了美猴王,何尝不是一种报仇呢?
美猴王嘻嘻笑着,从耳朵里掏出一根绣花针,迎风一晃,便是一根如意金箍棒,“就用这根棍子做赌注。”
很显然,这根棍子太沉了,四大天王并不喜欢。
但是美猴王也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当赌资的,出了这根棒子还值点钱之外。
“不如让我们一人摘一个蟠桃,”拿琵琶的多罗吒忽然语出惊人,“但不能说出去,不能告诉其他任何神仙。”
但是这个提议得到了其余三人的一致赞同。四人垂涎蟠桃已经很久了,但是没有资格参加王母的蟠桃会,让这种yu望变得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听说蟠桃能够让人几乎达到长生不死的地步的时候。
美猴王哈哈大笑道:“有趣,好吧,反正这蟠桃园是俺看管的,我不说,谁也不会知道。偷几个桃子算什么?”
四大天王嘿嘿笑道:“不是偷,是摘!”
“这有区别吗?”美猴王道。
“当然有区别了,偷,是要犯天规的,摘,是不犯天规的。”四大天王一本正经的道。
美猴王恍然大悟的笑道:“对,对,说的不错,窃桃不算偷呢!”
四人赶紧点头。在四人看来,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
天蓬答应王母的事情,现在看来是天庭最前线的娱乐新闻了,大众神仙都是很娱乐的参与到这件事情的讨论中。但是无非都是像四大天王一样得出的一个结论:天蓬想不开了,这无异于自杀。
但是还是有持不同意见者,除了齐天大圣美猴王和织女之外。
“天蓬已经傻了!”这是玉兔的第一句话。
“天蓬是个痴子!”这是玉兔在长篇大论之后的最后一句总结性的话。
吴刚叹了一口气,显得无比惋惜:“可惜我的桂花酒喝完了,总得在他动身之前再讨一坛去。虽然他级别比较高,还算是比较平易近人的吧。”吴刚总算说了一句比较公道的话。
“他是傻子!”嫦娥笑了,“也是个痴子。”
广寒宫里,嫦娥长袖飘然,清冷的月辉下,她翩然起舞。
影子再宫墙上,舞不宛转,歌不成调。
终于嫦娥猝然坐倒在月辉中。
“何苦来哉!”一声叹息。
嫦娥看着眼前的人,轻声叫了一句:“是你?”
“是我!”那人摇头道,“虽然你不屑于见我,但是今天我还是要来看看你!”
嫦娥起身,扶住宫墙,背过身轻声道:“还请玉帝尊重我的意思,我心里放不下任何人的。”
这人是玉帝,一个爱慕嫦娥的男人。
“现在在这里,我的身份不是玉帝,是一个男人,一个对你爱慕的男人。”玉帝轻轻道,“我知道,你心里没有我,但是你心里绝对还放得下一个人。”
“谁?”嫦娥反射性的身子颤动了一下。
“天蓬!”玉帝叹道,“你心里有他的位置后,就再也放不下我的位置了。”
嫦娥几乎是呻吟出声:“不……不要再说他了!你若有心,就成全他,让他娶他愿意娶的仙子。”
“我也无能为力。今天我来,也不是为了要讨好你,让你改变对我的看法,我只是想告诉你,天蓬要做的三件事情很难,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
“我知道。”
“但是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玉帝沉吟了一下,忽然道。
“你——你说什么?”嫦娥转过身来,盯着玉帝。
玉帝见她的神情,苦笑道:“这三件事都在一个缘字上。那碧龙潭的碧玉钗是当年王母投入到碧水潭的,而观世音菩萨和释迦牟尼佛都是佛门中人,佛门中人看重一个缘字,所以有缘人自然能够做到。”
嫦娥盯着玉帝:“为什么要特地来告诉我。”
“因为我不想你替他受苦。”
“我没有为谁受苦!”嫦娥口中并没有承认,但是她心里的苦,却不愿意别人看见,哪怕被人看见,她也会加以掩饰。
“我走了!”玉帝有些恋恋不舍。但他明白,自己只能做这么多了。也算是了结了自己的一桩心事。
“嗯!”嫦娥没有任何挽留的意思。
自己能挽留得住天蓬吗?既然挽留不住,那么就只有祝福他了。
“天蓬,天蓬,天蓬!”嫦娥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忽然按住胸口,喷出一口鲜血。
第十七章 心魔
洪荒之地,开天辟地以来就是历来仙、妖、人、鬼的流放的荒地。
眼前满眼的狂风裹沙,转眼就可能是悬崖绝壁。头顶烈日酷阳,转眼就可能是五雷轰顶。不管面对的是什么,都是神妖不能避,人鬼不能躲。
天蓬行走在黄沙中,一眼看不到尽头的黄沙地。
黄沙中泛着刺目的阳光,天蓬的汗水浸湿了白色的衣袍。
很快,天蓬被一片阴影笼罩住了。
刚才还骄阳如火。天蓬抬头看了一眼,一只巨大的黑鸟正在头顶上翱翔。
“哇——”黑鸟发出鸣叫。
天蓬的心猛然随着这巨鸟的鸣叫颤动了一下,好像就在那一瞬间,心脏都停住了,手脚都滞住了一样。
“哇!哇!哇!……”巨鸟发出了连续的鸣叫声,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声音好像控制住了心脏一样,每鸣叫一声,心脏便停滞一下。这让天蓬不得不忍受着巨大的心脏的抽搐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痛苦。
如果还这么叫下去,天蓬就会一命呜呼。天蓬的脚下踢开黄沙之后,是数不尽的骷髅。
“啊——”天蓬终于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怒吼。他不想死在这里,他必须要完成三个任务。手中豁然一把金刀,在烈日下发出金光。
“哇——”巨鸟急速的上窜,很显然,金光灼伤了它的眼睛。
天蓬刚送一口气,心脏缓过劲。那巨鸟从天空飞速的冲了下来,速度太快,一瞬间,天蓬就可以看到利刃一样的爪子闪着耀眼的光。
“去死!”天蓬挥动了金刀,泛起一片光芒。
“铛——”一声,金刀看在爪子上,发出了金属一样的鸣叫。巨鸟的翅膀煽动了,刮起了一阵旋风。
天蓬跌倒在沙地上,手中的金刀已经脱手了。他的身下压着的是一具骷髅,他的眼瞳中,一个黑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如果自己在这一刻死去,谁还会记得自己?
美猴王?沙卷帘?玉帝?或者是嫦娥,或者是织女。
天蓬的手中募然出现了一把匕首,一把碧玉的匕首,就像所有生命垂危的人一样,这是他最后的挣扎。
一只洪荒时候的巨鸟,是仙妖不惧的。一只洪荒时候的巨鸟,可以毁灭无数的神仙、妖精。这黄沙中埋葬的,是无数的神仙、妖精的白骨。
天蓬只不过是神仙中的一个。或许也会是白骨中的一堆。
巨鸟伸出了它巨大的爪子,巨鸟头部的喙的钩子白的耀眼,白的能反射出烈日的光芒,如利剑一样的光芒。
洪荒有白天,也有黑夜。
手指节已经快要僵硬了。天蓬呻吟了一声,从昏迷中醒来。醒来的时候,就看到了漫天的繁星,还有一轮圆月。
洪荒不只有黑夜,还有星星和圆月。星星和圆月仿佛就在身边,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摘到一样。
天蓬没有动,实际上,他也没有力气再动一动了。他的双腿死死的绞着巨鸟的脖子,他的手还死死的按着巨鸟的身子,就这样一个奇怪的姿势。但天蓬实在是没有力气动了。
天蓬仰着头,看着圆月,圆月中有个翩然起舞的影子,有个广袖飘飞的影子,有个泪珠莹然的影子。
“呵——”天蓬终于吐了一口气。僵直的身子和手脚终于可以动一动了。尽管还要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天蓬再不想和这只巨鸟呆在一起了。
天蓬的手抽开,从巨鸟的肚腹上,抽出碧玉的匕首。一股黑色的液体从剖开的巨鸟肚腹中涌了出来,带着腥臭的内脏。内脏中还有一颗黑色的珠子。
天蓬剥开珠子外面的黑色黏液,顿时四周一片光亮。这是一颗白亮的珠子,当剥去它外表的黏液的时候,珠子就是一颗光芒四射的珠子。
原来它的光华,不过被遮蔽。原来只要剥开一层外衣,它就是一颗珍宝。天蓬笑了,这颗珠子足以照亮洪荒的黑夜了。
天蓬看了看巨鸟的尸体,叹了一口气,这只巨鸟终究和它吃掉的神仙、妖精一样,要变成一堆白骨。
黄沙在黑夜里,仍然被风卷起。
风、黄沙、星辉、月。
洪荒的黑夜,让天蓬孤独的整个世界都只有一个人了。仿佛天边有个声音,从飘渺的天空,洪荒的尽头传了过来。
“你后悔了吗?”
我后悔了吗?天蓬微笑着,冲着黑夜的天空大喊:“我不会后悔,永远都不会后悔,哪怕我死!”
一阵狂风吹来,吹散了天蓬的声音。但是那飘渺的声音却一直还在,仿佛在夜空里不听的回响。
“你后悔了!”
“你后悔了!”……
我从来都没有后悔!天蓬都很坚定的对着自己的心说。但是为什么总是有这样的一个声音在身边回响?
一定是心魔!
天蓬很肯定的告诉自己。这是自己的心魔,但是如果心中没有魔,会产生心魔吗?难道我一直在怀疑自己?难道我从一开始就后悔了?
“回去吧!回去吧!”……飘渺的声音不断的传来,仿佛大海里无休无止的波浪。天蓬就像是这波浪中的一叶扁舟。
“我不会回去的。”天蓬心内呻吟了一声,心脏仿佛不受控制,急剧的跳动起来,就像在旷野里狂奔的野马。
“噗——”
一口鲜血从天蓬的口中喷了出来,在冷清的月辉下,纷纷点点,落在黄沙中,洒在那白骨堆里。
天蓬再次倒在了黄沙中,手中的碧玉的匕首落在了沙尘里。他的意识渐渐的模糊,眼前的月也渐渐的模糊起来。
洪荒的夜空还是那样的静默。
脸上还想有一滴冰凉的水。
天蓬还没有睁开眼睛的时候,脸上有一滴冰凉的水。清凉直透心底。再也没有挥之不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还是洪荒的夜晚,月光已然冷清。
天蓬坐了起来,然后他就怔怔的看着面前,张大了嘴巴。
前方的月光下,一个白色的影子,立在那里。
一位白衣长裙的女子,静默的立在黄沙之上。风,吹散她披散的长发,漫天飞丝。
第十八章白骨
第十八章 白骨
第十八章白骨
月光洒在女子的身上,泛出惨白的光晕。
很诡异,空无一仙一妖的洪荒黑夜,忽然出现这样一位女子,冷清的女子。天蓬的心猛然一紧。
“你是谁?”天蓬坐起来问。
女子微微笑了:“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
女子没有回答,看着天蓬笑了,然后轻声道:“你杀了这只乌鸦!”
原来这只巨鸟是一只乌鸦。天蓬点了点头。
“你手上沾了乌鸦的血。”
天蓬又点了点头:“你想说什么?”
女子点点头笑道:“你还听到了一些不不该听到的声音,你还质疑过自己从来都很坚定去做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天蓬眉头一皱。
女子叹道:“这是乌鸦的血带来的幻觉,无论你是神还是妖,都逃不过去。”顿了一顿又说,“其实对付这只乌鸦并不难,但是为什么这里会埋葬了这么多的白骨?就是因为凡是沾染了一点乌鸦的血,就会出现这种幻觉,让人在不断的质疑中,最终在癫狂中死去。”
天蓬一愣,然后笑了:“为什么我却活着?”
女子微笑了:“因为你成就了我,我才能救你。”
天蓬一愣:“我没有救你,我只不过救了自己,杀了一只乌鸦而已。而且,你从哪里来的?”
女子道:“因为你喷了一口鲜血,所以你成就了我。”女子看了一眼仍然满地的白骨,轻轻叹道:“我不过是这满地的白骨中的一堆,但是你喷出的那口血,就落到了我这堆白骨上面。”
天蓬没有出声,他在静静的瞪着女子,等着她说。
“我在黄沙中掩埋了两千年了,”女子的声音幽幽的,“我原本是流徙在这里的一个柳树,修炼了千年而得人身。”
“我来洪荒,只不过想寻找一根碧玉钗,因为找到这根碧玉钗,我就可以做神仙而不是做妖精了。”
“碧龙潭中的碧玉钗?”天蓬问道。
女子笑了:“来这里的神仙、妖精都是为了那根碧玉钗来的。都是受了王母的蛊惑来的,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拿到那根碧玉钗。”
女子看了看天蓬,叹道:“我便是在这里被那只乌鸦伤了,然后就成了一堆白骨。两千年了……”
“两千年来,我看到了很多的神仙、和妖精和我一样,倒在这里,变成了一堆又一堆的白骨。但我是幸运的,因为我的一丝灵气也和我一样被黄沙埋起来,没有散掉。只到你将我从黄沙中踢出来。”
“我的灵气遇到你的血,所以我就能化成人形和你说话!”女子忽然笑起来,“我的身体里,有你的血。”
“那我就是你救的?”天蓬看着那女子。
女子叹了一声,声音如一丝琴弦颤动:“我在你的脸上滴了一滴泪,洗净了你的心魔,所以你才能醒过来。”
原来那冰凉的水滴,是一滴泪水。
一滴泪,就是一颗心。一颗心,就是一段情。
天蓬叹了一声:“这就是命运吧!没有我,就没有你,没有你,也就不再有我了,这真的很奇妙。”
女子笑了:“神仙也信命吗?”
天蓬没有回答,他不知道,神仙的命运其实是和人的命运一样的,前途都充满着未知和迷茫。或许只有未来佛来能知道自己的命运吧。
“你叫什么名字?”天蓬看着女子白衣翩然,忽然心口一痛。心里出现了一个和这个差不多的身影。
白衣胜雪,翩然如蝶。
是嫦娥广袖善舞,还是织女轻盈如雪?
“我不过是一个新的生命,我的身体已经不是柳树而是一堆白骨,因为你的血,我才能化成人形的,我不过是白骨成精,没有名字。”女子幽幽的叹息,“或许,像我这样的妖精,是不需要名字的。世上的神仙、妖精、人、鬼,谁会在乎我这样的一个妖精?”
“但是……但是我心里能够感觉到你的存在。”天蓬道。
女子笑了:“因为我体内有你的血。所以无论我到哪里,你都能感觉我的存在。就像我随时随地能感觉你一样。”
“取个名字吧,我好称呼你,总不能叫你白骨精吧!”天蓬笑了笑。
“叫我小白吧!”女子也笑了,“我要走了,我要离开洪荒之地,从此不再到这里来。这里我忍受了太多的恐惧、寂寞还有阳光、黑夜。”
“你不想再去找碧玉钗了么?”
“不,碧玉钗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无论做不做神仙,都是一样的,我现在只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们还能再见么?小白!”
女子看了看天蓬,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想,只要想见,就一定能见得到,因为我可以随时感应到你!”
洪荒的黑夜已然静默。
天蓬呆呆的站在原地,仿佛就是梦中一样。白衣的女子,就像一个幻影,仿佛只是在梦中出现,如果不是地上的乌鸦的尸骨,如果不是脸上还有冰凉的泪痕。
小白,天蓬可以感觉到一个白衣胜雪的女子,披散着长发,在月光下,轻盈的在黄沙地上飞舞。
一个人可以寂寞的守着一片黄沙地和一堆又一堆的白骨两千年吗?两千年的寂寞该是多么的长,一个守了两千年寂寞的小白啊!
天蓬继续的往前走,看着月光照耀的黄沙地。这一路还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坎坷,还有什么样的洪荒猛兽,但是天蓬已经踏着月色上路了。
“月之舞兮,芝兰室兮。我心留兮,不寂不灭。兰之舞兮,水之殇兮。我心歌兮,不兴不歇。影之从云,云之从风。风有情兮,送我河东……”
天蓬大步的朝前走,洪荒的旷野,风将歌声送出很远,很远。
小白已经彻底的从洪荒消失了,天蓬感应不到了小白的影子。但是洪荒的路还很长,还要继续的走。
天蓬看了看就像挂在眼前的月。月中飘着一朵云,一朵白云。
月中有嫦娥,织女织白云。天蓬用手挥了一挥,他希望织女能够看得见,或许还有嫦娥!
洪荒的黄沙地上,月光将一个踯躅的影子越来越长,留得住影子,留不住心。
第十九章 梦境
第十九章梦境
洪荒之地,黄沙尽头。
天蓬一脚就踏进了凛冽的寒风中。黄沙尽头是雪原,冰封着一切有活气的东西。漫天的大雪就像漫天的飘萍。
碧龙潭还有多远?天蓬不知道,黄沙地也好,雪地也好,他只有往前走,才能到达碧龙潭。
“呜——”寒风在旷野中呼啸而过,刮过脸颊,生生的带走了身体最后的一丝热气。天蓬的牙齿冻的“咯咯”之响。他笼着手,将脸躲在衣领的中,蹒跚而踯躅。他呵出的热气,转瞬就成了一层凝结在空气中的薄冰。
“我好久没有看到有人过来这里了!”在远处雪原的山坡上,传来了一声惊喜的叫声,清脆,带着一丝暖意。
“这不是一个人。”一个苍老的声音道,“这是一个神仙。”
“不管怎么说,他是我两千年来第一个看到的外人。”清脆的声音带着银铃一般的响动,仿佛欢快跳跃的音符。
“他是一个有毅力的神仙。”苍老的声音道,“不过,雪儿,不要去招惹他,不然会给你带来麻烦的。”
那个叫雪儿的没有出声,四周出了风声,一切都没有声响。
高原的雪地上,两只毛皮洁白的狐狸,并头静静的站立着,昂着头,看着在雪地上蹒跚向前的那个神仙。
洪荒的雪地,尽管是神仙,也会受不了。
天蓬渐渐的感觉双腿已经迈不动了。手也像要失去知觉一样。忙忙的雪原却还是那样没有边际,仿佛再也看不到尽头。
“咯吱!”天蓬努力的向前跨了一步,凝结在头上的冰渣,顺着眼睛落下来,刺得眼睛生痛。
天蓬喘了一口气,忽然抬头时,眼前的雪原好像在倾斜,就像天翻地覆一般。整个雪原在眼中都倒了过来。
“噗通!”天蓬倒在了雪原上,倒在了雪地里。神仙的身体也不足以支撑他走过这片雪原,哪怕他心中还有信念。
大雪很快就盖满了他的身体。眼中的雪原渐渐的变得模糊起来。很快,天蓬就和着雪原融为了一体,分不清是天蓬拥抱了雪地,还是雪地拥抱着天蓬。
“幽植众能知,贞芳只暗持。自无君子佩,未是国香衰。白露沾长早,青春到每迟。不知当路草,芳馥欲何为……”
嫦娥的舞姿还是那样的优美,在月中更显得冷清,更有种无法释怀的愁绪,歌声飘渺,仿佛就在心里。
天边的云,还是那样的洁白,洁白的就像是高原上的雪,白的看不到云的尽头,之看到云下面的丝丝泪水。
织机的机杼声,一声,一声,又一声……
“嫦娥——”天蓬叫了一声,想要拉住御风而飞的袖子,但是却是近在咫尺,远在天涯一般。
“天蓬,天蓬,天蓬……”
天蓬觅声望去,却是织女泪水涟涟的看着他,一脸的幽怨愁苦。
“织女——”
天蓬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去喊,但是织女的身影仿佛就像水中的倒影,随着随风而来的水波,渐渐的晃荡、模糊……
“织女——”
天蓬又大声的喊叫了一声,猛然坐起身来。四周微微有些光亮,但是足够让天蓬看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了。
一个山洞,雪地里一个突兀出现的山洞里,风寒不侵,冰雪不入。山洞的山壁上,还有一朵小花俏生生的立在那里。
“我不是在做梦!”天蓬掐了一把自己的手,感觉很痛。他记得自己好像倒在了雪地里,被雪埋住了。
梦境虽然很真实,但毕竟是梦境。
现实虽然很梦幻,但毕竟是现实。
“这里有人吗?”天蓬对着山洞里面大声的喊道,“在下多谢大仙出手相救,日后定当回报大恩。”
山洞依然很静谧,天蓬审视了一下山洞,又大声道:“有人吗?”
“有人吗?”山洞里有回声。却没有动静。
天蓬等了一会,并不见任何回应,不由苦笑摇头。做好事不留名的神仙还真是不多见。但是好事一定就是神仙做的吗?天蓬没有想,也没有去深究。
天蓬决定再次朝前走,他不能因为这次而停下来。哪怕自己很可能再次被风雪所掩埋。
但是天蓬在洞口的时候停了下来。
洞口有一张洁白的绢挂着,绢上有一行字:洪荒雪原,神仙难渡。及早回头,方可保命。
天蓬笑了,这倒是一个好心的大仙。他将绢收起,揣在怀中,看了看洞外的漫天大雪,茫无边际的莽莽雪原,不在回头,一脚就踏了出去。
“他是一个傻子!”清脆的声音有些惋惜。
“但他也是一个有无比勇气的神仙。”苍老的声音同样也带着惋惜。
“但是他很可爱,这样的神仙总不会是虚伪的。”清脆的声音,满是欣赏,“这样的男人也挺可爱的。”
苍老的声音:“神仙都是虚伪的,或许他装的比较深罢了!”言语中满是警惕的意味,甚至还有一丝警告。
“我喜欢……”良久,清脆的声音再次响起。但是天蓬是听不见的,因为那些声音都被风吹散了。
“不准接近这个男人。神仙没有一个是好的!”苍老的声音充满着无奈,也充满着担忧,他知道,那句话意味着什么。
洞中,一个满是长须的老者目送着越来越远的天蓬。他的身边,一位绝色的白衣女子,嘴角带着微笑,看着天蓬越来越远。
天蓬继续上路。雪地依然难走,风已然凛冽。远处还是看不到尽头。
但是,天蓬却看到了一个活物。
一个巨大的活物,和雪地一样的颜色。它的身子犹如连绵起伏的雪山,蜿蜒前行,带着巨大的“嗞嗞”的声音,飞速的向天蓬靠近过来。
天蓬心里猛然一紧。他已迎面闻到了一股味道。
腥气!冲天的腥气扑面而来。
杀气!漫天的杀气足以冰冻任何人的心。
天蓬的手,已经紧紧的捏住了腰间的金刀刀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蜿蜒而来的活物。那活物高高的昂起了头,巨大弧形的长牙闪着寒光,在雪地里,越显得冰冷。
一条蛇,一条巨大无比,通体雪白的巨蛇!
第二十章 雪儿
第二十章雪儿
巨大的白蛇就那么昂着头,俯瞰着雪地上,显得渺小的天蓬。天蓬仿佛只是一个小草一样,随时都会被白蛇一口气吹倒。
“我要吃你,你没意见吧!”白蛇忽然发出一阵嗡嗡的声音,很难听,一阵腥臭扑面而来,几乎将天蓬熏到。
一条巨蛇,会说话的巨蛇,在问它的猎物愿不愿意被它吃掉。这看起来好像很可笑,但何尝不是一个强者面对弱者的一种调侃?
天蓬笑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不可以不被你吃掉?”很显然,天蓬没有做弱者的自觉性。
白蛇发出“嗞嗞”的声音。但天蓬判断,这是它在嘲笑自己。但是天蓬不理会,不管怎样,手中的刀柄握得很紧。
“你知道在这里被我吃掉的神仙和妖精有多少吗?”白蛇好像不是很饿,它并不急着享用这顿美味。好久没有遇到这样活物了,而且它喜欢将猎物弄得越恐惧,吃起来越有味道。恐惧会使血液流动加速,会增加猎物的新鲜度。
天蓬摇头道:“不管你吃掉多少神仙、妖精,你还是只是一条蛇,永远成不了人形,禽兽就是禽兽。”
“嗞嗞!嗞嗞!”白蛇又笑了,这样的声音因该是大笑才是,“太可笑了,一个快要被吃掉的神仙还和我将什么蛇和人。就算你们是神仙、是妖精,即使你们修成了人形,但是在这洪荒之地,你们是连禽兽都不如的。”
“别说废话了!要吃我,就赶快吧!”天蓬说着抽出了金刀。金刀在雪地里,泛出一溜儿金光。
“一把好刀!”白蛇道,“可是这把刀却上不了我,没有洪荒的神兵利器,我这身鳞片就是最坚固的铠甲。”
天蓬摇头笑道:“我不信,除非你让我砍上几刀!”
白蛇点了点蛇头:“你砍吧,我让你砍三刀,如果你不能看伤我,我就吃掉你!你应该不会反对吧。”
原来白蛇吃人,真的随时都可以找到理由,而且看起来还合情合理。这个条件,天蓬没有反对。如果金刀真上不了这条蛇,那么自己也只剩下被吃的命运了。
其实白蛇只不过想看到天蓬用刀看不伤自己时候的那种恐惧,因为只有这个看起来现在还很平静的神仙恐惧了,吃起来才有味道。
天蓬的金刀扬起来了,扬的很高。
“流水斩!”天蓬大喝了一声。金刀在雪地里抹过一溜儿金辉。风雪在空中滞住了一般,白蛇七寸处的鳞片,在眼中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还有两刀!”白蛇很满意天蓬眼中出现的惊诧。
七寸之处,一点痕迹都没有,仿佛只是在它的那处吹过一阵风一样,什么都没有留下,哪怕一点淡淡的白痕。
还有两刀!天蓬心里默念了一句。神仙的力量,在洪荒世界,剩下的不到三层了,三层的力量到底会让自己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手臂渐渐的泛起淡淡的红色,握住金刀的手,渐渐的在聚集着全身的力量,自己等不到第三刀,如果这一刀不能斩了白蛇,自己就再也没有力量来斩第三刀了。毕其功于一刀。
“第二刀来了!”天蓬笑了笑,手慢慢的扬起。身子忽然就跃上了数十丈之高。漫天的风雪,随着天蓬的跃起,卷积在一起,裹住了天蓬的身影,越裹越紧,雪团越变越大。
“天河倒灌!”
那天空中的雪团忽然爆裂开来,白色的身影犹如流星,金刀的光芒瞬间照亮了整个雪原,要将雪原融化了一般。
自上而下的一斩,携风雪之威。这一刀,耗费体内精神之力,借自然之势,雪原也在金光下反射出金色。
“噗通!”天蓬跌倒在雪地上,吐出了一口鲜血。
“还有最后一刀!”白蛇冷冷道。这一刀虽然没有伤到白蛇,但是已经斩出了一条深红色的刀痕。让白蛇不得不忍受尖锐的疼痛。他有些没有耐心了,没想到这个神仙还有些力气。
天蓬跌倒在雪地上,心渐渐的冷却下来。最后一刀还有用么?心口为什么会这么痛?难道是因为我要死了么?
天蓬捂住胸口,胸口有颗硬硬的珠子。
乌鸦不惧金刀,但它照样被自己杀死了。白蛇也不惧金刀,那么自己为什么不能杀死它?天蓬笑了,笑得很开心。
“你再不做出决定,我就吃了你!”看着天蓬的笑,白蛇有些恼羞成怒。
天蓬摇摇头:“等不及了吗?不是还有最后一刀么?”
“你最好快点,我没有耐心!”白蛇冷冷道。
“不会让你等太久的。”天蓬摆了一下金刀。身形再次的跃起,这一次跃的并不是很高,白蛇甚至可以看到天蓬眼中的疲惫之态。
“到底第二刀用尽了他所有的力量了!”白蛇眼中满是嘲弄。金刀的光芒也不是太盛,虽然还有一定的威势。
天蓬的金刀斩了下来。
“噗嗤!”一声,是穿透皮甲鳞片时发出的声音。
一股鲜血喷溅在白蛇身下的雪地上,犹如杜鹃满地。
“嗤——”白蛇狂摆了一下身子,将天蓬远远的甩在了雪地上。白蛇的七寸之处,一道很长的伤口。
乌鸦不畏金、银、铁器,但是一把碧玉匕首就轻易的将它开膛破肚了。白蛇同样也不畏金、银、铁器,但碧玉的匕首同样能轻易的刺进它的七寸。
但是白蛇不同于乌鸦,白蛇还没有死,它正流淌着鲜血,凶狠的盯着天蓬。一个跌在雪地上,甚至不能再动一动的天蓬。
一刺得手,天蓬就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量。然后被白蛇狠狠的甩在了雪地上。四肢已经不能再动了。他慢慢的聚集着力量,等着最后的一击。
天蓬看到了白蛇渐渐的靠拢过来,那个巨大的蛇头,在眼眶中,越来越大,几乎所有的世界,就在那个张开血盆大口的蛇头里。
天蓬奋力的挣扎了一下,用尽最后的一点点聚集起来的力量,射出了那把碧玉的匕首,尽管他知道,这并不足以杀死这条蛇。
如果时间可以停止,天蓬只想告诉织女,他没有后悔。
如果这一刻可以停止,天蓬只想对自己说,我没有后悔。
这一刻,将会成为永恒吗?
这一刻,碧玉的匕首在空中闪过一道碧玉的光,白蛇本能的躲闪了一下。一道白光掠过了白蛇的面前……
白蛇的断头,都摆在面前的雪地上,雪地殷红一片。
一个绝色的白衣少女,握着碧玉匕首,笑盈盈的看着疲倦的渐渐合上眼睛的天蓬,蹲下来,抚mo着天蓬的脸说:“我叫雪儿,你记住了吗?”
第二十一章 问题
第二十一章问题
雪儿是一只狐狸,一只洪荒世界里白色的狐狸,有着精灵一样的心。
一只狐狸如果有这精灵一样的心,那么她就会有精灵一样的敏锐的感觉,包括对一个陌生的异性的感觉。
是天蓬坚定的眼神让她有些心扉摇曳。一个男人可以这么坚定,可以这么舍生忘死,是不是一个好男人呢?好男人的标准在雪儿单纯的心里,就像一根线,一根只能牵得住一个人的线。
雪儿怜爱的抚mo着这个男人的脸,轻轻拭去了他睫毛上的雪花,怔怔的,良久,忽然一笑,仿佛所有的雪花都想春花一样的绽放了开来。
“别害怕,我就在你身边陪着你!”雪儿清脆的笑声,在雪原上荡漾着。
“这是雪儿两千年来最开心的笑声了!”一个老头站在山洞口,望着洞外的雪花,不禁摇头。
有一种心情可以重新塑造一个人,让她变得更加的快活。
有一种笑声可以重新感染一个人,让他变得更加的清醒和活力。
高原上的笑声在雪花中荡漾,渐渐的隐没在远处的高高耸起的山坡上。仿佛一切都是幻觉,天蓬张开眼睛的时候,耳边的笑声隐隐还在。但是在天蓬站起来的时候,耳边就只有风声了——透心凉的风声。
斩断的蛇头,碧玉的匕首,殷红的鲜血似乎都在告诉自己,这一切并不是一个噩梦。但是自己恍惚还看到一个白影,仿佛耳边还听到温暖的呢喃声和清脆的笑声。这一切又告诉自己,这好像有很温暖。
天蓬爬起来,将匕首重新收好,将金刀再次收起。抬头看了看莽莽的雪原,天蓬义无反顾的往前走。
一个人走在冰天雪地并不感到寂寞,因为他的心并不寂寞。一个人走在冰天雪地并不感到寒冷,因为他的心事温暖的。
前路似乎还有很多未知的凶险,但是尽管只有自己一人,路是一定要走下去的。这已经不是单纯为了织女那份情谊。或许自己心中永远都有一份执念吧。
但是一个人赶路,特别是在这雪地里,寒冷和饥饿绝对是可以要一个人的命的。在又累又饿的时候,最渴望的也就是能够拥有一顿丰盛的食物。
天蓬这时候就是这样的感觉,寒冷和饥饿让他渐渐的空乏了身子,他迫切的想要吃一顿饱的。
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前面有一颗大树。
这颗大树突兀的就出现在了天蓬的前面不远处。在冰天雪地里,长着繁茂的枝叶,碧玉青葱。大树上不沾染一片雪花。大树枝叶所覆盖处。是一片碧玉的草地。
天蓬看到了大树上面,树上挂着一个个硕大的果子。红顶绿皮的圆圆的果子,比天宫的蟠桃还要大上几分。
天蓬笑了,就像一个快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的绳索。
在他还在念想的时候,大树忽然就像到了自己的面前,就像自己心里所想的那样。果子挂的很高,但是只要天蓬伸出手,果子就已经垂到了自己的面前,任自己采摘一样。
天蓬摘到了一个最大的果子。一个顶上红透了,全身碧绿的有些放光的果子。饱满欲滴。
天蓬有些等不及了,他迫切的想要吃下这个果子。他的手举起来了,将果子放到了嘴边,他还闻到了一丝清香,直透五脏六腑。
“你在干什么?”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在风中吹过来,仿佛风也有些温暖了,有些熟悉的温暖。
“吃果子。”天蓬停住了,转过头。
一回头就看到了一位白衣裙的少女,髻环的发鬓在风中飘扬了起来。
“我好像认识你,”天蓬微笑着对少女道,“为什么我一见到你就有了很亲切的感觉,就像我以前遇见过你一样。但是我确定,这是我第一次遇见你。”
少女笑了:“我叫雪儿。你没有记住我的名字吗?”
“雪儿?”天蓬念了一句。雪儿,这个名字就像冰天雪地里的一股暖流。
碧血冲天,碧玉的匕首在空中闪耀的光芒,雪地上殷红的鲜血,巨大的蛇头冲天而起,重重的落在雪地上。还有一个白色的身影,一只在脸上轻轻抚mo的轻柔的小手,还有那一句温柔的话。
“我叫雪儿,你记住了吗?”
天蓬笑意更浓了:“我知道了,是你救了我!你就是雪儿。”
雪儿笑了,仿佛在雪地里绽开的一株雪莲花。
“我只想知道你现在在干什么?”雪儿微微的笑着。
天蓬看了看雪儿,忽然失笑道:“这里的这颗树好大。你看这么多果子,这颗是最大的,给你罢!”说着向雪儿伸出了手。
天蓬的手伸过来了。
这里并没有什么大树,也没有什么果子。就连天蓬伸出来的手里,也是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雪儿眼中的天蓬做着很奇怪的动作。
“你确定要请我吃果子?”雪儿笑了,笑得很诡异。
“不就是一个果子吗?”天蓬笑了笑,“何况树上还有很多。够我们两人吃饱的了。”
天蓬的手还在向前伸着,他要将这个果子塞在雪儿的手里面。
雪儿没有伸手,只是盯着天蓬笑了,笑得很诡异,因为天蓬在她的眼里看到了两点绿色的光芒。
“你——”天蓬正要说话,但是身子忽然打了一个冷颤。
“还要请我吃果子吗?”雪儿笑了,笑得很温柔。
手中没有果子,天蓬诧异的回过头,身后也没有树。什么都没有,只有茫茫的一片雪地,还有空中不断落下的雪花。
“怎么会这样?”天蓬盯着雪儿。
雪儿笑了,皱起了白玉一样的小鼻子:“因为这一切都是幻觉。”
幻觉!天蓬知道这个意思,自己在黄沙地的时候,沾上了乌鸦的血时也出现过幻觉,不,应该是心魔。
但手中的感觉是真实的,那可是实实在在的一个果子啊,仿佛手中还有那硬硬的感觉。有如此真实的幻觉吗?
“每个能够走进雪原的人,不管是神仙还是妖精,都会出现这样的幻觉,特别是当他又冷又饿的时候。”雪儿笑了,“每个人的幻觉都不相同,不一定都是果子,说不定以后还会有人请我吃烧鹅呢!”雪儿的笑声很清脆。
“如果不破除这种幻觉,那么这幻觉就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你可以感觉到那果子真的就在自己的手里。”
“如果你吃掉了这个果子,那么你这一辈子就再也别想走出这片雪原了……”雪儿最后几乎是叹着气说的。
她看了看天蓬惊讶的张大着嘴,不由抿嘴一笑:“问你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来这洪荒之地?为了碧玉钗?”
第二十二章 原因
第二十二章原因
“你也知道碧玉钗?”天蓬看着雪儿,有些吃惊。自己答应王母的条件,难道也传到洪荒来了?这怎么可能?
“我在洪荒不过两千年,你是第一个来寻碧玉钗的神仙。”雪儿轻笑起来,声音在雪原沉闷的天空清脆而欢快,“不过我爷爷见得多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走出过雪原,他们没有勇气。他们不是被白蛇吃了,就是折道而返了。”
天蓬笑了,没有停住脚步,雪地里需要执著的脚印。
“你是为了碧玉钗么?”雪儿又问了一句,忽闪的眼睛看着天蓬。
“是的!”天蓬没有回头,他的眼睛里只有前面的方向。
“为什么很多人为他送了命,还是要不断的来寻找它?”雪儿心中的疑问很单纯,单纯的就像雪花一样。
“寻找碧玉钗不过是一个过程,我的目的不是碧玉钗。”在洪荒很久了,这样清脆而单纯的声音让天蓬感到很愉快,一种在沉闷中破茧而出的愉悦在心中涌动。
“你的目的是什么?”雪儿歪着头,看着天蓬,眼睛忽闪忽闪着晶莹的光芒,让你甚至生不出一点拒绝的心思。
“因为我要和我爱的人在一起。”天蓬微笑着,他终于转头看了看并肩而行的雪儿,“就像我要寻找天涯海角一样。”
“你爱的人?”雪儿的眼睛有些迷茫,“天涯海角?”
“你还小,怎么会明白呢?”天蓬摇头而笑。雪儿已经不小了,两千年的修炼足以让一只狐狸修炼成一个美丽的少女。但是在洪荒之地,两千年不过是两千年的寂寞,两千年,甚至不如人间的二十年。
“爱情会让一个人舍弃生命吗?”雪儿的眼睛里带着迷茫,她甚至忘了,自己曾经在那一刻,舍弃生命一般,斩下了白蛇的头。
雪儿不明白爱情。天蓬也不会告诉她爱情是什么,爱情没有定义和固定的含义。爱情?谁能够说的出它是什么?它存在于心中,形至于语言、申请和动作。天蓬没法解释。
雪儿皱起了小鼻子,看了看天蓬:“不说算了,小气!不过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天蓬!”
“好奇怪的名字!”雪儿下了,“还有,你说的天涯海角是什么?”
其实天蓬的天涯海角不过就是一个故事罢了。
对于天蓬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但是也很复杂。天蓬没有拒绝雪儿晶莹的眼光,他拒绝不了,而太多的积压,他也需要一个讲故事的机会。
广寒宫的广袖善舞、天河边的桂花酒飘香、绝色的飞燕、白色的袍襟仿佛就像流水一般,在天蓬的心里缓缓的流淌着。
仿佛梦幻一般,仿佛就在眼前。
天蓬的声音在雪地里显得很寂寞。寂寞的雪原里,还有一个故事如此让人沉醉吗?如此让人难以释怀吗?
“嫦娥姐姐好可怜!”雪儿脸颊上挂着晶莹的泪珠。
“织女姐姐更可怜!”雪儿愤愤不平。
“玉帝和王母娘娘太自私了。”雪儿脸上挂着一丝怒气。
天蓬笑了笑:“如果没有这三个条件,我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爱她。其实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雪儿摇了摇头:“你……你更可怜!”
我可怜么?天蓬愣了一下。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想过。
“天蓬,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雪儿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
“说罢,只要我能做到的!”
“我想陪你一起去找那根碧玉钗。”雪儿的脸很红,就像白璧上浸润的嫣红的桃花点点。在雪地里,这一点红是那么鲜明,甚至让没有生命的雪花都生出了嫉妒。
天蓬没有问她原因,他知道一个人一旦在心里下定了决心做某件事情的时候,说什么都是没用的。
“走吧!”天蓬看了看前面的雪原。
雪儿欢呼雀跃起来。她很容易就快乐起来。雪原之地有了她的陪伴,终究不觉得苦了。一个精灵一样的女孩子伴随着自己的路上,天蓬时常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再走一会就可以走出雪原了!”雪儿欢快的笑着。
“碧龙潭什么时候能到?”
“就在出雪原不远处。”雪儿的欢乐传染了天蓬,他会心笑了。
雪原的尽头就在前面。雪原的风在尽头小了很多,雪原的雪在尽头少了很多。天蓬甚至可以看到前面的一丝绿意。
碧龙潭就在眼前。
碧龙潭里有一条碧龙,巨大无比的凶残的碧龙。
“你就别走过雪原了吧!”天蓬一脚还留在雪地,一脚踏进了柔然的碧绿的草地,前面是满眼清脆的直插云霄的崇山峻岭,后面是茫茫的雪原尽头。
“你答应了的!”雪儿仰起头,眼睛逼视着天蓬。
“你知道碧龙潭有一条碧龙吗?”
“知道,所以我才要去!”雪儿丝毫也不在乎,她倔强的,逼着着天蓬,眼睛里盈盈的仿佛有泪水。
“如果一去,将很少有生还的机会,你可能葬身碧龙潭地!”天蓬轻轻的拭去了挂在雪儿脸腮上的珍珠。
雪儿没有说话,她只是倔强的望着天蓬,仿佛这个世界里,她的眼瞳中就只有天蓬一个人。泪水在拭去之后,再次滑落。
“你是个傻女孩!”天蓬叹了一口气。
“我就是一个傻女孩!”雪儿忽然笑了,吸着鼻子,挽起天蓬的手,一脚跨进了碧绿的柔软的草地。
两千年来,雪儿第一次跨进了这片无数次想要跨进来的草地。雪儿喜欢雪花的白,但更喜欢青草的碧。雪原冷清的没有一丝活气,碧绿的草地才有雪儿的天性融合。
雪儿就像是一只蝴蝶。穿梭在芳草繁花之中。
一步路的距离,就是两个世界。
雪儿跨出了这一步,她就跨进了另一个世界。天蓬跨出这一步,他看到了碧龙潭,碧玉钗遗失的地方。
远处的碧龙潭,在群峰的环抱之下,隐隐的传来了龙吟的声音。有龙的地方,才是碧龙潭,有龙的地方才有碧玉钗。
天蓬笑了,尽管他知道巨大的碧龙的凶残远远胜过乌鸦和白蛇。
天蓬迈开了步子,踏着青青的碧草地,朝巨大的碧玉潭一步、一步的走去。他从来没有想过后悔,心中有的只是期待。
天蓬的身后跟着一位白色裙子的女孩。
她穿行在碧绿的草地,粉红的花丛中,仿佛她本身就是一朵巨大的,迎着风的迎春花。她的身后洒落一地的银铃一般的笑声。
第二十三章 碧龙
第二十三章碧龙
天蓬很久没有感觉到这种快乐了,单纯的快乐。
通往碧龙潭的小路,蜿蜒的就像一条通向云端的天梯。上天的梯子并不难登,但是通往碧龙潭的梯子很难走。
雪儿是一只在花丛中翩翩飞舞的蝴蝶,白色的翅膀仿佛能够透过阳光。碧龙潭的奇山异水,暖日清风,就像是春天繁茂的时候。
越是美丽的就越有危险。
天蓬隐隐的又听到了低沉的足以让峰峦颤动的龙吟。仿佛是从天边而来,又仿佛是从四面八方而来,又仿佛就是从那远处的碧龙潭而来。
“你怕吗?”天蓬看了看春guang满面的雪儿。
“什么?”雪儿没有注意到天蓬的问题,两千年,她没有看到过雪地以外如此美妙的景色。
天蓬笑了。雪儿的浪漫天真,让他有些不安。
越逼近碧龙潭,龙吟之声越盛。
“你怕死吗?”天蓬看了一眼雪儿。
雪儿已经收敛了笑容,越是接近碧龙潭,雪儿的神情也就越紧张:“我……不怕!”她忽闪的看了天蓬一眼。
天蓬知道她的恐惧,她翩然的衣裙就像白色的蝴蝶收敛的翅膀。两人小心翼翼的趟过一丛又一丛的荒草。
碧龙潭就在眼前了!
龙吟之声犹在,仿佛从九天之上而下,又仿佛自碧龙深潭而起,又似从绝壁四周而至,但是看不见碧龙。
天蓬和雪儿站在一块凸出在山崖上的石头上,下面万丈不见底的碧绿的水。就像碧草一样,绿的有点儿逼人的眼睛。
“如果要找到碧玉钗,就必须从这里下水!”雪儿迟疑的看了天蓬一眼,“但你必须要打败碧龙,而且……而且这碧水潭的水,碧玉一片,根本就看不清。”
天蓬知道雪儿的意思,他的一只手已经按在了金刀的刀柄。一只手轻轻的捉住了一只柔夷:“你去后面吧!”捏了一下那柔软的小手,微微而笑。
雪儿的脸泛起红晕,被捉住手的心灵的轻颤,让她的呼吸急促了起来。这种感觉就像漂浮在空中的羽毛一样。
“不,我和你一起……对付碧龙。”雪儿的声音很坚定。
天蓬没有说话,因为已经没有必要了。
潭水忽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急速的旋转起来,龙吟的声音在从潭底咆哮而上,直冲云霄。
“碧龙!”雪儿惊呼了一声。
一条碧龙从碧水潭的漩涡中冲天而起。
天蓬的眼中,只能看到一个巨大的屏障挡住了自己的视线,一块鳞片闪着碧光,刺得天蓬眼睛生痛。一块鳞片,比天蓬还要大的鳞片。
天蓬的手被一直柔软的小手捏的生痛,他咬住牙,揽住了那柔软的腰肢,将一个白色的娇小的身子,搂进自己的怀里。
看着一飞冲天的碧龙在云霄里打了一个滚,携着一阵腥风冲了下来。很远,天蓬就闻到了那腥味。
“傻丫头,为什么陪我死呢?”天蓬无限爱怜的看了看怀中轻轻颤抖,却闪着一双清澈眼睛的雪儿。
“我……我不知道!”雪儿仰起头,看着天蓬的眼睛。她的眼里,没有碧龙咆哮的大嘴和利爪,没有那冲天的腥气。
一个眼瞳能够看到一个人,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亮晶晶的眼眸里,只有天蓬的身影,在眼瞳里无限的放大。
天蓬看了看携着腥风而来的巨龙,巨大的阴影将整个碧龙潭的山峰都笼罩住了,碧龙的利爪在闪着刺眼的光亮,巨龙的嘴里,尖锐的寒气让满山的空气都凝滞了,这边是碧龙,巨大的,让人无法反抗的巨龙。
“当啷!”一声,是金刀落在地上发出的清脆的声音。
天蓬伸出双手,紧紧的搂住了握住了雪儿的手,闭上了眼睛。织女的白色云朵,嫦娥的善舞广袖在眼前仿佛就在自己伸手之间。
一道白光,从天蓬的怀中四散开来,比起碧龙身上的鳞片的碧光,更加的耀眼,那是比阳光更加刺目的光亮,一瞬间,将碧龙潭的上空笼罩在一片光亮之中,再也看不清楚什么是花,什么是草,什么事山,什么是水。
“嗷——”放佛受伤的痛苦的鸣叫,碧龙在光芒中扭曲着身子,从空中直指的跌落在碧水潭中,潭水溅起来,碧水潭水波一阵荡漾,渐渐的收拢起波浪。天蓬怀里的白光忽然一敛,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们没有死!”天蓬笑了,尽管不明白为什么碧龙会放过自己。
“我看到了一阵白光!”尽管是闭着眼睛,雪儿睁开眼,看着天蓬的怀里,“你怀里藏了什么?”
天蓬从怀里摸出一个珠子,一个亮晶晶的珠子:“只有这个东西了!从沙漠中的一只乌鸦体内找出来的。”
“乌鸦?”雪儿惊讶的叫了一声,“你杀了烈焰鸦?”
“那东西叫烈焰鸦吗?”
雪儿忽然跳起来,勾住天蓬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这烈焰鸦是因为偷了观音菩萨的一颗珠子,因怕菩萨追查起来,便逃到这个神鬼难测的洪荒之地,算起来也有上万年了吧!你知道这是一颗什么珠子吗?”
“哦?”天蓬笑了笑,“说说看。”
“五龙珠!”雪儿笑了,“传说,洪荒之地,有五条龙,分别代表金木水火土。这五条龙聚集在一起更是威力无比,在洪荒一带无人敢比。但是,他们做了一件错事,就是在观音菩萨经过洪荒的时候,看中了她手中的净瓶,五条龙一条心,只想谋夺观音菩萨的净瓶、杨柳,因此设下了一个圈套。”
“这五条龙真是胆大包天!”天蓬笑了,“惹到观音菩萨也算是它们自寻死路了。”
雪儿笑了笑道:“听爷爷的爷爷们说,开始观音菩萨是吃了大亏的。你知道的,当时的菩萨还不是现在的菩萨,那时,菩萨也不过是一个修道之人,还没有成就正果,这五条龙又是与洪荒同生,威力强大无比。”
“哦,看来这里面还有一段故事呢!”天蓬笑了,这时,潭底传来了一阵沉闷的龙吟之声,好像是愤怒的吼声,“我们先不说这些,先找个地方歇一歇吧。”
今天是有惊无险,这个结果很出人意料之外。
“你知道这是一条死路,是吗?”在一个山洞里,天蓬和雪儿做了下来,“你是个傻子,是个傻姑娘!”
雪儿笑了:“傻有什么关系?我虽然只是一只两千年的小狐狸,但是我知道死的那一刻有你在就够了!”
“为什么?”
“难道什么事情都必须有为什么吗?”雪儿轻轻的笑了,将头靠在天蓬的肩膀上。
第二十四章 莲儿的传说
第二十四章观音的传说
观音菩萨修道时候的法名并不叫观音。
当她叫莲儿的时候,她不过是释迦牟尼佛池塘前的一朵莲花,日夜听佛祖讲大乘佛法,有了一些心得。
释迦牟尼佛宣讲佛法,一日忽然见那池塘金光大盛,不由笑道:“这株莲花也得了灵性,终有正果之时。”
莲儿离开灵山的时候,带走了佛祖插柳的净瓶和瓶中的杨柳。
“入世就是出世”这是佛祖对莲儿说的一句话。
莲儿入世修行,一身白衣白裙。
入世的红尘有很多尘缘,莲儿遇上了一个年轻人,一个黑色长衫的年轻人,他的眼光很清澈。
“我知道你是一条龙!”莲儿刚入尘世,便遇到了一条龙,她是第一次遇到龙,而且这条龙清澈的眼睛让莲儿很欢喜。
“可是我虽然是龙,但是我喜欢做人。”年轻人坐在酒楼里,笑了起来。莲儿就好像看到那双眼睛里汪然一泉。
“做人有什么好?要受生老病死之苦,受轮回之罪,若是修得佛法,四大皆空,长生不死,那才是一生受用无穷。”莲儿很不屑这条龙的想法。
“可是我宁愿做人,”年轻的龙笑了,“四大皆空了,怎么能有喜怒哀乐呢?若是没有喜怒哀乐,哪怕是能够活亿万年,又有什么意义呢?”
莲儿说不明白,她说不过年轻的龙,但是并不影响他们结伴而行,并且她还知道他有个好听的名字——碧水。
莲儿是快乐的,在和碧水一起的时候,尽管她也在普度众生,尽管她一直在修炼自己的水波不能兴的佛心。
莲儿想劝碧水修佛,但是碧水没有佛性,他有的只是微笑,他有的只是在人间洒下的一串美妙的欢乐。
莲儿劝不了碧水,因为她好像有意无意的被碧水改变着。
碧水很喜欢看白衣飘飘的莲儿,喜欢她在云端里故作庄严的样子,喜欢看她在清澈的水潭里掬水的样子,喜欢看她笑起来,皱起的小鼻子。
“如果你不修佛就好了!”碧水在夜里,轻轻的撩起一丝莲儿的头发,莲儿在睡梦中皱起可爱的小鼻子,眼角带着一丝笑。
每个晚上,碧水就这样守护着沉睡中的莲儿。在凉如水的夜空里,莲儿就像一朵洁白的莲花亭亭净植。
一天,莲儿又遇上了一条龙,不过,是一条邪恶的龙。邪恶的龙张开巨口正在吞噬村庄里的村民。
莲儿抛出的净瓶砸伤了他,碧水的利爪抓瞎了他的一只眼睛。邪恶的龙咆哮着逃走了。
莲儿很高兴,除恶扬善的快感在她的心理挥之不去。有快感,就没有佛心,只是莲儿这时候并不知道罢了。
“干杯!”当天晚上,莲儿喝了很多酒。
碧水一直陪着她。喝了酒的莲儿,脸红的就像白莲里泛着的红。
喝醉了酒的莲儿就像一株随风摇曳的莲花。她化成了一株莲,碧水手心掬了一捧水,将莲碰在手心里。
那天夜里,狂风大作,巨浪滔天。
那天夜里,五条狂龙在云中肆虐,他们巨大的龙头一转,就吞噬了所有的村民。他们巨口一张,就将这个村庄变成了汪洋大海。
那天夜里,碧水在山的最高峰上,痛苦的看着巨浪中起伏的人群,看着陆地变成海面,看着手心中捧着的一株莲花。
“我睡了多久?”莲儿从夜里醒来,看着坐在一旁的碧水。
“没有多久,天快要亮了!”碧水说着的时候,天边有了一丝亮光。两人的前面是一片汪洋的大海。
“我们是睡在海边的吗?”莲儿惊奇的叫了起来。
“不是,这里原本就是陆地。这里原本就是我们喝酒的地方。”碧水的眼睛里没有清澈,只有痛苦。
昨晚对于碧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他不忍心放开手中一捧水,如果放了,莲儿就会枯萎。他昨晚看着五条孽龙在空中肆虐,他无能为力。
“你为什么不救他们?”莲儿怒了,她眼睛如刀一样盯着碧水。
“你会枯萎的!”碧水闭上了眼睛,两行泪水很清澈,就像他的眼睛的光芒一样清澈。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你可以放开我,如果我知晓的话,我宁愿我死。”莲儿这时候很有佛性,带着怒火的佛性。
“我在乎他们,但是我更在乎你!”碧水睁开眼睛,看着莲儿。
“不必说了,你走吧!”莲儿很轻易的就说出了这句话,“你不是我的朋友。”
这时候,天还带着清晨的轻风,清风中有海水的腥味。
碧水在空中一跃,就化成了一条碧龙。碧龙在空中翻滚了几圈,忽然昂首长啸了一声,一头扎进了海水里,溅起偌大的水花。
这是一条龙和五条龙的争斗。
六条龙在海水里翻滚,在云层中嘶吼。空中飞散着失落的鳞片和血液,落在海水中,落在莲儿的身边。
五条孽龙使劲了全力,碧龙也筋疲力尽。
忽然五团白光在天空中大盛,天边的云彩也尽皆失色。这是五颗夺目白光的珠子,是五条孽龙的内丹。
这也是他们的最后一击,五颗内丹,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无坚不摧的五行内丹,是五条孽龙存心要了结碧水的性命。让他魂飞魄散,不能入五行之内。
在白光大盛的时候,碧水消失在白光之中。他承受了五行内丹的一击,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长啸。
一个声音在呆呆伫立的莲儿耳边响起:“用净瓶收了五行丹,你的净瓶才是他们的克星。”
莲儿没有犹豫,她将净瓶抛了出去。所有的光华被净瓶收入瓶中,也包括五行丹。还有五条孽龙。
莲儿轻易的就收了五条孽龙,但是她知道,如果没有碧水挡住五行丹的一击,五行丹如果没有被碧水消耗掉力量,那么她就收不了五条孽龙。
“碧水!”莲儿叫了一声。
一条碧龙从天缓缓而落,落在地上,化成了碧水。一身伤痕的碧水,一个奄奄一息的碧水。
“你为了什么?”莲儿的一滴泪滴在了碧水的脸上。
“为了我这颗心。”碧水微微的笑了,他很疲倦,很疲倦,闭上了眼睛,在莲儿的怀中,慢慢的长出了鳞片和头角。
碧水是一条龙,莲儿是一株莲。
第二十五章 碧水之心
第二十五章碧水之心
五条孽龙在莲儿的净瓶里化成了金木水火土五颗珠子。
莲儿带着珠子和已然化成龙身的碧龙回到了灵山。碧龙已经奄奄一息了,他甚至不能睁开眼睛看一看莲儿。
“恳请佛祖法外施恩,救碧水一救。”莲儿虔诚的拜倒在佛祖面前。
佛祖道:“碧水是你的尘缘,如果我要就他,他就必须忘掉前尘往事,去洪荒碧龙潭受苦。”
莲儿在佛祖面前许下弘誓大愿,她了结尘缘,皈依了佛门,终于得到了正果,成了大慈大悲的菩萨——观音菩萨,她的座下就是一朵莲花。
但是那五颗珠子,却是尘缘的旧物,被菩萨炼化成了一颗五龙珠,放在了普陀山的荷花池里,那天,菩萨的一滴泪水滴在了珠子里,珠子便永远是珠子,菩萨便永远是菩萨了。一日,一直在紫竹林中听菩萨讲经的乌鸦成了精,偷走了那颗威力巨大的珠子,因怕菩萨追究,逃到了洪荒之地。
莲儿斩断了尘缘,成了正果。碧龙落入了洪荒的碧龙潭,他在这里静静的养伤,他忘记了前尘往事,忘记了喜欢皱起小鼻子笑的莲儿。
碧龙仍然是那条碧龙,他再也变不成碧水了。它现在就是一条龙,一条咆哮着的,冲天而起,咆哮九天的龙。
碧龙潭经过了无数的万年,碧龙在潭底寂寞了无数的万年。
无数的万年之后,天蓬和雪儿在碧水潭,见到了咆哮的碧龙,一条足以傲视万物,吞噬天地的巨龙。一条没有了无数个万年前记忆的碧龙。
“它好像对这颗珠子很畏惧。”天蓬携着雪儿的手再次从上而下俯瞰碧龙潭。碧龙巨大的身影在潭水中蜿蜒游动,不时发出低吼声。
“我们怎么才能拿到碧玉钗?”雪儿皱起了眉头。
“不知道,等机会吧!”
碧龙的咆哮忽然隐隐的越来越低沉,四周的草木竟然也悄悄的蛰伏起来,一切都很静,静的整个碧龙潭就像一个没有人烟的荒漠。
雪儿的手紧紧的抓住天蓬的手,五指相扣。
天蓬听得到雪儿的呼吸声,也看到了雪儿眼中的笑意。天蓬知道,这只是碧龙在渐渐的积蓄着力量,做出最终的一击。
也许下一刻,两人就再也看不到碧水绿山,看不到眼眸中的彼此,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天蓬在心里叹息了一声。然后紧紧的盯着碧水潭。他没有握住金刀刀柄,因为这根本就没有用,他甚至连可以伤得了洪荒巨兽的碧玉匕首都没有拿出来。因为在碧龙面前,这件武器太微不足道了。他手中紧紧的握住那颗珠子——五龙珠。
咆哮着,冲天而起,带着龙吟九天的啸声,带着冲天的威势,带着吹散漫天云霞的风的碧龙,是无可阻挡的。巨大的龙头张开了血盆大口,足以气吞山河,吞噬洪荒的所有的一切。
天,为之色变;地,为之颤抖;风云,为之聚拢。四周遽然就黯淡了下来,天,只剩下一片灰色。
白光也冲天而起,就像是所有光源的集中地天蓬的手掌中。一颗足以照亮灰的洪荒之地的珠子,脱离了天蓬的手,浮现在天空中,越变越大,就像日头乌金。
巨龙咆哮一声,朝珠子冲了过去。
“不好,它要吞了了珠子!”天蓬的手一紧,心猛然的抽动起来。这颗珠子是自己最后的希望。
雪儿没有说话,尽管手被捏的生痛,她没有说话。只是怔怔的看着天蓬出神的望着天空的样子。他的身影,在雪儿的眼眸里仿佛要变成永恒。
天空的光亮遽然消失,那灰色的天空渐渐的变得亮了起来。碧龙的咆哮声,渐渐的消失,它的身子在空中翻滚了许久,渐渐的隐藏在云层里了。
碧龙在什么地方?天蓬看了看已经云散日出的天空,不禁笑了起来。碧龙不见了,珠子也不见了。
“碧龙消失了!”雪儿惊喜的叫了一声。
天蓬能感到雪儿的喜悦,仿佛这就是她自己的事情一样,她将头靠在天蓬的肩膀上,一切自然而亲切。
“碧龙不会消失。”这时候两人的身后响起了一个声音,带着清脆的笑意。
两人回过头,看到了一个年轻人,一个一身碧绿长衫的年轻人,正微笑着看着他们,手中还有一颗珠子。
“你——”雪儿惊呼了一声。这个年轻人来得实在是无声无息。
看着天蓬也一脸的惊异,年轻人笑了:“我是碧水。”
“碧水?”天蓬惊呼了一声。
是的。这就是碧水,一个无数个万年之前的那个年轻人。如今的他依然很年轻,他静静的看着雪儿,忽然笑了:“你长得真像她。”
白色的衣裙,天真的笑容,还有那一笑就皱起的小鼻子。
碧水的故事解开了天蓬和雪儿的疑惑。天蓬没想到这个年轻人还有这样的故事,也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就是刚才那条咆哮的带着巨大戾气的碧龙。
雪儿的泪水很容易就浸湿了她胸前的衣襟。
“谢谢你!”碧水轻声的对着天蓬笑道,“你唤醒了我无数个万年前的记忆,你让我知道了我叫碧水,还让我知道了我心中原来还有一个莲儿。”
“为什么谢我?”
“因为你那颗珠子中有一滴泪。”碧水笑了,他知道那是谁的一滴泪。他知道这滴泪中有她所有一切的尘缘。
碧龙在空中吞下了那颗珠子,也吞下了那滴泪。那滴泪让他知晓了所有的过去,无数个万年之前的过去。
一滴泪,就是一段尘缘;一段尘缘,从一滴泪开始,又从一滴泪结束。
“你要和我们一起出去吗?”天蓬笑着,“既然已经又有了尘缘,那么回到尘世中又有什么不可以?”
“不,我还是在这碧水潭里吧。”碧水的笑黯淡下来,“无数个万年我都过去了,无数个万年的寂寞我都熬过去了,回到尘世又能怎样?”他仿佛叹息一般:“莲儿已经死了,如今只有救苦救难的大慈大悲的菩萨。如此四大皆空,我又有什么放不下,碧龙潭是佛祖给我的归宿,也是我一世的归宿。”
天蓬没有说话,他知道劝不住碧水。
莲儿泪水划过脸颊。一条不知岁月的碧龙固然可以轻易的熬过无数个万年,但是一个还有尘缘记忆的碧水,又如何能够熬过这一个又一个的无数个万年呢?
天蓬叹息了一声:“我劝不住你!”
“从来不需要劝我。”碧水笑了,手中忽然现出一跟碧玉钗,“这是你要找的吗?这是当初王母娘娘扔进来的。但是她忽视了它的一个妙用。”
“什么妙用?”天蓬疑惑的看着碧水。
碧水轻声一笑,那根碧玉钗忽然发出一道碧光,一阵冷冽的风刮过了众人的脸,再次睁开眼睛时,一把碧玉的又带着金色九齿钉耙出现在碧水的手中。
第二十六章 传言
第二十六章传言
碧玉的杆,金色的齿,钉耙上豁然五个大字“上宝沁金耙”。
碧水笑道:“这可是件宝物,当年王母不识货,扔进了碧水潭,日后想明白了,却又不能拿回去,倒是便宜了你!”说罢,将钉耙递与天蓬。
“王母如何不识得如此宝贝?”
碧水大笑道:“此宝贝乃是当年太上老君得此神冰铁,亲手锤炼,成了此耙。只是怕人窥探,变成了一个碧玉钗。不想被玉帝窥见,亲自开口相询,老君不得已,忍痛送了玉帝,却不告知乃是一件神兵利器。不想玉帝为讨好王母,径直送了王母娘娘,王母自认是一普通玉钗,自然有些恼怒,一次机缘巧合之下,扔进了碧水潭。”
“时候太上老君告之真相,王母方才悔之不及,只是这碧龙潭有我在此,王母不敢过来,只使一些神仙妖精来此,却是有去无回,能够到碧水潭者,你倒是第一位了。”碧水微微笑道,“这也是个缘分。”
“这里还有一套耙法,乃是我在潭水地下悟出的,也不知反复推演了多少万年,也算是一点心得,若是不嫌弃,也就收了吧!”说罢,递过来一块白色布帛。果然是一套耙法。
天蓬拿着钉耙回去了,身后跟着雪儿。
碧水永远是碧水,他不会离开碧水潭,因为碧水潭才是他最终的归宿。因为莲儿永远是莲儿,而菩萨永远是菩萨。
分手的时候,碧水已然化成一条巨大的碧龙,在九天之上咆哮了很久,龙吟之声,直到天蓬踏出碧龙潭很久很久才渐渐消失。
“他是一个痴人!”天蓬感叹了一句。
“你也是!”雪儿嘻嘻的笑着。
“你决定了?”天蓬看了看雪儿的眼睛,纯净的就如雪地的一朵六菱花。
“嗯,我要跟你走!”雪儿笑了,仿佛春风拂面。
离开洪荒的雪儿就像一只出笼的鸟。人间的绚烂烟火、仙山的奇幻美妙,在雪儿的眼中都是自己平日无法想象出来的美景。
天蓬携着雪儿上天了。南天门看守的二十四天君看到眼睛有些直。不是因为雪儿美丽,仙界的仙女都很美丽。他们在雪儿的眼睛里看到了以前没有看到过的东西。如水一样,如雪一样,晶莹。
天蓬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
“天蓬什么时候找小三了?”李天君嘀咕了一句。
“这小三还挺漂亮的!”秦天君吧嗒了一下嘴巴。
“瞧他那得意样?我原来还以为他多纯情呢!”赵天君愤愤不平。
二十四天君不过是龙套角色,但是龙套的作用便是散布小道消息,这一点特性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当天蓬还没有觐见到王母娘娘的时候,天蓬找小三的事情,天庭几乎是仙尽皆知,天蓬不仅藏不住秘密,连谣言也比人间传的快。
“天蓬就是个没有良心的男人!哼哼,现在看来,他比玉帝也好不了很多。”玉兔在广寒宫唧唧歪歪。
“或许你们误解了他。”嫦娥淡淡的看了玉兔一眼。
“啧啧,女的都带回家了,还说没有?”玉兔不屑的摇摇头。
“天蓬不是那样的人,或许她只是天蓬的朋友呢?”
“哼,朋友?”玉兔冷笑道,“是男女朋友罢。这世界上,男人和女人做朋友就没有那么纯洁过。玉帝开始也不是说要和你做朋友、知己么?现在不也是心存不良么?男人?什么时候当女人是朋友过?”
“胡说八道!”嫦娥有些恼,更多的是心烦。
一朵云彩从身边飘过,白净的就如一汪清水。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嫦娥心里的那个她,正是那织就这片云彩的人,一个还在织机上不知疲倦的人儿。
“你相信天蓬会找小三么?”紫儿问织女。
“不会,我相信他!”织女微微而笑,“他答应了王母三件事,现在他应该完成了第一件事情了吧!”
“你这么相信他?”紫儿忽然也笑了,她笑自己,也笑织女,女人一旦痴情起来,那么她眼中的男人就是完美的,没有瑕疵的。她自己曾经又何尝不是如此的相信过那个呆头呆脑的董永呢?
织女的嘴角完成一个弧形,尽管现在她还不能去见天蓬,但是她相信自己距离见他的时间不远了。
他不是找到了碧玉钗了吗?数万年来,唯一一个找到碧玉钗的人。不过,天蓬就是这唯一的一个人,他拿着碧玉钗觐见了王母和玉帝。
“这就是碧玉钗!”王母惊喜的看着天蓬手中的碧玉钗不由叫出声来。
“确实不错,是我送给你的。”玉帝仿佛勾引出了很多的回忆一般,叹息一声,又不由自主摇摇头,“可惜还是被你扔掉了”
“现在不是找回来了吗?”王母伸手拿过碧玉钗,对着天蓬微微一笑道,“你做的很不错。”
“但是——”天蓬笑了笑,从王母手中取回碧玉钗,“这个碧玉钗还有一样功效,不知道王母你知不知道?”说着天蓬手中忽然放出光华,光华散尽,一根碧玉杖的九齿钉耙就出现在天蓬的手中。
“这叫做上宝沁金耙,乃是当年太上老君锻炼出来的宝物。只是此宝物认主,前些日子在洪荒之时,碧水将这宝物送给了我,我在一路上用此耙演练耙法,如今已经认主了!”
“认主?”王母瞪圆了眼睛,“这怎么可能?你不过是想要说大话,好骗取我的宝贝罢了!”
天蓬笑了笑,将钉耙又变回成一只碧玉钗,递给王母道:“若是你能将它变成上宝沁金耙,那就表明你是它的主人。”
“哼!”王母冷笑,“这有何难?”心下早已默念老君传授的咒语,但碧玉钗依旧是碧玉钗,丝毫不见动静。
“你做了手脚?”王母怒视天蓬。
天蓬摇头笑道:“此物乃是灵性之物,当年在你手中之时,你确实是此物之主,不过当你将它扔进了碧龙潭的时候,它就不再是你的了。试想,一个被你抛弃了的,它还会认你为主么?”
“你——”王母怒道,“即便不认我为主,我就将它毁了,也不能便宜了你。”
玉帝摇头道:“好了,当年若不是你遗弃它,又怎会知道有今日?既然这宝物认了天蓬为主,就赐给天蓬好了!”
王母怒视了玉帝一眼。玉帝顿时头都矮了两分,“你们男人就知道为男人说话,谁不知道你心里打的甚么鬼主意。”狠狠的将碧玉钗朝地上摔去,势必要一跌两段。
“叮当”一声,碧玉钗完好的在白玉地上,丝毫无损,王母越发恼怒,正要喝令力士,以雷神之锤将碧玉钗击毁。
一道碧玉之光忽然冲天而起,划过宝殿,消失在云海之中,碧玉钗消失了。
第二十七章 南海
第二十七章南海
碧玉钗消失了,因为它有灵性,它认主了。所以玉帝做了一个顺水人情,送给了天蓬,尽管王母很生气,后果有些严重,玉帝还是坚持己见。这也是他少有的在王母面前硬气的一回。
但是碧玉钗毕竟是有灵性的,它最终还是在它的主人手里。
天蓬在天河边将碧水耙法再次演练了一遍,果然是纯熟无比,威力无穷。天河边的美猴王看的目瞪口呆,忍不住叫道:“果然好武艺!”一时手痒,晃出金箍棒,一棒朝天蓬劈去。
“好不要脸,偷袭啊!”雪儿在一旁怒目而视。
“哈哈,老孙手痒,一时熬不住,嫂嫂休怪。”美猴王一顿乱棒,说得没脸没皮。倒将那雪儿说得白嫩的脸上紫胀,出不得声。
天蓬见美猴王棒来,不由喝一声道:“来得好。”挺耙就战。
这一场好战,两人各显神通,只杀得天昏地暗,风云色变。天雷轰鸣,天宫晃动。九天之上,杀气冲霄汉;天河之中,巨浪翻巨岩。早惊动了天庭各路神仙前来,便是玉帝也慌慌张张的赶来。
美猴王力大,天蓬耙法变化多端,一时间竟打了一个势均力敌。
“美猴王赢,我赌一颗夜明珠。”
“天蓬赢,我压上我的琵琶。”
四大天王早就赌上了。
各路神将见得如此精彩绝伦比斗,不觉目眩神摇,暗自叫好。哪吒曾败于美猴王之后,见了天蓬却能和美猴王占个平手,不觉暗自心惊,却没想这天蓬有如此武艺,平日里倒是轻看了他。
托塔天王更是一股酸醋在心里翻腾。想来着天蓬已经是位于高层了,如今却又展现如此一番武艺,只怕日后还有重用之时,不觉得升起一股怨气。
玉帝、王母看的暗自心惊,却想不到这天蓬武艺如此了得,看来这厮平日里隐藏的极好,若是和着猴子联合起来,那天庭又有谁是他们的对手?
忽地,美猴王跳了出来,朝天蓬哈哈大笑道:“好身手,好耙法,想不到今日倒打了一场痛快。”
天蓬亦停手,笑道:“大圣亦是好棒,我不能赢。”
美猴王跳过去,一手牵着天蓬道:“休说此话,休说此话,你我二人分不出胜负,不如乘今日高兴,你我二人结拜兄弟如何?”
这一天,天庭的神仙见证了天蓬和美猴王的结拜。没有撮土为香,没有歃血为盟,只有两人情深义重。
这一天,雪儿把盏,两人开怀畅饮,两人都喝醉了。
这一天,玉帝和王母气急败坏,后悔不该送那顺水人情。
这一天,天庭各路神将,都心中暗藏畏惧。
“得想个办法将这两人扯开。”王母怒气冲冲,冲着玉帝几乎是要抓狂了。
“我也后悔,天上多了这两个叛逆的主,我也心急,谁知道这天蓬去了一趟洪荒之地,便如此厉害了?”玉帝跌足道。
“不是还有两件事么?”王母哼哼道,“我看他如何去做,他做不到,就一辈子也别想回天庭。”
玉帝大喜:“天蓬是个中信诺的人,必然会不遗余力的去做,做不成,自然也不会回天庭。想想那菩萨的泪,佛祖前的灯芯,岂是如此容易便得到的?”想到此妙处,不觉哈哈大笑起来。
天蓬又得继续上路了。
天河边,风吹起他的长襟,雪儿就像一株水莲花在他的身边。美猴王跳到一块岩石上,看着天蓬直叹气。
“你也忒死心眼了,若是俺老孙,抢了织女就来,若是谁敢拦我,直接一棒棒杀了就是,哪的这般麻烦?”
这是美猴王第二次说这样的话了。
“如果用武力能够解决,我还费那劲干吗?”天蓬笑了,“我早说过,我想让织女无牵无挂的嫁给我,你知道么,王母是织女的舅妈。”
美猴王摇摇头,他弄不清楚男女之间为什么要那么麻烦。在他看来,什么事情都能够用他的金箍棒来解决,特别是他打败了十万天兵以后,自信心已经极度的膨胀了起来。
“走吧!”天蓬看着美猴王摇了摇头,招呼了一下雪儿。
天蓬和雪儿驾着的云彩在天边渐渐消失。天空依然还是白云朵朵,依然不断有云从织女的织机里飘出来。
“他走了么?”织女问紫儿。
“走了,还是和那个叫雪儿的女子一起走的。”紫儿迟疑着。
织女笑了笑:“我等他。”
我等他。一句很简单的话,或许会让人错过很多,但是也会让人得到很多。一句朴实的话里,有着太多太多让人牵挂的东西。
我能够再等他回来吗?广寒宫的月光就像一泓泉水。嫦娥不能回答自己,自己在宫墙上的影子也不能回答自己,玉池里的影子也没有回答她。
嫦娥叹着气,站在广寒宫的一角,看着天蓬离开的方向。
风,撩起了她的长裙、长袖,也撩起了她的一头青丝。但是能够吹走她心中的忧虑么?
南海,普陀山。
菩萨在宣讲佛法,附近各路生灵精怪都去听讲,听菩萨讲授大乘佛法,以图修成正果。
莲花池边,仙雾缭绕,百鸟相鸣,与菩萨宣讲一时应和,一派佛家庄严宝相之景,使人不由望而生敬,虔诚礼拜。
忽然,菩萨法眼一睁,听了讲经,宣了一声佛号道:“都散了吧,今日便讲到此处,五百年候后,我当再次开讲。”
各路精怪生灵都虔诚礼拜,行了礼,鱼贯而出,一时间走得干干净净,整个普陀山荷花池旁,也只有菩萨及童子三人。
“有远客到了,去替我迎接!”
两个童子忙忙的迎了出去,却见远远一朵彩云,上面豁然两个神仙,一男一女。仙童迎上去道:“菩萨久候多时矣。”
天蓬心中一惊,心道,只怕是菩萨知道了自己的来意了。忙于雪儿一同上前,径往莲花池而去。
见了菩萨,天蓬忙下跪道:“见过菩萨!”
菩萨笑道:“你之事我已清楚,只是我已然为出家之人,断绝红尘情缘,哪有甚么眼泪给你?”
天蓬心中一沉,暗自叹了一口气。
那菩萨却心平气和笑道:“不过,此事也不是没有可能。你怀中不是有一颗五龙珠么?那里面曾经有我流过的一滴眼泪。”
第二十八章 紫霞
第二十八章紫霞
“如何才能取出这滴泪?”天蓬掏出珠子,却无从下手,眼泪一惊与五龙珠融为了一体。
菩萨微笑着,看了看雪儿:“一切随缘,你身边就有一个有缘人,你能不能得到这滴泪,就看这个有缘人了!”说罢,双目轻轻合上,不再言语。
“两位请!”童子道。
天蓬怀着珠子,和雪儿出了南海。有缘人?天蓬看了看雪儿。雪儿脸色一片嫣红,低垂着眼帘,不敢看天蓬。
缘从何起?缘从何灭?
即便是有菩萨点化,但是又从何处做起?天蓬摇头,叹道:“这件事既然讲着一个缘字,却是急不来的,不如我们先去佛祖前掐灭灯芯再说吧!”
雪儿点头,嘴唇间只有轻轻的一个字:“嗯!”
灵山并不遥远,对于天蓬来说。但是对于数百年之后的唐三藏来说,却走了十三年。天蓬只用了十三天。
但是天蓬并没有见到佛祖,更没有掐灭那根灯芯。因为天蓬根本就进不了灵山,漫天的神佛为灵山看护着每一个外来者。
“佛祖说了,一切随缘。缘起红尘,缘灭红尘。”一个罗汉对着山门外的天蓬如此说。又是一个缘字。
“还真是妙不可言!”天蓬自嘲的笑了笑。他本就没有希望能够一次成功。或许永远都不会成功。
“我们先走吧,过段时间再来!”雪儿安慰天蓬,她看着天蓬的眼睛,满是无奈何忧虑,心中不由隐隐作痛。
“或许是我们不够虔诚。”天蓬笑了笑,也罢,既然什么都要讲究缘分,那么自己就去找缘分吧!
天蓬没有回天庭,他和雪儿在一座山头,看着日出,看着萦绕在太阳周围的云彩,五彩的云,就像一个人的心。
“神仙?”一个声音在他们的身后响起。
天蓬一转身就看到了一个紫色衣裙的女孩子,手中拿着一把宝剑,牵着一匹白马,朝霞映照在她身上,让她绝色的容颜更加的娇艳。
“妖精?”
“噗嗤!”雪儿忍不住笑了,“你怎么这么没有礼貌?”
“哦,原来是个妖精,还是个狐狸精。”那名绝色女子笑道。
“你才是妖精呢,你全家都是妖精!”雪儿最不愿意的就是被人称作是妖精。尽管自己明明就是个狐狸精。
“你明明是个妖精,为什么不喜欢别人叫你妖精?”绝色女子笑了,“怕你吃亏,我也告诉你我的名字吧,我叫紫霞,你可以叫我紫霞仙子。”
“紫霞仙子?”天蓬口中念了一句。
“名字好听,人也好看,我估计也是个妖精!”雪儿明显带着报复的心理,这么美的女子,不是妖精是什么?她愤愤不平,在她心里,美丽的女人都应该是妖精,和自己同类。
紫霞仙子忽然咯咯的清脆的笑了起来,对着天蓬笑道:“喂,呆子,你看什么?你瞧瞧你的小情人,说话都这么天真,真是好笑!”
“我……我才不是他的小情人呢!”雪儿窘迫焦急的争辩,心里且仿佛一阵微风吹过,让自己的有种说不出的舒服感觉。
“你看看你,都害羞了,别不承认,女人做到你这样也够虚伪的!”紫霞仙子一点情面都不留。
“胡言乱语!”雪儿哼哼一声,一掌就朝紫霞仙子挥去。两千年的道行,威力已经不可小视。
紫霞仙子轻轻的闪避躲过,看着天蓬笑道:“你怎么也不管一管你的野蛮女友?”
天蓬一笑,没有理会。
“拔你的剑!”雪儿也许真的恼了,“我要和你一决胜负。”
紫霞仙子忽然笑了,就像一股清风拂面:“拔剑?先别说我拔剑,如果你能拔出我的剑,那么就算你赢了!”
雪儿一呆,忽然笑道:“你这是什么主意?一把剑还拔不出来?”
“接着吧!”紫霞仙子笑了,“你试试就知道了。”
雪儿伸手接过了剑,看了看剑鞘,却是朴实无华,一点稀奇的地方也没有,不由冷笑道:“你别后悔。”
“我从来不会后悔!”紫霞仙子笑得很娇媚。
雪儿漫不经心,手按在剑柄上,轻轻的使劲。
剑牢牢的固定在剑鞘中,纹丝不动。
雪儿一愣,忽然使劲,但是剑仍然一动不动,好像被钉死在剑鞘中。“这剑身和剑鞘已经钉死了,你叫我怎么拔?”
紫霞仙子摇摇头笑道:“你当然拔不出来。”
“我试试!”这时候雪儿身边的天蓬笑着,从雪儿手中接过了宝剑。一手就按在剑柄之上。
“你考虑好了,要拔剑么?”紫霞看着天蓬忽然问了一句。
“拔剑还要考虑吗?”天蓬笑了,这个女孩子很奇怪,奇怪的让心里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就好像这个女子的这种眼神,就像哪里见过一样。
“好吧,你拔吧!”紫霞仙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天蓬看着紫霞的样子,不由笑道:“既然如此,我便不拔了!”这个女孩子实在让人奇怪。
“你拔吧!”
“不,还给你!”天蓬将剑仍给了紫霞仙子。
紫霞仙子轻轻一叹,终究不是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她牵着马,笑了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告辞了!”
紫霞仙子好像是一个插曲,尽管她很奇怪,让人感觉仿佛前世的牵绊一样,天蓬叹了一口气道:“很奇怪的一个女子。”
“也是很美丽的一个女子!”雪儿看着天蓬笑。
“走吧!”天蓬伸出手,牵着雪儿的手笑道。
天边的云终究遮不住太阳的光芒,在天蓬下山的一瞬间,整个山峰忽然就被万道霞光罩住,山上一片碧绿霞光。
不止是天蓬和雪儿看到了山顶的霞光,就是紫霞仙子也看到了。“霞光?那个人为什么能够让我心不由自主的悸动?”
我的有缘人又在哪里?
紫霞仙子看了看手中的宝剑,幽幽的叹了一口气,或许要入红尘吧。回头看了看西方的漫天光芒,紫霞朝山下走去。
一个缘字又何尝不是一个人的魔障?紫霞寻找这个缘,不就是在寻找自己的一个魔障吗?一匹马、一把剑、一紫裙。身前朝霞,身后青翠。
第二十九章 拔剑
紫霞仙子四处寻找有缘人,一个能拔出她的紫青宝剑的人。
天蓬也在寻找他的有缘人。佛祖说:“缘起红尘,缘灭红尘。”红尘里自有尘缘,那么红尘又在哪里?什么样的世界才算的上是红尘?
天蓬不能回答自己,就好像是茫茫天地无处流浪一般。他顺着紫霞仙子的那条小路往山下走。或许红尘就在自己不经意的行走间。
“她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雪儿还是忍不住好奇,对紫霞念念不忘,“明明是把生锈的剑,却到处让人拔。”很显然她的这些话语里,充满着对紫霞仙子的怨念,耿耿于怀。
天蓬笑了:“其实,对于别人来说,我们又何尝不是奇怪的人呢?在别人看来,我答应王母去寻碧玉钗、去求菩萨的眼泪,去掐灭佛祖的灯芯,这无疑就是一种愚不可及的行为。”
雪儿没有说话了,如果天蓬不去寻碧玉钗,她就不会遇上他了,也就不会看到洪荒中那一片雪白之外的世界了。
“在我们觉着别人奇怪的时候,其实在别人眼里,自己也是奇怪的。”天蓬看了看雪儿,“但是那个女人真的很奇怪。”
一把剑,明明没有生锈,明明没有镶死,却拔不出来。这又有什么寓意呢?难道她也是在找一个能够拔出剑来的人吗?或许又会是一个有缘人。
有缘人?她是在找有缘人,我何尝又不是?天蓬看了看紫霞远去的那条路,仿佛还能听到马蹄轻轻的叩响石阶的声音。
一个四处找人拔剑的的女人,牵着一匹马,走在山野荒漠中,她在寻找一个有缘人,一个能够拔出她的剑的人。
这样一个女人,很容易就成为了妖仙两界的新闻话题,而且传播的很快。因为这个女人很美,也因为这个女人很奇怪。
因为很美,很多妖精都拔过那把剑,但是没有一个能够拔得出来。因为很美,很多神仙也悄悄拔过那把剑,但是剑依然稳稳的在剑鞘里。
因为很奇怪,很多妖精神仙想要拔出那把剑,显示自己的大法力,但是紫霞依然没有找到自己的有缘人。
一匹马,一把剑,一袭紫裙,紫霞仙子在荒漠上的影子被斜阳拉的很长。她有时甚至在想,是不是要放弃,或许佛祖说的就像他自己所宣称的,一切都是虚妄,一切如梦幻泡影?
荒漠里,突兀的现着一间有些残破的土围子。土围子上的横木横七竖八的铺着一些草,这便是一间茶水店了。
荒漠里的茶水店居然有很多茶客。
“一壶上好龙井茶。”紫霞将剑放在很邋遢的桌子上,丝毫也不介意。她的眼睛很清凉,清凉的整个茶水店就只有那个猥亵的店小二端上来的一壶热腾腾的龙井茶,冒着碧玉的水汽。
一个荒漠里的茶水店,居然有上好的龙井茶,这很奇怪。但是奇怪的是,紫霞根本就不觉得这件事很奇怪。
“好茶!”紫霞仙子微微一笑,抿了一口。
“好茶!”四周异口同声,轰然点头。无数眼睛都盯着紫霞,还有那桌上的那把剑,一把人人都想拔出来的剑。
“茶是好茶,只是欠缺一点火候。”紫霞仙子又抿了一口茶水微笑。
“那是自然,刚刚匆忙烧的水!”四周都点头。
“你们谁来拔剑?”紫霞仙子,只顾自斟自饮。眼睛都不斜视一下。
“我来!”说话的是店小二,但现在他穿的绝对不是店小二的衣服,而是一身狼皮。他抓起了桌上的剑。
所有的眼睛都盯着他的手,屏住了呼吸。
“哈——”狼皮大喝一声,一脸涨的通红,但是剑柄在剑鞘里,丝毫不动。
依然没有人能够拔得出那把剑。紫霞心里有些失望,但如果真被这些像是炭烧了的家伙拔出剑来,只怕自己更加失望。
“我的夫君一定是一位盖世英雄!”紫霞在心里默默的念着。眼睛看都不看那些都脸憋的通红的家伙。
说他们是家伙,其实他们就是一伙妖精,荒漠附近三十六洞的妖精头目。披着狼皮的狼精是带头大哥。
“拔不出剑算的什么?我们抢人!”这是狼精发出的豪言壮语。
“扑哧!”紫霞仙子笑了,终于转头看了看狼精,“野兽就是野兽,永远也修不成人道的。”
“兄弟们,抓了这娘——!”狼精终于忍耐不住,嚎叫了一声,现出了狼头,一个满是獠牙的头。
“嗤——”是一道碧血洒在空中出现的声音。
狼头下的喉管,裂开了一条很长的细缝,但是足够将他体内的狼血喷干净的了。血从喉咙里喷出来,就像一张朝空中张开的扇子。
一蓬血溅在一只鹿头的脸上,鹿精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狂叫,掉头就跑了。妖精的神通都可以来去如风,这次也不例外,但是走的时候,却是肝胆俱裂。
外面都风传,一个四处找人拔剑的女人是一位美女,一个美女有什么可怕的?这是妖精们的想法,如果拔不出剑来,就抢人,这也是妖精们的想法。但毕竟这种想法太简单了。
妖精之所以为妖精,是因为他们崇尚妖精的武力,而忽视了自己的智力。或许妖精的智力本来就不怎么样吧!
紫霞仙子微笑着看着妖精们眨眼间就跑的干干净净,她没有阻止,而是又将那壶龙井茶倒入杯中,轻轻的缀了一口。
这不过是很多拨里面的一拨而已,好色、凶残、胆小、不战而逃似乎是妖精们的综合体。
“出来吧!”紫霞看着土围子的后面。
“阿弥陀佛,女菩萨好!”这时候一个锃光瓦亮的头从土围子的后面冒出来,俨然是个横脸肉的和尚,一身长襟出家的灰袍子裹在身上。
“女施主稽首了!”和尚的旁边一个道冠露了出来,干干净净,脸有些惨白,瘦的犹如一根干枯的骷髅。
“两位也想拔剑?”
“贫僧愿渡一切有缘人!”和尚几步上前,抓起了了桌上的宝剑。
“贫道也是!”道士也不甘示弱,抓住了宝剑。
“一个一个来!”紫霞轻声笑着。
“和尚断绝七情六欲,哪能去拔一个女人的剑?”道士不满嚷道。
“你不知和尚是色中的饿鬼么?你一个道士来凑什么热闹?”胖和尚嘴里不甘示弱。
“你——”道士发怒,也不答话,一拳就打了过去。
“嘭——”胖和尚的左眼黑了一圈。
第三十章 牛魔王
第三十章牛魔王
紫霞一口一口的抿着茶水,然后抬头看着远处无尽的荒漠,荒漠中一株沙冬青在风中显得格外的孤单。
和尚和道士还没有拔出剑,因为他们正打的鼻青脸肿,两人各自戴着两个黑眼圈,兀自还抱在一起翻滚,口中喝骂不停。
一壶茶很容易就喝干了。紫霞拿起剑,牵着马,朝着那株沙冬青的方向向前走。她甚至看都没有看一眼还在掐架的和尚和道士。
“喂,紫霞仙子,我是菩提大师,有时间我请你喝茶!”和尚一把掐住老道的脖子喊道。
“别听和尚的,他是个骗子。”道士也急忙喊道,“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崂山白眉道长就是我!”
一阵风,将两人的声音吹得七零八落,消失的无影无踪。
“看看吧,你还叫什么白眉道长,你的眉毛为什么一点都不白?”和尚仍然掐着道士,愤愤道。
“你说你是菩提大师,你什么时候见到过菩提树?”道士喷了一口唾沫。
“我呸,你还是神仙呢,怎么说谎话都不用打草稿?”和尚道。
“我呸,你还是佛陀呢,打诳语眼睛都不眨一下。”道士道。
“好了,我们也不用掐架了,人都走了!我喊一声,我们一起松手!”和尚看了看荒漠,已经看不到一个人影了,就是连妖怪的毛也看不到一根。
一阵风打着唿哨,从荒漠里掠过。
地荒凉了,可以走出去。但是心荒凉了,能够走出去吗?紫霞仙子继续往前走,牵着马,继续的招人去拔这把宝剑,继续去寻自己的有缘人。
但是,仙妖两界已经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个紫霞仙子是会杀人的了,也会杀妖精。据说在积雷山附近的荒漠中杀了领头的一头狼精,还杀了一百多妖精头目,只杀的那沙地染红,血流成河。
传言流传的多了,也就是真的了。紫霞仙子所过之处,一般小仙小妖再不敢打主意。
马蹄将沙冬青踩倒在沙地上,紫霞仙子的衣裙在荒漠里就像紫色的羽毛,越发的孤单。
过了这片荒漠就是积雷山了。积雷山下有两个妖精守在路旁的树林中。一只獾精,一只野猪精。
马蹄声踏在山路上,声音很轻,但是这两个妖精还是听到了,跳了出来。獾精拿着一把长枪,野猪精拿着一把九环大砍刀。
紫霞仙子听了下来,看着两个妖精笑了:“妖精也赶拦路打劫的事?”
獾精嘿嘿直笑:“听说你要从这里过,我奉大王的命令在这里等你多时了,是乖乖的束手就缚,还是让我将你绑了去。”
野猪精低调多了,毕竟紫霞仙子的威名随着狼精喷洒在空中的血传了出来:“仙子姐姐,我等也是奉命行事,不是有意要难为您老的。”
妖精说话就是没谱,先称呼“姐姐”,又说“您老”,很显然这两个妖精还没有进化完全。一个头脑简单,一个说话没边。
“哦?这么看来,你们两个不过是跑龙套的了?”紫霞仙子抿嘴笑了,“说说你们的大王是谁?”
獾精听了听胸,其实也没胸,就一点胸脯子肉,还是黑漆漆的:“我家大王的名字说出来要吓死你!”
野猪精赶紧陪笑道:“我家大王乃是牛魔王,听说仙子打这里经过,特意请仙子去喝茶呢!”
“牛魔王?”紫霞仙子笑道,“不是很熟啊,算了,我就不去了!”
“不去也得去。”獾精将长枪一挺。
“不去?那我回个话。”野猪精打算就打道回府,这件差事不值得丢了性命,若是这獾精要去送死,自己也不拦着,谁叫这家伙平日和自己争功劳的?
“兄弟,你枪法好,先顶着,我去禀告大王。”野猪精话刚落下,一溜烟就没有影子了,只有一丛丛草木在林中晃动。
紫霞仙子看着獾精,不由皱眉道:“你真的不打算让我过去?”
“那是当然!”獾精将长枪横在路上。
紫霞仙子忽然笑了。谈笑中杀人时一种境界。那么如此类推,谈笑中杀妖是境界中的高境界。
紫霞将那杆长枪拿起来,摆在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獾精旁边,殷红的血,染红了路上的土壤。摇摇头,又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妖精都是这么野蛮?”
紫霞牵着马,继续向前走,走过这座山,前面就是一个镇子,如果神仙和妖精不能拔出这把剑,为什么不找人试试看。
天空忽然一阵乌云,遮住了当空的烈日。一阵狂风从林中刮起,这一阵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紫霞仙子站在路上,就像一株沙冬青,狂风撩起她的紫裙:“你就是牛魔王,果然有些气势。”
紫霞对着对面的一个黑炭一般的魁梧的牛头怪物。她知道,这就是牛魔王,一个想要请她喝茶的男妖精。
“哈哈”牛魔王干笑道,“我就是牛魔王,久闻仙子大名,想要请进洞府叙茶,不想仙子不领情,还杀了我的手下小弟。”
“那你打算怎样?”紫霞仙子的手紧了紧,她的手中捏着一把剑,虽然不是紫青宝剑,但也是仙家宝物。
牛魔王就是牛魔王,他是妖精界的老大,自从孙猴子上天做了齐天大圣之后。但是牛魔王永远没有孙猴子那般在妖精界的名气,毕竟牛魔王还不敢和十万天兵对抗。但是如果捉了杀死妖精的紫霞仙子,那么对自己的威望还是有提高作用的。
但是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紫霞仙子居然还是一个美女,比传闻中更加美丽的美女,这也是牛魔王想要请紫霞仙子喝茶的原因。
“比自家的黄脸婆还看多了!”牛魔王盯着紫霞仙子,自从和铁扇公主成亲之后,牛魔王的审美观日益提高,原先的貌美如花的铁扇公主,如今只剩下了“如花”的名头,还有一个罗刹女的称号。
牛魔王第一眼看到了紫霞仙子,感觉很熟悉,是的,就是那双眼睛,清泉一样,就像当初遇上铁扇公主的第一眼的感觉。
这种感觉就是初恋。
牛魔王的初恋,只有初恋才让人如此的迷恋。
“我想请你喝茶,很诚恳的!”牛魔王笑的时候,天上的云已经散开了。他无法对一个让他想起初恋的女人生气,哪怕这个女人杀了他的小弟。
“我杀了你的小弟,也请我喝茶?”
“对,如果你喜欢的话,连这个野猪精杀了也行!”牛魔王指着低眉顺眼的野猪精笑道。
紫霞仙子笑了:“虽然你想请我喝茶,但是如果你能拔出这把剑,我就去!”
第三十一章 大战
第三十一章大战
紫霞仙子就像一株沙冬青,在牛魔王的眼里。
“剑拿来!”牛魔王终于开口了,以他的力量,莫说拔一把剑,便是移一座小山也不再话下。
紫霞仙子望着牛魔王,不禁微笑起来。牛魔王的姿势很好笑,他腮帮子鼓起来了,一张黑脸中透着红,是憋气憋得胀红的。
“我今天没有吃饱!”牛魔王胀红着脸笑道,不过笑得很勉强。在一位貌美如花,形如初恋的女子面前出了丑,总是有些尴尬的。
“老大,干脆我们直接抢人吧!”野猪精有了牛魔王做靠山,底气足了很多,他献了一个自认为很合牛魔王心意的主意。毕竟打家劫舍,杀人放火,逼良为娼这一行的都是妖精,而牛魔王是妖精中的妖精,平时他们就是这么干的。
“啪!”的一声,野猪精被牛魔王直接一掌拍扁,直接化成一团肉饼。自己出丑的样子绝对不能被外人知道的,尤其是自己的小弟,野猪精还是不够聪明。妖精就是妖精,解决问题的决心、速度和方式都是这么简单直接还有粗暴。
“到底还是妖精!杀自己的小弟都这么干净利落!”紫霞仙子抿嘴笑着。
“你跟我去喝茶吧!”牛魔王将剑扔还给紫霞,对于他来说,没有拔出剑来,已经让他很没有面子了,这句话也便说的生硬了一点,有些恼羞成怒。
“对不起,我不会跟一个拔不出剑来的陌生男人去喝茶的!”紫霞微微一笑,“你让一让吧!”
牛魔王怒了,如果就这么放紫霞仙子走了,今后自己没法混了。虽然这个女人长得有些初恋的感觉,但是对于妖精来说,面子比初恋更加重要一些。
“今天你不从也得从!”牛魔王哼了一声,手一伸,多了一根三叉戟。
“灭天三叉戟?”
“哈哈哈!”牛魔王大笑,“原来你也还是个识货的,知道这是一件神兵利器。还是乖乖的跟我走吧。”
紫霞仙子忽然“噗嗤”一声笑了,“我不认识什么灭天三叉戟。刚才那句话不是我说的。”
“那是谁?”牛魔王怒道,“还不现身?”
紫霞仙子摇头:“别人不愿意现身,你叫再大声音也没有用,当有人愿意现身的时候,自然就会出现,你不用吼也会现身的。”
“不现身?看我神通。”牛魔王忽然双指直插自己的眼睛。咬破舌尖,一口血喷了出来。
“看不到别人,也不用自残吧!”紫霞仙子忍不住笑。
“哎哟!”一声呼痛声从紫霞后面传来。
一个骨瘦如柴的邋遢老道士,一脸鲜血的出现在紫霞仙子的身后。在老道士的后面,是一个肥头大耳的和尚。
“我都说了,不要装神弄鬼的,你看,被人显出原形了吧!”胖和尚嘴里愤愤不平的唠叨着。
“我为什么要装神弄鬼?我本来就是神仙,还用装么?”老道士转头喷了胖和尚一脸的口水。
“菩提大师?”
“白眉道长?”
紫霞嘻嘻笑着。
“正是,正是!”和尚和道士嘻嘻笑着。道士扯了一下紫霞的衣襟悄声道,“快走,这个牛魔王不是个好像与的。”
“你们两人打不过?”紫霞歪着头看了看两人。
“我们三人也不行的。”菩提大师苦着一张胖脸。
牛魔王站在那里,仿佛就像藐视一切生灵的强者,在他眼里,这一个和尚一个道士很显然只能算是蝼蚁一样的人物,就像他的那个小弟野猪精一样。
和尚和道士也就是野猪精一样的种类,只不过野猪精是给妖精王做小弟,和尚和道士给佛祖和老君做小弟而已。
“你们商量好了吗?”牛魔王一旦将兵刃拿在手里,妖精之王的气质就散发出来了,这是一种让神仙也压头的压力。
“商量好了,我们这就走,不打扰你了!”白眉道长赶紧笑道。
“走?”紫霞忽然笑了,“我为什么要走?因为他是牛魔王吗?难道因为自己是妖精就可以不讲理了吗?”
牛魔王看着紫霞的目光忽然变得很怜悯。是的一个妖精眼里流露出来的怜悯:这个可怜的女人。“如果妖精还要讲道理,我还做什么妖精头子?”
这下紫霞也没有话说了,叹了一口气,摇摇头。
一个和尚,一个道士,一个紫霞仙子,一个妖精头子,四个人一场大战,惊动了附近三十六洞的妖精,但是没有人敢来观战,怕一不小心,自己的脑袋就会被那兵刃透出的杀气杀伤。
这一战,整个积雷山的花草树木都被连根拔了一个精光,整个山都快倒转过来,从此只有裸露的岩石了。
就是连附近的妖精都不知道那天战况的惨烈程度,因为谁都不敢近距离去看。所以事后,那些听到动静的妖精只能用“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愁云惨淡”等一些庸俗的词语来形容。
“我是不是要死了!”菩提大师胸前一条很长的血槽,鲜血不断的渗透出来。
白眉道长笑了笑,喘了一口气:“我只是希望你死在我前头就好。”他的胸前已经贯穿了一个血洞。
“但是我还不想死!”紫霞捏着剑,低垂着。鲜血顺着剑尖,一滴,一滴,浸入在沙地上,瞬间就不见了。
自己还没有找到能够拔出紫青宝剑的人,她不想死。
“不想死也可以,”牛魔王哈哈大笑,“那么你就去我洞府喝杯茶去吧。”牛魔王还真是有很深的怨念。他念念不忘的就是请紫霞喝茶。
牛魔王的茶并不好喝。这点他自己都知道。因为他喜欢喝很不一般的茶,尤其是在这种稳操胜券的时候:“原先我只是想请你喝一杯交朋友的茶,现在我却要请你喝一杯交杯盏。”
既然翻脸了,那么就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这是妖精和神仙都有的共性。
“即使我打不过你,我也不会跟你去的。”紫霞忽然笑了,笑得很灿烂,“我打不过你,还有打得过你的人。”
“谁?”牛魔王怒喝一声,四下张望。能够打赢自己的,恐怕就只有那个姓孙的猴子了。
“是孙悟空那只猴子?”
“我不知道!”紫霞微微的笑着,用手拢了一下被风撩起的鬓发,紫色的衣裙扬起来,“但是我知道,在我为难的时候,他一定会来!”
“哈哈哈!”牛魔王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是他听到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他是一位盖世英雄,在我有难的时候,他就回来救我!”紫霞说的很坚定。
第三十二章 熟人
第三十二章熟人
紫霞仙子的神情很坚定,所以她始终微笑着,看着牛魔王,就像看一个小丑一样,这样的戏谑的眼神,终于让牛魔王愤怒起来。
牛魔王不能容忍一个女人对自己用如此蔑视的眼光,他觉得这是对一个妖王的挑衅,这绝对不能容忍的。
“可惜了!”牛魔王说了一句,灭天三叉戟上的杀气弥漫了整个天地,带着血腥味的杀气。
“我……我看我们还是逃吧!”菩提大师终于忍不住战战兢兢的说了一句。
白眉道长嗤笑一声:“逃?亏你还是佛门中人,我就是装死,也不会逃的。”但是弥漫的杀气还是让他打了一个寒颤。
“别激我杀你!”牛魔王叹息了一声,牛魔王即便是叹息,声音也有如喷嚏,将和尚和道士吓得一哆嗦。
这个女人就像沙漠里的沙冬青,倔强的挺立着,风只能吹乱她的长发和衣裙,但是却吹不散她坚定的眼光。
这让牛魔王升起了一种无力感,一个长得很初恋的女人啊,在牛魔王的愤怒值渐渐平息的时候,他心里再次升起了对一个女人的欣赏。
愤怒永远是妖精的第一位,女人才是次要的,愤怒的妖精可以杀死一个自己欣赏的女人,但是女人却也可以激起妖精更加的愤怒。
牛魔王举起了灭天三叉戟,三根戟尖被风吹干了上面的血迹,寒光又闪现出来,就像是直透心窝的寒星。
“逃……逃不掉了!”和尚哀叹了一声。
“我装死!”白眉道长话才落下,就听得和尚“嘭”的一声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比我还快哩?道士无语,捂着胸口“哎哟”了一声:“我死了!”摔倒在地,也一动不动了。
和尚和道士不过是跑龙套的,现在他们已经是死跑龙套的了,这丝毫没有让牛魔王放在心上,他的目标是紫霞仙子,一个女人。
是的,紫霞仙子不过是一个女人,在牛魔王的眼里,一个势在必得的女人。
“你的盖世英雄呢?”牛魔王哈哈大笑。
“你就这样对待一个女人的吗?”紫霞并没有等来她的盖世英雄。
“在妖精的眼里,对付男人用武力,那么对付女人也一样。”牛魔王大笑,“总比那些神仙强,一面说的光面堂皇,一面男盗女娼。”其实牛魔王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里四下无人,就算还有装死的和尚和道士,在他眼里,迟早都是一个死人。
牛魔王说了实话,神仙很多都是这样。
“他说假话了,我不是那样的人!”道士忽然睁开眼睛对着和尚眨了一下。虽然没有说话,但是这意思两人都明白。
通过眼神电波也能表情达意,这是两人的默契。
“我也不是,”和尚连眨两次眼睛,“别忘了,你现在已经死了,不能眨眼的。”
“哦,知道了,不过你也是死了的!”道士眨了一下眼睛。两人同时闭眼,听着风声已经变成唿哨声了。
风声愈大,就表明牛魔王正在积聚越来越多的力量。
紫霞闭上了眼睛,她不想反抗了。因为反抗也没有用,她的心还在等着她的盖世英雄,一个能够救她出来的盖世英雄。
他一定会来的。紫霞默念了一句。
她甚至在感受到牛魔王灭天三叉戟尖的寒气的时候,心里还是这样的一个念头:他,一定会来。
风,停了。
就像募然散去的乌云,就像阳光忽然照见了整座山,每一条沟壑。
“他来了——”紫霞猛然睁开眼睛,惊喜的叫了一声。
牛魔王看着旁边不远处,一个白衣的男子和一个白衣的女子,两人坐在岩石上,其中白衣的男子正在微笑,女子正鼓着腮帮,好像有些生气。
“你是——天蓬?”牛魔王看了看那个男子,吃了一惊。在花果山,他见过天蓬一面,因为美猴王一只当牛魔王是自己的兄弟。
“不错,牛魔王,好久不见了!”天蓬微笑着,牵着那个白衣女孩子的手走了过来,就像是在散步的时候,和一个很久不见的老熟人打招呼一样。
“这是你的相好?”天蓬看了紫霞一眼,很暧昧的对着牛魔王笑了一下,“挺漂亮的啊!”
“不……不是,她是过路的,因为不叫过路保护费,所以我找她问问情况。”牛魔王有些尴尬,欺负女人虽然不是一件丢面子的事情,但那毕竟也是在荒郊野另,四下无人的时候,但是被熟人看到自己欺负女人就有些丢面子了。
“哦,那请问过路费要多少?”天蓬笑了,“如果她钱不够的话,我可以颠覆的。其实我也不是很有钱。”
“他要抢我去他的洞府和他喝交杯盏。”紫霞撇撇嘴,忍不住道。
天蓬摇摇头叹道:“老牛,这就是你不对了啊,你和铁扇公主不是已经成婚了吗?听说最近她还怀上了,唉,男人在老婆怀孕的时候,花心一下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老牛你也是身强力壮,也有生理需要不是?但是背着怀孕的老婆又娶别的女人,这就不对了,毕竟你还没有和铁扇公主离婚吧!”
牛魔王一张脸涨得通红,终于憋出一句话:“别听这女人瞎说,我就是要个过路费而已,俗话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个买路钱。我也是生活所迫,没有办法。
紫霞忽然冷笑道:“这里有路吗?这里有树吗?妖精就是妖精,说谎话都这么头脑简单。”
“好男不和女斗!我不和你说嘴,今日看在天蓬兄弟的份上,放过你,下次再过这里,还是得留买路钱。”牛魔王想要说一句争面子的话。
紫霞仙子还想说什么,却听得天蓬笑道:“既然如此,走吧,在下多谢牛兄了!”说着牵着白裙女子施施然而行。
紫霞仙子还想说什么,但是终于还是跟上去了。
“快走,快走,还装什么死!”和尚忽然从地上爬起来,拉起道士就跑,经过牛魔王的时候,嘻嘻笑道,“我们是天蓬的朋友,别发火,别发火!”一溜烟的跟了上去。
四人的影子完全消失在积雷山很久了。
“嘭——”牛魔王终于一掌击打在地上,重重的哼了一句,“没想到这个天蓬居然如此厉害,前些时候见他还没有这么厉害的,难道以前他是故意隐瞒?”
一个武艺高强的人,是可以通过别人的形态气质和内在的光芒来判断一个人的实力的。所以牛魔王没有轻举妄动。经过一场打斗之后的牛魔王,绝对不是天蓬的对手,这种气势,牛魔王只在美猴王的身上感受到过。
“便宜你们了!”牛魔王捏紧了灭天三叉戟,嘴里不禁喃喃的也狠狠的念着一个名字,“紫霞,紫霞!”
紫霞在危机的关头等来的不是一个绝世英雄,她等来了一个曾经遇上的神仙,一个凭着和牛魔王相熟救了她的神仙,心头一酸,一行泪滴了下来。
第三十三章 魅惑
第三十三章魅惑
“没想到是我来救你罢!”天蓬笑了笑看着紫霞。
紫霞摇了摇头:“我只是没有想到你会以这种方式来救我。”是的,她的心中应该是一位盖世英雄。
“剑,给你!”紫霞将剑递向天蓬。
“为什么给我?”
“拔剑!”
天蓬摇摇头笑道:“我在找自己的有缘人,但我不可能是你的有缘人。”
“拔剑!”紫霞仙子固执的盯着天蓬,眼睛里已经汪汪的水花。她想让自己死心,无论是他拔得出来,还是拔不出来。
雪儿眼睛瞪着紫霞,正想说话,天蓬已经接过了剑。
“别拔!”雪儿心里叫了一声。
剑依然稳稳的插在剑鞘里。天蓬也拔不出剑,他白皙的脸有些胀红起来,叹了一口气:“我不是你的有缘人。”
“没有关系,我会继续去找的。”紫霞眼神有些黯淡,“我们就此别过吧!”前面就是一条岔路口,都是未知的路。
天蓬和紫霞分开了!雪儿又像以前一样的活泼。这个世界对于洪荒中生活了两千年的她来讲,却是有着太大的诱惑力。
缘起红尘,天蓬想要经历的就是红尘。既然佛祖都这样说了,那么自己还能怎样?虽然只是一个“缘”字,但是却让天蓬有种茫然无措的感觉。
“上好的女儿红来了!”店小二的声音在穿堂中依然嘹亮。因为这里的食客并不多,也因为这里不过是一家路边的小店。小店的前面就是一家镇子。
这里的就虽然比不上自己酿造的桂花酒,但是上好的女儿红也算不错了。天蓬抿了一口,一股暖流直透心窝。
“好酒!”雪儿很豪爽的一口就将杯中的酒喝光了,白嫩的脸上迅速的透出胭脂一样的颜色。
“雪儿,你知道有缘人是什么样的人吗?”天蓬微微的笑着,雪儿嫣红的脸在他的眼里就像是一团跳动的火焰。
“我也不很清楚,”雪儿的脸还是那么嫣红,就像杜鹃的红色,一种烂漫的灿烂在她的脸上洋溢,“也许我的有缘人……就是你罢!”
天蓬没有说话,他很清楚雪儿的心思。
但是清楚又有什么用呢?
雪儿忽然倒下了,在喝完了酒壶里的最后一滴酒的时候。女儿红酒性很烈,一个女孩子终究不胜酒力。
天蓬看着雪儿摇摇头,让她睡一睡吧。
远处的一条路,一端通往荒野,一端通往集镇,远处的树影在夕阳下显得有些阴翳。
第二壶女儿红喝完的时候,雪儿还没有醒。她的鼻子微微的皱着,眉头舒展开,就像是两片柳叶儿。
天色已经暗淡了下来,前面的镇子已经看不见了,树影中一丝阴森的气息在蔓延开来,就像是被蛊惑的女人,带着一丝魅惑。
是的,在月色上来的时候,从树影里走出了一位带着魅惑气息的女子。
青色衣裙在月光下,泛着白光。
女子就像在空中飘飞一样,她纤细的脚似乎根本就没有沾着地面。因为她本身就是在凌空飞行。
“你终于还是来了!”天蓬微微一笑,好似在等着这个女子一样。
“没想到你真能看的出来!”天蓬在女子无声的登上酒楼的时候,也没有回头,忽然笑着。
“但凡妖精或者神仙,都有自己独特的气息,我能看出你的藏身,这并不奇怪。”天蓬终于转身。
一个绝色的女子,带着魅惑的气息,仿佛身上带着一丝热气,缓缓的透过稀薄的空气,渗透到人的骨子里去。
“你是一个妖精!”天蓬道,“你不是神仙,更不是人。”
“不错,我就是一个妖精。”女子忽然笑起来,眼角的睫毛就微微的翘起,她的眼睛里有着三月的春花,能够让一切可以绽放的心灵开始绽放,春天在人的心理就会不经意的疯狂生长。
“但是妖精也要分为很多种的!我只不过是个可怜的女妖精。”女子的声音飘渺起来,浮在空气中,空气里满是暧昧的气息。
“你不但是个妖精,而且还是个狐狸精!”天蓬吸了一口暧昧的气息,脸上忽然泛红了,“但是你觉得不是一个可怜的女妖精。”
“奴家就是可怜嘛!”女人的声音带着糯性,软软的能够黏住人心。
“你是一个有心计的女妖精。”天蓬忽然笑了,“而且你还吃人,你的身上抹不去的血腥气息,却是永远掩盖不了的。”
“因为人家毕竟是妖精嘛!难道要我吃素?”女子的声音还是那么糯软。
天蓬哑然失笑,是的,难道自己能让妖精去吃素?
女子带着火热的身躯缓缓的向着天蓬靠近过去。一只纤纤的玉手已经搭在了天蓬的手上,软软的,就像是水嫩的豆腐的芯儿。
“你想吃我?”天蓬的手在抚摸那只白嫩的手,手指滑过白嫩的手心,天蓬可以感觉女子身上轻轻的颤抖,就像心悬起来的那种颤抖。
“不是我吃你,”女子轻轻的笑着,“而是奴家让你来吃了!”声音就像流水缓缓的沉入到天蓬的心理。
就算是神仙也禁不住这样的诱惑。
女妖精的诱惑力究竟有多大?特别是狐狸精的诱惑有多大?
天蓬被女子牵着手,缓缓的朝楼下走去。
“雪儿!”天蓬回头唤了一声,雪儿仍然在沉睡,就像所有的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一样,她没有任何的反应。天蓬有些力不从心,他情不自禁的随着女子往楼下走去,门口,月光铺满了台阶,冷清的有些寒气。
“我想我是中了毒了。”天蓬轻轻的说了一句。
“不错,你是中毒了!”女子笑着,“你中了我的毒,一个女人的美貌和妩媚,一个女人轻盈的身体就是毒药,没有解药的毒药。唯一的解药,是男人和女人阴阳调和。”
“女人果然都是毒药!”天蓬叹息了一声,他跨出了酒店的大门,外面空旷的荒凉,荒凉的让人流泪。
天蓬就倒在不远处的草地上,他知道自己解不了毒:“那酒有问题。”
“你现在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了。”女子的轻纱轻轻的落在天蓬的脸上,让他看到了一个青色的身影,一个青纱裙的女子里面包裹着的白玉一样的身体,缓缓的从如水的月光下浮现。
“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天蓬一只手触到了那盈盈一握的纤腰。
“叫我玉奴儿。”女子的声音在触到天蓬的身体的时候,变得颤抖起来。
第三十四章 酒后
第三十四章酒后
天蓬中毒了,但是他的毒也解了,就在轻纱遮住自己的眼睛的时候。月光在云里透出一点晕色,女子的洁白的身子,就像一条扭动的白蛇,紧紧的缠绕着天蓬。
“我的毒解了?”天蓬叹息了一句,抚摸着自己怀中白绸缎一般的身躯,修长的玉腿在胯间挽起一条惊人的弧线,白玉一样的弧线。完美的身体此刻在自己的怀中轻轻的颤抖着,渐渐的平静下来。
“解了!”玉奴儿的声音有些黯然还有颤抖“这种药,女人吃了就会昏睡,男人吃了就会中毒。这种药放在酒里,就会让人无声无息的中毒,神仙也跑不了。”
“为什么要做你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天蓬的声音很平静。
“因为……因为牛魔王!”玉奴儿从天蓬的怀里站起身来,在月光下,她的身子又笼罩在轻纱之中,被风吹起,贴在身上,山岚起伏。
“你——”天蓬猛然一惊,坐了起来,雪儿。他慌忙的就朝酒楼而去,就像一阵狂风,一阵急速的风。
“记住,我还有一个名字,叫玉面狐狸!”女子在他后面喊了一句。声音在风中很快就被吹散了。
酒楼在月光下越发显得惨淡,就像一座黑乎乎的孤立的城堡。酒楼上的桌子旁,只有一行泪水。
“雪儿!”天蓬无力的叫了一声,然后坐倒在地板上。桌子旁的椅子上,还残留着一股清香,桌子上的泪水,晶莹剔透,就像一颗水晶的心。
风吹过窗子,发出“咯吱”的单调的声音。
起风了。
草地上一个身影跌坐着,月光下的两滴泪晶莹闪亮。玉奴儿只是一个妖精,而且是个狐狸精,美丽的妖精在月夜里滴下两行泪。
“你做得很好!”玉奴儿的身后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
一只黑漆的大手搭在了纤细裸露的白玉般的肩膀上,玉奴儿轻轻一侧身,躲过了那只手,她的心理更多的是哀怨。
一个女人的哀怨,一个女人被自己男人出卖之后的哀怨。但是,哀怨又有什么用呢?不过也是自己情愿了的吗?
“你抓了那个女孩?”一阵风起,玉奴儿肩膀颤抖了起来,双手环抱着自己的双肩,仿佛在风中瑟瑟而抖的一株纤弱的春花。
“我答应过你,我不碰她的,我只是想报复那个天蓬,是他坏了我的好事!”背后低沉的声音轻轻笑道,“我知道你委屈,我的女人让别的男人享用了,难道我就不委屈了吗?但是和我受到的羞辱相比,这点委屈又算什么?”
“他……他真的是个穷凶极恶之徒?他……”玉奴儿说不出话来,身体上似乎还有这那个神仙的体温,似乎还有着那款款的温柔。即使在寒风中,也吹不走的一丝温度。
“牛大哥,答应我,这件事了了,你陪着我,我只想静静的和你过一辈子。”玉奴儿终于转身,仰起脸,看着那个黑色的影子,他的脸,还有他阴沉的目光。
“我答应你,这次我只是想为我的小弟报仇,獾精和野猪精死的很惨,如果我就这样放过了他们,那么我以后如何还能做这个妖精之王?今后还会有哪个妖精会服我?”牛魔王伸出手,揽住还在颤抖的娇躯,“以后我只会对你一个人好!”
“那……那铁扇公主呢?”玉奴儿的迷茫的看着牛魔王,“你真的能够放下她了吗?”
牛魔王摇头坚定的道:“我告诉过你多次了,我和铁扇是包办婚姻,其实我过得并不快乐。我真心喜欢的人是你,你还不知道吗?这样的话,我可以对你说一生一世,永远不变!”
“要知道,即便我们是妖精,包办的婚姻也是不完美的。”牛魔王叹了一口气,他望了望身后,他知道,远处有一座云翠山,山里有一个芭蕉洞,那里住着一个自己曾经一见钟情的女子,尽管现在还有一丝情意,但已经找不到初恋的感觉了。时间难道真是爱情的杀手吗?牛魔王叹了一口气,将怀里的娇躯紧紧的搂住。
牛魔王的谎言并不高明,但是却最能打动人心,特别是女人的心思。一个有着盖世武艺法术广大的牛魔王,却有着一段如此不幸的婚姻,一个男人遭受了最悲惨的包办婚姻,这件事情本来就能够打动任何女人的怜悯之心和芳心。
玉奴儿就是这样一个容易被打动的女人。但是一个花心的妖精绝对不会只限于爱一两个女人的。牛魔王看上了一个到处寻人拔剑的紫霞仙子。
他一定要得到她,妖精之王看上的女人,是绝对不会允许跑掉的。
紫霞仙子牵着马,拿着紫霞宝剑,踏着月色上路,她要去更远的地方,她要寻找一个能够拔出她剑的人。
前面就是一座山了,山有个名字,叫翠云山。翻过了这座山,她前面的路还很长,这只是她翻越的无数的山中的一座。
但是牛魔王绝对不会让她进山的,因为他必须在紫霞进山之前抓到她,也因为翠云山里有个芭蕉洞,洞里有个他曾经的妻子。
芭蕉洞里有个绝色的女子,她有着婀娜的身姿,柔媚的双眼。她有着曼妙的舞姿和轻盈的体态;她有着婉转的歌喉和万千的情丝。
“他再也没来看过我了!”女人的幽幽的叹息声里,太多的婉转成诗,太多的哀怨成歌。
她在叹息着一个男人,一个无数次在她的梦境中出现过的男人。
那个男人是个盖世英雄,那个男人以一己之力抗衡过十万的天兵,那个男人是妖精界里的传奇。但是那个男人却再也没有来过了。
那一夜,盖世英雄得胜而归;那一夜,她随着牛魔王见到了他的拜兄弟美猴王,一个有着奇伟男人气质的猴子;那一夜,牛魔王和他都喝醉了;那一夜,自己也醉了,醉得很旖旎。
酒后能够乱性,即便是神仙和妖精也不例外。
喝醉酒的美猴王搂住了一个不该搂住的女人,喝醉酒的牛魔王发出雷鸣一般的鼾声。美猴王第一次接触女人,而这个女人是一个无法让男人拒绝的女人。
那一晚,女人如叹息一般的呻吟,女人洁白身躯在月光下皎洁晶莹。女子抗拒着;女子迎合着,在这一个过程中,女子怜悯的看着美猴王痛苦一样的呻吟和呓语。即便是盖世英雄,也有着孩子一样的迷惘和无奈。女子看着猴子迷离的眼睛,她的心瞬间就化成了一汪春水。
“对不起!”美猴王酒醒了,他愣了半晌,才说了这样一句话。
但是女子要的却不是这一句。一句“对不起”仿佛就是一堵墙。
“我走了!”女子轻轻的叹息,风里,凌乱的头发就像她起舞时的身姿。
“如果有一天,我为你起舞,那么我希望你不要忘了我的眼睛我的心!”女子轻轻的走了,挥动着翠绿的衣袖,就像一片春叶。
牛魔王走在后面,不明白妻子为什么走的那么的急,那么的匆匆。
“女人,就是喜欢生莫名其妙气,发莫名其妙的脾气!”牛魔王讪笑着与美猴王告辞。
美猴王看着那翩然飞舞的一片春叶,第一次有些失神了,他恋爱了,但只在心里。
第三十五章 要挟
第三十五章要挟
牛魔王就在翠云山前等着即将要过往的紫霞仙子。
紫霞仙子牵着马,提着剑,朝翠云山一步一步的走来。
铁扇公主在山洞里对着镜子。镜子里的容颜却清减了浮华,眉头锁紧了两片愁绪。梳子在柔顺的长发中,就如滑水的一页小舟,流淌在三千的愁绪之中。青丝浩淼,指尖留情,一声叹息如烟。
心思如烟,山前树荫空濛也如烟。雨丝纷纷扬扬,在翠云山山前整整的下了一夜一天,山色越发透出妩媚的姿容。
“他娘的,这雨还下没完了。”牛魔王在山前的树林里,喷了一口口水,“哪天将这该死的龙王一叉叉了当烧烤。”
“大王,紫霞仙子已经过来了,不足五十里路了!”一头瘦小的野猪精跑过来,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礼。
“嗯,办得好!你放心,我会为你的大哥报仇了!”牛魔王轻轻的拍了拍野猪精的肩膀。
野猪精小眼睛都瞪圆了,他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上,痛哭流涕:“大王能够为我大哥报仇,杀了那天蓬的神仙,小的感激不尽了,大王真是小的再生父母一样。”
是的,总从从牛魔王口中得到野猪精大哥被天蓬拍成肉饼之后,瘦小的野猪精日夜思念报仇。如今又牛魔王做主,怎能不欣喜若狂?尽管他不知道,牛魔王要抓的这个女人和杀天蓬报仇之间有没有关系,但是他知道,牛魔王要一个人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哪怕那个人是神仙或者妖精。
紫霞仙子牵着马走在雨中。她喜欢这种感觉,一丝丝凉意在紫霞的心里滋生。前面有一座山,翻过这座山,那么还有多少山能够翻越才能找到拔剑的人呢?
山越来越近,空气中弥漫着一丝不安分的味道。紫霞仙子松开马缰,手中的宝剑紧了紧。
翠云山的山前卷起了一阵旋风,在细雨飘飞的空中。很突兀的,一阵旋风刮起,越刮越大,卷起了路旁的沙石呼啸着向着前方的那个紫色的身影而去,仿佛要吞噬了她一样。
紫霞身子飘了起来,就好像被风刮到天上去一样。她的裙衫和长发,在空中飘扬起来,就像只在风中飘荡的紫色的蝴蝶。
“牛魔王,你还不死心!”紫霞落了下来,站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她的剑斜指着地面,头高高的昂起,就像一只天鹅,扬起她绸缎一样的脖颈。
“如果你嫁给我,我就死心了!”牛魔王站在巨岩下,抬起头看着犹如高傲的天鹅一样的紫霞仙子,看她裙裾飘飘不入尘俗的绝色,心里忽然跳的很快。
他喜欢这个女人,从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但是他也恨这个女人,因为她的高傲,高傲的完全不讲他这个妖精之王放在眼里的那种恨。但这只能更加激起他的征服的欲望,哪怕是不惜一切代价。
“你拔不出剑!”紫霞轻轻的摇了摇头笑了,“能够拔我的剑的人,一定是一位盖世英雄,但是你不是。”
“我为什么不是?妖精界谁的武艺比我高?”
“但是你没有磊落的胸襟,你,只是一个妖精王罢了。”紫霞笑着,“妖精就是妖精,如果妖精不叫妖精了,他才能使盖世英雄。”
“妖精不叫妖精?”牛魔王大笑起来,“难道叫神仙?”
“神仙不叫神仙,也是同样的道理。”紫霞摇摇头,轻叹了一声,“你不可能懂的,一个醉心于用武力攫取一切的人。”
“狗屁道理,”牛魔王骂了一句,“如今我要娶你,你打不过我,就只能认命,拔不拔剑又有什么关系?”
紫霞脸上的笑意渐渐的淡了下来,她的心仍然在坚持,如果在自己危难的时候,她的盖世英雄就会出现的。
牛魔王举起了灭天三叉戟,他的眼中就只有这个站在岩石上,俯瞰着自己的紫霞。他要娶她,因为她绝色的容颜,因为她带给自己初恋的感觉,因为她的高傲和倔强。
“牛魔王,你这样就厚道了!”牛魔王背后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
“天蓬?”紫霞叫了一声。
“看来你还是要多管闲事!”牛魔王忽然笑了,“我知道你会来。”
“知道我回来,还要做出这样的事情?”天蓬忽然出现时已经和紫霞并肩站在巨岩上。
“你来了!”紫霞心里微微的抽搐了一下。如果他就是那个盖世英雄,自己会怎么办?紫霞没有办法回答自己,或许根本就没有人能够拔出这把剑。拔剑寻找有缘人,不过是佛祖说的一句虚妄。
天蓬没有回答紫霞,反而一脸忧郁的看着紫霞:“你看到过和我在一起的女孩子了没有?你认识的。”
紫霞的心又抽搐了一下,嘴角动了动,摇摇头。
天蓬暗自叹了一口气。雪儿就像空气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她这些日子在自己的身边,就像梦境一般。
“我知道你要找的那个人是谁!”岩石下的牛魔王忽然大笑起来。
“你看到过?她往哪里走了?”天蓬跳下来,走到牛魔王面前,急切的问。是的,他可以为雪儿付出一切。
“但是我就是不说!”牛魔王哈哈大笑道,“如果你答应不插手这件事情,那么我或许会告诉你那个女孩子的去向。”
天蓬愣住了。他看了看岩石上的紫霞,就像眼中伫立的一株沙冬青,倔强的挺立着。她的眼睛看着自己,就像已经看了一万年之久。
“好,我答应你!”天蓬终于缓缓的转过身,远远的站在紫霞和牛魔王的草地上。是的,在这一刻他做出了决定。
在行走了荒凉的洪荒之地,在行走了许多路程的红尘世界,他终于相信,自己的心里不单单只有那三个条件,还有雪儿的影子。
雪儿就像洪荒中晶莹的雪花一样,已经融化在天蓬的心里了。他无法忘记在冰天雪地里自己耳边的那个俏皮的,晶莹剔透的声音:“我叫雪儿,你记住了吗?”
紫霞看着那个远远避开的身影,眼泪落在了衣襟上。他不是有缘人。自己的有缘人在哪里?为什么每次自己为难的时候他就会出现,但是每次却是以这样的方式出现?
他不是盖世英雄,他没有七色的云彩,他没有君临天下的气势。
“你是我的了!”牛魔王哈哈大笑,没有了天蓬掣肘的紫霞,就像他即将要采下的一株玫瑰,长着尖锐的刺,却异常妖艳美丽的玫瑰。
牛魔王之所以为妖精之王,因为他有着高超的武艺;牛魔王之所以为妖精之王,因为他从来是不折手段。
紫霞不是牛魔王的对手。她的紫霞宝剑落在了很远的草地上。手中的宝剑也被牛魔王的灭天三叉戟打弯了。
紫霞的身姿就像飘荡在风中的一片落叶,她捂住胸口喷出了一口鲜血,然后就软软的倒下了,带着绝然的眼神看着那个远远的观看的男人。
“你的雪儿就在翠云山之巅!”牛魔王抱起紫霞,大笑的声音远远传来,“多谢了,哈哈!”声音渐传渐远,然后被雨淋的七零八落。
天蓬的心猛然的抽搐了一下,捡起了落在地上的紫青宝剑,抓住剑柄,只听得轻轻的一声“咔嚓”,一溜儿寒光从剑鞘中透射了出来。
第三十六章 伤心
第三十六章伤心
牛魔王的洞府在积雷山山北。牛魔王的洞府果然是妖精王的洞府,豪华的洞穴里张灯结彩,红烛高烧,往来的大小妖精都喜气洋洋。
山洞的前面站着一个女子,青色的衣裙在微风细雨中犹如青色的柳絮,似乎就要随风而去。
她的眼睛有些木然,一个站了十个时辰的女子,被守洞府的小妖拦在了外面。她在等一个人,一个似乎已经忘了自己的人。
青衣女子眼睛死死的盯着洞府的门,她希望里面走出一个男人,一个伟岸的可以傲视群妖的男人,他手提着灭天三叉戟,威风凛凛的走出来,然后一把揽住自己纤细的腰肢,咬着她的耳朵轻轻的,温柔的唤她一声“玉奴儿”。
洞府的门,在快到黄昏的时候,终于缓缓的,沉重的打开了。玉奴儿浑身的颤抖起来,眼睛死死的盯着洞口,生怕错过那个男人的每一个表情。
门,缓缓的打开。
但是玉奴儿失望了,那个伟岸的男人没有出现,她看到的知识一个瘦小的身体,一只瘦小的野猪精。
“玉面仙子,您请回吧,大王说了,不会见您的。何况……”瘦小的野猪精迟疑了一下,“何况大王今晚还要洞房花烛,娶新娇娘了。”
玉奴儿的泪滴落在尘埃中,她张了张嘴,终于没有说什么。野猪精摇了摇头,叹息一声,转身走进去,洞府的门又缓缓的,沉重的关上。
关上一座洞府的门,也关闭了一间再也打不开的心门。
“我只想要一个理由!”玉奴儿心里渐渐的升起一股怨气,当初的甜言蜜语仿佛就在眼前,现在这个男人居然要娶另一个人了,难道男人就是见一个爱一个的虚伪心肠?难道妖精之王可以这样说话不算数?对自己的万年之约,对自己的许下的生生世世,只不过是一句虚妄的空话?
“砰——”的一声,玉奴儿手中一把剑,闪出了一道金色的光芒,将洞府大门击打得粉碎。
“牛魔王,你给我出来!”玉奴儿的声音仿佛在空气中爆裂了,余波震荡之下,声声都传入到洞府之中。
她等着那个男人出来,给自己一个明确的说法,她不甘心。
牛魔王手中拿着那把灭天三叉戟出来了,他依然那么高大威猛,他依然有着藐视天下群妖的气概,但是他的眼光却又是如此的冷冽,冷的让玉奴儿的心都结成了一块冰,一快寒气透彻心扉的冰。
“为什么?”玉奴儿眼中还有泪花,闪动着的光,晶莹剔透。她想唤回这个男人的心,她想这个男人依然像以前一样用柔情蜜意对着自己说一些情话,哪怕是说一句请自己原谅的话,她就会毫不犹豫的投进他的怀里。
玉奴儿甚至可以不在乎他做过什么,不在乎他现在是不是在娶新的女人,她只在乎他的一句哪怕是认错的话。
“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了,你走吧,别耽误我的好事!”牛魔王冷冷的看着她,“打破大门的事情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为什么?”玉奴儿的心挣扎的很厉害,她倔强的再一次问道。
牛魔王冷笑起来:“为什么?你只不过是个残花败柳罢了,还要问为什么?你不知道你的身体已经让另外一个男人玷污了吗?难道你还以为你是冰清玉洁?难道你以为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你玉面狐狸值得我牛魔王娶?告诉你,如果我还要你,那么整个妖精界都会知道,你为了戴了一顶绿帽了。”
“你——”玉奴儿的抽搐着,一股熊熊的火焰在心底燃烧。让自己迷惑那个神仙的人是他,让自己牺牲一切的也是他,但是现在自己的牺牲却成了自己的魔咒,“你不是人!”玉面狐狸从心底绝望的喷出了这句话。
“哼,我本来就不是人,我只是个妖精而已!”牛魔王冷笑着,“其实,就算你没有出轨,我也不会再让你进来的。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一点也不想以前了。”
玉奴儿没有说话,牛魔王的话就像一阵阵凛冽的寒风,她就是寒风中的一片落叶,被卷起来,东飘西荡。
“女人,为什么总是会变呢?好好的一个清纯的女子,现在看看,都变成什么样了?”牛魔王摇头,“黄脸婆或许有些过分,但是你觉得自己不正是在朝那个方向发展吗?我一个妖精之王,怎么能够让一个黄脸婆来做我的夫人呢?所以,让你和那个神仙干些事情,只不过让我有一个更好的借口休掉你罢了。”
玉奴儿再也站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眼光呆呆的看着牛魔王,这个让自己无比牵挂、甚至熟悉他每一个动作和他的喜怒哀乐一样的男人,对着自己说出了这样的话,比刀尖还要锋利的话。
“滴答!”“滴答!”……
是水滴落在尘埃上的声音。但,那水滴里泛着殷红的光,是血,是从心底涌起来的血,从玉奴儿的嘴角滑落到尘埃。
哀,莫过于心死;哀,莫过于心伤;哀,莫过于心血。
牛魔王看了看这个曾经同床共枕的女人,露出一丝厌恶,这个女人坐在地上,就像一个村妇,嘴里淌着血,也不知道擦一擦:“你走吧,若是再来纠缠,我就不会客气了。”他终于有很合理的借口摆脱她了。
原来那一晚的一切都是这个男人一手安排的,而这样做的结果不只是得到了他所想要的女人,还有借口赶走他曾经的女人。
“你……好!你好!”玉奴儿指着牛魔王,挣扎着站起身,这个男人终究也脱不掉妖精的本性,他不是男人,更不是一个伟岸的男人。现在在自己面前的,不过是一个妖精,一个无情无义的妖精。
妖精之所以为妖精是因为妖精无情无义吗?不是,自己也是个妖精,但是自己更是一个女人。玉奴儿擦干净了嘴角的血渍,有些步履踉跄。
一个女人被一个妖精伤了心,但是她不是第一个,但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明明知道妖精不可靠,但是为什么自己还要飞蛾投火一样的往火上扑呢?
因为自己不仅是妖精,更是一个女人。
被男人抛弃的女人出了哀怨,就是仇恨。被男人忘记的女人,却只有哀怨,哀怨的只能独自在翠玉湖里对影自怜。
翠玉湖就在翠云山的山顶,一个女人坐在湖边,轻轻挽发。湖水轻轻的涟漪就像心湖一样,荡漾着。
湖水的影子并不孤单,还有碧蓝的天空,还有白色的云彩,还有云彩旁边一个飘动的雪白的衣裙样的影子。
铁扇随着那远处白云和白衣裙的影子抬起头,就看到了湖水对面的山巅上,一个白色衣裙的女孩子。
“你叫什么名字?”铁扇问。
“我叫雪儿。”白衣女子轻声回道。她有着一张清纯的就像湖水一样的脸。但她一动不动。
铁扇看了看她:“你被施了禁制?”
白衣女子点点头:“是被牛魔王抓来的,他是一个妖精,一个很坏的妖精王。”
第三十七章 舍身
第三十七章舍身
铁扇把雪儿带回了洞府,她看着雪儿狼吞虎咽、满嘴都是食物的样子,想要笑。但是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没有笑出来。
“想不到翠云山的果子这么好吃!”雪儿再次拿起一个梨,狠狠的咬了一口。牛魔王将她禁制在那里,就再也没有管过她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以后我好答谢你!”雪儿嚼着嘴中的梨,含糊道。
“你可以叫我铁扇。”
“铁扇?好奇怪的名字!”雪儿笑了笑,“不过你还长得真漂亮,和紫霞一样漂亮。”在雪儿的眼里,紫霞算是她看过的最美的女子了!【奇书网﹕】
“紫霞?就是那个到处寻人拔剑的女孩子?”铁扇看了看雪儿。
“嗯,可惜了!”雪儿叹了一声,“听说牛魔王要抓她,并且娶了做老婆。”
铁扇手轻轻一颤,很快又平静下来。毕竟自从那个男人娶了狐狸精之后,自己心中就已经对他没有牵挂了。
“可惜了一个好姑娘!也可惜了另一个女人。”铁扇轻轻叹气,牛魔王既然可以抛弃自己,当然也就可以毫不留情的抛弃狐狸精。
雪儿轻轻叹气,放下了手中的梨子:“唉,也不知天蓬大哥会去哪里寻我,不行,我得去找他。”雪儿这时候已经站起身来。
“天蓬?”铁扇忽然盯着雪儿,“你是天蓬什么人?”
“天蓬是我大哥!”雪儿说这话的时候,眼神眯了起来,仿佛这个人就在她的心底,只要一提到这个名字,这个人就会浮现在自己面前一样。
“你喜欢他。”铁扇摇头笑了,“你喜欢天蓬是不是?你不知道他很早以前就向王母求亲了吗?他要娶的是织女!”
“我……我不知道喜不喜欢他,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每天每刻。”雪儿的声音全是忧郁,也满是坚定。
铁扇摇摇头,又是一个痴情的女子。自古痴情女子负心汉,又有几个能得花好月圆的呢?就是那个猴子,也似乎忘记了在翠云山芭蕉洞,还有一个女子痴痴的等着他,哪怕是一两句捎来的问候也好。
“那你走吧!”铁扇没有拦她,起码她还有地方去寻找。而自己呢?自己爱的那个人,在天**做他的齐天大圣,根本就无从去寻找。
有一种痛苦,是在茫茫的世间寻找自己心中的爱人,却没有方向。更有一种痛苦,是明明知道自己爱的人就在那里,却不能去寻找。
雪儿离开的时候,天蓬也正失魂落魄的下了山。
天蓬的手中提着一把剑,一把紫青宝剑。他没有在翠云山之巅找到雪儿,所以他去了积雷山摩云洞——牛魔王的洞府。
摩云洞里洞外都洋溢着喜气,张灯结彩。天蓬踏在洞府前,对着洞口的两个小妖道:“请牛魔王出来说话吧!”
“不行……”一个小妖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间捂住脖子倒了下来,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体抽搐着。鲜血从他捂住脖子的手缝中汩汩而出。
另一个小妖头也不回,就转身朝洞里逃去了。
“天蓬,你欺人太甚!”牛魔王卷着旋风从洞府里出来,瞪着一双牛眼看着天蓬,“我已经把人交给你了,你也答应我不再插手这件事,以你一个神仙,天蓬元帅,也当一言九鼎,何至于在我大喜之日,当场杀人?”
天蓬冷冷的看着他:“翠云山之巅我没有看到她。”继而又一叹,“我怎么会选择相信一个妖精呢?”
牛魔王一惊,哈哈大笑:“妖精也有将道理的。既然我答应你了,我就会做到,人我确实放在翠云山之巅,翠玉湖之上,至于你找得到找不到,那就不关我的事了。”
天蓬叹息:“我实在是蠢,蠢到居然相信一个妖精的承诺。既然我找不到雪儿,那么先前我们说的都没有用了,拿出你的武器来吧!”
牛魔王毕竟是一个妖王,他在妖精界心高气傲,虽然他不欲与天蓬发生冲突,但是并不代表他处处要受到天蓬的威逼。
灭天三叉戟在牛魔王的手中闪着寒光。雨后的树枝上,一滴水,在空气中闪着光亮,滑落在地上,捡起一点尘埃。
“灭天戟法!”牛魔王终于大喝一声,一道寒光冲天而起,一阵寒风吹过山岭,风云聚集,幻化出万千利剑。
牛魔王的武艺武艺是妖精界的翘首,他的灭天戟法横扫妖精界,几乎无人能敌。但是天蓬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对手,所以牛魔王一上手,就使尽了全力。
天蓬跳起来,一个飞跃,跃上了云端,避过一击,手中一晃,上宝沁金耙在云中闪出一道金光。金光飞跃出云层,犹如一道金色的闪电,向牛魔王击去。
“铛——”一声,金鸣之声,两人的兵刃第一次相击,火花四溅。
牛魔王也不待天蓬再次出手,已经裹着旋风疯狂的扑了过来。他愤怒了,愤怒容易提升人的潜力,妖精也不例外。
天蓬裹着一团云,云中上宝沁金耙投射着金光,一直射进旋风之中。这是一个顶级的神仙高手和一个顶级的妖精界之王的争斗。
灭天三叉戟果然有灭天之威,天色在牛魔王一声嘶吼中,灭天三叉戟带着沉闷的巨雷的轰隆声,向天蓬铺天盖地而去。
牛魔王没有留余手,要么灭了他,要么被他所灭。这是妖精信奉的信条,是牛魔王长期来在妖精界打拼出来的经验。
云层越级越厚,所有在天空飘动的云都似乎被吸收过来了。当一阵巨雷滚过云层的时候,瞬间,四射的金光从云层里穿了出来,天蓬犹如一只苍鹰,自上而下,向牛魔王射了过来,滚滚的巨雷,被金光射散。
“嘭——”牛魔王喷出一口鲜血,他被上宝沁金耙撞击到了胸口,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漫天飞花。
牛魔王从云端跌落在尘埃,溅起巨大的泥沙。
他败了,败得很干脆。也是因为两人一上手就是全力以赴,一招决定胜负。牛魔王跌倒在尘埃中,但是天蓬并没有打算放过他,他手中的上宝沁金耙脱手而去,向着还倒在地上的牛魔王激射而去。
牛魔王绝对没有躲开的能力,这是致命的一击。
闪着金光的耙子在牛魔王的瞳孔中越来越大,他甚至看到了钉耙上九个透着寒气的耙钉,它们的寒气几乎要透过牛魔王的心脏。
牛魔王很不甘心,他抓雪儿,只不过想要天蓬一个承诺,承诺不插手自己娶紫霞的事情。他没有动雪儿,是因为不想树下这个强敌。
“为什么——”牛魔王发出了一声怒吼,“为什么神仙可以不讲信用?”也许这是他最后的一声吼叫了。
“砰——”一声闷响。
耙子击中在身体生发出沉闷的响声,一个身影随着飞出很远,在空中就听得“扑——”的一声,鲜血在空中犹如桃花绚丽。
“玉奴儿——”天蓬和牛魔王几乎是同时喊叫了一声。那个跌倒在尘埃中的身影,一身青翠,鲜血斑斑。
第三十八章 击中
第三十八章击中
玉奴儿跌落在尘埃中,她口中喷出的鲜血犹如桃花绚烂。天蓬没有走近,远远的看着她挣扎着站起身,挡在牛魔王的前面,她的眼光纯净的就像一泓秋水,平静的就像一面镜子,在镜子中,天蓬看不到自己的影子。
“玉奴儿!”天蓬的心莫名的抽动了一下,手中的钉耙缓缓的垂了下来。她的身影很倔强,就像一块可以挡住狂风海啸的海岩。
“他是我夫君!”玉奴儿眼睛盯着天蓬,“你放过他,我一辈子都感激你。”她一身青翠的衣裙,衬托着她的娇小的身躯,仿佛就像那天月光下的影子。
“滚开!”牛魔王一把将她推倒在地,丝毫也不怜悯的看着她,冷笑道,“我牛魔王是妖精界之王,还要一个女人为我求情?”
天蓬冷冷的看着牛魔王,手中紧了紧,竖起了耙子,闪着九道寒光的上宝沁金耙,刺痛了牛魔王的眼,也刺痛了玉奴儿的眼。
“不要!”玉奴儿再次倔强的站起来,踉跄着挺立在牛魔王的身前,“求你了!”她口中终于说出了这样两个字,她的眼睛里终于盈起了泪光。
“砰——”玉奴儿再次跌落在尘埃中,她的残伤的身躯再也承受不起,“噗——”的喷出了一口鲜血。
“如果你再在这里让我丢人现眼,你就只有死。”牛魔王从她身边踏过的脚步声,碾碎了玉奴儿落在尘埃中的泪水。
玉奴儿没有挣扎起来,她努力了几次,终于无力的倒在尘埃中,她的眼光却更加的坚定,从她身边走过去的那个男人,就是她的夫君,她一个曾经要发誓对他一辈子好的男人,一个曾被她视为盖世英雄的男人。
每一个女人的心中都希望自己的郎君是个盖世英雄,就像紫霞一样。但是每一个盖世英雄都不一样。
紫霞盖着红头巾坐在摩云洞的新房里,她不能动,因为她被牛魔王施了禁制。但是她心里坚定着一个信念,她的如意郎君是一个盖世英雄,一定会救她出来的。
“我要喝水!”紫霞很讨厌这个盖在头上的红头巾,她希望是她的盖世英雄帮她来挑开这个头巾,而不是那个烧炭一样的牛魔王。
“夫人,您稍等!”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然后自己眼前忽然就光亮起来,头巾被掀开了前头,一个瘦小的野猪精端着一杯水站在自己的面前。
“你——”紫霞忽然仔细端详了一下野猪精,“你没有死?”
野猪精奇道:“我本来就没有死。”
“你不是被牛魔王一掌拍成肉饼了吗?”
“胡说,你才被人一掌拍成肉饼了。”很显然瘦小的野猪精被人无缘如故的被人咒死,心里很不爽,将水端过一边,也不给紫霞喝。
紫霞忽然笑了:“倒是我看错了,那头野猪比你要胖。”
瘦小的野猪精忽然手一抖,手中的水差点洒了出来。
“你是说……一个比我胖的野猪精被……被谁拍死了?”
“牛魔王啊?除了他,还有谁能干得出这样的事情?”紫霞忽然看着瘦小的野猪精笑了,“我知道了,为什么看你这么熟悉,原来你和那胖野猪精根本就是两兄弟是不是?”
“怎么会是大王呢?不是……不是说被天蓬打死的么?”野猪精的声音在空气中颤抖了一下,在紫霞的耳中仿佛就是呻吟,“可是……可是大王他为什么啊?”
紫霞怜悯的看了看他,笑了:“因为他不想自己拔不出一把剑的丑事被人知道。妖精就是妖精,做妖精之王,如果他不心狠手辣,还真对不起他的称号。”
“胡说八道。”瘦小的野猪精大喝了一声,他的脸有些扭曲,让他长长的嘴有些扭曲,“你们神仙最会骗人了,你胡说八道!”他的心有些扭曲,仿佛看着这个女人就是一个疯子,或许他现在的内心就是疯子一样了。疯子看谁都是疯子。
野猪精不敢相信,他平日敬仰万分的牛魔王是杀他兄弟的凶手。他觉得自己不能被一个女人的话蒙蔽了心智:“我绝对不会相信你的。你这个女人疯了。”野猪精将一杯水泼在了地上,头也不回,转身就走了。
他的身影有些踉跄,他的心有些痛,他跨出新房的时候,听到身后一身近似于嘲讽的轻笑声。笑声如一把尖刀,无声无息的刺进了他的心脏,笑声如一杯毒酒,无声无息的让他中了毒。
原来笑也是可以杀人的,无声无息的就能杀死一个人的心还有他的思想和灵魂。天蓬看着玉奴儿,她在对他微笑,她的微笑就像毒药,一杯毒药让天蓬仿佛看到了那个月光下那身青翠的衣裙,轻微的喘息,晶莹的肌肤……
牛魔王无声无息的靠近了天蓬,他手中的灭天三叉戟闪着三点寒光,就在天蓬看着玉奴儿失神的那一刻。
全力以赴的高手之间,一招就能定生死。
“嘭——”天蓬避过了寒光,却比不过牛魔王随后的一掌,这一掌,在天蓬转身的时候,击中了他的后背,然后就听到了“咔嚓”的一声脆响——肋骨断裂的声音。
天蓬的身体在天空中飞翔了一段,然后重重的落在地上,溅起尘土。这一掌要了他半条命,牛魔王不可能手下留情。
牛魔王冷笑着,他的灭天三叉戟就可以要了天蓬的命——一个只剩下半条命的天蓬。他一步一步的逼近了天蓬,他的心揪的紧紧的。如果杀了天蓬,那么普天之下就只有猴子和自己一拼的实力了,自己还将是妖精界名副其实的王。
“不要!”一个翠绿的身影挡在天蓬的身前,娇弱的,就像在风中摇摆的柳絮,就像无根的浮萍一样,但很倔强的挺立着。
“你想维护这个奸夫?”牛魔王看着玉奴儿,忽然大笑起来,“好,好,果然是一对奸夫淫妇,没想到你肯为这个奸夫出头。”
“你们谁受到伤害都不是我想的。”玉奴儿咬着嘴唇,“我不想你造更多的杀孽。”
“哈哈哈!”牛魔王好像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一样:“造杀孽?神仙杀妖精就是积功德,妖精杀神仙就是造杀孽,好,实在是太好了,这句话居然从一只狐狸精的口中说了出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牛魔王忽然一戟戳向天空,仰天大叫道:“老天看到了吗?今天我就是要杀一个神仙,又能怎样?贼玉帝,你们神仙一个个标榜仁义道德,哪个又不是男盗女娼?既然开天辟地就让妖精存在于世,我们自有自己的生存法则,为什么神仙要对妖精赶尽杀绝?”
天空中忽然乌云滚滚,一阵狂风吹过,将牛魔王的发髻吹乱,满头的凌乱的头发披散在脸上,面色狰狞。
“老天既然有妖仙之分,为什么妖就一定是错的,神仙一定就是对的?你个贼老天!”牛魔王几乎发泄的吼叫了几声,然后看着天蓬狰狞一笑:“今天我就杀一个自命为神仙的,来祭拜这个贼老天。”
牛魔王只是一挥手,玉奴儿就翻滚着跌了出去。然后灭天三叉戟就刺到了天蓬的面前,尖利的戟尖在刺入肌肤里时,三朵血花飞溅了起来,就像波浪里溅起的三朵浪花一样,既然是都是花,就开得灿烂。
牛魔王顿住了,他刺不下去了,他瞪圆了眼睛,看着碧玉柄金色齿的钉耙定在了他的胸前,九个血窟窿正汩汩的冒着鲜血。
“上宝沁金耙之所以叫上宝,是因为它可以如意变化,可长可短。”天蓬又叹道,“我也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不这样还真不好啄到你呢。”
第三十九章 生命
第三十九章生命
牛魔王身上有九个窟窿,九个窟窿都在汩汩的冒着血花,但牛魔王并没有死,一个半死的天蓬就算聚集全身的力量算计了牛魔王,但牛魔王毕竟是妖精界之王,他只是受了伤,在一瞬间,他意识到了危险,所以能够在身上留下九个窟窿的时候,也能全身而退。
牛魔王看到天蓬微笑着站起身来,他的身上散发着令人颤抖的气势,手中的钉耙捏在手中,逼人的寒气让牛魔王生平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神仙果然都是会骗人的。天蓬在故意示弱,然后重伤了自己。看起来,天蓬好像一点事情都没有。牛魔王忽然有些失落,自以为以自己的武艺,也会和天蓬打个旗鼓相当,却不想是这个结局。
牛魔王化成一阵风走了,走的匆匆忙忙,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他甚至顾不上洞府里还有一个没有成亲的新娘——紫霞。妖精要拿得起,放得下。
妖精报仇,千年不晚。
牛魔王卷成一阵风走了,他走的时候甚至没有看一眼坐在地上,目光散乱的玉奴儿,甚至连鄙视和怜悯的眼光都没有。
“他终于还是走了!”玉奴儿挣扎着站起身,看了天蓬一眼,她的眼光里好像没有悲喜,只有一种让人心碎的呆滞。
“嘭——”天蓬直挺挺的倒下去了,他胸前被鲜血染得通红,最后所有的气势,在牛魔王走后,就犹如被抽干了所有力气,天蓬支撑不下,倒在了尘埃中。
当天蓬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一个山洞中,他躺在一块平坦的岩石上,旁边坐着一个青翠的影子,乌黑的长发低垂着,轻轻的在空气中拂动。
“你救了我。”天蓬做起来,身上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被一层青翠的布包裹着,鲜血浸在上面,就像一幅醒目的山水画。
“他走了!从此不会再回来了。”玉奴儿双肩颤抖起来,“我是不是很傻?傻到愿意相信一个男人浅薄的谎言。”
天蓬没有说话,他知道,这时候自己只需要听,听这个曾经在自己怀里婉转叹息的女子说一些让他黯然的言语。
“我以为我能够为他做一切事情,包括出卖自己的身体,我以为我这样做一定是爱他,他也能够明白,能够更加的爱我,但是……我错了!”
“我一直想做的就是做个贤妻良母,为他生一群孩子……”玉奴儿忽然弯下腰呕吐了起来,然后一脸苍白的看着天蓬,“你知道吗?我一直很后悔哪天晚上的事情。”
天蓬点点头:“我知道,你不过是被利用的,你我之间并无情意!”
玉奴儿忽然惨笑起来:“知道为什么我不让他杀你吗?”
天蓬摇摇头,他不明白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所做的,曾经让自己的心颤抖过,那么这是一种情吗?天蓬不知道,情这个东西很奇妙,让人无法琢磨。
“告诉我原因!”天蓬看着玉奴儿。
玉奴儿发出了一声干呕的声音,她忽然微笑起来:“不,这是我的秘密,我永远不会告诉你,除非我死。”
天蓬还想说什么,只听得玉奴儿摇头道:“你走吧,去找你的紫霞仙子,那天在洞府之中,我就没有看到她,或许牛魔王把她藏起来了。”
然后深深的看了天蓬一眼:“别错过了自己爱的人,不然那就是生不如死的滋味。”
天蓬走了,他看了一眼这个女人,一个让人怜悯却和自己春风一度的女人,一个痴情的让人揪心的女人,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天蓬的背影在洞口投射过来的阳光中,变的很醒目,也恨悲怆。
玉奴儿心中微微一动,忽然间,心口一阵酸意,忍不住,又趴在岩石旁呕吐了起来,她用一只纤纤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小腹,那里——一个新的生命正在孕育而成。她的手,甚至可以感受到新生命成长的那种蓬勃的生机。
“为什么不让牛魔王杀你?”玉奴儿自嘲的笑了,“因为你是孩子的父亲,仅此而已!”她的声音在空气中弥漫,孩子,这个词,就向点燃的蜡烛,在玉奴儿的心中缓缓的燃烧着,在寒冷的心潭里,透射出浓浓的暖意。
天蓬走了,他的影子彻底的消失在玉奴儿的眼中,他去寻找紫霞,但是他并不想告诉她,自己就是那个能够拔出她剑的人。
能够拔出紫霞的紫青宝剑的那个有缘人,真的就有缘吗?紫霞坐在一个山洞里,这个山洞很狭小,冷冷清清,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瘦小的野猪精。
“这是大王的另一个栖身的地方。平日里不常来!”野猪精看着紫霞,“你暂时可以放心,不用担心大王。”
紫霞忽然看着洞外,笑道:“你的大王马上就会来的。”
野猪精走出洞外,看到远远的天边,乌云滚滚而来,带着一阵旋风,他的脸色忽然变了,是的,紫霞说的没错,大王确实来了。
“你躲起来吧,”紫霞忽然笑着对野猪精道,“你不是想要知道你大哥是不是被牛魔王杀的吗?我给你这个机会。”
那团乌云确实就是牛魔王驾云而来了,因为神仙都是驾白云的。
牛魔王进洞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紫色的身影,他愣了一下,然后就大笑起来:“没想到你会在这里,本来我以为你会留在我原来的洞府里,被天蓬那个贼神仙救走了,没想到我们还真是有缘。”
牛魔王的眼睛四处的观看:“但是,你是怎么到这里的?”
紫霞笑了,就像是看一个有趣的人,他的胸前有九个窟窿,鲜血已经染红了衣襟,但是从牛魔王口中说出来的话,却让她很兴奋,是的,她的盖世英雄出现了,为了救她,打伤了牛魔王,而且这个盖世英雄应该就是天蓬。
想到这个名字,紫霞的心口猛然的跳起来,有种让自己呼吸都困难的心跳:“你……是被天蓬打伤的?”
牛魔王冷笑一声:“是他有怎样?要不是他使诈,他怎么能够打败我呢?我是妖精之王,他岂能是我的对手?”
“这里就只有你我两个,为什么你就不肯承认你自己的失败呢?你说吧,就算我知道了,你也一样可以像杀那个野猪精一样,一掌拍死我,就不怕我将你被打败的丑事说出来了。”紫霞的笑容里带着一丝嘲讽。
“哈哈,我怎么会舍得杀你灭口呢?前次是那个野猪精自己找死,也怨不得我下狠手。”牛魔王哈哈大笑,“他不过是一只没有进化完全的野猪精而已,怎么能够和紫霞仙子你相比呢?就算我杀光所有手下的小弟,也不愿意动你一根寒毛。”
紫霞摇头笑道:“但是我现在还不能动,你不是打算将我一辈子都这样禁制住吧!如果你不想动我一丝一毫,为什么不解开我的禁制呢?”
牛魔王忽然看了看紫霞:“解开也行,反正你也不是我的对手,虽然我受了伤,但是我还是要封住你的法力。”
紫霞能够动弹了,但是她没有法力,走不了几步。牛魔王就闭目盘坐在山洞里,他在调息,他要尽快的治好自己的伤势。
牛魔王睁开眼睛的时候,紫霞已经不见了。牛魔王找遍了整个山洞也没有找到。紫霞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紫霞的禁制虽然解开了,但是她没有力气,甚至走不出这个山洞的。
但是,他还是嗅到了一丝气味,一丝熟悉的气味。
野猪精来过了,自己竟然一开始忽视了,越是熟悉的气味,也越是危险的气息。
第四十章 重逢
第四十章重逢
紫霞被野猪精带出了洞府,离开了积雷山。
“谢谢你!”紫霞看了看野猪精瘦弱的身躯,没想到能够爆发出这么大的力量。野猪精是显出原形,让紫霞骑着跑了不知多少的山路,才躲开了积雷山牛魔王的搜捕。
“为什么帮我?”紫霞坐在一块草地上,看着靠着树累得喘气的野猪精,笑了。
野猪精白了她一眼,忽然也笑了:“你知道以前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吗?”
紫霞摇头,她是在不能明白一个小妖精还有什么愿望。
野猪精自嘲的笑了笑:“就是能够在牛魔王的手下做一个管事的有点职务的妖精,那时候觉得,能够在妖精界之王的手下做事,是一种荣誉。”
是的,野猪精曾经有一个梦想,他梦想有一天能够进入到牛魔王这个妖王世界的管理层,来管理积雷山的大大小小的妖精。一个有梦想的妖精其实比起其他绝大多数碌碌无为的妖精来说要有理想和毅力。
但是现在这个梦想破灭了,在牛魔王亲口说出他为了保全自己所谓的名节而杀了自己的大哥的时候,这个梦想在七彩的阳光下,犹如轻飘的水泡一样破灭了。
“我不过是想做一个有点作为的妖精而已,只是想不到,在妖精界,像我这样想法的妖精,是不是太天真了?或许妖精本来就不需要什么理想,它们只需要讨大王欢心,随时为大王死而已。”野猪精的声音有些低沉。
“我曾经告诉过我的大哥,我说有一天,我要做积雷山摩云洞的总管,我要成为一妖之下,万妖之上的妖精。现在看来,我只不过在当时说了一句笑话而已。”
紫霞想笑,却笑不出来,自己没有资格嘲笑这个妖精的理想,自己不正是和这个妖精一样,有着一个看似是理想,但好像又是笑话一样的誓言吗?紫青宝剑已经不在了,就算能够拔出那把剑,又能怎样呢?
紫霞第一次为自己的信念有些动摇了。
“今后你打算怎么办?”紫霞看了看野猪精灰色的小眼睛。
“我没有办法替我大哥报仇,因为我即使在修炼几千年也不是牛魔王的对手,其实经过这些事,我忽然明白了很多道理。我大哥之所以死,是因为他的谄媚。死了就死了吧,我以后只想做一个平平凡凡的妖精,我不会再加入任何妖王的洞府,我只想做一个妖精,或许做个平凡的妖精应该不是很难吧!”
野猪精说着,站起身来,走到紫霞面前,向她伸出了手,笑了,他在微笑,一种好似解脱了的微笑,他的笑容,让他的两颗獠牙狰狞的张开了:“走吧,我驮着你去找天蓬,等找到了天棚,我也就可以回家了,回到我以前的那个窝,我就……”
野猪精的话没有说完,紫霞忽然捂住了嘴,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野猪精,一口鲜血从野猪精口中喷了出来。
“咻——”是天空中响起的箭羽飞行的声音,尖锐的箭头刺入身体发出“咄”的沉闷的响声。
野猪精双膝跪了下来,看着紫霞,张张嘴,想要说话,但是涌出来的却是越来越多的鲜血,浓浓的沾染着胸前的衣襟。
“咯——”野猪精喉咙中发出了一声近似咳痰的声音。
“咻——”又是一箭。
野猪精的身体震动了一下,终于支撑不住,扑到在地上。紫霞的眼睛里终于涌出了泪水,野猪精的身体在抽搐,或许他并不甘心。
一个只想平凡生活的妖精,却在说出他的愿望的时候,他的愿望便成了永恒,再也无法实现的永恒的遗憾。
“哈哈,箭射得很准啊!”一个少女般银铃一样的声音传来。
树林中走出两个女子,一个白色衣裙,一个翠绿的衣裙。白色的犹如婷婷的雪莲一般,翠绿的犹如一株碧色的清荷。
碧绿衣裙的女子手中,挽着一把弓,腰间挂着箭壶。
“为什么?”紫霞认识白色衣裙的女子,他就是天蓬要寻找的雪儿。她眼睛盯着翠绿衣裙的女子,嘴角抽动了一下。
“什么为什么?”雪儿很显然有些吃惊,然后就笑道,“不用感谢,这只野猪精想要害你,幸好铁扇姐姐的箭快,不然你早被着野猪精吃进肚子里了。”
紫霞忽然跌坐在地上,一串泪水滑了下来:“他不过想要做一只平凡的妖精,为什么你们就不放过他!”
“你说谁?这只野猪精吗?”雪儿忽然吃惊的看着紫霞。
紫霞叹息着:“他救了我,从牛魔王的洞府中悄悄的把我救了出来,他告诉我,他从今往后,只想做一只平凡的妖精,可是……”
“可是他还是只能得到这样一个下场!”一旁的铁扇忽然冷冷的开口了,“这是妖精的宿命,特别是一个小妖精的宿命。”
“不,这不是宿命!”紫霞倔强的仰起头,看着面色有些冷的铁扇,“你自己也是一个妖精,为什么你却没有死?难道这就是宿命的不公?”
“刚才我们是为你好呢,好心没好报!”雪儿哼了一声,皱了皱鼻子,这个女人的样子让她有些厌烦。
铁扇忽然笑了,蹲下身看着紫霞:“你就是那个到处找人拔剑的女子?告诉你,妖精从出生,就注定了只有这种宿命。因为他还有我,都有一个名字叫——妖。”铁扇指了指背上插了两只箭,已经一动不动的野猪精,“从他想过平凡生活这个念头开始,他注定了就要泯灭。如果妖精不吃人了,如果妖精不杀生了,如果妖精想要过平静的生活了,那么从那一刻起,他就不是妖精了。”
铁扇站起身,看着天空,要想要看到那个男人一样:“如果一个披着妖精的皮,却又不想做妖精的妖精,会有好下场吗?”她的话好像是自言自语,但是却让雪儿还有紫霞的心猛然的颤动了一下。
“我自己何尝不是和这只野猪精一样?”铁扇心里叹息了一声,自从她的心中有了那只猴子之后,她就不想将自己当成妖精了。但是她又确确实实是妖精,在世人眼中,特别是在那些神仙的眼中。
三个女子都没有说话了,这一刻,很安静。三人都有着自己的心思。她们的心里都想着各自的人,还有那些牵挂。
“雪儿——”天蓬的声音远远的传来,他已经走了太多的路了,尽管他的胸口还不断的有鲜血渗出来。
“是天蓬大哥!”雪儿抬起了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紫霞也抬起了头,看着远处。
只有铁扇一个人,仰着头,看着天空。
雪儿见到天蓬的时候,是惊喜的叫了一声,然后就像燕子一般,飞入了天蓬的怀抱。她渴望这种被这个男人围绕着的感觉。
“我终于找到你了!”天蓬笑了一下,然后他就看到了紫霞。他看到了紫霞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里有太多的东西了。紫霞一动不动。
“天蓬大哥,你怎么流血了?”雪儿望着自己沾了一手血的手惊叫起来。
“你的剑,我带着,你遗失的那把剑!”天蓬浑然不觉雪儿的惊叫,将手中提着的剑递给了紫霞。
还是那把紫青宝剑,最终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手中,一把剑如果拔出来,就是一段情缘。
第四十一章 犹豫
第四十一章犹豫
天庭还是原来的天庭,只不过少了一个天蓬而已,并不影响大局,即不能影响玉帝发薪水,也不影响天庭里的神仙升官的升官,受贿的受贿。虽然这段时间,天庭里因为天蓬下届的原因,天河没人看管,偷下天河洗澡游泳的,私自钓鱼的多了,但毕竟这是大家的兴趣和爱好,里面也有一些领导(包括李天王),没人管,也就没人说三道四,倒也清静了。
玉帝仍然抽空偷偷的去看嫦娥,尽管他发誓以后不再私自去看她了,但是远远的站在广寒宫外面看一眼还是能够带给他心灵些许的安慰。
“清减许多了啊!”玉帝叹气,看着远处那个迎风而立,飘然不群,卓然而立的女子,不禁满是心疼。
“这都是天蓬那厮害的!”陪着玉帝的仍然是李天王,他的眼中充满着对天蓬的愤愤不平。
玉帝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其实他心里是希望天蓬能够完成王母的三个条件的。这是出自于他的私心。玉帝将钉耙送给天蓬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嫦娥确实清减了许多,冰肌玉骨,已然有些纤细。花容月貌,已经有些销骨。她遥遥的望着天河,就像全神贯注的在看一个影子,尽管天河还是天河,尽管天河边人宗杳无,尽管天河边只有风吹过。她看的那个影子在心里。
玉兔远远的看着嫦娥,她心里很憋屈,嫦娥终究还是没有嫁出去,广寒宫的主人终究还是轮不到自己。
“天蓬就是一个混蛋男人!”玉兔心里愤愤的,“男人都没有一个好人,特别是做了神仙的男人。”
这话说的,让在一旁砍树的吴刚听得只龇牙。其实他很想说,自己就是一个男人,虽然也算是个神仙,但是他并不花心,或许对吴刚来说,他心里还没有女人这个概念,他现在满脑袋想的就是转正的问题。
“天涯海角是什么地方?”嫦娥在心里问自己,“它只不过在每个人的心里,而且也在我的心里,但是即使我能够找到自己的天涯海角,但是我却什么都没有留下。”自己还能干什么?难道自己能够学织女一样?
像织女一样逃离这个天庭,去寻找天蓬?嫦娥终于叹了一口气,她终于还是犹豫了,她无法做到像织女一样的决裂。
是的,织女决裂了,她从天蓬下届的时候,就已经在心里和这个天庭决裂了,尽管她每天都还在重复的织云,但是她的眼里却有着坚定的目光。
“我决定去找天蓬。”织女看着紫儿,眼睛里闪着光芒。
紫儿吓了一跳:“私自下凡是很重的罪名,到时候,只怕连神仙都没得做了,你还是好好想想吧。再说了,天蓬现在在哪里?你知道吗?”
“我相信我能够找到他。”织女抿了抿嘴,看着远处的云,“我不能让他一个人去受这些磨难,我要与他一起分担。”
“你决定了?”紫儿又问了一句。
“决定了,非去不可。”织女抓住了她的手,“你帮我。”
“我怎么帮你?说吧,只要我能做到的。”
“帮我混出天门,不要让玉帝王母发现就好!”
紫儿低头,想了想,然后笑道:“好吧,我答应你!”
织女偷偷溜下天庭,她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看,她的心在一个人的身上,所以她没有心在留恋天庭的什么了。
做不做神仙有什么打紧?只要拥有了爱,就拥有了所有的一切。
嫦娥做不到,她放弃不了神仙的身份,放弃不了现在的地位。或许这样的选择已经存在于她的心里,因为在很多年以前,她选择了飞天,选择了神仙的寂寞和广寒宫的寒冷,她更选择了忘记。忘记过去的事还有过去的人——那个叫做后羿的人!
紫霞、雪儿、铁扇还有天蓬走在一起,因为天蓬的伤,四人回到了芭蕉洞。
雪儿含着泪将天蓬的伤口重新包扎了一遍。她的眼泪就像珍珠一样,闪亮着,终于泣不成声。
“哭什么?我不是没有死吗?”天蓬笑着抚摸了一下雪儿的头,“我是神仙啊,我不会死,很快就会好的。”
天蓬的声音虽然很大,但是却显得很虚弱。牛魔王的灭天三叉戟绝对是一件神兵利器,特别是最后积聚全身之力,将牛魔王吓退的举动,更加加剧了天蓬的伤势。
雪儿止住了哭声,但是饮泣的声音,更加让人心碎。
铁扇冷冷的看着天蓬:“他死不了,但是也活不长。早点想办法吧!”铁扇走了,“我去睡觉,你们愿意呆多久就多久吧!”
“我的剑被拔出来过。”紫霞忽然在这个时候说话了,她的眼睛盯着天蓬,平静的就像一泓水。
“是的!”天蓬说了实话。
雪儿也呆住了。
“是你拔出来的?”紫霞心跳得快了一些,捏住紫青宝剑的手也紧了紧。
“是的!”这个时候,没有必要再否认了,他知道瞒不过紫霞,既然她已经这么问了。
“我不信,你再拔一次!”紫霞忽然将剑仍给天蓬。
“不要拔!”雪儿忍不住叫了一声,“拔得出来拔不出来又有什么干系?是不是有缘人不是看能不能拔得出剑的。”
天蓬没有说话,静静的看了看紫霞,她的眼睛里只有平静,但是平静的面孔下却是一颗颤抖的心。
“嚓!”一声清脆的轻响,是紫青宝剑出鞘时候的声音。
紫青宝剑果然是一把好剑,剑一拔出来,一泓青光立刻将有些阴暗的山洞照亮了,雪儿忍不住退了一步。
天蓬将剑还鞘,递给了紫霞。眼睛看着她:“你觉得我就是你要找的有缘人吗?”
紫霞沉默了,她无法给出答案。
佛说:“如果有人拔出这把紫青宝剑,那么他就是你的有缘人。”难道是佛错了吗?紫霞第一次怀疑其这样的说法。
自己历尽千辛万苦,走了数万里的路,只不过就是为了寻找一个能够拔出这把紫青宝剑的人,但是现在已经有人拔出了这把剑。
拔出这把剑的人,却不是自己心中的那个人。她心中的男人,是个盖世英雄,是能够全心全意去爱她的一个男人。
紫霞的心往下沉。
拔出这把剑的男人,武艺盖世,但不是她心中的盖世英雄,在他旁观者,让牛魔王掳走自己的那一刻,在自己的紫青宝剑堕落在尘埃的那一刻,在自己绝望的那一刻。
为什么那么多的神仙妖精都拔不出,却只有他能够拔出?
“我不知道!”紫霞终于开口了,她的眼睛不再清凉,她的心渐渐的平缓下来,她握住紫青宝剑的手,不禁松缓了下来。
“是的,我们很多时候都不知道。”天蓬笑了,因为笑,他的伤口又渗出了许多的鲜血,“很多时候,我们坚信自己做的很对,但是真正到揭示答案的时候,我们却又不禁开始怀疑其自己当初的信念。”
有缘人,既然是一个缘字,那么这又是什么样的缘呢?
第四十二章 泪入珠
第四十二章泪入珠
紫霞在找到能够拔出自己剑的男人的时候,犹豫了,有缘人?这就像是一个笑话,一个宁愿让自己被牛魔王抓去成亲而袖手旁观的男人是自己的有缘人?
紫霞很失望,不知是对佛祖的话产生了怀疑,还是对眼前的这个似乎受了重伤的男人的失望,心中空落落的。
雪儿还在饮泣,因为天蓬身上的鲜血还在不断的渗出,一个神仙也禁不住流血不止,血毕竟是有限的,就像人心。而且这个流血的男人已经陷入了昏迷之中了。
“如果没有千年的人参,那么就等着给他收尸吧!”铁扇走了出来,看了看雪儿,心中有些怜悯起来,毕竟这也是一个痴情的女子,“挨了牛魔王的灭天三叉戟,居然还能活这么长时间,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十二个时辰之内,如果没有那人参的话,便是佛祖也救不了他。”
“千年人参?”雪儿惊喜的瞪着铁扇,“好姐姐,告诉我,哪里有千年的人参?”
铁扇忽然看着雪儿笑起来:“我说了,你敢去吗?”
“有什么不敢去的?”雪儿挺起了胸脯,她想表现她的决心,但是很显然她的胸部还不足够的傲人。
“在积雷山,摩云崖断崖之处,那里接天地灵气,最容易生长出千年人参了。千年人参状如婴儿,见生人即隐藏,颇有灵性,既要切记,只可用布袋去捉,不可用手或者五行之器。”铁扇然后摇头,“但那里却是牛魔王摩天洞之上,而且牛魔王也知道那个地方,拍了很多妖精看守那里的人参,你没有机会的。”
“如果不试一试,就永远没有机会!”雪儿这是站的笔直,手中拿过一把剑,然后看了看铁扇,“你帮我好好照顾他,我会感激你一辈子的。”
铁扇看着雪儿倔强的面孔,和坚定的目光,神情有一些恍惚,这样的表情如果是自己,那么那只猴子还会走吗?自己如果坚定一点,能够留得住他吗?
雪儿已经走了,在铁扇有些恍惚的时候,她的身影翩然如蛾,像一只美丽的飞蛾,一只飞向火丛却义无反顾的飞蛾。
“你这是让她去送死。”紫霞忽然开口了,她的声音很奇怪,带着一丝颤抖,“如果这个叫雪儿的女人死了,天蓬会不会全心全意的对自己?”
紫霞很彷徨,她既被亲历的现实所残酷的考验着,又忍不住要去相信佛祖的话。佛祖,在她的心里,是至高无上的威严的存在,他能说谎吗?
“死,又能怎样?”铁扇看了看天蓬,端出一碗水,喝了一口,喷在天蓬的身上,血流慢慢的缓了下来,“这样只能保证他几个时辰不流血。如果采不回来千年人参,那就听天命了。”
紫霞看着晕迷中的天蓬,心微微的抽搐了起来。尽管她希望那个叫雪儿的女人一去不返,但是她更希望那个女人能够将千年人参采回来。
一株千年人参,如果得天地精华孕育,那么它就能够起死回生,不管是对神仙还是凡人或是妖精。所以牛魔王很在意摩云崖上的长着人参的断崖壁,派了很多的妖精在那里看守着。
雪儿潜上摩云崖的时候,那些小妖根本发现不了她。毕竟她是在洪荒修炼了两千多年的狐狸精,她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敏锐的嗅觉,比起红尘俗世中两千年修为的妖精来说,要强很多。
摩云崖,犹如插在天空的一把利剑,那么摩云崖的断壁,就是这把利剑的锋利的剑刃,雪儿就是贴在剑刃上,寻找着千年的人参。
“状如婴儿,”在雪儿默念的时候,前面绝壁上她就看到了一张婴儿般的脸。
千年人参。雪儿忍不住轻轻惊呼出声。那婴儿般的脸受惊似地,瞬间钻入土中不见了。
雪儿懊恼的暗骂了自己一句,然后撕开自己的衣裙的下摆,静静的等着那张婴儿脸再次的出现。
只有十二个时辰,雪儿心跳开始加快,自己必须在十二个时辰之内找到那株千年人参。雪儿的手因为如焚的焦急,而轻轻的颤抖。
时间已经过去了四五个时辰了,就好像是一眨眼之间。
人参又一次出现的时候,雪儿顾不得许多,全身扑了过去,用布兜住了它,那张婴儿一般的身躯。
雪儿的心一松,天蓬有救了。
但是雪儿的动静太大了,守摩云崖的妖精发现了她。在雪儿的眼里,越来越多的妖精聚集过来,她的眼里,是刀枪剑戟如林。
紫霞看着天蓬的脸色渐渐的转成了苍白,然后又变成了惨白,她的心忽然高高的悬了起来,她仍然在为这个对自己无情无义的男人莫名的紧张。
“已经快十二个时辰了,再过一炷香时间不回来的话……”铁扇没有往下说,她的心也忽然暗淡下来,哪怕是看着别人的生离死别,她终于觉得自己不是局外人了。她叹息了一声,看了看紫霞,那个女孩子的眼睛里,是一抹浓的化不开的哀愁,眼眶里蓄满了泪水。
紫霞终于伸出手,轻轻的抚摸上天蓬的脸。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哀伤?难道是因为佛祖的禅语?还是自己心里的那个拔剑信念。或者自己心里从见到他的第一刻起,就已经将他放在了自己的心里。
一滴泪,就是一颗心。一滴泪可以融化一个世界,一个内心世界瞬间的融雪似春,只是因为这个男人就要离开自己了,永远的离开。
她仿佛又看到了他第一次对他笑的时候,他的嘴角完成弧形,很好看的弧形,她仿佛看到了他第一次救她的时候,是用的怎样拙劣的借口;她仿佛看到了他在洞府与牛魔王大战时惨烈的场面……
“如果你死了,我就随你走。”紫霞的泪滴在天蓬的脸上,还有嘴唇上,缓缓的浸透到天蓬的嘴里,还有心里。
心里有一滴泪就足够了。
“我回来了!”忽然一个声音在洞府中响起,铁扇和紫霞不约而同的看向洞口,她们看到了一个白衣裙的女子,一个脸色苍白如纸的女人。
“这是千年人参,记住,不要沾土,它会跑掉的。赶快给他煎了吧!”雪儿递过来一个用布团包裹住的人参。
紫霞飞快的接过来,“我来煎!”铁扇拿着人参走到后洞去了。
紫霞轻轻的抱着天蓬,瞪着眼睛看着这个朝自己走来的雪儿,她看到了雪儿惨白的脸上带着一丝红晕,还有一丝微笑。
“他是你的有缘人是不是?”雪儿看着紫霞,微微笑着。
紫霞摇摇头,忽然又点点头。
“以后好好照顾他!”雪儿说着用手去托天蓬的身体,忽然从天蓬的怀中滚出一颗珠子,五龙珠。就是这颗珠子,雪儿笑了,这颗珠子是天蓬和她一起经历过的最好的见证。她微笑的眼睛中却滑出了一滴泪,这滴泪浸入珠子中,瞬间就不见了。
雪儿将珠子重新放入天蓬的怀里,看着天蓬,目光中流露出不舍。
“记得告诉他,就说我回到洪荒去了,再也不回来了。”雪儿哀怜的看着紫霞,紫霞终于明白雪儿有些不对劲,大声的对她喊道,“你怎么啦?”
随着紫霞声音的落下,雪儿软软的扑倒在地,她的后背插着一支羽箭,一支可以深深的射穿她心脏的羽箭。
一枝箭射穿了一个人的心脏,但是这个人却还能坚持到现在,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一个让天地动容的奇迹。
第四十三章 重塑
第四十三章重塑
天蓬静静的坐在雪儿的身边,雪儿躺在平滑的石块上,就像睡着了一样,苍白的脸上挂着一丝笑意。
他甚至可以想象的到,雪儿在牛魔王的追赶下,慌不择路的情形。
雪儿包着千年人参,从悬崖下灵巧的跳跃着,就像精灵一样,敏捷而快速,她避开了所有的看守摩云崖的小妖精,因为她本来就很聪明。
“弓箭拿来!”牛魔王闻讯赶来了,他是妖王,敏锐的感觉到了雪儿的踪迹。
他看着隐约的雪白的背影,拉动了弓弦。
牛魔王只射了一箭,但是这一箭却穿透了雪儿的心。
雪儿带着破碎的心,化成了一只雪白的狐狸,躲进了丛林中,靠着她的天性,她躲开了牛魔王,她靠着她的意志,赶到了芭蕉洞。
天蓬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她的脸,很瘦。
“她已经死了。”紫霞心口忽然有些痛,天蓬的样子就像是尊雕像,他已经静静的做了很久了。
“她只是睡着了!”天蓬微笑起来,“别吵醒她。”
铁扇摇摇头,转身走进了自己的闺房,她看不惯这样的场面,这样会让自己流泪,但是她绝对不会当着人的面流泪。
一道晶莹的光,缓缓的从天蓬的怀里溢出来,渐渐的将洞府照的更加的亮堂。雪儿的脸仿佛有了一些红晕。
是五龙珠,五龙珠在天蓬最悲伤的时候,流溢出五彩的光芒,照在每个人的脸上,显得很妖艳。
“我的心虽然破碎了,但是我把它化成了一滴泪水,我要将这滴泪永远的留给你。”紫霞忽然看着天蓬,颤抖的说了这一句话。
“你说什么?”天蓬忽然看着紫霞。
“这是她最后一句话!”紫霞说着这句话,她自己的泪水也禁不住滑落下来。
“你说什么?”天蓬忽然对着紫霞提高了声音,两眼瞪着她,身子开始颤抖起来。
“这滴泪就是她的心。她本已破碎了的心。”
五龙珠里有两滴泪水,一滴是观音菩萨的泪,一滴是雪儿的泪。
“我知道了!”天蓬忽然大笑起来。
紫霞诧异的瞪着天蓬:“你是不是疯了。”
“不,我没有疯,我要去找菩萨,我知道,只有她能够救雪儿,是的,一定会救雪儿的。”天蓬大笑着,眼睛里已经是血红的丝。
天蓬托起雪儿的身躯,就像托起一片轻盈的白色的羽毛。小心的,仿佛就像托起一颗珍珠,就像托起所有的希望。
天蓬走了,踏着云,往南海普陀山去了。
紫霞跟着奔出洞口,看着天蓬踏着云越走越远,甚至没有时间回头看一眼自己。紫霞的心里空落落的,浑身就像脱了力一般,斜倚在石壁上。
“你应该庆幸。”紫霞身后响起一个声音。
“我庆幸什么?庆幸自己花了那么多年,走了那么多路,找出的一个能够拔出我的紫青宝剑的人,并不喜欢自己?”紫霞嘴角抽动了一下,“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个笑话,我相信了一句谎言,一个骗了自己这么多年的谎言。”
“你应该庆幸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是个有担当的男人!”铁扇轻轻的笑了,“他也是一位盖世英雄,盖世英雄就应该是有情有义有担当的男人。”铁扇忽然想起了那还在天庭里的猴子。嘴里说着一些看似真理的话,自己却被这个真理欺骗着,不愿醒来。猴子也是个盖世英雄,为什么他就不能担当一回?
紫霞没有说话,如果天蓬放弃了雪儿,喜欢上了自己,那么这样的天蓬还值得自己去喜欢吗?紫霞回答不了自己。
有缘还似无缘,无缘却又生死相随,这是什么样的情缘?这是什么样的情道?
“我要见菩萨!”天蓬对着看守珞珈山的童子声嘶力竭的吼了一句。
“菩萨正在莲花池讲经,你不要打扰,有什么事,等菩萨讲经完了,我再替你禀报。”童子面无表情。
天蓬不能硬闯,他看着怀中的雪儿,咬了咬牙,“扑通”一声跪在了青石板上。“请仙童通禀。”
“进来吧!”一个声音在头顶飘渺而来,是菩萨的声音。
天蓬急忙爬起来,托着雪儿,小心的,谨慎的走进了莲花池边。观音菩萨一身白衣,手持净瓶杨柳枝,静坐在莲花台上,庄严宝相。
“请菩萨救救雪儿。”天蓬再次跪倒在菩萨面前。这是天蓬心中唯一的希望,他希望自己怀中的是一个眨着眼睛,会调皮的笑着叫他“天蓬大哥”的女孩子。
“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一切经过!”菩萨轻轻的开口了,“天蓬,还记得你上次临走时,我对你说过的话吗?”
“记得!”天蓬看着雪儿,轻轻道,“菩萨说过,我自己身边就是有缘人。”
“不错,她就是你的有缘人,如今她有一滴泪落尽了五龙珠,那就是你和她的缘法,一滴泪就是一颗心。”
“如今这颗五龙珠里有两滴泪,也就是有两颗心,其实,两颗心就是一颗心,都是人的执念。”菩萨面色平静,“如今她还了我一滴泪,我就将我的那滴泪送给你。”说着,天蓬怀中的五龙珠忽然出现在了菩萨的手中,菩萨手上化出一个瓷瓶,轻轻的托着珠子的下方,珠子下豁然凝结着一滴水珠。
这是一滴泪,一滴菩萨的眼泪。是天蓬孜孜以求的缘。
天蓬很虔诚的将装着那滴泪的瓷瓶接过来。心里忽然莫名的有些痛,扯住心肺的那种痛在全身蔓延。
“五龙珠里的这滴泪就是代替我的那滴泪存在的。这滴泪就是她的心。你放心,我会用她的这颗心,还她一个正果。”
菩萨将五龙珠抛入的莲花池,莲花池里荡起一阵涟漪,然后天蓬就闻到了一阵清香,莲花池内,一株新荷缓缓的生【奇】长出水面,青青的【书】荷叶上,一株粉红的【网】莲花亭亭而立,随着一阵风,轻盈摆动。
“为什么是一株荷花?”天蓬看着菩萨。
菩萨微微一笑道:“她的那滴泪是取代我的那滴泪,我正果之前本来就是一株莲花,所以她也就是一株莲花。我是用莲花还有她的那滴泪,重塑她的心还有身体,待到她能够化形成人的时候,我就收她做我的弟子,做一个随侍我左右的童女,还她一个正果金身,也算是我和她的一场缘法,也了了我一幢尘俗之事,从此再无挂碍。只是……”
“只是什么,请菩萨明示。”
“只是从此之后,她心中再无尘缘俗世,只是婷婷荷花一株,以前的两千多年的过往,都将成为烟云,一丝无痕。”
“还能记得我吗?”
菩萨轻轻的摇头。
天蓬忽然心痛的很厉害。他的眼角涩涩的,感觉有些水迹在脸上。
“多谢菩萨了!”
又一阵风吹过,那株莲花,仿佛就要绽放一样,清香阵阵的扑鼻而来,熟悉而陌生。
第四十四章 抗争
雪儿是一株莲,那么她还带着曾经的狡黠、聪慧、活泼、可爱的狐性吗?天蓬不知道,他只知道,她将成为一株莲,从而永久的陪在菩萨的身边,成就金身正果,成就长生不老的生命,但是这还是以前的雪儿吗?
天蓬离开南海的时候,心中空落落的。有些时间,哪怕只有短短的一瞬,也会成为永恒。有些时间,哪怕成为永恒,也不如短短的一瞬间。
那永恒的一瞬间,天蓬在一回转头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位白衣裙的少女,髻环的发鬓在风中飘扬了起来。这就是永恒。
成为了莲花的雪儿,就不再是雪儿了。
南海的晚霞烧的很好看,仙境就是仙境,但是仙境在美,能有人美吗?人再美,能有心美吗?什么心才是最美的?
一颗等待自己喜欢的人的心是最美的。
紫霞看着晚霞在天边烧出橘红的云彩,她静静的站了两天了,她希望在一个落霞满天的时候,看到天边一个白衣的男人,驾着五彩的云过来。
“他不会再来了!”铁扇在走出洞府,看着远处的紫霞,“男人都是这样,他们从来不考虑女人是怎么想的,特别是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
铁扇被相思折磨得几乎有些病态了。她的心从最初的期待,到最后的幽怨,乃至今天的病态,经历过一个多么长的过程,这个过程将一个女人消磨的容颜憔悴,花容失色。
“如果他再也不来了,我是不是可以去找他?”紫霞没有回头,她仍然看着天边的晚霞,美丽的让人绝望。
“但你是女人!”铁扇迟疑了一下,她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女人,应该就是被男人来发现的,被男人来收藏的,这就像古董一样,收藏的年代越久远,那么就越值钱。但是如果真的去找那个死猴子,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我想回灵山去了!”紫霞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眼睛湿湿的,她想回灵山,她要问问佛祖,为什么能够拿出紫青宝剑的人,却不是自己的有缘人。
“走吧,或许我们都是错的,如果我们心中没有执念,我们都应该是快活的!”最起码自己可以做一个快活的女大王,可以看山、看水、看风景,甚至可以找一个很平凡的很平凡的妖精嫁了,安安分分的做一个妖精夫人。不再像牛魔王的无情无义,不再像死猴子的薄情寡义。或许像他们一样的妖精神仙,都是自傲的,他们的眼中永远就只有自己。
紫霞是在一个落霞满天的日子里走的,她依然牵着她的马,提着那把已经被人拔出过的紫青宝剑上路了。
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紫霞忽然发觉,自己其实绕了很大的一个圈,最终还是回到了原来的地方,一点都没有变。
真的一点都没有变吗?包括她的心?
没有了羁绊,紫霞走的很快,终于又在一个彩霞满天的时候,她远远的望见了灵山飘渺的佛光宝气。
佛说:“来去皆随意,一切自有缘。”
天蓬离开南海的时候,心中就已经没有缘了。他不相信缘,佛说:能够拔出紫青宝剑的人,就是紫霞的有缘人,但自己更在意雪儿;菩萨说:你身边就是你的有缘人,但是有缘人已经成了与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无缘人;佛说:一切随缘,缘起红尘,缘灭红尘。但是缘起的时候,就已经灭了。
失去了雪儿,天蓬不再相信缘,他回到了天庭,他直接就去见了王母娘娘。
天庭的**里,天蓬对着那个已经中年的显得富态的女人,很平静的说了一句话:“我要见织女!”
王母哂笑:“你答应我的三个条件完成了没有?”
天蓬拿出了那个瓷瓶,里面是一滴观音之泪,在瓷瓶中,泛着莹莹的光。菩萨之泪,隐隐透着大千世界的佛法。
“佛祖座前的灯芯你掐灭了吗?”王母接过瓷瓶,然后冷笑一声。
“没有。但是我要见织女!”天蓬丝毫没有退让,经历了太多的生死,先前的执念再次在心中萌发,他不想再经历什么了,一切都够了,现在他只想一件事情,就是要见织女,那个和自己在人间共度到死的女人。
“不行,没有做完第三件事,你就永远也见不到织女!”王母愤怒了,她第一次觉得有人冒犯了自己的权威。
“三天之后,如果我不能见到织女,那么……”天蓬顿了一下,一字一句的道,“我就亲自带她离开天庭!”
“你——”王母一手指着天蓬,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这是逆天的话,它居然从天蓬的口里说了出来。不行,自己得赶快告诉玉帝,她要让玉帝将这个狂悖之徒下到天牢里,让他永生永世都不会出来,更不要说和织女成亲了。
天庭果然是个藏不住秘密的地方。天蓬威胁王母的传言在天庭里顿时有了多个版本在流传。
“听说天蓬将王母骂了,威胁说,不让娶织女就娶她!”这种消息是来自流言端的最粗糙的版本,传播者是魁木郎星君,此君好色成性,曾有调戏仙女的不好名声,所以他听到的也是最淫荡的版本。
“织女被王母娘娘贬下凡间去了,天蓬因此发了脾气,和王母娘娘在**大吵了一架。”很显然四大天王听到的是最失真的版本。
“他果真威胁了王母?”嫦娥看着玉兔。
“那是,天,他真有勇气,这样的男人才是女人心中的英雄!”玉兔眼睛里放着光亮,女人喜欢叛逆的男人,就算是一只雌兔子也不例外。
“三天后,你真的要带走织女?”美猴王坐在天河边,和天蓬对着天边的云彩喝酒,他看着天蓬的眼神都变了,很兴奋的那种。
“是啊!”天蓬叹了一句,“我已经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了。如果什么都不敢去争取,那么我就对不起很多人!”
是的,天蓬失去了雪儿,甚至连她留给自己的那一滴泪,那一颗心都留不住,只能看着她换成了没有悲喜的莲花。
“如果王母和玉帝不答应呢?”美猴王笑道,“你真的敢与他们翻脸?你知道的,如果你翻脸了,就是和整个天庭翻脸了。”
天蓬无奈的笑了笑:“我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可以再失去我自己爱的人。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就不想再失去第二个。就算和整个天庭翻脸,我也要带她走。”
美猴王哈哈大笑起来,他跳上旁边的一块岩石指着天蓬:“好,好,这才是我的兄弟应该做的事情,原来我也想在天庭里凭自己的本事升官,没想到却被玉帝老儿拿来当枪使,若不是我有些本事,怎么会有今天的地位?”
“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了,你才会去抗争,去争取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天蓬喝了一口酒,忽然大笑起来,“翻脸也罢,抢人也罢,我就只想做一回自己想做的事情。”
“如果要打架,绝对少不了我的一份!”美猴王说着,猛然站起身来,一股舍我其谁的气势,深深的感染了天蓬。
“三天之后,我和你一起去见王母。”美猴王道。
“好,”天蓬没有拒绝,他明白兄弟的心意,他看了看天边的云,“三天之后,将是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我要当着整个天庭所有神仙宣布,我要带走织女,我要娶织女为妻!”
第四十五章 力争
第四十五章力争
三天之后就是王母的蟠桃盛会。广邀了各路神仙,满天诸佛。这是仙界的一次盛会,盛会的规模甚至比仙界的竞技大会还要隆重。如此重大盛会的召开,象征着天庭的太平盛世,得普天之下所有神仙归心之举,亦是让下界蠢蠢欲动,欲不服天庭教化的妖精从心底感到震慑害怕,不敢对天庭稍有违抗。
妖精们的生活确实艰苦了一点,因为除了天庭的盛世之外,人间确实另外一副景象,无论人间再怎么太平盛世,路过这些荒山野岭的,都是瘦得皮包骨的人,哪得什么油水?
“做神仙真好!”一个小狐狸精坐在山洞前,看着天空,“可以有漂亮的衣服穿了,还有精美的宫殿,喝的是琼浆玉液,吃的是美味佳肴。”
“呵呵,我们做妖精的,还能指望什么?别说王母的蟠桃盛会,就是能看一眼蟠桃也算你长了见识了,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你的妖精吧。”一头老狼摇摇头,又叹气,作为生活在最底层的妖精们来说,能够跟着一个好大王,混顿饱饭也就不错了。
“听说天蓬准备在王母的蟠桃会上,要将织女带出天庭。”小狐狸精的眼睛里闪出光亮,“能够为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和王母对着干,真是一个奇男子。”
“嘿嘿,只怕他死的更惨!”老狼摇摇头,转身走进了洞里,洞里的黄鼠狼大王还需要人伺候呢。
天蓬要带走织女,这个消息都传到了妖精界,天庭果然是个藏不住秘密的地方,也不知道是哪个好事的神仙在妖精面前炫耀自己的见识,泄露出来的。
天蓬真的能够带走织女吗?尽管这个可能性非常小,但是无论是神仙界还是妖精界都翘首以盼,沉寂了多年的天庭,终于要出大事了,这在一帮神仙看来,是浑水摸鱼的最好时候,如果打起来就更好了。这在一帮妖精看来,终于有人出头在天庭大闹一场,让神仙们颜面扫地了,着莫过于是最高兴的事情,何况这还是神仙们的窝里反呢。
今天,就是王母的蟠桃宴,蟠桃宴设在瑶池,但是按照往例,各路神仙都要去天庭的大殿上个贺表,送个礼物。一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天庭的忠心,二是为了巴结迎逢。诚然送的礼物都是倾尽所有,有些甚至倾家荡产。当然,如果玉帝一高兴,让自己在天庭谋个差事,当个管事,那么送出去的,迟早是要捞回来的。
“东海龙王到殿,送珊瑚宝塔一个!”殿外门口是一个唱礼的司仪。唱礼是王母坚持要的,她坚定的认为,将神仙们送的礼物唱出来,那么神仙们为了面子,拿出来的肯定就是最好的东西。攀比的心里,不肯落面子的心里,王母还是研究的挺透彻的。
“上洞八仙送夜明珠一颗。”唱礼的声音一落下,七男一女,穿得忒寒碜,居然毫无羞涩,就昂然走进了大殿,引得众仙议论纷纷,有的甚至忍不住嗤笑起来。
“夜明珠也好送到天庭来?在人间都不算怎么珍贵的。”王母明显有些不悦,悄声对玉帝道。
“算了,大庭广众之下,你也不好意思诘问,以后再说吧!”玉帝也有些不高兴。
“天蓬元帅到,送桂花酒两坛。”唱礼的声音穿过走廊,在大殿上回荡起来。
终于来了,所有的神仙都将眼光投入到大殿门口。这家伙还真敢来,神仙们顿时心思各异,不知道有没有热闹看啊。
有人嗤笑,有人冷笑,有人摇头,有人叹气。
“有一个神仙要栽了!”何仙姑叹着气,她对天蓬的遭遇满是同情,就凭他敢逆王母之意,强硬要挟,娶自己爱的人,这一点,就能打动任何女人,包括妖精,当然还有一小撮女神仙,譬如何仙姑这样的相对比较寒碜的女神仙。
“我们要不要帮他?”吕洞宾悄声对八仙老大铁拐李道。
“帮什么?我们自己都快混不下去了,怎么帮他?”铁拐李冷笑一声,“不帮他,只有他一个人倒霉,帮了他,就是九个人倒霉了。”
八仙为老大铁拐李马首是瞻,立马就不出声了。
天蓬昂然的走进了大殿,对着王母和玉帝行李,然后目光坚定的道:“属下借今日蟠桃盛会之时,有一事相求玉帝王母。”
王母脸色顿时难看起来。玉帝不悦,接过话道:“爱卿先暂且一旁等候,有什么事情,我们宴会过后再论。”
天蓬没有动,他直起身,盯着玉帝和王母:“属下与织女情投意合,今日带了两坛桂花酒,是为聘礼,还恳请玉帝和王母答应属下请求。”
王母憋了三天的气,忽然就发作了,她站起身来,抓起案几前的一只玉樽就朝天蓬砸过去,怒道:“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在蟠桃盛会之上要挟我吗?”
天蓬的额头渗出了鲜血,玉樽砸在头上,他纹丝未动。
“恳请王母成全!”
“你是个什么东西,居然和王母这样说话!”李天王忍不住跳了出来,这是自己表现的最好机会了。
“不行,织女不能嫁给你,就算把她嫁给一个凡人,也不能嫁给你这个神仙?”
天蓬看着王母,平静道:“请王母给在下一个理由。”
王母冷笑着:“理由?我说的话就是理由,我说的话就是天理,这还不够吗?难道你想逆天而行?”
“哈哈哈!”天蓬忽然大笑起来,“好一个天理,天理就是让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吗?天理就是拆散有情人?好一个天理。”
“王母说的话你也敢怀疑?”四大天王不失时机的跳出来,他们与李天王是穿一条裤子的。
“怀疑?”天蓬怒道,“我是在怀疑,难道你们就没有怀疑过吗?难道在你们外表的恭顺下也藏着一个恭顺的心?不说别人,就你们四大天王而言,看起来是天庭的管理人员,但玉帝禁制赌博,而你们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拿着天庭的闲言琐事当成赌注,私下赌博成性,难道这就是你们的所谓的恭顺?遵循的天理?”
“还有李天王,你表面对玉帝恭恭敬敬,难道背地里你就没有说他的坏话?难道你忘记了你曾经拿着什么来要挟玉帝的吗?”
“胡说八道!”李天王暴跳如雷,“玉帝,他纯粹是一派胡言。”
“哼,我怀疑天理,怀疑天理为什么要阻止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人间尚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的说法,难道天庭还不如人间?”天蓬怒视着王母,“难道这就是王母你说的天理?”
王母气得瑟瑟发抖,已经不能说出话来。
“天理如此,难道我不能怀疑吗?难道拆散了我的姻缘,我恭顺了,一言不发,这就是天理?”天蓬怒喝一声,“天理就是这样的吗?让自己失去自己所爱的人?”天蓬的眼前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在自己怀里香消玉殒的飞燕,仿佛又看到了织机旁黯然神伤的织女。嫦娥的广袖善舞,雪儿的精灵可爱,紫霞的倔强执着,仿佛她们就在自己的眼前一样。
他心里默念着:我失去了一次,不能再失去另一次。
“别忘了,这是天庭,我是天庭的玉帝,难道我说的话也不算天理?”玉帝也微微动气了,他本来有些不忍的。到那时天蓬说出这样的逆天的话,他再也坐不住不出声了。
“还要拿天理说事?”天蓬哈哈大笑,“那好吧,我就告诉你,为什么你们说的话不算天理,是因为这天已经陈腐了,陈腐的已经不辨是非曲直了。如果天理还一定存在,那么就应该要有新的天来替换!”
“换天?”众神仙心里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但是更多的却在心有个念头呢,或许新天会好些吧?但这个念头也只能一晃而过,他们不敢想,甚至也不敢让这个念头在心里停留。
第四十六章 传奇
第四十六章传奇
换天这句话一处,对于各位神仙心头无异于五雷轰顶,从盘古开天以后,天庭就已经事众神仙的权威机构,是最高权力机关,虽然有很多普普通通的像八仙一样的穷神仙,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在脑子里想过换天这个新鲜词。
“嘭——”是玉盏摔在白玉石上发出的清脆的响声,玉帝终于怒了。换天无异于造反,他可以容忍众神仙的诸多小毛病,也能容忍一些权力机关的神仙以权谋私,但是绝对不能忍受思想上还有着反对自己的神仙出现。
“给我拿下天蓬!”玉帝浑身发抖,脸色苍白。这是一个不好的兆头,既然有人开了这个头,既然现在有人提出了这个词,那么就难保以后不会有人继续去思考这个问题。必须要给天蓬以颜色,要让所有神仙都知道,敢有这个想法的,绝对没有好下场。
“慢着!”天蓬冷笑一声,“今天我一定要见到织女,如果见不到,那么想要拿我,先要胜过我手中的这根钉耙!”一道金光,上宝沁金耙在手。
“反了,反了!快快拿下!”玉帝已经站起身,向前倾着,指着天蓬怒道。wωw奇Qìsuu書còm网
所有的神仙顿时将天蓬团团围住,但是谁也没有上前。大家都知道,天蓬曾经和美猴王比试过,不相上下,猴子是谁?曾经十万天兵都不是对手的家伙啊,现在谁也没有必要首先出丑。
“不好了,玉帝,完了,完了!”一个天兵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
你才完了。玉帝气急,一个玉盏朝那天兵砸去,正中额头,血流满面。
那天兵顾不得擦,忙道:“瑶池设的蟠桃宴,让齐天大圣都搅乱了。”
“什么?”王母顿时惊起来,顾不得天蓬,立即径往瑶池而去。金盘玉盏四处倾倒;琼浆玉液,到处奔流;满地的桃核如蚁。
王母眼前顿时一黑,直挺挺的就闭过气去了。
天庭一直都比较乱,但是从来还没有这么乱过。不多时,蟠桃园的土地告状来了:齐天大圣将蟠桃园的蟠桃偷了个精光。太上老君也来告状了,他炼的几十葫芦金丹,被美猴王偷得一粒不剩。
这件事很显然比天蓬的事情要大多了,传到玉帝耳朵里的时候,他已经顾不得天蓬了,即可命李天王率天兵捉拿齐天大圣。
齐天大圣已经跑路了,天庭的大殿除了天蓬,已经空荡荡的了。天蓬去了王母的**,只见一个白色人影一闪,就听到一声惊叫:“天蓬打进**来了!天蓬造反了!”
~奇~巧嘴很显然是在极度恐慌之中发出的惊叫。她慌慌张张的就像跑出宫门的时候,被天蓬一把扯住了衣裙。
~书~“不要杀我,我什么都说。”巧嘴瘫软在地上,瑟瑟的抖着,低着头喃喃自语,“织女早就下凡去了,是被紫儿放走的,她说要去找你,真的不关我的事啊!我是无辜的——”
~网~巧嘴抬头时,天蓬已经走了。
天蓬直接去了花果山。既然织女走了,那么他必须去找她,找到了她,以后就再也不回天庭了。他只想要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是在这之前,他必须要做一件事,一件只有盖世英雄才能做的事情。
花果山的猴群已经遣散了,美猴王知道自己这些猴子猴孙不是天兵的对手,他要一个人面对即将到来的**。
“你来了!”美猴王看着洞口的白衣的影子,笑道,“想和我联手了?”
天蓬笑道:“你为了我不惜犯下如此重罪,我有何惜这一身?”
“好兄弟,喝酒!”美猴王拍开一坛酒,大笑道:“这是王母轻易不肯拿出来的琼浆玉液,还有这些蟠桃金丹,你我兄弟在大战之前,好好的喝一场。”
天蓬明白他的意思,或许这次喝了之后,就不会再有下次了。
琼浆玉液是最醉人的酒,蟠桃是最甜的桃子,金丹是最有冲劲的丹。美猴王不住的劝着天蓬,两人尽欢而饮。
酒干、桃尽、丹无。
“当啷!”一声,是玉盏掉在石板上发出的清脆的声音。天蓬撑不住醉了,他喝得太快了,美猴王也太殷勤了。
“我们兄弟俩总得留下一个希望!”美猴王本来醉醺醺的样子,忽然清醒过来,就像他从来就没有喝过酒一样的清醒。
“我是没有爹娘的一个石猴子,从我出生开始,我就没有过真正的朋友、兄弟。花果山的猴子虽然尊我为大王,却是不可以说心里话的人。天庭里的神仙,个个都很虚伪,就连天庭的几根门柱都带着庸俗势利的气息。”
“我还有一件事要拜托你的,我心里一直放不下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在翠云山芭蕉洞的女人。我希望你带一封信给她,说我对不住她,如果我大难不死,你告诉她,我一定会去娶她的,我不在乎她成过亲。”
美猴王不由自嘲的一笑,看了看天边,已经是霞云满天,天兵很快就要到了,美猴王已经感觉到煞气,天上直逼而来的煞气。
“兄弟,我要告诉你,天庭从来就不是一个干净的地方,如果你要自由自在,那么你就要去打破它,打破天庭的所谓天规,它只不过是玉帝老儿还有那帮虚伪神仙们的底裤而已,一旦剥去,就赤条条显出原形了,他们并不神圣,他们和我们应该是一样的,哈哈,他们不比我们多长一个器官的。”美猴王说道最后,哈哈大笑,一股豪气顿时充盈在心胸之间,天地之间舍我其谁?
二十万天兵驾云滚滚而来,他们煞气冲天,他们只是为了捉拿两个人,一个神仙,一个是反下天庭的美猴王。
这一场大战,让从今往后妖精界和神仙界都谈之色变,天崩地裂、海啸雷鸣、狂风走石不能形容其惨烈。
记得据花果山不远处的一个岛上,岛上有一个黄鼠狼精,他在若干年后,向他的子子孙孙描叙那次大战的情形是,一时面色亢奋,手舞足蹈,学着美猴王的口吻喝道:“尔等神仙,何德何能窃据天庭?男盗女娼不为表率,不体恤下届生灵,如何能够做得天下苍生之主宰?如今我便用我这根铁棍告诉你们一句话: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趁早让玉帝老儿让位,不然将你天庭打个稀巴烂,换个新天。”
“那美猴王真勇敢!”黄鼠狼精的孙子眼睛里闪着光亮,他从他爷爷的口中知道了美猴王,美猴王是他心中的英雄。
“对,他不止勇敢,他还是我们妖精界的骄傲。”黄鼠狼精带着自豪的口吻,“当然,更是妖精界的传奇。”
那天,花果山烧焦了,那天所有的妖精又振奋,又哀叹。美猴王一根铁棍无人能及,打得天庭不得安宁,二十万天兵望风而逃。但是那天,美猴王中了神仙们的暗算,太上老君用圈子暗算了他,打中了他的头。
“七七四十九天的锻炼,没有让齐天大圣倒下,他出来了,他推翻了太上老君的八卦炉出来了,浑身金光灿灿。”老黄鼠狼精眼睛也闪着光亮,“他更加的威风,打得天庭神仙踪迹全无,只是可惜……”
黄鼠狼精叹气,那天美猴王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从此一段传奇天上天下流传开来。
黄鼠狼只知道美猴王的威风,因为他没有亲眼见过,他看不了,因为他害怕天兵,他在洞府里瑟瑟发抖,生怕天兵祸害到他洞府来。但黄鼠狼精听到了全过程。
那天,还有一位神仙,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原来一个女子,可以用死去爱一个人。
第四十七章 执念
第四十七章执念
天蓬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花果山一个很隐蔽的山洞里。这里不是美猴王的洞府,只有洞里潺潺的水流的声音。
他走出了洞,看到了丢弃得漫山遍野的兵刃武器。但是周围很静,静的连鸟叫的声音都没有了。很显然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一场足以让飞鸟尽、走兽散的惊天大战。
天蓬并不得知美猴王最后的结果,美猴王被送进了太上老君的八卦炉,要椴炼七七四十九天,天庭要炼化美猴王,甚至连魂魄也不愿意留给他,直接灰飞烟灭。
对于反对天庭的人,对敢于犯上作乱的人,天庭将直接灭掉他,因为天庭不能容忍还有另外一种声音存在,天庭要的是玉帝的权威,对神仙们的威信。
“玉帝,天蓬出现在花果山了!”千里眼乐滋滋的前去向玉帝邀功。
“快,快去请各路神仙前来助阵,李天王,点起三十万天兵,前去捉拿天蓬。”玉帝想都没有想。和孙猴子大战的时候,这个天蓬一直没有出现,他就心中有些疑惑,他知道天蓬不是一个不讲义气的人。
天上诸神、三十万天兵气势汹汹的扑向花果山的时候,花果山已经空无一人了,连天蓬也不见了。千里眼看不到天蓬,因为天蓬已经远在千里之外的地方去了。他不是逃避,他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天蓬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怀中的那封信,他必须亲手送交到翠云山芭蕉洞里的那个女人手中,他必须先完成兄弟的嘱托。
“他终究还是放不下他的面子,有什么话不能亲口对我说吗?非得要让他人来送信给我?”铁扇看完信的时候,手还在轻轻颤抖,从她接过信的时候,就开始的颤抖。
“他来不了!”天蓬心头微微一疼。是的,他看到漫山遍野遗弃的兵器,就知道花果山经历了什么。他知道,为什么自己很容易喝醉,而美猴王没有醉倒的原因。他是美猴王的兄弟,他要做好美猴王交给他的事情。
“为什么?”女人都喜欢问这个问题,妖精也不例外,铁扇看着天蓬,仿佛要从他的脸上找到答案。但是看着天蓬的脸色,她的心开始往下沉,沉下去就是一个无底的深渊。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铁扇觉得自己的心开始慌乱起来,她的声音有些尖锐,甚至走调了,但是她只想从天蓬的嘴里要一个答案。
天蓬苦笑了一下,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与天兵大战了一场,如今去向不明,或许已经逃走了,或许已经被捉拿上天庭了。”
铁扇的表情和动作忽然就凝滞了,她的心开始空洞起来,那是一个可怕的深渊,让她的心忽然空洞的厉害。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铁扇跌坐在石凳上,她的眼睛里满是忧伤,她伤心的不是美猴王和天兵的大战,而是,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却没有事先告诉她,她只想和这个男人同甘共苦,哪怕是一起面对天兵天将的淫威,哪怕是最后两个人都会一起灰飞烟灭。但是这个男人连这个机会都不给她。
“你放心!他是我兄弟,有我就有他!”天蓬看着铁扇,只说了这一句。这一句话的分量很重,他知道他将要去赴死,他知道他的兄弟可能还等着自己去救他。天蓬说完这句,转身就走。
做完了美猴王交代的事情,那么他就应该和他的兄弟同生共死去了。
铁扇没有出声阻止,虽然她知道,如果美猴王已经遭到不测了,那么天蓬去也不过是送死罢了,但是她更知道,天蓬和美猴王其实是一类型的男人,他们心中有着浓浓的兄弟情义,有时候甚至超越任何的情感。
“紫霞走了!”铁扇忽然对着天蓬的背影轻轻的说了一句,“她去了灵山,她想要找她心中的一个答案。”
天蓬没有转身,但是他站住了,铁扇听到了他深深的吸气的声音。
“你能给她那个答案吗?如果你这次走了,她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自己需要的答案了。”铁扇看着男人的背影,竟然觉得十分的眼熟。那个猴子也是这样的背影,他们是何其的相同?自己却又和那个紫霞何其的相同?
天蓬走了,他走的很决绝。他踏着云彩直接上了天庭。他知道美猴王不会逃走的,他宁愿战死,也不愿过躲躲藏藏的日子。
天蓬刚刚走了,芭蕉洞口就站着一位紫色衣裙的女子,她手中拿着一把宝剑,她牵着一匹白马,眼中带着泪光,看着他的背影。
“拔出紫青宝剑的人,就是你的有缘人。”佛祖还是如是说的。
“去找他吧,你们的缘分不在生生世世,而在一瞬间。”
“生生世世是缘分,一瞬间也是缘分。”
满天庭的神仙都在庆贺,一是庆贺抓住了美猴王,并且送到八卦炉中煅炼去了,说不定还能炼成金丹,用武艺超群的猴子炼成的金丹,不知道吃了会不会人品爆发,直接成圣?这是少数人心里的YY。不管怎样,这是一件让人很高兴的事情。二是天蓬惧怕天庭的强大武力,不战而逃,天庭从此太平无事。
正当满天庭的神仙庆贺的时候,千里眼总是在最欢乐的时候报告最坏的消息。
“天蓬打进来了,南天门的守将打的踪迹全无,逃得不见踪影了。”千里眼说完这句话,就“吧唧”一声,栽倒在地,他也挨了一耙。
“这……这可如何是好?”一个猴子好不容易擒拿住了,原以为已经逃走的天蓬居然打上门来了。
“连猴子我们都擒住了,还怕一个天蓬?”李天王说的理直气壮,却心虚无比。如果不是用了暗算,怎么能够擒得住天蓬呢?
正在一片混乱之际,又有人报:“观音菩萨来了!”
“快请,快请!”玉帝高声叫道,菩萨法力广大,定然能够擒住天蓬。
天蓬径直朝天庭走来,他手中紧紧的握住上宝沁金耙。他来要回自己的兄弟,他要带走自己的女人,就这么简单,但也就这么艰难。
天兵天将不敢近身,因为上宝沁金耙丝毫不比如意金箍棒差,他们远远的躲着,眼睁睁的看着天蓬闯进了天庭大殿上。
“玉帝,放了我兄弟美猴王,我带走织女,从此不再踏足天庭一步,也不再管天庭的所有事情。”天蓬的意思表达的很清楚。
“天蓬,你执着了!”天蓬没有听到玉帝开口,却听到了大殿之上,另外一个人的声音,这个声音自己很熟。是菩萨!
“菩萨今日来是为了助玉帝,还是来旁观的?”天蓬看了菩萨一眼。
菩萨摇摇头:“天蓬你心怀执念,只会让你堕入天劫。有缘自会有相见之时,无缘却也不要强求。”
天蓬哈哈大笑:“好一个有缘无缘之说。我不懂什么叫缘分,这是天庭神佛欺骗世人的一个幌子罢了。既然说到缘分,它不是天注定的,缘分是要靠自己争取的,我不会听天由命,菩萨说的轻巧,你怎么就不去想想洪荒世界,碧龙潭中,那苦苦守候了无数个万年的碧水?不想想那寒潭之下,会将一个人的心凉到如何的程度?”
菩萨喧了一声佛号,淡淡道:“往生重重执念,今生诸多相报。不超出凡俗,又怎能成就正果?施主,放下执念,立地成佛吧!”
天蓬没有出声,手中的钉耙握的紧紧的,他盯着菩萨,仿佛要看穿这件佛衣下,是否真的已经成就了一颗没有悲喜哀乐的心。
“回头是岸!”天蓬在菩萨的佛音下,举起了上宝沁金耙,他听了太多了,现在他只想用自己的手拿走属于自己的情义和幸福。
第四十八章 瞬间即永恒
第四十八章瞬间即永恒
天庭的人至今在谈起和天蓬的那一战时,都脸色变得非常尴尬。那一战,天庭的神仙都见到了不输于美猴王的实力。
四大天王被天蓬踹的躺了好几个月,这才勉强能动;哪吒被天蓬一耙打中了右边的肩膀,如今提箸吃饭都有些不方便;托塔李天王的宝塔被天蓬啄了一个洞,如今在太上老君的炉子里还没有炼很长时间了,就是还没有修好;太上老君用来暗算美猴王的那个圈子,被天蓬顺手不知道仍在什么地方了,直到昨天,才被一个童子从遥远的天河边不小心找到了;玉皇大帝躲在桌子下的不雅形象被一群神仙目睹了;王母连滚带爬的跳进瑶池,淋成落汤鸡的样子,也成了天庭的笑柄。
但是天蓬还是输了,他输在了观音菩萨手里,他输在一株莲花之上。因为他刺向菩萨的钉耙,差点碰上了菩萨手中的一株莲花。
雪儿!天蓬的心猛然的抽搐了一下,他想不到菩萨会将雪儿待到天**来,或许她早就算计到了今天的局面。
雪儿已经不认识天蓬了,她现在只是一株莲花,一株看起来娇嫩的莲花。
“你这样做,是在伤她的心,她不希望看到你这样的!”菩萨的一句话,重重的敲击在天蓬的心上,让他停住了手中的钉耙,心里深深的叹息。
在一旁被打的躲起来的二郎神,瞅准了时机,从背后举起了他的三尖两刃枪。
天蓬的心思在雪儿身上,他只想看一看雪儿现在的样子,看看在这天庭动荡的风中,这株莲花是不是还是那样的纯洁,犹如雪一样的纯洁。
杨戬举起三尖两刃枪的时候,他只想将这个丝毫不比孙悟空差的天蓬手刃枪下,他不能容忍天庭还有武艺比他还好的人存在。
一个武艺比他好的孙悟空被送进了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飞灰湮灭几乎是成了定局。那么这个天蓬,就必须死。
他的手下没有留情,他的眼睛里就只有天蓬的背影。
“小心!”一个声音在天蓬的耳边响起来,使得天蓬猛然的惊醒,他忽然看到,原来菩萨的手中除了净瓶杨柳之外,竟然什么都没有。刚才的莲花不过是一个幻影,他看到的只不过是菩萨弄出的一个幻影。
中了暗算。暗算,是天**的神仙、菩萨们克敌制胜的不二法宝,也是天庭镇压那些无耻、可怜的妖精的秘密武器。
天蓬转过头的时候,他的眼中看到了一把三尖两刃枪的枪尖,闪着三点寒星,在他的眼瞳里飞速的放大。
“终于要死在这里了吗?”天蓬心里有些悲凉,他已经来不及反映了。杨戬的这一枪,志在必得。
天蓬的眼中三道寒星,但是,还有一道紫色的影子。紫色的影子在天蓬的眼睛里闪动了一下,然后三点寒星就消失了。
“嘶——”是鲜血在空中飞速射出来的声音。
“嘭——”的一声,杨戬的身体忽然凌空射出去,消失在天边,眨眼不见了。三尖两刃枪“当啷”一声落在玉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天蓬含怒出手,杨戬不死也只有半条命了。
“紫霞——”天蓬发觉自己嗓子已经快发不出声音来了。他抢上一步,抱住了那个倒在地上的紫色衣裙的人。
紫霞躺在天蓬的怀里,她的嘴角带着笑,她想伸出手,触摸一下这个伤心欲绝的男人的脸,他的脸上带着泪。天蓬为她流的泪。
“佛祖说,我和你的缘分,不在生生死死,不是一万年,而是一瞬间。”紫霞艰难的说了一句话,却咳出一口鲜血。
天蓬轻轻的托着她,生怕她承受不了他的力量,他静静的看着这个女人,看着她绝色的容颜渐渐的惨白,就像是看了一万年之久。
真正的永恒,不在于天长地久,而在于得到爱的那一瞬间。
“你心里喜欢过我吗?”紫霞的眼光渐渐的柔和了,但是她的眼光也开始涣散了,她腹部的三个伤口,鲜血仍然在汩汩流出。
天蓬轻轻的点了点头。
紫霞忽然笑了,一朵鲜花在枯萎前最后的灿烂。她看到了她寻觅了很久的一个答案,那轻轻的点头,就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我只是一根佛祖座前的灯芯,我只是沙漠里一株沙冬青,我只是寻找我的有缘人,他是盖世的英雄,他是我一瞬间的缘分,他是我万年的缘分……”紫霞眼光散乱了,她嘴里轻轻的低吟着,就像是在为自己的枯萎唱的一首挽歌。
声音轻轻的在满是煞气和血腥的天**空荡漾,就像一丝不肯离去的灵魂。紫霞走的时候,嘴角是带着笑的,她找到了她的有缘人,她用了了比一万年更加长久的一瞬间。
天蓬怀里的身体渐渐的冰冷了!天蓬死死的盯着紫霞合着美丽的眼睛,他希望,忽然间那长长的美丽的睫毛会忽然一动,然后调皮的对他说:“你拔出了我的剑,你就是我的有缘人。”
一滴、两滴、三滴……天蓬的泪水落在哪白玉无瑕的脸上。
“天蓬,”菩萨忽然开口了,“你终于完成了答应王母的第三件事了!”
天蓬忽然抬起头,紧紧的盯着菩萨。
菩萨低垂着眼睑,喧了一声佛号道:“紫霞不过是佛祖座前的一根灯芯,你是她的有缘人,但她又何尝不是你的有缘人呢?如果你一定要娶织女,那么紫霞就会注定是这个结局,如今她这根灯芯已经熄灭了,你答应王母的第三个条件也就完成了!”
天蓬猛然一惊,心里翻腾无数滔天波浪,一时间呆在那里说不出话来。
“掐灭佛祖座前的灯芯!”王母的话仿佛就在自己的耳边。
“我的有缘人就是能够拔出这把紫青宝剑的人,他是一位盖世英雄!”紫霞带着笑的脸仿佛就在自己的眼前。
自己确实拔出了那把紫青宝剑,世上有心拔剑的神仙、妖精们都没有拔出的剑,在自己不经意的时候,就已经拔出来了。
拔出那把剑的时候,紫霞的命运难道就已经注定了吗?难道她就一定要成为所谓的缘的牺牲品吗?
“天蓬,你的执念便是这一切结局的最大诱因。”菩萨无悲无喜,她的声音永远就这样一尘不变的平静,平静的就像沙漠的黄沙一样。
“当啷!”一声,上宝沁金耙落在大殿上发出的清脆的声音。天蓬紧紧的搂住紫霞冰冷的身体,呆呆的坐在大殿上。
四周,越聚越多的天兵,将他团团围住……
这一刻,天蓬明白了,原来如果自己执意去追求的缘分,是没有结局的,他的结局在王母向他提出三个条件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的。
紫霞死了。缘分灭了吗?那么织女呢?我可以娶她了吗?
菩萨的话在耳边响起来:“你完成了王母的三件事情,所以你应该娶织女,但是织女如今偷下凡尘,不知所踪,你如何娶她,这又是一个缘分。”
“还有!”玉帝这时候忽然冒了出来,天蓬已经束手就擒,他可以出来主持大局了,他干咳了一声:“还有就是,你大闹天庭,虽然事出有因,但必须受到处分,在你去织女之前,我要将你贬下凡尘,受轮回之苦!”玉帝说这话的时候居然嘿嘿的干笑了两声。
第四十九章 请求
第四十九章请求
广寒宫在这一次天庭大劫中,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但是广寒宫的主人,却黯然神伤,几千年来,仙子第一次感到了广寒宫的冷清和寒风。她瑟缩着的裸露出来的如玉一般晶莹的肩膀,静静的伫立在玉池边。
玉池中的影子在寒风过后的波纹中晃荡成碎片,她想找那个影子说说话,但是玉池中的风让影子失去了方向。
难道自己竟然连和影子说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吗?嫦娥捧住心口,只觉得心中一阵绞痛。天蓬到底被天兵捉住了,他为了一个死去的女人,宁愿放弃了所有的抵抗。
如果……如果那一刻自己也在场的话,会不会像那个紫霞仙子一样,用自己的身体挡住那锋利的利器?嫦娥抿了抿嘴,她不能回答自己。
忽然寒风中带着一丝冰冷落入颈窝,寒意直透心肺。月宫中忽然间就飘起了雨丝,自月宫建成以来,第一次有雨丝落入了广寒宫里。
广寒宫外,满天的飞丝让已经有些显得颓废的天庭更加的萧索,就像在寒雨中,随时就会崩塌一般,天**面的天空阴沉沉的,压的天庭里的每一个神仙都有些喘不过气来。天庭里下雨,这是盘古开天以来的第一次。
“下雨了!”一位神仙止不住心里的恐慌,发出一丝颤音。
玉帝、王母也有些恐慌,虽然他们盘踞天庭,对诸天之物发号施令,但对天庭的第一场雨,却无能为力,天道的威力,不是玉帝他们就可以左右的。
这难道是天道在预示什么?天道到底在暗示什么?
所有的神仙都忽然在脑海里显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天道无常,天道莫测,正因为这样,所有神仙采有一种被驾驭的恐惧感。
“观音菩萨法力广大,还是请菩萨指点迷津吧!”玉帝将目光移向菩萨。
菩萨点点头,掐指算了算,却茫然无头绪,只得摇摇头叹道:“天道之事,非我所能窥探得知,若是我佛如来,或可知前因后果。”
此言一出,众位神仙都沉默了。
天庭第一次出现接连的大事件,这本身就透露着不可思议的力量,如今又有了比猴子、天蓬大闹天宫更为让人心恐惧的下雨事件,一时间,诸天神仙都不敢出声。
这时候,天庭里飘来一个白色的身影,长袖盈盈,御风而至,挥手之间,无不透露着轻盈柔美。
“嫦娥仙子,可有事?”玉帝第一眼就发现来的就是嫦娥,他抿了抿嘴,感觉喉间有些干燥。
嫦娥静静的看着玉帝,眼睛里没有丝毫的悲喜,她盈盈下拜道:“听说玉帝要将天蓬贬下凡尘?”
玉帝脸色忽然一沉:“是的,若是为天蓬求情,我看就免了吧!”在女色和权威面前,玉帝习惯性的选择了权威。是的,他需要将天蓬贬下凡尘来维持自己的权威,来控制整个天庭的正常运行。
嫦娥依然是那样的水波不兴的表情:“我并不是为天蓬求情的,只是恳请玉帝,若是真要贬下天蓬,还请将我与天蓬一起贬下凡间。”
玉帝心猛然抽搐起来。他知道嫦娥喜欢天蓬,但是没想到嫦娥居然会为了天蓬放弃广寒宫宫主的地位,为了天蓬放下神仙的身份,竟然愿意和天蓬一起受人间的轮回之苦。玉帝忽然觉得嘴里有些发苦。
“你——”玉帝说不出话来。
王母却忽然笑起来,她是一种舒心的笑,如释重负:“我知道你对天蓬的心思,我们神仙也不是不讲情面的。天蓬完成了我说的三个条件,我也打算将织女嫁给他,但是在这之前,他必须要受十世轮回,才能玉成其事。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你知道,在以前,我是非常看好你和天蓬的婚事的,天蓬如果一生中能够娶到你这样的女子,也算是他的福分,也就不会有如此一劫了!”
王母叹着气,然后点头道:“也罢,既然你和织女都喜欢天蓬,而且你既然也要求下凡,那么我就给你们三人一个选择,在凡尘之中,如果天蓬和你们中哪一位有缘,那么待天蓬劫难满日,便让他和你们中的最有缘的那一位成亲。”
“万万不可!”玉帝忽然大叫起来,很显然有些失态了,“嫦娥万万不可下凡,她可是镇守广寒宫的天庭要员。”
王母冷冷的看了玉帝一眼,玉帝缩了缩脑袋,一句到嘴边的话,生生的咽了下去。
“嫦娥仙子,你可愿意?”王母笑吟吟的看着白色衣裙的嫦娥,看着她脸上绝然的表情,忽然心中一动,这样的表情和自己当初认定玉帝的时候眼神多么的相似。但是这样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她不能对这个有可能剥夺玉帝对自己爱的女人心软。
嫦娥仙子没有说话,她的眼神已经告诉了王母的答案,她向着王母盈盈一拜,然后转身翩然而去。在天**,只留下一个白色的身影,还有一阵久久不能散去的残留的香气,这样的香气只有在月老的果园里才有,但是众位神仙都沉浸在嫦娥仙子的这个让他们内心震撼无比的决定中,谁也没有觉察。
月老园中有一园情人果,据说有情人同时吃了,那么会生生世世在一起。如果不是有情人,同时吃了这种果,也会变成有情人。
嫦娥的身影已经看不到了,天庭里残留的香气也已经飘散了。
“唉——”一声叹息,打破了天庭死一般的沉寂。
众位神仙都将眼光投向了发出叹息之声的那边。却见一个女子,一手捧荷花宝器,一手用衣袖拭泪。
何仙姑终于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神仙如果能够做到像天蓬、织女、嫦娥那样,还叫神仙吗?何仙姑忽然想起了天蓬曾经吟诵过的,在天界广为流传的一句诗:对月形单影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想到这里,仙姑不由将目光悄悄的投向了站在一旁的那个白面美髯的神仙身上,心里微微有些痛。很显然吕洞宾也感受到了何仙姑的眼光,但是他还是用不经意的转身,躲避了。
他的老大铁拐李说过,神仙是要抛开七情六欲的羁绊的,切不可因儿女情长而误了修行。他心虚的看向铁拐李的时候,铁拐李也看了他一眼,眼中却不再是那种坚定的修道者的信誓旦旦,而是一种迷惘。
吕洞宾心中一动:老大在怀疑什么?难道对于儿女情长产生了怀疑,还是对舍弃七情六欲的修道产生了怀疑?
众位神仙看了何仙姑一眼,都没有兴趣来追求什么,随即将眼光受贿,眼观鼻,鼻观心,各自想着各自的心思。
嫦娥仙子要随着天蓬一起下凡历劫的消息传的很快,甚至在嫦娥还没有回到广寒宫的时候,玉兔和吴刚就知道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玉兔的小心肝猛的就跳的飞快起来。梦寐以求的机会就摆在自己的面前了。嫦娥下凡之后,那么月宫的主人是不是也应该要换了?除了嫦娥之外,谁还有资格做月宫的主人?吴刚?搞笑了,他连正式工都不是。
玉兔想要大笑,但是在心跳渐渐的平复以后,她却笑不出来了。她心里忽然想着一个问题:如果自己是嫦娥的话,会不会这么做呢?嫦娥究竟是不是和天蓬一样的一个痴人?自己得到这个位置之后,是不是也会像之前的嫦娥一样,寂寞万年?想到这里,玉兔不由打了一个寒颤。
这个消息吴刚是从玉兔嘴里得知的,他怔怔了半天后,爆了一句粗口:“狗日的天庭!”
第二部 牛郎篇 第五十章 山贼
牛郎是一名山贼,一名长得很魁梧,还有些帅的山贼。
其实牛郎本来不是山贼,因为官府的差役收税的时候,牵走了牛郎家的唯一的财产,一头牛。牛郎一怒之下,杀了官府派来收税的十几个差役,然后拾起了一把差役遗落的腰刀,上了雷公山。
牛郎本不叫牛郎,他姓孙,命守义,据说他有个亲戚曾经是西楚霸王的后裔,为了躲避刘家汉朝对西楚霸王后代的追捕,隐姓埋名。虽然他姓孙,并不是楚霸王的直系后代,但多少有点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所以他还是遗传了西楚霸王的唯一的一个优点,力大无比,武艺超群,据说他的武艺便是西楚霸王家传下来的,千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入探囊取物。所以杀十几个差役并不是不可能办到的。
很快雷公山上就聚集了一些像牛郎一样,逃到山上的山贼,其实也就是一些难民,面黄肌瘦,衣衫褴褛。
可即便做了山贼,也不可能像以前的山贼那样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睡美女娇娃,他们离山贼的最高境界“日日洞房,天天过年”的境界还差了很远。
这并不是作为头领的牛郎不发愤图强,而是因为经过雷公山的人,基本上都比刚刚逃出来的牛郎强不了多少,面对这些人,除了身上的几根排骨,是没有任何油水的。说不得有时候还要倒贴他们一顿稀饭。
山贼做到这样,也算是极致了。所以穷,是必然的。但是牛郎却自得其乐,起码山寨还有稀饭喝,而山寨之外,是一个乱世,一个山贼的总瓢把子,领着一群戴着黄巾的山贼,四处打劫。只不过他们要劫的是刘氏的汉朝江山。
四处乱起,这打雷公山经过的人就更少了。一天两餐稀饭有时都难以保证。但这对于外面的乱世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了。有新入伙的,谈起外头的乱世,只是叹气摇头,据说外头的人,都吃树根、树皮、观音土,甚至有人交换了孩子杀了吃。
所以跟随牛郎的山贼们都很满足,最起码现在的这个世道,做山贼看起来是一份非常有前途的事业。
“大哥,有肉票来了!”一名山贼进来禀报的时候,牛郎正将喝着一碗飘着几片菜叶,照的人影见的稀粥,正拿着手指在牙缝里抠塞在牙缝里的菜叶子。
肉票,是指看起来有钱的过路客,也就是被打劫的对象。如果是骨票,那就是看起来没有油水的,甚至可能还要让自己倒贴的被打劫对象。肉票和骨票并不是江湖上山贼的黑话,而是牛郎自己想出来的。雷公山的山贼都这样来区分打劫的对象的。
“对方有多少人?”牛郎将牙缝的菜叶子,抠到了嘴里,然后鼓起腮帮子,用力一喷,菜叶子飞出老远,黏在站的远远的一个山贼的裤子上。
“两张大车,都是两匹马拉的,那马车上估计是个大人物,还有跟随马车的有一群人,俺数不过来!好像比俺们山寨的人少点。”那山贼脸有些红。
“嗤——”牛郎摇头教训道,“这就是不识字的原因。唉,文盲还真可怕啊!走吧,取我的大刀来。”
所谓的大刀,不过是牛郎杀差役时候,捡的一把差役的腰刀,然后在腰刀刀柄上,接了一根长长的木棍而已。
做山贼虽然很有前途,但也摆脱不了一个穷字。这个世道,连山贼都穷成这样,那么富有的,就肯定只有那些达官贵人了。
牛郎率领一众莫约五十之众的山贼,“浩浩荡荡”的往山下赶去了。
经过雷公山的果然是两辆两马拉的豪华大车,但是护卫的人也有百来人,都是铠甲佩刀,长枪弓箭。其中还有一个大汉骑着高头大马,很显然是他们的头儿。
牛郎躲在路旁,看了看正要经过的马车,又转头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一群衣衫褴褛,拿着木棍石头的山贼,咬了咬牙,做出了决定。
“劫!”
是的,牛郎做出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他决定要劫着两辆大车。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样的达官贵人,大多数也不算什么好人,劫了他们,也算是劫富济贫了。
一想到这里,尽管是面对强敌,他义无反顾,回头看了看身边的蹲在树草从中的自己的兄弟,点了点头,然后就一个闪身,跳了出来,挡住了路当中。
马车顿时停了下来,百来人的护卫,立即团团将两辆马车围住,行动迅速快捷,很显然是训练有素的。
百来人中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大汉走上前,扬鞭指着牛郎喝道:“你要干什么?”
牛郎觉得他很搞笑,自己拦刀拿刀,自然是要打劫的啊,他哈哈大笑了一声:“难道你看不到吗?打劫!”说着将“大刀”一摆,做了一个架势。
“打劫?”那个骑着大马的大汉好像也在听一个很好笑的笑话,回头对他那些手下大笑道,“他说他要打劫?”顿时就是一阵哄笑声。
“你一个人也想打劫我们这一百多人?”那大汉笑了一阵,对着牛郎嬉笑着,在他看来,或许这人的神经有些问题。
一个人?牛郎左右一看,原来自己那群兄弟都还缩在草丛中,不敢出来。任自己一人上前来打头阵了。
这时候听得里面有个声音传来:“莫伤他性命,只得让我们过去就好,别难为他了,看他脸色不好,想必也是饿坏了,拿几个馒头给他吧!”声音很好听,仿佛很熟悉的样子。然后马车的帘子轻轻的掀起一角。牛郎看到了一张自己从出生以来最好看的脸,一张漂亮女人的脸。
牛郎觉得自己很屈辱,这是自己一生中最屈辱的事情。
“噗!”一声,一个鼓鼓的布袋被仍在牛郎面前的地上。
“这里有十几个馒头,够你吃上一阵的!”那个骑马的大汉一边指挥众人从牛郎身边经过,一遍忍不住嬉笑着对牛郎道,“以后别再干这种打劫的事,今天幸亏是遇上我家小姐,她是慈悲心肠,不然你的这条小命就送在这里了。”
牛郎看着两辆大车,还有那百来人的背影,忽然间就觉得一股气冲向脑门,不由大喝一声:“我要打劫!”
那骑着大马的汉子回头望了他一下,盯着他看:“你说什么?”
“我——”牛郎的话没有说完,就说不出来了,因为从草丛里钻出了自己手下的几十个兄弟,将他的嘴死死的捂住,其中一个对着那大汉赔笑道,“这位大爷,您请过去,这人得了失心疯,我们来寻他的,想不到在这里想要打劫您,您多担待!”
那大汉点头,对众人道:“仔细看好了他,若是在跑道路上拿着一把破刀扮成山贼,可就不会再遇上像我家小姐这样的善心的人了。仔细他的性命。”
牛郎眼睁睁的看着马车走远了,消失在山脚。
“可以放开我了吧?”牛郎对几个按着自己的手下兄弟笑道。
那几个忙放开,其中一个陪笑道:“大哥,实在对不住,他们人多,干不过他们,只要按着大哥你了。”
牛郎哈哈大笑道:“你们不按住我,我也不会去傻到和他们打一架的。”
“那大哥您刚才还说打劫?”
“嘿嘿,他们都走了,总得撂几句狠话吧,还以为我们真是乞丐呢?”牛郎大笑着从包裹里抓出一个馒头啃了一口,“不过那女人真好看,要是讨了她做婆娘,心满意足了!”
第五十一章 被俘
第五十一章被俘
牛郎决定离开雷公山。
这个决定是牛郎考虑了很久才决定下来的。自从看到了那辆马车里面亮晶晶的眸子之后,他决定放弃这份还有前途的职业——山贼。
做出这个决定的最初动力就是那个女人的眸子。是的,是女人。作为很久没有看到女人的牛郎来说,那个女人的到来,让牛郎再次认识到,自己强烈的想要再看一眼那双眼睛,因为他总觉的那双眼睛曾经在哪里见到过。
是在梦里。牛郎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也是他决定要离开雷公山的那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牛郎动身的那天是己未日。爻曰:宜会亲友、安葬;忌出行。
牛郎换了一件出行的最好的衣服,但还是很破,唯一和平日的区别就是比较干净。牛郎将他的那把刀上接的长木棍扔了。因为出行带着一把长刀很不方便。
山寨的弟兄们都很舍不得牛郎,因为牛郎很讲义气,而且武艺高强,打劫的话从来都是冲锋在前。这一点让所有兄弟们都佩服。但是他们留不住牛郎。
在牛郎出走的第一个晚上,他睡在一架客栈的马厩里德草堆上。因为像他这样的山贼太穷了,住不起房间也是很正常的。
这天晚上,牛郎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看到了一座宫殿,一座非常冷清的宫殿,因为宫殿里洒满了月光,大殿的外面,一个白衣的女子,月下翩然起舞,唱着世上最美丽动听的歌词。虽然只是看到背影,但是牛郎认为她一定非常美。因为女人的美不只在脸上,更在初遇时那一刹那给人心灵的那种触动。
而且这个美得飘然不群的身影,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一样,就好像是在自己的心里已经欣赏了很多年。
牛郎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他出走的第二天的早上。他吃了一个怀中已经比石头稍微软一点的馒头,继续上路了。
一路走来,牛郎这才真正的确信做山贼真的是很有前途的职业,以前那些投奔来的人说的虽然凄惨,但牛郎却没有亲眼见过,如今遍野哀鸿,道路积尸,一幅末世景象。
“兄弟,你干什么的?”这时候大路旁走过一对头戴黄巾衣衫褴褛的男人,很瘦,瘦的脸上的表情只有一张皮在动,因为他抽动了一下嘴角。
“过路的。”牛郎老老实实的回答。
“过路的还带着刀?”
“路上山贼多!”牛郎觉得说这话实在有些搞笑,因为自己在一天以前还是一个山贼,而且还是一个山贼的头子。
“那跟着我们吧!”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将一领黄巾系在他的脖子上,然后拍了拍牛郎的肩膀大笑道,“以后你就是我们黄巾兄弟了。”
牛郎就这样当了黄巾军。
他还是做了山贼。以前他只不过是雷公山上打家劫舍的小山贼,如今他就是一名跟随这些头戴黄巾的面黄肌瘦的人打劫江山的打山贼了。
强行拉牛郎入伙的瘦小的中年男子叫小黑。因为像他这样的人,是没有名字的,而像他这样的人,在黄巾军里,不计其数。
因为原本他就是一个插田的。因为无田可插了,所以他就成了黄巾军,虽然也是隔三差五的吃不饱,但已经比做连树皮都没得吃的顺民来讲,已经强多了。
但是牛郎不能叫他小黑,他得叫他黑哥。因为他是伍长,是他的最直接的领导,叫领导,当然得用尊称。
黑哥很讲义气,这一点在黄巾军中不多见,所以黑哥的兄弟虽然不多,但每每都对他表达出最崇高的敬意和无条件的服从。
从此牛郎随着黄巾军四处征战,但是牛郎有一个原则,他从不参与烧杀抢掠穿的比他还要破旧的衣服的人,他杀敌从来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关于后一点,黑哥多次强调:杀敌,只要拼命的嘶吼就可以了,能跌倒就尽量跌倒,能跑的慢就尽量跑得慢的好。
这是黑哥经历了大战小战之后得出来的一条保命的宝贵经验。在战场上死了,没有人会怜悯你,甚至还不如一只被宰了的鸡。但是牛郎仍然每次冲到最前面,因为他看到那些官兵,就想起了那些牵走他家唯一的一条牛的差役。
“黑哥,你信不信天上有神仙?”一天晚上,牛郎和黑哥躺在一个坡上的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问了一句。
“怎么不信?”黑哥顿时来劲了,“我们的大头领就是圣公下凡。”
“我不信!”牛郎“呸”的一声将草吐出老远,然后双手枕着脑袋躺下了,他看着天上的星星,看着那闪着清辉的月,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梦。梦中也是这样冷清的月辉,梦中一个长袖善舞的女孩。
牛郎再一次的睡着了,他是看着满地的那散着清辉的月光睡着的。在露水沾湿的草丛里,他丝毫没有感觉到冷,也有些露水不时的沾湿到脸上。
他没有梦到那个在清辉的月光下起舞的女子,没有看到冷清的宫殿。他的梦中,一个白衣的青年,满脸的鲜血,抱着一个女子,眼睛里散露着绝望的光芒。他怀中的女子,紫色的衣裙,被鲜血染得通红,她的一缕青丝,在风中摇曳。那个白衣男子的四周,都是荧荧的光芒,就像是自己曾经见过的狼群一样,贪婪的、胆怯的却无耻的目光。
狼群咆哮着,伸出它们的锋利的爪子,张开的最大的嘴巴里,是闪着寒光的獠牙,从四面八方狂奔过来,要将那个白衣青年淹没。
“啊——”牛郎醒过来的时候,他身边躺着的黑哥,正发出微弱的呻吟,一阵风吹送过来,满是血腥。
牛郎呆呆的站起来,看着四周横七竖八的躺着满地的人,他们都惊恐的瞪着眼睛,但是他们已经死了。他们身上的鲜血散发出血腥的气味,随着风送出老远。他们在前一刻还是头带黄巾的战士,现在却不过是一堆堆的尸体。
“牛——”牛郎听到身边低沉微弱的呻吟。是黑哥发出来的。
“你想说什么?”牛郎蹲下身来,贴在黑哥的耳边。
“现在……我……也不相信……有神仙了!”
牛郎再听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声息。黑哥终于在临死的时候,不相信有神仙,但这又有什么关系?神仙离自己太远了,他们救不了自己。
因为牛郎看到了一队骑着马的身披铠甲的人朝这边奔过来。因为自己是唯一的在战场上还站着的黄巾军的活口。
牛郎下意识的将头上的黄巾扯掉,仍在草地上。他因为睡觉,躲过了一次官兵对黄巾军的大屠杀,但是现在醒了,那么等待自己的却是一队骑兵。
牛郎下意识的握紧了自己手中已经拔出来的腰刀。他眼睛冷冽的盯着那个冲在最前面的拿着蛇矛的满脸张须的黑大汉。
他必须一击得手,然后抢夺他的马屁逃走。所以他的手心有些微微的冒出汗来。一股慑人的气息扑面而来。
那黑大汉应该是为猛士,他身上散发着一种让牛郎有些压抑的气息。
“带走!”黑大汉并没有冲上来,他在牛郎十几步远的时候,勒住了马,他的眼神很奇怪的大量了一下牛郎,然后冲身后的人一挥手。
既不杀自己,那么牛郎也没有必要去拼命。只有跟着官走,才有机会再见到那双眼睛。
第五十二章 月婵
第五十二章月婵
牛郎从此以后跟着了这个姓刘名备的利益团伙。这个利益团伙一共三个核心人物,除了刘备便是一个红脸的叫关羽,一个带走自己的叫张飞。
牛郎无所谓跟着谁。谁能给他饱饭吃,谁能带着他可以见一个大户人家的女人,那么他就会跟谁走。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目标就是,可以见到大户人家的女人。只有大户人家的女人中,才会找到那双熟悉的眼睛。
以刘备为首的利益团伙很显然时运很背,东窜西逃的,没有一个安定之所。但牛郎不在乎,他杀敌勇敢,所向披靡,很快就生了一个小官,可以管理十来个人了。本来他可以管很多人的,但是刘备本身人马就不多,所以他只是一个十人队的队长。
牛郎也不在乎能当什么官,在他看来,当个将军是杀人,当个小兵也是杀人。这个想法直到有一天他跟随着刘备到了一个叫做洛阳的大都市的时候,发生了改变。
那天牛郎在街上的一个酒肆里吃酒,看到了街上的一辆马车上露出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那双眼睛的没有紧蹙着,像是怀着什么心思。在马车的窗帘被风掀起的一角,被牛郎看到了。
那双眼睛很熟悉,有些像自己打劫时看到的那双。
牛郎紧随着马车后面,到了一座府邸。牛郎看着从马车上下来一个女子,一身白裙,只看到她背后的青丝,在风中飘起一丝,衣袖随风轻轻拂动,就像要乘风而去一样。
牛郎只能看到她的背影,看着她的背影渐渐的融入到府邸中,听着“咯吱”的声音,那扇门缓缓的掩上。
牛郎回到酒肆,吃了几碗酒,然后他有些醉意,跌跌撞撞回到军营躺下了。这一天晚上,他又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那个宫殿中,长袖善舞的女子,在月光下起舞。他仍然看不清她的脸,仍然只能看着她的背后的青丝在风中飘动。
后背的青丝。第二天,牛郎醒的时候,他忽然有了一个决定。
这天的晚上,他在月色下,在洛阳城的屋脊上不停的飞跃。他远远的看到了那座府邸,然后就像一只无声无息的鸟,轻轻的落在了院落的树上,尽管还有月光,但是他静静的就像是树的一部分。
那看到了一个透着灯光的窗子,橘红色的光,映照着一个长发而纤细的人影。静静的坐在窗前,过了很久都没有动,但是却随风传来了一声叹息。
忧愁的,在风中一丝一丝不绝的叹息,仿佛一根丝线将牛郎的心扯住,扯得他心中有些痛。
你在忧愁什么呢?牛郎一动不动,他想静静的看着这个影子,不敢惊动她。
当橘红的窗子最终变得阴暗下来,只剩下月光在窗子上,显得惨白之外,牛郎也在心底叹息了一声。
第二天晚上,牛郎再一次在树上看着窗子橘红灯光下的那个影子。仍然能够听到一声叹息。
每一个夜晚对于牛郎来说既是短暂的,又是漫长的。
他只能在夜晚的时候,看到那个影子。他还想要看看她的眼睛,但是他不能过去,他怕惊扰了她。直到有一天那个影子终于走出了屋子,走到庭院中的月光中来。
牛郎终于见到了那双眼睛,晶莹的,闪着忧虑的光芒的眼睛,在月光下,更加显得幽深,就像是一潭静幽的潭水。
她一身白衣,就像是荒原里的精灵,在月光下,长裙拂地,就像那梦中宫殿里的那个长袖善舞的女子。
是她吗?她就是自己梦中的那个女子吗?
牛郎一遍一遍的问自己,但是他不能确定,他只知道,这个女人在月光下的影子仿佛出现在自己的梦中一样。
女子很美,美的有一种凄然的诀别的模样。她抬起头,看着天空的月光,然后就像是一声呜咽的声音,好像是在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哭泣声,她手中忽然多出了一把尖锐的匕首,在月光的清辉下,闪出夺取月亮光华的光芒。
牛郎想都没有想,他跳了出来,就像是一只擒走兔子的苍鹰。他截住了女子的匕首,尽管匕首已经刺入了她的胸膛,但是他还是救住了她。
洛阳的夜晚渐渐的消融在晨曦之中,女子醒来的时候,看到了一张脸,一张很耐看,而且有些粗犷的脸,还有一双紧紧盯着她看的目光。
女子没有惊慌,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女人,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吓到她了,尽管她坐在的这间屋子,只有一个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紧紧的盯着她看。
“你是谁?”女子的第一句话。
“为什么救我?”女子的第二个问题。
牛郎忽然一笑,嘴巴裂开:“第一,我姓孙,名守义,别人都叫我牛郎。你也可以这么叫我。第二,因为我想救你,所以我就救了你!”
女子忽然一笑:“你为什么会躲在我院子里的树上?”
牛郎挠了挠后脑袋,有些脸红:“我……我只是觉得你的眼睛很好看,想再看一次。”他说了实话,有时候实话反而比漂亮的借口更加能得到原谅。
女子果然“扑哧”一笑:“你以前见过我?”
“就是在大街上,那天你的马车窗帘被风吹起来了,所以……”牛郎的脸还是有些红,毕竟这些事还是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但他不会撒谎。
女子没有笑,只是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将眼光投向了屋子的窗外,窗外的云,正悠悠的浮在空中,就像一团解不开的棉线团。
“你救了我也没有用!”女子轻轻好像是自言自语,“我不过是被人摆布的一个女人,你也不过是被命运摆布的普通人,我们逃不过宿命的!”
“你……你还想自杀?”牛郎吃惊的看着她。
女子转过头,看着牛郎,很平静的点了点头,在他看来,女子眼中似乎已经没有生死,只有一种无法解脱的悲凉。
无法左右自己命运的人,永远都是悲哀的。
“你能不能说一说,你遇到了什么难事?或许我可以帮你!”牛郎忽然又抬高了声音,“我一定会帮你。”
女子忽然很认真的看了看牛郎,那双眼睛里没有疑问,只有深深的感激,但是她嘴角始终挂着一丝无奈的叹息:“你帮不了的,你不过是个普通人。”
说着女子轻轻的坐起来,虽然是木板加就棉絮的简陋的床,但是她还是坐了起来,没有丝毫的不适,好像她已经睡了这样的床很多年了一样,丝毫不像一个富家的女人。
“我要走了!”女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有些皱折,上面的血迹已经干涸了,而且凝结成块。虽然她的血止住了,但是她站起身的时候,还是痛的皱了一下眉头。
“我送你回去!”牛郎跟在她的后面。
“好!”女子没有拒绝,她轻轻的伸出白玉一般的手,搭在牛郎的手心,然后又轻轻的握住,“走吧!”
牛郎牵着女子的手,一步一步的往街上走,往女子的府邸走去。
沿途,很多路人,不管是男女老少、公子、小姐、农夫、商贾,都停住了脚步,目瞪口呆的看着牛郎牵着女子的手,慢慢的、慢慢的走过这条街。
“我到了!”女子松开牛郎的手,忽然一笑,笑得很凄然,“十天之后,这条街上,将有一辆插满花的马车,那里面就是我,你可以叫我月婵。”
第五十三章 劫走
第五十三章劫走
庚申日,宜嫁娶。
洛阳一夜的风,将天空吹的清白。
遥遥耳闻的鼓乐之声,还有马车辚辚的声音。洛阳的一条街口,一辆插满花的马车,用的最华丽的帷幔和最新鲜的富贵牡丹。
这是女人出嫁时候最华丽的排场。一百多人的盔甲鲜明的士兵、两百多人的送亲队伍,和漫天撒出去的喜饼。周围都是看着这辆马车缓缓前行的衣衫褴褛或光鲜的洛阳城的人。
马车前面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男人,这个男人长得很魁梧,他志得意满的看着周围的人,他走在前面,后面马车里是他的新娘。
这个男人又足够骄傲的理由。他是一位大将军。他的名字叫颜良,是反董卓联合军的盟主的爱将。
他要娶一个女人,哪怕是当朝的官员的女儿,也只能拱手相送,所以月婵就在这辆马车上,她没有选择。
月婵没得选择,她抗拒不了命运,因为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只是一个洛阳小官的女儿,但是她的手中握着一把利刃,一把随时都可以了结自己的匕首。抗拒不了命运,那么就将命运还给上天。
月婵将眼光投向了被风掀起的一角,她看到了天空灰色的风掠过。这或许是她最后一次看着天空了。但是天空依然是那么阴沉,阴沉的就像手中那把噬命的匕首。她的心头忽然闪过一个影子,那个曾经偷看过自己的那双眼睛,她的心里流过一丝暖意,就像阴沉的云中破开的一缕金灿灿的阳光。
不紧不慢的马车忽然停了下来。已经到了吗?月婵心里抽搐了一下,然后手中紧紧的握住了那把匕首,冰冷的刀刃紧紧的贴着她手上的肌肤。一会之后,那冰冷的犹如蛇一般的刀刃,还会噬入自己的胸膛,在自己洁白的肌肤上画出一朵灿烂绚丽的红梅。
马车停住了,因为在不远处,有一个人站在街道的中央。他拿着一把腰刀,他的眼光坚定。他站在中央,就像是一棵树,一颗可以阻止去向的大树,也是一颗让人可以依靠的树。
“拿下!”颜良的脸有些红,他不会想到,在这里居然敢有人挡住他的出路。而且挡住他出路的人,是一个看起来丝毫不起眼的小兵,一个拿着一把普通腰刀的小兵。
两名随着颜良的军士冲了上去,在他们看来,这个人是在没有什么威胁,只需要上前,一刀砍翻就行了。杀人已经成为军士的一种职业,所以,杀一个小兵,只不过是忠实于自己的职业而已。
“你们别来送死!”一个比冰还冷的声音传到了两个士兵的耳中,这让他们迟疑了一下。然后就感到了一阵锥心的痛,从自己的腿上传来。不由自主的跪倒在地,然后开始满地翻滚,嚎啕大呼。
“找死!”颜良手一伸,旁边的士卒抬过来一把长柄大刀,刀重七十斤。
颜良两腿夹马,那高大的马发出一声长嘶,这是一种对主人意图的心领神会,那刀犹如一泓秋水一般,即使在阴冷的天空,仍然浸出一汪夺人心魄的冷光。
人马合一,人刀合一。这是马上将军的最高境界,如今颜良就是这种境界,他的马,还有他的人、他的刀,在一瞬间,就化成了一只浑然一体的利箭,射向那个站在街道中央的,昂然挺立的那个身影。
拔刀、挥刀!
这两个动作能够做的有多快?所有围观的人,都不知道,因为他们没有看到。没有看到,并不代表着这两个动作没有做出来。
“当——”一声尖锐的似乎要刺破耳膜的声音,在灰色的天空犹如一丝钢线,滕然跃出,悠悠然直往天空最高处游去。
“啾——”一声,是战马发出的悲鸣的声音。高大的战马,蹬蹬蹬的连退三步,终于支撑不住,侧身倒了下来。
在天空中闪过一泓秋水的大刀,在空中旋转着,“咄——”的一声,深深的插在地上,刀柄颤动着,发出“嗡嗡”的声音。
颜良很愤怒,他看着那个小兵,犹如敏捷的猿猴一般,轻盈的几个跳跃,跃上了那辆插满花的马车,然后从里面抱出一个穿着女人,一个穿着新娘妆的女人,夺过一匹大马,从相反的方向,绝尘而去。
颜良即愤怒又沮丧,他第一次被打败了。他被人一招击败,而且毫无还手之力,他从来没有失败过的高傲的心,瞬间蒙上了一层像天空一样阴暗的颜色。
他更是屈辱的。在这条街上的人都看到了,他的新娘被人抢走了。一个被人抢走了新娘的男人,无疑是一个让人怜悯、同情并且鄙视的男人。
大队的军士从街道的另一头开了过来,颜良还见到了他的主公,还有那个小兵的主公——刘氏集团三人组。
“是什么人这么大胆?”袁公的话很冷,一个被他看好的大将军,被人一刀砍成这样,让他很是面子,特别是看上颜良的,居然只是那个大耳贼的一个小兵。
颜良没有说话,他说不出话来,因为他一开口,从嘴里就喷出了一口鲜血,还有一股鲜血堵在喉咙里。那个人的力量实在太大了,大的远远不是自己能够承受的住的。
“你怎么说?”袁公看着刘备,冷冷的。
“赔!”刘备只有一句话,“抓人!”
这是一个意外,对于刘备来讲。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隐藏的很深的人,但是没想到自己手下的一个小兵,隐藏得比自己更深。
看着颜良跟在袁公身后,消失在街口,张飞忍不住问了一句:“真要抓人?”
那个人是自己带进军中的,那个小兵杀敌勇敢,这是自己欣赏的,但是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小兵,居然一刀就能将颜良砍成重伤。
“你能一刀将他砍成重伤吗?”刘备侧过身,问关羽。
“不能!”
“你呢?”刘备又问张飞。
“也不能!”
“那么我就更不能,就算是吕布,也没有这样的力量。”刘备叹息了一声,“可惜之前他却毫无名气,不然我又怎么会错失了他?”
错失一名小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名小兵能够一刀砍伤一名大将军。这样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个奇迹。
“你真的伤了他?”怀中的女人,仰望着看着前方的一张男人的脸,尽管是在颠簸的马上,她仍然觉得很舒服。
“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只知道,你不能嫁给他!”牛郎说着,马已经飞奔过一条浅浅的小河,马蹄过处,溅起阵阵的浪花。
越过小河,牛郎抱着女人下马了。他将马栓在树上,然后就坐在一块岩石上,看着对着河水轻轻捋着一头青丝的女人。
月婵已经将青丝散开,在风中微微的飘起。她忽然脱下了谢,一双赤裸的晶莹的白嫩的足在清澈的河水中,犹如美玉一样,轻轻扬起时,带着珍珠一般的水珠,在空中,借着那一缕金色的阳光,闪出晶晶亮的光芒。
“你喜欢我?”月婵的笑容就像在牛郎心里吹过的一阵春风。
“我喜欢你的眼睛!”牛郎轻轻的笑,“我们走吧!”
一匹马上红裙向前,一条河中浪花向后。
第五十四章 神仙
第五十四章神仙
清辉满,宫殿有人起舞。
这是牛郎不知道第几次做这个梦了。他从梦中醒来的时候,一看就看到了树林外月光下的草地上,篝火的旁边,静静的看着他的月婵。
他不知道月婵是不是自己梦中的那个女人,但是他喜欢看她的眼睛。
“你后悔吗?”月婵看着牛郎盯着自己的眼睛,忽然笑起来,就像温暖的风,掠过牛郎的心。
“你后悔吗?”牛郎笑着反问了一句。
“我曾经想过,如果那一天,有一位盖世英雄将我救了出来,那么我就嫁给他。”月婵的笑容就像淡淡的云,轻轻的,不带一丝杂质。
“那你嫁给我吧!”牛郎笑了,“如果你愿意的话!”
月婵笑了,她的笑是发自内心的。她希望的一个男人,就像做梦一样,在自己最绝望的时候,如盖世英雄一样的出现,他一招就击败了一员大将,他就像能够为自己挡住风雨的坚实的墙。
“可是……”牛郎忽然有些尴尬,“我没有什么聘礼,而且……我也没有父母了!”
月婵忽然笑道:“你在乎这些吗?”
“不——我当然不在乎。”牛郎看着月婵,忽然伸出手,握住了一只柔嫩的小手,“虽然我什么都没有,但是我还是会娶你!除非你告诉我,你不愿意。”
天可以为媒,地可为婚床!
“今晚,你就娶了我吧!”月婵的心在颤抖,她的声音也是颤抖的。
“你不能娶她!”这时候一个声音,从身后的树林中穿了出来。
一个白色衣裙的女子,就站在他们不远处的树林边,尽管是在月光下,牛郎仍然看得到她的眼睛里闪过的一丝光亮。
“你是谁?”牛郎扭头看着白色衣裙的女子,冷冷的问道。
“你不能娶她!”白色衣裙的女子看着牛郎,忽然叹了一口气,“因为你要后悔的。而且一定会后悔的!”
“你凭什么肯定我会后悔?”牛郎看着女子,眼睛死死的盯着她。从她的身上,他似乎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气息。
“因为这个女人你不能去爱,她不是你的,她不过是一只兔子!”白群的女子,看着月婵,忽然笑起来,“还是一只不平凡的兔子。”
很奇怪的话,牛郎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好吧,原来你是一个痴人,尽说一些痴话,我不怪你,你走吧!”牛郎摇摇头,这个女人奇怪的让人觉得她很傻。
“如果你不娶她,我就走!”女子很坚定的看着牛郎。
“为什么?”月婵终于说话了,她的心莫名其妙的有些慌乱,“难道是你想嫁给他吗?很可笑。”
“我是天上的神仙,你相信吗?”女子不理月婵,忽然对着天蓬笑道,“你相信我们本来就是应该在一起的,可是你却要娶这只兔子。”
“好吧,你既然是神仙,那么你应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牛郎看着白色衣裙的女子,有些无奈的笑了。
“我叫织女!”白衣裙的女子忽然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也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牛郎,这点我倒是忘记告诉你了,免得你嫁我的时候,还不知道你的夫君叫什么。”牛郎明显带着嘲弄的口吻。
“其实你还有一个名字。”白衣裙的女子忽然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你的那个名字叫天蓬,一个让所有神仙都动容的名字。”
“好了,如果你是无心的,我可以原谅你,但是如果你是存心的,那么我会对你不客气,尽管你是个女人!”牛郎决定结束这样的好像傻子一样的对话。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仙吗?”叫织女的白衣女子忽然笑着对牛郎道。
“不相信。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神仙。因为我知道的相信神仙的人都死了!”牛郎忽然有些自嘲的笑了。
“那是你还没有遇到神仙。”
“难道现在我面对的不是神仙吗?”牛郎哑然失笑的看着这个自称是神仙的女子,“如果你现在告诉我,你不是神仙,我会相信的。”
织女仍然在笑,但是笑的很勉强,她忽然跃起,在空中向月婵扑了过去。她就像在月夜里移动的精灵,轻飘的就落到了月婵的面前,在月婵惊诧的眼神中,将她拦腰抱起。
牛郎相信自己的刀,在月光下,闪着冰冷的清辉,就像在月夜里亮起来的一道闪电。但是他的刀,仍然没有够得上。
他睁大了自己的眼睛,看着白色衣裙的织女,抱住红色衣裙的月婵,在空中冉冉而去,就像在月夜中惊飞的一只鸟,轻盈的,带着一丝空气的流动。
“如果你要找回她,就去找一个叫天涯海角的地方。”女子的声音,飘渺着,仿佛从月中飘出来的。尽管已经看不到织女的身影很久了,但她的声音就像在耳边一样,萦绕着,久久不能散去。
天涯海角!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地方吗?
牛郎一向很自负,因为他的武艺。但是在这名女子面前,他显得如此的不堪一击,甚至那名女子都没有将他的刀光放在眼里。
一把曾经一招击败当世名将的刀,却在这名女子面前,显得如此的可笑。
神仙?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仙?
如果有神仙的话,为什么说自己娶的月婵是只兔子?
一个人就是一只兔子?难道神仙都是这样的胡说八道?牛郎慢慢的蹲下身子,一屁股坐倒在草地中,月婵的眼睛,仿佛就在眼前,指引着自己。
“如果她真的是神仙,我也要找回我的月婵。”牛郎暗自下了决心,“天涯海角?我一定要找到这个地方。”
牛郎并不怨恨织女,他只是觉得,如果自己能够找到天涯海角的话,那么自己就更应该有资格得到月婵,更有资格娶她了。
月夜下的树林,只有牛郎一个人的影子,他握紧了手中的腰刀,一步一步的往前走。从这一刻起,他就是一个浪子。
织女就像一阵风一样,裹着月婵消失在夜幕中。
“你为什么要将我掳来?”月婵坐在一个看起来非常精致的房间里,外面是阳光柔媚,春风扶柳。但是月婵的声音冷的像严冬的风。
“你觉得这样一个男人是可靠的吗?”织女对着她坐着,微笑着看着月婵,“女人的一辈子,其实很容易走错路的。”
“你觉得一个男人可以违背所有的权力和威严,将我从虎口里救出来,难道靠不住?”月婵冷笑着反问道。
“但是,你真的喜欢他吗?如果只是感激或者觉得有个依靠的话,那不是喜欢!”
“我喜欢他!”月婵一点也没有犹豫。
“真的吗?”
“我……我喜欢他!”月婵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忽然觉得这个问题让自己有些胸闷,闷得只想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第五十五章 强娶
第五十五章强娶
庐江宛城。
秋风萧瑟。远处的天,透着青白色。
风裹挟着两片枯叶,落在院子。冰肌玉骨,素手把盏,一点薄凉慢慢的侵入到心扉之中,避无可避。
“唉——”一声幽幽的叹息,仿佛从红唇樱口中颤儿一般,流淌出来。
“姐姐莫要忧愁,总得想出办法来的。”一名坐在葡萄架下的白纱衣裙的女子,对着对面的另一名蓝纱衣裙的女子,她虽是劝慰,言语中却无可奈何之感。
“听说那孙策、周瑜乃是当世英雄,若他等真是那般想法,我……我姐妹岂能相抗?”白纱衣裙女子勉强笑道,“若真是英雄也就罢了,这一辈子不过数十年月,你我又不得挣扎,只能凭着人家发落了。”
蓝纱衣裙女子忽然冷笑道:“若是当世英雄,岂能做出如此强掳好人家女子的事情?若是真要强娶了我,也只好拼着一死罢了。”
“何苦来?”白纱裙女子苦笑着,摇了摇头。
宛城之外,刀枪林立,马嘶鼓鸣,甲衣鲜明的士兵,肃穆在萧杀的秋风之中,两名骑着高头大马的亮甲盔铠的男子出神的看着前面的宛城。
宛城不过只是一马之跃,就算取了这城,也不过是踏马之间。但两个人的心却在宛城之内,宛城内自有着倾国倾城之貌。
“江东二乔,你我兄弟,终于可得一见了。”一名留着胡须的男子,对着一个白净面皮的男子笑道,“我还真有些期待。”
“三千里江山,以兄长之才,亦弹指可取,何况美人?”白脸的男子大笑起来,“不过我心中也还真有些期待,不知道比之貂婵如何?”
貂婵之貌,国之无双。
这是胡须男在洛阳城里听到的,可惜那么一个美女,终究自己连瞧上一眼的机会都没有,心中终是憾事。
“兄长,取城吧!”
取城。取一座小小的县城。但并不是踏马而过。马蹄是踏着鲜血冲进城去的。满目的尸体疮痍,在胡须男的傲然的目光中,俨然成了胜利的画卷。
胡须男和白脸男是带着甲兵进去的,在城中最大的一座宅子里,他们见到了自己在攻城之前遐想过万千的遍的女子。
“谁是大乔?”胡须男紧紧的盯着两个美人。
“我就是!”蓝纱衣裙的女子傲然的挺立着,她看着胡须男的眼光却有着一种说不清的意味。这让胡须男心里很不舒服,但是却更激起他的好胜的心。羁傲不逊的女人,是男人征服的最高目标。
“你——从此就是我的了,我会娶你!你做我的夫人!”胡须男的话里有着没有任何可以让人反对的语气。天下都是他们这些英雄会猎的对象,何况一个女人?
蓝纱衣裙的女子高高的昂起头,她洁白的脖颈,就是一道柔美的弧线,那是她抗争的心,和最后的自我尊严。
“那么,你就是我的了?”白净的将军忽然对着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自己的白纱裙的女子笑道。这个女子和那个骄傲的昂着头的女子一样的美,美里透着一丝纯真无暇,还有一丝仰慕,“你就是小乔?”
“给将军请安了!”小乔微微一笑,福了福身。她从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心中就微微的一动,英气逼人,一双眼睛微笑时,仿佛就像春风拂过心田一样。她心里告诉自己,这是一位当世英雄,是英俊倜傥,能够直入人心的英雄。这样的男人,不正是自己在心中无数次幻想过的男人吗?
“我叫周瑜,以后你就是我的夫人了,我会准备丰厚的聘礼,来迎娶你过门!”周瑜微笑着,他很满意,看到小乔,他就觉得,这是自己一辈子要找的女人。
“我叫孙策,而且我肯定会娶你!”孙策也笑了,他喜欢这样羁傲不逊的女人,征服女人有时候比征服江山,更让人有满足感。
他胸中藏万千雄心,要征服万里江山。他胸中亦藏万种柔情,要征服一个女人的心。这就是英雄。
孙策和周瑜走了,扬长而去。
秋风在残阳中带出一丝寒气,透彻心骨。
“姐姐不想嫁那男子?”小乔带着娇憨的喜气。就算是被强迫的,但是自己是被一个当世英雄所强迫,那就无所谓了,甚至还带给自己一丝遐想。
“不,那绝对不是我想要的男人。”大乔摇摇头苦笑,“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生死相随的男人,就算他是盖世英雄,也不是那种踏在血尘上取江山的英雄。”
大乔说着,眼睛上蒙起了一层雾气:“他应该是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舍生忘死的男人,那样的男人才值得女人去爱。”
大乔的心忽然悸动了一下,她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一幅画面:在一条山路上,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拿着一把简陋的长刀,从树丛边,跳了出来,冲着自己的队伍大喝一声:“打劫。”
那个男人的眼睛里清澈的就像是一泓清澈见底的潭水,那个男人在自己众多的护卫面前,镇定自若,他偶然飘向自己的眼光,带着一丝惊诧和欣喜。还有一些东西,让自己感觉曾经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就像是前世的相识。
大乔叹了一口气,默默的转身归去。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应该顺从吗?如果不能,那么自己的父亲会怎样?自己的妹妹会怎样?
她不敢往深处想,她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整整的一天,直到第二天孙策和周瑜的军士,送来两份厚厚的重礼。
“你决定了?”乔公看着大乔的眼泪,心中很痛。
“我决定了!”大乔闭上眼睛,尽管自己的心,一阵阵的痉挛,但是她收下了聘礼。她的眼中,白发苍苍的父亲,显得如此的颓废和苍老。
“委屈你了!”乔公只说了这一句,边说不下去了。他不知道说什么好,怔了半晌,仿佛下了决心一样,“若是不愿,也不必顾忌我,我都快埋进黄土的人了。不能因为我的性命而将你的心也埋进黄土了。”
“父亲!”大乔的眼光很悲凉,“这不过是乱世,我还能怎样?”
“乱世?”乔公忽然笑了,裂开嘴,胡须抖动着,看着屋子外青白的天空,继而大笑起来,“乱世啊,人如蝼蚁的乱世!”
孙策和周瑜要娶大乔、小乔的消息在宛城一夜传遍了。鲜红的灯笼和鲜花就插在还没有洗净的沾染了鲜血的门板上。曾经倒下无数人的城头,也挂起了彩绸。
“唉——”冷清的酒店,在黄昏的时候,准备打烊了,干瘦的老板看着门口被强挂的灯笼,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老板,住店!”一个灰尘满身的男子,提着一把腰刀,踏进了关了一半的店门。
“好,好!我这就帮你安排。”店主赶紧迎上前。
“你家有喜事?”男子回头看了一眼店外挂的红灯笼。
“哪能?”店主人笑道,“是前两天占了这城的孙将军和周将军,要娶本城大户乔公的两个女儿,唉,可惜了那般的花容月貌……”
“可惜了?”男子忽然站住了脚,回头冷眼看着店主人。
第五十六章 尘埃
第五十六章尘埃
镜子里是一个美丽的身影。白玉一般的脸颊上,满是忧伤,从眉头一点一点涌上心头,因为明天就是孙策来迎娶的日子了。
大乔的心思,孙策也知道。但是既然决定了要娶这个女人,那么就不会让她反抗,哪怕是用一些要挟的手段。他不在乎,他只在乎这个女人是不是被自己纳入了房中。反抗?在他看来并不算什么。一旦成了亲,一旦得到她们的身,得到心只是迟早的事情,她们迟早会认命。到时候,女人还是女人,男人还是男人,她就会把自己看成她的唯一。
所以孙策很自信。他的马车已经去迎娶了,过不了多久,那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就会在自己的怀里婉转呻吟,就会承受自己的浓情雨露。想到这里,孙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一种药征服一切的笑。
素装换红妆,大乔在小乔的服侍下,穿上了红彤彤的喜服,盖上了红彤彤的霞盖,她手中捏着一把剪刀,一把足可以维护自己最后尊严的冰冷的利器。
喜气的马车,穿梭在宛城不大的街道,风吹起了马车窗口的帘子,也吹开了头上的霞盖,让大乔看到了外面的人群,还有天空。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一双熟悉的眼睛,一双曾经在自己梦中出现过多次的眼睛。
他来了!大乔的心猛然一紧,忽然就有一种力量在全身充盈起来。她想大叫,她想那双熟悉的眼睛,能够看到她,然后像在那条山路上一样,在面对上百人的刀兵,义无反顾的跳出来,大喊一声:“打劫!马车停下,我要劫新娘。”
那双眼睛正盯着马车看,但是没有看到她,他的眼光直是在轻飘飘的在马车上的花上溜了一眼,然后就望向了天空。
那双眼睛仍然很清澈,清澈的就像一泓照的自己影子的清泉。
风过了,红彤彤的盖头,在一刹那,又遮挡住自己的眼睛,然后满眼都是血一样的颜色,红的刺自己的眼睛,让自己的胃一阵阵痉挛。
我必须要让他知道。大乔心里做出了一个决定,然后很坚定的告诉自己,一定要让他知道,我就是他曾经看到过的那个女人,哪怕他不再记得自己,或许根本就不记得自己了,他还知道那双看着他的眼睛吗?
这是一个女人最后的抗争,她决定了,于是掀起了头上的红盖头……
又是一辆插满花的马车,从自己的面前慢慢的走过,喜庆的唢呐声,在耳边就像一阵阵的漫天的乌鸦一眼的聒噪。
牛郎握紧自己手中的刀,看着这辆马车,他仿佛看到了马车里一个泪流满面的女人,一个手中拿着利刃想要断送自己的女人。
自己曾经在洛阳的街头,拦截了这样的一辆马车,然后他从马车中抱出新娘,骑上一匹马,绝尘而去。
但是,自己却失去了她。在江湖上走了这么多年,但是天涯海角永远只是一个传说,一个让人迷恋却不可触及的传说。
他找不到天涯海角,他觉得自己辜负了月婵,辜负了那一双看似很熟悉的眼睛。他不知道那双眼睛是不是自己第一眼看到的,但是尽管只是似曾相似,他也要不顾一切的去找她,去寻找自己的哪一个梦。
马车经过了自己的面前,他看到了风吹开了马车的窗帘,他看到了一个正在被风掀起的红头盖,他看不清新娘的脸,也看不清她的眼睛。
牛郎紧紧的握着自己的到,然后慢慢的从人群中退出。不管这个女人多么不愿意嫁给那个强娶她的男人,都与自己无关了,自己要继续去寻找一个地方,一个叫做天涯海角的地方。
马车车门的帘子被掀起来,一个火红的身影忽然就站出马车,她掀开了盖头,在她忽然出现的时候,人群都被绝色的容颜惊住了。虽然大乔早已经是名闻天下的美女,但是穿着新娘盛装的大乔无疑是更美的。
她朝后面望去,却没有看到那个身影,也没有看到那双眼睛。她的心猛然的就像沉到了湖底一般,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
大乔是在最后一眼看到那个已经转身离开的背影时晕倒的。她就倒在了马车下面,差一点就被马车的车轮碾过,成为一缕香魂。
“我一定要查到,她看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孙策在大厅里狂怒的摔了杯盏。自己的新娘在出嫁的路上,望着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只留给人群一个背影。
这让孙策有一种强烈的挫败感。
一个可以逐鹿天下的男人,怎么会征服不了一个女人?就算他能够得到这个女人的身,那么也会得不到这个女人的心。
现在他不急于得到这个女人的身体,如果这个女人的心不能被征服的话,那么她的身体是没有任何让他骄傲的资本。
如果要征服这个女人的心,就必须让她对那个男人死心,而让她死心的最好办法,就是那个男人死。死亡往往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很好的办法。
全称搜捕,只是为了一个男人的背影。这个通缉令显得很荒唐。但是也不得不佩服丹青手的妙笔,那个背影画的很有特点,一看就是一个落磊江湖的浪子,手中提着一把腰刀。这样的特点,想要在宛城找出这个男人很简单。
但是十天过去了,这个男人就像消失在宛城了一样。
有人说,有一个江湖人士,出了城门,早在大乔出嫁的那天。那个男人真的离开了吗?谁也不知道,出了那个店老板。
因为牛郎正依靠在店家后院的一间房子里,慢慢的喝着酒。通缉令上的那个男人就是他,因为店主人一眼就看出来,是画的他。
“唉,可惜了那花容月貌!”店主人就坐在牛郎的屋子里,和牛郎对坐着,抿了一口盏中的酒,“或许那天,大乔看的就是你呢?”
“不会,”牛郎哑然失笑,“因为我从来不认识一个叫大乔的女人。”
“那么为什么那个背影如此的像你?”
“因为我也是一个落魄的江湖人!”牛郎迟疑了一下。
店主人摇摇头,看着牛郎的眼睛:“你是不是一直都在欺骗自己?”
“没有,我从来都没有欺骗自己!”牛郎摇摇头。如果每一个被人强娶的女子都需要自己去解救的话,那么自己真的就要去吗?
他忘不了自己在抱起月婵的时候,心里的一阵感动,为了自己的执着。
“大乔啊——”店主人遗憾的叹息着,“造物弄人,老天弄人啊!”
“你也敢骂老天?”牛郎微笑着看着店主人。
“为什么不敢?”店主人冷笑起来,“老天本来就是不公正的,当初要不是老天不公,为什么会造下今天这样的孽缘?”
“孽缘?”牛郎看着店主人的眼神有些迷茫起来。
“不错!”店主人眼中有着一种戏谑的哀伤,“一群被老天惩罚的人,被贬到这乱世,受这种姻缘错乱的颠倒之苦,难道这不是孽缘?”
“谁被老天贬了?”牛郎眼光忽然一闪,他紧紧的盯着店主人,手中紧紧的握着自己的腰刀,“你到底是什么人?”
店主人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不过是在这里生活了很久的人,但是我遇见你就是缘分,我们以前也见过面的。我不过是菩提树下的一点尘埃而已。”
第五十七章 梦境
第五十七章梦境
店主人是一个神仙,叫菩提老祖,但是却是一个窝囊的神仙。因为至今还是一个居无定所,没有仙山福洞的流浪神仙。这一点和牛郎一样。
菩提老祖说了一个晚上的故事,其实这些故事说给牛郎听,好像有点对牛弹琴了。他说了积雷山的大战,他说了紫霞仙子的那把紫青宝剑,他说了天庭的两场惊动诸天神佛的两场大战,他说了一个痴情的男人和几个痴情的女人。
菩提老祖是整个事件的见证者,他见证了整个过程,一个绝对的悲剧,一个绝世的英雄和绝色的女人,最终不能容于天庭的故事。
菩提祖师说完的时候,天已经微微发白了。牛郎在一旁靠着桌子睡着了,鼾声如雷。他好像听了一个无聊的故事,而且这个故事也没有打动他。
牛郎打着哈欠醒来的时候,菩提祖师已经不在房间了。现在他不是神仙,他不过是一家小店的店主人罢了。
早晨的阳光已经透过薄雾,穿过窗户,射到了正坐在床头发呆的牛郎面前。昨晚,他又梦到了那座冷清的宫殿,宫殿里的女子依然在起舞,但是他看到了那个女人的眼睛,忧伤而坚定的眼睛,在清辉下,犹如能够穿透所有迷雾的荧光。
那一双眼睛,恍然就像自己曾经在雷公山上见到过的那双眼睛。难道那个女子竟然是天宫里的仙女?
仙女?牛郎本来不相信有神仙的。但是自从那次一个飘然如仙的女子,掳走了月婵之后,他相信,仙女应该是有的。
如果仙女是有的,那么这个菩提老祖是不是真如他说的,自己是个神仙呢?牛郎摇头而笑,哪有这样倒霉的神仙?简直和自己一样是一个流浪汉。
只是不知道天涯海角是什么地方,这些年,牛郎一遍一遍的问路人,也问自己,但是他始终找不到答案。
牛郎这时候,忽然觉得,自己梦中的那个女人,并不是月婵。因为那种感觉虽然在月婵的眼睛里可以找到熟悉的东西,但是绝对不是自己曾经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自己真的喜欢月婵吗?
不,自己是喜欢月婵的。牛郎再一次对自己肯定的下了决定。如果自己不喜欢她,为什么自己能够在那一刻抛弃一切,甚至是生命,站在当街的路口,从数百人的队伍中将她抢了出来?
如果自己不喜欢月婵,为什么要答应那位仙女,去寻找天涯海角?而且一找就是好几年,从来都没有想到过放弃?
牛郎确定了自己的心,然后放心的走到店里吃酒。原来,一个人,只有在无法确定自己感情的方向时,才是最彷徨的。一旦确定了,他的心就是坚定的。
一颗坚定的心,总是有着一种执念。
大乔已经被娶进孙将军临时的府中了。尽管她在全城的人面前,为了一个只留下背影的男人晕倒了。尽管她已经成为了全宛城的一个笑话,但是她心中依然不后悔。
“你确定要这样坚守一辈子?”孙大将军看着房中坐在床头的握着锋利的剪刀的红妆女子,她的眼睛似乎都没有看他一眼。这让他感觉到羞辱。
“如果你敢对我不敬的话,我会的!”大乔的语气冰冷,并且没有一丝犹豫。她的坚定的心,来源于自己在街道上看到的那双眼睛。她相信,那个男人也看到了自己。而却她更加相信,那个男人最终会带自己走。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的父亲?”孙策不喜欢用这样的手段来威胁一个女人,但是女人的意志坚定的让他不得不使出这样的手段。
“正因为怕你这样,我才答应随着你的马车过来。但是现在我不怕了!”大乔忽然一笑,好像是嗤笑这个看似英雄一样的男人,“因为你的周将军娶了我的妹妹,而且我还知道他们的关系非常好,可以看出你的周将军很爱我的妹妹。你说你会杀了你的周将军妻子的父亲吗?”
孙将军忽然很讨厌这个女人眼角流露出来的笑容,他甚至想要不顾一切的夺下这个女人手中的剪刀,实际上,如果他想的话,他应该很容易办到。但是这不是孙大将军想要的征服,因为他在女人的眼中看到了一种矢志不渝,就算自己得到了她的肉体,那么这个女人的精神就会永远不会屈服,甚至是宁愿毁灭。
他心中忽然涌起无尽的恨意,恨那个夺走了这个女人心的那个男人,一个落魄的江湖中人。
是啊,一个落魄的江湖中人,能够和自己这样的逐鹿天下的大英雄比吗?孙策忽然有种想要狂笑的冲动,一种想要发泄的无奈。
大乔是看着这个男人,带着面部肌肉抽动的表情离开的。听到他的脚步声渐渐的远了,她的心猛然的放松了一下,她已经这样坚持了四天四夜了。在她的心猛然松懈的时候,一阵疲惫猛然的袭来,她再也支撑不住,倒在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她只不过是一个女人,一个凡间的女人,她的意志力已经很坚强了,但是她现在毕竟只是一个凡人,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她睡了?”孙策从屋子外面跨了进来,问门口的丫头。
“将军一走,夫人就睡了!”
“让她睡吧!”孙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他现在一心只想看看那个让这个女人死心塌地的男人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别惊扰了她。”
孙策看了看谁在床上的女人,有种想要冲过去,拥着她的冲动,但是他忍住了,这个女人,就像一朵秋海棠,静静的,绽放着,让人不忍心去采摘。
她的眼角还挂着一丝泪痕。这个女人,你到底是为谁流着眼泪?你到底是为谁在梦中忧伤哭泣?
孙策伸出手指,他忽然觉得自己的手指受不住控制,轻轻的颤抖了起来。一只握着红缨长剑的手,一只砍掉过多少头颅,沾染过多少鲜血的手,一只在攻城掠地时从来都很坚定的手,在轻轻的触碰女人的脸颊的时候,居然轻轻的颤抖起来。
他轻轻的拭去了女人脸上的泪痕,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毅然的转身离开了。他怕自己多在这屋子里呆上一刻,自己就会忍不住将这个女人拥进自己的怀里。但是他也知道这样的结果就是,自己亲手掐掉了这朵娇艳的海棠花。
孙策从来都是将女人和城池看得是一样的。征服女人的感觉甚至比征服城池的感觉更让他感觉到畅快。
但是自己在和这个女人这些天的对峙中,他发现自己的心思居然渐渐的变得细腻起来。居然开始在乎起这个战利品的一颦一笑。他知道,从他开始在意这个战利品的感觉开始,这个女人就不是战利品了,甚至是,自己也可能是一个俘虏,一个被这个女人的坚强的心俘虏了的士兵。
大乔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在自己的梦中看到了一个白色衣袍的男子,他温文尔雅,他卓然不群。在白云缭绕的宫殿里,他看着自己,也看着云。
“你是谁?”她问他。
男子没有回答她,在她向他偎依过去的时候,男子忽然转身,消失不见了。其实,那个男人的面目她根本就没有看清。她只看清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那双眼睛,就像是自己在那条山路上见过的一样。
牛郎又是在梦中惊醒的,惊醒的时候,他记得,自己看到了那名宫殿中的女子,她偎依在自己的怀里,然后自己的心很痛,想要转身的时候,就醒了。窗外,阳光明媚。
第五十八章 劫美
第五十八章劫美
宛城不过是孙策的一处驿站。
作为要逐鹿天下的孙策来说,他领着甲士四处征战。宛城不过是一个暂居的地方。还有更大的地方和宫殿等着他和他的美人。
苍穹的颜色渐渐的变得昏黄起来。一对人马离开了渐行渐远的宛城,几辆马车在蜿蜒的路上踯躅。
孙策派了五百骑兵护送大乔与小巧一行,往吴郡而去。孙策在那里,策马挥戈,将大旗插在了吴郡的城头。他要在那里修建一座宫殿,在宫殿里,他要用最美丽的海棠花来妆点他的寝宫。
马车经过了一座又一座的山岗,经过了一片又一片的树林。大乔希望逢着一个有着亮晶晶的眼睛,一个扛着一把刀就跳出来的山贼,然后冲着她们大喝一声:“打劫!”
但是她一次一次的失望了。
小乔和大乔坐在一辆马车里。尽管她很满意自己找到的夫婿,但是她没有将那种满足的容光挂在脸上。她知道她的姐姐并不喜欢孙策——那个高傲的,那个野心勃勃的男人。她甚至还知道,她姐姐心里还在隐约的期待着什么,但是她不知道她姐姐期待的到底是一份怎样的感情。
大乔把玩着洁白的脖颈上的一个玉坠,饱满的形态,就像一颗又像桃子又像水滴的玉坠。这是她生下来就有的,一个随着她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终身相伴的物件。
“姐,你又在想心事?”小乔的语气带着娇憨。小乔知道,每次在心情彷徨的时候,她都会抚摸这个玉坠。
大乔最喜欢的就是小乔的这点纯真。她笑着,挑开窗帘看着外面。一阵风轻轻的刮过,让她的眼睛一片迷惘。
这是她不知第几次穿越过山岗了。这是她要求的,她坚持走山道的理由只不过是想要在一个地方再次遇上那双眼睛。
山岗上的风刮过的时候,惊醒了树林里的鸟儿。
前导是一位能征善战的将军,虽然他还很年轻,不过十八九岁,但是他的脸上有着不同寻常的老练与刚毅。
年轻的将军举起了手,所有的马队都停下来了。战马迅速的散开,将核心的一辆马车团团围住。他必须要保证这辆马车里的两个女人的安全。
“或许会是他!”大乔心里忽然涌起了一阵希望。她挑开窗帘,再次的望着外面。但是她却看到了衣裙手执弓弩利刃的强人,从四面八方向她们涌了上来。
大乔叹了一口气,放下帘子,紧紧的握住已经有些微微发抖的小乔的手。
一伙大约两千人的黑衣大汉,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他们没有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他们一言不发,步履坚定的朝这辆马车冲了过来。很显然,年轻将军要保护的,就是这伙人想要打劫的。
近了!百步、十步、一步……
人马相撞时发出巨大沉闷的声响,然后才是鲜血在风中发出的嘶嘶的声音,然后,就是巨大而凄惨的哀鸣。
战场上,永远都是这样单调、血腥。
刀剑相击的声音,仿佛是刺耳的哀叹;杀人者的嘶吼,仿佛困兽最后的咆哮;刀剑入体的沉闷,仿佛江底翻起来的破灭的泡沫。
喉头猛然撕开的刀口,在白亮的刀身,留下一抹殷红。就像是一副最绚丽的夕阳中的红枫画,一种绚烂的悲凉。
一只只箭,射开了山中的薄雾,深深的插入胸膛,带着发颤的尾音。弓弦的颤动,却是一首挽歌。
五百将士,只不过是**中的五百片落叶,在两千死士的冲刷中,带着飞溅出来的一腔热血,洒在地上。
没有退缩,也没有逃离,只有眼中的刀光。直到自己的鲜血浇灌满了地上的尘土,直到他们的身躯在地上抽搐、痉挛,直到他们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群嗜血的人,然后魂归苍穹。
年轻的将军,一手提着长剑,一手撑在树干上。他强支撑着身体,他没有倒下去,他要保护车上的两个女人。
就算没有大将军的命令,他也会用死来保护这两个女人。着两个女人,在他十八九岁的心里,就如女神一样的存在。哪怕是用自己的生命。
这时候一名为首大黑衣大汉走了出来,看着年轻的将军,用胜利者的口吻告诉年轻将军一件非常残酷的事情:“我是刘繇的人,听说你们主公和周瑜小儿的妻室,美貌无比,特令我在此久候。即便孙策占据我家主公城池,也要换的大小乔一乐。”
年轻的将军脸色开始愤怒,他想要举剑,他想要杀了这个口出污言碎语侮辱自己心中女神的狂徒。
“噗!”一声非常短促的声音。带着血的刀尖从年轻将军的后背透出。刀尖上的血,一滴一滴的落在土壤里,瞬间就被吸的干干净净,只剩下暗黑的土壤。
为首的大汉想要掀开马车的窗帘,他知道里面是两位绝色的美女,如果能够在将这两名美女交给刘繇之前,能够看一眼,也就满足了。
他的手搭在窗帘上,忽然就停下了。他的脸色显得古怪起来,终于从他的口里涌出一口浓浓的鲜血。
他惊恐的睁大着眼睛,想要看看是谁,用一只利箭射穿了他的脖子。但是他还没有转过身的时候,就倒下了。他不过想要看看,让这五百士兵拼的得让自己只剩下不到四百人的,拼死保护的,女人到底是如何的绝色。
大乔摒住呼吸,手中的剪刀,冰冷的贴着肌肤。这是两人最后的尊严的保障了。当那个人的手触摸到窗帘的时候,她就坚定的将冰冷的利刃抵住了自己的脖颈。
雪白的脖颈上的肌肤,被尖利的剪刀尖端,顶的陷了下去。
“姐姐!”小乔惶恐的眼睛,看着微笑着的大乔,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哀鸣。但是她知道,如果姐姐死了,自己也会像姐姐一样,用那雪亮的刺进自己的胸膛。
一切都很静,静的只听到一声破开空气的尖锐的声音。那触摸到窗帘的手,在痉挛,然后就听到了有人重重的摔倒的声音,还有一片惊恐的呼声。
“他来了!”大乔忽然将手中的剪刀放了下来,微笑着看着小乔,然后握紧她的手笑道,“你放心,他来了!”
“他是谁?”小乔的心,仍然慌乱。
“一个我梦中曾经看到过的男人,一双我曾经一世都难以忘记的眼睛。”大乔微笑着,她没有看窗外,她只是静静的握住惊恐不安的小巧的手。她的心里,从来没有这么安定过,一种在血色笼罩之下的宁静。
一个人,一把刀。还有面对的死战剩下的近四百死士。
四百死士不相信还有这样的人。他就像是扑进了一群羊羔中的猛虎,他就像正在撕扯碎肉的狂怒的狮子。
四百死士,仿佛就像见到了鬼一样。
一刀毙命的冷酷,还有一刀穿心的痛苦,还有一刀亡魂前的惨叫,让本已经麻木的死士,回复了一丝惊恐。
一个人可以打败四百个死士,这个人摧毁的不是他们的肉体,而是他们的精神,精神崩溃的死士,就不再是死士了,他们不过是带着恐惧的血肉之躯。
第五十九章 威逼
第五十九章威逼
“带我走!”大乔看着那张掀开了布帘,眼光炯炯的看着她的男人,一脸的血污,就像这个男人刚才悍勇的象征,证明他就是一只让所有虫豸豺狼都胆颤的雄狮。
大乔看着这个男人,第一句话,就是:“带我走!”
“我带你走!”牛郎笑了笑,扯下了死士身上的一块布,然后擦了一把脸,跳上马车,一扬鞭,马车就穿行在绿树丛中,像一只自由自在的鱼,游在江河之中。
“你打算将我们带到哪里去?”小乔看着大乔,忽然转头对着驾车的男人叫道,“你……最起码你也要告诉我们名字吧!”
“我叫牛郎。”男人的声音穿透那层布帘,“我带你们去附近的集镇。”
“牛郎!”大乔和小乔不约而同的在心里默念了一遍。但是两人的心里却又各不相同。
“这就是你要等的人?”小乔低声的对大乔说,她不明白,为什么姐姐会对一个这样的江湖流浪汉一般的人动心。
“他是一位英雄!”大乔很直接的对小乔说。其实就在牛郎一箭射穿那个想要窥探自己的死士头领时,她心中就认定了,他是英雄。只有英雄才能在自己最危难的时候,拔刀来救自己。
“他是英雄?”小乔低低的哼了一声,“那么孙策算是什么?我的周郎又算是什么?”她心里还有一句话:这样的草莽都算英雄了,那么那些在沙场上谋天下的男人,又能算是什么呢?但是她没有说,她知道,说出来一定会伤了姐姐的心。但是她又不想姐姐这样活在自己的一个幻境中。
“你甚至现在才知道他的名字!”小乔摇摇头,叹着气。
大乔看着小乔忽然笑了:“现在才知道名字又能怎样呢?”她将帘子轻轻的撩开,看着外面的那个正专心致志驾车的男人,这个背影,她要记在心里。良久才轻轻的放下。
当天晚上,他们是在附近的一个镇上度过的。
“你真的要跟他走?”小乔再一次确定了大乔是不是没有撒谎或者是赌气,“虽然孙将军是强行娶了你,但是起码他没有强行逼迫你要了你的身体。以他那样一个纵横天下的大英雄来讲,算是难能可贵了。难道你真的就不要想一下?”
“纵横天下的大英雄?”大乔微微的弗了一下衣袖,仿佛要将这句话从衣袖上抹掉,好像这不过是衣袖上的一抹尘埃。
纵横天下的大英雄,谁能够为自己的女人冲冠一怒,为自己的女人守护终身,为自己的女人甚至不惜生命?
在牛郎拔刀冲入四百死士的人群中的时候,在刀光剑影中,在殷红的鲜血于空中飞溅起来的时候,大乔就觉得,这才是英雄。
英雄难道就一定要问鼎天下吗?
英雄应该是个拥有爱,并且为爱义无反顾的男人,而不是攻城掠地,视人命如草芥,一怒伏尸十万的男人。那样的男人,不过是枭雄,而不是英雄。
“周将军爱你吗?”大乔忽然盯着小乔。
“爱!”小乔忽然白玉般的脸上有些红润起来,闺房之乐,就像膏肥,早已经深深的滋润了渴望男女之情的少女的心田。她的眼睛也显得有些迷离起来,她甚至有时候都觉得自己有些迷惑,但是自己却从来没有这段时间快乐过,是的,这应该就是爱情。
爱情是快乐的,这在大乔看到牛郎时候的心情一样。那么这就是爱情。
这一晚,大乔一夜没睡,她想这个男人能够带她离开那个让她憋气的将军府邸,哪怕以后的将军府会更大。但是,再大的宫殿,能够装得下,一颗海阔天空一样自由自在的要飞翔的心吗?
这一晚,天蓬没有做梦,他睡得很安稳,他没有梦到宫殿里的那个女人。
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牛郎终于又看到了马车上的两位女子,他看着大乔的眼睛,然后微微的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这个女人的眼睛,才是自己当初在山道上打劫的时候,那惊鸿一瞥的那双眼睛。他相信自己的直觉。有时候,男人的直觉并不比女人的直觉差。
“带我走!”大乔看着牛郎,再一次的盯着他的眼睛。
但是牛郎不能带她走。他还有一个女人等着他,等着他找到天涯海角的那一刻。尽管天涯海角听起来就是一个比天庭神仙还要虚幻的名字,但是自从见到那个白衣飘飘的神仙之后,牛郎觉得,天涯海角应该有。既然有神仙,那么就有天涯海角。
“我会送你去你的府上!”牛郎脸上没有表情,他整理好了马车,然后坐在马车前,等大乔小乔上车。
“你知道我的意思!”大乔眼睛死死的盯着他,“现在全江东都知道,我因为看你一眼而跌下了马车。”
“我知道,所以我救了你!现在我们两不相欠了。”牛郎心微微的牵动着,有些痛。有些东西真的可以两清吗?
“你根本就不欠我什么。”大乔看了牛郎一眼,然后坐进了马车,“走吧!”
没有说要去哪里,这个选择权在于牛郎。牛郎迟疑了一下,然后将马鞭一扬,在空中打了一个“唿哨”,马车的轮子,碾着早晨还有些湿润的泥土,缓缓离去。
“他是要送你去将军府,还是要带你去更远的地方?”小乔忍不住问道。
“不知道。”大乔撩起窗帘,看着外面,心里轻轻的呻吟了一声,一滴泪顺着脸颊滑进了嘴里,很涩。
吴郡无疑要比宛城大很多。宛城不过是吴郡的一个乡村一样的地方。吴郡有宽大的宫殿和最为豪华的铺设。
孙策的宫殿无疑是吴郡中最豪华的。
在进入城门之前,在离城门很远的郊外,牛郎的车就被孙将军的军士拦住了。几乎是一千甲胄将马车团团围住。四周已经没有人了,正是杀人越货的好地方。
牛郎从马车上跳下来,看着一千军士中,两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的将军。肃杀之气,从两人身上隐隐流露。
“敢问是否是孙将军和周将军?”牛郎的语气很轻松。
“正是。”孙策忍不住冷哼了一声,“是你救了我的妻子。我本想多谢你的。”
“但是,你还是想杀了我!”牛郎看着孙策不由笑了,“因为你的妻子吗?”
“不错,因为你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单独在外面相处的这几天,已经让我有了杀你的心思。”孙策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霸气。
这时候,马车的帘子猛然挑开了,被一只白玉一般的手。然后两个女人俏生生的就站在马车上,盯着两名将军看。
“他救了我们!”小乔看着周瑜,用几乎祈求的口吻说。
周瑜耸了耸肩膀,眼睛瞟了瞟孙策,表示无能为力。
“别求他!”大乔忽然笑了,对着孙策笑的很坦然,“你决定了吗?”
“决定了!他必须死。”孙策很果断的点头,“如果要放他走,那么你必须发誓,从此不准离开我,一心一意做我的妻子。”
“那好吧!”大乔忽然嫣然一笑,“你动手吧!”
牛郎诧异的看了大乔一眼。发现她的眼睛里有着亮晶晶的东西,是泪水,还有比泪水更加坚毅的神情。
“你想和我一起死?”牛郎忽然看着大乔微微一笑,“你的心里已经有了这样的决定是不是?”
然后叹了一口气:“但是,我却不能和你一起死,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第六十章 杀伐
第六十章杀伐
孙策时一个英雄,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天下的江山都是任他予取予求,自己不是英雄是什么?而且还是一位少年英雄。江山英雄美人几乎是所有组合中最完美的组合了。但是江山好取,美人却不好取。
“得罪了!”牛郎走近大乔,忽然微微一笑,一掌拍在她的颈上。看着她软软的倒在马车上,然后对小乔拱了拱手,“好生照顾她。”
小乔深深的看了牛郎一眼,然后又狠狠的瞪了周瑜一眼,抱着大乔退入了马车里。在布帘放下的那刻,这个外面的世界就已经被自己隔开了。看着大乔紧闭的眼睛,还有紧蹙的眉头,小乔心里忽然一阵莫名的痛。
“我倒是小看了你,想不到你也算得一条好汉。”孙策叹了一口气。他虽然喜欢美人,但是他也重英雄。如果没有大乔的这件事,如果这个男人没有带给自己羞辱,那么他一定会要让这个男人为自己所用。
牛郎向前走了几步,远远的离开马车。他怕刀枪无眼,误伤了里面的人。他站住身体,一手紧紧的握住了刀柄:“我不是好汉,也不想做什么好汉。”
孙策叹了一口气,这个男人救了大乔和小乔,原本他可以放过这个男人的。他缓缓的抽出自己的佩剑,然后高高的举起。
“等等,”周瑜忽然叫了一声,“真要这样做吗?”
孙策淡淡的看了周瑜一眼:“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心慈手软了吗?”
周瑜没有说话,他微微的闭上了眼睛,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看到了孙策手中雪亮的剑,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笔直的向前指出。
英雄杀人自有英雄的道理。英雄杀人有时候甚至不需要做出解释。江山都能在任自己踏在脚下,何况一个流浪的武士。
在孙策的眼里,牛郎不过是一个流浪武士,一个让自己颜面尽失的男人。但是在牛郎忽然昂起头,眼光朝他看来的时候,他分明看到的就是两道闪电。尽管流血千里,杀人盈野的战场都是他建功立业的垫脚石,但是在孙策面对这样一个男人的时候,他原本镇定自若的剑,忽然间微微的颤动了起来。
他不过是只蝼蚁,孙策看着已经拔出了刀,就像秋风中静静的立在旷野狂风中的一棵树。他忽然感觉自己的这个决定是不是错了。
但是他既然做出了决定,就绝对不会再收回了。既然决定要这个人死,那么这个人就必须死。
一千甲士列着阵型,踏着坚实的步伐,向牛郎逼近过来。在阳光中,那刀枪如雪的丛林上,闪耀着点点的光芒,可以多人心魄的寒气。
牛郎的刀也在阳光中闪耀出一抹寒气,他没有嘶吼,他不需要嘶吼,就算是死,他也不想发出歇斯底里的声音。静静的来,就静静的去。
队列最前面的一排士兵,在很接近牛郎的时候,忽然齐声呐喊了一声,加快了脚步,向牛郎冲了过去。为首的那个士兵,甚至看到了,自己手中的长矛等会就会穿透前面那个男人的胸膛,然后那个男人的鲜血或许就会飞溅到自己的身上,还有脸上,自己的嘴角还会品尝到那带着咸味和腥气的血。
前排的几十名士兵,飞速的冲击过去,行雷霆一击。
牛郎的手忽然动了,他的刀,带着一抹光,在手中扬起来。
为首的士兵忽然感觉到,一抹光从自己的喉头闪过。仿佛光线透进了身体,然后又从肉体中穿了出来。
然后他就听到了风声。但是他很快就发现,那不是风声,那嘶嘶的声音,不过是从喉头喷出的液体在空中发出的叹息。{奇}他摸了摸喉头,{书}却是一手鲜红。{网}他想望一望身旁的袍泽,想从他那里知道自己到底怎么啦,但是眼睛看到的也是一片殷红。身边的袍泽正瞪着一双快要凸出的眼珠子,发出“嗬嗬”的声音,仿佛一口痰在喉头涌动。袍泽的手也捂住喉头,鲜血正在从他的手指风中,一股一股的喷出,就像水开了一样。
一个人的力量究竟有多大?孙策回答不了,周瑜回答不了,牛郎自己也回答不了。一千人围攻一个人,到底会有多大的胜算?现在孙策已经不知道了。他那杀伐决断的手,颤抖起来了。他的手甚至快要握不住剑柄。
牛郎的刀尖低垂着,滴着鲜血,一点一点的渗透到那已经成为了红色的草地上,他从来没有怕过,他相信自己的刀,就像相信自己的心一样。
牛郎向前走了一步。他面前的那群军士就不由自主的乱糟糟的向后退一步。他们看到了牛郎嘴角的一抹微笑,在溅满鲜血的脸上,仿佛就是一个嗜血的魔鬼。
他是一位魔鬼。只有魔鬼才会无休无歇,才会嗜血如酒。袍泽在地上呻吟,有的已经冰冷,杀人者,人恒杀之。这不过是士兵们的宿命。在乱世中,他们的生命不过是成就英雄们手中取天下、美人的刀。
“我去擒他!”周瑜忽然对着脸色有些苍白的孙策道。不只是他,周瑜的脸色也有些苍白,但是他是孙策的将军,他必须要承担起这个责任——杀这个男人的责任。
在千人队伍中,一个孤独的男人,用一把普通的不再普通的刀,斩杀数百,就算是哪个在洛阳手握方天画戟,胯下赤兔的人中吕布,也做不到。
但是作为孙策的将军,周瑜必须要站出来,他不能让这个男人进一步逼近他的主公,一个待他如兄弟一般的主公。
他的马虽然比不上赤兔,但是亦如闪电,在动起来的时候,就像御风而行,他手中的剑卷起一阵寒意,犹如卷起一堆雪。
他在千万军中取人首级也没有皱一下眉头,但是在这个人面前,他却忽然涌起了赴死一样的悲壮。
牛郎看着眼瞳中风一样卷过来的男人,挺着长剑。他的刀扬起来,就算再如风一样,那么牛郎的刀,就是风中的闪电。
“不要——”一声惊呼,从马车中传了出来。马车的布帘掀开,一张绝色的脸,一双惊恐而绝望的眼睛,在牛郎的眼里放大。
闪电在刚刚劈出的时候,收住了。但是风却无情的刮过去。
“嘭——”一声,牛郎的身体高高的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然后重重的落在地上。一口鲜血在空中化成鲜红的水滴,在牛郎落地的时候,洒满了他的脸。
他挣扎着爬起来,然后逼视着周瑜。他的胸口传来剧烈的痛,那里没有伤口,是剑柄在上面狠狠的砸了一下。
周瑜没有用剑刺进去,在小乔叫的那声中,他听到了彷徨,他看到了牛郎的刀化成了闪电,但是因为那一声,闪电没有劈出来。
周瑜没有杀牛郎,只是用剑柄狠狠的撞击了一下牛郎,即便是这样,也让他受伤不轻。他终究没有动手杀一个没有对他下杀手的人,也是因为小乔的那一声。
他回过头看了看孙策。他看到了一张涨红的脸。
“让他走吧!”周瑜看了看小乔,然后又看了看孙策。其实他知道,牛郎如果要走,谁也拦不住他。
孙策牙齿紧紧地咬住,看了看有些畏惧的士兵,还有周瑜的眼睛,最后他的目光落在已经站起来,手中仍然紧紧握住刀的牛郎身上。
“你走,以后不要再让我看到你!”孙策甚至听到了让自己有些耳酸的牙齿碎裂的声音,他死死的盯着牛郎。
牛郎微微一笑,没有说话,缓缓的将刀插入刀鞘,一转身,慢慢的就溶进了阳光中。
第六十一章 剑
第六十一章剑
牛郎就这样走了。
他走的时候,看了一眼马车,那马车里有一双眼睛,是自己最初下山要寻找的那双,但是他现在却不敢面对,因为他必须为了另一个女人去寻找天涯海角。
“等一等!”
牛郎站住,看到马车上飞奔下来一个身影,白色的衣裙。他知道那是小乔。
“我姐姐让我把这个送给你!”小乔的手上,是一颗水蜜桃一样的玉坠。在阳光下,发出莹莹的光芒,很暖。
牛郎咧开嘴一笑,没有说什么,他接了过来,然后小心的放在贴肉的衣襟中,就像怀中时一颗价值连城的珍宝。
牛郎走了,他的身影在阳光中,融化成一道金色的影子。大乔终于走出了马车,她静静的看着牛郎的身影,直到金光刺痛了自己的眼睛。她完全无视了,就在她的身边,还有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男人,正用愤怒的眼光盯着她。
“你一定要杀他?”周瑜看着孙策一眼,皱了皱眉头。
“是的!”那是咬牙切齿的声音。
“你可能会后悔的!”
“不,哪怕他有吕布之勇,我也要杀了他!”孙策是一个男人,所以他的话,是一个男人受到羞辱之后的誓言。
“带她走!”孙策看了大乔一眼,策马转身,扬长而去。
“他走了,不知道还会不会来!”大乔叹了一口气,她并不怪他,只是这一段时间太短了,她都来不及好好的看看这个男人的眼睛。
天边的云,遮住了阳光,但也被阳光刷了一层金色。
牛郎伸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然后抬头看了看天,阳光就像一团火,射出箭一样的金光,刺痛了他的眼睛,让他的头有些眩晕起来,然后他就看到了四周的山坡还有在微风中轻轻摆动的草,在眼中倾斜。
牛郎倒在了还透着一丝凉意的草皮上,他的痛苦已经支撑不住他的意志。他眼前的阳光越来越刺眼,但也越来越模糊,耳朵里一阵轰鸣,一切都沉浸在黑暗之中。
当牛郎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一个山洞里。山洞里阴凉的风,让他本已经浸透了的衣裳贴在身上,微微透着凉意。
洞里的光线不是很强,但是牛郎还是能够看清楚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光头的胖和尚。而且那个胖和尚听到他醒来,抬头看了看他,笑道:“你醒了!”
“我好像认识你!”牛郎忽然微微一笑,然后点头,“你是宛城的那个店主人。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自己是神仙。叫菩提大师。”
胖和尚点头:“我当然是神仙,而且我也确实叫菩提大师。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这没有什么不能承认的。”
牛郎摸了一下胸口,虽然还微微有点痛,但是可以感觉,断了的肋骨,已经好了。“谢谢你救了我!”
“其实,我一直跟着你,当然要救你!”菩提大师的回答出乎牛郎的意外。
“为什么要跟着我?”
“因为你是我的一位故人。也因为我的一位故人。”菩提大师这时候倒真有些得道高僧的摸样。
“哦,说说看。”牛郎有些兴趣。
“你知道你的前世是什么人吗?”菩提大师忽然问牛郎。
牛郎一怔,然后笑道:“虽然我相信你可能是个骗子,但是我从来还没有相信过,人的前世后世,如果今世都不能把握,那些又有什么用呢?”
“我不是骗子,我真的是神仙!”菩提大师摇头叹气,“既然你不想知道,但是我还是想要告诉你,你的前世!”
“说吧!”牛郎打了一个哈欠。
“你的前世是一位神仙……”菩提大师说故事的语言确实不怎么样,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和一场席卷天庭,几乎改写天庭秩序的故事,菩提大师说出来,犹如嚼蜡,所以,当他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牛郎已经发出微微的鼾声。
菩提大师摇摇头,叹息了一声,他的手中忽然多了一把剑。那把剑的剑鞘很普通,普通的就像路旁铁匠铺里二两银子一把的剑。
“紫青宝剑啊——”菩提大师默念了一句。
当牛郎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到了菩提大师手中的那把剑,然后就忍不住叫了一声:“好剑!”
菩提大师微微一笑:“你知道这是一把好剑?”
牛郎点头:“是的,好像我对这把剑很熟悉的样子,就像是我曾经用过一样,这种感觉很奇怪。”
“其实一点都不奇怪。”菩提大师笑了,“如果你能拔出这把剑,那么这把剑我就送给你,如何?”
牛郎一怔,不由笑道:“我不夺人所爱。”
“如果这算是一个赌约呢?”
“那我试试!”
牛郎结果那把剑,忽然有种感觉从剑直透心房,就像自己和这把剑要溶为一体的感觉。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将手按在剑柄上,轻轻的往外抽。
剑柄纹丝不动。
牛郎又吸了一口气,用了五分力。
剑柄仍纹丝不动。
牛郎再次用力,这次是十分。牛郎的十分力,可以击碎一块巨石,可以拉回十头怒气冲冲的水牛。但是剑柄依然在剑鞘里没有动。
“奇怪了,不会这把剑本来就拔不出来吧!”牛郎讪讪的笑着,想要掩饰自己心里的震惊和尴尬。
“如果你还不能拔出这把剑,是因为你的缘分还没有到。”菩提大师道,“如果有一天,你明白了自己的前世今生,那么你也就能拔出这把剑来了。”
菩提大师像是呓语一般:“这把剑,不过是想找个有缘人。”
一把剑想要找有缘人?难道一把剑也有着人一样的思想和情感?牛郎绝对不能理解,所以他干脆不想,大笑道:“和尚,既然你是神仙,为什么又要这么执着于什么有缘人?我看你根本就是个假和尚。”
菩提大师听了,不由也笑起来:“假和尚、真和尚,这都不重要,关键是我是个神仙,这点就足够了。”
菩提大师说完,将剑递了过来。
“我并没有拔出剑来!为什么还要送我?”
“因为终有一天,你能够拔得出来的。”
“好吧,剑我收了!”牛郎大笑道,“虽然我收了你的剑,但是我还是不承认,你是一个神仙,神仙都做到你这样子,够倒霉了。”
“信也罢,不信也罢,反正我就是神仙。”
牛郎摇头:“好了,这个问题我不说,我说另一个问题:你知道天涯海角在哪里吗?”
第六十二章 蛊惑
第六十二章蛊惑
“天涯海角?”菩提大师点点头,做出深思的神态,半晌才叹道,“这个问题太深奥了,虽然我是神仙,但是并不是万物皆通啊!”
牛郎挤挤眼:“你也别老把神仙挂嘴边了,神仙都你这德性?算了吧,你不说,保不准还当你是个破落户的神仙,你一说,只把你当一破落户的乞丐了。”
“嘿嘿,乞丐也好,神仙也好,只要逍遥就好。”菩提大师伸了个拦腰,“我看你做人做的累,世上之人都为情所累,这就是辛苦的根源。亲情、爱情、友情、怜悯之情、憎恨之情,着情字,就是苦的根源。”
牛郎笑了笑,并不出声,在他看来,菩提大师不过是痴人的呓语。若是世人皆无情,那世人与无情的岩石、绝情的老天有什么分别?若人真做到那样子,只怕是生不如死罢了。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人有情。人之所以为万物灵长之首,也因人有情罢了。
天涯海角就是情,就是牛郎要寻找的情。
“天涯海角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连我神仙也不知道,你还是放弃吧!”菩提大师继续对着牛郎作思想工作,“其实我要告诉你的就是,你的前世也是一个神仙!”
“如果我是神仙,那么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牛郎笑了笑,这个菩提大师真的很执着。
“说来话长,我先前给你讲过一个故事……一切都要从那个故事开始。”菩提大师干咳了一声,然后就要开始长篇大论。
“停,我没有兴趣听故事。”牛郎站起身来,“我要走了,不过还是要多谢你救了我,以后有什么需要的话,我自当回报。”
“等等!”菩提大师看着牛郎朝外走,不由赶紧叫道,“你真的要走?”
“你觉得我是在说笑话?”牛郎斜睨了他一眼。
“那好吧,我也劝不动你,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送你的那把剑,是一把宝剑,而且有着巨大的威力,但是你现在还拔不出来。”
“拔不出来的剑,就算威力再大,也只不过是装饰品。”牛郎笑了笑。
“可是要拔出来,也不是没有可能。你要去一个地方,找到一件东西,那么你就可以轻易的拔出这把剑了。”
“什么地方?”牛郎奇怪的看了看菩提大师,拔一把剑与去一个地方有什么关联吗?
“洪荒之地,碧龙潭中的一枝碧玉钗。”
“碧玉钗?洪荒之地?”牛郎不禁愣住了,碧玉钗倒是很常见的东西,但是洪荒之地又在何处?这胖和尚胡说八道。
菩提大师点头道:“正是。如果你找到了,就能拔出这把剑,而且你还可以恢复你的前世记忆,那么你就会重新变成一位神仙。那时候,你想找什么地方找不到?”
牛郎不由有些意动,但看了看菩提大师的样子,还是摇摇头,如果这个神棍的话都能够相信,那么自己岂不是和他一样,属于一类人了?牛郎再怎么也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的,即便他现在也不过是一个流浪武士。
流浪武士,看不起流浪和尚,这很正常。就像流浪汉看不起流浪狗一样,不是一个类型的。
“我知道了!”牛郎敷衍了一句,然后整了整衣襟,尽管上面还带着暗红色的血迹,但是丝毫不影响他很潇洒的将头发往后披散开来。
一出洞口,很清新的风,将他披散的头发,往后拂动,看着外面的天空,牛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迈步,就踏进了茫茫的草地。
一脚再次踏入尘世,也就踏入了茫茫的江湖,也就踏入了茫茫的寻找的旅程。牛郎走的很坚决,也义无反顾。
他的身影,很快的和远处的云融为一体,渐渐的,连小黑点也看不见,只有天地间的一片苍茫的橘红。
“终于还是走了,看来我这个神仙当得太失败了。”菩提大师摇摇头,“我都多次强调过自己是神仙了,但为什么他就是不相信呢?”
这时,忽然听得他背后有人大笑:“我若是他,也不会相信你是一个神仙的。你也不看看自己这副德行,做神仙做成你这样子,也太失败了吧!”
菩提大师头也不回道:“你这老鬼,偷听成瘾了。你也好不到那里去。”
这时从身后走出一个邋遢道人,他摇头叹道:“天蓬还是那样,即便成了凡人,还是这般执拗的性子。剑送给他了?”
“送了!”菩提大师嘿嘿笑道,“本来就是他的东西,只不过现在天蓬还没有看透自己的真身,所以还拔不出来。”
“和尚,若是天蓬恢复了真身,你说我们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邋遢道士说着,自己不由先皱起眉头来。
“未来种种,不是你我能够参透的,我只是可惜了紫霞仙子,虽然她现在仍然是佛祖前的灯芯,却不过是佛祖和王母约定下的一个牺牲品罢了。”
“你是说,紫霞拿着紫青宝剑出来寻找有缘人是佛祖和王母约定好了的?”邋遢道士很吃惊的瞪着菩提大师,“这怎么可能?”
“不是不可能,而是极有可能。”菩提大师叹道,“为什么王母要提那三个条件?你想想,单个条件,除了第一个条件和王母有些关联,后面的哪一个条件不是与佛家相关联?佛祖法力广大,知普天之事,只怕那只叫雪儿的狐狸,也是在佛祖的算计之中呢。什么有缘人,不过是用来利用的借口罢了。”
邋遢道士忽然瞪着菩提大师愤然道:“那你还蛊惑他,说什么只有有缘人才能拔出紫青宝剑?你这不是用有缘人来蛊惑天蓬?”
菩提大师大笑道:“若不用这个‘有缘人’,又怎么体现出神仙的高深莫测?嘿嘿,装神弄鬼,本来就是神仙的拿手好戏。一个‘缘’字,不知道蛊惑了多少人的心。”然后又讪讪的,“只是天蓬到底是做过神仙的,并不为那个‘有缘人’所动。”
邋遢道人指着菩提大师大笑:“前世,天蓬也就是吃了所谓‘有缘人’的亏了,雪儿没了,紫霞没了,织女不知所踪了,就算是投胎做人了,他也是不会相信的,而且我担保,他之所以不相信你是神仙,估计也是因为前世他做神仙太辛苦了的缘故吧!”
菩提大师没有回答,只是看了看牛郎消失的地方,半晌才叹了一句道:“其实,我等神仙,有何尝不是陷入这‘缘’字的魔障之中?”
邋遢道士闻言,也没有出声,默默的望了菩提大师一眼,两人就静静的看着远处的橘红的天空。
天空的橘红色,能让一个人的心苍茫而遥远。一个人的心能有多远?牛郎不知道,菩提大师也不知道,邋遢道人也不知道,孙策不知道,周瑜、小乔也不知道。但是大乔是知道的,她站在豪华的宫殿门口,望着远处天边的橘红的天。
心中的那个人的距离有多远,心就有多远。
“姐姐,还在想着他?”小乔从大乔身后走来,给大乔披上了一件袍子,“那个人就那样走了,他对姐姐有情吗?”
“我不知道!”大乔叹息了一声,“但是我总觉得,无论他走到哪里,我都能够感知得到一样。你知道,我看到他的那一刻,心就像那天的阳光一样。”
“或许这是缘吧,你们有缘,但是没有份。”小乔微微一笑,想要安慰姐姐。
“你相信缘分?”大乔忽然问,然后自己又自言自语似地,“我不相信,缘分太虚无了。我不相信虚无的东西,我只相信自己的感情。”
第六十三章 使者
第六十三章使者
孙策站在宫殿的外面,看着大乔在宫殿门口,在橘红的天空下的身影,仿佛就像是不容于人间烟火的精灵,那白色的衣裙,在风中就像是玉兰花,就算能够闻其香,却又不能近观亵玩。
即便是孙策能够在千军万马之中叱咤风云,即便他能够斩将夺旗号令江东,但是面对那个精灵一般的的女子,面对那个执着冷漠的女子,他竟然涌起一股无力的感觉。他深深的为这种无力感感到耻辱。
一个女人都征服不了,自己还能够征服天下吗?但是即便如此想,若是要狠下心来,将她囚禁或者放走,却又心有不甘。
“大将军,有紧急军报!”这时候,一名军士,骑着快马,远远的就高声叫喊,奔到跟前,随即滚落马鞍,送上一份锦帛书函。
孙策忽然脸色变幻几次,看了看大乔站立的地方,一转身,翻身上马,疾驰而去。在他的心中已然有了一个取舍。
太阳渐渐的沉下去,吴郡的宫殿在暮色中显得苍茫。孙策早早的坐在议事的大厅里,四周文武噤若寒蝉。
“曹操打破袁绍,实力大涨。如今又挟天子以令诸,今日召集大家议事,便是想听听大伙的意见。”孙策表面上水波不惊,只是一只手紧紧的握住座椅的把手,指关节发白。
众大臣议论纷纷,或大惊失色,或水波不惊,一时间无有定论。散会后,周瑜被单独留下来。
孙策看着周瑜很淡定的眼睛,然后叹了一口气,在厅中来回踱步,忽然曼声吟道:“从明后以嬉游兮,登层台以娱情。见太府之广开兮,观圣德之所营。建高门之嵯峨兮,浮双阙乎太清。立中天之华观兮,连飞阁乎西城。临漳水之长流兮,望园果之滋荣。立双台于左右兮,有玉龙与金凤。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念到此处,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声震厅内,连绵不绝。
“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孙策笑的喘息起来,然后脸色苍白的看着周瑜水波不兴的脸恨声道,“你道二乔是指谁么?”
周瑜淡淡一笑道:“知道。”
“既然知道,你还如此镇定自若?”孙策忽然拔出剑,一剑看在案几上,案几立时成了两截,轰然倒塌,“曹贼安敢如此欺我!”
周瑜摇头叹息,孙策虽有大志,终究还是有些心浮气躁,少年英雄,终究还是耐不住愤怒,边沉吟道:“此事大将军如何处理。”
孙策颓然坐倒,良久沉默不语。江山美人,自古英雄葬身之所,又是英雄魂牵梦绕之所,若是缺一,便是憾事。
“备战!”孙策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他紧握长剑的手,在微微的颤动。
周瑜一句话也没有说,一拱手转身就走。他不需要说什么了,孙策的话已经表达出他的心意了。他心里想着小乔,美丽婀娜的身姿,轻舞如柳的舞态,心中一阵温暖。他知道自己发誓要守护的,唯一要守护的就是她。江山?英雄?或许都没有小乔的一颦一笑来得重要。
备战,只是一句话,但是真做起来却不容易。也力不从心。江东归心不久,人心新附,并不稳当,如何拧成一股绳,却是不得不考虑的事情。
宫殿的夜里,空旷而寂寞。
孙策还是不能踏入大乔的寝宫半步,他只能在外面独自的徘徊。看着寝宫里透出的灯光,他的脸色在昏黄的灯光中不停的变幻。
如果再迟一年,不,两年时间,那么自己就不会这么仓促应战了,自己就从容很多。他转头看一眼东方,江东的江山都沉浸在夜幕里。这一切都将成为过去吗?以自己现在的力量,是没有丝毫的胜算的,连一层都不到。
那个灯下的人儿啊,孙策忽然从心底深处叹了一口气:如果你真的对我有心,那么我就是拼着江东基业不要,也会保你不受到任何的骚扰和伤害,但是……但是你这样对我,却又是何苦?你中意的那个流浪武士,他不是离你而去了吗?为什么你直到现在都不能给我一个希望和机会呢?
“如果你再这样对我,那么也别怪我的选择了!”孙策眼睛死死的瞪着寝宫透出的光亮,红红的亮光,将他的眼睛映得通红。
没过几天,孙策迎来了曹操的使者。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
很奇怪的是,孙策在百官面前迎接他之后,还举行了一次家宴来欢迎他。而且这次家宴,孙策还请派了侍女去请大乔参加。
“夫人说了,她不会见客!”侍女见悄声的对孙策说。
孙策面色一沉,然后转头看着侍女笑道:“问你一个问题,你据实回答。”
侍女见孙策严肃的脸色,慌忙应道:“大将军但讲无妨,奴婢一定……一定据实……回答。”侍女吓得不轻,心中惴惴不安。
“你说夫人的心思是不是很善良?”孙策微微的笑着,但是有些冷。让侍女没来由突突的打了一个冷颤。
“奴婢……奴婢不知道。”确实侍女说了实话,因为她根本就不是常见大乔的面。
“我们不妨来赌一赌。”孙策今天好像很有兴趣和一个侍女开玩笑,“你再去请夫人过来,若是夫人不过来的话,我就用你的脑袋再去请她来,如何?”
侍女脸色顿时煞白,一屁股坐倒在地。
一个人可以在微笑之间杀人,那么他是英雄吗?孙策在谈笑之间,就定了一个侍女的生死,他是英雄吗?
曹操的使者看的目瞪口呆。他想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不会去想,他只要传达曹丞相的使命就好了。还有就是看一看江东的大乔是如何的美丽,以至于使得视天下如己物的曹操如此的惦记。
“你何苦要为难一个侍女?”大乔走进大厅的时候,是一身雪白的长袍,她的发髻斜插着一根簪子。就像一个刚睡醒的人,还没有来得及梳洗一样。憔悴的脸色,更添了一份柔柔的妩媚。
使者觉得自己的心快要停止跳动了。
他见过很多美女,就是风华绝代的貂婵也见过。但是这样脱的一尘不染的如莲花一样的女人,却是第一眼。第一眼,他就挪不开眼睛了。然后他的心就在沉沦中快活起来,原来,一个女人的容貌和气质,居然已经是不能用“美丽”这个词来形容了。
使者忽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曹丞相会如此的大动干戈。江山、美人,没有哪个英雄逃得过这个宿命。
“我已经来过了,现在我可以走了吗?”大乔的眼睛始终就没有看使者一眼,即便是她不看,使者也已经失去了魂魄一般。
“你走吧!来了就行。”孙策微微一笑,斜睨了使者一眼。
大乔看着孙策,冷冷的目光就像夜里的那冰冷的月光:“以后别用他人的性命要挟于我,那只会让我更加看不起你!”
大乔的衣带在空气中翩然的翻了几个个儿,风中还似乎留着她残存在厅上的香味,如兰似麝,如梦似幻。
“让你见笑了……”孙策对着使者无奈的笑了笑。
“没见笑!”使者口舌有些转不过弯,但是他心里清楚,自己完成了丞相交待的事情,而且好像还是在孙策的配合之下完成的。
第六十四章 相见
第六十四章相见
“你真要将大乔送到许昌?”周瑜的脸色苍白,握住剑的手在颤动。
孙策一手端着酒樽,抬头看着夜里的那轮圆月,凉的让他的手指都泛出冷光,他嘴角抽动了一下:“你觉得我们江东新立基业,能够挡得住曹操雷霆一击?”
周瑜心一沉,但他还有些不甘心:“就算你将大乔送过去,难道曹操就会罢兵?天下谁人不知道曹阿瞒的心思?挟天子以令诸侯,狼子野心,他志在整个大汉天下。你能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孙策的脸在月光下,显得惨白:“如果躲过了初一,那么十五他再来的时候,我们江东的基业已经打好了,难道我还会没有一战的决心?”
取舍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江山、美人在孙策的心里,已经严重的失衡了。如画的江山啊,如玉的美人啊!孙策的手忽然轻轻的颤动着,酒樽里的酒溅落在月光下,在青石板上浸透着一片暗色的阴影。
“你打算什么时候送她走?”周瑜逼视着面前的那个对着月亮的背影,那是一只苍鹰,在夜风中孤独的、寂寞的栖息在悬崖之边。
“十天之后,她随使者一同走!”孙策忽然将酒樽向空中抛去,酒樽在月光中划出一抹冷光,酒在空中犹如琥珀,晶莹剔透,就像人的泪。
泪,在月光下永远都是晶莹剔透的。大乔步出寝宫,看着圆的让人有些心酸的月,夜风徐徐,吹动着她的衣裙。她就像随着风,一同飘向那圆月中去。
“你知道大将军要将你送给曹操吗?”她的身后,一个幽幽的声音传来,仿佛就像在黑暗中流动的冰凉的水,拂在心上。
“知道!”大乔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的表情,她甚至连叹息都没有一句。
“姐姐,你逃吧!”小乔快步上前,握住大乔冰凉的手。
“不,我等一个人!”大乔忽然眼神坚定起来,她看着小乔忽然微笑起来。是的,她的心里在等一个人。她知道她等的一个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是会在自己最危难的时候来解救自己,就像在那树林中,哪怕自己周围的人都死光了的时候,他能够出现一样。
“姐,你真傻!”小乔叹了一口气,她知道自己不能够劝动姐姐,她知道姐姐对感情的执着,很傻的一种执着。
“我傻吗?”大乔微微的笑着,月亮总是在人最思念的时候最圆。
圆圆的月下,一匹快马冲出吴郡高大的城墙,很快的就只剩下一个阴影,知道完全的融入到朦胧之中。
牛郎也在看月,就在大乔举头的那一刹那,他也举头望月。他就像一匹孤独的狼,浪迹在无边的草原。看月已经成为他的一种习惯。
江湖传言,孙策将要把大乔送给许昌曹操。
牛郎踏着月色,走的是一条通往吴郡的大路。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回到吴郡,但是这是自己的心做出的决定。牛郎不能违背自己的心。
其实,就算再走几个月夜,牛郎也赶不上大乔出发的日子。因为过了这个月夜,大乔就将踏上去许昌的路。
月下,一匹快马飞快的在原野里飞奔。
“前面可是牛郎!”快马忽然停下来,扬起蹄,马上的人发出一声大喝之声。
“周瑜?”牛郎站住了。他将刀紧紧的捏在手中,“你是来阻止我的?”
马上的人果然是周瑜。
“如果我来阻止你,我就不会一个人来了!”周瑜忽然跳下马来,看着牛郎笑了,“你知道明天就是大乔去许昌的日子吗?”
“知道!”牛郎面无表情。
“你知道自己就算骑上一匹快马也赶不上她出发的时辰了吗?”
“知道!”
“那你还去?”
牛郎忽然看着周瑜笑了:“因为我的心告诉我,一定要去!”
“好,好!”周瑜大笑两声,“今天我就是来送马给你的。这匹是我的坐骑,名叫追风,马如其名,如果你骑上它,一定能够赶得上。”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周瑜忽然叹了一口气:“因为她是小乔的姐姐;因为你那一次没有杀我;也因为在江山美人之间,我选择了与孙策不一样的取舍。你知道吗,放出这个消息的人也是我,是我将这个消息着人快马传遍各地,就是想让你知道。”
牛郎没有出声,只是朝周瑜默默的供了一下手。
追风,就像一阵风一样消失在旷野中。它的影子,在旷野中奔驰的影子,就像印在月中的一副黑白的凄美的水墨画。
周瑜忽然感觉手上有些凉意,不知是霜雪还是露珠,或者是一滴泪。谁说英雄就没有泪?
孙策看着大乔踏上了马车。他看到了一双凄美但是很坚定的眼睛,那眼睛中的光芒让他感到了羞愧,可是远处就是江东的大好河山,英雄折腰啊!
使者的眼睛死死的盯在大乔的身上,猥琐的眼光,让孙策恨不能一件将他刺个对穿,他握剑的手死死的握着,指关节白发。使者的眼光,就像一条鞭子,在他的心上抽了一下,鲜血淋淋。他回头张望了一下,却是一片旷野,还有一片树林。还有那使者随行护卫的一百许昌卫士。
一群飞鸟忽然从树林中惊起,聒噪着直飞冲天。
一匹快马飞快的从出林中飞奔出来,一声长嘶,那马拦在了马车前。就像一阵风吹过一样,马车的帘子卷了起来,那里面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还有一行泪水。
“他终究还是来了!”大乔心里默念了一句。
牛郎一手执剑,一手提缰,眼睛冷冷的扫了孙策一眼。
“马车留下,你们走!”声音比眼光更冷。
“大胆,拿下!”使者骨子里带着许昌曹操一样的横扫天下一样的傲气,一百军士将牛郎包围。其中一个头领摸样的卫士,跳上了马车。
“你终究还是来了!”孙策叹了一口气,眼睛很淡,就像天上的云丝,他退到了马车边。
“杀了他!”使者说出了他最后一句话,因为他感觉有风吹过了他的咽喉,然后就是血喷出的嘶嘶的声音。
牛郎出手很快,一百个护卫,就算是强如曹操军营的精锐青州兵,也不过是雨后的秋叶,飘零满地。
“噗!”一声,最后一个护卫的尸体在刀从他的身体里抽出来的时候,像木桩一样载到在地上。
“放了她,我饶你不死!”牛郎看着最后爬上马车的那个护卫首领,他的一把刀抵在大乔的后背心。
大乔的脸上带着微笑,她丝毫不担心自己背后的刀。因为他来了,所以她的微笑时一生中最美丽的笑。
护卫首领终究是慌张不过,刀在颤抖中,透进了一点在大乔的后背,使她皱了一下眉头,轻轻的呻吟了一声。
护卫首领看到了牛郎眼中浓浓的杀机,终于肝胆俱裂,狂叫一声:“一起死吧!”一刀朝大乔朔去。同时马车旁,一个身影猛的扑了上来。
第六十五章 何谓英雄?
第六十五章何谓英雄?
一把刀可以穿透生命,一把刀可以升华生命。
当刀尖带着冷气,逼入肌肤的时候,大乔的眼睛里只有一抹微笑的时候,当牛郎的心里泛起一阵寒气的时候,刀的冰冷的锐利已经在肌肤透过了肌肤,如雪一样的肌肤,泛出梅花一样的艳丽。
“噗——”是刀刺入身体时发出的钝响。
牛郎动了,他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他可以一刀将那护卫首领的头颅砍下来,但是却阻止不了那护卫首领将那垂死的一刀送入人的躯体。
大乔身上的血浸透了她雪白的衣裙。温热的弥漫了她的眼睛。
那个扑上去的身影,虽然挡住了那把刀,但是透体而过的刀身,也穿透了大乔的身体。那一刀穿透了两个人,一个是孙策,一个是大乔。
大乔软软的倒下的时候,孙策没有倒下。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的使自己站的更笔直一些。他要保持自己叱咤江东的模样。
牛郎跪在地上,将大乔紧紧的搂在怀里。他看到大乔的泪水在如玉的脸颊上缓缓的流淌,仿佛要洗净这些天所有的等待的心里的尘垢。
一颗心等待的太久了,难免就会生尘。
“你终于来了!”大乔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句,边咳出一口鲜血,溅落在牛郎的手背上,“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我来迟了!”牛郎叹了一口气,“也来得不是时候。”
“你来了我就很高兴!”大乔微笑着,“生和死有什么区别?有人说,人死了会轮回,还有下世,你说,下世我也会这么美么?”
牛郎没有说话,他看着即便已经苍白如纸的脸,也仍然要倔强的不肯断断续续说话的这个女人,仿佛那一刀便是扎在自己的心上。
下世?难道这个女人也会傻到相信自己有下世吗?下辈子、下下辈子不过是编造出来的谎话,为了让自己心灵求的最后的一点安慰。
“你的下世会更美!”牛郎终于说了一句违心的话,因为他本就不相信下世。
“不,我不要更美,我只想做个普通的女人!”大乔轻轻的叹气,鲜血从她的嘴角就一直流出来,滴在牛郎的手指上,滴在自己的衣襟上。雪白的衣襟上已经开遍了杜鹃花,鲜艳的刺人的眼睛。
“我很像跳一支舞给你看,但是,你从来没有给过我这个机会,等到下世的时候,我给你跳一辈子。”
大乔的笑是发自内心的,她的笑在慢慢的凝固,就像她要将这微笑永久的留在这世间,留给这个紧紧搂住自己的男人。
她仿佛睡着了,身体软软的,她的眼睛再也不会想当初见到的那样,能够透过自己的心灵。
一片葱绿的树林,一辆马车在山中的小道上缓缓而行,马车的周围是护卫的士兵。一个扛着自制的长刀,跌跌撞撞的跳出来的汉子,还跳了出来,大喝一声:打劫——”
“打劫——”这是大乔永远的梦里的最后一句话。
这是梦里大乔的梦,是一个永远的梦中梦。
大乔带着这个梦,带着嘴角的微笑,永远的闭上了她美丽的,期盼过一个男人身影的,凝望过月亮的,趟过洗涤尘垢泪水的眼睛。
天渐渐的暗下来,满地的尸体和刀剑,仿佛造昭告着这曾是一个杀人的场所,橘红的夕阳,最后一缕光线被收敛了,整个的天空苍茫空旷得让人流泪。
“她死了!”孙策刚说出这句话,眼泪就留了下来,合着一口鲜血,喷在地上。
“我知道!”牛郎冷冷的看着他。
“其实在你出现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件事我做错了。”孙策努力的像要笑,他是想笑自己,“你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牛郎忽然大笑,他的笑声有着太多的凄凉与愤懑:“英雄?英雄不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攻城掠地、杀人盈野、逐鹿江山的人吗?”
孙策惨然一笑:“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然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但是现在我知道我错了。只是……只是我知道的太晚了。”
那一声叹息犹如风中飘过的野草的气息,犹如还残存的鲜血的气息。
“英雄是什么?”孙策仿佛要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来说出这个问题,“我现在明白,能够为自己所爱的人出生入死,能够守住一份自己的感情、家的男人,才是英雄。可惜……可惜我没有去守候,我选择了毁灭。”
孙策说完这几句话,忽然对着已经要缓缓升起月亮的方向大笑起来,大叫三声:“英雄!英雄!英雄!”
一口鲜血在天空中散落成殷红的水滴,仿佛就像一场雨,纷纷扬扬。
孙策的身躯缓缓的倒了下去,在夕阳收了最后一缕橘红之后,在碧草重新沾染了一次鲜血之后,缓缓的倒了下去。
“嘭!”一声,孙策的身体撞击着草地,发出沉闷的声音。他的眼睛没有闭上,直直的瞪着牛郎怀中的织女的身体。
他想永远的看着这个女人,哪怕他死。
失去了的才是最珍贵的。这个道理世人都明白,但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能真正明白。
夕阳落下去,月亮升上来之前的时候,是最昏暗的时候。黄昏失去了苍茫的红,也没有晶莹的玉。
牛郎紧紧的抱着大乔的身体,仿佛整个世界都是昏暗的,却又无比的空旷的。让人的心不知道往哪个方向飘荡。
“她已经死了!”他的背后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是一声叹息。
“我知道!”牛郎没有回头。
“你不可能这样抱她一辈子。”背后的声音仍然透露出叹息的沉重。
“你告诉我,你真的是神仙吗?”牛郎忽然转头看了看背后的人。
一个胖和尚,一个自称自己是神仙的菩提大师。
“我当然是神仙!”菩提大师走上前,对着牛郎席地而坐。
“那么你告诉我,怎样才能救回大乔!”牛郎的眼睛逼视着他。
“我没有办法!”菩提大师摇摇头。
“为什么连神仙也救不了一个女人?”
“因为这个女人根本就不需要我来救!”菩提大师忽然笑了,“我的法力太小,救不了她,但是有一个人能够救她。”
“神仙?”
“对,”菩提大师看着牛郎,很认真的说了一句,“只有你才能救她!”
“我?”牛郎疑惑的看着菩提大师。
“对,就是你!”菩提大师拍了拍手,“你的前世就是一位神仙,所以你能够去洪荒之地,碧龙潭中找回碧玉钗,你就会重新成为过去的你,你就能救她!”
“没有骗我?”
“我为什么要骗你?”菩提大师道,“但是,你只有二十天的时间,我只能帮你将她的魂魄保留二十天,过了这个时间,你就不用找了!”
月亮渐渐的露出来,一点点晶莹的光,照在大乔身上,绝色依然如玉。
第六十六章 又见
第六十六章又见
牛郎不知道洪荒世界在哪里,因为没有神仙指引,凡人是找不到的。
“你知道洪荒在哪里?”牛郎问。
“知道,但是我不能陪你去!”菩提大师摇摇头,嘴里嘟囔着,“我要保持她的魂魄二十天,是不能离开半步的。”
“那我如何才能去?”牛郎皱起眉头。
菩提大师咧开嘴笑道:“有一个人可以去,但是你得先找到她。”
“谁?”
“织女!一个叫织女的神仙。”菩提大师深深吸了一口气,“只要你有心,你就能找得到她,因为你和她前世有缘。”
牛郎摇头:“你又拿‘缘’字来忽悠我。”
菩提大师却不管这些,拍了拍手笑道:“好了,我要走了,记得二十日之后,去雷公山找我,你知道那里的。”
雷公山?当然知道,那是牛郎的老巢。
牛郎看着菩提大师忽然就消失了,大乔和他一起就像被吹散的空气一样,消失不见了,满地的月光,将草地上的碧血照得格外的深沉。
织女?牛郎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图画: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圆月,一个白衣飘然的女子,在月光中飘荡,带着一串笑声。
织女!为什么我没有找到天涯海角,却要让你带我去洪荒之地的碧龙潭?
牛郎整了整衣襟,紧紧的握住刀,还有腰间插的那把剑,坚定的朝前走去。他要去找那个叫做织女的女人,在自己曾经遇上她的地方。
牛郎只能这么做,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到她,但是他必须去找。他和织女有着前世的缘分。一个缘字,真的能让两个好似不相干的人重逢在一起吗?
该死的和尚,说的那么的玄乎,牛郎一边在心里骂着,一边朝着既定的方向跋涉。
就在那片树林,就是那片树林。
牛郎在最初遇见织女的那片树林前站住了。他环顾了一下四周,什么人都没有,除了林立的树木和满地的青草;什么声音都没有,除了风吹过的叹息。
“你在哪里?”牛郎大叫了一声。旷野的风将声音吹送得很远。
旷野仍然是旷野,只有牛郎孤零零的立在那里。
白天的风,晚上的星月。
“你在哪里?”孤独的声音,就像旷野里的狼,寂寞的在旷野中流浪。
四周依然是寂静一片。
星月清辉的林间,牛郎静静的坐在树下。着已经是他孤独的守在这里的第五个夜晚了。“还有十五天。”牛郎心里默默的念了一句。
他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这样的等下去,为什么自己会为了大乔甚至放下了寻找天涯海角的心。他只觉得,自己的心冥冥之中在牵引。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定就坚信,能够在这个地方找到那个叫做织女的仙女,但是他就是等在这里,因为有个声音在心里暗暗的告诉他,一定能够见到她的。
这天的月并不圆,而是像一弯月,就像绝色女子的眉,足以照亮整个人的心。而那草地上的清辉,晶莹的就像绝色女子的肌肤,牛奶一样的滑嫩的流淌在牛郎的脚下。
牛郎抬头看了看月亮,然后就是一声轻笑。
是的,是轻笑,悦耳的就像是泉水叮咚滴下来,落入一汪水潭的声音,足以敲碎一切杂音的轻笑声,在牛郎的背后响起。
“你来了!”牛郎还没有转身的时候就知道了,她来了。
她的眉真的就像天上的弯月,她脸上的肌肤,真的就像草地上晶莹的牛奶一样。绝色,无论是第一眼,还是无数次暗窥,永远都是绝色,不会引人而改变,不会因物而改变,更不会因心情而改变。
“你已经等了我很久了!”绝色的声音直透入心里。竟然让牛郎的心出现了一丝轻轻的颤抖,颤抖的让他几乎握不住自己的刀。
“我等了你五个夜晚了。”牛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想让自己平静一点。
“我知道!”绝色微微的笑着。
“为什么今天才出来见我?”牛郎平稳的心绪,紧紧的盯着绝色。
绝色轻轻的笑道:“因为今天我才知道你的决心。”绝色轻柔的眼光看了看牛郎,忽然叹道:“难道她就真的值得你如此?”
牛郎心中一动:“你知道我是为了谁而来?”
绝色点点头:“当然知道。你想救那个女人。”
牛郎坚定的点了点头:“请你带我去洪荒之地,碧龙潭,我会感激你一辈子。”
“你不去寻找天涯海角了?”织女忽然盯着他,妩媚的笑了。
“会,但是在这之前,我必须做这件事。”牛郎语气没有丝毫的迟疑。
织女怔怔的看了牛郎一会,叹道:“其实洪荒之地,我是去不了的,因为以我的法力,我根本就到不了碧龙潭。”
“难道……”牛郎有些急了,他忍不住上前一步,抓住了织女的手。直到自己感觉满手柔腻,才知道自己情绪失控,赶紧松开,轻声道:“对不起!”
那只手,在牛郎的手中,轻轻的颤抖了一下,仿佛闪电一样击中了牛郎的心。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在心中就像流水一样,汩汩的趟过。
绝色牛奶一样的白嫩的脸上,泛起了红润,就像是桃花开放的红,淡然中带着花的香气一般。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可以救她。”绝色轻轻的说,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如果……能够上天庭取得太上老君的九转还魂丹,那么就有救。”
牛郎忽然定定的看着织女,然后就直挺挺的跪了下来:“请仙姑救她!”
绝色的脸上的红润瞬间消失,变得苍白起来,她定定的看着牛郎,仿佛身体被抽光了力气一样,微微摇晃着,仿佛随时就要倒下去:“你……你肯为了她下跪求我?”
“是的,哪怕是用我的性命交换也行!”牛郎说话没有一点迟疑。
绝色扶住树干,忽然很惨然的笑了:“或许……是我执着了,前世今生难道就有这么大的分别?前世种种,难道不过是过眼云烟?”
她的话像是自言自语。牛郎看着她望向月亮的眼睛,忽然心中觉得很痛,这种痛是月婵的哀怨比不了的,这种痛是大乔身死也比不了的,那么这种痛源自心里的什么地方?牛郎不知道。
“好吧,好吧!我答应你。”绝色轻轻的叹息了。
牛郎站起身,又深深的向她一揖。
“十日之内,我一定会将九转还魂丹交给你的。”绝色转过身,没有再看牛郎一眼。
牛郎想要说什么,但是却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在绝色再次转身的时候,即使天上是一弯月眉,牛郎还是看到了那长长的睫毛之下,挂着的晶莹的泪珠。
绝色的身影腾空而起,就好像是被月亮吸引去了一样,她的身影渐渐的小了,白色的衣裙飘动,就像那弯月眉上的一缕白发。
月亮也会老吗?
或许吧,因为仙女也会有泪。
第六十七章 求药
第六十七章求药
织女走的时候,牛郎可以看到她的泪。
牛郎不知道的是,织女盗取九转还魂丹的难度,并不比去洪荒之地取碧玉钗低,但是织女却仍然选择了上天庭。
“织女回来了!”
这一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天庭,包括像吴刚这样的编外神仙也不例外。
“红颜祸水啊!”李天王拍着大腿,不断的摇头叹息。
四大天王也在一旁叹息:“李天王真是慧眼如炬啊,一眼就看出织女原来是祸水,这份能耐就不是寻常神仙能够企及的,佩服、佩服!”说着煞有介事的向李天王拱手。
像这样的话,一般都是李天王常常对玉帝说的。拍马屁之人,对别人拍自己的马屁同样也恨享受,此所谓马屁循环,生生不息之故。
“天王,你说王母这次会不会再把织女囚禁起来?照说就因为这女人,搞得是孙猴子闹天宫、天蓬也闹天宫,将这一干天庭的规矩搅得的是乌烟瘴气,伦理道德沦丧、规矩秩序混乱,若是再有神仙为了女人在天庭闹将起来,这天庭还叫天庭么?这天庭如何能够服众吗?”
李天王听了这话,微微点头:“你这话也有些道理,所以这次一定要对这祸根的源头,严惩不贷,我这就去见玉帝去。”
李天王施施然而去,待不见人影之时,边听得那广目天王忙忙道:“我压织女会被囚禁,紫金丹一颗!”
“紫金丹?你偷太上老君的仙丹了?哈哈,好快的手脚,还行,我压绞金剪一把,那可是先天之宝,赌织女又会偷偷跑掉的。”多闻天王嘿嘿只笑。
“你倒是胆大包天,绞金剪可是王母娘娘用来裁衣服的,怎地到了你手上?想必是你勾引了巧嘴那妞得来的吧。”持国天王鄙视的看了多闻天王一眼,从手中拿出一个紫金葫芦,得意洋洋的道,“这个东西你们见过吧?”
“有点眼熟!”其余三人仔细打量着。
“告诉你吧,这是八仙中老大铁拐李的紫金葫芦,可是太上老君送给他的先天极宝啊,怎样?够分量吧。我压织女永远被囚禁,没有翻身之日。”持国天王傲然的扫了一眼三人,鼻子轻轻的哼了一声。
“既然是铁拐李那穷瘸子的宝贝,你如何到手的?”增长天王疑惑的看了看持国天王,“莫不是你偷得不成?”
“偷?”持国天王冷笑,“我用得着偷吗?是他自己双手奉送给我的,我还用得着偷?我是什么人?不像某些人,偷到兜率宫去了,还有某些人,只会当小白脸靠女人拿东西送,嘿嘿……”
这话说得,多闻天王和广目天王黑脸泛红,黑种透紫,呐呐的不说话。但增长天王不死心问:“那铁拐李可是个有名的小气鬼啊,你如何能故让他甘心送这个极品宝贝给你?”
“是啊,是啊!”广目天王和多闻天王赶紧凑过来。
“你们知道的,李天王最近很倚重我,把我当做他的肱骨心腹,”持国天王嘿然笑道,“自从天蓬被变下凡尘受苦以后,那八仙指望着农奴翻身做主人的希望就破灭了,嘿嘿,他是想另谋出路啊,想想看,如果要生活条件好一点,不做官怎么能行?要想即做官,又发财,还能将官做得久一点,天庭没有靠山如何能行?你们都知道,李天王可是玉帝面前的红人,而我——持国天王,又是李天王面前的红人,你说他不巴结我巴结谁?”
话说出来虽然让其余三位天王难于接受,但事实也确实是这样的,没办法。三人顿时莫不出声,心里各自盘算开来。若持国天王在李天王心中的分量很重,自己三人在李天王心里的位置也不轻啊,如何也得发挥发挥这个优势,让那些想要在天庭谋个一官半职的神仙出点血才好。
且不说四大天王在这里各自下注打算盘,瑶池之处,王母已经摔了玉盏,推倒了玉案,尖利的声音直朝玉帝席卷而去。
“如果今天不讲那个小贱人打入天牢,我跟你没完。”王母霸道的声音惊皱了一池瑶池之水。
“瞧你说的,我只不过想说,如果那天蓬回头寻我等的晦气,闹将起来,面皮上须不好看,我看,还是放她在原来的宫中,依旧做她原来的事情就好,只是看紧一点,不让她在下凡尘就是。如此割断了她与天蓬的联系。若以后真个闹将起来,也好有个回旋余地,不至于狼狈如前啊。”玉帝还是挺谨慎的。
“不行!一定要打入天牢。”王母咬咬牙,“当初我就想将那个该死的天蓬也送进老君的炉子中,炼个七七四十九天,炼成一颗大补丸,如今倒好,只打入凡尘,到头来等他归位的时候,终究是个祸害。”
“你说送进炉子就送进炉子?”玉帝鄙夷的看了王母一眼,“当日观音菩萨在场,你说说,我和天蓬的矛盾是天庭内部的矛盾,我如果处置重了,那观音菩萨岂能善罢甘休?据说那天蓬和佛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且不说上次和天蓬一起上天庭的叫什么雪儿的,成了观音莲花池的替身,就是出的那个馊主意,也让天蓬和佛家的那根灯芯扯上了关系。你说我当时还不如爽快一点,从轻处理呢!”
“你——”王母一脸胀得通红,不过那三个条件确实是她提的,而且佛家包括佛祖和观音菩萨居然还很好的配合自己,曾经让自己感到大有面子,谁知道,这一转眼便是作茧自缚了,佛家对天庭难道有什么算计?
不行,就算有算计,也不能首先堕了自己的威风。王母冷冷的道:“别的事可以听你的,但是这件事,一定要听我的。”王母说完,恨恨的走了。
“败家娘们!”玉帝在地上啐了一口,但终究不敢发作。
红颜祸水啊!玉帝这时候心里只有这样一个感觉了。
绝色的织女是红颜,但是此刻她却跪在兜率宫外,坚毅的脸上没有任何的悲戚,她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师傅,不如去见见吧!”一个童子在门缝里看着跪在外面的织女,不由同情心泛滥起来。
太上老君怔了一下,终究还是摇摇头,叹息了一声。
“老君在上,小女子若是见不到老君,只好带天蓬去碧龙潭取回碧玉钗,到时候天庭又是一番血雨腥风,难道老君想见到如此场面么?”织女终于忍不住说出了最后的理由,她不能再等,再等大乔就救不回来了。
这个理由显然让太上老君动心了。
天庭的利益终究是最重要的,何况他也不想讲天蓬完全的和天庭决裂。
兜率宫的门开了,道童拿着一颗九转还魂丹,轻轻的送到了织女的手上。
王母派出的卫士也正好赶到了。
“我必须要送这颗药丸下去!”织女对着王母,丝毫也不怯弱的盯着。
“如果我说不行呢?”王母感觉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
“如果不行,我相信天蓬会找到一个方式回复自己的真身,那么天庭又会面对什么?”织女看着王母有些怜悯。
果然王母有些踌躇了,她先前在玉帝面前如此强横,但是终究还有些顾虑。
“你一定不能下去,但是我会派一个人下去送药!”
“那么就派紫儿下去吧,她去我才放心!”
王母咬了咬牙:“好!”
第六十八章 论酒
第六十八章论酒
今天已经是第十天了。
牛郎掰着手指头在算天数,如果等到月亮挂在正中间的时候,那么十天的时间就刚刚好结束。自己还有五天的时间赶到雷公山。
今天的月很圆。
比织女离开时的那眉一样的月更亮。
虽然月亮似乎已经挂在了正中间,但是牛郎相信,那个叫织女的神仙一定会来,这是一种信任,从心底升起来的信任。而且这种信任好像就是与生俱来的。
他微微的眯起眼睛,坐在树底下的草地上,怀中抱着一把刀,腰间插着一把剑,他眯起的眼睛看着月亮,他似乎能够看到月中一个纤细的影子,在御风而行。
“仙子!”牛郎站起来了,当那个身影越来越近,近的可以看到翩翩的衣袖的时候,他站起来,心里满是欢喜。
白衣?紫衣?
紫衣的仙子并不是自己心中出现的那个白衣的仙子。
“你?”牛郎心中一沉,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我叫紫儿!”仙子的脸色很冷,仿佛月光中透射出来的寒意在她的脸上,浸入心中,“我是给你送药的!”
一个锦盒里,装着一颗牛眼大的丹丸。
牛郎合上盖子,眼睛逼视着这个叫紫儿的仙子:“织女为什么不来?”
“因为她来不了!”紫儿说着,两行泪盈然而出。
“为什么?”牛郎的语气渐渐的沉重起来。
紫儿看着牛郎,忽然恨声道:“你难道不知道为什么么?织女为你吃了那么多苦,你倒好,为了别的女人,让她自投罗网的回到天庭。你还有没有良心?天蓬,我原以为你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现在看来,你又比那些臭男人强得了多少呢?”
紫儿一口气说出来,然后狠狠的盯着牛郎,晶莹的脸上,泛上了红色,她的胸部急速的起伏着,她有一肚子的委屈替织女说。
牛郎没有出声,他不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愤怒,但是他从紫儿的愤怒中隐隐的感觉到,织女一定出了问题。
“告诉我,织女到底怎样了?”牛郎忽然逼视着紫儿。
紫儿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嘴唇动了动,终于还是说出了:“织女被囚禁了,压在天庭的天牢里!”
牛郎的手一颤,死死的用力握住了刀柄。
两人良久无声,紫儿叹气道:“你先去救人吧!还有那个叫月婵的女子,织女说了,如果你还记得的话,那么就去雷公山吧,她好好的呆在那里。”
又是雷公山!牛郎也不说话,将那锦盒收好,对着紫儿一拱手道:“等我事情办妥了,我怎么才能找到你?”
“你找我有什么用?”紫儿缓缓摇摇头,抿了抿嘴。
“带我上天庭,我自去找那些关押织女的神仙评理。”牛郎说的很坚定。
“哼——”紫儿满是鄙夷的笑了,“你凭什么上天庭?凭你这样的凡人?你凭什么为织女评理?你现在还有两个女人等着你,一个等着你救命,一个等着你共度一生,你凭什么去给织女评理?”
牛郎愣住了,这个问题他没有想过。他只是想,如果织女受到了委屈,那么自己会一生都不会安心的。但是真的只是这样吗?
“告诉你,如果你不能回复你的真身,那么你就不要去找她,不然即便能找到,也没有用。”紫儿说完,转身就要走。
“等等!”牛郎道,“你帮我问一问织女,天涯海角到底是什么地方?如何才能找到?”
“天涯海角?”紫儿忽然笑了,又是这个地方,先前天蓬就是为了找这个地方,从而才与织女成就一段情缘的。
“月婵不是送还给你了吗?你还找什么?”紫儿心中一动,嘴上说道,“既然将人送还给你了,天涯海角自然就不用找了,没有那个地方!”
“不,一定有的!”牛郎神色坚定,“我相信她,相信她的每一句话!”
“天涯海角我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如果有一天你找到了那个地方,那么你就会明白,织女为什么要这样做了。”紫儿说着,忽然一阵风气,紫儿乘着风,缓缓的御风而起。
月还是那般的明亮,只是在清辉中,牛郎的心,再也无法冷清下来。
一匹快马踏月而去。
一颗心如月晶莹。
雷公山的月有些冷清,踏月的是山上的一个茕茕的身影。
“你说他应该到了吧?”一个女子幽幽的叹息。
“嗯,应该到了!”女子身后的一座草庐里发出的声音。
“他能拿到碧玉钗吗?”女子道。
“一定能,因为他是一个英雄。”这时候草庐里走出一个胖和尚,他喝了一口葫芦里的酒,然后叹息一声,好像酒意已经深入到骨子里,发出了一声舒爽的声音。
“你说他是英雄?”女子轻声笑道。
“对,他是一位大英雄。”
“难道你不认为大英雄应该是逐鹿中原、立万世不朽之功的男人吗?”女子随意的说了一句。
“不是,如果一个英雄视人命如草芥,即使取得花花江山,也不过是个枭雄而已。”胖和尚又喝了一口酒,“唉,要是能喝到桂花酒就好了!”
“桂花酒?”女子扎了一下眼睛。
“对,桂花酒!”胖和尚眯着眼睛,“有人说桂花酒只有王母瑶池的御酒才能比得上,但是我觉得桂花酒岂是王母的琼浆玉液可以比的吗?”
女子轻笑一声:“王母的琼浆玉液也比不得?你这话说的也太大了。难不成你喝过?别告诉我你真的是个神仙。”
“我本来就是个神仙。”胖和尚大笑道,“王母的琼浆玉液我确实喝过,而且不止一次,桂花酒我也尝过,但只有一口,可惜了,当初还是天庭私流出来的,我费了很大劲才搞到的,可惜——”
“那你说说,王母的琼浆玉液就怎么比不上桂花酒了?”
“琼浆玉液虽然是极品,天间也不易得到,但终究只要掌握了方法,人人皆可酿造。”胖和尚顿了一顿,“但是桂花酒却不一样了,它是用心酿造的!”
“用心酿造的桂花酒,需要用心去品,才能体味其中真意。”胖和尚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仿佛很遗憾样子。
“酒还能够用心去酿?”女子笑了。
“对,没有心的人是品不出它的妙处的。”
“唉,如果我能够尝一尝就好了!”女子叹息了一声,“我也想看看,我有没有心去品的那般的好酒!不过我对酿酒的人倒是很感兴趣,他是谁?”
胖和尚微笑不语。
“难道这是个秘密不成?”女子笑道。
“不是秘密,而是那个人正在赶往这里来!”胖和尚看了看远处。
第六十九章 喂药
第六十九章喂药
“你来了?”月婵看着牛郎风尘仆仆的身影,几乎是呻吟着叫了一声。牛郎望了她一眼,微微的点头,然后便问道:“她怎么样了?”
月婵的心忽然空落的很厉害,这个男人,自己等待了这么久的男人,见面了,连一句淡淡的问候都没有,他的心里现在只有那个女人吗?
“她在!”月婵修长的手指指向洞里面。里面又张石床,那里躺着一个女子,绝色的脸仿佛只是在熟睡一般,眉头轻轻的皱起,仿佛被风吹皱了的春水的一弯。她难道只是睡了吗?牛郎见到这张脸的时候,心头仿佛有一种错觉。
“快让他服下丹丸吧!”菩提大师急切的说了一声。
“等一等!”月婵忽然说。
牛郎疑惑的回首望着她,菩提大师也轻轻的皱起眉头。
月婵轻笑道:“她现在这个样子,能吞下这么一大颗丹丸吗?不如给我拿水化开了,这才好喂她。”
牛郎忽然笑了,点点头:“拿去吧,快点!”
一颗隐隐带着仙气的丹丸,在月婵的掌心。月婵轻盈的转身向洞内走去,她的脸上带着微笑,但是她的手却在轻轻的颤动。
丹药化成了水,水还是清水,一点都没有变色,仿佛本来就是一碗清水一样。牛郎端着这碗清水,望了望月婵,月婵微微笑道:“快让她服下吧,若是让药性过了就不好了。”
牛郎轻轻的拖住她的下颚,轻轻的,仿佛怕惊醒了她的梦一般,就那样轻轻的撬开了她的樱桃一般的小嘴,失去血色的嘴唇仍然在这梦一般的仿佛呓语的诱惑。
一小口,水还是从她嘴边溢出来了。
“你必须用口来度给她。”菩提大师忽然道,“不然这丹药就浪费了。”
牛郎看了看菩提大师,那胖和尚送了耸肩,摊开双手,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我来喂她吧!”月婵忽然笑道。
“不行,必须得阴阳调和之气。”菩提大师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月婵,只是微微的摇头,然后大笑道,“我已然不戒五荤,倒是可以帮这个忙!”说罢便要凑过来。
“好!
“不行!”
几乎是同时发出的声音。牛郎诧异的看了一眼月婵。月婵微微红着脸:“我……我没想那么多,就是想能够救她就好!”
“那你想到了什么?”牛郎看了她一眼,然后端着碗,轻轻的抿了一口,一手托着她的如天鹅般白玉的后颈,轻轻抬起她的头,一手托住她的下颚,让她轻轻的张开了嘴,然后轻轻的俯下身去。
她的丁香一般的小舌,仍然是那么的柔软,仿佛她真的只是睡着了一般。一口水,轻轻的沿着牛郎的舌尖,滑落到丁香一般的舌尖,然后顺着粉红色的舌头,轻轻的落入了喉头,流入了心中。
“她怎么还没有醒过来?”牛郎诧异的看了菩提大师一眼。
“你才喂一口!”菩提大师瞪大眼睛看着刚才牛郎喂的情形,觉得心里有些燥热,“其实我也是可以喂的,如果你真的……真的不想喂了。”
牛郎微微一笑,抿了第二口,然后轻轻的再次含住那樱桃一般的小嘴……
当最后一口落入到她的口中时,牛郎忽然有种恋恋不舍的感觉,尽管没有舌头上的痴缠,尽管没有热烈的响应,但是那种感觉确实是人终身难忘。柔软的唇,柔软的丁香小舌奇Qīsūu.сom书,完全不是一个香消玉殒的女子所具有的。
牛郎正要恋恋不舍的将嘴唇挪开的时候,忽然他感觉到自己舌头好像变热了。使得,一种湿湿的糯软的热,那一动不动的丁香小舌在自己的舌头上轻轻的滑动了一下,仿佛如波动了心湖的琴弦一般,带着颤抖的轻轻的乐声,在自己心里晃悠。
牛郎的舌头捕捉到了这种灵巧的滑动,忍不住将自己的舌尖在那正轻轻滑动的舌尖上痴缠过去,就好像两条濡湿的蛇,在搅动着。
“够了!”月婵的脸色苍白,她只觉得这个男人实在太无耻了,在自己的面前,和一个已经死去的女人,久久的纠缠而不愿意放开。
牛郎愕然的抬起头,看了一眼月婵,然后又看了一眼她。她仍然紧闭着双眼,仿佛先前一样,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生的迹象,然而却又有种让人觉得刚才不是梦的感觉。刚才的痴缠是梦中的感觉吗?
“阿弥陀佛!”菩提大师念了一声佛。
月婵愤然的一转身,奔向了洞外,她的眼泪忍不住落了下来。她曾经无数次的在想象自己等来牛郎时候的展颜一笑,她曾无数次的想象,牛郎健壮的双臂和宽阔的胸怀,就像那天在街道上,把自己从花车上抱下来,就那样让自己偎依在他的怀中,策马奔腾,他曾无数次想象,这样一个英雄的男人,横刀策马,于万军之中,与自己策马并辔的感觉。但是这个男人却在自己面前对一个已经死去的女人恋恋不舍,缠绵悱恻。
月光下,晶莹的不只有露珠,还有月婵的泪。
“她怎么还没有醒来?”牛郎只是望了一眼月婵奔出的身影,他知道她不会走远的,现在他一心只想躺在石床上的这个女人醒过来,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了,因为他在刚才的痴缠中,清楚的感觉到了自己心里想要什么。
“或许快了吧!”菩提大师尴尬的笑了笑,“其实我也不知道,或许还要等段时间吧!”
“那劳烦大师帮我去寻月婵姑娘!”牛郎颇有歉意的看了看菩提大师。
菩提大师没有说一句话就走了出去。
洞里的月光,带着冷冷的清辉,那个在石床上躺着的女子,借着清辉,仿佛就是一个出尘的仙子,即便是香消玉殒的样子。
随和菩提大师脚步声渐渐的消失,牛郎在月光下,看到了那长长的睫毛轻轻的颤动了一下,是的,轻轻的颤抖了一下。而且牛郎坚信这不是幻觉。
石床上的女子睁开了眼睛,她的睫毛轻轻的颤抖了一下之后,便如打开了一个晶莹的泉眼一样,睁开了眼睛,一泓泉水一般的眼睛。
“他们都走了?”声音轻轻的,带着羞涩。
“你……你……“或许是应为惊喜,又或许是因为她的话,牛郎竟然有些不知所措,吃吃的说不出话来。
“原来你早就醒来了!”牛郎说了一句让她非常脸红的话。
她轻轻的点了点头,她早就醒来了,在他喂第三口的时候,但是她很享受那种感觉,那种和他舌头相触碰的感觉,很奇妙。终于在最后一口,即将结束的时候,忍不住用自己的舌头和那条搅得自己意乱情迷的舌头痴缠起来。
牛郎笑了,做了过去,轻轻的扶起了她的身体,两人就那样对视着,仿佛就像两人已经对视很久一样。
“如果一辈子可以这样就好了!”她轻轻的别过眼睛,“我很容易满足,又很贪心。”
牛郎没有说话,静静的听着。
“死而复得的感觉让我更加珍惜。”她的声音轻轻的,仿佛叹息的风,“但是我知道外面还有个女子在等你。所以即使我很贪心,我也不能与你相守!”
“如果……如果我认识你在前,你……你会娶我么?”她的眼睛里满是希冀。
“会!”牛郎没有丝毫犹豫的点了点头,本来他就认识她在前。
她满意的一笑,本来她就认识他在前。
第七十章 半颗
第七十章半颗
“你追来作甚么?”月婵俏生生的立在那里,她的脚下有溪水潺潺的声音,她没有回头,因为她感觉到身后一直跟着一个人,终究他还是跟着自己出来了,月婵心里想要笑,一种欢欣在心底潜滋暗长,不,是疯长,让她忍不住想要笑。
“其实……也不是我想追的,我也是被赶出来的!”身后很显然不是牛郎的声音,那个该死的胖和尚。
月婵的身子颤抖了一下,终于软软的坐倒在地。她始终没有转身,没有等到应该等来的人,她的转身没有价值,看不到应该看的人,她的转身不过是一次失望。但是,不转身就会掩盖那比失望还要深沉的绝望吗?
“他……他为什么没有出来?”月婵仿佛是在自问,仿佛又是在征询菩提大师,想要从菩提大师的嘴里哪怕是获得一丝安慰的话语。
“因为那里还有一个女人需要他。”菩提大师说的很直接。很直接的话往往伤人也是最直接的,让人能够感受到切肤之痛。
“可是……可是他答应过,要回来找我的。”月婵的声音就像秋露里衰弱的虫子的鸣叫声,从高到低中还有一丝颤抖。
“他已经回来了,而且找回了!”菩提大师的声音仿佛是故意的要将她内心的那一点自尊摧毁掉一样,“他应该完成了他的诺言吧!”
诺言,这个男人完成了他的诺言,那么他还会那么在乎她吗?还会为了她去寻找天涯海角吗?其实如果现实是这么的残酷的话,她宁愿一直生活在这个男人为自己四处流浪,而自己满心期待的生活中。
“好了,我要走了。”菩提大师轻轻的叹了一口气,那个老道士乃等着自己呢,人间的侠士可以游戏江湖,那么自己和那个老道士就只能游戏仙界了。想起自己和老道士曾经想要拔紫青宝剑,菩提大师不由就想笑,自己是个五荤不戒的和尚,那老道士也是个六根不净的道士,为什么却偏偏也成了神仙?摇摇头,便踏着月色而去,飘然的,仿佛月色就在自己的身边,而自己永远只能在月中一样。
月婵看着和尚踏月而去,听着那菩提大师一路飘渺的歌声,远远的,若有若无。
“人人都说神仙好,神仙难道没烦恼?处处都传凡尘妙,谁知傻子才逍遥……”
声音仿佛悬游在天边的一丝冷光,又像是悬游在心尖上的一抹微凉,月婵渐渐的脸色苍白,终于回头望了望那浸在月光里的山洞,将拽得紧紧的拳头伸向前方,然后轻轻的松开,手中滑落一颗缺了一半的丹药,落入到溪水里,她甚至没有听到丹药落入水里的声音,但丹药已经融化在溪水中了。
一个九转还魂丹的一半能起什么样的作用?她嘴角挂起一丝笑,这中从心底最深处泛起的,比月的凄凉、碧草的寒霜还冷的笑,在她的心底疯狂的绽放出来。
和尚走了,没关系,因为最终留在这个男人身边的只有自己,这就足够了。月婵毅然的转身,她要考验一个男人,就从这时刻开始。
“他们都走了!”大乔将自己的身体偎依在这个男人的怀中,牛郎的怀抱很温暖,但是她却有一种从心底泛出寒意的冷。
“都走了,只有我们两个在这里。”牛郎微微笑起来,“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吗”牛郎的眼光变得迷离起来。
“那时候,我是一名山贼……”牛郎缓缓的说起了陈年的旧事,一件让他勇敢的走出雷公山的意见陈年旧事,“你是一名千金小姐,那天我看到了你的马车,然后就跳了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发觉我们似乎相识了很多年一样。”大乔打断了他的话,眼睛同样的很迷离,“你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吗?”
牛郎忽然笑了:“知道,因为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我不信前生后世,但是我确实感觉到了,我们仿佛认识了很多年一样,所以我才决定从雷公山出来,再来找一找那双让我似曾相识的眼睛。”牛郎微微的笑着,慢慢的说着自己的故事,从救月婵,从织女相助……他说的很慢,虽然没有抑扬顿挫,语气平静的就像水,但是在大乔听来,这是世间最动听的语言了,她静静的、凝神的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
牛郎微笑着,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向一个自己倾心已久的恋人一样,尽管他们没有天长地久的厮守,并没有前生今世的约定。
月光静静的流淌进了洞内,静静的流泻在他们的身上,牛郎的眼睛仿佛月光中透明的黑色璀璨的宝石。
两人仿佛雕像一样,静静的谁也不想挪动,就想让世间和世界在他们的身上静静的流淌过去,天荒地老永远不过是一瞬间的满足。
白皙的手,轻轻的抚摸着牛郎长满荒草一样的胡须的脸,仿佛在触摸一个恒古的沧桑,大乔的眼里满是怜惜,她怜惜这这个男人的眼神,也怜惜这自己那颗脆弱的心。
牛郎握住了她的手,轻轻的捂在自己的脸上,他的眼睛看了看星空,他微笑着:“都说每个人都是一颗天上的星,不知道我们两个是不是那两颗挨得最近的星星?”
“或许是吧!”大乔的声音轻柔的,仿佛流动的空气一般,在夜空里渐渐的被风吹的弱了起来,弱的只有她自己的心才能够听到。
大乔望着那清辉的月,那亮光渐渐的朦胧起来,朦胧的就像在招呼自己腾飞而去的云,月啊月,为什么只有在照亮我心的时候,才显得这么美丽。
怀里的人儿,渐渐的冷却。【奇书网﹕】
她的手渐渐的从自己的脸颊上滑落下来。
她的眼睛静静的望着自己,满是柔情,尽管那眼光里还有一丝不舍。
传说昙花在一夜花开之后,剩下的只有悄悄淌入人心的馥郁的芬芳……
她就像那一夜花开的昙花,在最美丽的时候,悄然的谢去,而她的馥郁的芬芳却在他的心中渐渐的弥漫,浓浓的,凝结成一滴化不开的泪。
“大乔——”牛郎呓语一般的呼唤了一声,他的两行泪在她白玉一般的脸颊上溅起轻轻的愁绪和轻如薄纱一样的痛。
再一次的经历这个美丽的精灵的香消玉殒,牛郎的心并没有痛彻心扉,他仿佛只是在看着一朵熟睡了的美丽的花。
“她死了!”一个声音从洞口被阴冷的风吹了进来。
“不,她没有死!”牛郎很坚定的说着,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移开,因为她的眼睛依旧那么美丽,没有合上,因为她的眼里还有这微笑。
“你在骗自己。”那个声音冷的让人发颤,“她不过是一具尸体。”
“她不是!”牛郎不想提到“尸体”这个词,“她不过是睡着了。你见过死去的人还能够微笑吗?你见过死去的人,眼睛还那么透亮吗?”
“但是你也没见过睡着的人,还能够睁着眼睛么?”那个声音已经冷如冰霜。
牛郎缓缓的抬起头,看看洞口那个被月光拉长为瘦长影子的女子,在清辉中,她的身影就像随风摇摆的藤,开着蓝汪汪的花,一朵有着剧毒的蓝花。
“她没死!”牛郎再次坚定的,恶狠狠地冲着那个影子吼道。
“不,她死了。”那个瘦长的影子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重重的说道,“因为我只在那碗水里化了半颗九转还魂丹,所以她一定是死了。”
牛郎的瞳孔忽然收缩起来,他的一只手已经握在了刀柄上。
“如果你想要杀我,现在就是好时候!”那瘦长的影子很平静,也很从容。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认定的男人,我不容许他心里有别的女人!”很简单,也很庸俗的理由。
第七十一章 终章和新篇
第七十一章终章和新篇
牛郎终究没有拔出刀,他的眼光让月婵心寒,看着他默默的抱着大乔一步一步的走出了山洞,一步一步的渐渐的融入到月光的朦胧的清辉之中,再也看不到人影。
“我不后悔。”月婵忽然惨然的笑了,是的,即使这样自己失去了牛郎,但是那个男人终究不会属于那个女人。她对那个女人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嫉妒。月婵这样做,不仅仅为了牛郎,更是因为那个女人。
凡人的岁月不过是天上的浮云。
神仙的岁月不过是脚下的浮云。
曾经的英雄,不过是大浪淘沙中的一粒;叱咤风云的岁月,不过是历史回眸时候的一声叹息。
三国时,江东曾有一位美丽传说中的女子。
据说那位女子名字叫做大乔,她是当世英雄孙策将军的心爱的女人,为了救孙策将军,而香消玉殒,然后就在当天的夜里,一个月圆的夜里,她在月光下,冉冉升起,香魂上达天庭,做了天庭月宫里的女神。
酒肆茶坊里不经意就会有人说出这段传说。
传说毕竟是传说,三国是随风而散的烽烟,折戟沉沙的长江,还有亘古不变的月光清辉,永远静默着,转头为空。
福陵山云栈洞中,一个千娇百媚的妖精,对着洞中趟过的溪水,梳理着乌黑漂亮的长发。她白皙的手指轻捻着一丝青丝,梳子很柔滑的淌下来,就像在流泻的瀑布中滑行一样,她的脸上带着一丝微笑。
她的微笑时因为洞内的房中还躺着一个男人,这个年头能够找到一个挺不错的男妖精却是是一件让人欣喜的事情。
并不是找男妖精婚配必须得英俊潇洒,毕竟大家都是妖精。男的长得英俊潇洒,那叫神仙,女的长的漂亮美丽才配叫做妖精。
所以洞里睡的那个男人不是神仙,是一个妖精,因为他长着一副妖精的面孔,长鼻子、大耳朵,当然还有大肚皮,其实这个造型已经很忠实的告诉这个女妖精,这个男的,是一个猪精。所以女妖精即便是在山洞的外间,也能够听到那如雷的鼾声。
越是丑陋的妖精越是诚实憨厚的妖精。这是女妖精秉承的一个宗旨。自己当初就是看中了他的诚实和憨厚,才毅然做出一个惊天的决定,将他招赘进洞府。如今看来这一招确实做得很对。
女妖精叫卵二姐。因她本是一个未受凤精的凰卵,由于没能孵化,就被母凤凰遗弃荒野,不料这颗蛋日夜吸取天地日月精华,渐渐有了灵性,修炼千年竟然成精。虽然她占据了一方洞府,但是一个没有男妖精依靠的女妖精,在妖精界立足是很难的,所以当卵二姐决定在妖精界招夫的时候,很多立心不良男妖精便云集福陵山,想要人洞两得。
一时间福陵山老鼠成灾、狼奔豸突、乌鸦秃鹫在福陵山徘徊不肯离去。但是这些妖精的心思,卵二姐看的清清楚楚,她不想随便找一个,她想找一个能安分过日子的,但是这来的哪一个妖精是肯和她安静过日子的呢?
直到有一天,福陵山来了一个男人。是的,在卵二姐眼里,就是一个男人而不是男妖精,尽管这个男人有着猪头大肚,手中还拿着一根钉耙。
男人是有担当的,男妖精不负责任的,这点是很好区分的。
妖精们见到又多了一个猪精加入竞争行里,自然是不高兴了。于是决定教训他一下。平日里勾心斗角的妖精们难得的团结一致对外。
那日的鏖战,虽不至于日月无光,震动妖精界,但自从那一战之后,所有的那些妖精们,都没有再踏进福陵山一步了。
卵二姐秉承着女妖精的矜持,没有出去劝架。其实她心里是希望打的越狠越好。毕竟女妖精也有虚荣心的。这样才能体现出作为一个女妖精唯一的价值。
外面狼嚎虎啸、秃鹫尖利的嘶叫、乌鸦的无耻聒噪仿佛就是动听的音乐,就像六月里的习习凉风。
卵二姐脸上带着微笑,享受着美妙的时刻。
只是有些遗憾的是,这样的喧嚣并没有持续多久,一切便静了下来了。卵二姐很奇怪,难道是猪精不经打?
猪精还是那头猪精,漫山遍野都是横七竖八躺着的狼虫虎豹、鸦鸟秃鹫,他们都现了原形,同在地上痛苦的呻吟,只不过发出的都是禽兽的交换声。
“他们都被你打败了?”卵二姐笑盈盈的站在猪精躺着的那个山头,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看着这个正坐在那里发呆的猪精。
“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没有躺下了,当然就是被我打败的,这不是废话吗?”猪精哼哼两声,站起身来,那肥厚的肚腩挺起来。
卵二姐脸上显出了难得的红晕,她点头带着娇羞笑道:“既然如此,那么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现在。”
“猪刚鬣!”猪精哼哼两声,“姐姐叫什么名字?”说着抬起肥大的脑袋看向了卵二姐,说话之时,嘴角微微一张,两个獠牙也隐隐闪现。
卵二姐心中一惊,好大一个猪头。心中有些不喜,便道:“叫我卵二姐。”
“原来是卵二姐姐。”猪精哼哼,然后又一屁股坐下来,“你也是要找我打架的嘛?”
“我为什么要找你打架?”卵二姐心中更气愤了,生的丑也就算了,谁叫咱是妖怪呢?可是这明明是比武招亲的盛世,你却要和我这个招亲的说这番话,岂不是有意要轻视自己?看在他打遍福陵山无对手的份上,卵二姐生生忍住怒气,也没什么好声气,“既然猪大侠打败了他们,那么就应该从了我比武招亲的规矩,我卵二姐虽然也是个妖精,你也虽然生得丑陋了些,但我依然会将你奉为我的夫婿。”
猪精忽然又站起来,不,是弹了起来,瞪大了圆溜溜的小眼睛,痴呆的看着卵二姐,嘴巴一张,居然还留下一丝粘稠的涎水,化作晶莹的丝线,嘀嗒落在尘埃中。
卵二姐心中更加不屑,这副样子,很显然比那些好色的豺狼虎豹也差了一个档次,自己虽然是美女,但是这猪精显然太失态了。当然还有一份喜悦在心中暗暗滋长,女妖精通常都十分在乎自己的容貌。早就听说了,便是一具雌性的白骨,也要化身成为一个绝色的美女。
世人都知女妖精美,却不知女妖精的美是有毒的,妖精的毒。
“我做你男人?”猪精猛然的抽了一口哈达子,那半透明的涎水便猛然的从快要及地的丝涎上吸溜到了嘴里,“嘶嘶”有声。
这声音听得卵二姐一阵恶心,看这猪精邋遢样子,身上的一件破衣裳敞开怀,也不知多久没有洗了,油光铮亮,几个破洞带着风,飞出碎布片,哗啦啦的就像小妖精巡山的小令旗一般,也不知道有没有口臭的毛病。
“是做我的夫婿。”卵二姐觉得用夫婿这个词,更有诗情画意。
“你做我的女人?”猪精很显然好像是脑子不够用的样子,小眼睛有些呆滞。
“是做你的娘子!”卵二姐觉得头都大了,这个猪精不止邋遢,还很粗俗。
“哦!”猪精呆滞了半晌,终于哦了一声,然后依然一屁股坐在卵二姐面前,没了动静。这是什么意思?卵二姐觉得自己快要出离愤怒了。
满山的妖怪为了自己打得头破血流,偏生你却摆出这样一副架势,倒是叫卵二姐进退不得,心中熊熊烈火燃烧起来。
“其实,我是一位神仙。”猪精忽然说开口了,但是确实一句与夫婿、娘子毫无关系的话。岂止没有关系,简直就腊月天里借扇子一样无厘头。
第七十二章 想做平凡妖的猪精
第七十二章想做平凡妖的猪精
“其实,我是一位神仙!”这句话,猪刚鬣和很多妖精都说过,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妖精相信他。其实,要让妖怪相信一个长得和自己差不多、甚至更丑的妖怪是一位神仙,这确实有很大的困难。
“你说啥?”卵二姐很显然觉得自己听错了,应该是幻觉吧,或许是这猪精说错话了。
“其实——”猪精一字一顿的眯着小眼睛笑着看着卵二姐,“我——是——神——仙!”
这回卵二姐挺清楚了,但是她忽然觉得心里堵得慌。一个妖精为什么非要说自己是神仙?难道说自己是神仙了,就可以脱离了妖精的范畴,从而披上神仙的制服,到妖精的山界去收保护费了?
“你很自卑?”这是卵二姐的第二个念头,然后她就说出口了,她一直是个藏不住话的女妖精,“你因为自己是妖怪而自卑?所以你想迫切的当上神仙?”
猪精认真的看了看卵二姐,然后哼哼道:“原来你和那些妖精没什么区别。”
“我本来就是妖精,为什么要和那些妖精区别开来?”卵二姐觉得和这猪精说话费神,“好吧,现在你已经是我的夫君了,明天我就昭告妖界,免得日后还有妖怪来搅扰。”然后顿了一顿,看了猪精一眼,妩媚的一笑道,“你是继续呆在这里,还是随我回洞府?”
“这有什么不同吗?”猪精晃了晃脑袋。
“如果你继续呆在这里,那么你就只不过是一只流浪的猪精,”卵二姐微笑起来,嘴角完成好看的弧形,“如果你跟我回洞府,做我的夫君,那么你就是这福陵山的主人。这就是不同!卵二姐的笑里带着自信。
“我还是呆在这里的好!”猪精并不领情,或者猪精根本就不知道卵二姐言语之间流露出来的情。
“你……”卵二姐很生气,但是却始终不能厚起脸皮将猪精掳掠进自己的洞府,虽然是妖精,但是女妖精比男妖怪还是要多了一分羞耻的心。
“我本来就是一个流浪汉!”猪精叹口气。然后眼睛望着满天的浮云在斑驳的树影的间隙中随风而去。
卵二姐的心在往下沉。
猪精的武艺无意是妖精中数一数二的,但是猪精的智商之低,只怕也是妖精中数一数二的。尽管大多数妖精的智商都只能做个直来直去的跑腿的。
“你——到底是神仙还是流浪汉?”卵二姐的嘴角带着戏谑的笑,“或者是个妖精?”但是问完之后,卵二姐就觉得后悔了,为什么老要执着的问这个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情?难道自己也对猪精的身份产生了动摇?这就像看着一头猪,硬要说它是虎一样。
猪精哼了一声,终于咧嘴一笑道:“我既是神仙,又是流浪汉。这本来就没有区别。前世种种,今世执念。”
卵二姐长大了嘴巴正准备嘲笑的时候,张开的嘴巴便合不拢了。意外,绝对的是意外,这么有人生哲理的话,是这个猪精说的嘛?难道貌似神经不正常的妖怪,都有做哲学家的潜质?
“好吧,既然你要做我的女人,那么我就留下来。”猪精说这话的时候,好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不……不是……”卵二姐的心被这猪精飘忽不定的态度搅得有些乱了,说话也结结巴巴,没有了原本的自信,“是我要你做我的男人。”
“那不是一样吗?”猪精呼哧呼哧的笑了。小眼睛迷成了一条缝隙。
“是做我的夫君!”
“那还是一样!”猪精哈哈大笑起来,但是猪精的笑带着猪明显的特征,呼哧呼哧的,就像是一个破风箱在漏风。
猪刚鬣住在了福陵山云栈洞,所以他和卵二姐成亲了。
卵二姐将成亲的消息发遍了妖精界,所有的妖精都知道卵二姐招赘了一个猪精做她男人,这个消息让很多妖精都死心了。
当然也有不死心的。
但是刚成亲一段时间,卵二姐是郁闷的。原因很简单,猪刚鬣似乎对卵二姐没有什么兴趣,男妖精和女妖精打架的事,是从来不做的,哪怕是卵二姐故意在洗澡的时候,敞开洞门,叫猪刚鬣去拿自己的亵衣。但是这头猪,居然隔得老远用钉耙将她的亵衣递过来,还闭着眼睛。
于是卵二姐便开始怀疑这头猪是不是功能不全。一次乘猪刚鬣悄悄睡着的时候,她轻轻的掀开了他的裤子。
是的,当时卵二姐就瞪大了眼睛,倒吸了一口冷气。
没有妖精比猪刚鬣更男人的了。
于是卵二姐对自己的容貌从心底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自信的感觉。男人无法对女人动心的理由似乎很简单,起码卵二姐是这么认为的,无非是男人太监或者女人太丑。
“你说我美吗?”卵二姐在一次新浴之后,披着薄如蝉翼的纱巾,妖娆的胴体柔软的像一滩水沾染在猪刚鬣的身上。
“好吃!”猪刚鬣坐在石桌边,一伸手就将一大块屁股塞进了嘴里,他的眼睛盯着石桌上盛着一只烤鸡的盘子。
“我身材好吗?”卵二姐的眼睛眯起来,仰头看着猪刚鬣,一头乌黑的秀发,瀑布般的倾泻下来。
“要是清蒸的可能更还吃!”猪刚鬣嘴里发出“吧嗒”“吧嗒”的吃肉的声音。
“好吃,为什么不我吃了——”卵二姐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腻歪的不行,仿佛身上没有了力气一样,整个身子都挂在猪刚鬣的身上,雪白的肌肤泛起一层粉红。
好烫!卵二姐感觉自己的身子好像着了火。
“妖精不吃妖精!”
“噗通!”卵二姐无力的跌倒在地上。她确实感觉到心里有一团火在燃烧,是怒火。
“哐当!”洞府里发出了单调的声音。石桌上的盘子和鸡肉落在地上,卵二姐愤愤的掀了桌子,然后气冲冲的进了洞府里的房间。
猪刚鬣看着妖娆的身姿走进了房中,不由叹气,伸手捡起了地上的烤鸡,用袖子擦了擦,一口咬下了一只翅膀。
“其实,我只想做个简单点的妖精。”猪刚鬣一边嚼着,一边好似叹气的说了一句,但是这句话偏偏就送进了洞府里,钻进了卵二姐的心中。
简单点的妖精?卵二姐有些迷糊,难道现在做妖精的都挺复杂吗?难道现在妖精打家劫舍,收点过路过桥费不是一种简单的不再简单的生活?几乎不用操心,也不用讲理,全凭武力就行了。
“该死的猪精,糟糠的夯货!”卵二姐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烦闷,低声的啐了一口在地上,明明是头猪精,偏生没有做妖精的自觉性。
是的,猪刚鬣没有做妖精的自觉性。什么才算是妖精呢?好色?暴力?抢劫?吃人?这些好像猪刚鬣一点都没有沾染上。
“我想种地!”猪刚鬣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嘴角歪了歪,带着笑意。
“什么?”卵二姐听了,几乎怀疑自己的听觉除了问题。然后她就冲出了房间,叉着腰站在了猪刚鬣面前。
“我说,我想种地!”猪刚鬣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颗獠牙。这句话从一个妖精口中说出来挺惊世骇俗的了。
第七十三章 高老庄
第七十三章高老庄
“不行!”卵二姐几乎没有思考就跳起了脚。一个只会种地的妖精,绝对是不称职的妖精,一个不吃人的妖精绝对会让其它妖精笑话的。
“你必须要吃人!”卵二姐说这话的时候几乎是咬牙切齿。
吃人对于妖精来说几乎是一件日常事务。这是妖精的本质决定的。
福陵山过往的人不多,因为这里吃人的妖精不多。卵二姐本来是不吃人的,但是为了培养猪刚鬣,使他在妖精界混出名,她决定开始吃人。
猪刚鬣没有种成地,因为他正在山岗上守着不远处的那处路口。看着是否有人从这条路上经过。因为今天必须要抓一个人交给卵二姐,这是卵二姐的命令。
猪刚鬣靠着树干,打着瞌睡。阳光很暖和,透过树叶照在身上,有种懒洋洋的感觉。微风过处,他一只常常的耳朵轻轻的煽动了一下。
是人的气味和声音。
猪刚鬣一骨碌爬起来,望向了路口。没错,有人。
一个背影佝偻的老人,蹒跚的横着路口,往山上爬来,他的腰间别着一把斧子。一个年老的樵夫,他喘息着停了下来,然后抡起斧子,砍柴,就在猪刚鬣的不远处。
“哗啦!”一声,一捆砍好的柴,落在老人的面前。
“拿走吧!”老人抬头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张猪脸,嘴巴微微的一裂,露出两颗獠牙。
“妖怪——”老人的斧子落在地上,即便是佝偻的身子,也居然跑得飞快,转眼就不见了踪迹。
猪刚鬣的微笑凝固在脸上,不禁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斧子,斑驳的斧子,并不锋利,但是却刺伤了他的心。他不过想要帮帮这个老人。
猪刚鬣又靠着树干坐下来,不觉有些好笑。没想到自己又干回老本行了。做人的时候做山贼打劫抢钱抢人,没想到错投了猪胎,成了妖精还是得打劫抢人,只不过这回可能还要吃人。但是自己真的可以吃人吗?
日头渐渐的上来,猪刚鬣发出了鼾声,惊飞了附近的几只鸟雀。
路口缓缓的爬上来一个人影,在阳光下显得有些迷糊。
“该死的天气,大热天的,怎么就使唤我出来,不就是往王庄送点玉米面?想我一个高级家丁,怎么就干这种事?随便拍个初级家丁去就好了!也不知道老爷怎么想的。”年轻人满脸都是汗,背后的竹篓里装着一小袋玉米面。
年轻人挪着到一颗大树下,一屁股做了下来。
“累死了!”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用衣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
“贵姓?”忽然一个声音在身边响起。
“高!”年轻人本能的回答,“高才,不知兄弟如何称呼?”说着就扭转了一下头,他的身旁时一位身材魁梧的大汉,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穿着一身葛布汗衫。
“姓朱,朱刚烈!”大汉紧挨着高才坐下来,从腰间摸出一个葫芦,张口就灌了一口水,然后抹了抹嘴,递给高才,“喝点?”
高才点了点头,接过来,也不客气,一扬脖子就灌了一大气。
“听说这带有妖怪,你竟然敢一个人跑上山来?”朱刚烈结果葫芦,看了高才一眼。
高才笑道:“兄弟有所不知。这里确实有妖怪不错,但是据说这福陵山的妖怪是个女的,心底挺好的,这里过往的人没有一个被她抓的。最多就是隔不久,庄子里就会派人到这里献上一些猪牛羊鸡鸭鱼之类的东西。倒是相安无事!”
“妖精哪有不吃人的?”朱刚烈很显然不相信。
“嗤——”高才很显然不屑朱刚烈的话,“不吃人的妖怪才是好妖怪,妖怪也要分好坏的。不然这福陵山附近哪会有这么多庄子?”
这是实话,福陵山附近是人烟最多的地方。朱刚烈微笑着点了点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然后站起来拍了拍高才的肩膀,“既然如此,就赶快走吧,别耽搁了!”
猪刚鬣看着高才的身影消失在路口,这才眯起眼睛看了看头顶的阳光,很亮很耀眼。
“你果然不是做妖怪的料!”他的身后一声幽幽的叹息,“现在我真怀疑你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了。”
“那句话?”猪刚鬣憨笑着,一回头就看到了卵二姐凝眉下的眼睛。
“你是个神仙!”
“早该相信的。”猪刚鬣还是憨憨的笑,“如果因为说真话的人长得像妖怪就不相信他的话,其实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好吧!”卵二姐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既然你想做个农夫,那么我就答应你了。”这对卵二姐来说是个艰难的决定。因为这样做了,从此之后就要过上妖不妖,人不人的生活了。但是谁能预测得到这种生活到底会让一个妖精变成什么样呢?人妖?
卵二姐带着很纠结的心情答应了,因为她知道自己勉强不了这头猪精去吃人。不吃人的妖精能在妖精界立足吗?
这点卵二姐想不到,也不想去想。这头猪精已经是自己的夫君了,那么就只能夫为妻纲了。
猪刚鬣很显然对卵二姐的这个决定很满意,当天晚上就这鸡屁股喝了一点酒。对着挽着发髻,贴着花的卵二姐。
酒是色之媒,茶为花博士。这句话说的很对。猪刚鬣现在就有点醉了,他的醉意浓浓的化在眼睛里。
眼睛里有一位绝色的女子,白色的衣裙,就像一尘不染的白云,就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
“织女?”猪刚鬣的嘴里很显然吐露出来的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嫦娥?”他摇晃着脑袋,挣扎的起身了。
“雪儿——”他要将眼前的那团白云搂进怀里,步履酿跄。
白云轻轻巧巧的飘飞,躲过了伸出的手。然后又停在眼前。
“织女?”猪刚鬣再也撑不住,在白云前,“噗通”一声倒了下去。
一切都是朦胧的,猪刚鬣的手触摸着一片片柔腻的肌肤,仿佛就在白色的云端里呼吸着。他的手在山岚起伏的地方探索,吮吸着清晨露水一样的甘醇。
黑发在空中飞散开,就像散开的心绪。
山洞的绣榻上,猪刚鬣鼾声如雷,他仰天躺着,在沉沉的睡梦中,发出一阵一阵的鼾声,伴随着他凸起很高的肚子起伏在空气中。
“冤家!”
他的身旁,一只玉臂婉转支撑起雪白的上身,轻纱掩映着起伏的山岚,一根玉葱般的手指在猪刚鬣的肚皮上轻轻的滑动。
“唉——”是一声长长的叹息,仿佛整个心都要从樱桃一般的嘴里吐了出来,忧愁的眼神,还有隐藏的笑意,在手指的滑动中仿佛要融入那肥硕的体内。
卵二姐站在洞外,外面已是星月当空。
“呵——呵——”猪刚鬣像是猛然从梦中惊醒,上半身直直的就竖起来了。是的,只是一个梦,梦里的人绝不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的。
他向洞口走去,看到一个月光下白色的影子,一霎的错觉,让他几乎叫出了一个心底最深处的名字。
“你醒了?”白色身影并没有转身,“昨晚你叫了一个人的名字365次。”
第七十四章 神仙?
第七十四章神仙?
猪刚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是个叫雪儿的。”卵二姐叹了口气,“我想应该是个绝顶漂亮的女孩子吧!”
猪刚鬣点了点头,他无法否认。
“你还叫了一个人的名字730次,是一位叫嫦娥的。”卵二姐忽然笑了,“是月宫里的那个女人吗?”
猪刚鬣长大了嘴巴,瞪大了眼,条件反射一般点了点头。
“昨晚你还叫了一个女人的名字。”
“谁……谁啊?”猪刚鬣犹犹豫豫的说。
“织女。”卵二姐勉强笑了笑,“但是你只叫了她两次。”
“真的?”
“是真的,然后你就再也没有叫出任何人的名字了!”卵二姐回过头,忽然冲着他嫣然一笑,“我猜,在你心中最重要的那个应该是织女吧。”
猪刚鬣“呵呵”的咧开嘴:“你觉得我可能和她们有关系吗?”
卵二姐凝神看了看猪刚鬣,然后点点头道:“很显然,没有关系。”没有关系吗?卵二姐不能回答自己的心,女人总是最敏感的,哪怕是个女妖精。
“明天我赔你去种地。”卵二姐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就转身进了洞府,看也没有看一眼猪刚鬣,她的心底有种难以言表的感觉。
月华如水,照在她身后被风撩起的白纱巾上,让猪刚鬣仿佛有了一种错觉,月下的女子,月下如水一样的女子,仿佛就像心中的影子一样。
他抬头看了看月亮,鼻孔里发出很响亮的鼻息声,然后转身进了洞,看了看躺在床上的白衣的女子,在地上躺了下来。刚躺下的时候,风中仿佛还有叹息的声音,幽幽的,就像一根钢丝弦,轻轻的将自己的心刺痛了一下,又倏地游离开了。
福陵山有很多未开垦的荒地。因为此前根本不可能有妖精肯放下打劫、吃人的买卖去种地,但是自从猪刚鬣来了之后,荒地就变成了良田和菜地。
尽管日头正盛,猪刚鬣抬起头的时候,一滴汗珠在额头滑成一条溪水,淌进了他的嘴角,他伸出舌头,在嘴角一卷,汗滴消失。咸咸的味道。
他的钉耙终于有了另一种用途——耙地。这或许是当初王母和碧水都没有预料到的结果。神兵利器并不一定要去杀人,杀人的并不一定都是神兵利器。
一阵风吹过,满山的金黄麦子在风中起伏成浪,浪中的另一头,一位头扎碎花布头巾的女子,穿着棉布的碎花布衣裳,挎着篮子,弯着腰在麦田里拾起一支支稻穗。
猪刚鬣咧开嘴,笑得“呵呵”有声。然后他抬头看了看天空,白云一朵一朵,在阳光下,安详而轻盈。
“爱情是什么?”猪刚鬣不想思考这个问题了,这样的日子过得安逸而有舒适,白云尽管招手可来,但是人已经不是以前的人了。
“老猪!”那边的麦浪中,传来了亲切而又满足的声音,“我回家做饭去了,今天我到附近的高老庄换了几斤老酒。”
福陵山在已经不收附近的庄子的贡品了。这是猪刚鬣要求的,卵二姐也附议的规矩。
卵二姐从来没有像这一年来快活过。她微笑着,快乐的在洞府的石桌上摆上了碗筷,还有一壶酒,然后在一个杯子里斟满了酒。
她几乎有了一种错觉,仿佛就像人间的普通女人一样,等着劳作的丈夫回家,然后快乐的吃一顿饭,然后两人在夕阳里坐在田埂上聊天。
是的,这几乎是错觉,感觉到自己根本就不是一个妖精,而是人世间普普通通的一个女人,一种平凡的幸福,就像不断流的溪水在心中流淌。
原来妖精还可以这样生活。这是卵二姐一年之前绝对没有想到的。还有更让卵二姐从心底感到高兴的,就是猪精晚上叫那些女人名字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总有一天,要让他的嘴里叫出来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且只有自己的名字,而且次数要一万次。卵二姐从心底涌起一股自信。
她坐在洞府前的一块石头上,一手支在自己的膝盖上,手掌托着自己的下巴,傻傻的笑了。一个女妖精的幸福观其实比人的更简单。
她为未来设计想的出神,以至于丝毫没有察觉到周围。
“好香啊!”一个声音忽然从她的侧面传来,带着猥亵的笑。
“是好香,好香,是18年的女儿红的香气。”另外一个声音吧嗒了一下。
卵二姐回头时,就看到了两个人,一个胖乎乎的穿着邋遢僧袍的和尚和一个穿着同样邋遢道袍的干瘦的道士。
“女施主有礼了!”胖和尚向卵二姐打了一个稽首,然后眼睛不时的瞟了瞟洞府内。
卵二姐站起身,很平静的朝着两个人福了一福,“两位出家人可有事?”
那道士哈哈笑道:“当然有事,我是白眉道长,这位是菩提大师,我们都是神仙。”那胖和尚连忙点了点头。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卵二姐心里一紧,纤纤玉手拽成了一个拳头。
“刚才我们在这里看到妖气冲天,就知道这里有妖怪!”瘦道士捋了捋胡须,摇头晃脑的说。
“我们当神仙的职责就是降妖伏魔!”胖和尚道。
卵二姐忽然嫣然一笑道:“那你们找到了妖怪了吗?”
“找到了!”胖和尚和瘦道士齐声道,“就是你!”
“那你想把我怎么办?”卵二姐脸上似笑非笑,但是她已经将无形的凤凰刺化形在手中。她隐隐的感觉到这两个人确实就是神仙,而且修为不低。
“为什么不请我们进去喝一杯?”胖和尚好像忍不住了酒香的诱惑。
“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卵二姐的戒备心越来越浓。
“我们不过想要喝几杯女儿红。”瘦道士笑道,“虽然我们也降妖伏魔,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降服一个不吃人只种地的妖精。”
卵二姐紧紧的盯着他们,终于说了一句:“进去吧!”
酒,是人间的极品。哪怕是神仙喝了,也忍不住赞不绝口。
“好酒!”胖和尚喝了一大杯,仿佛叹息一般的说了一句。
“可惜还比不上桂花酒!”瘦道士忍不住也叹息了一声,“可惜再也喝不到桂花酒了。”
“你喝过桂花酒?”胖和尚忍不住了。
“当然,那年我去月宫做客,吴刚请我喝的,就一杯,那人也忒小气了一点。”瘦道士大笑,“不过快要成为绝品的酒,喝一点酒少了一点,吝惜一点也是对的。”
“桂花酒?”卵二姐终于忍不住插言了,“还有比女儿红更好喝的酒?”这个疑问并不能怪卵二姐见识短浅,因为终日在福陵山中为妖,她确实没有喝过比女儿红更好喝的酒了,她以为女儿红就是天上人间的极品。
“哈哈,桂花酒岂是女儿红可以比拟的?”胖和尚大笑,“就算桂花酒的出处,也远远比这女儿红传奇的多!”
一种酒居然还有一个传奇。
卵二姐的好奇心被强烈的勾引起来了。特别是胖和尚说桂花酒的传奇,就是一个爱情故事的时候。
爱情故事,哪怕是对女妖精,也有着致命的诱惑。人间、仙界、妖界的雌性都不例外。
“那还得从天上的一个神仙说起,他叫天蓬……”胖和尚慢悠悠的说。
第七十五章 偶遇
第七十五章偶遇
卵二姐坐在石桌前已经很久了,桌上只剩下了一些鸡骨头还有已经喝干了的酒。菩提大师和白眉道长醉醺醺的走了,他们走了之后,留下了一些故事——关于桂花酒的故事。
桂花酒的故事其实不是讲酒的故事,而是讲的神仙和人的故事。卵二姐坐着一动不动,就像是一尊雕像,因为她知道了故事的主角。
原来他真的是个神仙。
原来他真的是个盖世的英雄。
原来他真的是个知性知情的人。
原来他并不是生来就是做妖精的。
小麦成熟的芳香似乎弥漫在福陵山的每一个角落。卵二姐终于站起来,远远的眺望着,阳光渐渐的斜照在她的身上,让她的碎花头巾在风中扬起了一角。她能够看到他,他在麦田里憨厚的身影。
这无关视力,只在心里。
他也能感觉到她,这无关牵挂,只在习惯。
是的,现在猪刚鬣已经习惯了,习惯在夕阳快要到来的时候,去洞府的石桌上,温一壶酒,就这肥嫩的蒸鸡或者烤鸡将自己喝得半熏半醉;习惯了那白玉一般的素手为自己调羹的感觉;习惯了坐在自己对面的小妇人一般的女子,默默的凝视自己,对自己微笑。
猪刚鬣眯起眼睛,穿梭在麦田里。麦田的香味扑面而来,仿佛淹没着自己所有的阴翳的心,以至于他的嘴里还哼着小曲,一路轻快的就走过了麦田梗。
他扛着钉耙,仿佛就是一个晚归的农夫。
“我回来了!”猪刚鬣到了洞口。
但是洞府里很静,静得让猪刚鬣的心没来由的一阵慌乱。他轻轻的走进去了,洞府里干净的一尘不染,也空无一人。
洞府里熟悉的味道中夹杂着一丝曾经忘却了很久的气息——神仙。是的,这里有神仙来过了。
猪刚鬣的手猛然一紧,手中的钉耙蓦然浸出一层冷莹的光。他狂风一般的卷出了洞府,跳上了云层。整个福陵山都在他的视觉笼罩之中,但是他却没有看到那熟悉的碎花布的头巾和衣裳。
“神仙?”猪刚鬣颓然的从云端跌落下来,他静静的坐在洞口。努力的想要回忆起这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神仙的气息。
没有了卵二姐的洞府,显得冷清了很多。冷得猪刚鬣都不想一个人呆在里面。没有了卵二姐的福陵山,却还是福陵山,只是那麦田即便是在夜里,也还有麦花香。
猪刚鬣终究没有想起,他只能试试运气,看看卵二姐是不是会回来。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猪刚鬣没有等来拿熟悉的身影。他呆呆的看着月,仿佛那里有一双冷清的眸子在看着他,映照着他的心。
月升月落,猪刚鬣终于失望了。
七天七夜的等待,仿佛让他再次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一样。
第八天的早上,猪刚鬣照样拿起了钉耙,往麦田走去。卵二姐已经不会回来了,这点猪刚鬣心里已经很肯定了,但是他也知道,卵二姐会没事的,因为在第七天的晚上,他终于记起了那曾经熟悉,现在让他陌生的神仙的气息是谁了——菩提大师。只要是他,卵二姐就会没事。
没有卵二姐的生活,有些冷清,但是猪刚鬣以前也是一个人,只是少了一些曾经熟悉的感觉。
小麦熟了,满山陇上一片金黄。
猪刚鬣已经准备好了五大车小麦,每辆车都堆满了用麻袋扎好装的满满的小麦。他要去附近的高老庄换一些女儿红,这些事平常都是卵二姐做的。他要将这些酒埋藏起来,等着卵二姐回来。
他坚信她会回来。
通往高老庄的路被猪刚鬣平常就修整得比较整齐了。高老庄就在道路尽处不远的地方,绿柳红花,在秋日的暖阳中,几缕炊烟在风中歪歪斜斜的飘荡,就像是喝醉了酒的醉汉。
“小姐,你慢点!”一声清脆的声音在秋风中格外的明晰。
风中还有一串铃铛的飞扬的笑声,红色的枫叶在飞扬的发丝边,轻轻的偷去了一抹清香——少女的清香。
白色衣裙,翠绿荷边,红色枫叶,蓝色天空,蝴蝶纸鸢……
“小姐,我们回去吧,晚了当心老爷骂人!”翠绿荷边的少女停下来,喘着气,弯着腰,带着笑的脸上,透出一丝担忧。
“小荷,我都不怕,你怕什么?”白色衣裙的少女停了下来,丝线在手中优雅的划着圈,纸鸢在天空中就像翩然的活着的有了灵魂的蝴蝶。
“小姐——”小荷拉长了声音,显得很委屈,“到时候,老爷也只会骂我的,每次都是我受罪,你倒是玩痛快了。”
“好啦,好啦!”白衣裙的少女很显然没有尽兴,但是她还是开始收线了,白皙的手,在白纱的袖间,悠扬的扬起,收拢。
翩飞的蝴蝶,在空中婉转而下。
“有人来了!小姐。”小荷忽然惶急起来,快躲一躲。
白衣裙少女下意识转过头,就看到了远处一个人高大的身影,也有些急了,素手轻扬,线收的急了,那蝴蝶在空中忽转了一个圈,挂在了高大的树梢上。
“糟了!”白衣裙少女跺了跺脚,顾不得陌生的男人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了。她仰着头撇着嘴,恨恨的看着树梢上的蝴蝶。
“小姐,要我帮忙吗?”一个沉沉的声音在旁边传来。
“你帮我拿下来吧!”白衣裙少女跺了跺脚,斜着眼睛看了看那个男人。憨厚的脸平静的像一湖水。
高大的男人,身手却很敏捷,他几乎只用了两个起纵,就到了树顶,很轻巧的取下了纸鸢,纸鸢在他的手里,高高的举起,和他一起从树上跃下来,就像蝴蝶在空中翩然起舞一样。
“谢谢你!”白衣裙少女脸上微微泛出粉色。
“走吧,小姐,快点!”小荷拉着少女,飞快的往来时的路上飞跑。就像她手上的蝴蝶一样,翩然的,就像风中舞动。
“那个男人好奇怪!”小荷埋怨着。
“不奇怪啊?”少女轻笑着。
“你见过可以拉五辆装满小麦的大车的人吗?”小荷心有余悸。
“他刚才拉着五辆大车?”少女笑着,一个拉五辆大车的人,真的很奇怪,不过奇怪的人总是诱惑着人想要去了解。
但是……但是这个人我认识吗?为什么会有一种相识了很久的感觉,就像很自然而然的叫他爬树取纸鸢一样。
这个人我认识吗?男人拉车的手同样也颤抖了一下。
这种感觉让他不由的从内心深处泛起了多少年的回忆。
她一定是自己熟悉的某个人。
嫦娥?雪儿?织女?男人的心随着手,轻轻的颤抖起来。
第七十六章 招亲
第七十六章招亲
高翠兰就像手中的蝴蝶一样,翩然的飞翔在秋风中,还有她一路遗落的银铃般的笑声。她是高老庄的老庄主的女儿,就像所有的千金小姐一样,她的美丽就像飘忽的捉摸不定的风。
“胡闹!”庄子里的堂屋里传来了苍老的怒气匆匆的声音,“那有大户人家的女儿到处乱跑?完全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高翠兰俏皮的吐了吐丁香小舌,朝着小荷做了一个鬼脸,轻轻的提起裙子,从偏门往自己的闺房而去。
“站住!”仿佛具有定身法的声音威严的从身后传来。
“爹爹!”高翠兰一脸的委屈,娇俏的鼻子发出轻轻的啜泣声。
高太公看着高翠兰怯怯的摸样,不禁叹气摇头。尽管知道女儿是故意装出这幅摸样,但是总是狠不下心来罚她。
“回房去,将女儿经抄写五遍!”高太公摇摇头,转身对小荷呵斥道,“小姐再出去,打断你的腿!”说吧便拂袖而去,只剩下委委屈屈的小荷,将调皮的吐舌头的高翠兰拉进了房间内。
高老庄在秋天的暮色中,显得有些苍茫,黄叶、碧水、秋风、枯枝……仿佛就像一幅水彩,还有在天空呼啸而过鹧鸪的声音。
高翠兰百无聊赖的托着香腮,静静的看着窗外,她的心随着窗外的那篇秋叶,飘荡起来,洁白的纸在桌子上,被风卷起,沾染了墨迹。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个问题在高翠兰安静下来的时候,就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奇怪的感觉!”高翠兰的心仿佛被猫爪捞了一样,她很想回到庄子里,去看看那个男人,为什么会给自己这样的感觉。
“小荷!”高翠兰悄悄的唤了一声。
门外传来一个哭丧着的声音:“小姐,千万别求我,再让你出去,老爷非打断我的腿不可了!”
“就这一次!”
“小姐,你哪一回不是这么说的?”
……
猪刚鬣是第一次来高老庄,因此他也是第一次见到高太公——一个看似慈祥和蔼的老头子。
高太公也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可以独自拉着五辆装满小麦大车的汉子——一个貌似忠厚的年轻的大汉。
“好小伙,你叫什么名字?”高太公看着猪刚鬣微微的笑起来,这是一个力大无穷的忠厚的小伙子。
“朱刚烈!”大汉很恭敬的拱手行礼。
这还是一个懂礼的小伙子。
“家住哪儿?”
“福陵山西。”
“家里有几口人?高堂还在否?”
“家里就只得我一人,无兄弟姊妹,父母早已过世。”
“家里种了多少地?”
“不多,只够养家糊口!”朱刚烈保持着一贯的恭敬,没有丝毫的厌烦。
“嗯,果然是个勤俭的小伙子,难为你了!”高太公捋须而笑,看的朱刚烈左眼皮不由的跳了几下。左跳欢喜,右跳财。难道今天我有喜事?朱刚烈暗想。
“贤侄原来辛苦,不如就在庄内盘桓几日,需要换什么日常杂用之物,只管告诉我,我自会安排人去做,若是准备妥当,然后再送贤侄上路如何?”高太公着看着朱刚烈,微笑一直挂在嘴角。
“恭敬不如从命!”朱刚烈恭敬的行了礼。然后高太公让高才带他下去安排。
“是个好小伙!”高太公看着谨守礼仪的朱刚烈,不由点头而笑。这是他今天的第十次不由自主的笑出来了。他自认为自己六十岁的眼光,看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是绝对不会走眼的。
三天的时间不长也不短。至少在猪刚鬣的整个人生之中,只不过是短的可以忽略不计的时间。但是这段时间却又很长,长的他等不到那个他在路上遇到的看上去很熟悉的少女,还有她银铃一般的声音和白云一般的裙子。
朱刚烈三天的时间里做了很多事。因为他不想让自己闲着,闲着的话,他就要不由自主的想那白云的裙子,还有在麦田中扬起的碎花的头巾。
在卵二姐离开的一年,朱刚烈总是让自己显得很忙碌,忙碌的人是不会怀念人的,忙碌的人是没有烦恼的。烦恼是闲人的专利。
高老庄的麦田很多,多的让朱刚烈的福陵山的麦田显得很单薄。高老庄的麦田在秋风里就像起伏的大海的波涛。
田里是挥汗如雨的帮工,尽管他们已经很尽力了,但是面对麦田,他们只不过是淹没在大海中的几叶扁舟。
“我想帮帮忙!”朱刚烈找到了高太公,“反正还有几天时间,我要换的东西才能备齐。”朱刚烈说这话的时候很诚恳。
“如此有劳了!”高太公没有拒绝,他想要看看这个小伙子到底有什么样的能力。
秋日的阳光还有些耀眼。
朱刚烈精赤着上身,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中流淌着汗珠,一滴汗,就有七色的光芒。七色的光芒中映照着七彩的云彩的颜色。七彩的云,只有一个人能够织出来,而今天上人间,已经没有七色的云彩很久了。
一个人的能量究竟有多大?
高太公以前不知道,但是今天就更加不知道了。
三天前还在秋风中起伏的麦海,如今只是满眼的是麦茬,几只鸟雀在满是麦茬的田里,飞起,落下。
“亏了贤侄了!”高太公满眼的笑意,在朱刚烈的送行宴上,高太公高高的举起了酒杯,酒杯里是最好的女儿红,“我敬你!”
朱刚烈恭敬的接受了高太公的敬酒,然后又恭敬的回敬了一杯。
但是他的眼睛却不由自主的瞟了一眼,坐在方便的,有些脸红的一名少女——那名在路上遇上的少女。
高太公很大方的让高翠兰出来陪席,虽然他从小就教高翠兰女儿经,今天却让她陪到了席上,而且席上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
“这是小女高翠兰!”高太公又举起了酒杯。
原来她叫高翠兰。朱刚烈一仰头,喝干了这杯酒。
“见过小姐,在下粗野山人,朱刚烈!”
原来他叫朱刚烈。高翠兰轻轻的点头,然后抿了一口酒。
一口酒,仿佛就是一团火,瞬间在高翠兰的心间燃烧起来,因为她白皙的脸上,瞬间便显出一抹嫣红。
她知道父亲的意思。
同样的,朱刚烈也知道高太公的意思。
“不知道贤侄,如何看待小女?”高太公捋须对着朱刚烈微笑,他很有信心!
第七十七章 梦中
第七十七章梦中
“慧质兰心!”朱刚烈眼睛没有看高翠兰,他低垂着眼帘,很恭敬的朝着她一揖。他不敢看她,因为有些旧的东西会被这个如秋水一样的少女勾起来。
高太公很满意,尽管只有简单的四个字,但是四个字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内心。他相信自己六十多年的眼睛和数十年的阅人经历。他知道朱刚烈的赞美是从内心发出来的,他相信一个粗鄙的山野村夫是不可能说出如此雅致的评价的。
朱刚烈走的时候,高太公一直送他到村口,反复嘱咐,过段时间再来。朱刚烈点头应承,却不敢看高太公背后的那双顾盼生辉的眸子,那眸子里有一泓秋水,盈然可照进人的心里。
朱刚烈拉着大车,大车上满是换来的酒和其它的物件,还有很多是高太公送的。
福陵山的风很冷,即便远远还没有入冬。
高老庄的女儿红很烈,即便朱刚烈的酒量很大。
猪刚鬣醉倒在石桌旁,他不是有意要喝醉的,但是喝着喝着就收不住口了。醉倒的时候,他嘴里喃喃的念叨着两个名字。
一个是卵二姐。
还有一个是织女。
“唉——”一声幽幽的叹息声从洞口响起。
“他开始念我的名字了!”一个白衣裙的影子在洞口叹息,“但是他终究还是忘不了她。她始终是他心中最重要的。”
“他念你的名字已经365次了,织女的名字他只念了两次,为什么说她是最重要的呢?”胖和尚的秃头在月光下显出幽幽的光。
“因为只有念了这个名字,他才能安稳的睡去!”白衣裙的影子摇着头,影子仿佛被风吹动过一样,清晰着、模糊着。
洞里传来了如雷的鼾声,猪刚鬣依然是长鼻子,大耳朵,他的肚皮仍然凸挺着,随着鼾声一起一伏,他的嘴角仍然流着哈达子,他依然是头猪精。
“他是个盖世英雄!”白衣裙的影子渐渐的翩然而去,他的身后是那个头顶反着荧光的胖和尚。
“曾经是个盖世英雄!”胖和尚纠正着。
“不,现在依然是!”
“现在只是一头猪精!”胖和尚很执拗。
“啪——”一声,胖和尚脸上的红手掌印很清晰,一抬头,就看见一张女人很愤怒的脸,“如果你再说他是猪精,我就对你不客气。告诉你,我不是雪儿,不是嫦娥,也不是织女,我只是一个女妖精,我不会对那些侮辱我夫君的人客气的。”临了还重重的加了一句,“哪怕他是个神仙!”
胖和尚摸了摸脸,苦笑道:“你果然是个妖精!”但是他还有一句话“你夫君也是个妖精”却生生的咽了下去,
这个世道真是糊涂得紧了,唯利是图、抢劫吃人、无恶不作的妖精居然比神仙还有人情味了。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你已经躲了他一年了。”胖和尚苦着脸对女人说。
“继续躲着他,直到他不再念叨那个名字!”女人坚定的看着胖和尚。
“不好吧!”胖和尚很无奈,“如果他知道你一直躲在我这里,我肯定死定了,你知道的,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逃都没地方逃。”
“那谁叫你说那个故事给我听的呢?”女子忽然对着胖和尚嫣然一笑,“没有那个故事,或许我还正和他在一起喝酒呢!都是故事惹得祸,要怪,就怪你自己的那张嘴吧!”
“唉,嘴巴要是长着只吃肉喝酒该多好!”胖和尚自怨自艾的说了一句。
两人一前一后,在福陵山的月色中,踏行在树影斑驳中。两人走着,女子忽然生生的刹住了身子,转身对着胖和尚,面带着怒色。
“你……你又想怎样?”胖和尚心忽然“砰砰”的跳起来。
“那个高翠兰不是个好东西,春心荡漾的死妮子,居然也敢打我家夫君的主意。”女子狠狠的说着,“今天晚上不如我将她掳了去,煮了吃!”
“妖性不改!”胖和尚很无奈,苦笑着摇头。
“哈哈,如果我改了,岂不是神仙了?”女子轻笑着,轻盈的在树影中穿梭,忽明忽暗,仿佛轻盈的羽毛!
两个人的身影,渐渐的消失不见,福陵山的月夜,活泼了的空气,忽然间随着人影的流逝而遽然冷却。原来福陵山的灵气,在这只凤凰身上。
笑声是清脆的,在猪刚鬣的梦中,他仿佛又看到了在漫天雪地里轻灵跳跃的少女,她带着清脆的笑声,仿佛珠玉落盘——那是雪儿。
“雪儿!”猪刚鬣忍不住叫了一声,但是雪儿仿佛化成了一株雪白的莲花,静静的融入了漫天的雪地。
一个久违了名字,一个只能在梦中叫出来的名字。
“呵呵!”猪刚鬣再次从梦中惊醒,很奇怪的梦,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梦见雪儿了,但是这次的梦却很清晰,那株莲花在梦中绽放的样子,让自己的心猛然的跳动。
摇了摇头,猪刚鬣有点清醒过来,忽然他皱起了眉头,因为洞里有一股他熟悉的气息——是卵二姐。但是这股气息已经很淡了,他不可能在找到她,如果卵二姐有意要躲避自己的话。
但是卵二姐为什么会躲着自己?
猪刚鬣不清楚,但是他知道一定有一个人很清楚,因为他在洞口还知道了另一个人的气息,一个自己曾经很熟悉却没有想起来的人的气息。
今天,他想起来了。
菩提大师!是的,就是菩提大师,那个胖和尚。
但是胖和尚是个什么样的神仙,自己是知道的,他没有仙山洞府,只是一个居无定所的流浪神仙,就像人间的流浪汉一样。
猪刚鬣在想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前两世自己也曾经想过。为什么这个胖和尚总是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然后参与搅合进自己的每一生一世。
躲就躲吧,总会有一天会找到你的。猪刚鬣不再想这些问题了,自从变成了猪精,他就不再是那个天蓬了。他现在只是一个妖精,只是一个让神仙痛恨,让人群憎恶的妖精,一个妖精还要去强求什么?
雪儿也罢、嫦娥也好或者是织女,自己已经不能再去爱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了,哪怕是在梦中也是一种奢侈。妖精只能娶妖精。哪怕是自己执着了许久的织女,也只能在自己变成猪精的一刻,永久的压制在心底了。
不爱,其实就是爱。那么反过来,爱,也就是不爱。
卵二姐是一个妖精,自己也是一个妖精。这才是门当户对的姻缘。
妖精——猪刚鬣忽然笑起来,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去看看压在五行山下的美猴王了。不知道他现在怎样了。他听说过观音的一句“五百年的灾消难满”的话。那么现在已经快五百年了,也该去看看他了。
夜晚就这样在猪刚鬣的心中消磨过去。
天空已经显出一抹橘红——天亮了!
福陵山卷起了一阵风,猪刚鬣踏云而去,他的心中忽然深深的印着两个字——兄弟!
第七十八章 迷失
第七十八章迷失
五百年很漫长。漫长得石头垒砌的五行山也能够长满了青苔和高大的古树;漫长得美猴王头上的凤翅紫金冠慢慢的在尘土中褪去了光彩;漫长的美猴王愤怒灵动的眼睛,渐渐呆滞。原来时间是可以消磨一个人的意志的,特别是在很长的寂寞的时间里。
五百年很短。短得天庭里听到美猴王的名字,所有的神仙都噤若寒蝉;短得妖精界里听到美猴王的名字,所有的妖精都顶礼膜拜;短得美猴王的兄弟至今都还认为他几乎就在心里,从来没有离去。
也短得铁扇至今还觉得那个猴子仿佛就在自己的身边,醉意朦胧的样子,还有手足无措的窘态。
时间并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内心的时候,它就会很短。
五百年快要过去了,但是美猴王并不知道自己五百年会灾消难满。他心中的仇恨和愤怒在无数个春花秋月中渐渐的平静如一潭湖水。
五百年的禁锢生活可以让他做无数个梦,无数个最简单的梦。就像在天空翱翔的鸟一样,就像在山间奔跑的兔一样,就像被风吹落的叶一样——一个自由自在的梦。
铁扇就远远的站在很远的山头望着他。她这样已经痴痴的望了五百年,每年一次,每次都会望着那个只露出猴头的家伙。
已经快五百次了吧!铁扇心里暗想。风撩起了她的长发,在眼前飘飞成一缕一缕、一丝一丝的惆怅。
几百次的凝视,她看到了心中的那个盖世英雄愤怒、挣扎直到颓唐、空洞,她看到了一个让她痛彻心扉的英雄渐渐的折磨成了一个毫无斗志的猴子。她不能靠近,因为五行山有五方揭谛和一方土地。
“你总是这样,有了兄弟便不会顾惜自己!”铁扇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仿佛是自言自语,又仿佛是对着远处的猴子如妻子一般的絮叨,“我们的孩子如今已经大了,只是他还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父亲是谁。”
“你不能怪我,我不想让全天下的妖精都笑他,所以我告诉他,他的父亲是牛魔王。”铁扇叹着气,“你放心,我不会让他认牛魔王的,我将他放于号山枯松涧火云洞中修炼,毕竟是你的血脉,却还是因你的缘故,那太上老君八卦炉被你掀翻了,落在人间,便成了火焰山,你的孩儿倒好,修成了三味真火。这不是父子相授又是如何?”
铁扇自言自语的絮叨,一天一夜很快,在五百年中,这不过是短短的一瞬间罢了,当第二天的阳光渐渐的出来的时候,铁扇站起了身子:“猴子,我明年再来看你罢!”
铁扇轻盈的转身,却听到身旁不远处一声慈悲之声:“施主且住!”
铁扇一惊,手不由自主按在腰间的剑柄上。这么近,自己居然没有发觉,她仿佛嗅到了危险气息的狼,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个忽然显化出形的人。
“菩萨!”铁扇失口叫出声来。
那面前立着的,正是素袍锦裙的观音菩萨。
“你偷听我?”铁扇很快镇定下心来,手中的剑柄握的更紧了。她对菩萨没有好感,因为她也曾参与到围攻悟空的行列,也因为她是镇压悟空的佛门中的人。
“我为什么要偷听你?”菩萨微微的笑着,“我法力广大,遍知诸天之事,你想些甚么,我岂能不知?只是我劝你一件事故,让你放下执念罢了!”
“我没有执念!”铁扇死死的盯着菩萨。
菩萨微微一笑:“眼见得这猴头的锐气渐渐消磨殆尽,你便忍心?”
“不忍心又将如何?”
菩萨还是那样的微笑:“我教你一个法子,定能叫着猴头灾消难满,只是这事还在于你,若是你应承了,我便还这猴子一个自在之身。”
猪刚鬣远远的隐藏着自己,看着菩萨和铁扇说话。
“要我忘记他吗?”铁扇忽然间迷茫了,菩萨说的很清楚,只有忘了猴子,还能换来猴子的自由。
“当然!”菩萨的微笑仿佛雕塑,“不过我还可以送你一件宝贝。”
“什么宝贝?”铁扇木然的问了一句。
“芭蕉扇!”
“如果我答应了,猴子真的会自由?他……他还会记得我吗?”
“他会记得你!”菩萨说。但是她没有说出来的是,只记得你是牛魔王的妻子,他的嫂嫂!
“我答应你!”铁扇坚定的点了点头。
“不行——”猪刚鬣忽然现出身来,就连观音菩萨也吃了一惊,她居然没有察觉到猪刚鬣的存在。
“天蓬!”菩萨再也无法维持那雕塑一般的微笑,“没想到你也在这里。”
“天蓬?”铁扇也吃了一惊,“你怎么是这幅摸样?”铁扇很吃惊,她吃惊于曾经的一个玉树临风、武功盖世的痴情英雄,如今这幅邋遢的猪精摸样。忽然一抹哀伤在心底涌起,这又如何?那猴头不也曾是盖世英雄吗?还不是在五行山下,就如他头上的紫金冠一样,渐渐的褪去了光彩!
猪刚鬣没有看菩萨,只是盯着铁扇:“你真要这么做?”
铁扇坚定的点头。猪刚鬣忽然又转头盯着菩萨:“你难道要像对待碧水一样来对待我的兄弟和他的女人?”
碧水!这个名字,即使是再镇定的菩萨,心也随之微微一动,但是微澜的心湖在菩萨心里随即平复。
“一切起于缘,一切灭于缘。缘灭之时换新生,新生之时修正果!”菩萨双手合十,缓缓的念了一句。
猪刚鬣冷笑:“不要说缘,也不要说正果。如你所说,没有缘才有正果,那何谓正果?正果无情么?无情的正果又何谓正果?”猪刚鬣哈哈大笑起来,“五百年不过是个笑话,五百年灾消难满又是什么意思?菩萨早就算计好了今天吗?”
菩萨没有理猪刚鬣,只是看着铁扇。
铁扇终于点了点头,轻声对猪刚鬣笑道:“我已经决定了!”
猪刚鬣终究还是没有制止住铁扇,他不知道一个人忘记了自己最重要的情会怎样?他忽然想到了菩萨莲花池里的莲,那是忘记了前尘往事的雪儿。
铁扇在五行山下,在看了最后一眼美猴王后,忘记了前缘。前缘如烟,就在风吹起的地方,烟消云散。
“我的兄弟还认识我吗?”铁扇的身影完全的消失在五行山后,猪刚鬣盯着菩萨,终于轻轻的问了一句。
“不认识了!”
“他就是第二个碧水!”猪刚鬣叹了一口气,“但是我绝对不会做第三个碧水的。”
“没有人逼你做谁!”菩萨终于有回复了雕塑一般的微笑,碧水这个词似乎再也在她的心底掀不起任何波澜,“有一天,你会找到我的,因为你的前缘还没有了!”
猪刚鬣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压着美猴王的地方。
“我如今有一件大事要做,如果你愿意帮我去做的话,你的前缘就会了结,终会成就正果!”
“我不想成佛家的正果,我只想成就自己的正果。我只想娶织女,哪怕是普通的凡人夫妻也行。”猪刚鬣大笑,“你能帮我做到吗?如果能,我就答应你!”
第七十九章 忘记
第七十九章忘记
猪刚鬣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毫不畏惧的盯着这个大慈大悲却无欲无情的菩萨,没有丝毫的忧郁与退缩。即便真的成了凡人有如何?即便堕入轮回之苦又如何?
“一切自有缘!”菩萨合十,很平静的念了一句。
又是缘!猪刚鬣想笑,一种从内心底里想要穿出来的大笑。但是他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要走了,去看看我的兄弟。”
“他不认识你了!”菩萨道。
“是你的佛家法力吗?”猪刚鬣一回头,嘴角带着一丝嘲弄,“就像对待铁扇一样?”
菩萨雕塑般的微笑永远不会改变:“不,是佛祖的甚深法力。”
“但他还是我的兄弟!”猪刚鬣哈哈大笑着,大踏步向前,“这些都是你们四大皆空的佛家不懂的。”
菩萨没有阻拦猪刚鬣,看着他的背影,默默的合十,念了一句佛号。
美猴王还是那个美猴王,但是他的眼光渐渐的失去了锐利的光芒。他有些呆滞的看了看空中的飞鸟,然后又看了看树上的红枫叶飘起。
“你还认识我吗?”一个声音在美猴王的头顶上响起。其实美猴王早就知道有人来了,但是他不在乎,有人和没人是没有区别的,特别是一个囚禁了快五百年的人,过往的人,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你不想看一眼?”今天的这个声音很执拗,远比以往过路的那些惊诧、嘲笑的声音柔和和真诚。
美猴王忍不住转动脖颈看了一眼,一个白衣的男子,面带微笑的看着他,仿佛很熟悉,但是却又认不出。
“我认识你吗?”美猴王咧开嘴一笑。
“你知道你是谁吗?”白衣男子蹲下来,和他平视着,嘴角的笑意很浅。
“我?”美猴王一愣,然后大笑起来,“我当然知道我是谁,如果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岂不是一个傻子?”然后嘲笑似地补充了一句:“不过似乎这个问题本身就够傻的吧!”
“那么你能告诉我你是谁吗?”白衣男子凝视着美猴王,丝毫没有理会他的嘲笑。
“我是孙悟空!”美猴王的眼睛倏地闪过一团火,但瞬间又熄灭了,叹息一般的说出了一个名字。
白衣男子大笑起来:“我听说五百年前,这里压着一个神猴,他叫美猴王,是齐天大圣,曾经大闹天宫,打的诸天神佛无影无踪,是个大大的英雄。”
“是吗?”美猴王忽然紧盯着白衣男子,“你是来嘲笑我的吗?”
“不是!”
“你到底是谁!”
“你真的不认识我了?”白衣男子的眼光忽然暗淡下来,“我以为你还记得我,就像我永远记得你一样。”
“我没有你这门亲戚!”美猴王奇怪的看了白衣男子一眼,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如果你是没事来消遣我的,那就走吧,我没工夫和你说话。”
白衣男子却丝毫没有走的意思:“你认识铁扇吗?”
“铁扇?”
“一个住在翠云山的女妖精,一个女人!”
美猴王翻了翻白眼:“我没有必要认识所有的人吧,也不要因为我曾经做过妖精,就认为只要是妖精,我就认识。看来你还真是一个傻子!”
白衣男子没有说话了,他看了看美猴王,然后站起身来,叹息了一声:“我不是傻子,我只是你的兄弟!”
美猴王还是迷茫的眼神,但是白衣男子已经走了。
“他是我兄弟?”美猴王想要笑,嘴一咧,却无缘无故落下一滴泪。
美猴王没有像太多,只是快五百年了,第一次有人和他说这样的话,称被压在五行山下的他为兄弟。
五百年啊!真的很遥远了。
美猴王再次看了看天空,可是却看到了天空一净如洗,连飞鸟白云也没有了。
这时候,山头传来一段飘渺的声音:“堪叹妖猴不奉公,当年狂妄逞英雄。欺心搅乱蟠桃会,大胆私行兜率宫。十万军中无敌手,九重天上有威风。自遭我佛如来困,何日舒伸再显功!”
美猴王听了,不由高声叫道:“哪个在山上吟诗,接我的短呢?”正扭头四下观望,却看到一个素袍锦裙的慈悲女子,手持净瓶,立在了自己的面前。
美猴王大笑道:“原来是观音菩萨。”
菩萨点头道:“正是我,一时感叹,故而有这段话。”
美猴王摇头笑道:“菩萨欺心。分明是羞辱俺老孙,只拿俺的短处说话,却又不来搭救于我。”
菩萨笑道:“如今我倒是有心搭救与你,只是这事却不是由我来做得的。”
美猴王听闻,心中欢喜,大叫道:“却是何人来做?还望菩萨行个方便告诉于我,日后见了,必不要错过才好。”
菩萨点头,心中暗喜道:“我奉旨迁往动土寻一个取经人,教他救你。你可跟他做个徒弟,秉教伽持,入我佛门,再修正果,如何?”
“愿去,愿去!”终于有一线机会脱出这困窘,美猴王忙不叠口的答应下来。
菩萨微微一笑,嘱咐了几句,便要离去。却听得背后传来一个声音:“敢问菩萨,方才有个穿白衣服的男子,可遇上了?”
菩萨回过头,盯着美猴王。
“他说是我兄弟!”美猴王笑道,“俺老孙自出世以来,修仙访友,大闹天宫,直至被压在这五行山,却哪里听说过有甚么兄弟?想必是俺老孙被这山压得久了,头脑有些生锈,记不得以前许多事,还望菩萨告知与我!”
菩萨摇头而笑:“你个天生的野猴子,哪里有甚么兄弟?以往不过是些酒肉朋友,忘了也好,省得日后你灾消难满,又来打你秋风,好不烦恼!”
美猴王点头道:“正是,忘了也罢!”
忘了也罢吗?美猴王看着观音菩萨踏祥云而去,心底却隐隐的有一丝不安。有些东西不是想忘记就忘记的,单单那熟悉的感觉就让人无法割舍,尽管他不知道那个白衣男子到底是谁,但是经历过的,真的可以当做甚么都没有发生吗?
美猴王只是没有记起,却不是忘却。没有记起只不过是暂时想不起罢了。然而忘却,就是永久的失去。
猪刚鬣当然不想永久的失去这个兄弟,但是他没有更好的办法。
“缘?”猪刚鬣忽然有些痴,缘到底是有还是没有?佛家有“缘”法,难道自己就没有“缘”法吗?
自己当然有自己的缘法。
猪刚鬣忽然笑起来。自己的缘法就是靠自己去抗争。
有了抗争,才能有自己的缘法。
猪刚鬣忽然轻松起来,原来很多道理在想明白之后,都很简单。
一朵白云,一座山,一个山洞,一个怪。
做神仙也罢,做妖精也罢,福陵山,只有一个种庄稼人。
第八十章 宿缘
第八十章宿缘
福陵山的春天,草长得很茂盛。
猪刚鬣去了高老庄,因为他在刚种完小麦的时候,在麦田里遇到了高才。
“我家老爷想请您过去帮几天忙!”高才远远的在麦田就看到了已经忙完的朱刚烈,笑嘻嘻的,将两封书函恭敬的交给他。
两封书信都很短。
一封是高太爷的,很长的一页。大概意思便是高老庄如今多开垦了麦田,人手不够,想邀朱刚烈帮几天工。言辞倒也恳切。
一封是高翠兰的。朱刚烈打开的时候,信封里的纸笺有淡淡的清香。字更少,只得寥寥几个娟秀的字:犹盼纸鸢借东风。
朱刚烈呆呆的,便连高才告辞离去,也不知。他的眼前全是那个影子,那个在秋日里轻巧的提着裙子,在风中奔跑的,撒下一串笑声的少女,她牵着线,秋日一碧如洗的天空中,一只蝴蝶翩然的飞舞。
“我该去吗?”猪刚鬣喃喃的,“我不过是个猪精,一个妖怪,我是猪刚鬣!”
“或许我应该去!”朱刚烈喃喃的,“我是朱刚烈!”那个身影就好像曾经长久的印在心里过一样,使得他下意识的看了看天空。
春天的天空,浮着几朵云。
朱刚烈是在一个清晨走的,一身葛布衣襟,在轻雾的路上。
福陵山云栈洞又显得很清静了。听不到鼾声,也听不到喃喃自语的声音和大口喝着桂花酒的吞咽的声音,也听不到那如雷鸣一般的鼾声。
但是在朱刚烈走的那天,一个女人悄悄的来了,她有些痴痴的看着朱刚烈离去路。她的身后站着一个胖和尚。
“我都已经等了一年了,为什么他的心里还放着别人?”云栈洞里,一个女人对着正在喝酒的胖和尚大发雷霆。
胖和尚显得很无辜,将一碗酒灌进嘴里,然后耸了耸肩膀:“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天蓬,更不是猪刚鬣。”
“那你说他会忘记那些女人们吗?”卵二姐坐下来,也灌了一口酒。离开猪刚鬣的这一年,卵二姐又开始觉得自己越来越像妖精了。这仿佛是一种错觉,在一年之前的那些日子里,她仿佛感觉到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小女人。
她真的很喜欢那种做小女人的感觉,每天的期盼着在地里劳作的丈夫回家,或者自己挎着篮子,在地里走一回。她喜欢风吹起自己的碎花布的头巾的感觉。
胖和尚苦笑:“如果能忘记,他就不是天蓬了!”
“那我是没有希望了?”卵二姐神情有些黯然。
胖和尚没有说话,只是灌了一口酒,才开口叹道:“本来有一件事,我是不想告诉你的。”
“什么事?”卵二姐紧张的站起来。
“还是不说的好!”胖和尚摇头。
“啪嗒!”清脆的声音在洞里传出回响。卵二姐伸手就将胖和尚递到嘴边的酒碗打翻在地,地上溅起酒花。
“不说就别喝了!”卵二姐怒气冲冲。
“但是我说了,就是泄露了天机!”
“泄露天机又能怎样?”卵二姐嗤笑起来,“天庭的神仙都是靠泄露天机去人间、妖界骗吃骗喝的。你一个不入流的和尚,就算泄露天机,也没人找你麻烦的。”
“我不是不入流,我是菩提大师!”胖和尚笑道,“好吧,我告诉你,但是你一定要替我保密。其实高老庄就是猪刚鬣的宿缘之地,因为那里的一个女人!”
“这个我知道,不就是那个高翠兰吗?”卵二姐愤愤的,“一看就知道是个不正经的女人,才见过一面,就迫不及待的写什么劳什子信来,发浪的不行!表面正经,背地里还不知道如何的偷人养汉哩!”
菩提大师不由摇头,妖精就是妖精,连骂人都这么恶毒。
卵二姐一旦存了那点心思,就似乎藏不住,这几天,便在山中转悠着,一心想要找个借口去高老庄一趟,死活被菩提大师劝住了。
“你现在去,你家男人正在那里,岂不是找不自在?”菩提大师摇头。
“正因为我家男人在那里,所以我才要去,俗话说,捉贼捉双,捉奸捉双。难道等他们奸情成了,我才去捉?岂不是迟了?”卵二姐说的话很直,但也很实在。
“那猪刚鬣还会喜欢你吗?”菩提大师一句话便将卵二姐堵住了,堵得卵二姐泪水涟涟,声音哽咽。
“遭瘟的猪精!”无计可施的卵二姐狠狠的骂了一句。
菩提大师笑道:“也别急,他总有回来的一天!”
“对,遭瘟的猪总要回栏的。”卵二姐很显然被启发了,“到时候我再去寻那小浪蹄子的不是去!”
菩提大师默然无声。
朱刚烈总要回来的,但是他现在却还没有回来,因为高老庄的麦田,才种了一半,如果要种完的话,还得过两天才行。
高翠兰就坐在绣楼上,两手支在膝盖上,双手托着下巴,出神的看着窗外。窗外是一片麦田,远远的似乎可以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
其实,从窗子望去,是看不到人影的。人影只在人心里。
熟悉的感觉,总是从那个只见过匆匆两面的人身上散发出来。尽管他身上穿的不是华贵的衣服,尽管他没有白皙的肌肤,但是他仿佛有巨大吸引力。
“这是什么感觉?”高翠兰轻轻的用手摸了一下有些发烫的脸颊。
这是什么感觉?高太公心里是很高兴的。他的女婿可以不是才华横溢的才子,可以不是横刀跃马的大将军,可以不是富贵盈门的高官显贵,但一定要是一个勤恳的人,一定要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从前天朱刚烈来到庄子,从他的一句话里,他知道,眼前那个正在麦田里勤恳劳作的男子就是自己看中的女婿。
那天,朱刚烈只说了一句话:“以后这些事就由我来操劳吧,您已经上年纪了!”
其实朱刚烈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想成为高太公的女婿。尽管他有一个让他心里感觉如此亲近和熟悉的女儿。
他现在很满足自己的现状,他要等着卵二姐回来,然后一起男耕女织。尽管他知道这有些自欺欺人,尽管他知道自己不过是将卵二姐当成了心中的那个白衣裙,终日织云的女子。尽管卵二姐与心中那个女子的性格迥异。
但是,有幻想的日子,总比没有想法的日子强。
又过了两天,已经种完麦田的朱刚烈要走了。他走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要,只要了两坛女儿红。
走的时候,高太公让高翠兰出来想送。
“我的信……”高翠兰迎着朱刚烈的眼光,呢喃着,手指绞着衣角,白嫩的脸上一片绯红。
“我收到了,谢谢小姐!”朱刚烈淡淡的,想高翠兰施了一礼,然后想要转身逃走,他怕自己单独的面对这个女孩儿。
“你……你可有信回我?”高翠兰鼓足了勇气,低垂的眼帘忽然张开,眼睛盯着他。
第八十一章 丢失
第八十一章丢失
“在下不会写诗!”猪刚鬣连忙低垂着眼帘,匆匆的,仿佛失去了牵引的纸鸢,摇摇晃晃的,一头就飘向了前路,坠落一般的一头栽去。
“扑哧!”高翠兰忍不住笑了。她喜欢看这个男人慌慌张张的落荒而逃。越是慌张,那么在他心里,自己就越重。有很多事情是不需要直接的答案的。一个人的眼睛和举止就是最好的答案。
高翠兰就立在那条山路上,站在高处看着那个男人的身影摇摇晃晃的转过了山坳。山风撩起她的一缕长发,遮住了她的眼睛和带着笑意的弯成一溜月的嘴角。
“贱人!”一个声音忽然从风中传入到自己的耳朵里。虽然很轻,轻的就像风一样,但是还是灌入了自己的耳朵里,很清晰的呈现。
在高翠兰一转身的时候,她旁边不远处的一片草地上,站着一个白衣裙的女人,一个美丽却浑身透着妖娆气质的女人。
“你是谁?”高翠兰微微的皱起眉头。
“一个有了丈夫的女人!”白衣裙的女人嘴角挂起一丝嘲弄的笑意。
“你刚才骂我了!”
“是啊,我骂你了!”白衣裙的女人笑得肆无忌惮,“因为你本来就是个贱人!”
“凭什么?”高翠兰不屑的扬起头,盯着她,丝毫不见示弱。莫名其妙的女人,让高翠兰不由一阵心烦,也还有一阵心慌。
“就凭你这么没脸没皮的看着别人家的男人!”白衣裙女人的话就像一把刀。
这把刀没有形,却带着血。
“他——他哪里是别人的男人?分明就是你——胡说八道!”高翠兰的心慌乱的紧。
“哈哈!真是个天真的丫头。”那女人仍然满是嘲弄的笑,却更加肆无忌惮,“我和他去年就成了亲,那福陵山满山的狼虫虎豹都可以为证。”
“咯咯——”这次是高翠兰笑了,“没见过成亲的人还要狼虫虎豹作见证的,难道你是妖精不成?”
“是——我们本来就是妖精!”女子嘿嘿的笑着,“我是千年凤凰卵成精,他是猪妖转世,怎么样?”
“我要回家了!”高翠兰满脸的笑,然后转身,她不相信这个女人,尽管自己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安,但是她不想和这个女人多说话,说多了,自己可能会慢慢的相信她,这个原因自己也不知道,她从来没有这么在意过一个人,她的心也从来没有这么慌乱过。
“啾——”忽然一声长鸣,她的身后忽然飞起一只大鸟,五彩的翅膀和斑斓的羽衣,从她的头顶掠过,轻轻巧巧的就落在了她的面前。
“妖精——”这是高翠兰晕倒时惊呼的一声。然后就看到那只五彩的凤凰伸出爪子,擒住了她,一展翅膀,一飞冲天,转眼就消失在悠然的云层中,天空中隐隐的落下了一两声“啾——”“啾——”的声音。
猪刚鬣刚刚回到云栈洞,放好了两坛酒,喝了几大碗女儿红,就听到天空中的鸣叫声。
这种声音他很清楚,是卵二姐的声音。因为一次在卵二姐喝醉酒的时候,显出凤凰的原形,就发出过这样的声音。
“卵二姐?!”猪刚鬣冲出洞,身形一晃,便纵上了云头。
天空除了云,什么也没有。没有一个神仙或者妖精的身影,也听不到了“啾”的鸣叫声,仿佛一切都是幻觉一样。
难道真的是幻觉?猪刚鬣颓然的落下云头。
女儿红真的很烈吗?
猪刚鬣摇摇头,又坐在石桌边,重新倒满了一碗酒。女儿红,女儿红,酒里仿佛真的有个少女的影子在酒里晃荡,宛如纸鸢在风中摇曳。
“高翠兰?!”猪刚鬣醉倒时,轻轻的叫了一声。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叫出来的时候,就像自己叫出织女的名字一样,自然而然,仿佛这个名字已经存在心中很久了一样。
“真是孽缘!”一个胖和尚的身影坐在云栈洞的石桌旁。他一口一口的灌着酒,女儿红的酒真的很烈。
“呵呵!”猪刚鬣又从梦中惊醒过来,醒来的时候,一抹妖娆的月光洒进了洞口,他清楚的看到自己身边的石桌旁坐着一个胖和尚,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菩提大师?!”猪刚鬣呵呵的笑着,“为什么我每次最不想看到你的时候都能看到你!”
菩提大师哈哈一笑道:“我并不是一个讨人厌的神仙吧?起码每次我都能帮上你一点小忙,不是吗?”
“可是为什么每次我都会失望呢?”
“失望时因为你的执着!“
“执着也有错吗?”猪刚鬣看着菩提大师,忍不住笑了,“我现在是妖精了,现在我已经不再执着了,但是为什么我还是会失望呢?”
菩提大师摇了摇头:“你还是执着!“
“不,我一点都不执着了。”
“自欺欺人!”菩提大师笑道,“很多人的性格是不会变的,就像是你。”然后看着洞外的月光,“你知道你醉倒后念了谁的名字吗?”
“我知道!”猪刚鬣笑了笑,“织女,或许这就是你要说的执着吧!”
“但是还有一个名字!”菩提大师看着猪刚鬣,“高翠兰是谁?”
高翠兰!这个名字就像箭一样射进了猪刚鬣的心窝。自己叫了这个名字吗?他不由笑了,少女笑颜就像心底照射的阳光。
“她是高太爷的女儿。”猪刚鬣微微的笑起来。
菩提大师大笑道:“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但是我还知道她的另一个身份。”
“另一个身份?”猪刚鬣笑起来,“她是个妖精吗?你太喜欢说笑了!”
“不,不是妖精。她曾经是一位神仙。”菩提大师摇着头,“她是天上来的,而且还是你的执念。你知道吗?”
“我的执念?”猪刚鬣猛然的站起来,一把捏住菩提大师的手,“你……你说她是……是织女?”
菩提大师点了点头。
“她为什么会堕入了凡尘?是谁这么做的?”猪刚鬣手上的青筋暴起,他的眼角抽动起来,“是王母娘娘吗?”
“不是!”菩提大师咧了咧嘴,感觉自己的手都快捏断了,“是她自己决定的。而且这一次是永不会天庭了,以后便在世间永受轮回。”
“她……她完全放弃了神仙的身份?而不是在凡间历劫?”猪刚鬣吃吃的,心忽然跳的很厉害。
菩提大师点点头,叹道:“凡人看破红尘便可以成仙,神仙看破虚空,却要成凡人。她这么做或许有她自己的道理。但是我知道,如果你没有堕入妖精界,或许她就不会这么做的。”
“她真傻!”猪刚鬣嘴角抽动了一下,“不过,做个凡人可能会比做个神仙好吧!”他喃喃的,然后猛然看着菩提大师:“你老实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还有,为什么我的事情,每次都有你的掺和?你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菩提大师苦笑道:“你觉得我每次出现都是来和你作对的还是帮你的?”
“嗯,那倒没有!”猪刚鬣笑了,笑得很开心,“或许我现在就应该去找她!”
第八十二章 争论
第八十二章争论
菩提大师摇头道:“你找不到她了。”
“为什么?”猪刚鬣瞪着菩提大师。
“因为她现在已经和一只凤凰在一起了。”菩提大师笑着,“如果你能够找到卵二姐,那么你就能找到高翠兰。”
猪刚鬣沉默了,卵二姐的脾性他是知道的。
菩提大师提起石桌旁的酒坛,倒了一碗酒,一口喝干,叹息了一声:“好酒!”
酒,是好酒,只不过是喝酒的人不同了。
猪刚鬣也倒了一碗酒,一饮而尽。
酒,流在嘴里,却什么滋味也没有。
卵二姐,卵二姐,猪刚鬣忽然有些明白了。这不过是一个女人的一点小心思,但是却是男人的大麻烦。
“卵二姐知道吗?”
猪刚鬣忽然一瞪眼,指着菩提大师:“别告诉我你什么都没有说。从卵二姐失踪的那天,我就知道她肯定是知道了些什么。”
菩提大师笑了:“我当然会说,但是怎么做,却不是我能够左右的。我不过是想用一种方式来告诉她,你不是属于她的。”
“你真的是和尚吗?”猪刚鬣没有接他的话,却忽然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菩提大师一怔:“我当然是个和尚。”
猪刚鬣看着菩提大师,眼睛眨了眨,然后就哈哈大笑起来:“不错,不错,你确实是个和尚,是和尚,不一定非得四大皆空。”然后指着指着他,“你是个酒肉和尚,是个五荤不戒的和尚,还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和尚!”
“是有怎样?难道这样就不是和尚了吗?”菩提大师有些脸红,“最起码我剃着光头,我头上有受戒的疤。谁见着我了,不都叫我一声佛爷?”
猪刚鬣却忽然不笑了:“是啊,吃酒肉的不一定就是俗人,受戒的不一定是佛家。我又还能执着什么?在一起的不一定非得是两情相悦的,分开的不一定非得是形如陌路的。”
菩提大师听了这话,忽然就怔住了:“你不打算找高翠兰了?你可知道她现在在卵二姐的手里,她毕竟是个妖精,一个妖精如果此起醋来,肯定比一般的女人要危险得多。”
猪刚鬣摇头:“有时候妖精比神仙善良。”然后他就走出洞,看了看天空挂的月亮,仿佛那里面有个熟悉的影子,在里面和着清辉起舞。
菩提大师不说话了,他只是看着猪刚鬣的影子,一个仿佛让他从心底感到孤寂的影子,在月光下凝成一座雕像。
“我经历的够多的了。”猪刚鬣的声音转眼就被夜风吹散。
夜风有些冷,春晚的风带着一丝凉意。
高翠兰坐在一个山洞里,月光照进来,她的脸上满是不屑。
“你很骄傲!”卵二姐一身白衣站在洞口,裙子在风中轻轻的扬起一角。
“你现在的样子,绝对比你变成妖精的样子好看!”高翠兰冷笑着,“不过你现在的样子,绝对不是你本来的样子。哦,对了,你本来应该是只凤凰。”
卵二姐冲着高翠兰嫣然一笑:“你知道吗?其实正因为我是妖精,所以你才没有任何的机会。因为你喜欢的人,就是和我一样,是个妖精。”
“他不是!”高翠兰忽的站起来,盯着卵二姐。
“你想否认?”卵二姐仍然是那样的笑,“其实你否认也没有用,因为……因为人根本就不可能和妖精结合的。”
“不能又怎样?”高翠兰狠狠的盯着卵二姐,“他——不是妖精!”
“你不相信还是你根本就不敢相信?”卵二姐轻声笑了,然后走进洞里,用手指轻轻的托起高翠兰白嫩的下巴,让她的头高高扬起,白皙的脖子光滑而修长。“果然是个美人,难怪让妖怪也会动心。”
“你才是妖精!”高翠兰使劲的一扭头,挣脱了卵二姐的手。
“其实这个话题我们争论没有用,不过你总有一天会知道他就是一个妖精的!”卵二姐笑了笑。
高翠兰瞪着她,并没有说话。她的心没有丝毫的动摇。她绝对不相信这个女妖精的话,妖精的话可信吗?
妖精的话可信吗?高翠兰心里却隐隐有一丝不安。
不安的情绪蔓延的很快,在高老庄。
这几天有了很多的传言,高翠兰的失踪让高老庄的人多了很多惶惑不安的情绪。高太公已经病倒。整日的哼哼着,口里只叫着“苦命的儿”。
“听说那高翠兰生的好看,被那福陵山的妖精抓去做压寨夫人了!”庄子里几个大姨婆娘前来看热闹的,几个一堆,小声议论。
“胡说八道!”高才愤然上前理论,那帮女人却一哄而散。
高才却没有办法阻止这种流言在庄子里蔓延。又过得两天,整个庄子里都充满一种诡异的气氛。
“听说高小姐失踪那天,还听到几声叫声,估摸着就是妖精的声音!”
“那莫不是鸟叫?”
“你糊涂了,鸟能叫那么大声音?听得我哟,那个心都蹦到口里了一般,慌乱的不行,估摸着是个老虎之类的精怪!”
“老虎?我们这福陵山不是个女妖精大王吗?眼见得这两年没有搅扰了,难道……难道她找了个雄老虎精了?”
“估摸着不是老虎吧,应该是个熊怪!”
高老庄的这些天都有一种奇怪的气氛。高老庄已经人心惶惶。甚至已经有人串联好了,组织了护庄队,年轻力壮的男子都扛起了刀枪。
朱刚烈来的时候,就遇上了一对正在巡逻的壮丁。
“朱老爷!”一个壮丁见了朱刚烈,很恭敬的叫了一声。因为全庄子的人都几乎知道这个男人即将成为高太公的女婿,尽管现在高小姐被妖精掳去了,但是这些人还是保持着对他的恭敬。
“你们这是干什么?”朱刚烈皱起眉头。
“这个……”那壮丁犹豫了一下这才道,“也不瞒您,高小姐前几天被一个老虎精掳去了,如今生死不明,高老太爷也病倒了,这不,庄子里大伙商议了一下,组织了这个护庄队,这样大伙心里也安生一些。如今您来了,这就好了,可有主心骨了。这事您还是去和高老太爷商议商议下,大伙保证都听您的。”
朱刚烈只是挥挥手,抬脚就走。
高太爷瘦的很厉害,原本还有些丰润红光的脸,干瘪了下去,夫人在一旁垂泪。
“贤侄来了!”高太爷见到了朱刚烈,涌出一行浑浊的泪水,“我那苦命的女儿啊——”高太爷哆嗦着手,想要握住什么。
朱刚烈忙伸出手,握住那在空中颤抖的枯树皮一般的手,瘦的只剩下手里的骨头:“您老有什么事只管吩咐!”
高太爷挤出一丝笑:“也不怕贤侄笑话,老夫原本想将小女许配给你的,只是……只是她没有那命。如今这话,我也说不出口了,只愿我那可怜的女儿平安回家,过些安生日子。”然后忽然瞪眼看着朱刚烈,喘息了几声道:“贤侄,你说她……她真的是被妖精掳去了么?”
第八十三章 噬心
第八十三章噬心
朱刚烈没法回答这个问题。而且他也对高太公的病无可奈何。心病都是要用心药来治的,古今同理。
但是他的话可以安慰一下高太公:“我会去找小姐回来的,放心!”这是一个承诺,他说这话的时候,郑重其事,这也是他内心里想说的话。
“好,好,好!”高太公连说了三个好字,然后一使劲捏住朱刚烈的手,“如果贤侄能够找回我那苦命的女人,我就将她嫁给你!”
朱刚烈心微微加速的跳起来。这是一个诱惑,高翠兰就是织女,自己看她的第一眼就是那么的熟悉,原来却是自己心中的那个执念。凡人又能怎样?自己也可以平凡的和她一起去生活的。
朱刚烈离开高老庄的时候,全庄子的人都出来送行。他们知道这个男人有些不平凡,因为他一个人能做几十上百人做的事情,这就是不平凡。天生圣贤,必有异相。
“卵二姐,你到底躲在哪里了?”朱刚烈站在福陵山的山顶,从最高点感受整个福陵山的气息,但是他感觉不到卵二姐的气息,也没有高翠兰的气息。
卵二姐是一只凤凰卵成精,她自有她的本事。她最大的本事,就是能够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任何地方,而不让任何人察觉,就算是熟知普天之事的菩萨也不能,只要她愿意掩藏自己的时候。
现在连菩提大师也找不到她了。
“你想好了?”菩提大师对着猪刚鬣道。
“想好了,我这么执着,原本就是要和织女在一起的。现在我有了这个机会,为什么不去珍惜?”猪刚鬣点头。
“那卵二姐呢?”菩提大师叹气,“她原本也是个善良的妖精,现在也是一个可怜的妖精了!”
“我不知道。”猪刚鬣笑了笑,“或许她会想明白的。我原本就不是她的良配!”
“是不是良配不是你说了就算的!”菩提大师摇摇头,并不赞同他。然后看着他不经意的说了一句,“我还有一句话告诉你,你现在是妖精之体,若是要和高翠兰这个凡人之体结合,那么你会害了她,因为她会被你的妖气侵蚀,命不会长。”
猪刚鬣一怔:“有什么破解之法?”
菩提大师忽然笑道:“我是不知道的,但是观音菩萨应该知道,她遍知诸天之事。”
猪刚鬣忽然不出声了。他想起了菩萨曾经说过的话。难道真的是造化弄人?何谓造化?猪刚鬣心底翻滚起滔天巨浪。
菩提大师仿佛知道他的心思:“现在还是先找到卵二姐再说吧!如果迟了的话,说不定真把高小姐吃了,也不一定。虽然这只凤凰并不吃人肉,但是妖精毕竟是妖精!”
在菩提大师说这句话的时候,卵二姐也正在福陵山的一处洞府中,没错,她现在心里正在翻涌着一个令她自己也吃惊的主意。是的,她要吃了高翠兰,这样的话,她就能将高翠兰的魂魄和肉体吸附在自己的凤凰卵的本体中,然后自己就可以变化成高翠兰。
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高翠兰,一个会融合了高翠兰和她自己记忆和思维的综合体,自己的妖气就不会再泄露出来,而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的人。
没错,自己就是要变成高翠兰,这样的话,猪刚鬣才能完完全全的属于自己。想起这些,卵二姐的嘴角微微的上扬,她带着微笑,她很为自己的这一计划得意。
“你……你想干什么?”高翠兰蜷曲在洞角,看着卵二姐的笑,不由心猛然的颤动了起来。
“我是一个妖精,你说我要干什么?”卵二姐的笑意越来越浓,“我在想,你这样的女人,细皮嫩肉的,会不会比我平常吃的那些粗壮大汉的味道要好得多呢?”
猪刚鬣已经在福陵山找了三天,三天的时间已经足够让一个人丧失希望了。毕竟,一个人被一个妖精捉住了,很难留得住三天的时间。
“找不到了吗?”猪刚鬣和菩提大师对坐在石桌旁,他看着菩提大师一口一口的灌着女儿红,禁不住又问了同样一个问题。
菩提大师灌了一口,叹息一声,又仿佛是从内心发出的对酒的赞叹:“你失望了吗?如果她真的被那只凤凰卵吃了,你会怎样?”
“你会杀了卵二姐吗?”菩提大师嘿嘿的笑着。
“我不知道!”
“那么你的执着又有什么意义?”
“我不知道!”
“你还能知道一些什么?”菩提大师摇头,“其实我跟你一样迷茫。”
“你不是神仙吗?”
“神仙也会迷茫的!”菩提大师笑了,“凡人的迷茫在于前世还是今生;妖精的迷茫在于吃人还是不吃人;神仙的迷茫在于应该无所事事还是无事生非?”
“哈哈!”猪刚鬣大笑一声,举起手中满上了酒的碗,“为你的无所事事还有无事生非干一碗!”
酒喝干了,但是人还是找不到。醉了又能怎样?还是有清醒的一天。
“卵二姐,卵二姐!”猪刚鬣手中的酒碗颤抖的厉害,女儿红在酒碗中荡漾,然后轻轻的溅了几滴在地上,瞬间就消失不见。他终于站起身,走向了洞口,洞外的阳光斜斜的拉长了他留在洞内的身影。
“你已经有了杀她的心思了!”背后是菩提大师的身影。
“我……”猪刚鬣想要说话,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他的心底有一种悲哀,他的肚皮在阳光下凸起,却又急剧的起伏着。
“我能感觉到你的杀气。”菩提大师已久在身后慢慢的说话,“你知道其实这本来与卵二姐没有关系的!”
“我知道,这全都是因为我!”猪刚鬣不得不承认。
“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你的执念!”
“我知道,我知道!”猪刚鬣情绪有些波动起来,他忽然想要让这个无所事事、无事生非的胖和尚闭嘴。
“要知道,如果你不是讲这只凤凰卵当成是你的执念的话,你就没有必要招惹她,从而让她坐下错事!”菩提大师丝毫不理会猪刚鬣的狂躁,不紧不慢的说着他的话。
“闭嘴!”猪刚鬣低沉的说了一句。
“你心虚了吗?”
“你闭嘴!”猪刚鬣的声音又扬了起来。
“你一定是后悔了,我以为你这些年的起起落落已经让你想得足够明白的了!”菩提大师笑了笑,“没想到,你原来还是那个天蓬,本性一旦深入骨髓,就不肯能改变的了!”
“没错,我还是那个天蓬。”猪刚鬣一转身,死死的盯着菩提大师,“我本来就是天蓬,这,不因为我是神仙或者是凡人还是妖精就能改变得了的。我可以改变我的外形,但是改变不了我的心。”
“不,改变不了的是你的执念!”菩提大师笑了笑,“织女也是一样,和你一样的执念,只是可惜,她终究还是不能如愿。”
“她会如愿的!”猪刚鬣狠狠道。
“因为我了解卵二姐,”菩提大师叹道,“她是一个自私的妖精,为了自己愿意做任何事,包括吃了那个细皮嫩肉的高翠兰!”
第八十四章 回来
第八十四章回来
卵二姐自不自私并不是很重要。自私不过是女人的秉性,这与她是否是神仙、凡人或者妖精等身份无关。重要的是,卵二姐究竟在何处。
猪刚鬣和菩提大师都有些无奈,只能茫然的等着。猪刚鬣更是登上福陵山顶,不断的探望着整个的福陵山,以希望出现奇迹。
山风掠过高领,树叶哗啦作响,隐隐的仿佛有声音。
是幻觉吗?
猪刚鬣再次凝神,是的,是声音,就在山腰处,隐隐的有声音传来,仿佛是天籁一般的传入到耳朵里。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而且还是高翠兰的声音。
如果一种声音铭刻在心中的时候,那么就永远也不会丢失。猪刚鬣肯定心中的那个答案,然后他就飞身而下,朝着声音的方向狂奔而去。
在奔跑中,他不断的变化着,仿佛是被风撕去了他的伪装一样,凸起的肚子消失了,长嘴大耳消失了,他在奔跑中俨然就是一个矫健的猎人,一个奔跑中的朱刚烈。
蓦然,朱刚烈站住了,他远远的看到了一个白衣裙的女子,斜坐在山腰的一处草地上,她的眉头轻轻的皱起,一只纤纤的玉手按住脚踝的地方,仿佛唱歌一般的呻吟,从她红润的嘴唇中轻轻的就像初吐的花瓣一样被风轻扬而起,细细的传入到朱刚烈的耳中。
卵二姐呢?朱刚烈有种强烈的不安。他并没有飞驰下去,将那个可人的女孩儿紧紧的搂住,而是警惕的,看着四周,仿佛那是一个巨大的陷阱。但,那也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四周没有卵二姐的气息,仿佛她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朱刚烈再一次的搜索着四周。是的,四周除了女孩儿的轻轻的呻吟,再也没有其它的人了。
“高小姐!”朱刚烈轻轻的唤了一声。
那声音犹如一根丝线,在空中颤动着,倏地就窜入了女孩儿的心中,是的,这个声音她很熟悉,熟悉的就像自己的左右手一样。
她张了张嘴,却忽然像是受惊了的小鹿一般,轻轻的惊呼了一声:“朱公子?”然后一手捂住自己的樱桃小嘴,眼睛似是惊喜的朝四周张望。
“是我!”朱刚烈分开草丛,远远的朝她走去。
阳光下,一张清晰的脸上带着温婉的笑容。
他仿佛就是从阳光中走来。高翠兰的心猛然的跳动起来,然后就想要迎向他,迎向这个她心里深深埋着的这个男人。
“啊——”她站起的身影晃了晃,眉头忽然又紧锁起来,又要倒下去。
一只大手轻轻的托住了她柔软的腰肢,盈然一握的腰就要在他的手掌中猛然的颤动了起来。他能感受到她一颗慌乱的心。
“朱公子!”女孩儿羞赧的别过头,不敢看那双直视着她的眼睛。
“高小姐!”朱刚烈轻轻的唤了一句,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快。
“放……放我下来!”女孩儿轻轻皱起眉头。
朱刚烈小心的将女孩儿放下来,他知道女孩儿扭了脚:“能让我看看吗?”
“别……”女孩儿心里有一丝的不安。
但是那鞋袜却在朱刚烈轻柔的动作中褪了下来。一只晶莹的玉足,就这样呈现在朱刚烈的眼前。玉趾豆蔻,盈然一握,白玉温润,丝缎冰肌。触手之间,仿佛滑入水中的鱼,柔滑的,几乎要从手中脱出。
“你如何从那妖精的手中脱身的?”朱刚烈轻轻的揉动着手中的玉足,深深吸了一口气,“她……她就这样放了你么?”
“嗯!”女孩儿的心仿佛要随朱刚烈的轻揉吐出来一样,“只记得一阵大风,我不敢睁开眼睛,便……便从空中落了下来,不小心崴了脚。”然后有些怯怯的瞟了朱刚烈一眼,“我……是是不是很没用!”
“不——”朱刚烈笑了笑,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摸这种含羞带露的脸,但是他还是忍住了,“别想这些,高太公还在庄子里等着你呢!”
女孩儿点点头,然后迟疑了一下:“那……那……她……”
朱刚烈知道女孩儿想要说什么,他轻轻捏住她的手,笑道:“别担心,有我在!”
女孩儿沉默了,她安静的点了点头。脚已经不痛了,朱刚烈的按揉很不错,她已经能站起来,而且感觉不到痛。
“其实……其实她应该算是一个好妖精!”女孩儿在朱刚烈的搀扶下,慢慢的往山下走去,“她没有为难我!”
“你的心总是很善良,几遍别人伤害了你,你还是为她说话!”朱刚烈轻笑起来,“我知道她是个不错的妖精,起码她的心还是善良的。”
女孩儿的身子轻轻一抖,然后轻扬她的头,让瀑布般的长发倾泻在自己的肩头,“你……你认识那个妖精么?你好像很了解她!”
朱刚烈手忽然僵住了,他不自然的笑了笑:“不,我听说的,不然这福陵山怎么人丁兴旺?如果她不是善良的话,这里只能是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
“嗯,你说的对,她一定是位善良的妖精。”女孩儿笑起来,长长的睫毛好像挂着一层雾气,“而且……她还是一位很漂亮的妖精,不是吗?”
“嗯……是的,她是一位漂亮的女人!”朱刚烈不由自主的顺着往下说,然后就顿住了,他发觉自己好像又说错了。
果然,他看到了女孩儿狡黠的笑着冲他眨眼睛:“你一定是见过这个女妖精,是不是?不然你怎么知道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是的,他刚才说了,她是一位很漂亮的女人。而不是一位很漂亮的妖精。难带在自己的潜意识里,自己从来没有将她当做妖精来看?难道她一直在自己的心里,就只是一个女人?一个美丽善良的女人?
女孩儿显得很开心,仿佛朱刚烈刚才的那句话就是她开心的理由。
女孩儿知道,在他心里,那个女妖精是一位漂亮的女人,最重要的是,那个女人很善良。这点就足够了,这是让女孩儿足够开心的理由。
福陵山的树影、草地、河流在两人的脚下犹如轻盈的舞地,两人的身影在阳光下,宛如轻盈的舞影。
远远的,可以望见高老庄里,袅袅而起的炊烟。
“高太爷在庄子里等着你!”朱刚烈笑着对女孩儿说。
“谢谢你!”女孩儿轻轻的低着头,对着朱刚烈,“谢谢你救了我!”
“我只是送你回庄,”朱刚烈笑了笑,“救你的不是我,而是那个善良的妖精!”这是他一路上想要对女孩儿说的话。
他不想女孩儿记恨卵二姐一辈子,这是他不希望的,他的心里总觉得亏欠了卵二姐。为什么要让一个女孩儿去仇恨一个本就不害人、不吃人的善良的女妖精呢?
“真的吗?”女孩儿仰起脸,嘴角带着一丝笑。
朱刚烈点了点头。
高老庄越来越近了,远远的可以看到一行人,正在朝这边走过来,他们身上带着长枪、锄头、还有柴刀。是高老庄的护庄队。
“你安全了!”朱刚烈对着女孩儿温柔的笑道,“我就送你到这里吧!”然后深深的看了一眼身后的福陵山,“我——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没有做!”
第八十五章 撕心
第八十五章撕心
“别走!”女孩儿忽然扬起脸,楚楚可怜的看着朱刚烈,“和我一起回家,好吗?”
女孩儿的表情让朱刚烈心轻轻的抽搐了几下,但是他还是摇摇头笑道:“不,你先回去,我过几天再来找你。”然后抬眼看了看福陵山,“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女孩儿乌溜溜的眼睛里似乎闪烁着探寻的光芒。
“我要去找一个人。”朱刚烈笑道。然后他轻轻的握住女孩儿的手,嘴唇在女孩儿温润的额头轻轻的触碰了一下,“等我!”
这时候,护庄队已经渐渐近了,已经有一个青年远远的看到了两人,惊喜的大声叫起来:“小姐回来了!小姐回来了!”
朱刚烈一转身,就如一只猎豹,瞬间就投入到了树林草丛之中,树影晃动,等护庄队赶到的时候,就只剩下女孩儿一个人静静的望着那树林,嘴角挂着一丝微笑。
“小姐没事吧!”青年兴奋的喊道。
“没事!”女孩儿嫣然一笑,“我能有什么事呢?”
“是谁把小姐救出来的?是朱公子吗?刚才我好想看到他和小姐在一起的!”旁边一个庄汉四周望了一下,“他人呢?”
“他走了,还有些事!”女孩儿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不过,他一定会回来的!”
是的,朱刚烈一定会回来的。但是现在他已经坐在了福陵山的云栈洞里,就在女孩儿回到庄上,和高太公泪眼相对的时候。
“你找到了高翠兰?”菩提大师还没有走,他正在喝酒——似乎他永远都在不停歇的喝酒,他的嘴一直没有停过。
“为什么你到现在都还没有醉?”猪刚鬣还是那副凸肚、长嘴、大耳的猪精模样。在这里他没有必要刻意的掩藏自己。掩藏一个人真实的身份,其实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因为我现在发觉,喝酒并不一定非得大口大口的灌下去才爽快,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味其实也另有一番滋味!这就是我没有醉的原因。”菩提大师大笑,“没想到卵二姐居然没有吃掉她!”
“卵二姐放了她!”猪刚鬣坐在菩提大师的对面,“我现在想知道她在哪里,为什么她没有出现,其实她完全可以面对我的,哪怕她抓了高翠兰,但是现在我已经不怪她了。正如你所说的,她其实还是一个善良的妖精。”
“但是她也是女人!”菩提大师看着猪刚鬣,喝了一碗酒。
“现在,我如何才能找到卵二姐?”猪刚鬣看着菩提大师,“你一定有办法对不对?”
菩提大师笑道:“我是没有办法的。卵二姐隐匿的本事,不是我所能察觉的,几遍是法力高强如你,不是也不知道吗?不过……”
“不过什么?”猪刚鬣猛然一把捏住菩提大师端着酒碗的手。
“你为什么不问问菩萨呢?”菩提大师笑道,“卵二姐本是凤凰卵吸收天地日月之精华,才孕育出来的化身。如果能够找到她出生的地方,那么你肯定就能找到她。”
“她出生的地方?”猪刚鬣道,“她出生的地方在哪里呢?”
菩提大师摇头叹气道:“你问我,岂不是问道于盲?你做了她一年的男人,却连她的这一点事都不知道!”
猪刚鬣不觉一怔,是啊,自己和那只凤凰成亲并生活一年,居然连她的出生之地都不知道。
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忽视了什么。
一年的时间要了解一个人,已经是够长的了。但是一年的时间要在心里放一个人,却又是何其之短?
“看来,我有必要去一趟南海了!这件事不了,我不会安心的!”猪刚鬣猛然的灌了一口酒,用袖子抹干净了。
猪刚鬣真的去了南海,他必须要尽快的解决卵二姐的事情,他不想为自己留下遗憾,因为他感觉到卵二姐是一个好女人。好女人就不该遭到无情的抛弃,而是温和的分手奇Qīsūu.сom书!这是猪刚鬣为自己的行为找的一个借口。
其实,猪刚鬣还想着一件事情,那就是看看莲花池里德那株莲花。在经过了这么多年之后,莲花会更加娇艳吗?
猪刚鬣被童子引进去的时候,他首先看的不是菩萨,而是莲花池。
“莲花很娇艳!”菩萨在一旁开口了。“再过一些年,就能化形,那时候,你就可以看到你曾经的雪儿了!”
猪刚鬣转过头,菩萨新沐,长发松松的挽了一个发髻,雪白的长袍松松的被一根丝带束在腰间,长袍下莹然的玉足轻轻踏上了莲花座。
“不知道过去的雪儿还是雪儿吗?”猪刚鬣忽然说了一句话,这句话是他很早以前就想对菩萨说的了。
菩萨轻笑一声:“将来快乐的雪儿,难道就不是雪儿吗?”
猪刚鬣语塞。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如果将来雪儿真的快乐的话,为什么一定就要孜孜以求的去寻回以前的记忆呢?
“我知道你的来意,你是想问那只凤凰卵的事情!”菩萨的微笑依旧仿佛雕塑。
“请菩萨指点!”猪刚鬣很诚心的向菩萨合十行礼。尽管他很多时候并不喜欢这位菩萨,但是这次他是真心诚意的来请求她的,就想当初带着香消玉殒的雪儿来此一样。
菩萨轻捏法指,微微闭目,过得一会,方才缓缓睁开,叹了一口气道:“凤凰本是世间神物,着凤凰卵又沾得天地精华,能够隐遁生息,却难查访!”
“难道没办法了么?”
菩萨皱起眉头:“我只能算出凤凰卵当初出生之地。却也是在那福陵山一处山洞之中。”说着便轻轻在前面一点,那福陵山便凭空浮现。菩萨指着那后山腰一处密林处到:“这边是当初凤凰卵出生之地。”
这已经足够了。
猪刚鬣对着菩萨又行了一礼,转身就要离开。刚走几步,便听到身后一个声音:“雪儿成形之时,你回来探望吗?”
猪刚鬣顿住了身子,也没有回头,只是迟疑着,然后就纵云而起,消失在南海。
“这猪精好生托大!”这时候菩萨身旁的一名童子不满道。
菩萨笑道:“他与我沙门有缘,托大又如何?”
又是一个缘。但是这次猪刚鬣没有听到。他的心已经飞向了福陵山后山腰的那片密林,尽管他还没有想好该怎样去对卵二姐说。
眼前便是福陵山,自己就塔在福陵山后山腰的那片密林前。
猪刚鬣迟疑了一下,这才朝林中走去。
密密麻麻的树林后面,豁然就隐藏着一座洞府。应该是这里了!猪刚鬣按捺了一下缓慢而沉重跳动的心。
一步一步!
“卵二姐!”猪刚鬣在洞口就叫了一声,“你在吗?”他不想就这样闯进去。
洞内没有任何的声音。
猪刚鬣稳了稳自己的心,然后进一步朝洞内走去,然后又叫了一声“卵二姐!”洞内空荡荡的回荡着猪刚鬣的声音。
“卵——二——姐——”
“卵——二——姐——”声音回荡着扑面而来,里面隐隐的夹杂着一丝血腥味。
第八十六章 双
第八十六章双
洞口的风很冷,冷的猪刚鬣的手有些颤抖。
他一步一步的往里走,那一丝血腥就像在引诱着一只饥饿而谨慎的鲨鱼。猪刚鬣手中已经紧紧握住了自己的钉耙——血腥气渐渐的浓郁起来,比女儿红的浓烈香味还要浓。
“咣当!”一声,是钉耙落在地上的发出的单调的声音,在洞内仿佛悠长悠长的叹息声,带着颤抖。
一滩已经暗红的血。
一件白色的衣裙。
“卵二姐!”猪刚鬣喃喃的说了一句。
“高翠兰!”然后他又怔怔的说了一句。
猪刚鬣像风一样的消失在洞内,他像风一样奔向高老庄。他的眼睛被那一片暗红的血刺得血红,他的内心有种痛在慢慢的升腾,直至绞住了自己的心。
“朱公子好!”迎面而来的庄户人见了飞奔而来的朱刚烈,笑眯眯的打着招呼,他们对这个救出高小姐的汉子,有着衷心的敬佩。
朱刚烈只是一阵风,没有点头、没有微笑,更没有一句话。
“我要见高小姐!”朱刚烈在高太公家的院子里见到了高才。
高才丝毫没有在意朱刚烈的神情,满脸的笑意:“朱公子来了,正好,小姐回来了,老太公的病也好了。正要派小的前去寻你呢,不想你就过来了,去见见老太公吧,他正盼着你来呢!”
“小姐在哪里?烦劳引见!”朱刚烈眉头一皱。
高才嘿嘿直笑,这朱公子定是忍不住了,如今高太公铁定要将小姐许配给他了。迟早都要夹在碗里的肉,何必这么急?正要笑嘻嘻的打趣,就听到厅堂里传来了高太公的声音:“可是贤侄来了?该死的狗才,还不快引进来!”
高才刚要说话,朱刚烈已经几步就踏进了厅堂,冲高太公施礼。
“好贤侄!真难为你了!”高太公的精神很好,脸上的笑容犹如盛开的菊花,“正要寻你来,你就来了!快请坐吧!”
朱刚烈却只躬身谢礼,却不坐下:“在下想见高小姐,还请太公成全。”
高太公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笑道:“之所以请你来,也就是为了这件事。先前老夫曾许诺,若是贤侄寻来小女,甘愿将小女配与贤侄。不想贤侄也有这意思,倒是一个皆大欢喜之事。”
“在下想先见过高小姐,再来与太公赔罪!”朱刚烈再次躬身相请。
高太公不由一愣,然后不解看了看朱刚烈,见他眼神甚是坚定,迟疑了一下,便笑道:“贤侄以前也见过小女,今日为何这般性急?”
“在下有一事要相询小姐,故此失态,还望太公见谅!”
高太公点头:“也罢,若是真有事相询,便去吧!”
高翠兰的闺房就在后花园里。
临窗的一张脸儿,白皙里透出粉红,她一双眼睛直直的望着那园子门口,手指头轻捏着一只小小的纸鸢。
春风无端吹起来,园子里的池塘微微波澜。
“你来了?!”高翠兰轻轻的望着门口,那个身影却是内心里最浓的那个,浓了的影子,是很难化开的。
“我想问你一件事!”朱刚烈冷冷的开口了。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事。”高翠兰轻轻道,“你是不是想问我,我到底是怎么出来的,我到底是谁,是不是?”说着一脸盈然欲滴的笑渐渐在脸上荡漾开来。
“那你到底是谁?”朱刚烈感觉不到她身上卵二姐的气息,或者她本来就是卵二姐而不是高翠兰。但是眼前的这个巧笑嫣然的女子,身上散发出来的明明就是自己曾经熟悉的高翠兰的气息啊!
“你想我是谁?”高翠兰轻轻一笑,然后走进几步,站在朱刚烈面前,“那我就是谁!”
朱刚烈猛然一把抓住她洁白如玉的手,死死的逼视着她,眼睛里布满红色的丝线:“你害死了高翠兰是不是?”
“你弄痛我了!”高翠兰眉头忽然轻轻的蹙起来,低声的喘息了一声,身子软软的似乎就要倒下去,却被朱刚烈抓住手提着,仿佛就像一朵长藤花随时被风吹散一般。
那眉眼之间的轻蹙,那娇柔痛楚的轻呼,那宛如柔藤花一般的身姿,还有嘴角似有似无挂着的一丝娇俏,却又如何不是高翠兰?
“你——你——不是卵二姐?”朱刚烈的心微微的抽搐,“你到底是谁?卵二姐为什么会放了你?”
他猛然的松开手,高翠兰惊呼一声,一个踉跄,软软的做到在地板上,一张晶莹如玉的俏脸,却倔强的抬起来,仰视着朱刚烈,那眼角分明带着一丝笑。
“难道你真的要分得那么清楚吗?”高翠兰仿佛是讥诮,“难道说高翠兰和卵二姐一定就要分出一个来?”
朱刚烈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死死的盯着面前的这个女人。
“为什么选择一个的时候,就要放弃一个?”高翠兰的声音仿佛就是一把尖刀,上面还滴着朱刚烈的血。
“你选择过了,但是你放弃的,真的就是你认为值得放弃的吗?”高翠兰慢慢的站起身来,她白色的衣裙就像一朵云。
“你究竟是谁?”朱刚烈几乎是在呻吟了。
“我是卵二姐!”
这个声音朱刚烈也同样的熟悉——是卵二姐的声音。
“那高翠兰呢?”朱刚烈觉得自己的怒气、担忧在一点一点的消磨,而一种惶恐无助却在一点一点的吞噬着自己的心。
“我是高翠兰!”
同样的让朱刚烈熟悉的声音,没错就是高翠兰的声音。那种可以让朱刚烈在灵魂深处烙上印记的声音,不是妖精或者神仙的变化就能迷惑的。
这是一个怎样的人?
妖精?
还是凡人?
“你心里一直有卵二姐是不是?”高翠兰冷静的有些异常,“不然你怎么会放下高翠兰去找她?难道你又在做你前世中的那种选择吗?”
“我——我不知道!”朱刚烈的心完全迷惘了。
“为什么你要再去伤害一个人?”高翠兰轻轻的叹气,“就因为你要寻找你的执念吗?为什么执念就一定不能改变?为什么执念就不能多一个选择?”
“你——你不明白!”朱刚烈低下头,他的声音几乎只在心里呻吟。
“我明白!”高翠兰忽然又笑起来,笑得很开心,“因为我和你就是一样的人,因为我也做了你要做的选择。”
“你说什么?”朱刚烈缓缓抬起头看着高翠兰。
“因为我也有一个执念!”高翠兰用手拢了拢有些被风吹乱的发丝,“我的执念就是要得到一个人,然后伤害一个人!”她轻轻的张开嘴,缓缓的从她红润的嘴唇里吐出一句话:
“我——吃——了——她!我吃了你的执念!”
第八十七章 女儿红
第八十七章女儿红
这天的天很晴朗,这天的风很轻,这天窗前的柳树很妩媚。
这天的那个女子就像罂粟花,很美丽。
猪刚鬣卷起了一阵风。
刹那间,晴天、清风、媚柳、罂粟花都在狂风中飘摇,就像是无助的孩子,在蹒跚中,把握不住自己的方向。
高老庄的人那天都知道,妖怪又出现了。
高太爷相信,从前掳走了高翠兰的妖怪又出现了,他又掳走了自己的女儿,这次还加上自己马上要招赘的女婿。
整个高老庄没有随着狂风的消散而晴朗依旧,人们的心里一片阴霾。这次连救出小姐的姑爷爷被掳走了,凶多吉少啊!
女孩儿跌倒在洞里,她的旁边坐着一个猪头、大肚、长嘴大耳的妖精,妖精的对面坐着一个喝着酒的光着大脑袋的和尚,和尚的眼睛里眯着一丝笑,看着她。
“你们是谁?”女孩儿并不是那么胆怯,但是声音却还有一丝颤抖。
“这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猪刚鬣缓缓的回过头,盯着她,“你到底是谁?现在这个时候!”
“我……我是高翠兰!”然后她忽然对着猪刚鬣怒目而视,“你这个妖精,为什么要变化成我朱大哥的摸样,还将我掳过来?”
猪刚鬣冷冷一笑:“你现在还不是高翠兰!”
“不管我是不是,我已经占有这具躯体了。”女孩儿忽然笑起来,刚才她的确不是高翠兰,她只是为了试一试他。
“嘿嘿!”旁边的胖和尚冷笑起来,“只怕不是这样吧!你现在虽然是卵二姐的神识,但是这具身躯里还有另一个人存在,就是高翠兰!”
“高翠兰已经被我吃了!”女孩儿不屑的看着胖和尚,“菩提大师,你错的很厉害!”
菩提大师点点头:“高翠兰的确被你吃了。但是她却还存在于这躯体中,你错就错在不该吃了她的心!”
不吃她的心?女孩儿身子颤动了一下,她盯着菩提大师:“你……你如何知道的?”是的,她吃了高翠兰的心。但是如果不吃高翠兰的心,那自己就算化形为高翠兰,就不过是简单的变化之术。
如果一个人想完全的变成另一个人,那么就只有将另一个人噬心,这是她凤凰所特有的本事。
菩提大师的话,完全让她失去了方寸,他是如何知道的?
她的意识有些恍惚起来……
“嗤——”的一声,鲜红的血溅在石壁上,红的让她的眼睛刺痛。两只纤纤的手,很轻易的就穿进了雪白的肌肤中,就像是舞蹈的动作一样,轻柔的就像抚琴一样。
那个蕙质兰心的少女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红润的樱桃小口张得圆圆的,似乎有声音卡在了喉头。
但是少女的眼睛里没有恐惧,她看不懂里面蓄满的是什么。
少女的心真的是兰心吗?
雪白柔软的胸膛,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像是被风吹断的树枝的声音。胸膛里奔涌而出的鲜血,沾染的雪白的衣裙如朵朵三月的桃花。
一颗柔软的心,在手中跳动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又有风吹过……
这不是幻觉,在她的心里,永远记得的一幕。噬心是什么感觉?她永远记得那种感觉。
“我已经有了一颗她的心!”女孩儿轻轻的转头对着猪刚鬣嫣然一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你说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猪刚鬣没有说话,他只是直直的看着她。
“我知道她是你的执念!”女孩儿的笑意更浓了,“但是你又是我的执念。所以我吃了她的心。只有这样,一个身体里才能有两颗心来爱你,而你又不用为了一个执念而放弃另一个。也成全了我的执念!”
猪刚鬣的脸开始变得有些苍白,手在微微的颤抖。
“难道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的办法吗?”女孩儿的声音执着的穿进他的心房,深深的刺进去,让他的心紧紧的收缩着。
“其实……”女孩儿忽然又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我还吃了她身上的每一块肉,你知道吗?吃人肉的感觉我也是第一次尝试,尽管我曾经是一个妖精。”
“在口中,就像融化的感觉!”女孩儿仿佛在说一件很精致的故事,“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完全融进高翠兰的躯体中,然后不再需要变化。完完全全的高翠兰的身体,也就是我的身体了。我从此就不再是那个妖精了!”
女孩儿忽然走进猪刚鬣,白嫩的手抓住猪刚鬣的手,然后轻轻的按在自己高耸的胸膛上:“你感受得到它的柔软吗?我不再是妖精了,而是完完全全的人,是你的执念。”
很温暖,也很柔软。
猪刚鬣将手轻轻的抽回来,摇摇头:“你不是我的执念!”
“起码现在!”女孩儿轻笑,“我已经是你的一半的执念了!别忘记了,这个躯体里,还有我的一颗心!”
“是我错了吗?”猪刚鬣颓然的坐下,看着菩提大师,“难道我的执念是错的?或许我本来就不该有执念?”
女孩儿轻盈的移步过来,坐在两人的侧面,对着洞口,提起了身旁的一坛女儿红,雪白的浪花在碗里轻轻的跃动,兰花一般的手指轻轻托起酒碗,一饮而尽。
“女儿红,女儿红!”女孩儿轻轻叹气,“女儿红醉女儿容,女儿容妆心跟从,心跟从,心跟从,吹散鬓花为谁痛。”
声音轻轻的,仿佛琴弦上落下来一般,飘零在人的心湖之上,无所依从。
猪刚鬣的手颤抖的更加厉害了。迷茫吗?痛苦吗?他的手中拽得紧紧的,一股寒气从他的手中散发出来。
上宝沁金耙发出隐隐的呜咽之声。
它是用来除妖的,不是用来杀人的,更不是杀这个让自己爱恨交织的女人的。
呜咽声隐隐约约,连宝器都感到了猪刚鬣的颤动。
“你不能杀她!”菩提大师对着猪刚鬣轻轻摇头,“杀了她,高翠兰就真的死了!”
那只拿着钉耙的手终于剧烈的抖动起来……
“叮当!”一声清脆的声音,是钉耙落下去了。它就像它的主人一样,已经承受不住如此复杂的心绪。
女孩儿好像根本就没有看见他手中的钉耙一样,她只是一口一口的喝酒,喝得很优雅,但是也喝得很快。
她轻轻的吟唱着那首歌,那首“女儿红”。
“你刚才真的想要杀了我?”她轻轻的一笑,“假如现在这躯体里没有高翠兰的话!”
猪刚鬣答不出来。
“我知道你舍不得!”女孩儿很自信的笑着说了这一句话,然后身子轻轻一歪,便醉倒在了石桌上。洞外,已经暗了下来。太阳落山了。
静静的,月已经升上来了,静静的照在女孩儿身上,她的眼睛忽然轻轻的睁开。
第八十八章 坦白
第八十八章坦白
猪刚鬣迷迷糊糊的听到了一声惊呼,在洞里晃晃悠悠的让心猛然的绷紧。
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到一个白色衣裙的影子,在月光下如受惊的小鹿,仓皇的朝山下奔去。
女孩儿惊慌失措,她看到了一个光头和尚和一个长嘴大耳的妖精,靠在石桌上打着惊天的呼噜。
妖精!她的意识里仿佛掠过一股寒风。然后她就赤着脚,奔出了洞口。
妖精!她要逃得越远越好。
月光下的碧草,仿佛染着血的暗红。
她亲眼看到自己的胸膛裂开,看着自己那颗小巧玲珑的心,被那个妖精拽在手里,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她那时是没有恐惧,只有微微觉得有些遗憾,那个魁梧的男人,那个有着深邃眼神的男人还没有娶她呢。
她看到那个妖精狰狞的脸的时候,甚至有些怜悯她。
今天她又看到了妖精,虽然并不是之前见得女妖精,虽然他长的很丑,但是她还是不畏惧,她只是一种本能,想要远远的逃离这个地方。
她的感觉很奇妙,就像轻盈的在空气中流动一样。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身体如此的轻盈,轻轻的一步,就像羽毛在随风浮动一样。
白色的衣裙在月光下,轻轻的飘荡,向后飘动的衣襟,就像在湖水中顺水而浣的白纱。就像一个精灵在起舞。
但是她还是听到了身后树林的晃动声音,想必是那妖精追赶来了!她在不断前奔的时候,禁不住回头张望。
月光下只有树影还有自己的影子,显得有些凄冷。
她再转头的时候,便一头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宽厚的,温暖的胸膛,紧紧的贴在她的脸上,让她惊得退缩了几步,然后抬起头,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朱大哥!”她惊喜的叫了一声。
月光下,朱刚烈如标枪一般挺立在面前。眼睛里满是怜爱,他的手微微的有些颤抖。
“翠兰!”朱刚烈的声音很低沉,好似有东西堵住一样。
女孩儿如一只受惊的小鸟,轻盈的投入到朱刚烈的怀中,忍不住轻轻的啜泣起来,她的手搭在他的胸膛上。她就像靠在一堵让人踏实的山。
“你——受苦了!”朱刚烈手轻轻的掠过她的肩,然后就滑到她的腰间,手一紧,将那温柔的女孩儿身躯紧紧的搂进怀里。
两人紧紧的,谁也不想动。
直到月光下一滴露珠在她的睫毛上凝结,仿佛泪一样的滑落下来。
“山上有妖怪!”女孩儿轻轻道,“朱大哥,别上去!”
“我知道,我知道有妖怪!”朱刚烈叹息了一声。
“你为什么叹气?”女孩儿伸出的手,在月光下晶莹如玉,手指轻轻的抚上他的脸,轻轻的抚摸,“是为了我吗?”
朱刚烈点了点头,然后勉强一笑:“是为你,也是为我!”
女孩儿不解的仰起头,看着朱刚烈。她的眼睛里里,蓄满了月光,月华如水。
“我们回去吧!”女孩儿笑了笑,“好歹我逃了出来,跟着我回到山庄。”
朱刚烈摇了摇头,仿佛决定了什么似地,盯着女孩儿道:“不,等等吧,我有一件事瞒着你!”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其实,我是一个妖精!”
妖精?女孩儿忽然笑了,然后用手指了指山上,“妖精在那里,我们快走吧!”
“我真的是妖精!”
“真的?”女孩儿笑的很灿烂,“这座山上有个女妖精,难道你是女妖精?”她的嘴角带着一丝俏皮的笑。
“你闭上眼睛!”朱刚烈轻轻的叹气。
女孩儿静静的看着他,歪着头上下打量着他,然后带着笑意,轻轻的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挂着月色。
仿佛在等着春风迎面,仿佛在等着执子之手。
她的心在期待,期待她未知的动作,在自己的红唇留下稻花般的清香。
“睁开吧!”声音吹动了她脸颊边的发丝。
她嘴角一歪,嫣然一笑,睁开了双眼。
猪刚鬣静静的站着,凸肚、大耳、长嘴,他静静的站着,眼睛里带着一丝悲伤,他看着她,想要轻轻抚弄她头发的手伸出一半便停滞在空中。
长长的睫毛轻轻的张开,他看到了那宛如黑珍珠的眼睛在月光中,慢慢的扩张,带着很多的惊惧。瞳孔慢慢的开始舒张,然后慢慢的收缩。
她的身子并没有颤抖。
就是在自己在洞中第一眼看到的那个妖精。
“你——”女孩儿的声音却在颤抖。
“不错,你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猪刚鬣缓缓的道,“我就是一个妖精!”
猪刚鬣的沉静,慢慢的让女孩儿的心沉静下来,她知道,他不会让她害怕,然后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想要努力的挤出一丝笑,但是那脸上的表情却非常的古怪。
“你——”女孩儿迟疑了一下,微微的退了一步,“你真是朱刚烈?”
“是的!”
“帮我摘纸鸢的是你?”
“是的!”
女孩儿就想知道这个答案。有了这个答案,她就无所畏惧。无论面前的人是妖怪还是人。她又轻轻的向前迈进了一步,这一小步,让猪刚鬣的心轻轻的颤抖起来。
女孩儿的手,慢慢的抬起来,柔软的小手,轻轻的抚上了猪刚鬣的脸,抿了抿嘴:“为什么你现在这个样子,都能够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你第一次拉着小麦帮我摘纸鸢的时候。”
猪刚鬣看着她:“你现在知道我是妖精了!你真的不在乎吗?”
女孩儿愣住了。
猪刚鬣叹气道:“我知道高太公想要把你许配给我,所以从今天起,这件事就当没有提起,对不起!”
“别说对不起!”女孩儿放下手,眼睛看着他,“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为什么我都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猪刚鬣点头,因为他也有这种感觉,不论她是织女,还是飞燕,还是现在的高翠兰,并不因为她容颜的改变,那种心理的熟悉就发生变化。
“你知道吗,有些刻入骨髓的熟悉感觉不是人的外表,而是在人的内心。”女孩儿忽然微微的笑起来,“如果心里装着一个人,那么这个人不止装在心里,还装在骨子里,装在自己流淌的每一滴血里。”
“你——”猪刚鬣说不出话,其实女孩儿想说的,也正是他心里所想的,这是一种心灵相通。
“别说对不起,不管你是朱刚烈还是妖精!”女孩儿满是期待的看着她,“明天就去我家求亲好吗?”
第八十九章 求亲
第八十九章求亲
猪刚鬣看着女孩儿,嘴一咧,笑了:“你真的不在意我是妖精?真的不在意我现在的摸样?”
女孩儿笑了笑:“为什么要在意?妖精也罢,人也好,我只相信我的心!”
猪刚鬣的笑是发自内心的。
两人并肩坐下来,猪刚鬣拉着她的手:“我有一个故事,你想不想听?”
“说吧!”女孩儿想将头靠过来,但是却没有动,只是静静的陪着猪刚鬣坐着。
猪刚鬣讲了两个神仙的故事。
这个故事猪刚鬣从来没有说过,曾经埋藏在心底的故事,一经翻开,就像打开了一间从房子的窗,流泻着满屋子的皎洁的月光。
福陵山的稻花香在空气中酝酿着,丝丝的浸入两人的心扉。
“织女真是个痴心的女子,但是一切都值得!”女孩儿终于将头靠在猪刚鬣的肩上。
“是啊!”猪刚鬣长长的虚了一口气,“她是个好女子!”
“天蓬是个真正的男人!”女孩儿轻轻道,然后转头看了看猪刚鬣,忽然轻轻的笑了,她心里有种感觉。这个故事一定和他有什么关系,或许那个再次被贬的天蓬就像他一样。在她的眼里,他仿佛就是天蓬一样。
是的,她猜对了,她身边坐着的就是天蓬,但是她也只猜对了一半,她并不知道自己就是织女。
猪刚鬣很清楚,但是他没有告诉她。女孩儿能够接受他,他已经很满足了,没有必要再让她纠缠于前世。
他知道,她之所以对自己妖精的面目无所畏惧,是因为他是女孩儿心中的生生世世的执念。他知道,她之所以能够将心再次放在自己身上,并不是因为自己是妖精,而是那种与生俱来的执念指引她。
这一切已经够了!
女孩儿轻轻的鼻息在猪刚鬣的脸上浮动,她的眼睛轻轻的合着,安静的已经睡着了,睡得很安心。
温暖的感觉紧紧的包裹着她,她感觉不到月光的凄清,只想在这样安然的环境中做一个美丽的梦。
梦中她就是那个故事中的织女,经历着故事中的生离死别,情仇爱恨。
猪刚鬣轻轻的握着那纤纤的小手,就这样静静的,让女孩儿靠着,他用他的温暖轻轻的笼罩着她,不让一丝的寒风吹进她的心里。
夜色渐渐的沉下去,东方的一丝晨曦从天边射出。
女孩儿的头发上仿佛有一层浮动的金色,照耀着女孩儿的脸,祥和、安静、温馨,猪刚鬣感觉这就是最终的幸福。
自己追求了这么长久,这一刻才是最终的幸福的感觉。
女孩儿的眼睛忽然睁开,她还是没有动,还是静静的靠着猪刚鬣的肩膀。她的眼睛里渐渐的蒙上了一层水汽。
“你醒了?”猪刚鬣握了握她的手。
“嗯!”女孩儿鼻息里发出几乎是呻吟的声音。她喜欢这种感觉,这也是她追求的最终的幸福,靠着爱人的肩膀上,坐在山坡上,看着橘红的太阳缓缓的升起,金色的阳光洒满两人的身上。
“卵二姐,这难道就是你想要的?”猪刚鬣叹息了一声。
是的,现在女孩儿胸腔醒来的,是卵二姐的那颗心。
女孩儿愣了愣,并没有看猪刚鬣,只是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不错,这正是我所想要的,我的要求并不过分,因为你才是我的夫君。”
是的,猪刚鬣是卵二姐的夫君,尽管是卵二姐一厢情愿的将他招赘在云栈洞,但是不管怎样,他们是夫妻的名分了。
“你不应该伤害她的,她只是个无辜的女孩子!”猪刚鬣只能这样说。
“我知道!”女孩儿幽幽道,“但是我并没有伤害她。她仍然活着,只不过她和我交替出现罢了,这样你就能既不放弃我,也不会抛下她。难道不是很好吗?至少你不会再难以取舍了。”
取舍确实是猪刚鬣做过的最多的选择。每一次选择都有痛彻心扉的感觉。难道这真的是一个好办法吗?
“我以为这是最好的办法!”女孩儿的声音仿佛很疲倦。
“但是,这对她不公平。”猪刚鬣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切都是你做的决定,你不知道她愿不愿意这样,她没有选择的余地,这样不公平!”
“难道我有选择的余地吗?”女孩儿的声音忽然就高亢起来,她霍地站起来,两眼紧紧的自上而下的俯视着猪刚鬣,“你知道一个女人被另一个女人抢了夫君,心里会是怎样的感觉?你知道一个女人苦苦的忍受着她男人的心里还藏着另外一个女人,她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你觉得我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我没有真的吃掉她,将她消化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女孩儿的声音里隐藏着威胁。
猪刚鬣没有说话,只是在苦笑。如果真的要算谁抢了谁的男人,那么也只能是卵二姐抢了高翠兰的男人。
但是猪刚鬣不能用前世来做借口,他知道卵二姐的心思。
“我知道,高翠兰是很愿意这样做的!”卵二姐看着他苦着脸,不由心一软,又说这话,仿佛是劝解一样,“看看你们昨晚,我就能猜得出来。不然为什么能够和你坐在整晚?而且你现在的这个样子,肯定是她接受了你妖精的身份。”
“是啊!”猪刚鬣长长的吁出一口气。
“既然是这样,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女孩儿大笑起来,“你现在一个人拥有了两个女人的心,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做男人不可以太贪心了!”
是啊,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好了,现在你应该送我回高老庄了!”女孩儿捉黠的看着猪刚鬣,“说不定你回去之后,高老庄的人又会将你当成英雄。”
“我不是!”猪刚鬣苦笑摇头,“我只不过是要骗人的妖精!”
“那又怎样?”女孩儿的笑满是戏谑,“这样高老头就会向你提亲,然后你就会成为高老庄的女婿,过上你自己想要的生活。”
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猪刚鬣不禁也站起身来。
这是一句很有诱惑力的话!他望了望漫山遍野的小麦田,忽然想着在秋天的时候,那个在麦浪里挎着篮子,接着碎花布头巾的女人。
他不经意的看了看身边的女孩儿,女孩儿仿佛知道他心里所想的一样,一只手紧紧的握住他的大手,手指头轻轻的在他的掌心滑动。
“是啊,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猪刚鬣在心里如实的说着。尽管知道织女不过是生活中的一半了。但是拥有一半的织女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强得多。
不知道满足的心是不会有幸福的!猪刚鬣如实的想着。
“带我下山吧!”女孩儿牵着猪刚鬣的手,轻盈的在山间的小路上奔跑起来。渐渐的,她的手牵着的便是那迎风化成的白衣的青年,两人宛如两只在春风中翩然的蝴蝶。
云栈洞前,一个胖和尚却不经意的叹了一口气,双手合十,说了一句:“孽缘——”
第九十章 变故
第九十章变故
朱刚烈向高老庄求亲的那天,整个高老庄都沸腾了。因为庄子里很难的有一次全庄子的喜事,况且这次是高太公招赘女婿,而这个女婿又是两次从妖怪手里将高小姐救回来的英雄一般的人物。
朱刚烈仿佛就是高老庄的庇护神一样。有的人家的大门上甚至都请了画匠师傅,将朱刚烈的像画了,贴在门上辟邪。
求亲异乎寻常的顺利,高太公并没有难为朱刚烈。因为这本来就是高太公的心愿,现在不过是水到渠成罢了。
成亲的日子定在十天后。
菩提大师站在福陵山的山顶,远远望着高老庄的方向,仿佛那四周都透着喜气。孽缘?!是的,这就是孽缘。人和妖的结合必然有违天和。
菩提大师终于知道了,现在的高翠兰就是卵二姐,卵二姐就是高翠兰。只不过曾经的卵二姐已经不是妖了。
妖不再是妖,而是人,那么猪刚鬣和她的结合就是孽缘。
这件事情瞒不过佛祖。菩提大师暗自叹气,当然也瞒不过天庭。尽管织女已经永远的堕落凡尘,做了凡间的女子高翠兰,但是却无时无刻被天庭看顾着。尽管猪刚鬣误堕猪胎,但仍然受到王母的监视和佛祖的看顾。
我要不要告知佛祖?菩提大师暗自叹息。自己不过是菩提树下的一点尘埃,自己不过是佛祖手心里的弹指尘埃。
“不要想了!”这时他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人妖结合的最终结果就是整个天下次序的惑乱颠倒,你不想告知佛祖,难道佛祖就不知道了吗?”
菩提大师叹气:“白眉道长,你受命于天庭,难道你想向天庭禀告?”
白眉道长几步上前,和菩提大师并肩而立,看了看高老庄的方向,哂笑一声:“我又能怎样?当初我受命天庭,不是一个监视者,而是一个见证者。你受命于佛祖,又如何不是一个见证者呢?”
菩提大师虚了一口气:“不错,佛祖说过:天蓬与佛有缘,让我顺势而导。想必你受命的太上老君也是如此罢。”
白眉道长嘿然一笑:“你说的不错。当初太上老君便说:天蓬乃是道家大有缘法之人,必能承千秋之大事。”
两人相视一笑。
“当初碧龙潭中寻得的碧玉钗,便是太上老君炼就的上宝沁金耙,这便是缘法。”白眉道长笑道。
“当初佛祖面前的灯芯,救了天蓬的命,成全了他完成心愿。这便是缘法!”菩提大师也笑了。
两人说这么多话,其实就只有一个字——缘。
两人说了这么多的缘法,道统也罢,佛祖也罢,却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两个人都没有问过天蓬,他的缘法自认为是什么。
“如果猪刚鬣和高翠兰成亲了,会是一个什么结果?”白眉道长微笑着看着菩提大师。
“乾坤颠倒,人妖不分,万物灵长皆脱离天道规则。”菩提大师有些黯然。
两人都不说话了。这些年来,他们见证了天蓬和织女的几辈子的抗争,他们深深的为两人所折服。但是这又能如何?生生世世要在一起的,却总是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生离死别,难道就只因为天蓬与佛道有缘?
缘法究竟是给予还是受苦?
缘法究竟是得到还是付出?
两人都说不出来。只是静静的站立在山之巅,任由风吹过,将菩提大师的僧袍高高的扬起,将白眉道长的拂尘吹散在空中,千丝万缕……
朱刚烈娶高翠兰在仙佛两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引起轰动的不是因为天蓬娶织女这个话题,而是人妖恋的初始。人和妖并不是没有前科。但毕竟最终的结局都是因为人妖殊途而破灭,况且他们都是些小妖凡人,造不成轰动影响,起不了导向作用。但是天蓬和织女不同了。他们一个是被贬下凡的仙女,一个是投错猪胎的天蓬元帅,特别是近些年,两人随着天蓬大闹天宫,声名鹊起,起到的导向作用非常强烈。如果此事成了,那么天庭之上,还不只要冒出多少人神恋,仙妖恋。
“他终于要成亲了!”月宫里传来一声叹息。白裙飘带的影子在池水边,看着里面的影子,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你心里还有他?”影子说。
“不知道,或许是吧!”白衣裙的影子点头。
“你已经和他经历了一段前缘,为什么还没有了解?”影子道。
“是啊,前世的凡间,我是死在他怀里的!”白衣裙的影子忽然微笑了一下,嘴角轻轻的牵动,完成一个弧线,“这或许就是我更加放不下的原因吧!”
“那是你的心还没有放下!”影子点点头,“放不下就藏起来吧!”
一阵风,吹皱了池水,影子在摇晃中破碎万千,晃动着消失。
嫦娥就坐在池边。是啊,即便是下凡历劫,想要在凡间了结和天蓬的情缘,却让自己更深的陷入了进去。
历劫,历前世情劫,而今生再入情中。
大乔在牛郎怀中弥留的最后的美艳,仿佛就成了心中一抹凄艳的绝唱。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只能永恒的回味。
她即便回归天庭,还是知道,那个在凡间叫牛郎的男人,历经千辛万苦,在洪荒之地寻找碧龙潭中的碧玉钗,只是为了将自己救回来。
她记得牛郎找到碧龙潭的那天。观音菩萨用净瓶收走了沉在碧龙潭里不知多少万年的那条碧龙。
那天的天碧蓝、碧蓝的。观音菩萨就站在碧龙潭的最高的山巅,托着净瓶,她的脸上有着雕塑一样的微笑。
那天,一个白衣青年,站在碧龙潭边,仰头看着庄严宝相的观音菩萨,滑落了两滴泪珠,晶莹的浸湿了整个天空,倾盆大雨。
“你终于来了!”碧水的声音很轻,却能够字字传入观音菩萨的心底。
“我是来收服你的!”观音菩萨的声音很平静,她是菩萨,是佛家的法力高强的弟子。“你不应该帮牛郎的!碧玉钗救不了那个凡间的女子,因为她是下界历情劫的仙女。”
“这是我和他的缘!”碧水轻声的笑着,“我成全不了自己,但却想成全像我一样的人。”
“放下万年的执念吧!施主!”菩萨轻轻合十,她微微闭上了眼睛。
一声“施主”,狠狠的撞击着碧水的心,他静静的看着菩萨,就像当初他小心的呵护着的那株莲花一样,眼神是那么的小心翼翼却又坚定执着。
“你要收服我吗?”碧水轻声的问。
菩萨迟疑了一下,点点头:“其实收服你,不过是要了结前缘。前缘既了,便再无前生今世,从此之后,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哈哈哈!”碧水大笑三声,忽然向天一纵,化身成为一条巨大无比的碧龙,在天空舒展了一下身子,仰头长啸一声,便一纵身,朝着菩萨的净瓶撞来。
菩萨大惊失色,她知道碧龙的威力,慌忙将净瓶一抛,念动真言。那碧龙却不避不让,倏地一声,消失在净瓶里。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过。碧草、青天、绿水!
第九十一章 原形
第九十一章原形
碧水是一条龙。一条曾经守护过莲的龙。
菩萨托着净瓶,她想要微笑,但是嘴角微微的扯动,黯然的心却始终笑不出来。这是怎么回事?自己不是已经成了正果了吗?
牛郎没有拿到碧玉钗,因为碧玉钗被太上老君收走了。在碧水被菩萨的净瓶收走的时候,太上老君很巧合的出现在碧水潭。
“我可以救她!”太上老君对着牛郎点头。
“你应该放下执念!”菩萨如是说。
牛郎看了两位仙佛一眼,表情仍然很坚定:“我只想救她!”
“你真的确定了?”菩萨问。
“决定了!”
“你做好牺牲的准备了?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太上老君问。
“是的!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牛郎毫不犹豫的点头。
菩萨和太上老君对视一眼,点头笑了。牛郎就在那一瞬间,忽然看到了自己的身体渐渐的发生了变化。
仿佛就是一幅幅的图画,前世和今生在自己的脑海里闪现。原来一切都不过是前世和今生的变化。
大乔不是自己的执念,但是确实自己最初的想念。
原来大乔就是自己在梦中见到的那个看不清面孔的在月下宫殿里起舞的女子。原来自己为什么会对月有种非常熟悉,要融入其中的感觉。
当所有画面都结束的时候,牛郎不再是牛郎了。
“原来我是天蓬!”天蓬一身白衣,平静的看着菩萨和太上老君。
“嫦娥已经回到月宫了。”太上老君微笑点头,碧玉钗缓缓的平飞,落入天蓬的手中,“现在是物归原主。”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原点。菩萨带着装有碧龙的净瓶回到了南海,天蓬感觉菩萨的背影不再是那么飘逸,仿佛有点醉酒的摇晃。或许碧水是一个执念,只是这个执念在菩萨的心中会是什么感觉?坚持还是放弃?
太上老君和天蓬回到天庭,最终在王母和玉帝的坚持下,又让天蓬下凡历劫一次。
“这一次之后,你就可以与织女在一起了!”玉帝笑眯眯的说。
“这是你答应太上老君的条件,牺牲就是这一次的历劫!”王母皮笑肉不笑的说。
天蓬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下凡在历劫一次又有什么?只要能和织女永远在一起。
但是天蓬没想到的是,王母在他下凡的时候做了手脚,暗中使二郎神将天蓬直接打入了猪胎。
天蓬错投了猪胎,却没有失去记忆神通。这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是他从此就只能是妖精了。
尽管织女现在是凡人了,但是妖精和凡人的身份是不能结合的,这是天规,这是神仙、菩萨们的底线。尤其是这样能够影响天下神、人、妖的知名妖精和凡人。
“猪精要娶凡人女子了!”
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在妖精界传的很广泛,连很多神仙都知道了。
“据说那凡女高翠兰是天上的仙女织女转世的。猪精原本是天蓬下凡。”
“凡人和妖精结合,岂不就是人妖恋?”
“伤风败俗啊!”某位神仙拍着大腿叹息。
“妖精终于能出头了!”一条很粗长的白蛇盘曲在树根下。
“别做梦了!”白蛇旁边一条青蛇冷笑,“你还想着那个救了你的牧童吧?看着吧,这猪精和高翠兰迟早要被天庭镇压!”
“唉,不管如何,我很羡慕他们能够续前缘,就算不能够长相厮守又能怎样?”白蛇叹息,“为什么妖精就要承受这样的不公平对待?人、妖和神仙到底有什么区别吗?佛祖和天庭都说了‘众生平等’,只是在作为弱者的人、妖要平等的时候,却是这样的。唉——”又是一声长叹,幽幽的,却被风吹不散,直到几百年后的又一段孽缘在杭州西湖中擦肩而生……
“绝对不能让那个猪精娶了我家的织女!”王母在寝宫摔了玉盏。
“现在你知道织女你是家的了,”玉帝摇头,“你早干嘛去了?若不是你横加阻拦,天蓬和织女倒也是天作之合。”
“我横加阻拦?”王母冷笑,“我就是天,我说过他们是天作之合吗?你老糊涂了。想想吧,要是妖精能娶凡人,这天规还有什么用?那仙、人、妖还有什么区别?难道你想今后有神仙也将妖精娶进天庭来不成?”
玉帝听了,显然没有主意,喃喃道:“那……那你想怎么办?这猪精武艺高超,天庭哪有人是他对手?”
“不是还有菩萨吗?”王母的眼睛很阴冷。
是的,还有菩萨。
三月二十九,壬子日,宜嫁娶。
一身红色吉服的朱刚烈,如标枪的一样,立在正堂,看着从房间里,被丫头扶出来的一身吉庆红礼裙的女子,红头巾下,莲步缓缓如莲花绽放。
“一拜天地!”
唱礼的司仪,声音很高亢,远远的在庄子的空气里回荡。
“二拜高堂!”
高太公眯着眼睛,微笑着捻着胡须,一种快乐就如心底放射。
“夫妻相拜!”
深深的一躬到底。这是一个正式的婚礼,这是明媒正娶。朱刚烈一直想要给那个女子正式的婚礼,而今天就是,尽管是不是十全十美。
洞房里的红烛在爆出绚丽的灯花。新娘在等她的新郎。
朱刚烈不停的在喝酒。庄子里的每个男人几乎都在敬他的酒。
“高小姐是全庄子人的珍珠!”一个庄汉端着两碗酒,一碗递给朱刚烈,一碗自己端着,“好好对待这颗珍珠!别让珠玉蒙尘!”
朱刚烈醉眼朦胧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庄汉,他已经醉的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到他的眼睛很亮,亮的让人无法忘记。
“不错,她就是珍珠!”朱刚烈没有心思去想。他高高的举起了手中的酒碗,哈哈大笑几声,“我干了!”
一扬脖子,酒,一滴不剩的落入了肚中。
然后他就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人围了过来,他们的脸渐渐的模糊,他们的笑声,在耳边渐渐的放大,渐渐的就将自己包围起来。
“我——我不能喝了!”朱刚烈想要伸手去挡,却挡了一个空。
“我不喝了!”朱刚烈脚步踉跄,“我要去洞房!”他嘿嘿的笑着,一脚迈出去,却踩了一个空,一个翻身跌倒在台阶上。
他的眼皮越来越沉重,几乎是太不起来,然后他就发出的巨大的鼾声。
“妖精啊——”无数声撕心裂肺的惊呼,在庄子里冲出来,在夜空里发出摇摇晃晃,被风吹送的很远、很远……
“唉!看来我这次是做了恶人了!”那个端酒的庄汉转身就走。月下,露出光溜溜的头。
第九十二章 捉拿
第九十二章捉拿
朱刚烈原来是个妖怪!原来那个救小姐两次的朱刚烈是一头猪精。
高老庄的人惊得魂飞魄散,一场婚宴,转眼变成了一场灾难。猪精睡在台阶上发出巨大的鼾声。
高太爷几乎要晕厥了。他的胡子随着他的身子一起颤抖起来。
“抓起来!”高太爷几乎是声嘶力竭的在喊,“快快捆起来!别让这个妖怪跑了!”
已经四散逃走的庄户已经顾不得许多了。倒是几个胆大的,拥着高才,战战兢兢的上前,试探了几次,发觉这猪精确实睡死了,这才提心吊胆的将那猪精捆成了个粽子。
新房内,红烛高照。
丫头小荷面色仓惶的推门而入,小脸吓得煞白。
“小……小姐,新……”
“新什么?”高翠兰轻轻的解开了红盖头。没有等来新郎,她心里已经明白几分了,“仔细说话!”
“新郎……是……是妖怪!”小荷终于稳定了自己的心绪。
“我知道了!”高翠兰的声音淡淡的,没有丝毫的惊慌失措。
小荷感觉到了这种怪异,不觉重复了一句:“那朱公子是……妖怪!”
高翠兰点了点头,她微笑着看了小荷一眼:“但是我却是他明媒正娶,拜堂成亲过的妻子,不是吗?”
小荷不说话了。她的心里像是堵了什么东西一样,慌张的狠!
“他人在哪里?”高翠兰的冷静让小荷的心不禁往下沉。
“老爷将他关进了柴房。”小荷定了定神,“老爷打算将他在庄子外头烧死,据说还连夜派高才快马加鞭往城里赶,请城里法力最高强的法师——黄天师来做法,估计过两天就会到了。”
“他是我的夫君!”高翠兰的话在小荷的心上猛然一撞。
“小姐——”小荷有些迟疑的开口,但是她只看到了红彤彤的影子,消失在新房门口,仿佛一团火焰在跳动。
高太爷坐在正厅,主位桌上,放着一盏已经没有热气的茶。他已经缓过气来了。厅里站满了庄里的汉子。众人见妖精被抓住了,都三五成群的涌过来了。毕竟高太爷德高望重,临阵逃跑可会惹他老人家不高兴的。没有危险的时候,说些安慰高太爷的话,这样的人情,谁都会做得。
“黄天师乃是龙虎山的高徒,定能够将那妖精挫骨扬灰,永世不得翻身,太爷尽管放心就好了!”一名庄汉有些讨好的安慰着。
“没想到那妖精平日里倒隐藏的好,若不是这般吃酒,醉的一滩乱泥,只怕还擒他不住。”一名庄汉心有余悸。
高太爷没有说话,瞟了一眼大厅,他的眼睛里,闪过一团火——是自己的女儿,仿佛有种要灼烧起来的感觉。
“翠兰——”高太爷颤巍巍的站起来,想要伸出手,去抚摸她脸上看上去仿佛的忧伤。
“爹爹!”高翠兰在众人的眼光中施施然,她的脸上带着笑。
同情、惋惜甚至是幸灾乐祸的眼光在她的身上萦绕,但是她脸上的那丝笑意,确实众人都能够看得清楚的,就像这夜里的月光一样,让人感觉明亮清晰。
“莫非是失心疯了?”一个庄妇叹息一声,好好的姑娘啊。
“可怜的人儿!”另一个庄妇也叹息一声。
“真像个妖精,这时候也笑得起来,难怪招个夫婿也是个妖精的。”一个庄妇暗自将自己对高翠兰美丽的无限妒忌转化成诅咒。
“我可怜的孩子!”高太爷看着高翠兰,这时候还能够笑起来,难道真是失心疯?一念及此,不由老泪纵横。
“爹爹可不可以放了我的夫君!”高翠兰对着高太爷深深的一福。
高太爷的心一怔,仿佛被什么狠狠的撞击了,心不由抽搐起来:“你——你说什么?”他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女儿已经和他拜过堂了,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高翠兰的微笑仍然挂在嘴角,“爹爹不是常教育女儿,要从一而终吗?”
“啪嗒!”是茶盏落在地上发出的清脆的声音。茶水仿佛一瞬间绽放的碧绿的菊花,与洁白的破碎的茶盏相衬,艳丽凄凉。
“住口!”高太爷的手狠狠的砸在桌子上,然后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人妖不两立!你——你荒唐!”
“若是爹爹不应允,也罢了,反正女儿终身不再嫁!”高翠兰轻轻的说了这句话,然后飘然而去,全然不顾大厅里众人目瞪口呆的目光。
大厅里的众人,已经没有谁能够说话了,他们没想到会是这样。
“加派人手,严加看管!决不能让那猪精逃脱了!”高太爷已经发了雷霆之怒,“小荷!小荷!你个死丫头,滚过来。”
小荷远远的听到高太爷的怒吼,惊惶的跑过来,来不及见礼,高太爷便一手指着她,颤抖的厉声道,“从现在开始,你给我一步不离的跟着小姐,若是小姐有什么举动,马上告诉我,若是有所隐瞒,看我不揭了你的皮!”
小荷委屈的点头,急急的往高翠兰新房而去。
三天的时间,很慢。
清晨的阳光,慢慢的移进窗子的时候。高翠兰坐在镜子前,静静的梳着自己的长发。她的红妆一直没有卸下来。尽管小荷已经无数次的在劝导她。
“我在等我的新郎!”高翠兰这样说着。她的胸膛里有两个声音在如实的说着这句话,仿佛是心意相通一般。
“小姐!你真傻!”小荷迟疑了半晌,才叹气说了这句话,一句憋在心里很久的话。
“我傻吗?”高翠兰微笑,“或许吧,心里装着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很傻!”然后她又说了一句小荷根本就听不明白的话:
“其实,他是妖精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曾经也是一个妖精。”她白皙的手指轻捻着一丝青丝,梳子很柔滑的淌下来,就像在流泻的瀑布中滑行一样,她的脸上带着一丝微笑。就像自己曾经在福陵山云栈洞时,对着溪水梳头,听着洞内那如雷的鼾声的时候的心情一样,安静而幸福的等着,等着那个男人醒来时,咧嘴的一笑。
月上来的时候,月光会静静的躺在窗口,凝视她。
高翠兰会手托香腮,眉头微蹙,发出幽幽的叹息。
“不知道那个黄天师的法力到底如何?”她心里升起无限的忧郁。
“你放心好了,小姐!”小荷这时候才觉得小姐有些正常,她便试图安慰她,“那黄天师收伏过很多妖精的。”
“可是——他始终是我的夫君,我不想有人伤害他!”高翠兰的心忽然被揪得紧紧的,“他是我的夫君,这一辈子都改变不了的!”
她望着窗外的月,她想象着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仿佛纸鸢在月亮下飞舞着,趁着这夜晚的凉风。
三天的时间又很短。
因为在天色黄昏的时候,从高老庄远远的望去,几匹快马,正在飞奔而来,引路的,正是那高才,身后一个道袍飘然的皓首道士,他的身后两个童子紧紧跟随。
第九十三章 火烧
第九十三章火烧
黄天师是一名道士。
道士的道行高低一般可以用他居住的地方来做判断的依据。一般居住在山里的是道行比较低级的,因为低级的道士没有什么真本事,游走江湖,怕被人耻笑,便遁入深山,假意装得高深莫测;而游走乡里民间的道士,道行则尚可,有些本事。专用来糊弄乡里没有见识的愚民百姓,便绰绰有余了;那些居住在城里大观里的坐堂道士,则道行高深,专门忽悠达官显贵,即便是王孙公侯也一个走不脱。
黄天师起初也是由一名深山里的道士走出来的,先是在乡间行走,唤作黄道长,后来渐渐的糊弄得有些名气了,便在城里借住在一家小道观中,没想到几年功夫下来,小道观渐渐宏伟大观起来,而黄道长也渐渐换了称呼,人称黄天师。
黄天师听说高老庄出了妖怪,而且妖怪居然被高老庄的人捉住了。只等他来主持仪式,要活活将那妖怪烧死。
一个能被几个凡人捉住的妖怪很显然是不足道的,而且这趟差事也是个美差,即可扬名,又有一笔大润资费。
高太公领着一群庄汉恭候在庄门口,黄天师也早早下马,迎了上去。寒暄几句,便在高太公的引领下,进了庄子。
“高太公要如何处置那妖怪?”黄天师陪着高太公落座,捻着胡须微笑,一副得道神仙的摸样。
“要烧得他魂飞魄散!”高太公说这话的时候是咬牙切齿。
黄天师微笑点头:“这个无妨,保管叫他灰飞烟灭!且不如带我先看看那妖怪怎生摸样?我也好设置些法器仪式。”
高太公便吩咐高才,领着黄天师,前往柴房。
柴房就在庄子不远处。
猪刚鬣在第二天的时候就已经醒过来了。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的原形,然后就感觉到自己四肢已经被绑缚得很紧。
柴房的四周都是庄汉,虽然隔得不远,但是可以感觉到他们战战兢兢的样子。
“该死的和尚!”猪刚鬣回想起当晚的摸样,终于明白过来,不由苦笑。他知道和尚的目的是什么,人妖是不能结合的,这是做神仙的原则,毕竟菩提大师也是神仙。
他也知道这样一来,高老庄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高翠兰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不管高翠兰是卵二姐还是她本身,她都已经是凡人了,不可能再有什么惊人的法力和举动,因为她已经无力抗争。
三天的时间很长也很短。
柴房门打开的时候,黄天师的心猛然一颤,因为他看到了一头猪精,猪精的眼光就像一把锋利的剑,直刺入他的心一样,让他的力气仿佛都要被抽空一样。
这绝对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妖怪。这是黄天师的第一个念头,然后心里就发出了一阵哀叹,着绝对不是一个自己能够对付的妖怪。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妖怪甘心就被这些庄汉捆缚在这里而不反抗。
“这……这……”黄天师第一次想要不战而逃,但是在那猪精的逼视下,他的腿有些发软。
“你要烧死我?”猪精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我……不……不……是高太公要烧死你!”黄天师战战兢兢,手不由自主的有些发抖,他感觉这次来,简直就是落入了无底的陷阱一样。
“没关系,只管烧就是!”猪精笑的很轻松,“这也是高小姐的意思吗?”
“你……得问她自己!”黄天师转身就走,走的很快。他想离开高老庄,他在一瞬间就想好了借口,这是他行走江湖期间学到的必修课。
“我的法器不全,我得亲自回去一趟,这个妖怪着实厉害!不然没法降服!”黄天师一脸决然的对着高太公说,“很快就回来,不会超过一天,我两个童子暂时留在这里,好叫太公放心!”
得道天师的话,高太公深信不疑,亲自将他出庄外。看得高太公等人的影子看不见,黄天师便打马狂奔,他只想离这里越远越好,因为以他的经验,这个猪精绝对不是好惹的,要是不走,说不定自己小命就丢在这里了。
“无量寿佛!”正当黄天师狂奔的路上,忽然一个声音就在自己的耳边响起,很清晰的钻进耳朵里,钻进了心里,不随着自己越奔越快,越奔越远而消失。
“谁?”黄天师慌忙立住马,四下仓皇张望。今天的这趟差事真是倒霉到家了,先是遇上那妖怪,现在又遇上这般怪事,他知道自己遇上高人了。
“哪位神仙,还请出来相见,弟子也好拜见!”黄天师定了定神,因为听起来,这不是妖怪,好似自己的同道中人。
“道友请了!”一个声音在黄天师身后响起。
黄天师仓皇转身,便看到了一个须发俱白的道士站在面前,微笑着向他稽首。黄天师赶紧下马还礼。
“不知神仙有何吩咐?”黄天师的态度很谦恭,这也是他察人观事的本事。
“没什么,就是想要借你一用?”那道士大量了他一眼,点头微笑。
“什么?”黄天师一愣,很显然他没有听明白。
“你不用明白!”那道士哈哈大笑起来,说完忽然就消失在黄天师面前,黄天师身子猛然一震,然后便软软的倒在地上。
高太公再次见到黄天师的时候,只不过是半天的功夫,这让他心中很疑惑。
“道长前次来我庄上,费事一日半,如今却只用不到半日时间,那……法器可是取来了?”高太公有些疑惑。
“取来了!”黄天师大笑,“往日因有你家庄汉,因此不曾走的快了,如今我独自一人,当可施展法术神通,一日十万八千里也不在话下,何况区区之地?”
高太公大喜,又问:“那天师何时处置那猪精?”
“现在即可!”黄天师点头。
高太公心里很笃定了。他吩咐庄汉将猪精绑缚在庄子里平日祭神的祭台上。他还吩咐将高翠兰也请来一起观看猪精灰飞烟灭的一瞬间。
“你可看好了,你所谓的夫君是一个妖怪,等会就会飞灰湮灭,我要你知道,你的执念是多么的可笑!”高太公对站在身边的女儿叹气。
“你烧不死他的!”高翠兰嫣然而笑。她知道他的本事,她还只是个妖怪的时候,曾经在福陵山看到他将满山的妖精打得屁滚尿流,她知道他曾是天上的天蓬元帅,打得十万天兵近不得身。
“你还不死心?”高太公怒视了嘴角还挂着笑的猪精,对黄天师道,“开始吧!”
黄天师点头,端出一碗酒,对着高翠兰道:“还请小姐给着妖怪喝了这碗酒,为他送行吧!”
高翠兰嫣然一笑,端着酒碗过去:“你喝了吧!我知道他们伤害不了你!”
猪刚鬣看着她,微微一笑:“我要让他们知道,没有什么能够将我从你们身边赶走!”说完一饮而尽。
这时候,那黄天师忽然将剑举起来,一招手,将高翠兰隔空推开,一口喷出了一团火焰,很快就将猪精包裹起来。
“三味真火!”猪刚鬣看见大火喷来,不由眼睛一挑,再看黄天师时,发觉他的眼神已经变了,绝对不是先前见到的那个黄天师。
第九十四章 重活
第九十四章重活
“嘿——”猪刚鬣猛然的用力,已然挣脱了绑缚,身子在空中高高的跃起,这时候,他的眼中的那个黄天师,已经将拂尘一挥,俨然便是一把三尖两刃枪。三点寒星直朝猪刚鬣飞速刺来。
突然的变故,让本来围观的壮汉一哄而散。高太公肝胆俱裂,又被人群挤到,顿时摔在地上,不醒人事。
三味真火如果烧得了猪刚鬣,那他绝对不值得神佛两界如此的大费心思。但是加上二郎神的三尖两刃枪就不同了。如果两者都是在猪刚鬣淬不及防的时候,那就更难抵挡。
猪刚鬣避得了三味真火,但是却避不开那三点寒星。
仿佛就是一个讽刺剧,结局仿佛又要重现一次。猪刚鬣逃不过宿命,就像那次在天庭的二郎神的最后一击。
几百年过去了,但是结局却是一样。
几百年过去了,天蓬变成了猪刚鬣;紫霞变成了高翠兰。
能够为心爱的人挡住致命的一击,却是每一个深爱他的女人的宿命。
高翠兰白衣裙的影子,挡在了猪刚鬣的身前,寒星从右胸前贯穿,白色的衣裙上,仿佛春暮的桃花,一瓣一瓣的从胸前凋零。
二郎神一击不中,便知道不好,他带着满腔的报仇雪恨的心理接受了天庭的这次任务,但是他还是失手了,而且两次都是失手在女人的身上。这对他来说也是宿命。
猪刚鬣含怒的一击威力有多大,二郎神曾经体验过。那次他被天蓬一耙打下去,只剩下半条命。但是今天,他想逃,却逃不掉。
“噗——”一声,二郎神身子没有飞出去,而是跪倒在地,喷出了一口鲜血。他绝望的看着猪刚鬣一手抱着那个女人,一手挥舞钉耙,朝他劈来。
这一耙,是猪刚鬣满腔的怒火。
风,几乎停滞。
空气中弥漫着绝望的气息。
二郎神并没有死。
他几乎已经放弃了反抗,闭着眼睛等待那雷霆一怒的一击。但是他没有等到。因为他的耳边听到了一个声音:“阿弥陀佛!施主手下留情!”
对于二郎神来讲,这几乎是天籁之音。平日里如苍蝇一般的念佛声,如今却是他所有期望之所在。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白衣宝像的菩萨。
“菩萨救我!”二郎神顾不得廉耻,连滚带爬,一把抱住观音菩萨的腿。
“你还想插手么?”猪刚鬣冷冷道。他手中抱着的高翠兰已经没有了气息,她几乎来不及说一句话,便被那寒星贯穿了心脏,她的眼睛里残留的,是不舍。
“我不是来插手的!”菩萨雕塑般的微笑。
“那就走开,这个神仙,在我手里,应该要死两次了!”猪刚鬣一步一步,逼近二郎神和菩萨。
菩萨没有动,她只是微笑着,看着逼近的猪刚鬣。
“不,二郎神已经成全你两次了!”菩萨轻轻地说了一句。
猪刚鬣脚步一顿,怒视着菩萨。尽管他没有说话,但是眼睛里的怒火却在说明他的心在抽搐。他手中的钉耙猛然的拽紧。
“若是没有紫霞的殉情,又哪里来的灯芯熄灭?”菩萨只是娓娓的说着自己的话,“这是你成全织女的最后一个条件,因果自在其中。”
猪刚鬣还是没有出声,但是他的手心却微微的一松。
“如今这一次,却又是你的因果!”菩萨仍然在说,水波不惊的声音。
“因果要用死来了结吗?”猪刚鬣又踏前一步。
“不,这次的因果是死和活的了解。”
“请菩萨明示!”猪刚鬣的语气松了一些。
“只有死,才能带来生!”
“她死了,现在谁又是生?”
“自然还是她!她的死,就是她的生!”
猪刚鬣猛然一震,顾不得二郎神,便搂住高翠兰已经冰冷的身躯,跪倒在菩萨面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还请菩萨救她!”
“我救不了她!”菩萨摇头。
“为什么?”猪刚鬣抬头瞪着菩萨,“何谓死?何谓生?菩萨想必是闲得很,专门跑来和我这个妖怪逗乐子?”
菩萨哂笑道:“我不过是来渡你罢了!”
“菩萨还是去渡你的有缘人罢了,我不是菩萨的有缘人!”猪刚鬣说着站起身,轻轻地放下了高翠兰的身躯,轻柔的仿佛怕惊醒了她一样。
“我如今要杀了这个卑鄙的神仙,还请菩萨不要插手,休怪刀枪无眼!”猪刚鬣握紧钉耙,一指早已经远远躲在菩萨身后的二郎神。
“菩萨慈悲!”二郎神的眼神满是哀求。
“难道你真的不想知道何谓生么?”菩萨丝毫没动弹。
猪刚鬣已经有些厌烦了,菩萨翻来覆去的几句话,却生生的要糊弄自己。
“今晚月夜初始,便是生时,你何不等到那时再动手不迟?”菩萨笑道,“二郎神暂时就随在我身后,我可保证他不会逃走!”
“是,是,是!”二郎神忙不迭的道,“我是绝对不会逃的,有菩萨在的话!”
“那好,我相信你!”猪刚鬣点头,然后坐下来,将高翠兰轻轻地抱在怀里,手指穿过她的青丝,柔滑的就像泪痕。
天渐渐的暗下去。
天边升起了一丝月华。
猪刚鬣紧紧的盯着怀中的人,在如银发般的月光中,他似乎看到了她的眼睫毛轻轻地颤动了一下。
“菩萨——”他急急的唤了一声。
“她会醒过来的!”菩萨点点头。
二郎神紧张的看着高翠兰。
仿佛有一千年之久,高翠兰轻轻地张开了自己的眼睛,她仿佛做了一个长长地梦,梦里有一只凤凰,还有一头猪精,还有那个帮自己取下纸鸢的青年。
她的眼睛在月华中流动。抬头看一眼,然后身子就剧烈的颤抖起来。
“妖——妖——怪!”她惊叫一声,仿佛有了很大的气力,跳起来,就往观音菩萨身后躲去。
猪刚鬣心一抖!他看着高翠兰,心理不由微微发凉。这不是那个知道自己是妖怪,仍然要嫁给自己的那个高翠兰,她仿佛根本就不知道朱刚烈原本就是猪刚鬣一样。难道她遗忘了一切?还是……
“菩萨!”猪刚鬣嘴角抽搐着,有些哀伤的看着高翠兰怯生生的躲在菩萨的背后。
“卵二姐吃掉她的心的时候,卵二姐的因就已经种下了,所以她必须以自己的一颗心来还给高翠兰。所以卵二姐的心才被二郎神一枪穿过,偿还了她的债。”菩萨自顾说道,“卵二姐既然还了债,那么高翠兰的记忆便止于卵二姐吃她的心的那刻,因果使然!”
第九十五章 解结
第九十五章解结
“你是菩萨?”躲在观音菩萨身后的高翠兰抬起头,看了一眼白衣宝像的女子。
“对,我是!”菩萨微笑。
高翠兰又看了看猪刚鬣,心渐渐安定下来:“我好想见过你。好想是在梦里!”
“你当然见过我!”猪刚鬣苦笑。
“为什么我的胸口这么痛?”高翠兰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胸前,宛如桃花花瓣的血,洒满白色的衣裙。
猪刚鬣没有回答,他回答不出。
“因为你的因果!”菩萨的话等于没有说,因果?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
高翠兰悚然一惊,看着菩萨:“我记得有个女妖精要吃我,她是一只凤凰。”
“我知道!”猪刚鬣和菩萨几乎是同时开口。
高翠兰看了自己的胸口的那个伤口,忽然泪珠滚下来:“我的心是不是已经被那只凤凰吃了?她说过要吃我的心的。”
“你的心还在!”菩萨的手轻轻地拂过高翠兰的伤口,那里犹如暖风拂过,伤口消失,就像从来不曾有过伤一样,肌肤依然晶莹如玉。
高翠兰有些羞涩的掩住衣裙上的那个破洞,鼓起勇气又看了看猪刚鬣。
“你到底是谁?”高翠兰看着猪刚鬣,眨了眨眼睛。经过最初的恐惧之后,她对这个猪精一样的妖怪,从心底里泛起了一阵熟悉而亲近的感觉。
“我就是我!”猪刚鬣看见高翠兰好奇的眼光,不由笑了,“我是猪刚鬣!”
“朱刚烈?”高翠兰的心微微一动。
“猪刚鬣就是朱刚烈!”菩萨微微一笑,“一个人可以有两颗心,一颗心也可以是两个人,世人都会被幻象迷惑。”
“你——”高翠兰慢慢的移开脚步,闪出菩萨的身后,“真的是朱刚烈?”
“是的!”猪刚鬣没有撒谎。
“你真的就是那个帮我取纸鸢的朱刚烈?”
“是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猪刚鬣仍然在微笑。
“原来朱刚烈真的就是猪刚鬣!”高翠兰忽然笑了,她知道了心中的疑惑,为什么自己看一个妖怪也那么熟悉的原因,“原来朱刚烈是个妖怪!”
“我本来就是妖怪!”猪刚鬣的心抽搐了起来。
高翠兰就想知道这个答案。有了这个答案,她就无所畏惧。无论面前的人是妖怪还是人。她又轻轻的向前迈进了一步,这一小步,让猪刚鬣的心轻轻的颤抖起来。
她的手,慢慢的抬起来,柔软的小手,轻轻的抚上了猪刚鬣的脸,抿了抿嘴:“这就是为什么你现在这个样子,都能够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你第一次拉着小麦帮我摘纸鸢的时候。”
猪刚鬣看着她,说了一句以前曾经说过的话:“你现在知道我是妖精了!你真的不在乎吗?”
“你知道吗,有些刻入骨髓的熟悉感觉不是人的外表,而是在人的内心。”高翠兰忽然微微的笑起来,说了一句和她曾经说过的,但是现在却完全忘记的话,“如果心里装着一个人,那么这个人不止装在心里,还装在骨子里,装在自己流淌的每一滴血里。”
猪刚鬣叹气,这样的话,他又听了一次。上一次是在涪陵山上,他和高翠兰坐着,一直到太阳升起的时候。
“阿弥陀佛!”菩萨忽然喧了一句佛号,“两位施主执着了。人和妖怎么能够在一起呢?”
“为什么不能在一起?”高翠兰和猪刚鬣几乎是异口同声,然后两人相视一笑。
“若是真要在一起,高翠兰绝对活不过一年。”菩萨摇头道,“妖有妖气,人有人脉!”
猪刚鬣似乎知道了什么。高翠兰却迷惑的望着菩萨。
“你是说如果我们在一起,我的妖气会伤害她的人脉?”猪刚鬣抿了抿嘴。
“正是!”菩萨点头,“一旦妖气侵入人脉,便是我也无能为力。”
高翠兰的心一颤,手紧紧的握住的猪刚鬣的手,胸口一股闷气郁结。
“可有破解之法?”猪刚鬣看着微笑的菩萨,心中抱着一丝希望。
“若要破解之法,只得我佛如来方有。”
“如来佛?”猪刚鬣一步上前,冲着观音菩萨深深一揖,“还请菩萨与我一同前往大雷音寺,为我求情,恳请佛祖赐我破解之法。”
菩萨摇头微笑:“你与高翠兰乃是人妖殊途,便是我佛,又岂能轻易开这口子?虽说我佛慈悲,但万物皆有其规律法则,一破则万物破,天地乾坤从此颠倒,到时又不知多少孽缘、多少神、人、妖饱受折磨。”
猪刚鬣颓然,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中钉耙也扔到一旁不顾。高翠兰轻轻上前,挨着猪刚鬣坐下,微笑道:“既然能够在一起,便是一日又如何?一日便如一世般,了无遗憾!”
“那我就亏欠你太多了!”猪刚鬣歉意的看了看高翠兰,然后站起来对着菩萨道,“菩萨说此话,必有深意,还请明示!”
菩萨点头笑道:“如此倒也有一个法子。”
“请说!”猪刚鬣明白这是菩萨在要价,“要我做什么?”
“近日将有你那兄弟孙悟空保护一个东土唐朝和尚唐三藏前往西天大雷音寺求取真经,要路过此地。此去十万八千里,一路妖魔众多,你那兄弟孙悟空虽有降龙伏虎、闹天宫的本事,但有道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一路上恐有闪失,因此你可与那唐三藏做个徒弟,和你那兄弟又重新做个师兄弟,一路西去,取得真经。”
“条件便是佛祖教我破解之法?”猪刚鬣鄙夷的看着菩萨,果然是有备而来的。
菩萨点头:“正是,若是你取得真经,便有大正果加身,成佛成圣也是有可能,何愁不能得偿所愿?”
猪刚鬣点头而笑:“果然是好办法!”
菩萨也笑:“当真是好办法!”
猪刚鬣看了看高翠兰,轻声道:“前世我没有给过你名分,今生我却要正大光明的娶你过门,天若无情天亦老。”
高翠兰看着猪刚鬣,忽然缓缓说了一句:“在我心里好像有一个故事,我隐隐记得一个叫天蓬和织女的神仙的故事,是不是你说给我听过?”
猪刚鬣点了点头。然后很惊异的看着高翠兰:“你记得之后的事情了?”
高翠兰微笑着摇摇头:“没有。但是有些东西,本来就埋藏在心里,既然是发生过的,又是让自己刻骨铭心的,就会永久的保存着。与遗忘没有什么关系。”
猪刚鬣猛然大笑起来:“是啊,既然是永久保存的,就算遗忘了又能怎样?”转头对着菩萨笑道:“好,我答应你,一旦娶得真经,我不管佛祖给我加身什么样的大正果,我只要我的正果便行了!”
菩萨知道他的正果是什么,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渐渐的,晨曦的一缕阳光照射在脸上。猪刚鬣看了看倒在自己怀里轻轻合着眼睛的高翠兰。菩萨走了,便是那二郎神也不知道何时偷偷溜走了,没有人在乎他,仿佛他只是一阵吹过的风,过了,就没有了。
“你醒了?”猪刚鬣看着怀里睫毛轻轻颤动的高翠兰,微笑起来。
高翠兰没有说话,眼睛也没有睁开,手臂环绕在猪刚鬣的腰间,紧了紧,一脸微笑,她醒了,也笑了。
晨曦中,崇山峻岭的小道上,一个高僧迎着阳光踏步而来,他的身后,一只围着虎皮裙的猴子,牵着一匹白马,背着包裹,在山路间跳来跳去。
第九十六章 取经
第九十六章取经
卵二姐从日子中消失了,仿佛云栈洞里那空了的女儿红的酒坛。
那是她最喜欢的酒,也是她认为的世间最好的酒。可惜,她从来就没有尝到过猪刚鬣酿的桂花酒。
云栈洞除了猪刚鬣的一声叹息,就是从洞内斑驳的洞壁上剥落下来的泥块还有蜘蛛网。猪刚鬣依旧住在云栈洞,因为一是他要尽量与高翠兰少接触,另一方面还因为高翠兰那倔强的老爹——高太公。
高太公现在不准高翠兰出门,即便每次看着眼泪汪汪的高翠兰楚楚可怜的样子,也没有心软,房内只有小荷陪着她。
高太公依旧派了高才四处请神仙高僧前来降妖,因为那个猪精每隔几天便要卷起一阵乌云,前来和女儿相会,每次必定动静巨大,好似在向自己示威。
猪刚鬣在福陵山云栈洞的日子过得慢悠悠的,日子就像是山洞里埋藏的女儿红从喉咙里如涓涓细流般流淌。
卵二姐在生活中消失,就像是雪儿和紫霞一样的消失,消失在菩萨说的所谓的因果中,猪刚鬣没有回味,他知道回味会让他渐渐的淡忘掉自己的执着。他在静静的日子里等待着取经人的到来,当然,还有他久未谋面的兄弟——孙悟空。
孙悟空现在很久没有记起自己原来的名号了。美猴王?齐天大圣?仿佛浮云一般,在五百年的日子里悠然而过。他甚至记不起自己曾经还有个兄弟,名字叫做天蓬。他只记得自己曾经大闹天宫,打得十万天兵作鸟兽散,但是却记不得自己大闹天宫原来只是为了兄弟情谊。
唐僧木讷少言,两个人除了走路,便一句话也懒得说。孙悟空更恨那唐僧伙同那观音菩萨用一个紧箍套住自己,使得自己不得不小心伺候这个即便风餐露宿也显得白胖的和尚。更让他烦心的是,这个和尚居然还喜欢管闲事,在路上接了一个降妖伏魔的活。
“高老庄就快到了!”一个名叫高才的年轻人在前面带路,笑着指着前面一片炊烟袅袅的庄子。
高太公殷勤的将两人迎进庄子,设了丰盛的素斋款待,丝毫并没有孙悟空的相貌而怠慢嫌恶,毕竟他看到过比猴子更可恨的猪精了。何况正主乃是面慈稳重的得道高僧。
高太公的遭遇引起了唐朝和尚的巨大同情心,但是他只是坐着发话的领导,捉拿妖怪的差使自然就是属下的事了。
孙悟空当晚就变化成了高小姐的模样,转等那高太公口中的猪精到来。高小姐则被高太公骗下楼,不在话下。
第一晚,相安无事。孙悟空在阁楼上睡了一大觉,感觉很无聊。
第二晚,还是相安无事。孙悟空耐不住性子,在房间里跳上跳下。
第三晚,皓月当空的时候,一阵狂风卷起。孙悟空嗅到了不寻常的味道,妖怪来了。便变化成高翠兰模样,静候!
猪刚鬣卷起狂风进阁楼的时候,就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味。然后他就在高翠兰的房间里,看到了她,一个已经不同往日的她。
“你不是高翠兰!”猪刚鬣微微一笑,他从这个女子的身上感觉到了很压抑的气息,“又是高太公请的法师?”
“嘿嘿!居然被你看穿了,”一声嬉笑,那高翠兰豁然便显出原形,原来是一只围着虎皮裙的猴子。
猪刚鬣心猛然的一撞,是自己的兄弟,美猴王、齐天大圣,五百年前的盖世英雄。他微笑起来,然后道:“你还认识我不?”
“我们很熟吗?”孙悟空大笑,“怕死也不用和我套交情啊?俺老孙从没有朋友,若你是只猴精,我们倒是还可以叙叙旧,攀个亲戚!只可惜你是头猪。”
“你不是要捉我吗?在这里动手妨碍了高太公,不如我们找个好地方,好好打一架,我倒要看看你被压了这五百年,你的武艺有没有长进。”猪刚鬣终于大笑起来,他想和孙悟空在比试比试了,他想看看如今的孙悟空是不是还是那般的英雄了得。
“好,依你!”孙悟空大笑,他也感觉到了,面前的这头猪精,是个很强大的对手!
当天晚上,高老庄的人只感觉到两阵旋风从高翠兰的绣楼卷起,直冲云霄,那天晚上风雷交加,似是山崩地裂。
高太公死死的护在女儿的面前,两手紧紧拽成拳头,,胡须一抖一抖。唐朝和尚脸色煞白,浑身颤抖,尽管他还能坐在椅子上,但是椅子已经被他的身子抖得“咯吱”“咯吱”直响。他终于明白了接私活的害处。尽管如此,但他仍然死性不改,一路西天,还是固执的秉承自己接私活的德性。
高翠兰站在父亲身后,她的脸色如常,心潮却不停翻滚,仿佛这风雷便是激荡在心里一般。她知道今天的这个唐朝和尚就是猪刚鬣要保护的取经人,她从猪刚鬣的嘴里知道了自己的前世今生,也知道外面争斗的两个人曾经是兄弟。
她心里放下了,却又期待着。
“玉帝,孙猴子和那个天蓬打起来了!”千里眼喜滋滋的跑去报告这个好消息。如果能够让最让天庭头痛的两个家伙内讧,无疑是一件大好事,对天庭来说。
“我知道了!”玉帝没有什么情绪。因为他知道千里眼不知道的东西。这两人很快就要成为师兄弟,一道为佛门取经,成就所谓的正果。
“这两个烂人,打死了最好!”王母娘娘气哼哼的说了一句,拂袖而去,她至今还对天蓬耿耿于怀。
“噹——”一声,直颤入云霄的兵器交加声音,将两个人影在云中迅速的分开,孙悟空一个筋斗落地,蹬蹬蹬连退几步,方才稳住身影。猪刚鬣翻身落地,退了几步,却一屁股坐到地上,只喘气。
“你挺不错,我差点都打不过你!”孙悟空将棍子耍了个花,然后杵在地上,满脸的笑意,意气风发,好久没有打得这么痛快了。
猪刚鬣哈哈大笑:“看来还是你胜过我了!齐天大圣名不虚传。”方才猪刚鬣使了一个巧劲,一屁股坐倒,成就了孙悟空好胜的性子。看来即便是五百年不曾动刀兵,孙悟空的武艺还是没有退步。
“好了,我也不多说了!只问你一句,那高翠兰你是不是还要强娶?”孙悟空有些惺惺相惜的对猪刚鬣道。
“当然,若是不能娶她,生之无趣!”猪刚鬣大笑,“你这猴子,什么时候学会了‘棒打鸳鸯散’?当起了拆人姻缘的佛门中人?”
孙悟空闻言,不由有些赧颜:“也不是俺老孙要管这档子闲事,只因俺那个要管闲事的师父,不然谁耐烦管你!”
“你师父是谁?”猪刚鬣明知故问。
“唐朝的取经和尚!”孙悟空似乎对那个名字不耐烦。
“噹!”一声,却是钉耙落地的声音,猪刚鬣忙朝孙悟空见礼笑道,“却是大水冲了龙王庙,我本受观音菩萨的点拨,再此等候取经人,保他西天取经,却不想正是你!”
孙悟空一怔,忙道:“莫不是哄我?”
“不是!”猪刚鬣笑道,“此乃菩萨点拨!”
孙悟空大笑道:“如此正好,那你便随我去,拜见那个唐和尚罢!”
猪刚鬣应了一声,又道:“我如今跟随你去,只是我这老巢福陵山云栈洞却是再也用不着了,待我一把火烧了罢,也见得我的心志。”
领着悟空,去了云栈洞,点着了一把火,大火燃着了洞里藏着的几坛女儿红,顿时火光冲天。
猪刚鬣立在洞前,心下一声叹息,扔下火把,卷起一阵风,随着孙悟空腾云而去。
那一晚,云栈洞灰飞烟灭。
从此,这里就只剩下一个传说:从前,福陵山云栈洞,曾经住着一个妖精,名字叫做卵二姐……
猪刚鬣受了戒,唐朝和尚给他取名八戒。从此,猪刚鬣便唤作猪八戒。
唐僧师徒走的时候,高太公等庄里的人都来送行,但是猪八戒没有看到高翠兰的身影,他知道高太公不会让她来的。
“走吧!”唐僧跨上白马,朝前走。
“|走了!”孙悟空跳跃着,跟在后面。
“等等我!”猪八戒挑起行李,快步跟上。一旦踏上这条路,他就没有回头。他知道,只有结果后,自己才能回头。他想要自己的果,只因为前世和织女的因。
西天的路在晚霞中,苍茫而遥远。
三个人影在路上,一路踯躅向前。
“今后,我就是你的师兄了!”
“我知道!”
猪八戒心里灿烂一笑:原本我们就是兄弟。抬头看了看一路快活的猴子,又看了看漫天的橘红光芒,抖擞了精神,大踏步的朝前走去。
西天的路,很远……
西天的路,又很近……
尾声(大结局)
后记
十三年的时间很短。
十三年的时间很长。
十三年成就了大正果的师徒四人。旃檀功德佛、斗战胜佛、净坛使者、金身罗汉。十三年的师徒情分,十三年的兄弟情分,在成佛成圣的时候,一切都是浮云。
南海普陀山的莲花池里的莲花已经盛开了,随风摆动的身姿,就像是雪儿在雪地里精灵一样跳跃的样子。
“菩萨,她——还认得我吗?”尽管知道答案,净坛使者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扑哧!”菩萨轻声笑了起来,“你都是成就正果的佛了,为何还有这般执念?她认不认得又有什么关系?”
是啊,有什么关系?净坛使者叹息了一声,转头正色对菩萨道:“昔日,我向佛祖问了何时能成就我的因果,但是佛祖却只说了一句‘放下即得到’,却是何意?”
“佛祖自有他的道理,若是你执着那句话,便是着相,一切自有缘法!”菩萨微微一笑,“还记得当日你对我说的么?”
“当然记得,我只想成就自己的因果。”
“那便是了,放下得到的,便是得到放下的!”菩萨微笑着,一阵微风,莲花池阵阵花香扑鼻而来。
净坛使者点头沉思不语。
高老庄今年的春天来的很早,天空晴朗,一抹微云,轻风拂柳。
一只蓝色的纸鸢,在空中飘荡,一串银铃般的声音从远处隐隐传来,十三年皆如此。
一颗柳树下,一位白衣青年,嘴角微笑着,看着天空中的纸鸢被风悠悠的吹落……
“原来放下神佛的身份,就是得到自己的果了!”白衣青年笑得很灿烂,他的眼睛里,一对翩然如蝴蝶的女子笑着奔走过来,一个青衣如荷,一个白衣胜雪。
白衣女子看到了柳树前白衣的青年,她的心猛然的被什么撞击了一下,然后轻轻地收住了脚步,两行晶莹的泪珠,在春日的阳光下泛着光。
“你——回来了!”
白衣青年点点头,然后微微笑着:“小姐,要我帮忙吗?”
“你——帮我取下来吧!”白衣女子轻轻一跺脚,宛如十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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